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修复暨国家储备林 培育容器苗招标公告(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2025)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公园城市龙泉山生态保护修复暨国家储备林项目订单培育容器苗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23-LQS-2025-WZ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公园城市龙泉山生态保护修复暨国家储备林项目已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对成都公园城市龙泉山生态保护修复暨国家储备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成发改政务审批〔2020〕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昆仑森投龙泉山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公园城市龙泉山生态保护修复暨国家储备林项目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订单培育容器苗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成都公园城市龙泉山生态保护修复暨国家储备林项目总投资约120.96亿元,其中,资本金占项目建设总投资的20.01%。项目属于新建林业项目,建设范围包括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金堂县5个区县,项目总建设规模56.6万亩(集约人工林栽培5.8万亩、现有林改培41.4万亩、中幼林抚育6.4万亩,苗材景兼用园3万亩),完善公园范围内道路改造提升123.1公里;构建林火视频监测系统、建设森林消防水源基础设施;加强林区灌溉,新增山坪塘、小型水库库容130万立方米;建设管护站点用房6处;建设智能化监测体系1套;建设苗圃1000亩。项目工期30年,其中建设期8年,运营期22年。
2.2项目地点:龙泉驿区、天府新区、东部新区、青白江区、金堂县
2.3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公园城市龙泉山生态保护修复暨国家储备林项目订单培育容器苗,划分为1个包件:订单培育容器苗,包件号:DDPYRQM01,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交货期:最早交货日期2025年10月中旬或招标人及采购人指定的需求日期 。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 6000-1999、四川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51T705-2023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要求:
3.1.1营业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苗木生产或供应经验的投标人,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林木(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3.1.2生产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苗木育种生产能力,苗木质量需符合设计及招标文件技术文件要求规定。
(2)投标人具有育苗基地(自有或承包均可),育苗基地面积不低于60亩的。
注: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①育苗基地地形图及示意图(标明具体尺寸及现有苗木情况)、②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出租方应为企业或村集体(村委会);若出租方是个人的,还需提供村委会出具的与个人签订的土地承包协议】
(3)投标人应具有 完善的育苗配套设施及苗木供应运输车辆  等配套设施设备。
注:提供育苗基地内不少于5张反映近期相应设施设备现状的远近实景彩图。
3.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2024年两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相关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盖章扫描件等相关财务证明材料),其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货时具有产地检疫证、苗木标签、苗木质量检验证、植物检疫证书(投标时承诺,均在供货时能够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查)。
3.1.5供货业绩要求: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个及以上供货业绩(业绩最低要求不低于本次招标最高限价金额的30%)。(证明材料应同时附①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②对应合同良好的履约信用证明)。
3.1.6运输能力:投标人须具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高栏运输货车车辆不少于三辆(自有或租赁均可),且供应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具有运输和组织能力,能承担与此相关的服务和管理。
注: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①车辆购买或租赁合同复印件、②驾驶证复印件、③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3.1.7人员要求:投标人具有至少  2  人农业或林业相关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有从事苗木种植的经验。
注: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①身份证复印件、②毕业证书复印件(农业或林业相关专业)或农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1.8履约信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稳定可靠能力处理协调地方关系,保证采购物资及时稳定供应。
(2)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招标的处罚期内,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国铁建不合格分包商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4)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存在行政处罚(已消除或已处理,不影响产品供应及质量除外)、经营异常(已消除或已处理,不影响产品供应及质量除外)、严重违法失信情况并提供截图。
3.1.9其他要求:
(1)近年内被列入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的供应商不良名单的、被投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2)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票制)。
(3)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使用本合同物资或物资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有发生,应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4)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鉴于本次招标使用材料的施工点的特殊性,招标人建议各潜在投标人务必在招标公告之后至报名截止日期前自行踏勘现场,自行解决道路问题,具体事宜可与采购人联系。
(5)如投标人产地检疫证苗木品种范围及数量无招标物资,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收到中标通知书15个自然日内完成产地检疫证品种数量新增工作。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4 月 3 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4 月  27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为见面开标(纸质开标),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ggzyjy.sc.gov.cn、www.cd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公园城市龙泉山生态保护修复暨国家储备林项目指挥部
地    址:四川省龙泉驿区山泉镇西岭街85号
邮    编:610102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13551379752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1500829503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
邮    编:100143
联 系 人:周先生:电    话:13303865730
联 系 人:唐女士:电    话:15928031181
电子邮件:1411757898@qq.com
电子邮件:1094899115@qq.com
 
  2025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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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公园城市龙泉山生态保护修复暨国家储备林项目订单培育容器苗招标

