控制性详细规划招标公告(岳阳市君山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



岳阳市君山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重新编制君山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4月02日

岳阳市君山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的重新编制君山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重新编制君山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岳君财采计[2025]000036号

3、委托代理编号:1100298-20250402-238

4、采购项目预算:1,017,152.18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1,017,152.18
重新编制君山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
编制君山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
1,017,152.18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供应商或联合体供应商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 号,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每个包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牵头人和成员)均应当满足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 (2)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购买招标文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4月02日 至2025年04月10日,
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在
湖南泓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219号万象中心写字楼1713室)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湖南泓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219号万象中心写字楼1713室)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219号万象中心写字楼1713室

3、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4日 09:30

4、开标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219号万象中心写字楼1713室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袁先生

2、电话:0730-8172058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岳阳市君山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地 址:岳阳市君山区

(3)联系人:袁先生

(4)邮 编:414000

(5)电 话:0730-8172058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泓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219号万象瑞城4栋1713室

(3)联系人:张燕

(4)邮 编:414000

(5)电 话:0730-8280355

(6)电子邮箱:381023010@qq.com

附件下载:

磋商文件君山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docx
实施计划.docx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 目 名 称:重新编制君山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 岳君财采计[2025]000036号
委托代理编号:HNHS-2025CG-010
招 标 人:岳阳市君山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盖章)
代 理 机 构:湖南泓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5年4月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3
第二章 磋商须知 8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32
第四章 采购需求 35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68

第1章 磋商邀请
岳阳市君山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重新编制君山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重新编制君山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岳君财采计[2025]000036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HS-2025CG-010
4、采购项目预算:1017152.18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1017152.18
重新编制君山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
编制君山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
1017152.18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或联合体供应商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 号,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每个包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牵头人和成员)均应当满足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 (2)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购买招标文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1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湖南泓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219号万象中心写字楼1713室) 获取磋商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湖南泓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219号万象中心写字楼1713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质证书复印件到湖南泓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219号万象中心写字楼1713室)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磋商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4月14日9: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泓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219号万象中心写字楼1713室)
3、开标时间:2025年4月14日9: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湖南泓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219号万象中心写字楼1713室)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730-8280355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岳阳市君山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地 址:岳阳市君山区
(3)联系人:袁先生
(4)邮 编:414000
(5)电 话:0730-8172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泓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219号万象瑞城4栋1713室
(3)联系人:张燕
(4)邮 编:414000
(5)电 话:0730-8280355
(6)电子邮箱:/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注: 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本项目采用的条款用“■”标示)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二章第1.1款
采购项目
重新编制君山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

第二章第2.1款
采购人
采购人:岳阳市君山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730-8172058

第二章第2.2款
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泓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219号万象中心写字楼1713室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730-8280355

第二章第2.3款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 发布公告
□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

第二章第3.1款

供应商资格条件
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第二章第3.2款
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每个包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牵头人和成员)均应当满足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
(2)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购买招标文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第6.1款
联合体形式
■ 不接受
□ 接受

第二章第7.1款
现场勘察
■ 采购人不组织
□ 采购人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

第二章第8.1款
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第二章第9.1款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
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其他。
■ 否
□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 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第二章第9.2款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环境标志产品;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4、其他。
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非标记★符号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4 %、价格 4 %。
2、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4 %、价格 4 %。
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小微企业参加时给予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微企业参与货物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时给予10%—20%(工程项目6%—10%)的价格扣除优惠。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6、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第二章第9.6款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

二、磋商文件

第二章第10.2款
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采购需求、技术、服务、合同条款
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实质性变动内容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实质性变动内容为准。

第二章第11.1款
提供磋商文件期限
从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10日止;在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219号万象中心写字楼1713室(湖南泓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二章第11.2款
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第二章第12.1款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5年4月14日9:30(北京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第二章第16.4款
采购项目预算
1017152.18元(人民币),最高限价:1017152.18元(人民币)

第二章第17.3款
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

第二章第18.1款
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提交的样品:,提交的时间: 、地点: 。

第二章第19.1款
磋商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

第二章第20.1款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日(日历日)

第二章第21.1款
响应文件份数
3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U盘一份)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第二章第22.2款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供应商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第二章第24.1款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会议室(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219号万象中心写字楼1713室)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第二章第31.2款
评审因素和标准
见附页4

第二章第31.3款
最后报价调整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二章第31.5款
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
符合第二章第9.1款规定,按第二章第31.6款规定及本款分值调整:
节能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比例见前附表第38.1项,下同)×(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2、环境标志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第二章第31.6款
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
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加分)。
2、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
3、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或加分(按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占总报价的百分比调整)。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第二章第37.1款、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

