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运维 软件运维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信息中心(重庆市广告监测中心)2025)
重庆市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一期)运维项目(CQS25C00363)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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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重庆市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一期)运维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4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5C00363
项目名称:重庆市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一期)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4,000.00元
最高限价:604,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重庆市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一期)运维
604,000.00元
1
项
包括数据治理、接入市三级治理中心、智能组件运维、等保测评、密码测评、安全咨询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604,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自身应为中小微企业,并且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均是与投标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无其他人员(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审投标人资格条件时,若发现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中有其他人员的(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认定投标人不满足资格条件。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4月3日 至 2025年4月11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1日(工作日9:00-17:00)。
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将标书费转账凭证扫描后发送至hulin@cqchinabase.com。
2.收款账户
户 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
账 号:1144 6718 4234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4月24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4月24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5年4月24日 09:3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信息中心
采购经办人:刘铁立
采购人电话:023-63020260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凤凰A座5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陈亚东、况琳、胡琳
代理机构电话:023-88758852 88758848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2号财富大厦A座9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琳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88758852
九、附件
重庆市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一期)运维项目招标文件(挂网稿).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重庆市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一期)运维项目
品目
软件运维服务
采购单位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信息中心
行政区域
重庆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03日 16:2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24日 09:00
开标地点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预算金额
¥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琳
项目联系电话
023-88758852
采购单位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信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凤凰A座5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3-63020260
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2号财富大厦A座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3-88758852 88758848
附件:
附件1
重庆市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一期)运维项目招标文件(挂网稿).doc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一期)运维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号:CQS25C00363采购人: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信息中心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三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1-一、招标项目内容-1-二、资金来源-1-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1-五、投标保证金-2-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七、投标有关规定-3-八、联系方式-4-第二篇项目技术、服务需求-5-一、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5-※二、考核方式-6-三、承诺-10-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11-※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其他要求-11-※二、报价要求-11-※三、付款方式-11-※四、违约条款-11-※五、保密要求-12-※六、知识产权-12-七、其他-12-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3-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3-二、评标方法-14-三、评标标准-15-四、无效投标条款-17-五、废标条款-17-第五篇投标人须知-18-一、投标人-18-二、招标文件-18-三、投标文件-18-四、开标-21-五、评标-21-六、定标-21-七、中标通知书-22-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2-九、招标代理服务费-23-十、交易服务费-23-十一、签订合同-23-十二、项目验收-24-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5-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26-一、经济文件-26-二、技术文件-26-三、商务文件-26-四、资格文件-26-五、其他-26-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信息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一期)运维项目(项目号:CQS25C00363)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内容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重庆市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一期)运维60.41.2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为:60.4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自身应为中小微企业,并且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均是与投标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无其他人员(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审投标人资格条件时,若发现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中有其他人员的(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认定投标人不满足资格条件。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1日(工作日9:00-17:00)。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将标书费转账凭证扫描后发送至hulin@cqchinabase.com。2.收款账户户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账号:11446718423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六)投标文件现场提交时间:2025年4月24日北京时间9:00-9:30。(七)开标时间:2025年4月24日北京时间9:30。(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以下二种方式二选一)1.