[招标文件]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公园城市龙泉山生态保护修复暨国家储备林项目订单培育容器苗招标文件-定稿.pdf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公园城市龙泉山生态保护修复暨国家储备林项目订单培育容器苗招标(招标编号:CRCC23-LQS-2025-WZ02)招标文件中国铁建招标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公园城市龙泉山生态保护修复暨国家储备林项目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1年月日1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附表1:串通投标行为认定表附表3-1:质疑用表附表4:中标通知书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表1:初步评审表2:详细评审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供货要求一、采购需求清单二、技术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分项报价五、资格审查资料七、商务技术响应八、其他第一章招标公告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公园城市龙泉山生态保护修复暨国家储备林项目订单培育容器苗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RCC23-LQS-2025-WZ02)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公园城市龙泉山生态保护修复暨国家储备林项目已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对成都公园城市龙泉山生态保护修复暨国家储备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成发改政务审批〔2020〕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昆仑森投龙泉山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公园城市龙泉山生态保护修复暨国家储备林项目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订单培育容器苗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规模:成都公园城市龙泉山生态保护修复暨国家储备林项目总投资约120.96亿元,其中,资本金占项目建设总投资的20.01%。项目属于新建林业项目,建设范围包括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金堂县5个区县,项目总建设规模56.6万亩(集约人工林栽培5.8万亩、现有林改培41.4万亩、中幼林抚育6.4万亩,苗材景兼用园3万亩),完善公园范围内道路改造提升123.1公里;构建林火视频监测系统、建设森林消防水源基础设施;加强林区灌溉,新增山坪塘、小型水库库容130万立方米;建设管护站点用房6处;建设智能化监测体系1套;建设苗圃1000亩。项目工期30年,其中建设期8年,运营期22年。2.2项目地点:龙泉驿区、天府新区、东部新区、青白江区、金堂县2.3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公园城市龙泉山生态保护修复暨国家储备林项目订单培育容器苗,划分为1个包件:订单培育容器苗,包件号:DDPYRQM01,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2.4交货期:最早交货日期2025年10月中旬或招标人及采购人指定的需求日期。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四川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51T705-2023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要求:3.1.1营业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苗木生产或供应经验的投标人,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林木(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3.1.2生产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苗木育种生产能力,苗木质量需符合设计及招标文件技术文件要求规定。(2)投标人具有育苗基地(自有或承包均可),育苗基地面积不低于60亩的。注: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①育苗基地地形图及示意图(标明具体尺寸及现有苗木情况)、②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出租方应为企业或村集体(村委会);若出租方是个人的,还需提供村委会出具的与个人签订的土地承包协议】(3)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育苗配套设施及苗木供应运输车辆等配套设施设备。注:提供育苗基地内不少于5张反映近期相应设施设备现状的远近实景彩图。3.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2024年两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相关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盖章扫描件等相关财务证明材料),其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货时具有产地检疫证、苗木标签、苗木质量检验证、植物检疫证书(投标时承诺,均在供货时能够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查)。3.1.5供货业绩要求: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个及以上供货业绩(业绩最低要求不低于本次招标最高限价金额的30%)。(证明材料应同时附①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②对应合同良好的履约信用证明)。3.1.6运输能力:投标人须具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高栏运输货车车辆不少于三辆(自有或租赁均可),且供应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具有运输和组织能力,能承担与此相关的服务和管理。注: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①车辆购买或租赁合同复印件、②驾驶证复印件、③车辆行驶证复印件。3.1.7人员要求:投标人具有至少2人农业或林业相关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有从事苗木种植的经验。注: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①身份证复印件、②毕业证书复印件(农业或林业相关专业)或农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3.1.8履约信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稳定可靠能力处理协调地方关系,保证采购物资及时稳定供应。(2)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3)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招标的处罚期内,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国铁建不合格分包商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4)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5)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存在行政处罚(已消除或已处理,不影响产品供应及质量除外)、经营异常(已消除或已处理,不影响产品供应及质量除外)、严重违法失信情况并提供截图。3.1.9其他要求:(1)近年内被列入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的供应商不良名单的、被投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2)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票制)。(3)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使用本合同物资或物资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有发生,应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4)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鉴于本次招标使用材料的施工点的特殊性,招标人建议各潜在投标人务必在招标公告之后至报名截止日期前自行踏勘现场,自行解决道路问题,具体事宜可与采购人联系。(5)如投标人产地检疫证苗木品种范围及数量无招标物资,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收到中标通知书15个自然日内完成产地检疫证品种数量新增工作。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3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本项目为见面开标(纸质开标),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ggzyjy.sc.gov.cn、www.cdggzy.com)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公园城市龙泉山生态保护修复暨国家储备林项目指挥部地址:四川省龙泉驿区山泉镇西岭街85号邮编:610102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3551379752联系人:张女士电话:15008295037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邮编:100143联系人:周先生:电话:13303865730联系人:唐女士:电话:15928031181电子邮件:1411757898@qq.com电子邮件:1094899115@qq.com2025年4月3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详见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详见招标公告1.1.4★项目名称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公园城市龙泉山生态保护修复暨国家储备林项目订单培育容器苗招标1.1.5建设地点龙泉驿区、天府新区、东部新区、青白江区、金堂县1.2.1资金来源自有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交货期详见招标公告1.3.3质量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提交承诺函)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7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8)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19)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20)近1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行贿犯罪)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21)近2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提交承诺函)人不履行合同、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的,且案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供货任务造成重大影响的;(22)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24)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25)投标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26)不接受报价修订和评标价的评定的;(27)提供不真实资料的;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补遗文件如通知、澄清、修改等(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4月11日12时00分前。