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厕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泰兴市河失镇人民政府2025)



项目概况 泰兴市河失镇2025年户厕改造工程施工 JSZC-321283-HLGS-C2025-000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投标人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在“苏采云”系统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17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83-HLGS-C2025-0003
项目名称:泰兴市河失镇2025年户厕改造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7.38375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596310.80元
采购需求:

河失镇2025年户厕改造项目共计323座,其中新建改造288座、整改达标35座,涉及河头社区、三军村、西黄村、沈丁村等4个村(社区)。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及以上资格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在供应商分公司任职不属于在其他单位任职),具体查询方式:打开“微信”主界面,点击“发现”一栏中“小程序”,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主界面中,点击“其他应用”在投资任职情况查询中输入项目负责人信息即可查询。。
(3)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绿化养护项目负责人除外)。
(4)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要求:磋商当月或上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及申请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3.信誉要求: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4.动态考核:磋商当日,供应商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成交公告期间,成交供应商磋商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其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网址:http://58.213.147.230:7001/Website/#/compQuery/enterInfoQuery
5.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2)凡为磋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该项目的能力,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注:2.(2)①、2.(2)②、3.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供应商在《诚信磋商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投标人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在“苏采云”系统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方式:登录“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4-17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04-17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兴市河失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泰兴市河失镇广南路89号
联系人:杨局长
联系电话:186523639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华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工业园区兴园路8号(美泰产业园1幢)
联系人:江苏华仑
联系电话:0523-868826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苏华仑
电话:0523-86882662

JSZC-321283-HLGS-C2025-0003采购文件.doc

竞争性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JSZC-321283-HLGS-C2025-0003

项目名称:泰兴市河失镇2025年户厕改造工程施工

采购人:泰兴市河失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江苏华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7
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7
第四章 采购需求 45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56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58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泰兴市河失镇2025年户厕改造工程施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投标人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在“苏采云”系统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283-HLGS-C2025-0003
项目名称:泰兴市河失镇2025年户厕改造工程施工
预算金额:人民币673837.51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96310.80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河失镇2025年户厕改造项目共计323座,其中新建改造288座、整改达标35座,涉及河头社区、三军村、西黄村、沈丁村等4个村(社区)。
工期:90天。
质量:合格(以通过上级主管部门验收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及以上资格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在供应商分公司任职不属于在其他单位任职),具体查询方式:打开“微信”主界面,点击“发现”一栏中“小程序”,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主界面中,点击“其他应用”在投资任职情况查询中输入项目负责人信息即可查询。。
(3)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绿化养护项目负责人除外)。
(4)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要求:磋商当月或上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及申请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3.3信誉要求: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4动态考核:磋商当日,供应商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成交公告期间,成交供应商磋商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其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网址:http://58.213.147.230:7001/Website/#/compQuery/enterInfoQuery
3.5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2)凡为磋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该项目的能力,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注:3.2(2)①、3.2(2)②、3.3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供应商在《诚信磋商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5年4月2日0时00分至 2024年4月9 日24:00,(采购文件的获取期限自开始之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投标人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在“苏采云”系统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方式:登录“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4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4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原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6号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华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兴市河失镇人民政府
地址:泰兴市河失镇
联系方式:杨局长、186523639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华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市国庆东路春溪苑北门西侧11幢-03门面房二楼
联系方式:张先生、18151553600
3.项目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张先生
联系电话:18151153600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编号:JSZC-321283-HLGS-C2025-0003
项目名称:泰兴市河失镇2025年户厕改造工程施工

2
现场踏勘:自行踏勘。

3
供应商提出疑问截止时间:2025年4月16日12时前书面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澄清、修改时间:2025年 4 月16日18时前

4
本项目预算金额:673837.51元,最高限价:596310.80 元,响应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

6
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磋商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发布的最新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在线制作并提交响应文件。截至投标截止时间,电子交易平台投标通道将关闭,磋商供应商未完成电子响应文件有效提交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请磋商供应商事先做好电脑环境准备,自行选择互联网连接畅通的场地,在规定的开标时间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

