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外包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安仁县第一中学2025)
安仁县第一中学物业管理外包服务项目(第三次)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4月03日
安仁县第一中学 的物业管理外包服务项目(第三次)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安仁县第一中学物业管理外包服务项目(第三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安财采计[2025]0025号
3、委托代理编号:1109382-20250403-42
4、采购项目预算:486,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486,000
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需求 ”
1
486,0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投标人具有公安机关依法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4月03日 至2025年04月11日,
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在
湖南洁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市青年大道福郴大厦3单元7楼)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湖南洁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市青年大道福郴大厦3单元7楼)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7日 14: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洁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安仁县五一北路民政局对面4楼)
3、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7日 14:30
4、开标地点:湖南洁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安仁县五一北路民政局对面4楼)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刘先生
2、电话:13786559168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安仁县第一中学
(2)地 址:郴州市安仁县永乐江镇城东社区
(3)联系人:刘先生
(4)邮 编:423000
(5)电 话:13786559168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洁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青年大道福郴大厦3单元7楼
(3)联系人:艾莉
(4)邮 编:423000
(5)电 话:13337357707
(6)电子邮箱:393355898@qq.com
附件下载:
安仁县第一中学物业管理外包服务项目(第三次)磋商文件定稿.pdf
采购需求.pdf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安仁县第一中学物业管理外包服务项目(第三次)采购人:安仁县第一中学采购计划编号:安财采计【2025】0025号采购代理编号:HNJY-CZ-CG2025006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洁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4月1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须知正文附录1:评标方法细则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的组成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保证金(不要求提供)三、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6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7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四、项目服务方案附件8-1项目服务方案附件8-2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一览表附件8-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五、商务/技术响应与偏离表六、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附件9-1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9-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9-3监狱企业证明材料附件9-4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清单报价表七、投标报价一览表附件10-1投标报价一览表附件10-2分项报价明细表八、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九、最后报价第一章磋商邀请湖南洁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安仁县第一中学的委托,对其安仁县第一中学物业管理外包服务项目(第三次)(采购计划编号:安财采计【2025】0025号、采购代理编号:HNJY-CZ-CG2025006)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安仁县第一中学物业管理外包服务项目(第三次)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安财采计【2025】0025号3、采购代理编号:HNJY-CZ-CG20250064、采购项目预算:¥486000.00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服务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号包名称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数量采购项目预算(元)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元)1安仁县第一中学物业管理外包服务项目(第三次)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1年¥486000.00¥486000.00¥7290.00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满足以下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公安机关依法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可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二)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5年4月3日起至2025年4月11日止,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2、磋商文件的获取地点:湖南洁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福郴大厦3单元7楼)3、磋商文件获取需提供的材料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湖南洁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福郴大厦3单元7楼)领取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指定地点现场获取。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7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年4月17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洁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安仁县五一北路民政局对面4楼。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6、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七、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八、询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投标说明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786559168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仁县第一中学地址:郴州市安仁县永乐江镇城东社区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7865591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南洁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福郴大厦3单元7楼联系人:艾莉李丽湘联系电话:1333735770715675712308附件一: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我们,(投标人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磋商邀请公告》[,(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投标人参加磋商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一、我方在此声明:(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附件三:确认通知磋商邀请公告回复确认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公司的磋商文件已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参加/不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特此确认。