转账方式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进行缴纳(保证金数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由投标人从其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户 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包号银行信息1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 号150101040015061155933账号2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账 号6232813760001767481银行行号: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栏目查看。 路径: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注: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2.投标保证金保函方式2.1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投标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2.2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2.3投标保证金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二)保证金退还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本项目接受投标人中标后将等保测评与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工作分包给具备测评与评估资质的其他企业,接受分包的企业也须为中小企业。投标人若要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接受分包的单位全称并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明确声明分包单位的中小企业类型。(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信息中心联系人:刘铁立电话:(023)63020260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凤凰A座5楼(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亚东、况琳、胡琳电话:(023)88758852、88758848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2号财富大厦A座9楼第二篇项目技术、服务需求“※”标注部分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标注的为重要服务参数,投标文件若不满足将参照评审标准执行。一、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一)运维内容一览表(二)工作范围序号运维内容要求1数据治理提供市场监管数据治理服务、与IRS数据交换服务以及大数据中心与市场监管内部系统数据交换服务等。2接入市三级治理中心按照数字重庆建设要求,将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接入市三级治理中心,包含权限体系统一、数字驾驶舱接入、体征指标接入、KPI接入等。3智能组件运维提供语音识别和图片识别智能组件使用的运维服务。4等保测评提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测评等级为:第3级(S3A3)。5密码测评提供密码安全测评。6安全咨询根据等保测评和密码测评结果进行安全咨询和页面安全修复服务。序号运维内容要求1数据治理提供市场监管数据治理服务、与IRS数据交换服务以及大数据中心与市场监管内部系统数据交换服务等。2接入市三级治理中心按照数字重庆建设要求,将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接入市三级治理中心,包含权限体系统一、数字驾驶舱接入、体征指标接入、KPI接入等。3智能组件运维提供语音识别和图片识别智能组件使用的运维服务。4等保测评提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测评等级为:第3级(S3A3)。5密码测评提供密码安全测评。6安全咨询根据等保测评和密码测评结果进行安全咨询和页面安全修复服务。提供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的运维服务,包含重庆市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一期)项目范围内的数据治理、智能组件使用运维、等保三级测评、密码测评和安全咨询服务。(三)详细运维要求※1.数据治理服务包含数据编目、清洗、加工、计算、归集、对内对外共享交换以及与市场监管局新增的其它应用系统接口开发等,确保采购人完成并通过相关单位考核任务。★2.按照数字重庆建设要求,将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接入市三级治理中心,包含权限体系统一、数字驾驶舱接入、体征指标接入、KPI接入等。★3.负责保障重庆市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一期)项目中语音识别和图片识别组件在运维期内正常稳定使用。★4.提供重庆市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一期)项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3级测评和密码安全测评服务,并出具测评报告。★5.根据等保测评和密码测评结果对重庆市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一期)项目进行安全咨询、漏洞修复,并根据甲方采购的相关安全硬件和云服务进行系统的页面安全改造服务。★6.提供每月运维服务报告,记录运维服务的全面开展情况。※7.提供数据治理技术人员1名进行现场驻场服务,并接受采购人在服务地点的考勤。8.提供全年7×24小时的故障应急处置服务,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时间节点、网络安全防护期(攻防演练)等时间段按照甲方要求值班值守。软件故障30分钟内响应,2个小时到达现场,8小时内解决常见故障,24小时内完成严重故障处置和备用方案落实,确保故障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四)数据安全及保密要求1.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访问、修改、披露、利用、转让、销毁政务数据等一切可能不利于数据安全的行为;投标人应按照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相关法律和制度要求,履行政务数据保护的义务,切实加强个人信息保护。2.投标人应建立相对独立的管理技术团队,指定一名管理人员作为网络安全责任人。3.投标人发现信息系统网络安全漏洞、缺陷或者其他严重网络安全风险,应在24小时内向采购人报告并提供书面处理建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4.投标人存在可能影响政务网络安全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人及重要工作人员变更、业务转型、合并重组、投资并购等,应提前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报告。若采购人认为前述重大事项存在影响政务网络安全的可能性,在投标人无法作出采购人能接受的合理性解释的情况下,采购人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有权要求投标人退还已支付但尚未发生的费用。※二、考核方式(一)考核评价计分方法及原则:日常评价采用客观加减分法,即运维服务提供商最初均拥有基准总分100分,采购人根据运维服务提供商日常服务情况,直接对该提供商的基准分数进行加分或减分,该计分方法以所达指标客观实现情况进行加减分,采取日常计分,服务期结束后进行考核。1.考核评价—减分项设定评价类别指标定义评分标准评价依据注释指标值减分故障处理24小时电话响应服务号码响应服务拨打运维服务提供商24小时电话响应服务号码后工程师在30分钟内未回复维护人员。0.5分/次以运维服务提供商24小时电话响应服务号码的电话记录为依据维护人员将正确的远程登陆方式提供给运维服务提供商24小时电话响应工程师后,在60分钟内未登陆故障系统。0.5分/次以运维服务提供商24小时电话响应服务号码的电话记录和系统登陆记录为依据维护人员将故障现象和资料传达给运维服务提供商24小时电话响应服务号码工程师后, 24小时电话响应服务号码工程师在2小时内未回复维护人员或者回复无法确认故障原因和解决方案。1分/次以运维服务提供商24小时电话响应服务号码的电话记录和系统登陆记录为依据修复服务常规工作时间内(5×8小时)现场工程师15分钟内无法联系,或联系上工程师后90分钟内未到现场。0.5分/次运维服务提供商24小时电话响应服务号码、现场工程师误诊导致故障时间延长,或因故障定位不准,导致同类故障再次发生,或故障未在规定时间内修复的。1-3分/次根据系统登陆信息,日志等综合确定运维服务提供商24小时电话响应服务号码、现场工程师登陆系统后未按用户方要求操作或出现误操作导致故障时间延长或出现新的故障。或故障未在规定时间内修复的。4分/次在较大影响的工作实施前未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1分/次重大故障发生日起,2个工作日内未提交故障分析报告,或分析报告不满足甲方要求。1分/次巡检服务及时巡检未按照合同时间要求进行巡检1分/次合同和巡检记录巡检后未提供记录或记录未签字0.5分/次巡检记录巡检可靠性在运维服务提供商巡检后的一定时间内如出现巡检中应发现的隐患而未发现的,导致故障的2分/次用户和原厂商权威人员认定沟通协作提供商团队各级成员在与用户方各级管理、维护人员沟通方面存在障碍与用户方团队成员就同一问题沟通3次以上仍不能明白的0.2分/次用户方直接认定多个提供商之间需协同合作时,明显出现推诿现象,使故障时间延长或者工程时间延长2分/次参考系统关联度,用户方团队主观判定在与多个厂商协调处理复杂故障中,由于沟通和技术水平不到位,导致故障不能得到及时处理(事后分析故障是该运维服务提供商责任)。2分/次规范纪律用户方组织的正式或非正式的会议、讨论、集中办公、值班、现场支撑等活动,迟到15分钟以上或无故缺席的,或虽提前提出申请,但未获用户方同意。0.2分/次现场服务人员未告知用户方同意的情况下,迟到、早退、擅自离开岗位。1分/次违反用户方相关安全原则和要求的,包括不可私自接入用户方网络;不可将病毒引入用户方网络、不可随意分配IP地址;不可私自接通内外网;不可利用用户方为维护服务开展而给予的权限进行不适当的操作(尤其是对用户方的运营及维护有所影响的操作);不可私自获取用户方的各种数据和资料等。0.5分/次发现有以下任一行为并造成后果的:1、违反市局机关规范化管理要求;2、违反保密要求;3、发生网络违规行为。4分/次2.考核评价—加分项设定(最多加10分)评价类别指标定义评分标准评价依据注释指标值加分值协作运维服务提供商在处理复杂故障进行过程中在完成本职工作之余,积极的协助用户方或其他厂商解决了相关重大问题,使故障或工程整体进度得到了推进,根据实际情况对运维服务提供商酌情加分每出现一 次因运维服务提供商积极相互 协作解决 了项目重大问题, 根据实际情况加分3分/次相关人员需向用户维护管理部门提供书面的情况说明报告,经用户方证实批准后执行。