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基础测绘 机载激光点云数据获取招标公告(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2025)
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公开招标基础测绘项目-数据获取类4132万元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基础测绘项目-数据获取类4132万元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5日 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99002025CGK00310
项目名称:基础测绘项目-数据获取类4132万元
预算金额(元):4132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包1:2025年度优于0.2米分辨率航空影像获取(大同摄区) 数量: 预算金额(元):52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所投包内全部服务。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技术、商务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包2:2025年度机载激光点云数据获取(朔州(一)摄区) 数量: 预算金额(元):5062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所投包内全部服务。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技术、商务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包3:2025年度机载激光点云数据获取(朔州(二)摄区) 数量: 预算金额(元):492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所投包内全部服务。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技术、商务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 包4:2025年度机载激光点云数据获取(大同(一)摄区) 数量: 预算金额(元):5012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所投包内全部服务。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技术、商务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 包5:2025年度机载激光点云数据获取(大同(二)摄区) 数量: 预算金额(元):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所投包内全部服务。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技术、商务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标项六 标项名称: 包6:2025年度优于0.05米倾斜航空摄影数据获取(太原、晋中) 数量: 预算金额(元):8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所投包内全部服务。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技术、商务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标项七 标项名称: 包7:2025年度优于0.05米倾斜航空摄影数据获取(长治、临汾) 数量: 预算金额(元):4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所投包内全部服务。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技术、商务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标项八 标项名称: 包8:2025年度优于0.5米分辨率卫星遥感资料获取 数量: 预算金额(元):3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所投包内全部服务。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技术、商务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4、5、6、7,2025年10月30日前,通过具备山西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质检并向采购人提交合格的全部成果。;包 8,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包 2、3,2025年10月30日前,通过具备山西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质检并向采购人提交合格的全部成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3、4、5、6、7、8: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2、3、4、5、6、7】 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资质;【包8】 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采购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5日 08: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5日 08:30
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北路北上广大澡堂北门往东100米处小区中间单元101室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 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收取。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
地 址:太原市迎泽大街136号
联系方式:0351-404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山西华辰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桃园北路38号铭鼎国际1110室
联系方式:0351-5262896转604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项目联系人: 原艳斌、周洋、张炜电 话:0351-5262896转604附件信息:
基础测绘项目-数据获取类4132万元招标文件发布版.doc978.3K
基础测绘项目-数据获取类4132万元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499002025CGK00310招标编号:HCZB2025014采购人: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代理机构:山西华辰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四月1.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5第三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24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25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38第六部分合同原则................................63第七部分投标文件部分格式........................842.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基础测绘项目-数据获取类4132万元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25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99002025CGK00310项目名称:基础测绘项目-数据获取类4132万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4132万元包号采购内容数量单位金额(万元)第1包2025年度优于0.2米分辨率航空影像获取(大同摄区)20000平方公里522第2包2025年度机载激光点云数据获取(朔州(一)摄区)10125平方公里506.25第3包2025年度机载激光点云数据获取(朔州(二)摄区)9850平方公里492.5第4包2025年度机载激光点云数据获取(大同(一)摄区)10025平方公里501.25第5包2025年度机载激光点云数据获取(大同(二)摄区)10000平方公里500第6包2025年度优于0.05米倾斜航空摄影数据获取(太原、晋中)3000平方公里870第7包2025年度优于0.05米倾斜航空摄影数据获取(长治、临汾)2200平方公里440第8包2025年度优于0.5米分辨率卫星遥感资料获取75000 平方公里300合计4132采购需求:本次招标共8包,供应商可以投报一个包,也可投报多个包,其最多只能中取一个包。投标必须以包为单位,对所投分包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也不允许将几个包合并报一个价格投标,具体服务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范围包括:所投包内全部服务。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技术、商务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合同履约期限:第1包-第7包:2025年10月30日前,通过具备山西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质检并向采购人提交合格的全部成果。第8包: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1包-第7包: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资质;第8包: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资质。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5年4月3日00:00至2025年4月11日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采购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4月25日8点30分(北京时间)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3.(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现场无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后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五、开启1.时间:2025年4月25日8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地址:刘女士联系方式:0351-404055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华辰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桃园北路38号铭鼎国际1110室联系方式:0351-526289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原艳斌、周洋、张炜电话:0351-5262896转604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采购人名称: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采购人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136号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51-4040552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西华辰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太原市桃园北路38号铭鼎国际1110室联系人:原艳斌、周洋、张炜联系方式:0351-5262896转6043项目名称基础测绘项目-数据获取类4132万元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肆仟壹佰叁拾贰万元整(¥:4132万元)6合同履约期限第1包-第7包:2025年10月30日前,通过具备山西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质检并向采购人提交合格的全部成果。第8包: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7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1包-第7包: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资质;第8包: 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资质。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3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4月11日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售价:0元/套9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否 (是、否)10投标文件组成电子投标文件:1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1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1、递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2、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为60分钟。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开标不能顺利进行),经监督部门批准后延期开标时间;供应商须保证加解密投标文件所用CA证书的一致性和有效性,若因为加解密投标文件所用CA证书不一致或无效导致的加解密投标文件失败,供应商需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确保CA证书在整个投标活动中期间处于有效期内,中途更新延续变更等数字证书操作可能导致加密文件无法解密。12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文件格式一)以上内容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七部分)2.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二)3.投标保证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三)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五);5.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及开户许可证;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资料。本项目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三部分。13供应商应提交的报价文件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分项报价表(格式见第七部分)14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商务条款偏离表;2.声明函(如有);3.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4.符合评分标准要求的商务文件;5.技术条款偏离表;6.符合评分标准要求的技术文件;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文件;1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第1包:52000元第2包:50000元第3包:49000元第4包:48000元第5包:47000元第6包:87000元第7包:30000元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以电子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电汇方式交纳保证金的请汇入以下账户:单位名称: 山西华辰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太原漪汾街支行行号:305161009102账号:9902001814442651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注:请在汇款单备注里标明:项目简称、包号。16付款方式第1-7包:按签订合同、任务中期、验收通过分别支付40%、40%、20%。