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1采购项目安仁县第一中学物业管理外包服务项目(第三次)2采购人名称:安仁县第一中学地址:郴州市安仁县永乐江镇城东社区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786559168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洁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福郴大厦3单元7楼联系人:艾莉李丽湘联系电话:13337357707156757123084投标人的邀请方式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邀请公告。随机从省级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抽取。5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满足以下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公安机关依法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5投标人资格条件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可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二)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6联合体形式□不接受■接受7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1、如供应商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拟承担本项目工作的单位。2、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8现场勘察■采购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勘察,其费用自理。如因投标人没有进行现场勘察,造成投标失误的,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采购人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一个月内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记录的网上截图打印件放入响应文件中,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信用信息查询审核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上截图打印件交由磋商小组审核。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可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可能5能实质性变动内容发生实质性变动。如有,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应和答复。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1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7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4月17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写1采购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捌万陆仟元整(¥486000.00)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报价均不能超过采购预算及项目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投标。注: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不予公布)不得高于本项目的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采用现场填写并当场公布,成交及价格评审以最终报价为准。在项目磋商过程中无任何实质性变动的前提下,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且不得高于项目采购预算,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项目磋商过程中有实质性变动的情况除外)。2磋商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3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日历日)4响应文件份数1、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2、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形式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密封要求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全部密封包装在一起,加贴密封条,并在密封条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电子版响应文件:单独密封包装,加贴密封条,并在密封条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注:纸质响应文件和电子版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包装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2密封袋封面上应标注的内容1、“响应文件”或“电子版响应文件”2、2、响应文件3、采购计划编号和采购代理编号4、递交地点:5、“在年月日(星期)上午时分之前不得开启”字样6、投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3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湖南洁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1评标因素和标准详见附录1:评标方法细则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4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款不作要求。5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1、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响应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中小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3、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以及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人代理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政策加分。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款不作要求。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1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2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要求在签订合同前交纳,合同期满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七、政府采购政策支持1★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否□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发布)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本项目节能产品为:/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款不作要求。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发布)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款不作要求。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发布)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款不作要求。