7
唱标时,采购人对各供应商首次响应报价不予公开唱读。

8
评审办法及标准:详见本文件第三章。

9
成交结果公告:成交结果公告于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10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提供全套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三份,且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时,提供电子响应文件一份,存于U盘。

11
履约担保:
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网银
账户:泰兴市河失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专项资金专户
开户行:泰兴农商行河失支行
账号:3210250091010000066365
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价×10%
3.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成交通知书签发后、签订合同前

12
签订合同地点:泰兴市河失镇人民政府
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13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经上级验收合格、完成工程审计且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当年全额支付上级补助资金部分;余款在两年内结清,第一年支付余款的50%,第二年支付余款的50%。

14
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

15
1.供应商无须编制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结算时各清单综合单价直接将预算价按照中标下浮率(特指实际下浮率,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等不可竞争费用不下浮)同步下浮执行。结算时以审计后的实际工程量为准,按实结算。
2.各供应商应慎重报价,不得恶意降价,若供应商存在因报价过低无法履约或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等恶意竞争行为,取消其成交资格,采购人将上报监管部门,进行不良行为公示。
3.本工程清单中列明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不下浮,由采购人控制使用。
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提交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总价应与中标价一致,各清单综合单价直接将预算价按照中标下浮率(特指实际下浮率,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等不可竞争费用不下浮)同步下浮执行。

16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设置类似工程业绩和奖项的,类似工程业绩和奖项的真实性由采购人负责核实。经查实供应商类似业绩和奖项弄虚作假的,采购人将上报监管部门,进行不良行为公示。