(1)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上述时间之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在线提问(投标人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再进行澄清和答复)。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答疑的形式上传至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进行答复。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2)投标人应按上述规定的时限,随时关注招标人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发布的答疑信息,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作出正确的响应。投标人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答疑等文件所发布的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外获取的提问及答疑均为无效。投标人在提问时不得暴露其身份,不得涉及按照有关规定应予保密的信息;否则,招投标监督部门对其行为记入不良信用记录2.2.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将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上提问答疑区上传经备案后的答疑及补遗文件,投标人请及时在提问答疑区自行下载本标段的答疑及补遗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随时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上提问答疑区查询本标段的答疑及补遗文件,投标人未自行下载本标段所有答疑及补遗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自行查询,无需确认。投标人应按上述规定的时限,随时关注招标人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发布的答疑信息,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作出正确的响应。投标人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答疑等文件所发布的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外获取的提问及答疑均为无效。2.3.1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上招标相关文件下载区上传经修改并备案后的招标文件(若有),投标人请及时在招标相关文件下载区自行下载本标段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随时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上招标相关文件下载区查询本标段是否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未自行下载的,由此造成的2.3.1招标文件的修改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自行查询,无需确认。投标人应按上述规定的时限,随时关注招标人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发布的补遗信息,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作出正确的响应。投标人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补遗等文件所发布的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外获取的补遗均为无效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3.2.1投标报价(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的采购清单,进行报价,采购数量乘以综合单价计算总价。该综合单价限于货物本身价值、运杂费、资源税、管理费、装车费、场外运输损耗、利润、保险、各种税费,还包括履行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发生等各项费用。(2)投标人报出的综合单价合同期内固定有效,不做任何调整。3.2.2★最高投标限价505.60万元(含增值税)。注:投标人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3.3.1★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注:在原投标有效期内未完成评标和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没有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自动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3.4.1★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万元。投标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以投标人名义提交。提交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且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标段)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为以下三种方式,由投标人任选一种方式递交:3.4.1★投标保证金第一种递交方式——通过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或网银第二种递交方式——电子银行保函第三种递交方式——电子保证保险保单(即通过与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完成系统对接的保险机构推送的电子保单)A、采用第一种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注意事项:(1)投标人应根据“拟投标项目回执”上载明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名、账号、开户银行、应交金额等要求交纳保证金,应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转至“拟投标项目回执”上的收款账号,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点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2)市公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相关信息如下:开户单位: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户行:成都银行琴台支行账号:以“拟投标项目回执”提供的账号为准注:在成都银行开设基本账户的投标人,必须使用同城交换或银行电汇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能使用通存通兑的方式提交。B、采用第二种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注意事项:(1)递交电子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由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自行选择银行出具电子银行保函,并通过其单位账户支付费用(如有),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6点00分之前将电子银行保函加密推送至交易平台(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银行保函费用是否为单位账户交纳,以投标情况公示表为准。(2)电子银行保函的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银行担保的内容(即:如因投标人原因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银行向招标人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C、采用第三种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注意事项:(1)递交电子保证保险保单的投标人,应由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自行选择保险机构出具电子保证保险保单,并通过其单位账户支付保费,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6点00分之前将电子保单加密推送至交易平台(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保证保险保费是否为单位账户交纳,以投标情况公示表为准。(2)保证保险的格式以保险机构的保单格式为准,保单内容应包括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单的有效期限、保证的内容等。(3)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提供虚假保证资料或虚假保单、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经调查属实的,记入企业不良信用信息,同时推送至相关监管部门,在投标保证保险业务开展过程中实施联合惩戒。D、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情况应于开标时在交易中心开标系统中公布。E、本标段投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F.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同等约束力。注:1.在开标(投标截止时间)时,交易中心对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提交信息有异常的情况在投标情况公示表上进行标记“*”,招标人(招标代理)如实记录并推送给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予以评审。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以及“拟投标项目回执”中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名称、收款账号(下载招标文件时由系统自动生成收款账号)、开户银行等信息提交保证金,并通过交款银行查询是否提交成功。