第二章第39.3款
履约担保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七、其他规定

第二章第41.1款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支付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13000.00元。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

第二章第42.1款
其他规定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湖南信用网”(https://credit.fgw.hunan.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以上网站查询记录的网上截图。
2、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信用信息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定。

附页1
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银行名称
联系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刘 波
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13874998873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肖勇光
分行高级经理
13755192647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黄飞燕
营业部总经理
13308463468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蒋寒奇
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13548982975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刘栅延
支行行长
13337316405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蒋修远
支行客户经理
18607310422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邓永胜
岳麓支行副行长
13617319650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蔡学军
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13055167195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宋学农
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0731-845822141

附页2
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
信用担保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公司
何 嘉
010-88822659/13718642233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蔡建雄
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

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彭 球
邓霞英
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

1
附页3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 日

14
附页4
评审方法
(1)资格性审查表
资格性检查。根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序号
资格性审查内容
合格标准
投标人

1
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
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查验响应文件

3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查验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查验响应文件
要求:真实有效

5
供应商或联合体供应商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查验响应文件

6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记录

7
中小企业声明函
查验响应文件
要求:真实有效

8
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每个包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牵头人和成员)均应当满足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2)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购买招标文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不存在: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

结 论

注:竞标人提供资格证明以证实其各项条件均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不参加竞争性磋商)。

(2)符合性审查表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序号
符合性审查内容
投标人

1
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盖章,没有以他人名义投标

2
响应文件按规定格式填写,没有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3
报价范围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4
投标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5
实施时间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6
付款方式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7
质量保证不低于磋商文件的要求

8
售后服务承诺不低于磋商文件的要求

9
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实质性要求(即用文字说明或“★”号标注的重大条款)或响应文件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

10
响应文件中没有附任何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没有出现磋商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废标情形*

结 论

评审标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价格评分
10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
注:评标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技术评分
60
项目背景综合分析(1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背景综合分析(内容至少包含:①项目背景;②项目认知;③相关经验借鉴;④规划技术路线;⑤、规划依据与原则;⑥区位交通;⑦自然条件与城市风貌;⑧土地利用;⑨现有配套设施状况;⑩现状综合评价等内容的综合分析。
分析完善合理、操作性强的计10分,以上有缺项漏项的每处扣1分,分析内容中欠合理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未提供不计分

上位规划和相关规划(5分)
上位规划和相关规划:包括对①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②中心城区专项规划;③产业园区工程设施规划;④产业园区物流仓储规划;⑤其他相关规划等理解研究。
把握一般准确、一般全面,分析系统一般的,综合评价为一般的,计1分;分析合理到位,把握准确、全面,分析系统透彻,数据完整,图文并茂,综合评价为优的,计5分;分析把握不够准确,系统分析不够透彻,欠完善、欠合理、有缺漏项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未提供不计分

规划总体思路(8分)
总体工作思路:投标人总体工作思路清晰,规划目标与发展定位科学准确,发展规模合理,规划策略可行。
工作方案科学合理、全面完善、逻辑清晰、针对性强、可行性高计8分;工作方案欠完善、欠合理、有缺漏项的每处扣1.5分,扣完为止。
未提供不计分

规划方案(26分)
用地研究:主要内容包括①项目综述;②现状综合评价;③相关规划分析;④产业发展需求研究;⑤用地布局优化;⑥土地利用效率评估;⑦政策法规与实施保障。
概念规划:主要内容包括①现状分析;②目标定位;③空间布局;④设施配套;⑤效益评估;⑥相关效果图指引与展示等内容。
内容全面,紧密切合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可行性强,数据完整,图文并茂计26分;以上有缺项漏项的每处扣2分;规划内容不够准确,欠完善、欠合理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重点难点分析(6分)
重点难点分析:根据对本项目的特点、难点、重点等的技术分析和处理措施合理可行程度,能充分体现采购人的实际诉求,以问题与目标导向;并能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设想和解决思路,且相关分析系统透彻并明确发展定位与目标、用地布局方案。
方案合理、完善的计6分;方案欠完善、欠合理、有缺漏项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未提供不计分

服务保障措施(5分)
服务保障措施:1、技术质量保障;2、硬件保障;3、项目管理保障措施;4、现场服务保障;5、其他保障等内容的对项目编制与实施提供保障说明。
分析完善合理、操作性强的计5分,以上有缺项漏项的每处扣1分,分析内容中欠合理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未提供不计分

