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食堂餐饮服务招标公告(新疆警察学院(新疆公安警察培训基地)2025)



新疆警察学院(新疆公安警察培训基地)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警察学院(新疆公安警察培训基地)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S2025-027 
    项目名称:新疆警察学院(新疆公安警察培训基地)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760000  
    最高限价(元):17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警察学院(新疆公安警察培训基地)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76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职工餐厅实行费用包干制。包含但不限于:1.员工工资及福利。2.食堂物料消耗品(如洗洁剂、纸巾、拖把、水桶、牙签等)。3.食材(米、面、油、菜、肉、副食品等)。4.员工服装费。5.综合税费。6.安全生产设施投入。7.燃气费用。8.其他因食堂运营管理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填写“中小”或“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磋商时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4月18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 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需咨询,请联系对应CA公司服务热线。(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所有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33350502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6)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供应商二次报价,供应商进入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在政采云不见面开评标大厅中,等待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经办人开启二次报价,供应商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二次报价,并签章确认提交。 若有问题咨询:95763。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警察学院(新疆公安警察培训基地)
地 址:新市区长沙路1108
联系方式:0991-319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4楼A408室
联系方式:0991-35501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漆老师
电 话:0991-3550126

附件信息:

新疆警察学院教职工食堂招标项目(定4.02)doc.doc403.8K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新疆警察学院教职工食堂招标项目项目编号:CS2025-027采购人审核意见采购人签章:年月日现场监督部审核意见审核人签章:年月日采购人审核意见采购人签章:年月日现场监督部审核意见审核人签章:年月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3月27日总目录总目录1第一章采购邀请2第二章磋商须知5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7第四章项目需求21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39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42第1章磋商邀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新疆警察学院(新疆公安警察培训基地)的委托,决定就该单位所需的新疆警察学院教职工食堂招标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新疆警察学院教职工食堂招标项目2.项目编号:CS2025-0273.预算金额:1760000元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760000元。5.采购需求:职工餐厅实行费用包干制。包含但不限于:1.员工工资及福利。2.食堂物料消耗品(如洗洁剂、纸巾、拖把、水桶、牙签等)。3.食材(米、面、油、菜、肉、副食品等)。4.员工服装费。5.综合税费。6.安全生产设施投入。7.燃气费用。8.其他因食堂运营管理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磋商。9.本项目属于“服务”类10、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划分标准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执行。二、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填写“中小”或“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磋商时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五)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磋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方式1.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方式: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新疆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11:00。(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小组如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内容进行澄清,将通过腾讯视频会议方式进行,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做好人员、网络、设备准备工作,视频会议房间信息将适时告知供应商授权代表,供应商代表务必于开标当日保持手机联系畅通。七、联系事项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警察学院(新疆公安警察培训基地)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长沙路1108号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991-3190379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4楼A408室联系人:漆老师联系电话:0991-3550126八、其他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并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磋商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的澄清变更公告,网址分别为“https://ggzy.xinjiang.gov.cn/”和“http://www.ccgp-xinjiang.gov.cn”。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正式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beijing,“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5、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6、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8、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可以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进入“项目采购”自行打印中标通知书。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打印的中标通知书与现场开具的中标通知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95763。第二章磋商须知(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2、项目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3.1满足本磋商文件“磋商邀请”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3.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4、参加磋商费用本次磋商采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成交服务费。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6、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1、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2.1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2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2.3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应包含磋商文件要求的“资信证明文件”。3、磋商响应报价表3.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3.2标的物详见项目需求。3.3有关费用处理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3.4其它费用处理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3.5报价采用的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3.6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4、技术方案4.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4.2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4.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5、磋商保证金(如果收取)5.1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根据相关规定处理。5.2参加磋商采购所需交纳的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磋商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见采购邀请。5.3在磋商时,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视其为无效响应文件而予以拒绝。5.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中标公告发出之后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5.5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后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退还前,须在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进行合同备案)。5.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撤回其响应文件或者在磋商过程中无正当理由退出磋商活动(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退出磋商的除外)。(2)为谋取最终成交,磋商供应商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提供的相关文件被确认是虚假的、不真实的。