4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两型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采购产品为《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最新发布)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款不作要求。5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折扣比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应同时在采购公告中注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小微企业竞争报价工程项目可享受10%~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价格折扣比例体扣除比例为/%。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比例给予大中型企业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评审中价格扣除参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给予小型、微型企业扣除比例标准,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评审中价格扣除参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给予小型、微型企业扣除比例标准,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6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7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向银行咨询或登陆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查询。八、其他规定1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招标类的规定一次性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柒仟贰佰玖拾元整(¥7290.00)。2其他规定如果某个投标人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最后报价,磋商小组认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最后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采购人提供给投标人的所有资料,投标人须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提供给第三方。任何进入采购人涉密场所的人员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将涉密场所情况泄露给第三方。投标人应及时删除电子邮件、U盘中采购人提供的项目资料,以防止信息泄露。投标人若违法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章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前附表)1合同当事人甲方名称:安仁县第一中学乙方名称:成交人2项目现场安仁县第一中学指定地点。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实施地点:安仁县第一中学指定地点。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合同价款支付方式: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支付凭证:双方签订的合同、成交人开具的相应发票。5分包■不接受□接受,允许依法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中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6伴随服务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7解决争议的方式■诉讼□仲裁8合同未尽事项合同的签订以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标单位响应文件为依据,未尽事项协商解决。9补充条款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注:1、“磋商须知前附表”的内容是对“磋商须知正文”中相应条款内容的补充,如有不一致时,以“磋商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2、本项目磋商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投标人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投标人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2.7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2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需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磋商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投标人代表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6.2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投标人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2本章第8.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二、磋商文件9.磋商文件的组成9.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的组成9.2磋商小组根据与投标人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9.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10.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10.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0.2投标人应持【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2.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投标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2.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13.一般要求1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3.2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3.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3.5投标人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4.响应文件的组成14.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响应声明(2)保证金(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4)项目服务方案(5)商务/技术响应与偏离表(6)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7)投标报价一览表(8)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9)最后报价14.2在磋商过程中,投标人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4.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投标人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4.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报价15.1投标人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5.2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5.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5.4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6.投标人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1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6.2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6.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17.磋商保证金17.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8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7.2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投标人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7.4未成交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投标人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9.