17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竣(完)工验收证明资料(或其他证明项目完成的佐证资料)。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①当业绩证明材料中载明的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以数值小的为准。
②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不能体现采购文件明确的指标的,需提供“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其它辅助证明材料”指:“加盖该业绩建设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或“该工程预算编制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清单等书面证明文件”。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能体现采购文件明确的指标,但又另行提供“其它辅助证明材料”的,该“其它辅助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18
解释:本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19
友情提醒: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建办市【2021】40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根据建办市【2021】40号文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个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请各供应商引起高度重视。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采购项目的磋商、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供应商”、“响应供应商”是指参加项目竞争,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法定代表人”是指响应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服务的单位。
4.“★”是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四)磋商委托
如供应商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五)磋商费用
1.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2.采购代理服务费2800元;预算编制费1500元;专家评审费暂定1500元(此费用代收代支,不开具收据和发票)。以上费用包含在磋商报价中,不单独立项,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付清。
3.以上费用由响应供应商自行考虑,后期不纳入与采购人结算中。
(六)特别说明: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竞争性磋商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采购需求
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供应商应当于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澄清。
2.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商自行到网上查看和下载,供应商因漏看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三、落实的相关政策
⒈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⒉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有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将根据信用评价结果按规定予以扣分或价格加成。
8.需求标准
(1)本项目中如有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应当按《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执行。
(2)本项目中如有涉及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应当按《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3〕7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数据库、操作系统、通用服务器、工作站、一体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等七种软硬件的,应当按财政部、工信部共同发布数据库、操作系统、通用服务器、工作站、一体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等七种软硬件需求标准执行。
四、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一)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加★项必须全部提供,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⒈资信文件(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详见第六章格式二,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除外);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第六章格式三)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证明文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 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详见第六章格式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诚信磋商承诺书》原件,详见第六章格式五】
(3)★《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详见第六章格式九)
(4)★采购人要求的特定资质证明复印件;(详见“采购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之3中要求);
①供应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②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
③供应商为拟派项目经理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时间要求:时间要求:磋商当月或上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周岁)提供退休证明。)
④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详见第六章格式三)
⑤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其他企业任职查询结果
⑥诚信磋商承诺书(详见第六章格式三)
(5)本磋商要求提供的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格文件。
⒉商务和技术文件(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
(1)评分索引表
(2)★响应函(详见第六章格式六);
(3)★首次响应报价(详见第六章格式七);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表(详见第六章格式四);
(5)★技术标准和要求响应表(详见第六章格式九);
(6)最终响应报价表(详见第六章格式八)
(7)业绩一览表(详见第六章格式十一)
(8)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和技术方案或服务说明
(9)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中需提供的资料;
(10)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和技术文件、说明。
注:①以上响应文件资料未按规定提供、复印件未盖单位公章或无效的,磋商小组有权对响应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②供应商需将以上资料中复印件的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否则,磋商小组将作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判。③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须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直接拷贝采购文件要求的,磋商小组有权对响应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
(二)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单位
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2.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
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报价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汇率;报价单位为“元”。
(三)磋商报价
1.磋商报价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全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规费、税金、检测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期
★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磋商截止日起90天。
(五)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依据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署及份数
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按要求参考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2.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
3.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除外)应按照“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顺序制作,并编制目录、页码,装订成册。
4.响应文件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密封,同时注明供应商全称。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5.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
6.采购项目如有多个分包且供应商响应本项目多个分包时,须按分包分别装订。不按分包分开装订的,磋商小组有权对响应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
(七)响应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并注明响应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密封袋上应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通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当按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密封和签字。
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
4.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五、磋商
(一)磋商小组的组建
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政府采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磋商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磋商,磋商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
(三)磋商原则
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四)响应文件初审
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谈判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谈判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4.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或高于最高限价的;
(3)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5.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谈判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五) 磋商与评审
1.磋商小组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技术文件内容进行核对,审查其是否实质性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进行质询,供应商应向磋商小组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2.供应商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磋商小组有权对该响应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
3.磋商顺序。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按响应文件送达时间的先后确定磋商顺序。
4.磋商内容。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分别与每个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就价格、服务等认为需要磋商的内容进行磋商。
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有实质性变动,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如有负偏离,将作为无效报价。
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一次不得更改的报价,且报价不得高于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首次响应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资格。
7.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供应商提交最后的报价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8.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9.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10.磋商小组在整个磋商过程中须形成书面磋商报告。
(六)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磋商过程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七) 错误修正
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的最终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同时出现以上两种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其修正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六、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
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的情形:
1.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如须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资信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导致资格审查时无法评判的;
4.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最终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响应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8.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和条件或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9.磋商有效期、项目完成时间、质保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10.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
11.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12.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资格证明文件);
13.响应文件中有磋商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14.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供应商不能应磋商小组要求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其他采购活动的;
1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17.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
1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1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2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2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
22.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23.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降低不可竞争费用标准的;
24.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磋商公告的发布的网站上进行成交结果公告,并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成交后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交的,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序第二的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或者采购人重新组织磋商。
八、质疑处理
(一)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二)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方式详见公告。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
(三)质疑函必须按照《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
(四)本项目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五)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1.质疑主体和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
2.供应商超过法定质疑期提出质疑的;
3.供应商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
4.供应商对自身提出质疑的。
(六)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九、采购终止:
在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后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 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取消成交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
1.签订合同前,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缴纳合同价的10%的履约保证金。
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合同履行约定的,则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将向供应商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十一、合同货物追加
采购人根据项目需要追加合同中货物或服务(工程)的,追加的货物或服务(工程)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总金额的10%,追加的货物或服务(工程)须另行签订合同。
十二、保密
参与此项目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总则
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响应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各评分项目汇总得分,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综合得分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第一的响应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具备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排名在前的其他响应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依法重新组织采购。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两位小数。
二、响应文件初审
(一)资格性审查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 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有效的承诺书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其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签章完备的诚信磋商承诺书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特点,要求供应商具备的特定条件
1.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教育合格证复印件;4.提供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5.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其他企业任职情况查询证明;6.提供签章完备的诚信磋商承诺书。

信用查询
查询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动态查询
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网址:
http://58.213.147.230:7001/Website/#/compQuery/enterInfoQuery

资格性审查由磋商小组负责,响应文件不符合评审标准之一的,评审结论为不合格,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2) 符合性审查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响应文件的签署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响应内容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工期
符合采购公告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采购公告规定