第8包:签订合同时约定17履约保证金第1包-第8包:合同签订后,需向甲方提交5%的履约保证金;18投标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日起计算)19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审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②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 ,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③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评审要求: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评审要求: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①.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5、涉及正版软件的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6、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7、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1)供应商所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所报产品或服务价格折扣。(2)供应商所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8、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应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20开标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中技术、商务要求等相关内容及第六部分合同条款中相关内容。21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4月25日8时30 分开标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22信用查询时间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23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共(7)人,其中:采购人代表(0-2)人,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邀请评标专家(5-7)人。2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5中标公告公告网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26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27转包说明中标人不得将服务任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如发现中标人以转包、分包或挂靠的方式谋取中标,采购人有权对其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28项目所属行业专业技术服务业29其他要求当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供应商须知中的内容和条款有冲突或不一致时,以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3.1.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华辰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4“货物(或服务)”指招标文件所表述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5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6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或服务)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本次采购货物(或服务)。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调查、编制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服务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服务商。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a.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1包-第7包: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资质;第8包: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资质。b.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3.4.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3.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规定3.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3.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3.4.5大中型企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3.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4.7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5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3.6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3.7供应商应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要求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单位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服务招标中同时投标。4.投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联系方式以供应商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3.2.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第五部分技术、商务要求;第六部分合同原则;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6.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须知前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6.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6.4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7.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7.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7.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7.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7.6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7.7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在不改变招标文件实质内容前提下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3.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1投标必须以包为单位,对所投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8.2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的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3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其伴随的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组成9.1投标文件由“第一部分资格文件”、“第二部分报价文件”和“第三部分商务技术文件”组成。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2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投标文件第一部分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10.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0.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1.投标报价11.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1.2供应商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11.3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1.4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12.1未按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2.2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3.3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支付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的违约赔偿金。14.投标文件的制作14.1电子投标文件14.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14.2投标供应商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14.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4投标文件应按照“第一部分资格文件”、“第二部分报价文件”和“第三部分商务技术文件”分成三部分。3.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投标截止16.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17.2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17.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4除供应商不足3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3.5.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上传投标文件;18.2到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点击“开标”,确认开标;18.3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在“解密”页面点击“开始解密”,解密时间为60分钟;18.4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18.5供应商对开标一览表进行确认;18.6开标结束。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审小组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19.2.1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若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2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19.3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五人或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0.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0.1符合性审查是指评审小组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的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21.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2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1.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保密要求22.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2.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六、确定中标的原则及标准23.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顺序排列。24.确定中标人评审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中标人。25.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结果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6.签订合同26.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6.2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6.3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须按投标保证承诺书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履约保证金27.1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履约保证金。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可以自愿采用其他履约保证金的提供方式。27.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成交供应商须按投标保证承诺书的承诺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8.预付款28.1预付款是在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28.2如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预付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是指成交供应商向银行或者有资质的专业的担保机构申请,由其向采购人出具的确保预付款直接或者间接用于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或者保障政府采购履约质量的银行保函或者担保保函等。29.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一次性支付。30.廉洁自律规定30.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30.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1.人员回避潜在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均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2.询问和质疑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2.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指:(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2.3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2.4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32.5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2.6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2.7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3.