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19.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9.3在磋商过程中,投标人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0.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1.1投标人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1.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2.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2.1投标人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2.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投标人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23.磋商程序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投标人。其中,磋商按本章第28.1款或者第28.2款情形进行。24.响应文件审查24.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4.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4.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5.实质性响应25.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5.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6.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投标人:(1)投标人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5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27.澄清27.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8.磋商28.1本章第9.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28.2本章第9.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4.2款规定对投标人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投标人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投标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8.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19.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28.4投标人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当场开封公布,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28.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7.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28.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投标人,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28.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28.7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参加磋商投标人的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29.响应文件评审29.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29.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投标人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9.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投标人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投标人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9.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9.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投标人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投标人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29.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29.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投标人的总得分。30.提出成交人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人。31.确定成交人3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1.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32.磋商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5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3.重新评审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4.保密及串通行为34.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4.2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5.成交信息的公布成交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6.询问及质疑36.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6.2投标人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7.成交通知37.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7.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7.3成交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7.4成交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7.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8.签订合同38.1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8.2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8.3成交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8.4成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4)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政府采购政策支持3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39.1优先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按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相应评标方法给予政策加分。具体加分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评审时按相应评标方法给予政策加分。具体加分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9.2强制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按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39.3价格评审优惠:(1)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承接的,投标价格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该联合体投标价格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该大中型企业投标价格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9.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优先采购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响应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中小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39.5部分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以及中小企业的投标人代理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政策加分。