态度提供商在故障处理过程中,特别是涉及多方提供商的复杂故障,主动增派力量,态度端正、不推诿,确保质量,积极协调前后端资源解决,并最终及时处理故障的,可酌情加分1-3分/次提供商与相关维护单位书面说明,用户管理部门证实批准后执行加分值原则上不得超过该故障延长时间的扣分总值质量连续3次现场服务一次性问题解决率均为100%,用户感知较好的可酌情加分1分/次现场维护记录为准连续5次电话服务一次性解决问题成功率100%,用户感知较好的可酌情加分1分/次现场维护记录为准建议运维服务提供商提出了有利于故障或工程 技术、管理等方面改进的建设性意见或建议,并得到了用户方的采纳,根据实际情况对运维服务提供商酌情加分运维服务提供商每提出一个重大的建设 性意见得到用户方采纳,加1分1分/次相关人员需向用户维护管理部门提供书面的情况说明报告,经用户方证实批准后执行。稳定性运维服务提供商在日常支撑及维护中,未出现重大障碍或事故,对厂商酌情加分服务期内系统稳定运行无障碍,根据系统重要程度加分1分/系统需由相关维护单位提供书面材料报告,经用户方管理部门证实批准后执行。(二)日常考核扣分确认/报备流程日常考核采购人具体负责。在3分/次(不含3分)以内的加、扣分,由采购人具体执行,所执行的扣分或加分,相关维护单位应实时通报给运维服务提供商项目经理,如被考核方存在疑义,可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澄清报告交采购人进行裁定。(三)考核结果应用如果考核成绩高于95分(含95分)视为考核通过。如考核成绩低于95分,以95分为基准,分数每低1分,采购人有权扣除合同金额的1%不予支付,但所扣除的费用总额一般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5%。如因中标人提供的运维服务不符合要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全额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三、承诺1.投标人需书面承诺:近五年不存在因运维服务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机关处罚或正被行政机关立案查处的情形(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中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2.投标人必须明确承诺,投入本项目驻场人员,不得随意调换。若确需调换个别驻场人员,须书面请示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执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标注的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其他要求(一)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二)服务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403号;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20号凤凰座A座。(三)验收方式1.验收组织单位: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信息中心。2.验收条件:中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运维期满后由中标人向采购人申请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中标人、监理人(如果有)共同参与验收,验收合格由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3.验收标准: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约定及内部考核要求进行综合验收。※二、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三、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保函业务的通知《渝财采购〔2023〕7号》”文件要求提供合同金额50%的预付款保函原件(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函有效期至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及同等金额的发票后,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及担保函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二)运维服务期满,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内容并通过验收后,依据考核验收情况,中标人提交项目验收报告、服务考核评价结果及剩余款项的发票,采购人原则上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资金支付审批通过后,向中标人支付剩余款项。※四、违约条款采购人不定期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按照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审核,出现一次审核不达标的,采购人予以口头警告;出现两次不达标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出现三次不达标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出现四次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五、保密要求中标人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对所获悉的所有项目内容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公布、不得转交给第三方。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若有违反按保密协议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将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中标人必须对技术文件以及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中标人必须遵守与采购人签订的保密协议,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规范书以及本项目的任何内容。如在第三方处发现有涉及采购人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等文件,查明确实属于中标人泄露的,采购人将有权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六、知识产权(一)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肖像权等侵权行为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二)本项目所提供的诊断评估报告,其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应提供本项目所涉及的各种资料,包括评估报告、宣传、视频等文档,并提供版权承诺。(三)本项目明确约定归采购人所有的知识产权,中标人需配合采购人进行保护。七、其他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定资格条件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如果有)。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4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注:投标人须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以《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为准。(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及盖章投标文件的签字和盖章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方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和电子文档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部分的要求。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部分的要求。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内。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详见评审标准)(一)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三)推荐中标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10%)10分满足投标文件资格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投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2服务部分(60%)10分(一)服务应答(10分)1.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10分。2.扣分条款: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重要服务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进行应答,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2分,扣完为止。投标文件须就本招标文件第二篇每条要求逐一作出应答。50分(二)服务方案(50分)1.总体分析(10分)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第二篇中规定的“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详细描述总体分析,内容包括项目总体业务、总体架构。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7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得1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分2.本项中所称的“瑕疵”指以下任一情形之一:①方案出现内容缺项或表述不完整;②缺乏科学合理性,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③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④方案安排不适用本项目特性,不利于本项目的目的实现;⑤现有技术和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情形。2.需求分析(10分)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第二篇中规定的“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详细描述需求分析,内容包括运维服务背景、现状、需求,运维服务重难点分析。