(3)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之间被证实有串通、欺诈行为或者恶意进行竞争,影响采购人合法权益的。(4)整个采购活动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5)与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6)向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7)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三、响应文件的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2交易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3.迟交的响应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1响应文件的撤回4.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4.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4.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撤回并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文件重新上传。4.3在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4.4在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如果收取)。5.磋商响应有效期5.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12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5.2在特殊情况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接到磋商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将在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磋商与评审1.磋商流程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磋商。1.2磋商流程由交易中心组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磋商流程,并单独向各供应商公布其《磋商报价一览表》。1.3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小组2.1磋商开标流程结束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2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法律规定。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做出澄清、说明或更正。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结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信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2在正式磋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1)报价超预算(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4)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5)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5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负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5.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6.1磋商程序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6.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6.1.3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终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6.2评审方法和标准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6.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磋商文件第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五、成交1.确定成交单位1.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2询问、质疑、投诉2.1询问2.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2.1.2采购人或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2.2质疑处理2.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及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2.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2.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交易中心、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内容和要求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2.4交易中心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质疑接收人: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监督部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格尔街299号益民大厦A417联系电话:0991-3551778。2.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2.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2.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2.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2.5.6无具体质疑事项内容,或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2.2.5.7所质疑事项已进行处理,或正在行政复议、仲裁、诉讼、投诉等其他程序的。2.2.5.8不属于本中心管辖范围的质疑。2.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交易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3投诉2.3.1质疑供应商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3.2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2.3.3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3.3.1捏造事实;2.3.3.2提供虚假材料;2.3.3.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特别说明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3.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1.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1.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1.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3.1.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无效:3.2.1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3.2.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及响应文件的份数、编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3.2.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2.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2.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2.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提出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项目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产品内容1.1产品名称:1.2型号规格:1.3数量(单位):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圆(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产品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转包或分包6.1本合同范围的产品,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6.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6.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七、质保期7.1质保期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八、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8.1交货期:______8.2交货方式:___________8.3交货地点:_____九、货款支付9.1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及条件:_________9.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十.税费10.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1.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11.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产品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1.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1.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产品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1.5上述的产品的免费保修期为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后,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十二、调试和验收12.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磋商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12.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12.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2.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2.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三、产品包装、发运及运输13.1乙方应在产品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产品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3.