39.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9.1款、第39.2款、第39.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公布批次内)文件首页和投标产品所在页(截图)。(3)中小企业: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9.7投标人有融资需求的,可登录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信息。八、其他规定40.采购代理服务费40.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0.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其他规定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附录1:评标方法细则1、通则1.1评标根据本磋商文件第二章附录1“评标方法细则”进行。1.2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制定。采用先磋商、后报价、再评分的评审方法。1.3评标因素:价格、技术、商务等,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磋商文件前附表》第一章第3.1项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磋商程序磋商程序分为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人、确定成交人。2.1响应文件审查(1)资格性检查:根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表1资格性检查表序号检查项目投标人名称ABC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盖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签字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签署、盖章符合要求。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签署、盖章符合要求。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可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8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公安机关依法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结论注:1、上述内容合格用“√”表示,不合格用“×”表示;2、以上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则初步评审的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表2符合性检查表序号检查项目投标人名称ABC1投标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3服务期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4付款方式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5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的6响应文件中没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其他实质性要求的结论注:1、上述内容合格用“√”表示,不合格用“×”表示。2、以上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则初步评审的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2.2磋商(1)澄清有关问题:根据本磋商文件第二章附录1“评标方法细则”进行。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表3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表序号投标人名称磋商文件中需要澄清的页次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12(2)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注:要求投标人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必按照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提交,只需投标人就变动的内容提交相应的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3)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即第二阶段响应文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投标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即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投标人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2.3响应文件评审(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3)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报价分值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如果某个投标人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最后报价,磋商小组认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最后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4)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汇总各投标人的总得分。2.4提出成交人(1)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标总得分计算汇总后,磋商小组不得重新打分。否则,本次评标结果无效。(2)专家打完分后,招标代理机构应该复核统计并进行排名,排名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2.5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优劣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表4各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由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序号项目分值的取值1价格202商务303技术50∑(1+2+3)=100100附表1投标报价评分表K1(该部分所占分值20分)基本分:20分。1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名称供应商A供应商B供应商C供应商D供应商E投标供应商最后综合报价2经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后的报价3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注:若出现享受政策的投标单位,按扣除价格比例(中小企业等)后的价格进行排序,确定扣除后的最低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注: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7】87号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被确定为磋商基准价的投标人被确定为磋商基准价的价格被确定为磋商基准价的得分20分4低价优先法计算公式除评标基准价得20分的投标人外,其他合格投标人报价得分的计算公式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调整/最后投标报价调整)×报价分值5政策优惠类型6最终得分评委签字:评审时间:附表2商务评分表(该部分所占分值30分)该部分基本分为3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标准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进行评价、打分。序号评分项目及要求评分的标准投标人名单投标人1投标人2投标人31合理化建议(1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分,建议内容结合项目采购需求、针对性强的,每提供1条计5分,最多10分;没有提供不计分。2员工保障承诺(5分)1、人员工资在合同期内不低于郴州市最新颁布的最低人工工资标准的承诺书;2、人员签订有效合法的劳动用工合同的承诺书等。投标人提供以上承诺书,格式自拟。每提供一个满足要求的承诺书的计2.5分,最高计5分。3类似业绩(1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签订的类似业绩合同扫描件,每提供一个计5分,最多计15分。(备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综合得分备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应真实、清晰、完整,如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不清晰、模糊看不清的,则该项资料所对应的评分分值记0分。