报价
有且只有一个有效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

响应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偏离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无重大偏离。

三、评分标准
序号
得分组成
评分标准
内容
评分标准

1
报价部分
(25分)
响应报价
(25分)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且价格最低的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25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25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

2
商务部分
(25分)
体系认证
(9分)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的,每有1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
注:上述证书均必须在有效期内并能够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址可查询。提供相应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人员配备
(4分)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含)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含)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注:①需提供岗职称证书以及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同公告中项目负责人的养老保险要求)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②同一人的职称不累计积分,以最高级职称计分。

类似业绩
(12分)
1、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供应商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公厕、户厕、构筑物等类似工程施工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
2、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公厕、户厕、构筑物等类似工程施工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成交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竣(完)工验收证明资料。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提供上述所有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
技术部分
(50分)
工程概述、总体安排、及施工部署等
(10分)
整体评价优秀的得10分;
整体评价良好的得6分;
整体评价一般的得2分;
未提供或不切实际的不得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10分)
整体评价优秀的得10分;
整体评价良好的得6分;
整体评价一般的得2分;
未提供或不切实际的不得分。

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降噪措施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措施(10分)
整体评价优秀的得10分;
整体评价良好的得6分;
整体评价一般的得2分;
未提供或不切实际的不得分。

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设备和人力资源安排(10分)
整体评价优秀的得10分;
整体评价良好的得6分;
整体评价一般的得2分;
未提供或不切实际的不得分。

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具体施工技术、质量保证、安全保证措施(10分)
整体评价优秀的得10分;
整体评价良好的得6分;
整体评价一般的得2分;
未提供或不切实际的不得分。