违约处罚33.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8)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9)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0)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11)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2)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以上规定情形的,中标无效。供应商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3.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33.4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未按照规定编制采购需求的;(2)采购人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3)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的。33.5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代理机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1)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的;(2)设定最低限价的;(3)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审查的;(4)违反规定确定招标文件售价的;(5)未按规定对开标、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6)擅自终止招投标活动的;(7)未按照规定进行开标和组织评标的;(8)未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的;(9)违反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的;(10)开标前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11)未妥善保存招标文件的;(12)其他违反规定的情形。第三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保证承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供应商代表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外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投标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7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1包-第7包: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资质;第8包: 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说明: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中,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3.资格性审查评审因素及标准以评标办法附表为准。4.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评标办法和中标原则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评分法不保证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中标。2.汇总计分时,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发生得分相同的情况,报价较低的排名在前。3.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中标人。二、评审程序及评标标准1.符合性审核1.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各供应商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1.2审核时,评标委员会要审核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2)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投标服务的质量、数量、服务方案和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重大偏离包括但不限于:①商务技术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②投标有效期不足的;③投标内容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且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④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签字盖章的(按照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流程,须在商务技术评分后单独进行报价评审);⑤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3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电子平台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4)调整后的数据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若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1.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2.投标的澄清2.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共同签字。2.2供应商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2.3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3.详细评审(评分细则)详细评审只对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比,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如下:本项目第1-7包采用多投单中方式确定各包中标人。供应商可以投报多个包,但最多只能中一个包。约定如下:评审时按“第1包→第2包→第3包→第4包→第5包→第6包→第7包”的顺序评审。如某投标人在某个包中取得中标人资格,则在后续包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后,仅作为有效投标人,不参与投标人数量计算,不再具有中标资格且不参与候选排名。如某包因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质疑或投诉等原因导致评审结果变更的,不影响其他包评审结果,也不受多投单中规则影响。4.6.第1包一:报价部分(10分)(最低报价/投标报价)*最大分值二:商务部分(46分)1.企业业绩(10分)近五年(2020年5月至今),投标人提供同类型有人机航空摄影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具备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①.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中标网站截图及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未能体现具体内容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②.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已通过验收,投标文件中提供测绘产品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等验收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体系认证(6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认监委认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以上三个体系认证内容至少包含: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每具备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飞行设备(8分)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一套满足采购需求中的相关规定的飞机和航摄仪投入到本项目中作为基础设备投入,否则投标无效。在此基础上:投标人自有飞行设备的得8分;投标人租赁飞行设备的得6分。注:①.投标时必须注明设备型号及编号;②.自有设备必须提供设备购买发票扫描件,租用设备需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共有产权的设备按租用计分;上级单位划拨设备按自有设备计分,但需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按租用设备计算。③.设备租赁合同到期的,则相应设备按未满足采购需求处理。④.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4.仪器设备(10分)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一套满足采购需求中的相关规定的飞机和航摄仪投入到本项目中作为基础设备投入,否则投标无效。在此基础上: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数码航摄仪设备评分。自有设备的,且像素≥3亿的得10分;自有设备的,且像素在2亿-3亿之间的得7分;其他不得分。租用设备的,且像素≥3亿的得8分;租用设备的,且像素在2亿-3亿的得5分;其他不得分。注:①.投标时必须注明设备型号及编号;②.自有设备必须提供设备购买发票扫描件,租用设备需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共有产权的设备按租用计分;上级单位划拨设备按自有设备计分,但需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按租用设备计算;③.设备租赁合同到期的,则相应设备按未满足采购需求处理;④.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5.组织机构及管理人员配备(12分)①.项目负责人(3分):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测绘类高级工程师的得2分;注册测绘师证书的(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得1分。②.技术负责人(3分):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测绘类高级工程师的得2分;注册测绘师证书的(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得1分。③.质量负责人(2分):拟投入本项目质量负责人(1人)具备测绘类高级工程师的得1分;注册测绘师证书的(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得1分。④.技术人员(4分):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证书的,每提供4个得1分,最高得3分;具有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每有一份证书得0.5分,最高得1分。注: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必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且不能兼任。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中注册测绘师证书复印件需要加盖执业印章。三:技术部分(44分)1、技术路线(24分)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航摄技术方案。技术方案关键点阐述逻辑合理,思路清晰,切合项目实际,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项目建设内容、任务、目标的认识与理解;2).对航摄区地理、气候、日照、空域等影响项目实施的情况分析;3).整体技术路线、主要技术指标和成果规格;4).技术设计方案(航摄分区、航高、航线、航摄时间)完整、全面,符合规范要求和项目需求;5).针对项目特点配置合适的飞机和航摄设备;6).制定详细的航摄工作流程和工作措施;7).航摄数据处理方法及质量分析;8).补摄及重摄判定及方法;9).项目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10).考虑到采购人后续工作环节(如:空中三角测量、数字正射影像制作、数字线划图生产等)的便利性和质量可靠性;11).项目组织管理体系的架构及运作规划;12).资料整理与成果汇交等内容。方案中有上述每一项的描述:完整、准确、清晰或者满足实际情况的得 2 分;不完整、不准确、不清晰或者不满足实际情况得1 分;未提供的得0分。注:不完整、不正确、不清晰是指内容具有缺陷,前后内容无法连贯,逻辑不通,文字内容不能清楚表达设计意图;不满足实际情况是指内容脱离了该项目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错误或前后内容不一致甚至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2、据获取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8 分)针对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审,内容包括①质量目标的承诺;②质量保证措施;③质量管理办法;④成果质量检查方案:每项内容完整、具体、适用的,每项得2分;每项内容针对性较差或者分析不到位的,每项得1分;每项内容不相关或缺项的,每项得0分。3、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8 分)针对项目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进行评审,内容包括①项目进度目标的承诺;②进度计划安排;③进度保障措施;④进度计划监督审查措施:每项内容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保障措施完整得力的,每项得2分;每项内容进度计划不完善、保障措施不完整的,每项得1分;每项内容不相关或缺项的,每项得0分。4、安全保密管理措施及承诺(4分)针对安全保密管理措施及服务承诺进行评审,内容包括①安全保障措施;②保密管理制度及措施;③服务承诺和方案;④服务保障措施:每项内容全面完整、内容具体、针对性强、保证措施有力的,每项得1分;每项内容针对性较差或分析不到位的或不相关或缺项的,每项得0分。第2包-第5包一:报价部分(10分)(最低报价/投标报价)*最大分值二:商务部分(41分)1.组织机构及管理人员配备(12分)①.项目负责人(3分):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测绘类高级工程师的得2分、注册测绘师证书的(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得1分。②.技术负责人(3分):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测绘类高级工程师的得2分、注册测绘师证书的(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得1分。③.质量负责人(2分):拟投入本项目质量负责人(1人)同时具备测绘类高级工程师的得1分、注册测绘师证书的(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得1分。④.技术人员(4分):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证书的,每提供4个得1分,最高得3分;具有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每有一份证书得0.5分,最高得1分。注: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必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且不能兼任。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中注册测绘师证书复印件需要加盖执业印章。2.企业业绩(8分)近五年(2020年5月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同类型有人机载 LiDAR 数据获取项目,其中验收通过的每个得 2分,正在实施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8分。注:①.