投标人对提交的证件或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核实有提供虚假证件或资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附表3技术评分表(该部分所占分值50)该部分基本分为5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标准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进行评价、打分。序号评分项目及要求评分的标准投标人名单投标1投标人2投标人31整体服务方案(15分)投标人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理解提供完整的整体设想及策划方案,方案应包括: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配备方案、配置方案、项目运作流程设计和组织实施方案、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时间及其他等内容。方案内容健全、思路清晰、可执行力强、切合采购人实际需求的计15分;方案内容描述模糊、缺漏项或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2质量保障措施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5分)投标人提供完整的质量保障措施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至少应包含:1、质量保障措施;2、突发水电供应中断、火灾、电梯故障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方案),方案完整的、科学可行的,计15分。缺漏项、欠合理的或与本项目无关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3安全管理方案(10分)安全管理方案完整的、科学可行的,计10分。缺漏项、欠合理的或与本项目无关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包括:安全制度、安全预案{含急救措施}、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检查及记录)4工作计划方案及措施(10分)工作计划方案及措施完整、科学的,计10分。缺漏项、欠合理或与本项目无关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包括:工作流程、安保措施、督查措施、考核措施等)。综合得分备注:每次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附表4投标人综合得分汇总计算表投标人名称:综合得分()评委编号价格评分商务评分技术评分123…合计平均计算规则:(1)汇总投标人综合得分的时候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一个计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评分的单项评分视为无数分。(3)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的商务评分、技术方案评分的得分进行汇总,得到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附表5推荐入围候选人名单排序入围候选人名称得分评委签字: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本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本协议书仅供参考,不作限制)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成交人(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代理编号:(3)项目内容: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4.付款:1、。2、预付款根据磋商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成交人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账号: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开户银账真:行:号: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一年1.全面确保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2.严格执行校门出入管理制度。来访人员必须履行实名登记制,门卫务必核实身份,确保校园安全。外出学生一律要凭班主任签名的学校专用请假条,方可外出。学校出入口数量:2个,南门1个主出入口,西门1个次出入口。3.进行校园实时巡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违停车辆及时联系车主、确保教学楼人走灯熄、规定时间及时开关教学楼、办公楼大门。4.维护校园及周边秩序,保持校园通道畅通,防止车辆拥堵和安全事故发生。5.学校重大活动及放假日安全警戒及指挥车辆停放。6.配合学校调查、处理校园内发生的纠纷及治安案件。二、相关要求★1.投标人具有公安机关依法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2.具备良好的从业信誉和安全保卫经验,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和安保差错。3.投标单位应认真研究学校保安服务的教育属性,熟悉校园管理的特点,根据校园内的不同服务对象,制订切实可行的校园保安服务整体方案,完善专项管理制度。4.依法为保安人员购买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三、项目管理要求(一)质量目标要求1.依托行业标准,根据校方管理规定与服务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校园保安工作制度、服务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处置有力。2.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严格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3.全年无责任事故和责任案件发生,师生有安全感,对校园保安服务满意率在80%以上(师生调查满意率),后附安仁县第一中学安保服务师生满意度调查表。4.依据供应商制定的排班方案,安保人员需接受学校的考勤管理,安保人员在所排班次的上下班时间各打卡一次,学校依据考勤记录的实绩到岗人数按月支付安保劳务费。5.依法依规按月足额支付保安工作人员工资及时购买社保,成交供应商提供上月工资支付、社保购买的证明材料、人员排班表经采购人核查无误后,采购人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报账程序。(二)服务内容及要求1.人员配置(管理岗位1人,南门卫6人,特岗(队长)2人,西门卫4人,男生公寓宿管员3人,女生公寓宿管员3人,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人员配置方案,如有人员变动及时更新人员配置方案并向采购人报备),保安人员承诺具备有由相关行政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资格证书》。附:24小时各时段人员在岗要求时间南门(人)西门(人)06:00-06:403人(1人穿防刺服持安保器械,2人管控门禁)1人06:40-08:002人1人08:00-12:002人1人12:00-13:003人(1人穿防刺服持安保器械,2人管控门禁)1人13:00-18:002人1人18:00-18:403人(1人穿防刺服持安保器械,2人管控门禁)1人18:40-22:002人1人22:00-22:403人(1人穿防刺服持安保器械,2人管控门禁)1人22:40-06:001人0人附:校园巡逻安排时间07:20-8:0009:30-10:0012:50-13:5018:05-18:4022:00-22:50次数不少于1次不少于1次不少于1次全时段不少于1次不少于1次2、服务时间:24小时。3、服务内容及要求3.1学生公寓管理工作标准和要求:3.1.1、实行学生在宿舍时宿舍管理人员必须在岗,学生上课离开宿舍时宿舍管理人员必须待岗,并保持电话畅通有事必须第一时间赶到工作岗位。3.1.2、对公寓实行封闭式管理。坚持对学生公寓区的不定时巡查,不离岗、脱岗,公寓按时开关门、按时上下锁、按时开关灯、早晚查寝对公寓的卫生情况、就寝纪律做好记录,并在第一时间发到班主任群。如有重大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并报告政教处及公司管理人员。3、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公寓区,严防一切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寓区安全,防止公寓失盗。3.1.4、维护就寝纪律,检查并制止、处理公寓区学生违纪违规事件。检查、记录、制止在寝室生火、乱用电、点蜡烛等现象:每天检查学生寝室内务整理情况,每天公布检查结果。3.1.5、制止寄宿生在上课时间及自习时间无正当理由进入寝室,对晚自习后就寝学生人数、纪律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时向班主任报告。3.1.6、负责寝室所有财产、设施等管理,检查、登记损坏情况,并及时向政教处、后勤处有关部门反映。教育督促学生每天关好水龙头,节约用水电。3.1.7、公寓管理员不能在学生公寓卖任何东西(如水、方便面、零食等)一经发现做开除处理。3.1.8、公寓管理员不能向学生提供任何形式的有偿服务(如手机充电、为学生烘服、洗衣服等)3.1.9、公寓管理员不履行上述职责,每发现一次扣款50元。3.2、出入管理3.2.1上下学期间及时疏导学生,保持大门进出通道畅通,保证学生安全通行。3.2.2严格登记进出人员及车辆,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内,严禁易燃易爆物品及无牌无照车辆进入校内。除警车、消防车外,未经学校同意的非本单位车辆严禁驶入校内。对校内物资流动实行申报制,办理相关的出入手续才准放行。