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产品内。13.3乙方在产品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3.4产品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3.5产品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产品已送达。十四、违约责任14.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产品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4.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4.3乙方逾期交付产品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4.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磋商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产品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5.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5.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诉讼16.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乌鲁木齐市。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7.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7.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17.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合同以双方最终签订为准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参数需求一、技术需求(一)项目概述及需求职工餐厅实行费用包干制。包含但不限于:1.员工工资及福利。2.食堂物料消耗品(如洗洁剂、纸巾、拖把、水桶、牙签等)。3.食材(米、面、油、菜、肉、副食品等)。4.员工服装费。5.综合税费。6.安全生产设施投入。7.燃气费用。8.其他因食堂运营管理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项目技术规格及要求1.主要工作内容:全年365天,如遇单位有特殊任务时,保证24小时待命,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每天早、中、晚三餐,早餐10元/人(要求有鸡蛋2种,卤牛肉、牛奶、油条、豆腐脑、包子、热菜3种、凉菜2种,午餐20元/人,要求菜品数量不少于18种、所有食材必须鲜活,不允许使用冻货,肉类使用新鲜牛羊肉、鸡肉、鱼肉)。实际用餐人数约为400人左右,全年总额不超过176万。食堂接待有少数民族,要求食堂总工作人员不低于10人,经理1人(要求有酒店管理10年以上工作经验),前厅主管1人(有酒店管理5年以上经验),前厅服务员1人,厨师长1名(有星级酒店8年以上管理经验),炒锅2名(炒大锅菜且8年以上经验),切配1名,捡菜工1名,洗碗工1名,面点师1名(8年以上工作经验),保洁1名。2.食品安全与卫生问题2.1食堂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食堂餐饮工作的管理,更好地为就餐老师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加强对食堂的监督检查,提高服务质量,保证饮食安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饮食服务中心相关制度制订本办法。具体办法如下:一、检查考核人员:学院质量巡检人员。二、检查范围:菜品质量、服务质量、卫生标准、食堂管理等。三、考核办法:1、食堂考核周期为一年,从合同起始日期开始计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满分100分,每周检查的得分计入所剩分数。2、餐厅每周将卫生检查、维稳检查等评比结果汇总,测算各食堂最终分值。3、同样问题犯第二次,扣分加倍,以此类推。4、一个记分周期内食堂累计扣分超过50分时,则该食堂停业。四、食堂日常管理: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如发现有违反卫生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的行为,情节较轻的,通报整改,情节较重的,经饮食服务中心会议讨论给予相应处罚。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并被有关部门认定的涉及安全生产及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内容的,除按《食品安全法》及相关安全生产规定进行处罚以外,终止合同并将追究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项目检查内容扣分标准单次违约金额(元)备注索证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经校方审核,相关证件是否齐全、规范3分/项600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3分/项600食用油脂、乳品、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杯子和筷子进货渠道是否符合规定,所有食材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3分/项600人员员工是否办理《健康证》并在有效期内3分/人500元/人是否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不留胡须、不涂指甲油、勤换工作服,是否带手套、口罩1分/项500元/人上班时间是否有吸烟现象,是否按要求“三戴一穿”保持仪表整洁1分/项50元/人员工文明礼貌对待就餐师生,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态度、行动1分/项50元/人是否穿工作服离开厨房、食堂或做与制作饭菜无关的事情1分/项50元/人后堂库房内脏、乱、差,有个人物品1分/项500库房存放有毒、有害物品5分/项500原料存放、制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食品与非食品混放;有过期、无标签、变质食品),库存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食品添加剂按“五专”要求保存2分/项300使用腐烂、变质、感官差的原料2分/项500生、熟、半成品食品的存储冰柜、容器、工具等混用2分/项500食品、调味料是否存放在标准容器内,并设有标识,不得有彩色袋子包装1分/项500后堂地面、台面、各种用具、各类设施设备是否清洁1分/项500后堂是否打开无纱窗窗户,防鼠、防蝇、防蟑工作是否到位1分/项500餐具餐具保洁合乎规程1分/项1000餐具、厨具不干净,不消毒,不保洁1分/项500未按要求送洗餐具2分/项800售饭有无出售变质或色、香、味不佳的食品5分/项1000工作人员是否按规定售饭,卫生是否合格1分/项500有无存放杂物和私人用品,工作台、场地卫生是否合格1分/项500未按规定自行更改饭菜价格、品种3分/项·次1000未使用中心卫生标准的包装袋、餐盒、杯子、筷子等外带餐具1分/项500大厅地面、洗手池、餐厅周边是否干净整洁,室内外是否有张贴广告1分/项500桌面残渣、剩饭、杂物及时清扫,餐前、餐后一致是否合格1分/项500卫生间按照开餐时间提前做好清洁工作,保证地面、墙面、洁具无污渍无异味1分/项500室外环境保持室外环境卫生,做到垃圾分类、入箱、地面及工具无污渍,及时清运1分/项500按时清扫卫生区垃圾及积雪,保证卫生区域洁净1分/项500记录各种记录是否按规定填写(按未写项目和天数扣分)0.5分/项·天300投诉因饭菜质量、服务态度投诉至饮食服务中心1分/项500因饭菜质量、服务态度投诉到学校相关部门3分/项1000因饭菜质量、服务态度投诉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分/项2000考勤高峰期餐厅经理是否在岗1分/项500加分项实行“明厨亮灶”,无投诉、无违规情况5分/月改进设备并被推广2分/次写新闻稿件被校园网或公开媒体发表0.5分/篇做好人好事收到表扬信、锦旗,被报道等1分/次二、商务条款1.服务期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每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中标人服务质量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合同。2.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2.1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开始工作2.2交付方式:采购人指定。2.3交付地点:新疆警察学院1108号。3.货款支付3.1签订合同后,按季度支付合同金额,分4个季度支付全部金额,每季度的第一周为付款时间。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一、评审方法与定标原则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根据需求分析和必要性分析的完整性和科学性,总体方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项目可行性分析的完整性,企业技术力量、业绩,售后服务承诺、培训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二、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打分法,总分为10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最终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作为评审基准价,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评审委员会确定成交候选人。序号评审内容分值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1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财政政策扣除后最低的评审价确定为评标基准价;超过了采购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2岗位及人员配置15分前厅主管1人,前厅服务员1人,厨师长1名,炒锅2名,切配1名,捡菜工1名,洗碗工1名,面点师1名,保洁1名;岗位配齐全得10分,每缺一岗位扣1分,扣完为止,满分10分;2、配备的厨师中,有1名1级厨师的,得1分;有2名1级以下厨师(含1名面点师)的,得1分;满分2分。3、餐饮管理员具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得2分;餐饮管理员具备管理人员岗位职务培训证书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国家旅游局颁发的证书),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并在履约时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人员配备要求。3菜谱设计10分投标单位在满足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服务需求菜品供应基础上,对菜品种类、数量、营养搭配合理方面进行评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四季菜品搭配合理、饮食特色鲜明;②花色品种丰富、份量足;③营养搭配合理,品质高;以上内容每有一项菜谱设计完整、新颖、全面、品质有保障的得2分,最高得6分。上述3项中,每缺一项,扣2分;未提供不得分。针对本地教职工、学生饮食习惯,须制定新疆本地菜谱种类,满足当地口味需求;早餐:主荤菜1道、半荤菜2道,素菜2道、咸菜2道、主食3种、粥2种、鸡蛋1种;午餐:主荤菜2道,半荤菜2道,素菜2道、主食2种、汤、水果、酸奶、点心各1种,齐全得4分;有缺项,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最高得4分。4服务方案20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项目服务工作计划;②设备操作流程、生产流程;③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④厨房操作间及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服务方案;⑤设施设备用具管理制度、餐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以上方案内容完整清晰明确且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具有针对性并满足服务需求的得2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分,每有一项方案内容完整,但针对性较弱的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未能满足服务需求的或每有一处不具有针对性、逻辑性错误且不完整的扣2分;扣完为止。