投标文件中提供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书或中标通知书(中标网站截图)及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未能体现具体内容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②.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已通过验收的,投标文件中提供测绘产品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体系认证(3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认监委认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以上三个体系认证内容至少包含: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每具备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4.飞行设备(8分)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一套满足采购需求中的相关规定的飞机和航摄仪投入到本项目中作为基础设备投入,否则投标无效。在此基础上:投标人自有飞行设备的得8分;投标人租赁飞行设备的得6分。注:①.投标时必须注明设备型号及编号;②.自有设备必须提供设备购买发票扫描件,租用设备需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共有产权的设备按租用计分;上级单位划拨设备按自有设备计分,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按租用设备计算。③.设备租赁合同到期的,则相应设备按未满足采购需求处理。④.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5.仪器设备(10分)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机载 LiDAR 航摄仪激光最大脉冲频率为2000KHZ,设备为自有的得 10分,设备为租赁的得8分;其它不得分。注:①.投标时必须注明设备型号及编号;②.自有设备必须提供设备购买发票扫描件,租用设备需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共有产权的设备按租用计分;上级单位划拨设备按自有设备计分,但需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按租用设备计算;③.设备租赁合同到期的,则相应设备按未满足采购需求处理;④.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三:技术部分(49分)1、技术方案(24分)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机载激光点云数据获取技术方案。技术方案关键点阐述逻辑合理,思路清晰,切合项目实际,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项目建设内容、任务、目标的认识与理解;2).对任务区地理、气候、空域等影响项目实施的情况分析;3).整体技术路线、主要技术指标和成果规格;4).技术设计方案(航摄分区、航高、航线、航摄时间)完整、全面,符合规范要求和项目需求;5).针对项目特点配置合适的飞机和Lidar设备;6).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措施;7).数据处理方法及质量分析;8).补摄及重摄判定及方法;9).项目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10).考虑到采购人后续工作环节(如:点云分类、0.5米DEM和DSM制作、建构筑物提取等)的便利性和质量可靠性;11).项目组织管理体系的架构及运作规划;12).资料整理与成果汇交等内容。方案中上述每有一项描述:完整、准确、清晰或者满足实际情况的得 2 分;不够完整、不够准确、不够清晰或者不尽满足实际情况得1 分;未提供的得0分。注:不完整、不正确、不清晰是指内容具有缺陷,前后内容无法连贯,逻辑不通,文字内容不能清楚表达设计意图;不满足实际情况是指内容脱离了该项目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错误或前后内容不一致甚至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2、数据获取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12 分) 针对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审,内容包括1.质量目标的承诺;2.质量保证措施;3.质量管理办法;4.成果质量检查方案:每项内容完整、具体、适用的,每项得3分;每项内容针对性较差或者分析不到位的,每项得1分;每项内容不相关或缺项的,每项得0分。3.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8分)针对项目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进行评审,内容包括1.项目进度目标的承诺;2.进度计划安排;3.进度保障措施;4.进度计划监督审查措施:每项内容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保障措施完整得力的,每项得2分;每项内容进度计划不完善、保障措施不完整的,每项得1分;每项内容不相关或缺项的,每项得0分。4.安全保密管理措施及承诺(5分)针对安全保密管理措施及服务承诺进行评审,内容包括1.安全保障措施;2.保密管理制度;3.保密管理措施;4.服务承诺和方案;5.服务保障措施:每项内容全面完整、内容具体、针对性强、保证措施有力的,每项得1分;每项内容针对性较差或分析不到位的或不相关或缺项的,每项得0分。第6包-7包一:报价部分(10分)(最低报价/投标报价)*最大分值二:商务部分(46分)1、组织机构及管理人员配备(12分)①.项目负责人(3分):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测绘类高级工程师的得2分;具备注册测绘师证书的(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加1分。②.技术负责人(3分):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测绘类高级工程师的得2分;具备注册测绘师证书的(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加1分。③.质量负责人(2分):拟投入本项目质量负责人(1人)具备测绘类高级工程师的得1分;具备注册测绘师证书的(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加1分。④.技术人员(4分):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证书的,每提供4个得1分,最高得3分;具有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的,每有一份证书得0.5分,最高得1分。注: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必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且不能兼任。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中注册测绘师证书复印件需要加盖执业印章。2、企业业绩(10分)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20年5月至今)同类型业绩,其中是有人机倾斜航空摄影的,每有1项得5分,是无人机倾斜航空摄影的,每有1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①.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中标网站截图及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未能体现具体内容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②.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已通过验收,投标文件中提供测绘产品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等验收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体系认证(6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认监委认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以上三个体系认证内容至少包含: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每具备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4、飞行设备(8分)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一套满足采购需求中的相关规定的飞行设备投入到本项目中作为基础设备投入,可以是自有设备,也可以是租赁设备,否则投标无效。在此基础上:使用固定翼有人机的得8分;使用有人直升机的得6分;使用其他类型有人飞行平台的得4分;注:①.投标时必须注明设备型号及编号;②.自有设备必须提供设备购买发票扫描件,租用设备需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共有产权的设备按租用计;上级单位划拨设备按自有设备计,但需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按租用设备计算。③.设备租赁合同到期的,则相应设备按未满足采购需求处理。④.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5.仪器设备(10分)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一套满足采购需求中的相关规定的航摄仪投入到本项目中作为基础设备投入,否则投标无效。在此基础上:供应商使用的倾斜数字航摄仪单镜头像素数不小于1.5亿且总像素不低于7.5亿的,得6分;倾斜数字航摄仪为自有设备的得4分,为租赁设备的得2分。注:①.投标时必须注明设备型号及编号;②.自有设备必须提供设备购买发票扫描件,租用设备需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共有产权的设备按租用计分;上级单位划拨设备按自有设备计分,但需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按租用设备计算;③.设备租赁合同到期的,则相应设备按未满足采购需求处理;④.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三:技术部分(44分)1、技术方案(24分)针对技术路线进行评审,内容包括:1)对项目建设内容、任务、目标的认识与理解;2)对航摄区地理、气候、日照、空域等影响项目实施的情况分析;3)整体技术路线、主要技术指标和成果规格;4)技术设计方案(航摄分区、航高、航线、航摄时间)完整、全面,符合规范要求和项目需求;5)针对项目特点配置合适的飞机和航摄设备;6)制定详细的航摄工作流程和工作措施;7)航摄数据处理方法及质量分析;8)补摄及重摄判定及方法;9)项目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10)考虑到采购人后续工作环节(如:空中三角测量、数字正射影像制作、数字线划图生产等)的便利性和质量可靠性;11)项目组织管理体系的架构及运作规划;12)资料整理与成果汇交等内容。每项内容完整、逻辑清晰、合理可行,符合项目实际和规范要求的,每项得2分;每项内容针对性较差或者分析不到位的,每项得1分;每项内容不相关或缺项的,每项得0分。注:不完整、不正确、不清晰是指内容具有缺陷,前后内容无法连贯,逻辑不通,文字内容不能清楚表达设计意图;不满足实际情况是指内容脱离了该项目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错误或前后内容不一致甚至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2、数据获取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8分) 针对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审,内容包括①质量目标的承诺;②质量保证措施;③质量管理办法;④成果质量检查方案:每项内容完整、具体、适用的,每项得2分;每项内容针对性较差或者分析不到位的,每项得1分;每项内容不相关或缺项的,每项得0分。3.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8分)针对项目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进行评审,内容包括①项目进度目标的承诺;②进度计划安排;③进度保障措施;④进度计划监督审查措施:每项内容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保障措施完整得力的,每项得2分;每项内容进度计划不完善、保障措施不完整的,每项得1分;每项内容不相关或缺项的,每项得0分。4.安全保密管理措施及承诺(4分)针对安全保密管理措施及服务承诺进行评审,内容包括①安全保障措施;②保密管理制度及措施;③服务承诺和方案;④服务保障措施:每项内容全面完整、内容具体、针对性强、保证措施有力的,每项得1分;每项内容针对性较差或分析不到位的或不相关或缺项的,每项得0分。第8包一:报价部分(1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10;二:商务部分(40分)1.类似业绩(10分)供应商自2021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同类型卫星遥感影像数据获取项目业绩的,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10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首页、合同内容及金额所在页、签署页),不提供不得分。2.资质认证(6分)投标人取得以下证书:(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6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卫星采集能力(15分)投标人采用卫星采集能力强,同种分辨率、多颗卫星联合拍摄。拟投入本项目卫星数量≥8颗得15分, 8颗>卫星数量≥6颗得10分,6颗>卫星数量≥2颗得5分,采用1颗卫星得0分。注:提供卫星运营商或代理商出具的授权文件及相关卫星参数、数量证明材料,不提供的不得分。4.拟投入项目人员配备(9分)(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师或测绘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3分;其他得0分。(2)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师或测绘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2分,其他得0分。(3)拟派质检负责人具有测绘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1分,其他得0分。(4)拟派其他技术人员(除负责人外)中,具有测绘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及以上的,每人得0.2分,最高1分。(5)拟派项目成员(含负责人、其他技术人员),具有国家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认可的保密培训合格证书的,每人得0.2分,最高2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的不得分。三:技术部分(50分)1.需求理解(10分)针对项目特点结合采购人要求进行需求分析,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背景、项目现状描述、项目需求分析、项目内容要求的理解、项目难点要点分析等内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内容进行评审:每有一项上述内容完整、合理可行、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够完整、不尽合理可行、难以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不提供者,不得分。2.实施方案(10分)投标人根据项目建设需求为本项目编制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数据采集方案;(2)覆盖山西北部至中部区域范围内的方法;(3)安全管理办法或制度或措施;(4)保密管理办法或制度或措施;(5)风险防控及应急响应措施;每有一项上述内容完整、合理可行、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够完整、不尽合理可行、难以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不提供者,不得分。3.技术参数(10分)根据供应商拟投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基础分为7分;在基础分基础上,技术参数及要求每有一项正偏离加 1分,最多加3分;注:①带“★”号的技术参数及要求有一项不满足,投标文件将被否决。②针对正偏离条款的技术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技术支撑材料(如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官网参数证明截图,如果供应商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应标的,采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4.