商务评分
30分
项目团队(13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城市规划高级工程师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的计3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城乡规划专业团队:规划专业人员同时具备城市规划高级工程师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的,每提供一个计2分,最多计10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类似业绩(12分)
近三年(投标时间截止前36个月内)投标人具有控制性详细规划或用地研究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计4分,最多计12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体系认证(5分)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每提供一个计1分,本项共计5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注:投标人须对以上要求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磋商须知正文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3 “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4 “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2.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6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7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8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9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磋商的费用
4.1 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授权委托
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联合体形式
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现场勘察
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
9.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文件前附表。
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文件前附表。
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
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
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
二、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
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
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
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响应文件
14.一般要求
14.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4.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4.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4.4 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4.5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5.响应文件的组成
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磋商响应声明
(2)保证金(不需要提供)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4)货物或服务方案说明
(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6)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
(7)经销或代理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
(8)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9)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0)最后报价
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
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6.报价
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
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7.3 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18.样品提供
18.1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9.磋商保证金
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19.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9.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19.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9.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
(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4)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0.响应文件有效期
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胶装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21.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21.3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2.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24.1 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25.磋商程序
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
26.响应文件审查
26.1 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
26.2符合性审查: 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27.实质性响应
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8.无效响应
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
(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
(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
29.澄清
29.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9.2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30.磋商
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
(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
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0.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
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30.7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1.响应文件评审
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
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1.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1.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1.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
31.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
31.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
32.提出成交供应商
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
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33.确定成交供应商
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4.磋商终止
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 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5.重新评审
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6.保密及串通行为
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37.成交信息的公布
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
38.询问及质疑
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8.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9.成交通知
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9.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9.3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9.4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40.签订合同
4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40.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0.4 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七、其他规定
41.1采购代理服务费
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41.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42.其他规定
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4)项目负责人: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 天。
地点:
方式:
4.付款:
1、 。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 份,供应商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规划内容与范围
1、编制目的: 旨在精准掌握土地资源现状,合理规划布局产业,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全面清查开发区土地的位置、面积、权属、地类、利用现状等基础信息,建立详细准确的土地资源数据库,为后续用地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例如精准掌握未利用地、闲置土地的分布与面积 ,为招商选资、项目落地提供清晰指引;结合君山产业开发区的产业定位、发展方向以及各产业的特点和需求,科学规划不同产业的用地布局。引导关联产业集聚发展,形成产业集群效应,促进产业之间的协作与资源共享,提升产业竞争力;通过对现有土地利用情况的评估,找出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低效、闲置等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制定合理的土地供应计划和开发强度指标,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的产出效益;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和项目引进计划,预测未来一定时期内产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规模和结构。提前做好土地储备和供应安排,确保重大产业项目及时落地,为产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用地保障;在用地研究中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地资源的长期承载能力,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合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土地开发边界,实现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协调统一,保障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深入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土地利用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确保开发区用地符合相关规定。对用地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政策风险、法律风险等进行分析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避免因违规用地给开发区带来损失。
2、规划内容: 对君山产业开发区现状情况进行梳理与分析,结合岳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控要求以及产业发展需求,科学合理的对荆江门片、林角佬片控规用地进行研究,同时绘制园区概念规划及无人机航拍等。
3、规划范围:为君山产业开发区全部范围,包括荆江门片约236.10公顷,林角佬片约99.40公顷。
4、规划编制服务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君山产业开发区林角佬片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顷
99.40

2
君山产业开发区荆江门片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顷
236.10

3
君山产业开发区林角佬片概念规划
公顷
99.40

4
君山产业开发区荆江门片概念规划
公顷
236.10

5
电子文件费用(控制性详细规划、概念规划)

1.00

6
无人机航拍费用
km²
3.36
1:500航飞

二、验收
1、履约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2、履约验收程序:供应商提交成果文件后,采购人召开评审会议就成果文件的合规性、合理性、合法性等进行评审。
3、履约验收验收标准:符合湖南省统一标准等政策文件、以及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技术标准,并确保通过各级管理部门的审批和验收合格。
4、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
2、服务地点:岳阳市君山产业开发区
3、付款方式:提交规划设计成果后支付规划设计费用,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四、其它
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注: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请在可能变动的条款旁予以文字注明,并将磋商文件可能变动的内容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十一个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
附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附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二、保证金
三、联合体协议(格式)
四、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
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4: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附件6:其他说明
五、货物或服务方案说明
附件7-1:服务方案说明(服务类适用)
附件7-2:主要人员简历表(服务类适用)
六、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七、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
附件8-1:中小企业声明函
八、经销或代理货物,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
九、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
附件9:报价一览表
附件9-1:分项价格表
十、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十一、最后报价