5食品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15分食品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包括但不限于:①食品原材料管理;②仓储管理;③食品加工管理;④食品留样制度;⑤餐厨垃圾处理;以上措施内容完整清晰明确且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具有针对性并满足服务需求的得1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项方案内容完整,但针对性较弱的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未能满足服务需求的或每有一处不具有针对性、逻辑性错误且不完整的扣2分;扣完为止。6培训服务及人员规范要求5分每年对员工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包括岗前和在岗培训,针对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3次及以上的,得3分;用工规范,从业人员有厨师证,得1分;制定员工服务规范,着装统一整洁,挂牌上岗,得1分。7应急预案9分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公共卫生事件;②消防、治安、停电、停水;③意外事故及日常投诉等突发事件;以上预案内容完整清晰明确且科学合理、可行性高、贴合项目的实际要求,具有针对性并满足服务需求的得9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项预案内容完整,但针对性较弱的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未能满足服务需求的或每有一处不具有针对性或逻辑性错误且不完整的扣2分;扣完为止。8投诉建议处理方案 及整改措施5分投标供应商提供遇到投诉建议的处理方案、整改措施,内容全面无缺漏项,条理清晰方案合理、操作性强的得5分; 提供的方案具有实用性、针对性,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2分;不具有实用性,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分;其他的不得分。;未提供不得分。9节能控制措施5分提供日常服务中节能控制措施方案,包括(水、电、燃气、餐具及器材),具有实用性、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完全满足且优于本项目需求的,得5分;具有实用性、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2分;不具有实用性,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分;其他的不得分。;未提供不得分。10增值服务6分投标单位满足本项目招标人基本需求基础上,可另行提供增值服务,评审专家讨论确定各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增值服务是否为本项目有利并切实需要的,(教职工生日、小孩用餐、配备围裙等)每个有效增值服务加2分,满分6分。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评分索引表评分项目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注明在**节点下第**页,如“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I”第**页)响应文件主要目录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三、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四、磋商响应分项报价表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七、磋商报价一览表八、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九、其他相关附表格式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资格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否)上传证明材料的图片(按顺序附到此对照表后面)通用资格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2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特定资格条件7……如该项目设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8……如该项目设定其他资格条件9法人授权书10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如该项目收取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否)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注明在**节点下第**页,如“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I”第**页)1报价未超预算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3供应商在报价时未采用选择性报价4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5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三、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序号非实质性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上传证明材料的图片(按顺序附到此对照表后面)1《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4、磋商响应分项报价表序号标的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交付期/服务期产地总价1234合计 1.单价和总价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2.货物项目填写“交付期”,服务项目填写“服务期”,只填写一个期限。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对应规范超出、符合或偏离原因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项目磋商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七、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报价¥    元人民币 (大写):    交货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天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响应总报价应包含本项目实施期间的所有含税费用。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格式自拟)九、其他相关附表格式表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年____月____日表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年____月____日表3法人授权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地址)的(供应商名称)在下面签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相关的响应、磋商、合同执行,以我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被授权人(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被授权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被授权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职务:被授权人(签名):职务: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日期:表4磋商响应函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贵方的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授权代表人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授权代表人姓名)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7.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8.满足磋商文件“项目需求”的相关要求。9.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授权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表5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时需提供本声明函,并完整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内容,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时需提供本声明函,并完整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内容,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表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服务或产品(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服务或产品(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服务或产品)。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备注:供应商如未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但磋商不会被拒绝;如未如实声明,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表7质疑函范本质疑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 号采购人名称采购公告时间    年  月  日中标(成交)公告时间    年  月  日更正公告时间(包含采购文件和采购结果更正公告)    年  月  日终止公告时间(包含废标和采购任务取消)    年  月  日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质疑事项及相关请求(纸张不够另附)分    类□ 采购文件 □ 采购过程 □ 中标或成交结果请逐条列明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相关请求:质疑事项2......签字或盖人名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有效线索;质疑函存在《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异议投诉举报处理实施细则》(新政资内发〔2022〕12号)第十四条所列情形的,交易中心不予受理。2.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交易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质疑对一个项目的不同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在质疑函中列明具体分包号。5.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提供本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法人公章。7.质疑函份数要求:一式四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餐饮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