服务要点及应对方案(6分)针对项目特点结合采购人需求制定质量进度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障措施、进度计划、进度保障措施等内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内容进行评审:每有一项上述内容完整、合理可行、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够完整、不尽合理可行、难以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不提供者,不得分。5.质量进度保障方案(4分)针对项目特点结合采购人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内容(提供培训材料清单)、培训内容方式等内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内容进行评审:每有一项上述内容完整、合理可行、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够完整、不尽合理可行、难以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不提供者,不得分。6.售后服务(10分)①投标人所提供的质保及售后服务承诺明确、具体、可行、针对性强,得10分;②投标人所提供的质保及售后服务承诺基本明确、基本具体、基本可行、针对性较强得8分;③投标人所提供的质保及售后服务承诺一般明确、一般具体、可行性及针对性一般,得6分;④投标人所提供的质保及售后服务承诺不明确、不具体、缺乏可行性及针对性,得4分;⑤不提供的不得分。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1包1、商务要求1、报价要求本项目各包分别报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包含所投包别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后期不予增加任何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风险。2、进度要求2025年10月30日前。3、项目验收要求交付实施地点详细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136号。质检要求:本项目所有航摄成果须通过具备山西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质检。验收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合格的项目成果后,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4、付款方式按签订合同、任务中期、验收通过分别支付40%、40%、20%。合同签订后,需向甲方提交5%的履约保证金。5、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对测绘地理信息数据保密的相关要求。(2)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3)投标人必须在国家法规、政策对航空飞行的相关要求下开展工作。(4)项目成果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用于其他项目。(5)因空域管制、禁飞区等原因无法获取数据的,供应商应积极协调解决;确无法解决的应经业主同意,与业主协商包括数据补偿在内的各项事宜。(6)项目成果验收通过后,中标人须提供一年的免费售后技术支持,负责解决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解答技术咨询和提供相关培训。6、售后服务:供应商应按照8小时有效响应的要求设置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承诺细致,售后服务体系完备,售后服务便捷,响应时间迅速,技术支持保障措施完善。二、技术要求为满足山西省省级基础测绘数据更新、实景三维山西省建设、市县1:2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以及各行各业规划建设管理的需要,结合我省基础测绘工作现状及“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要求,2025年计划获取省内约2万平方千米优于0.2米分辨率航空影像数据,满足1:2000比例尺成图要求。项目范围:范围主要覆盖山西大同市,为大同摄区1个航摄区域。航空摄影区域见下图,具体范围以甲方提供的矢量数据为准。大同摄区2025年优于0.2分辨率航空影像获取范围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影像获取,并提供相应成果资料。航摄地面分辨率优于0.2米,提供的航摄成果满足1:2000比例尺成图要求。采用有人机载航空摄影测量系统,集成有高精度IMU/DGPS系统,集成陀螺稳定平台。IMU记录频率不低于200Hz,IMU测角精度要求侧滚角和俯仰角不大于0.0025°,航偏角不大于0.005°。1、航摄分区的划分根据地形类型的不同,按规范的规定和数字航摄仪性能划分航摄分区,同一分区内的景物特征应基本一致。2、分区的基准面高程原则上按规范要求进行设计,采用最低高程面。3、航摄季节在规定的航摄期限内,选择地表植被及其它覆盖物(如:积雪、洪水等)对成图影响较小、云雾少、无扬尘(沙)、大气透明度好的季节进行摄影。4、摄影时间根据地形条件的不同,严格按规范规定的太阳高度角要求选择摄影时间。具体要求如下:选择航摄时间,既要确保具有足够的光照度,又要避免过大的阴影。根据摄区的太阳高度角和阴影倍数按下表执行。摄区太阳高度角与阴影倍数地形类别太阳高度角/(°)阴影倍数/倍平地>20<3丘陵和一般城镇>25<2.1山地和大、中城市≥40≤1.25、飞行质量(一)覆盖保证(1)数码航摄航线按常规方法敷设,平行于摄区边界线的首未航线的航迹线敷设在摄区边界线外,旁向覆盖超出摄区边界线一般不少于像幅的50%。(2)航向覆盖超出摄区边界线至少3条基线。(3)涉及跨省界图幅,提供1:10000分幅满幅数据外扩1公里的成果。(二)不同地形条件下的像片航向和旁向重叠度参考指标:航向重叠度一般不低于75%,旁向重叠度不低于35%。(三)旋偏角(1)旋偏角一般不大于15º。(2)在一条航线上达到或接近最大旋偏角限差的像片数不得连续超过三片;在一个摄区内出现最大旋偏角的像片数不得超过摄区像片总数的4%。(四)在高差特别大的地区,可以插补航线。6、航高平均相对航高不高于3500千米。7、影像质量(1)为确保成图精度,应特别注重影像质量。(2)影像质量特别强调影像清晰,反差适中,颜色饱和,色彩鲜明,色调一致。有较丰富的层次、能辨别与地面分辨率相适应的细小地物影像,满足外业全要素精确调绘和室内判读的要求。8、补摄与重摄(1)航摄过程中出现的绝对漏洞、相对漏洞及其它严重缺陷必须及时补摄。(2)漏洞补摄必须按原设计航迹进行。补摄航线的长度应满足用户区域网加密布点的要求。(3)对于不影响内业加密选点和模型连接的相对漏洞及局部缺陷(如云、云影、斑痕等),可只在漏洞处补摄。补摄航线的长度应超出漏洞外一条基线。(4)采用同一焦距的数字航摄仪进行补摄。9、执行的规范标准本次项目实施技术等应符合下列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规范要求(不限于此)。凡上述未涉及的技术参数、标准和要求,按下列相关标准及要求执行(1)GB/T19294-2003《航空摄影技术设计规范》(2)GB7931-2008《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外业规范》(3)GB7930-2008《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内业规范》(4)GB/T23236-2009《数字航空摄影测量空中三角测量规范》(5)CH/T3006-2011《数字航空摄影测量控制测量规范》(6)GB/T27920.1-2011《数字航空摄影规范第1部分:框幅式数字航空摄影》(7)CH/T1029.2-2013《航空摄影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第2部分:框幅式数字航空摄影》(8)GB/T27919-2011《IMU/GPS辅助航空摄影技术规范》(9)GB/T18314-2009《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10)GB/T17941-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11)GB/T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12)GB/T24356-202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13)CH/T1006-2008《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14)CH/T1004-2005《测绘技术设计规定》(15)CH/T1001-2005《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10、成果要求提供航空摄影测量相对定向成果。11、需提交的成果资料(1)数字航空摄影高分辨率全色影像数据2套;(2)数字航空摄影天然彩色影像数据2套;(3)数字航空摄影彩红外影像数据2套;(4)像片索引图数据;(5)真彩色浏览影像数据;(6)相对定向成果;(7)数字航摄仪技术参数;(8)测区完成情况数据(图、矢量数据);(9)测区航线、像片数据(结合图、矢量数据);(10)航空摄影资料移交书;(11)航摄批文复印件;(12)航摄资料送审报告原件;(13)航空摄影飞行记录;(14)像片中心点坐标数据(文本数据、结合图、矢量数据);(15)数字航空摄影数据处理报告(包括航摄飞行、影像处理、数据处理等内容);(16)原始地面基站观测数据;(17)IMU/GNSS辅助航空摄影记录数据及处理成果报告,IMU/GNSS数据处理检查手簿;(18)技术设计书、工作总结、自检报告、检验报告等相关文档;(19)其他相关资料。注:除原始观测数据、数据成果外,一般文档需同时提供无安全设置的Word和PDF格式文件。所有成果资料的格式、规格、装订、存储、组卷等均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第2包--第5包一、商务部分1、报价要求本项目各包分别报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包含所投包别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后期不予增加任何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风险。2、进度要求2025年10月30日前。3、项目验收要求交付实施地点详细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136号。质检要求:本项目所有航摄成果须通过具备山西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质检。验收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合格的项目成果后,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4、付款方式按签订合同、任务中期、验收通过分别支付40%、40%、20%。合同签订后,需向甲方提交5%的履约保证金。5、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对测绘地理信息数据保密的相关要求。(2)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3)投标人必须在国家法规、政策对航空飞行的相关要求下开展工作。(4)项目成果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用于其他项目。(5)因空域管制、禁飞区等原因无法获取数据的,供应商应积极协调解决;确无法解决的应经业主同意,与业主协商包括数据补偿在内的各项事宜。(6)项目成果验收通过后,中标人须提供一年的免费售后技术支持,负责解决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解答技术咨询和提供相关培训。6、售后服务:供应商应按照8小时有效响应的要求设置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承诺细致,售后服务体系完备,售后服务便捷,响应时间迅速,技术支持保障措施完善。二、技术部分为满足山西省省级基础测绘数据更新、实景三维山西省建设、市县大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以及各行各业规划建设管理的需要,结合我省基础测绘工作现状及“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要求,2025年计划获取约4万平方公里高精度机载激光雷达点云数据。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机载激光点云数据获取,并提供相应成果资料。提供的航摄成果满足1:500比例尺成图要求。采用固定翼有人机,要求飞机性能稳定,在低速飞行时仍能保持飞行的稳定性,具有符合LiDAR设备要求飞行平台的飞行器。LiDAR系统应经过严格检校,最大有效脉冲频率不小于2MHz,采用无盲区多脉冲技术,须搭配陀螺稳定平台,IMU记录频率不低于200Hz,IMU测角精度要求侧滚角和俯仰角不大于0.005°,航偏角不大于0.008°。1、项目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主要覆盖山西北部区域,分为朔州(一)摄区、朔州(二)摄区、大同(一)摄区、大同(二)摄区四个航摄区域。航空摄影区域见下图,具体范围以甲方提供的矢量数据为准。2025年机载激光点云数据获取与处理范围示意图大同()摄区大同(二)摄区朔州(摄区朔州(二摄区2、点云密度16点/平方米激光点云数据获取,最大点云间距不超过0.5米。3、点云高程精度要求比例尺地形类型数字高程模型成果高程中误差点云数据高程中误差1:500平地0.2米0.15米丘陵地0.4米0.25米山地0.5米0.35米高山地0.7米0.50米在植被密集区域、反射率较低区域(如水域、光滑表面等易形成镜面反射的区域)等特殊困难地区,点云数据高程中误差在表的基础上可放宽0.5倍。最大允许误差为表中误差的2倍。4、技术方案分区应综合考虑地形类型、激光有效距离、航线长度等情况进行设计;航线敷设应考虑IMU误差累积确定每条航线飞行时间,一条航线飞行时间一般不超过25分钟,最大不超过30分钟;飞行高度及航速设计应综合考虑点云密度、精度要求等。构架航线、重叠度、基站布设与测量等本文未涉及的可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设计,要求应保障获取的点云数据符合本项目要求。5、飞行季节、时间在规定的期限内,尽量选择地面无积雪、植被稀疏的季节,同时考虑云量、云高等因素,不要求获取影像数据时可选择夜间获取。6、飞行质量a检校飞行根据设备情况合理布设检校场进行检校飞行。b覆盖保证(1)航线敷设:要求按常规方法敷设,对于不规则摄区,可根据摄区范围、摄区内地形特点等,采用非常规方法敷设。(2)旁向覆盖:要求超出摄区边界线一般不少于500米。(3)航向覆盖:各航摄分区,应根据规范要求布设构架航线,航向覆盖保证超出边界一般不少于1000米。(4)分区边界覆盖应满足分区间各自满幅的要求。c旁向重叠航线旁向重叠设计应达到20%,最少为13%,应保障飞行倾斜姿态变化较大情况下不产生数据覆盖漏洞。考虑飞行中航线及姿态的保持情况,要相应地增加旁向重叠。d航高保持相对航高应综合考虑点云密度、精度要求等,航高保持原则上要求同一航线航高变化不大于相对航高的5%-10%,实际航高变化不大于设计航高的5%-10%。架构航线航高与分区航高基本保持一致。e航速保持飞行速度根据点云密度、精度要求及地形起伏、激光频率等确定,摄区内飞行速度尽可能保持一致。在一条航线内,飞机上升、下降速率不大于10m/s。f姿态保持姿态保持参照CH/T8024-2011执行。7、补摄与重摄数据获取应全覆盖测区范围,不得有漏洞。补摄须按原设计航迹进行。(1)POS系统局部数据记录缺失时,要补飞或重飞;(2)原始数据质量存在局部缺陷,影响点云的精度或密度时,要补飞或重飞;(3)其他情况根据各个设备评价指标检查是否满足要求,并决定是否补飞或重飞;(4)补飞或重飞航线的两端一般应超出补飞范围外1000米,并满足与原航线的旁向和航向重叠要求。8、数据处理获取的点云数据进行姿态校正、噪声点剔除、航带平差、系统差改正等预处理,生成满足要求的点云成果数据。点云数据格式为LAS。9、精度验证采取全摄区布设高程检测点的方法检查点云高程精度。在摄区内选择摄区四周、四角边缘处、航线首末端、摄区内部平坦区域、航带间重叠区域、构架航线与飞行航线交叉处等均匀布设高程检查点,统计各点高程误差,用于检测点云数据精度,出具精度检测报告。10、执行的规范标准本次项目实施技术等应符合下列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规范要求(不限于此)。凡上述未涉及的技术参数、标准和要求,按下列相关标准及要求执行:(1)GB/T19294-2003《航空摄影技术设计规范》(2)GB/T36100-2018《机载激光雷达点云数据质量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3)CH/T8024-2011《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技术规范》(4)CH/T8023-2011《机载激光雷达数据处理技术规范》(5)GB/T27919-2011《IMU/GPS辅助航空摄影技术规范》(6)GB/T18314-2009《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7)CH/T3023-2019《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8)CH/T3006-2011《数字航空摄影测量控制测量规范》(9)GB/T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10)GB/T24356-202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11)CH/T1016-2008《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12)CH/T1004-2005《测绘技术设计规定》(13)CH/T1001-2005《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11、提交的成果资料(1)原始LiDAR记录数据2套;(2)测区完成情况(图、矢量数据);(3)测区LiDAR扫描航线结合数据(图、矢量数据);(4)数字航空摄影资料移交书;(5)LiDAR扫描与摄影飞行记录;(6)设备检校报告;(7)机载IMU记录数据、GNSS记录数据、地面GNSS基准站及其附属仪器设备的数据记录与处理结果;(8)LiDAR精度检验场与LiDAR高程精度检验点测量成果;(9)处理好的分区点云成果等2套;(10)LiDAR数据处理说明;(11)LiDAR数据采集与处理质量检查报告、验收报告;(12)技术设计书、工作总结等相关文档;(13)航摄军区批文;(14)其它相关资料。