1
1

政府采购
响 应 文 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 购 人: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
年 月 日

索引表 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序号
磋商文件条款号
审查内容及标准
响应文件及证明材料
响应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

一、磋商响应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 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
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六、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附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附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年月日

附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4)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二、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需提供)

三、联合体协议(格式)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申请参加(项目名称)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竞争性磋商。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
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磋商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说明: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2、联合体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的,应提交《附件8-2:中小企业声明函》。

四、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
附件3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盖供应商单位章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
注册号码

注册地址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营业范围(主营)

营业范围(兼营)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吊销许可证、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

45

附件4 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 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5 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备注:提供第二章 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附件6 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

提供磋商文件或评分标准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服务方案说明

附件7-1:
服务方案说明(服务类适用)

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四章规定编写服务方案或服务大纲。服务方案或服务大纲应包括:(1)对本项目的理解;(2)技术方案;(3)质量保障措施;(4)进度计划;(5)技术力量;(6)服务承诺; (7)其他。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2:

主要人员简历表(服务类适用)
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毕业学校、专业

身份证号

拟在本合同任职

执业资格证

执业资格证书号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时间
类似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二章第42.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六、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采购规格/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
响应与偏离
说明

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
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七、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

附件8-1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 ,属于 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投标人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采购标的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其投标无效。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页1 价格评审优惠货物清单
价格评审优惠货物清单
采购代理编号: 项目名称:
包 号 : 包名称:
以下为供应商提供的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货物,供应商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
2
3
4
5
6
7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价格(元)
货物制造商名称
货物制造商类型
商标名称

小计
/

/
/
/

说明:1、本清单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应享受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提供附件8-1、附件8-2、附件8-3的,且提供的货物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包括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货物制造商类型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栏目4“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该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管理费和利润等。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8-3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

备注:按《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附件8-4 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
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
(不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无需提供)

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应按第二章第二节第37条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和本章本节附页2“优先采购产品清单”,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内容注明“详见证书附件”的,应提供其附件,以证明认证证书与响应文件一致。

附页2 优先采购产品清单
优先采购产品清单
采购代理编号: 项目名称:
包 号: 包名称:
以下为供应商提供的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供应商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
2
3
4
5
6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价格(元)
货物制造商名称
政策功能编码

节能产品

小计
/

/
/

环境标志产品

小计
/

/
/

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
2、栏目4“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
3、栏目6“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中国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只须填写一种)。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八、经销、或代理货物、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

提供协议或授权函复印件或售后服务证明原件。

九、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附件9-1:
报价一览表

采购代理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包名称:
报价
其他内容

小写金额: (人民币元)
大写金额: (人民币元)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备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9-2分项报价明细表
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金额单位:元
序号
分项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合计

说明:
1、人员的工资、劳动保险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标准要求.
2、本表格列不下的内容,可以下拉。
3、本表请供应商盖章。
4、关于取费依据及经费核算说明可另附表进行详细说明。