注:供应商对其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对其进行失信惩戒。
第四章 采购需求
1.工程概况
1.1建设地点:泰兴市姚王街道。
1.2现场条件及周边环境情况:响应投标人自行踏勘。
1.3质量标准:合格。
1.4工期:90日历天。
2.设计与建造要求
2.1材料选择
选择的产品与材料应当坚固耐用,三格式化粪池鼓励使用水泥砖混产品,有利于卫生清洁和环境保护。
(1)便器:提倡选择白色陶瓷等材料制造的水封式节水型坐便器,应具备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2)水泥砖混产品:水泥强度等级达32.5级以上。标准砖强度等级不小于M10,混凝土强度不小于C25,砂浆强度等级Mb7.5以上。钢筋采用HPB400、HRB400“热轧带肋”钢筋。
(3)预制产品:企业生产的预制式化粪池和厕所设备,强度应符合相关要求,应具备有质量合格检测报告和质量保险,设备供应厂商提供损备件供应服务协议,明确相应的维修服务责任。
2.2技术要求
(1)无害化卫生户厕基本要求(见附表)
(2)砖混式三格式化粪池技术要求(见附图)
1)设计要求
容积:化粪池的有效容积需保证粪便在第一池贮存20 天,第二池贮存10天,总体有效容积一般不少于1.5m³。有 效容积指实际贮粪容积;其中第一格不少于0.5m³; 当第二 池容积不足0.5m³时,为便于施工可按0.5m³设计。第三池主
要用于贮存粪便用,其容积根据当地用肥习惯而定。有效深 度不少于1米,并留有10-15厘米粪皮的浮升空间,池深为 1.1-1.2 米。容积比原则上为2:1:3,砖砌池可以扩大第二 格比例的窖,与第一格相同,比例为2:2:3或2:2:2。 可根据农村家庭人口及冲洗厕所耗水量适当增加化粪池总 容积 。
进粪管:可采用PVC 塑料等材质的管件,内壁光滑, 管内径不少于10厘米。进粪管池外部与粪便管道相连,根 据蹲便器与化烘池距离保持合理坡度,进粪管池内端口向下, 沉入粪液面下,其深度为粪液面高度的1/2 处,第一格有效 深度为1米的化粪池,其进粪口脚距池底50厘米处。
过粪管:可用内径不小于10厘米、壁厚不小于5毫米 的 PVC 塑料倒L 型管挂地隔墙上。第一格与第二格间过粪 管下端(粪液进口)位置在第一格的下1/3处,距离池底40 厘米处;第二格与第三格过粪管下端(粪液进口)位置在第 二格的上1/3或中部1/2处,距离池底55-60厘米;过粪管的 上端是粪液的流出口,距离池底不低于1米,距离池顶15-20 厘米。进粪管、过粪管平面应对角布置 (S型),增加粪水的停留沉淀时间,以免鲜新粪便直接进入第二格或第三格。
出粪口:第三格出粪口应接入汗水管网,不具备条件的 应及时清掏,防止粪液溢出。如果第三格设出粪管,出粪管 应低于过粪管5-10厘米,长度适宜,出粪管端口下挖一 30*30*30厘米的方形坑,铺填鹅卵石或碎石子,上面覆土层。
盖板:化粪池盖板必须是钢筋混凝土构件,坚固抗压,大小与粪池外沿吻合,第一、二格应密封,在第一格盖板上设置40*40厘米方形或圆形出渣口,第三格盖板上设置50*50 厘米方型或40*60厘米长方形出粪口,采用树脂复合型或铸 铁复合型井盖,方便取粪液。小盖板上面设置把手,方面群众移动和取粪。
排气管:排气管用于排臭减压,设置在第一格盖板边角处,管径不小于10厘米,可在盖板上预留孔洞,也可在池 壁侧面加装弯头,高度不少于75厘米。
2)施工要求
池底板施工:坑底应整平夯实并铺混凝土,垫层混凝土 强度不低于C15, 厚度不小于10厘米。
池壁施工:砖砌结构的砖砌缝隙满浆砌筑,原浆勾缝后 用1:2.5的防水砂浆抹面,厚度2厘米,抹面要求密实、光滑,内壁和池底板全抹,保证无渗漏。
预制板池壁:应尺寸准确,外形规则,无缺棱少角,强 度满足要求。
防雨水:粪池上沿要高出地面5-10厘米;池盖大小适宜, 覆盖池壁外沿,防止雨水流入。
正确安装过粪管:应注意角度、方向、位置的正确性。
渗漏检验:建成后若池内出现地下渗水、满水(4/5)24 小时水位下降超过1厘米表明有渗漏,需做进一步防渗漏处理。
3)竣工要求
建成并达到上述要求后及时交付农户使用。
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基本要求
序号
项目
户厕基本要求

1
厕屋高/m
≧2.4

2
厕屋面积/㎡
≧1.2

3
厕窗面积/㎡
>0.26

4
厕门/m
1.80(高2*宽0.9)