注:除原始观测数据、数据成果外,一般文档需同时提供无安全设置的Word和PDF格式文件。所有成果资料的格式、规格、装订、存储、组卷等均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第6包--第7包一、商务部分1、报价要求本项目各包分别报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包含所投包别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后期不予增加任何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风险。2、进度要求2025年10月30日前。3、项目验收要求交付实施地点详细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136号。质检要求:本项目所有航摄成果须通过具备山西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质检。验收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合格的项目成果后,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4、付款方式按签订合同、任务中期、验收通过分别支付40%、40%、20%。合同签订后,需向甲方提交5%的履约保证金。5、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对测绘地理信息数据保密的相关要求。(2)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3)投标人必须在国家法规、政策对航空飞行的相关要求下开展工作。(4)项目成果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用于其他项目。(5)因空域管制、禁飞区等原因无法获取数据的,供应商应积极协调解决;确无法解决的应经业主同意,与业主协商包括数据补偿在内的各项事宜。(6)项目成果验收通过后,中标人须提供一年的免费售后技术支持,负责解决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解答技术咨询和提供相关培训。6、售后服务:供应商应按照8小时有效响应的要求设置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承诺细致,售后服务体系完备,售后服务便捷,响应时间迅速,技术支持保障措施完善。二、技术部分采用有人机搭载倾斜数码航摄仪,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获取太原、晋中、长治、临汾4市重点区域(面积约5200平方千米)优于0.05米倾斜航空摄影数据,并提供相应成果资料。1、项目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主分为太原晋中摄区和长治临汾摄区2个航摄区域。航空摄影区域见下图,具体范围以甲方提供的矢量数据为准。图例临汾长治摄区太原晋中摄区2025年倾斜航空摄影获取范围示意图2、航摄仪要求采用有人机载倾斜数码航摄仪,垂直相机、倾斜相机幅面均不低于1.0亿像素(含),集成陀螺稳定平台;(1)镜头数≥5个;(2)各相机的内方位元素和相机畸变参数可精确测定;(3)带有曝光信号反馈装置,能稳定记录和输出曝光脉冲;(4)多个相机组成的航摄仪各相机之间的相对位置和姿态关系刚性稳定;各相机曝光时间差不大于120ms;(5)倾斜影像的中心点的地面分辨率不低于垂直影像的中心点地面分辨率。3、机载IMU/GNSS系统要求IMU的数据记录频率不小于200HZ,IMU测角中误差要求侧滚角和俯仰角不大于0.01°,航偏角不大于0.02°。4、倾斜航空摄影要求a下视影像地面分辨率:优于5cm;b航线覆盖:按照GB/T39610-2020《倾斜数字航空摄影技术规程》的摄区、分区航线覆盖要求执行,且航向不少于4条基线,旁向不少于3条航线,保证摄区、分区边界三维建模完整。c航线敷设(1)结合测区内已有DEM数据进行航线和航片设计,充分考虑到区域内部最高点重叠度和最低点分辨率满足作业需求;(2)航线应按摄区范围特征直线敷设;(3)航摄区域含有水域时,航线应尽量避免垂直影像像主点落水;(4)对建筑物低矮、稀疏区域可根据大部分建筑物分布、朝向以及地形敷设;对建筑物高大、密集区域纵横交叉敷设或加大航向和旁向重叠度。d影像重叠度要求垂直影像重叠度:航向重叠度不低于75%;旁向重叠度不低于70%;在陡峭山区、高层建筑物密集区,重叠度设计为80%~85%。当满足垂直影像重叠度后,倾斜影像的航向、旁向重叠度可不再重新设计。e补摄航线间不得有相对漏洞和绝对漏洞,高山地、建筑物密集区同一视角倾斜相机连续漏片数不得大于2张。出现的漏洞均应及时补摄,补摄采用前一次航摄飞行的同型号倾斜数字航摄仪,补摄航线的两端应至少超出漏洞之外3条基线。f季节和航摄时间(1)航摄选择摄区内气象条件有利的季节,避免积雪、洪水、扬沙等对摄影的不利影响,确保航摄影像能够真实地显现地表细部特征;(2)航摄时间根据下表规定的摄区太阳高度角或阴影倍数确定;(3)陡峭山区和高层建筑物密集区宜在当地正午前后各1h内摄影。摄区太阳高度角与阴影倍数地形类别太阳高度角(°)阴影倍数(倍)平地>20<3丘陵地,一般城镇>25<2.1山地,大、中城市>40<1.2g垂直影像倾角按GB/T39610-2020规定垂直影像倾角一般应不大于6°,最大应不大于10°。h垂直影像旋角按GB/T39610-2020和GB/T27920.1-2011规定垂直影像旋角一般应不大于15°,在确保影像航向和旁向重叠度满足要求的前提下最大应不大于25°。i航线弯曲度应不大于1%,当航线长度小于5000m时,航线弯曲度最大不大于3%。j航高保持同一航线上相邻影像的航高差应不大于30m,最大航高与最小航高之差应不大于50m,实际航高与设计航高之差应不大于50m。k倾斜摄影影像质量要求影像应清晰,层次丰富,反差适中,色调柔和,能辨认出与地面分辨率相适应的细小地物影像,能够构建清晰的Mesh三维模型;(2)影像上不应有云、云影、烟、大面积反光、污点等缺陷。虽然存在少量缺陷,但不能影响Mesh三维模型的构建和地物的测绘;(3)确保因飞机地速的影响,在曝光瞬间造成的像点位移一般不大于1个像素,最大不大于1.5个像素;(4)确保测区影像成果整体色彩一致。5、执行的规范标准本次项目实施技术等应符合下列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规范要求(不限于此)。凡上述未涉及的技术参数、标准和要求,按下列相关标准及要求执行:(1)GB/T27919-2011《IMU/GPS辅助航空摄影技术规范》(2)CH/T3005-2021《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3)GB/T39610-2020《倾斜数字航空摄影技术规程》(4)CH/T1050-2021《倾斜数字航空摄影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5)GB/T18314-2024《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测量规范》(6)CH/T2009-2010《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7)CH/T3006-2011《数字航空摄影测量控制测量规范》(8)GB/T23236-2009《数字航空摄影测量空中三角测量规范》(9)GB/T27920.1-2011《数字航空摄影规范第1部分:框幅式数字航空摄影》(10)CH/T1004-2005《测绘技术设计规定》(11)CH/T1001-2005《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12)GB/T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13)GB/T24356-202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6、成果要求提供倾斜航空摄影相对定向成果及空三报告。7、提交的成果资料(1).数据成果1)倾斜航空摄影天然彩色影像数据2套;2)倾斜航空摄影全色影像数据2套(若设备支持);3)倾斜航空摄影彩红外影像数据2套(若设备支持);4)倾斜航空摄影相对定向成果及空三报告;5)原始影像数据;6)检校场原始数据;7)IMU/GNSS原始采集数据;8)像片中心点坐标数据(文本数据、结合图、矢量数据);9)经过检校后的像片外方位元素成果数据;10)浏览影像数据;11)原始影像索引表;12)数字航摄仪技术参数;13)摄区完成情况数据(图、矢量数据);14)摄区航线、像片结合数据(结合图、矢量数据);15)航摄像片中心点结合图(按像片索引图规格制作);16)其他数据成果资料(2).文档成果1)航摄批文及航摄资料送审报告原件;2)倾斜数字航摄仪检定报告3)航摄鉴定表;4)航空摄影飞行记录;5)资料移交书;6)技术设计书;7)数字航空摄影数据处理报告(包括航摄飞行、影像处理、数据处理等内容);8)IMU/GNSS辅助航空摄影数据处理报告;9)技术工作总结;10)自检报告;11)检验报告;12)其他文档成果资料注:除原始观测数据、数据成果外,一般文档需同时提供无安全设置的Word和PDF格式文件。所有成果资料的格式、规格、装订、存储、组卷等均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第8包一、技术要求★1.要求全色优于(含)0.5米,多光谱优于(含)2米;★2.云量要求:单景卫星影像的非永久积雪覆盖面积应小于5%,云、雪累计覆盖面积应小于影像总面积的15%,且不能覆盖城乡结合部、城市主要区域等重点地区。单块云、雪覆盖面积大于1平方千米须重新采集提供。补充区域内无云、雪遮挡;★3.侧视角要求,原则上不大于15°,特殊情况下不大于20°(不得大于总区域的20%),当相邻条带侧视角过大影响测图精度时予以补摄;★4.影像范围保证覆盖摄区,相邻景数据有不小于10%的重叠区,且当相邻条带侧视角过大影响测图精度时予以补摄;5.提交的原始数据需要以景的方式提供,每景数据需要有对应的RPC参数;6.影像采集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按照用户指定时间内完成拍摄任务,每天采集时间为9:00-16:00;7.影像反差适中,无高、低光信息损失,直方图显示接近正态分布;图像灰度层次丰富;无大面积噪声和条带;不得出现影响采集和判读的过曝光斑。其他要求1.项目实施过程中,发标方在接收影像数据时可根据卫星获取情况及实际需要动态调整影像获取范围。2.采集过程中如有新的补充要求,会及时变更。影像服务要求1.区域及时相要求影像采集区域为覆盖山西北部至中部区域,占省界内总面积约7.5万平方千米,提供范围在采集区域基础上外扩2公里,影像采集时间按照用户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拍摄任务。2.影像参数要求(a)工作范围获取覆盖山西北部至中部区域范围内约7.5万平方千米优于(含)0.5米分辨率商业卫星影像。4.7.2025年0.5米分辨率卫星影像获取范围示意图北部区域(b)具体要求①.影像时相:按照用户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拍摄任务,拍摄时效5-10月。②.影像分辨率:星下点原始分辨率全色优于(含)0.5米,多光谱优于(含)2米,不得使用超分等相关技术。③.云量要求:单景卫星影像的非永久积雪覆盖面积应小于5%;云、雪累计覆盖面积应小于影像总面积的15%,且不能覆盖城乡结合部、城市主要区域等重点地区。单块云、雪覆盖面积大于1平方千米须重新采集提供。补充区域内无云、雪遮挡;④.侧视角要求:采集区域内侧视角,原则上不大于15°,特殊情况下不大于20°(不得大于总区域的20%),相邻条带侧视角过大影响测图精度时予以补摄。⑤.数据接收方式:要求全色和多光谱遥感影像数据为同一探测器同步接收。⑥.波段范围:至少包括全色波段,蓝波段,绿波段,红波段与近红外波段。⑦.数据级别:传感器校正产品。影像必须提供全部的星历参数或其他有关参数,可供后期利用有理函数模型进行正射纠正,以确保正射校正的精度达到相关测绘标准。⑧.影像质量:影像清晰,层次丰富,纹理细节清晰,反差适中,无明显噪声,斑点、坏线和接痕,且整体采购范围内无大面积异常高亮要求,全色和多光谱遥感影像数据为同一探测器同步接收,多光谱数据与全色数据需匹配。数据不应有影响地物判读的掉线、大范围的光谱溢出、波段不匹配等质量问题,图像地面幅宽大于或等于11KM。总体纠正精度控制在2个像素之内。(c)成果要求①.符合时效性、分辨率、波段等要求的原始全色、多光谱数据,数据产品级别为预备正射产品(2A),影像数据文件为tiff格式。②.影像范围文件,为shp格式。③.影像RPC参数文件,为文本格式。④.影像快视图文件,为jpg格式。⑤.提交介质为U盘、移动硬盘或专线传输。⑥.成果资料移交书(数据覆盖矢量范围、数据批次提交情况说明文档)。⑦.项目技术设计书。⑧.项目技术总结。⑨.项目承担单位的自检报告。数据级别为预正射(2A)产品,量化级别为16位,原始影像数据以Geotiff格式提交:辅助数据应包含的文件如表1和表2所示。表1.辅助数据应包含的文件文件类型说明影像元数据文件内容见“影像元数据文件内容表”。图像浏览文件提供JPG格式的缩略图,用于图像的快速浏览查看。RPB文件提供包含了有理多项式系数文件,可以将图像空间位置。(行列)与经度、纬度、地表模型联系在一起,用来构建有理函数成像模型。矢量边界提供影像的矢量边界信息。表2.影像元数据文件内容表卫星名称产品级别数据类型波段组合空间分辨率处理级别重采样方式地球模型投影方式数据格式云量%角点坐标侧视角(度)获取时间采集批次要求按照实际情况分批次完成数据采集,并分批次汇交,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最终验收和最终汇交工作。文件尺寸要求以单景的方式提供,单景数据量不超过4G。1)如果原始影像尺寸较大(超过4GB),需进行分块处理,以满足数据存储及高效快速地对局部地区影像进行分析处理的需要。2)如果所需影像区域范围包含多个条带时,影像将由每个条带下的部分图像组成。如图中P001、P002所示。如果某部分图像超过了尺寸限制,将会再对其进行分块。分块结果将按照行列位置顺序编号。每个影像产品都需提供一个*.TIF格式的文件用于显示切割后各部分的坐标。切片命名方式分块影像可以基于原始影像标准幅宽进行读取和处理。OrderStripPolygonBoundaryOrderStripPolygonBoundaryR1C1R2C1P001P002P001P002R3C1R4C1R1C2R1C3R1C4R2C2POR2C301R2C4R3C2R3C3R3C4R4C2R4C3R4C4Blackfill图1片区影像采集范围示意图成果提交要求1、数据交付方式影像数据、影像数据元数据文件及描述文档将以移动硬盘形式提供。2、成果资料移交清单:1)原始影像数据;2)快视影像数据(JPG格式的浏览文件);3)索引文件:含影像范围接合图表、影像边界;4)影像资料自检报告;5)资料移交书;6)XML格式影像元数据文件;7)RPB/RPC文件,包含了有理多项式系数文件,可以将图像空间位置(行列)与经度、纬度、地表模型联系在一起;8)其它相关资料。如卫星及其传感器的详细参数、卫星公司的质检文件、卫星公司的合法性文件。注:1)至7)项需提供数据文件1份,存储介质为硬盘。3)至5)项需提供纸质A4彩色文本2份。3)项需同时提供shp格式矢量文件和JPG格式图像文件,4)5)项提供无安全设置的Word文件。二、商务要求1、投标报价:本项目预算为300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投标报价包含完成采购项目的开发、实施、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培训、运输、保险及各种税金等所有费用。2、实施完工时间: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3、项目实施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4、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签订合同后需向甲方提交5%的履约保证金5、项目验收要求项目交付后由采购人根据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组织验收。6、售后服务:(一)交付时间及地点交付时间: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交付地点: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二)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三)服务要求1、供应商必须成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保障设计、服务工作顺利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安排好足够的高素质人才参加本项目工作,实施团队成员,要求长期稳定在岗从事此项目工作。2、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清晰合理的工作进度计划表。3、供应商承诺免费对采购方的操作人员和技术人员至少进行2次培训,并负责提供培训资料,投标文件中应提出详细的培训内容、计划和培训资料,培训方式不限于操作演示、PPT汇报,培训地点由采购方指定。4、服务质保期1年,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应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1)向采购方提供7×24小时的售后服务,做到2小时内响应,1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2)定期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回访,并及时解决采购方遇到的问题;(3)提供电话、邮件、传真等多种远程咨询服务,随时为采购方提供咨询,并在2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4.8.7、其他要求履约验收方式:质检验收。履约验收程序:归集验收依据,制定验收方案,验收实施,出具验收意见。履约验收内容:以合同指标为准。履约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指标为准。4.94.104.114.124.135.第六部分合同原则6.