供应商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_
日期: 年 月 日

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十一、最后报价

说明:
1、最后报价按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0条规定提供,格式按附件9、附件9-1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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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山区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实施计划项目名称:重新编制君山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业开发茶X采购单位:岳阳市君山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EHUI主管单位:HE31002103140编制单位:湖南泓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5年4月1日1编制说明一、适用范围君山区各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项目。二、编制要求1.编制的项目采购实施计划,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要求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2.采购单位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可以自行组织编制,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机构编制,委托编制的应当在委托协议中明确委托职责及要求,并对其委托编制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三、其他说明1.斜体字部分属于提醒内容,编制时应删除;对不适用的内容应删除,并调整相应序号。2.项目采购实施计划作为采购资料存档备。2一、基本信息项目名称重新编制君山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采购单位岳阳市君山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口自行组织编制负责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其它参与编制人员口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单位编制机构名称湖南泓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张燕0730-8280355采购项目类别□货物口服务□工程二、合同订立安排(一)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和地点安排1.采购项目实施时间:2025年4月日2.采购项目进场/交付时间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3.采购项目实施地点:岳阳市君山区(二)采购组织形式口集中采购口分散采购(三)委托代理安排3口自行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回社会代理机构(四)供应商资格条件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V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_%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或联合体供应商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2)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2)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五)采购项目项目预(概)算及最高限价项目预(概)算:1017152.18元项目最高限价:1017152.18元(六)采购包划分与合同分包1.是否进行分包:□是回否2.采购包划分要求:无3.合同分包要求:无4.采购标的名称及数量(标的品目较多的可以附件形式提供,格式如下)序号标的(产品)品目计量单位数量进口/国产核心产品备注1C13010000-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项1项1/注:采购进口产品的应报市级财政部门核准,核准资料作为附件提供。5.标的配套需要的设备、备件、耗材等(服务类和工程类如有,请列明)无6.包装和运输要求:无7.保险要求:无(七)采购方式(1)采购方式5口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口单一来源采购口其他采购方式:(2)采购方式是否需要财政部门批准:不需要□需要,报批安排:(八)竞争范围公开方式□邀请方式,依据:(九)评审规则口最低评标价法,选择该评审规则的理由:综合评分法,选择该评审规则的理由: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价格评分10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注:评标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技术评分60项目背景综合分析(1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背景综合分析(内容至少包含:①项目背景;②项目认知;③相关经验借鉴;④规划技术路线;⑤、规划依据与原则;区位交通;⑦自然条件与城市风貌;⑧土地利用;⑨现有配套设施状况;⑩现状综合评价等内容的综合分析。分析完善合理、操作性强的计10分,以上有缺项漏项的每处扣1分,分析内容中欠合理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6上位规划和相关规划:包括对①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②中上位规划和相关规划(5分)心城区专项规划;③产业园区工程设施规划;④产业园区物流仓储规划;⑤其他相关规划等理解研究。把握一般准确、一般全面,分析系统一般的,综合评价为一般的,计1分;分析合理到位,把握准确、全面,分析系统透彻,数据完整,图文并茂,综合评价为优的,计5分;分析把握不够准确,系统分析不够透彻,欠完善、欠合理、有缺漏项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规划总体思路(8分)总体工作思路:投标人总体工作思路清晰,规划目标与发展定位科学准确,发展规模合理,规划策略可行。工作方案科学合理、全面完善、逻辑清晰、针对性强、可行性高计8分;工作方案欠完善、欠合理、有缺漏项的每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规划方案(26分)用地研究:主要内容包括①项目综述;②现状综合评价;③相关规划分析;④产业发展需求研究;⑤用地布局优化;6土地利用效率评估;⑦政策法规与实施保障。概念规划:主要内容包括①现状分析;②目标定位;③空间布局;④设施配套;⑤效益评估;⑥相关效果图指引与展示等内容。内容全面,紧密切合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可行性强,数据完整,图文并茂计26分;以上有缺项漏项的每处扣2分;规划内容不够准确,欠完善、欠合理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重点难点分析(6分)重点难点分析:根据对本项目的特点、难点、重点等的技术分析和处理措施合理可行程度,能充分体现采购人的实际诉求,以问题与目标导向;并能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设想和解决思路,且相关分析系统透彻并明确发展定位与目标、用地布局方案。方案合理、完善的计6分;方案欠完善、欠合理、有缺漏项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服务保障措施(5分)服务保障措施:1、技术质量保障;2、硬件保障;3、项目管理保障措施;4、现场服务保障;5、其他保障等内容的对项目编制与实施提供保障说明。分析完善合理、操作性强的计5分,以上有缺项漏项的每处扣1分,分析内容中欠合理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项目团队(13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城市规划高级工程师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的计3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城乡规划专业团队:规划专业人员同时具备城市规划高级工程师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的,每提供一个计2分,最多计商务评30分分710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类似业绩(12分)近三年(投标时间截止前36个月内)投标人具有控制性详细规划或用地研究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计4分,最多计12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体系认证(5分)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每提供一个计1分,本项共计5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三、合同管理安排(一)合同类型□买卖合同口建设工程合同口技术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委托合同口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以及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选择合同类型的理由:根据《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选择本合同模板(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要求:口固定单价,要求:□成本补偿,要求:口绩效激励,要求:8选择定价方式的理由: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三)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2、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提交规划设计成果后支付规划设计费用,具体在合同中约定。(四)履约验收方案(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岳阳市君山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口采购代理机构:口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口第三方专业机构:口专家:口服务对象:口其他:(2)履约验收时间:合同中约定(3)履约验收方式:一般程序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一般程序验收(5)履约验收内容: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验收合格(6)履约验收验收标准:合格(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四.付款方式:提交规划设计成果后支付规划设计费用,具体在合同中约定。如实行预付款制度,具体预付比例: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控制性详细规划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