3.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4.投标保证金金额经计算为1—9499元的,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到千位(即缴纳:1000、2000、3000………9000元);投标保证金金额经计算为9500—9999元的,取整缴纳9000元;投标保证金金额经计算为10000—99999元的,取整到万位(即缴纳:10000、20000、30000………90000元);投标保证金金额经计算在100000元(含)以上的,缴纳100000元。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与退还的相关规定按照成发改法规函〔2019〕159号文执行。(一)投标保证金的正常退还程序1.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保函,由交易中心在评标结束后第7个工作日发起退还。2.对于中标的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由交易中心按照该项目(标段)招标人的书面意见将投标保证金及保函退还至投标人;超过投标有效期的,在有效期届满后第1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对投标保证金及保函直接发起退还;对其余中标候选人,在评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投标人未向交易中心提出暂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及保函的,由交易中心直接发起退还。(二)投标保证金的非正常退还程序1.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的,正处于调查处理期间,招标监督部门应及时书面通知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行政监督部门出具调查处理结果后,交易中心根据处理意见发起退还。2.招标人因特殊情况书面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的,须在正常退还程序启动之前书面告知交易中心。若投标人向交易中心书面表达拒绝延长并放弃投标的,由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1.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交易中心将保证金退还至原拨付账户;以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交易中心按保函约定方式退还。2.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其利息按照专用账户开户银行退款当日挂牌对公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在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将利息划拨至投标保证金的原拨付账户。3.4.4投标保证金不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3.4.4予退还的情形(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补充、修改或替代投标文件的;(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三)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四)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由市公资交易中心依据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和行政监督部门的书面处理意见,将投标保证金转至招标人的基本账户。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3年、2024年两年中任意一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有,具体要求:近2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具体要求:近2年,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不影响投标有效性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注解除外)(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后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的内容。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4)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交货期、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应否决其投标。3.7.1★投标文件格式(5)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字迹模糊的,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也可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投标人盖单位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招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否则视为无效标书。(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4)投标文件若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5)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可以加盖鲜章,也可以不盖。如自愿盖章,应统一由投标人盖单位公章。3.7.4装订要求(1)投标文件应采用粘贴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2)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宜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3)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3.7.5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投标人如中标且招标人要求时,应提供额外要求份数的投标文件,副本可由盖章签字版的正本进行复印(黑白彩色均可)2.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3.其他要求: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应包含①投标文件正本盖章签字版的扫描件、②可编辑版本投标文件4.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3.7.5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本、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装订采用胶订、平订或线订等,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4.1.1投标文件密封件密封件之一: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正本与投标保证金凭证(保函原件或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一起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及投标保证金”字样。密封件之二:投标人应将所有的投标文件副本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投标文件副本”字样。密封件之三:投标人应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上述三个密封件均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注明封套,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具有“密封”字样的密封章。未按本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和投标人全称,须注明“在年月日时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字样,密封处应有密封章。4.2.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注:具体开标室详见成都市公资交易中心开标当天大屏幕显示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注:具体开标室详见成都市公资交易中心开标当天大屏幕显示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条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招标时各投标人不再对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开标程序:(1)宣布并记录招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单位等信息5.2开标程序(2)开标顺序:不分递交先后顺序随机开启。(3)唱标完成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要求填写开标记录表,转入评标阶段。(4)招标人打印开标记录表,组织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如投标人未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字确认,则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履约担保1.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如下:1.1履约保证金金额:20万元。