合同协议书(格式)仅供参考第1包甲方: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承揽完成甲方“”并向甲方交付相应工作成果等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概况甲方将委托由乙方承担完成(相关技术指标及要求概况见第三条)。乙方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之“商务、技术要求-技术要求”为依据具体履行完成本合同,并向甲方提交经甲方验收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成果资料。具体成果资料内容见第五条。第二条服务内容(1)项目内容: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获取》地面分辨率优于0.2米的航空影像,并提供相应成果资料,提供的航摄成果满足1:2000比例尺的成图要求,时相要求在2025年月-2025年月。(2)项目范围:,优于0.2米分辨率航空摄影,项目范围见附图,具体以甲方提供的矢量数据为准。第三条技术指标及要求技术指标及要求概况表测区名称面积(Km2)项目内容数学基础航线敷设方法航摄仪类型/编号镜头编号航摄类型地面分辨率航向重叠旁向重叠POS类型/编号测区困难类型使用机场飞机类型/编号项目完成截止时间进场/离场时间报酬总价款大写小写¥:元备 注第四条技术依据1.《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之“商务、技术要求-技术要求”;2.GB/T19294-2003《航空摄影技术设计规范》;3.GB7931-2008《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外业规范》;4.GB7930-2008《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内业规范》;5.GB/T23236-2009《数字航空摄影测量空中三角测量规范》;6.GB/T27920.1-2011《数字航空摄影规范第1部分:框幅式数字航空摄影》;7.CH/T1029.2-2013《航空摄影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第2部分:框幅式数字航空摄影》;8.GB/T27919-2011《IMU/GPS辅助航空摄影技术规范》;9.GB/T18314-2009《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10.GB/T24356-202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11.CH/T1006-2008《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12.CH/T1001-2005《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13.其他相关技术要求;14.经批准的本项目技术设计书。第五条成果资料的内容1.数字航空摄影高分辨率全色影像数据2套;2.数字航空摄影天然彩色影像数据2套;3.数字航空摄影彩红外影像数据2套;4.像片索引图数据;5.真彩色浏览影像数据;6.相对定向成果;7.数字航摄仪技术参数;8.测区完成情况数据(图、矢量数据);9.测区航线、像片数据(结合图、矢量数据);10.航空摄影资料移交书;11.航摄批文复印件;12.航摄资料送审报告原件;13.航空摄影飞行记录;14.像片中心点坐标数据(文本数据、结合图、矢量数据);15.数字航空摄影数据处理报告(包括航摄飞行、影像处理、数据处理等内容);16.原始地面基站观测数据;17.IMU/GNSS辅助航空摄影记录数据及处理成果报告,IMU/GNSS数据处理检查手簿;18.技术设计书、工作总结、自检报告、检验报告等相关文档;19.其他相关资料。注:除原始观测数据、数据成果外,一般文档需同时提供无安全设置的Word和PDF格式文件。所有成果资料的格式、规格、装订、存储、组卷等均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第六条成果资料的验收与移交1.1.资料采用成果检验和专家验收结合的方式进行。1.2.乙方交付甲方“成果资料”进行验收的地点为:太原。1.3.乙方应在2025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测区范围全部合格成果供甲方验收。1.4.甲方验收“成果资料”的标准及依据见合同第四条。1.5.乙方应在项目结束后尽快完成资料的整理工作,并在确认合格后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验收过程中乙方应予以配合。若经甲方验收合格,则确定项目完成时间为乙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的时间。1.6.乙方对验收结论有异议时可与甲方协商处理。经协商仍有分歧时,可共同或单独申请有关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复检以提供检验证明,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1.7.成果资料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尽快将成果资料按批文要求送指定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如需)。送审结束后,乙方应立即将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成果资料向甲方移交。原则上,乙方应在验收合格后30天内向甲方移交全部成果资料。第七条报酬价款与支付方式1.1.本合同所有费用计算和支付均以人民币为准。1.2.本合同报酬总价款为¥元(大写:)。1.3.本合同支付报酬:第一次: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额的40%,即¥元(大写:)。乙方在收到此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额的5%,即¥元(大写:)作为项目履约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帐号。第二次:乙方提交不少于测区面积50%的成果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即¥元(大写:)。第三次: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即¥元(大写:)。1.4.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采购数量与实际生产数量不一致时,超出本合同约定范围的,则费用做相应调整。由乙方项目完工之日起15日内,根据实际工作量编制项目结算书,经甲、乙双方共同审定后,作为项目价款的结算依据,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生产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1.5.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成果资料数量(即实际完成面积)是核算应支付报酬价款的唯一标准,甲方不考虑乙方为完成该成果而发生的其他任何方面或形式的费用支出。1.6.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范围进行航空摄影。测区范围内若存在军事禁区、空域限制等禁飞区域,乙方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是办理支付手续的必需。1.7.因甲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费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1.8.乙方应在取得相应报酬价款的同时向甲方提供工商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第八条履约保证金1.1.在乙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用履约保证金的资金补偿其任何直接损失。1.2.在乙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10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1.3.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项目结束后,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履行完必要的审批手续后,原额退还履约保证金。1.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若乙方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时,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该款项,乙方须在15工作日内补足该金额以保证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在质保期前仍然满足合同规定。1.5.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时,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应退款0.2‰的滞纳金。第九条甲方义务及责任1.1.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为乙方办理支付报酬价款的手续。1.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服务。1.3.为乙方出具办理空域审批所需的函件。1.4.对乙方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5.完成成果资料的验收,出具最终的成果检验报告。1.6.根据乙方履约情况退还履约保证金。第十条乙方义务及责任1.1.及时办理航摄批文及飞行空域申请手续,并将批文复印件报甲方备案。1.2.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标准进行详细技术设计,制作《技术设计书》。《技术设计书》一般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并报甲方备案。1.3.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及相关文件所确定的技术要求进行项目实施并向甲方交付其完成的成果资料,不得将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转包给他人完成。1.4.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并自行承担各项安全生产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1.5.受甲方委托负责成果资料的送审工作,并负责成果资料移交甲方前的妥善保管工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6.按照国家保密规定使用、存储、生产、处理涉密数据,保守国家秘密,妥善保管成果资料。1.7.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及技术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复制成果资料。对认定为不合格且不能提供甲方使用的成果资料,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销毁。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对所完成的成果资料均不享有留置权。1.8.配合甲方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1.9.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乙方在投标文件及其询标回函中的各项承诺应在本合同中完全响应。乙方无正当理由改变承诺、变更合同要求,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1.1.未经甲方许可,将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转包给他人完成视为将承包的测绘项目转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2.乙方实际使用的航摄仪等相关软硬件设备和材料性能应不低于合同约定,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更换的低等级设备材料所获取资料报酬价款5%的违约金。1.3.乙方若更换合同约定设备必须事先报甲方备案,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更换的设备所获取资料报酬价款1%的违约金。1.4.乙方在实施过程中,可以增加成套的飞机和航摄仪。若增加飞机和航摄仪的型号及类型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则乙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将不予接收增加设备所获取资料。1.5.若乙方提交的成果资料经甲方验收确认存在重大缺陷,甲方对此急需而乙方又无法在约定期限内弥补,为避免给甲方造成更大的损失,甲方可接收该成果资料,并根据缺陷数量、缺陷情况及对下工序作业的影响程度,在向乙方支付报酬价款时扣除乙方有缺陷资料报酬价款10%~30%的质量违约金。1.6.若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交付约定数量的成果资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如下:a.合同期限内从未调机进场的,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约定完成面积的资料报酬价款40%的违约金;b.进场实施的,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完成资料报酬价款10%的违约金;若甲方需要延期继续完成合同,乙方不同意,应另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1.7.若甲方逾期办理结算单审核手续或乙方逾期支付违约金时,则每逾期一天按向对方支付应付款或应支付违约金0.2‰的滞纳金(受财政结算额度的限制,甲方对当年移交的成果资料在下一年度进行结算除外)。1.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返工,需进行再次验收所发生的费用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合同约定的主要内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第十二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三条质量保证乙方对交付甲方的成果资料承诺其质量保证期限为2年。质量保证期从成果交付之日开始起算。若在保证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致使成果资料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除能证明是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的原因造成外,视质量问题的影响程度,乙方要向甲方支付该成果资料报酬价款10%~30%的赔偿金。双方对质量检定不能认同时,由省级及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在使用乙方提供的成果资料过程中,若经查证乙方交付的某类鉴定数据与实际不符或交付的成果数据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成图精度要求,致使该成果资料无法使用,则乙方应返工或向甲方返还该成果资料的报酬价款,同时向甲方支付该成果资料报酬价款10%~30%的赔偿金。第十四条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为不可抗力事件。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对乙方履行合同产生影响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通报,并在合同约定提交成果资料验收时间前20天,向甲方提供事件详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有关机关出具的客观有效证明及乙方的综合情况报告。乙方若未履行或迟延履行上述义务,则不能认可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对甲方履行合同产生影响时,甲方应尽早向乙方书面通报,并向乙方出具不可抗力事件存在的证明材料。测区内由于存在禁飞区域不能进行航空摄影属于不可抗力。若禁飞区域小于等于合同面积的40%,乙方应完成剩余部分的航空摄影;若禁飞区域大于合同面积的40%,乙方可申请变更或终止合同,但甲方不承担乙方已发生的任何费用。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1.1.除本合同约定外,甲、乙方均不得随意变更、解除本合同,甲、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向对方提出书面请求,协商确定。1.2.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合同,可以提出终止合同,若甲方同意,则在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后合同终止,违约金数额如下:a.在合同期限的第一个四分之一时间段提出终止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未完成部分报酬价款10%的赔偿金;b.在合同期限的第二个四分之一时间段提出终止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未完成部分报酬总价款20%的赔偿金;c.在合同期限的第三个四分之一时间段提出终止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未完成部分报酬总价款30%的赔偿金;d.