3.2.3对进入校区施工人员及工具、材料等实行验证、登记管理。3.2.4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3.3安全巡查3.3.1校区设置24小时巡查岗,制定相对固定的巡查路线,路线设置覆盖率100%,每次巡查拍照不少于6张(含日期、时间、地点的水印照片)。3.3.2劝阻和制止危害安全、影响教学环境秩序的行为。3.3.3每日教学、办公活动结束后,对教学、办公场所进行巡查、清场。3.3.4巡查中发现各区域内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3.3.5突发事件演练率、响应率、处置率100%。3.4消防系统3.4.1消防控制室按规定值班,能熟练操作消控室火灾报警控制器。3.4.2定期检查校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完好情况,完好率100%。消火栓、灭火器至少每月巡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能正常供水,消防栓、供水管道做好冬季防冻措施,做好台账记录并签具全名;消防带至少每学期检查一次,阀杆处每学期加滑油并做放水检查一次。3.4.3制订突发火灾/火情应急预案。3.4.5每天对校内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至少每2小时巡查一次,宿舍区域夜间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时一次。3.5门前“三包”工作3.5.1负责门卫室(岗亭)内及各校门口卫生工作,保持路面清洁,禁止乱倒乱扔等不文明行为。3.5.2维护校门口秩序,禁止摆摊设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等影响校容的行为。3.6负责学校各项活动的场地布置、活动所需物品的运送以及日常搬运工作,服从学校或物业经理日常工作安排等。3.7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安保任务。3.8其他要求3.8.1年龄:女性年龄22-50周岁,身高155cm以上;男性年龄22-55岁,身高160cm以上。3.8.2待遇:中标人必须与保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规定。最低工资不得低于郴州市最新颁布的最低人工工资标准,并为保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3.8.3食宿:采购人原则上不提供住宿,用餐自理。3.8.4中标价格为包干价,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学校不再另支付保安加班等一切费用。3.8.5保安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且通过综治办审核,才能上岗:①持保安员证,执证率必须达到100%;②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团队精神,自愿从事保安工作;③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④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家庭成员及本人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听、口吃,无纹身;⑤初中毕业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⑥通过岗前培训;⑦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及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3.9保安工作职责3.9.1保安人员规范上岗。保安人员在值勤时必须着统一的保安制服或防刺服、佩戴执勤证和持安保器械和应急处置装备,并熟悉使用方法。保安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文明执勤,不得迟到、早退、串岗和脱岗,禁止保安人员酒后上岗,严禁上班时段吸烟、喝酒、嚼摈榔、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保安人员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并熟悉和规范操作消防设备、视频监控、110一键式报警系统等设备。3.9.2校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来访人员,问清事由,经电话联系校内相关人员同意后,作好出入登记方可进入,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3.9.3严格登记进出人员及车辆,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内,严禁易燃易爆物品及无牌无照车辆进入校内。除警车、消防车外,未经学校同意的非本单位车辆严禁驶入校内。对校内物资流动实行申报制,办理相关的出入手续才准放行。3.9.4夜间值班时,注意防火、防窃、检查门窗、水电,如遇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或公安机关。3.9.5合理安排上班时间,交接班时需做好交接手续,在上学、放学高峰期当班保安需全部在岗。3.9.6完成校方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安仁县第一中学安保服务师生满意度调查表尊敬的师生员工:为了进一步提升校园安保服务质量,保障校园安全,我们诚挚邀请您参与本次安保服务满意度调查。请根据您的真实感受填写以下问卷,您的意见和建议对我们非常重要。一、基本信息1.您的身份是:A.学生B.教职工C.其他(请注明):2.您所在的年级/部门是:年级/部门:二、满意度调查请您在以下各项内容中选择最符合您感受的选项,并填写具体意见和建议。1.您对保安人员的态度满意吗?A.很满意B.满意C.一般D.不满意E.很不满意意见和建议:2.您对保安人员的专业能力满意吗?A.很满意B.满意C.一般D.不满意E.很不满意意见和建议:3.您对保安人员的巡逻频率和覆盖范围满意吗?A.很满意B.满意C.一般D.不满意E.很不满意意见和建议:4.您对校门口保安的出入管理满意吗?A.很满意B.满意C.一般D.不满意E.很不满意意见和建议:5.您对保安人员的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满意吗?A.很满意B.满意C.一般D.不满意E.很不满意意见和建议:6.您对夜间值班保安的服务满意吗?A.很满意B.满意C.一般D.不满意E.很不满意意见和建议:7.您对保安人员在处理纠纷和突发事件时的表现满意吗?A.很满意B.满意C.一般D.不满意E.很不满意意见和建议:8.您对保安服务总体满意吗?A.很满意B.满意C.一般D.不满意E.很不满意意见和建议:9.其他意见和建议:如果您对学校安保服务有其他的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在下方: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您的意见将帮助我们不断改进和提升校园安保服务,保障全体师生的安全。安仁县第一中学年月日说明:在实际工作中采购人有权对以上进行修改或补充。第五章响应文件的组成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保证金附件3:磋商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三、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6: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7: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四、项目服务方案附件8-1:项目服务方案附件8-2: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一览表附件8-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五、商务/技术响应与偏离表六、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附件9-1: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9-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9-3:监狱企业证明材料附件9-4: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货物清单表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10:报价一览表八、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九、最后报价正/副本政府采购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代理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地址: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传真电话:50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一年1.全面确保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2.严格执行校门出入管理制度。来访人员必须履行实名登记制,门卫务必核实身份,确保校园安全。外出学生一律要凭班主任签名的学校专用请假条,方可外出。学校出入口数量:2个,南门1个主出入口,西门1个次出入口。3.进行校园实时巡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违停车辆及时联系车主、确保教学楼人走灯熄、规定时间及时开关教学楼、办公楼大门。4.维护校园及周边秩序,保持校园通道畅通,防止车辆拥堵和安全事故发生。5.学校重大活动及放假日安全警戒及指挥车辆停放。6.配合学校调查、处理校园内发生的纠纷及治安案件。二、相关要求★1.投标人具有公安机关依法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2.具备良好的从业信誉和安全保卫经验,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和安保差错。