5
厕屋顶
水泥板、机砖瓦、石棉瓦

6
墙裙处理
釉面瓷片或其它不渗水材料

7
墙裙高度/m
≧1.0

8
地面处理
地坪高于庭院地坪100mm,材料用防滑地砖或水泥

8
给、排水设施
齐全

10
*便器
符合密封收集要求,材料质为陶瓷等

11
*化粪池
符合粪便无害化处理要求,密闭、不渗漏

备注
*项目为强制性要求,其余为推荐值。

2.其他说明
2.1供应商不得借资质投标,不得挂靠有资质的单位参加磋商;供应商不得将工程转包或者分包。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况,将终止施工合同,责令供应商立即退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今后禁止该单位参加采购人的一切采购活动。
2.2潜在供应商要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对招标控制价(即最高限价)如有异议,需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时间提出异议,如潜在供应商在磋商期间无异议,那成交后,供应商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费用。
2.3潜在供应商必须认真踏勘现场,考虑行人、行车干扰,相关费用须包含在响应报价中。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施工现场特殊情况而提出增加费用。
2.4施工范围内的强电、弱电、自来水、燃气管线、线杆、房屋、桥梁、绿化等设施的保护费用由供应商在报价时综合考虑。如造成损坏,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和所有费用。
2.5供应商应自行处理好材料供应、设备供应、村民阻工等矛盾,如引起施工中断,中断期间不计取任何费用,该风险由供应商在报价时自行考虑。
2.6施工用水、用电,由供应商负责申请,其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采购人予以配合。
2.7建筑垃圾外运、材料运输、机械设备进退场等工作中,出现与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有关的矛盾由供应商自行解决,产生的任何费用由潜在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自行考虑;
2.8本工程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和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确保通过验收。
2.9本工程在施工中应执行现行的国家、省级及工程所在地颁发的环保、节能、电器安装、防雷、安全、消防等有关规定。施工过程中不得污染周边环境(绿化、道路等),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否则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10安全生产
2.10.1施工现场内及周边须设置防护设施、临时警示标牌标志、警示灯、夜间照明、夜间交通指示灯(夜间必须正常显示)以及施工现场内、外的临时交通安全设施等。
2.10.2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方案须符合交警、城管部门、发包人的要求,施工车辆进出场地必须减速慢行,出入口必须有专人看护,确保出入口的交通安全。
2.10.3供应商对整个工程的安全负全责,并承担因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供应商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供应商必须成立项目安全管理小组,所有工程施工过程均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供应商要对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安全培训和安全交底工作,做到规范施工;供应商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2.10.4供应商须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供应商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或出现相关文件(如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的相关安全规范等)规定须暂停施工的情形,监理人有权立即责令承包人停止施工,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承包人整改满足相关文件(如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的相关安全规范等)要求且得到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后方可恢复施工。
2.11供应商须做好现场环境保护,做好防尘、降噪等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响应报价中;
2.12供应商搭建的临时设施和材料堆场必须服从采购人和监理单位的统一安排。如供应商不服从,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管理规定对承包人进行处罚。
2.13工程使用的所有材料、设备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进场使用,如不经采购人和监理单位认可,供应商擅自进场使用的,采购包人有权拒付该部分款项同时有权对供应商处违约金5万元的处罚并终止合同,同时承包人还须赔偿建设单位实际损失。
2.14农民工工资支付及担保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供应商必须及时支付工人工资,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支付工人工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采购人有权使用履约保证金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如因供应商未能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引发农民工群体性上访事件,每发生一次群体性上访事件扣罚成交人10万元,由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15发包人有权进行变更、对工程量进行增加、调减,这均属于合同范围,承包人应及时按变更进行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变更(或通知书)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工程师共同确认转交给承包人,承包人才能按变更(或通知书)进行施工。
2.16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有新规范、新工艺、新材料推广应用的,发包人有权进行变更,变更发生后价格结算时按相关定额执行,有关材料设备有信息指导价的,按工程结算费率同比例计算;没有信息指导价的按认质认价方式定价,纳入结算总价。
2.17本工程发生工程变更或产生签证引起工程造价增减的,最终价格以“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并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确认签字”的文件为准。
2.18工程保修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供应商确保该项目工程的质量。因供应商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供应商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供应商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2.19供应商须重点考虑可能影响项目进度、安全、质量的各种因素,须全面服从采购人对于项目管理提出的各项要求。