在合同期限的最后一个四分之一时间段提出终止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未完成部分报酬总价款40%的赔偿金。1.3.若乙方未能在合同期限内向甲方提交约定数量的成果资料,原则上完成的项目进度不足合同总面积20%,甲方不予接收资料及结算经费。1.4.若乙方未能在合同期限内向甲方提交约定数量的成果资料,乙方须向甲方提供项目实施情况及下一步合同意向书面材料,甲方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及生产需求向乙方提供是否同意的书面材料,甲、乙双方经协商可延续或终止合同。1.5.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第十六条附则1.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相抵触部分,以《补充协议》为准。1.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本合同附件包括:《测区范围图》、《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乙方提交的项目名称(第包)投标文件等。1.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页无正文)甲 方 (章)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代表人:年 月 日联系人:户 名:开户行:帐 号:邮政编码:地 址:电 话:传 真:Email:乙 方(章)代表人:年 月 日联系人:户 名:开户行:帐 号:邮政编码:地 址:电 话:传 真:Email:手 机:附图:测区范围第2包--第5包甲方: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承揽完成甲方“”并向甲方交付相应工作成果等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概况甲方将委托由乙方承担完成(相关技术指标及要求概况见第三条)。乙方以《》(招标编号:)之“商务、技术要求-技术部分”为依据具体履行完成本合同,并向甲方提交经甲方验收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成果资料。具体成果资料内容见第五条。第二条服务内容(1)项目内容:。(2)项目范围:,范围示意图见附图,具体范围以甲方提供的矢量数据为准。第三条技术指标及要求技术指标及要求概况表测区名称面积(Km2)项目内容数学基础航线敷设方法航摄仪类型/编号POS类型/编号点云密度旁向重叠航摄类型测区困难类型使用机场飞机类型/编号进场/离场时间项目完成截止时间报酬总价款大写小写¥: 元备 注第四条技术依据1.1.《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招标编号:)之“商务、技术要求-技术部分”;1.2.GB/T19294-2003《航空摄影技术设计规范》;1.3.GB/T36100-2018《机载激光雷达点云数据质量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1.4.CH/T8024-2011《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技术规范》;1.5.CH/T8023-2011《机载激光雷达数据处理技术规范》;1.6.GB/T27919-2011《IMU/GPS辅助航空摄影技术规范》;1.7.GB/T18314-2009《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1.8.CH/T3023-2019《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1.9.CH/T3006-2011《数字航空摄影测量控制测量规范》;1.10.GB/T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1.11.GB/T24356-202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1.12.CH/T1016-2008《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1.13.CH/T1001-2005《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1.14.其他相关技术要求;1.15.经批准的本项目技术设计书。第五条成果资料的内容(1)原始LiDAR记录数据2套;(2)测区完成情况(图、矢量数据);(3)测区LiDAR扫描航线结合数据(图、矢量数据);(4)数字航空摄影资料移交书;(5)LiDAR扫描与摄影飞行记录;(6)设备检校报告;(7)机载IMU记录数据、GNSS记录数据、地面GNSS基准站及其附属仪器设备的数据记录与处理结果;(8)LiDAR精度检验场与LiDAR高程精度检验点测量成果;(9)处理好的分区点云成果等2套;(10)LiDAR数据处理说明;(11)LiDAR数据采集与处理质量检查报告、验收报告;(12)技术设计书、工作总结等相关文档;(13)航摄军区批文;(14)其它相关资料。注:除原始观测数据、数据成果外,一般文档需同时提供无安全设置的Word和PDF格式文件。所有成果资料的格式、规格、装订、存储、组卷等均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第六条成果资料的验收与移交1.8.资料采用成果检验和专家验收结合的方式进行。1.9.乙方交付甲方“成果资料”进行验收的地点为:太原。1.10.乙方应在2024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测区范围内全部合格成果资料供甲方验收。1.11.甲方验收“成果资料”的标准及依据见合同第四条。1.12.乙方应在项目结束后尽快完成资料的整理工作,并在确认合格后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验收过程中乙方应予以配合。若经甲方验收合格,则确定项目完成时间为乙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的时间。1.13.乙方对验收结论有异议时可与甲方协商处理。经协商仍有分歧时,可共同或单独申请有关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复检以提供检验证明,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1.14.成果资料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尽快将成果资料按批文要求送指定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如需)。送审结束后,乙方应立即将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成果资料向甲方移交。原则上,乙方应在验收合格后30天内向甲方移交全部成果资料。第七条报酬价款与支付方式1.9.本合同所有费用计算和支付均以人民币为准。1.10.本合同报酬总价款为¥(大写:)。1.11.本合同支付报酬:第一次: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额的40%,即¥元(大写:)。乙方在收到此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额的5%,即¥元(大写:)作为项目履约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帐号。第二次:乙方提交不少于测区面积50%的成果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即¥元(大写:)。第三次: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即¥元(大写:)。1.12.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采购数量与实际生产数量不一致时,超出本合同约定范围的,则费用做相应调整。由乙方项目完工之日起15日内,根据实际工作量编制项目结算书,经甲、乙双方共同审定后,作为项目价款的结算依据,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生产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1.13.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成果资料数量(即实际完成面积)是核算应支付报酬价款的唯一标准,甲方不考虑乙方为完成该成果而发生的其他任何方面或形式的费用支出。1.14.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范围进行航空摄影。测区范围内若存在军事禁区、空域限制等禁飞区域,乙方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是办理支付手续的必需。1.15.因甲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费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1.16.乙方应在取得相应报酬价款的同时向甲方提供工商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第八条履约保证金1.1.在乙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用履约保证金的资金补偿其任何直接损失。1.2.在乙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10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1.3.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项目结束后,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履行完必要的审批手续后,原额退还履约保证金。1.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若乙方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时,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该款项,乙方须在15个工作日内补足该金额以保证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在质保期前仍然满足合同规定。第九条甲方义务及责任1.1.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为乙方办理支付报酬价款的手续。1.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服务。1.3.为乙方出具办理空域审批所需的函件。1.4.对乙方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5.完成成果资料的验收,出具最终的成果检验报告。1.6.根据乙方履约情况退还履约保证金。第十条乙方义务及责任1.1.及时办理航摄批文及飞行空域申请手续,并将批文复印件报甲方备案。1.2.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标准进行详细技术设计,制作《技术设计书》。《技术设计书》一般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并报甲方备案。1.3.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及相关文件所确定的技术要求进行项目实施并向甲方交付其完成的成果资料,不得将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转包给他人完成。1.4.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并自行承担各项安全生产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1.5.受甲方委托负责成果资料的送审工作,并负责成果资料移交甲方前的妥善保管工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6.按照国家保密规定使用、存储、生产、处理涉密数据,保守国家秘密,妥善保管成果资料。1.7.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及技术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复制成果资料。对认定为不合格且不能提供甲方使用的成果资料,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销毁。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对所完成的成果资料均不享有留置权。1.8.配合甲方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1.9.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乙方在投标文件及其询标回函中的各项承诺应在本合同中完全响应。乙方无正当理由改变承诺、变更合同要求,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1.9.未经甲方许可,将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转包给他人完成视为将承包的测绘项目转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10.乙方实际使用的航摄仪等相关软硬件设备和材料性能应不低于合同约定,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更换的低等级设备材料所获取资料报酬价款5%的违约金。1.11.乙方若更换合同约定设备必须事先报甲方备案,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更换的设备所获取资料报酬价款1%的违约金。1.12.乙方在实施过程中,可以增加成套的飞机和航摄仪。若增加飞机和航摄仪的型号及类型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则乙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将不予接收增加设备所获取资料。1.13.若乙方提交的成果资料经甲方验收确认存在重大缺陷,甲方对此急需而乙方又无法在约定期限内弥补,为避免给甲方造成更大的损失,甲方可接收该成果资料,并根据缺陷数量、缺陷情况及对下工序作业的影响程度,在向乙方支付报酬价款时扣除乙方有缺陷资料报酬价款10%~30%的质量违约金。1.14.若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交付约定数量的成果资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如下:a.合同期限内从未调机进场的,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约定完成面积的资料报酬价款40%的违约金;b.进场实施的,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完成资料报酬价款10%的违约金;若甲方需要延期继续完成合同,乙方不同意,应另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1.15.乙方逾期支付违约金时,则每逾期一天按向甲方支付应付款或应支付违约金0.2‰的滞纳金。1.1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返工,需进行再次验收所发生的费用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1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合同约定的主要内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第十二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三条质量保证乙方对交付甲方的成果资料承诺其质量保证期限为2年。质量保证期从成果交付之日开始起算。若在保证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致使成果资料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除能证明是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的原因造成外,视质量问题的影响程度,乙方要向甲方支付该成果资料报酬价款10%~30%的赔偿金。双方对质量检定不能认同时,由省级及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在使用乙方提供的成果资料过程中,若经查证乙方交付的某类鉴定数据与实际不符或交付的成果数据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成图精度要求,致使该成果资料无法使用,则乙方应返工或向甲方返还该成果资料的报酬价款,同时向甲方支付该成果资料报酬价款10%~30%的赔偿金。第十四条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为不可抗力事件。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对乙方履行合同产生影响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通报,并在合同约定提交成果资料验收时间前20天,向甲方提供事件详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有关机关出具的客观有效证明及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测绘 机载激光点云数据获取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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