3.投标单位应认真研究学校保安服务的教育属性,熟悉校园管理的特点,根据校园内的不同服务对象,制订切实可行的校园保安服务整体方案,完善专项管理制度。4.依法为保安人员购买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三、项目管理要求(一)质量目标要求1.依托行业标准,根据校方管理规定与服务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校园保安工作制度、服务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处置有力。2.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严格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3.全年无责任事故和责任案件发生,师生有安全感,对校园保安服务满意率在80%以上(师生调查满意率),后附安仁县第一中学安保服务师生满意度调查表。4.依据供应商制定的排班方案,安保人员需接受学校的考勤管理,安保人员在所排班次的上下班时间各打卡一次,学校依据考勤记录的实绩到岗人数按月支付安保劳务费。5.依法依规按月足额支付保安工作人员工资及时购买社保,成交供应商提供上月工资支付、社保购买的证明材料、人员排班表经采购人核查无误后,采购人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报账程序。(二)服务内容及要求1.人员配置(管理岗位1人,南门卫6人,特岗(队长)2人,西门卫4人,男生公寓宿管员3人,女生公寓宿管员3人,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人员配置方案,如有人员变动及时更新人员配置方案并向采购人报备),保安人员承诺具备有由相关行政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资格证书》。附:24小时各时段人员在岗要求时间南门(人)西门(人)06:00-06:403人(1人穿防刺服持安保器械,2人管控门禁)1人06:40-08:002人1人08:00-12:002人1人12:00-13:003人(1人穿防刺服持安保器械,2人管控门禁)1人13:00-18:002人1人18:00-18:403人(1人穿防刺服持安保器械,2人管控门禁)1人18:40-22:002人1人22:00-22:403人(1人穿防刺服持安保器械,2人管控门禁)1人22:40-06:001人0人附:校园巡逻安排时间07:20-8:0009:30-10:0012:50-13:5018:05-18:4022:00-22:50次数不少于1次不少于1次不少于1次全时段不少于1次不少于1次2、服务时间:24小时。3、服务内容及要求3.1学生公寓管理工作标准和要求:3.1.1、实行学生在宿舍时宿舍管理人员必须在岗,学生上课离开宿舍时宿舍管理人员必须待岗,并保持电话畅通有事必须第一时间赶到工作岗位。3.1.2、对公寓实行封闭式管理。坚持对学生公寓区的不定时巡查,不离岗、脱岗,公寓按时开关门、按时上下锁、按时开关灯、早晚查寝对公寓的卫生情况、就寝纪律做好记录,并在第一时间发到班主任群。如有重大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并报告政教处及公司管理人员。3、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公寓区,严防一切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寓区安全,防止公寓失盗。3.1.4、维护就寝纪律,检查并制止、处理公寓区学生违纪违规事件。检查、记录、制止在寝室生火、乱用电、点蜡烛等现象:每天检查学生寝室内务整理情况,每天公布检查结果。3.1.5、制止寄宿生在上课时间及自习时间无正当理由进入寝室,对晚自习后就寝学生人数、纪律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时向班主任报告。3.1.6、负责寝室所有财产、设施等管理,检查、登记损坏情况,并及时向政教处、后勤处有关部门反映。教育督促学生每天关好水龙头,节约用水电。3.1.7、公寓管理员不能在学生公寓卖任何东西(如水、方便面、零食等)一经发现做开除处理。3.1.8、公寓管理员不能向学生提供任何形式的有偿服务(如手机充电、为学生烘服、洗衣服等)3.1.9、公寓管理员不履行上述职责,每发现一次扣款50元。3.2、出入管理3.2.1上下学期间及时疏导学生,保持大门进出通道畅通,保证学生安全通行。3.2.2严格登记进出人员及车辆,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内,严禁易燃易爆物品及无牌无照车辆进入校内。除警车、消防车外,未经学校同意的非本单位车辆严禁驶入校内。对校内物资流动实行申报制,办理相关的出入手续才准放行。3.2.3对进入校区施工人员及工具、材料等实行验证、登记管理。3.2.4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3.3安全巡查3.3.1校区设置24小时巡查岗,制定相对固定的巡查路线,路线设置覆盖率100%,每次巡查拍照不少于6张(含日期、时间、地点的水印照片)。3.3.2劝阻和制止危害安全、影响教学环境秩序的行为。3.3.3每日教学、办公活动结束后,对教学、办公场所进行巡查、清场。3.3.4巡查中发现各区域内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3.3.5突发事件演练率、响应率、处置率100%。3.4消防系统3.4.1消防控制室按规定值班,能熟练操作消控室火灾报警控制器。3.4.2定期检查校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完好情况,完好率100%。消火栓、灭火器至少每月巡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能正常供水,消防栓、供水管道做好冬季防冻措施,做好台账记录并签具全名;消防带至少每学期检查一次,阀杆处每学期加滑油并做放水检查一次。3.4.3制订突发火灾/火情应急预案。3.4.5每天对校内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至少每2小时巡查一次,宿舍区域夜间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时一次。3.5门前“三包”工作3.5.1负责门卫室(岗亭)内及各校门口卫生工作,保持路面清洁,禁止乱倒乱扔等不文明行为。3.5.2维护校门口秩序,禁止摆摊设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等影响校容的行为。3.6负责学校各项活动的场地布置、活动所需物品的运送以及日常搬运工作,服从学校或物业经理日常工作安排等。3.7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安保任务。3.8其他要求3.8.1年龄:女性年龄22-50周岁,身高155cm以上;男性年龄22-55岁,身高160cm以上。3.8.2待遇:中标人必须与保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规定。最低工资不得低于郴州市最新颁布的最低人工工资标准,并为保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3.8.3食宿:采购人原则上不提供住宿,用餐自理。3.8.4中标价格为包干价,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学校不再另支付保安加班等一切费用。3.8.5保安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且通过综治办审核,才能上岗:①持保安员证,执证率必须达到100%;②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团队精神,自愿从事保安工作;③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④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家庭成员及本人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听、口吃,无纹身;⑤初中毕业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⑥通过岗前培训;⑦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及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3.9保安工作职责3.9.1保安人员规范上岗。保安人员在值勤时必须着统一的保安制服或防刺服、佩戴执勤证和持安保器械和应急处置装备,并熟悉使用方法。保安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文明执勤,不得迟到、早退、串岗和脱岗,禁止保安人员酒后上岗,严禁上班时段吸烟、喝酒、嚼摈榔、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保安人员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并熟悉和规范操作消防设备、视频监控、110一键式报警系统等设备。3.9.2校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来访人员,问清事由,经电话联系校内相关人员同意后,作好出入登记方可进入,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3.9.3严格登记进出人员及车辆,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内,严禁易燃易爆物品及无牌无照车辆进入校内。除警车、消防车外,未经学校同意的非本单位车辆严禁驶入校内。对校内物资流动实行申报制,办理相关的出入手续才准放行。3.9.4夜间值班时,注意防火、防窃、检查门窗、水电,如遇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或公安机关。3.9.5合理安排上班时间,交接班时需做好交接手续,在上学、放学高峰期当班保安需全部在岗。3.9.6完成校方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外包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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