1.2递交要求:履约保证金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须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1.3履约保证金收取账户:账户名称: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公园城市龙泉山项目指挥部账号:99011231023000289111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编页码不作强制性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10.2招标代理服务费(1)由中标的投标人支付(2)支付标准:以采购货物中标价为计费基数,按采购货物中标价的10.2招标代理服务费6‰(千分之六)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3)招标代理服务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电汇方式支付全部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户名: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号:30205988005726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联行号:30710000307810.3★报价唯一投标报价文件(包括投标函)中的任何单价、合价或总价,不论其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均只能有一个,否则,报价评审组应否决其投标。10.4★低于成本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价,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为否决投标处理。某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评审方法:(1)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报价的单价等进行分析,对明显偏低的单项(不包括没有报价的单项)应当向其发出澄清函,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10.5中标价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为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3.1.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以投标人接受的修正价格为中标价。无论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解释原因。10.6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分办法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数:1-3名。10.6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注:(1)若排名靠前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10.7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不可以调整。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10.9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中标人在合同履行中,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10.10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其他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其他内容不一致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照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文件中“注”的内容与正文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文件中“注”10.10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的内容为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招标人一方的解释。10.11★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不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属于隐瞒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已填报上述信息的,不属于隐瞒情形)。如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在评标阶段发现的,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10.12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组成部分,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13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10.14开评标时投标人宜携带的资料一、投标人在开标时宜携带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二、评标当天,投标人宜携带以下资料,以备评标委员会在需要查验时能及时提供。1.招标文件中要提附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类似业绩资料等)。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携带以上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15特别注意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所述内容不一致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中表述不明确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所述内容为准。10.15特别注意招标文件中“★”号条款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条款,视为重大偏差(报价详细评审的重大偏差另行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应作否决投标处理。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后,招标人可能组织相关单位组成考察组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如在考察中发现育苗基地面积、财务状况、生产设备、生产能力、生产管理状况、生产(运输)、企业内部质量控制措施、设备性能与指标、售后服务能力、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等与投标文件中的不一致或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经考察组确认,招标人将取消其被推荐中标候选人资格。通过考察的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招标人按推荐顺序确定中标人。如果排名靠前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通过考察的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10.16根据川发改招管〔2011〕1210号文件规定,严格执行“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信用管理制度,任何投标人弄虚作假中标的行为一旦查实,在全省范围内的投标活动将受到制约。10.17在开标之前,招标人有权终止招标。10.18★合同签订(1)招标主体: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公园城市龙泉山生态保护修复暨国家储备林项目指挥部(2)签约主体:招标人或招标人依法委托的下属分支机构。10.19交易服务费1.本项目属自愿进场交易,须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按成都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招标采购类自愿进场项目交易工作规程》的通知规定支付全额费用。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单列。2.缴费标准:☑按标段(包件)以中标金额的1.5‰收取交易服务费,每标段(包件)10.19交易服务费最低不低于50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固定报价项目适用)□按5000元/标段(包件)收取交易服务费。(无固定报价项目适用)□按2000元/家收取交易服务费。(供应商入库项目适用)3.缴费时间:中标人应在收到成都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出具的《进场交易服务费交款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缴纳相关费用。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容器苗木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交货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营业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生产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供货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履约信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并提供承诺函:(1)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在近1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本项目严禁分包。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供货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委托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需澄清的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发布。2.2.3投标人收到澄清后的确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发布。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后的确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分项报价清单;(5)资格审查资料;(6)供货方案;(7)商务技术响应表(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项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报价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次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须提供财务相关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盖章扫描件等相关财务证明材料),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履约良好证明,证明材料应充分反映关键评审要素,否则不予认可;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证明材料应充分反映关键评审要素,否则不予认可。