10

A、平面图

B、断面图

C:盖板配筋图

D、PVC粪管示意图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GF—2017—0201)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泰兴市河失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泰兴市河失镇2025年户厕改造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泰兴市河失镇2025年户厕改造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6.工程承包范围:河失镇2025年户厕改造项目共计323座,其中新建改造288座、整改达标35座,涉及河头居委会、三军村、西黄湾村、沈丁村等5个村居。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五、项目负责人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如果有);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贰 份,承包人执 贰 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地 址: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直接引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的《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5)投标书及其附件(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材料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有关建设工程的标准和规范、规程;建筑质
量验收评定标准,施工图纸以及设计文件所载明的标准、规范、规程等。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5)投标书及其附件(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如有)(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如有)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开工前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肆套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全套图纸(含图纸会审纪要和设计交底等)。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等,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图纸结合具体情况编制加工图、大样图、协调配合图等。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在工程或相应部位施工前;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叁套;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纸质书面材料并签字盖章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7 天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5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或建设单位办公室;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现场代表。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或建设单位办公室;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现场代表。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或建设单位办公室;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现场代表。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办理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所有批准或许可,并承担相关费用。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规划红线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三通一平,开工前壹周内完成。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否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执行计价规定。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工程价款洽商、索赔事项的处理、合同的变更等,需要在监理人的配合下完成,但需经发包人签字盖章后才能最终生效。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壹周内。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将施工用水、电力、通信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按现场条件提供);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其他有关基础资料。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照法律法规和当地竣工验收备案部门的有关规定,完成竣工资料的立卷及归档。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按照法律法规和当地竣工验收备案部门的有关规定。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验收合格一个月之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资料及电子文档。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商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一切权力。
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驻场施工。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取消成交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
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抽查发现不在现场计1000元/次的罚款,一个月内累计擅自离岗三次以上,其公司一年内不得参加发包人实施施工项目的投标。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组成人员与投标时不一致,又未经发包人同意更换,则发包人可自行解除施工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按第 16.2.2 条约定承担违约金。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另行协商。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 7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承包人按照苏建管[2017]236号文及相关文件的要求配备项目管理机构及其他人员。
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责令停工整改,并处1000 元人民币罚金每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承包人的主要施工人员离开现场每月累计不超过 5 天,应报监理人同意。超过 5 天的,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责令停工整改,并处 1000 元人民币罚金每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500元人民币罚金每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根据规范要求。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形式:☑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 □银行保函 □保证保险。金额:成交价的 10%,提交时间:成交通知书签发后,合同签订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和收据办理办理退还手续。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见监理合同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对本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以及对合同、安全、信息和现场进行管理,其中涉及到工程造价、工期、质量标准等事项的变更,需发包人书面确认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
(2) / ;
(3) / 。
5. 工程质量
5.1质量要求
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检查前 48 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执行通用条款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 7 天内。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日历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通用条款 7.5.1 中(1)至(6)条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发包人与监理确认后予以顺延,但费用不予以索赔。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实际施工工期若延误,每延误一天扣除3000元/天。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另行协商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24 小时内降水量达到 50—99.9mm 的暴雨;
(2)风速达到 8 级的台风;
(3)日气温超过38度或低于零下10度;
(4)其他另行协商。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
8.6 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双方商定。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泰政办发【2020】52 号文及泰政办发[2012]170 号文件及业主变更的相关程序执行。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算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算规则和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上述综合单价调整时,当工程量增加 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以调低(超过增加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97%),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以调高(超过减少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103%)。注:报价浮动率L为:{1- [成交价-(暂列金额 +暂估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暂估价)]}X100%,其中:材料及工程设备暂估价应包括总价措施项目费。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另行协商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1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1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方、跟踪审计方四方共同认价,承包人负责采购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否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以投标截止日前 28 天为基准日的指导价为基准价,无指导价的以市场价为基准价。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市场价格波动、因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都包含在风险范围内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3、其他价格方式: /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 。