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7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得1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3.接入市三级治理中心(10分)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第二篇中规定的“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详细描述接入三级治理中心方案,内容包括权限体系统一、数字驾驶舱接入、体征指标接入、KPI接入: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7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得1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4.运维服务方案(10分)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第二篇中规定的“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详细描述运维服务方案,内容包括应用现状、运维服务方案: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7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得1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5.运维措施(10分)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第二篇中规定的“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详细描述运维措施及保障,内容包括管理目标、人员配置、质量管理体系、服务承诺: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7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得1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3商务部分(30%)服务能力(27分)1.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EC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类得1分,最高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本项目公示前所取得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工程师、高级信创集成项目管理师、高级技工(网络与信息安全)、中级信息系统监理师或BIM项目管理师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最高得12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人员有效证书复印件及人员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ITSS服务工程师、高级数据库管理工程师或中级信息安全工程师(信创),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最高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4.项目团队人员投标人拟为项目组建的团队人员具有高级信创规划管理师、IT服务工程师、信息安全工程师(软考)或工程师。每提供1类证书得2分,一人多证不重复得分,未提供不得分,最多得6分。业绩(3分)投标人提供承担类似信息化项目的建设或运维案例,每提供1个合同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八)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的构成1.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内容、数量及质量要求;项目商务要求;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投标文件格式共七部分组成。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3.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二)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文件的内容。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本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本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30天内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起申请,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合同签订并收到合同复印件后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起申请,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三)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四)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五)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2)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3)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为胶装。2.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封套密封。(1)内层信封的封装与标记同第1款之规定。(2)外层信封装入第1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同时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第一篇“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篇相关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七、中标通知书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损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内容、时限(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书面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其他(1)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质疑的,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相关法律法规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九、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含)以下1.5%1.5%1.0%100以上-5001.1%0.8%0.7%500以上-10000.8%0.45%0.55%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合计收费:1.5+3.2=4.7万元(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账号:114467184234十、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十一、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十二、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项目内容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内容及要求二、验收标准、方法:三、付款方式: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购文件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此为格式模版,具体以最终签约合同为准。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技术文件(一)技术(服务)方案(二)技术(服务)条款差异表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其他商务资料(自拟)四、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有)(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五、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内容数量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号: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总计(元):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表格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二、技术文件(一)技术(服务)方案(自拟)(二)技术(服务)条款差异表技术(服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投标函(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商务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三)其他商务资料(自拟)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项目名称(分包号):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电子邮箱:(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名称(分包号):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电子邮箱: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公章)年月日(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有)(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运维 软件运维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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