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诉讼的供货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验收凭证。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程序进行开标。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9.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9.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期限内。9.5.3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9.5.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9.5.5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出现上述9.5.3、9.5.4情形的,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有权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上述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_______(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小写(元)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招标人代表:记录人:唱标人:监标人:年月日附表1:串通投标行为认定表串通投标行为认定表在评标过程中,是否发现有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7.不同投标人MAC地址或计价锁号相同的;8.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0.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但招投标项目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评标委员会签字:说明:本认定书为评标报告组成部分,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应根据附表一串通投标行为认定书中的情形,如实对投标文件进行是否有串通投标行为的评审,填写“无”或“有”,有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并签字确认,作为评标报告一部分,若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的,应予以确认,由招标人据此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管部门报告。附表2:否决投标通知书否决投标通知书项目名称:投标人:否决原因评标委员会签字或签章:附表3-1:质疑用表评标专家向投标人质疑函投标人名称:,编号:项目名称质疑问题(项目名称)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澄清内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递交方式和时间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如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招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不够明确,应再次要求投标人对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再次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招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结论评标委员会:(签字)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注:1.有关证明材料须书面附上。2.本表空白不够可以另行增加。附表3-2:评标专家向招标人质疑函招标人名称:,编号:项目名称质疑问题(项目名称)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澄清内容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递交方式和时间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如要求招标人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要求招标人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招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人的澄清或说明不够明确,应再次要求招标人对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要求招标人再次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招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结论评标委员会:(签字)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注:1.有关证明材料须书面附上。2.本表空白不够可以另行增加。附表4: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______________(中标人名称):你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投标日期)所递交的_______(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____________。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_______日内到_______(指定地点)与签订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盖单位章)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表1: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综合评估法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和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1项和第3.1.1项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报价,即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3项要求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其他符合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上评审有一条不通过,则视为形式评审标准不通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应当否决其投标。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生产能力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能力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履约信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投标要求不存在本章第3.1.2项任何一种情形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况以上评审有一条不通过,则视为资格评审标准不通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应当否决其投标。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交货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供货方案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其他符合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上评审有一条不通过,则视为响应性评审标准不通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应当否决其投标。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技术部分:60分投标报价部分:40分投标得分=商务得分(A)+技术得分(B)+报价得分(C)。3.2.4低于成本评审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4项规定进行评审。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采用下列方式:1.评标价为通过初步评审且修正后有效的投标总价;2.认定投标人评标价是否低于成本价,低于成本价的投标人报价作否决投标申请处理,其评标价不计入评标基准价计算;3.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5家时,评标基准价=各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4.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5家时,评标基准价=各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最高和最低的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5.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有效投标的评审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注:偏差率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表2:详细评审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分值一、商务技术部分60分1.1苗木运输运距投标人自有育苗基地与“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公园城市龙泉山生态保护修复暨国家储备林项目苗圃(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苗圃分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土门村19组202号附4号)”(下称苗圃)距离50公里以内的,得15分,每增加10公里(增加不足10公里的,按10公里算)的,扣1分,扣完为止。注:(1)提供自有育苗基地与苗圃的距离截图,距离以高德地图“货车驾车”模式推荐路线中距离最短的为准。(2)提供育苗基地所在地GPS定位彩图。(3)若未提供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判断距离的,不予计算得分。15分1.2投标人的业绩在满足资格评审条件基础上,投标人每增加一个满足资格评审要求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的供货业绩的,加1分,最多加2分。2分1.3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在满足资格评审条件基础上,每增加一名具有农林业专业的技术人员加2分(最高加4分)、劳务人员配备充足投标人须提供劳务人员来源情况和长期稳定用工合同情况)每有一名劳务人员加0.5分,本项目最多加5分;管理机构及岗位制度设置健全合理加1分。注:(1)未提供不得分。(2)资格要求中的人员不计算在内。10分1.4育苗基地的完整性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育苗基地地形图及示意图的情况,对育苗基地的完整性和配套设施进行考察,土地集中连片性加5分、水电路网齐全加5分、配置育苗大棚加4分、安装喷灌设施加4分、配置办公用房及物料储存库房加2分。注:提供育苗基地不少于5张反映近期育苗地现状的远近实景彩图。20分1.5育苗技术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订单培育容器苗技术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苗木育种、5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分值1.5服务方案苗木种植、生长过程管控、水肥管理、病虫害防治、应急措施等),提供的方案内容针对性高、与本项目匹配性高、思路清晰、内容完整、可行性高的,得(3-5)分;提供的方案内容针对性一般、与本项目匹配性一般、思路较清晰、内容较完整性、可行性较高的,得(1-3)分,提供的方案内容针对性较差、与本项目匹配性较差、思路清晰性较差、内容较不完整、可行性不高的,得(0-1)分5分1.6组织供应、配送运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交货计划根据本项目特点,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组织供应(包含机械设备、运输管理、苗木包装保护、苗木装卸等)、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交货计划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根据内容的针对性高、与本项目性匹配性高、思路清晰、内容完整、可行性高的,得(3-5)分;提供的方案内容针对性一般、与本项目匹配性一般、思路较清晰、内容较完整性、可行性较高的,得(1-3)分,提供的方案内容针对性较差、与本项目匹配性较差、思路清晰性较差、内容较不完整、可行性不高的,得(0-1)分5分1.7售后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特点,编制苗木售后服务方案,承诺所提供优质合格的苗木,对服务方案、售后承诺、售后技术支持时间、响应速度、种植相关问题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根据内容的针对性高、与本项目性匹配性高、思路清晰、内容完整、可行性高的,得(2-3)分;提供的方案内容针对性一般、与本项目匹配性一般、思路较清晰、内容较完整性、可行性较高的,得(1-2)分,提供的方案内容针对性较差、与本项目匹配性较差、思路清晰性较差、内容较不完整、可行性不高的,得(0-1)分3分二、投标报价部分40分3.1投标报价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40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分值3.1部分(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F=40;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2;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1;注:1.评分保留2位小数;2.扣完为止。40分注:(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如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在线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不够明确,应再次要求投标人对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再次在线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或说明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该投标人的两次澄清或说明都不符合评标委员会要求的,作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证据确凿的,经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证据不够确凿的,其投标不能作否决投标处理,但评标委员会在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时,应予说明。在评标结束后发现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取消其中标资格。(3)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指经过全部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下同)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可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应从其实力、信誉、技术方案及投标报价等方面认定,无论是否具有竞争性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4)评标委员会负责整个评标工作。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商务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商务技术得分也相等,由招标人全方面考察后自行决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商务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商务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报价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项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B;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重大偏差重大偏差是指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偏差,如接受将不能实现招标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投标进行公平比较。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分项报价表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进行签字并盖单位章的;(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情况)(3)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联合体协议的;(本项目不适用)(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制造商授权书的;(适用于代理商投标的,且招标文件有要求的)(5)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6)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7)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没有实质性响应的;(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或出现折扣报价的(适用于不接受折扣报价的);(9)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分项报价表的;(10)投标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11)投标设备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期等与“第五章供货要求”不符,且不能满足招标物资要求的;(12)投标价低于成本价或明显高于市场价,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价格;(13)出现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函或降低履约保函金额、减少或减轻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等;(14)投标文件的编制内容不完整、出现重大漏项的;(15)投标文件中招标人名称书写有误或不正确的或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不一致的;(16)未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的;(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8)其他情况: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5投标文件的否决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2)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3)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投标文件中使用虚假材料的;(5)不接受报价修订和评标价的评定的。(6)提供不真实资料的。(7)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价格,成本分析不合理的。(8)不能确定有效投标报价唯一的。(9)招标文件规定其他否决投标情况。(10)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11)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6评标结果3.6.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6.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保护修复暨国家储备林 培育容器苗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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