预付款支付期限: 无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无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无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无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执行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严格执行《现场工程计量管理规定》的规定,如有违反不作为工程结算。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竣工经上级验收合格、完成工程审计且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当年全额支付上级补助资金部分;余款在两年内结清,第一年支付余款的50%(无息),第二年支付余款的50%(无息)。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规定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执行通用条款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后 7 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双方另行约定。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期每延误一天扣除签约合同价的1‰。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执行通用条款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另行协商。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执行通用条款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通用条款第14.2条第(1)款不执行,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完整结算资料后,由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公司在 天内完成审计。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根据本项目付款方式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 14 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监理人有权扣发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任何工作或义务的相应金额。 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中请单后的 28 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3、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按通用条款执行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通用条款第14.4.2第(1)款不执行,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否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质量保证金不计息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不得低于国家法定保修年限。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乙方收到相关质量问题的整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组织人员更换到位,若乙方不能按时到场进行维修的,则甲方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发生的维修费用和各方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无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工期顺延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工期顺延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工期顺延 。
(7)其他: /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①承包人应承担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监理方和造价控制方确认。②承包人转包工程或非法分包工程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签约合同价 10%的违约金,同时对承包人已完合格工程量按 80%的标准进行结算。③承包人的施工进度明显滞后于施工进度计划,监理有权要求承包人加快施工进度并提供解决方案,如根据承包人调整后的解决方案仍不能保证按照竣工的,发包人有权解决合同。④由于承包人违约导致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承包人需配合发包人在 28 天内对已完合格工程量进行确认并退场,承担签约合同价 10%的违约金,同时对承包人已完合格工程量按 80%的标准进行结算。如承包人拒不配合确认工程量,发包人可以会同监理方、造价控制方对现场已完工程量进行测量、确认。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发包人无偿使用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由承包人支付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承包人自行考虑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自行考虑。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同意。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其他事项的约定: 无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泰兴市 人民法院起诉。
21. 合同补充条款:
1.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非发包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程造价在遇到国家、省、市等政策性调减时,按实调减;在遇到政策性调增时,一律不执行调增。
2.承包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实行每日考勤签到制度,由监理人或发包人复核并确认,考勤签到资料随竣工决算资料一并报审计单位审核。无考勤签到资料的工程,工程款按原有成交下浮率结算后再按80%计取。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窝工、停工,在窝工、停工期间可不考勤,但正常施工时需执行考勤制度。
3.承包人负责处理施工中非发包人因素可能发生的地方矛盾,并且不产生费用索赔。
4.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费,根据核减额百分比分档确定: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核减额在5%以内(含5%)的由采购人支付,核减额在5%至10%(含10%)之间的由采购人和施工单位各支付50%,核减额在10%以上的由施工单位支付;核增额的效益费由施工单位支付。施工单位支付的部分,可由采购人从工程结算造价中扣除代支付。
5.在施工中凡是有厚度或深度要求的分项工程,若厚度或深度符合设计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按设计结算;当厚度或深度不能满足设计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但经验算后,满足使用功能的,对该部分分项工程总价再扣减30%结算,质量验算不合格的,则返工处理或采取补强措施处理,一律不予计量并结算。
6.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必须完全服从发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的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其价格参照综合单价的调整方式。
7.承包人严格把好材料关、工序关等,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等。
8.承包人进场材料未按采购文件、项目特征等相关的要求进场,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清退,拒不执行的,建设单位有权没收并处以所进场材料价格30%的罚款,罚款金额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9.严格按照泰州市住建局《关于加强市政管道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泰建发[2017〕110号)文件执行。
10.因本合同中所述产生的的经济处罚将由发包人直接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1.成交通知书签发7日历天内必须按采购文件要求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30天内必须完成合同签订,因乙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的,延期一天,扣合同款的1%,在履约保证金中或工程款结算时一并扣除。
12.除合同中已经约定的各种违约责任外,凡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约谈等需要处罚的,罚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

附件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 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本工程承包人全部施工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合同约定施工项目存在由施工质量引起的质量缺陷问题和由此引发的工程、设施等损坏,没有达到其产品寿命。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3.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4.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
5.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以上没有说明的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本工程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在约定的保修范围和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缺陷的,应由承包人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本保修书所称的质量缺陷是指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施工验收规范、设计文件及合同中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3、本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保修通知,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1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时间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以委托其他人员修理,由此发生的维修费用和各方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包。
5、质量保修期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保证金的支付及保修费用
1、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 3%,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结算价款的 / 。发包人在保修期满后 / 天内无息退还承包人。
2、在本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人义务保修,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自订立时间起至保修期限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6: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负责人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一

(正/副本)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磋商供应商: (电子签章)
日期:

评分索引表(可按需调整)

评分项目(详见第四章)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格式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参加
(项目名称)的磋商。联系电话: 邮箱: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 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
(注: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请附后。)

授权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三: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注册建造师人员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备注

(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注:1.养老保险栏应填写“已缴”或“未缴”,未填写的视同未缴。
2.供应商不按实填写本表的,以弄虚作假处理。
(三)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职 称

学历

拟在本合同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类似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联系电话

获奖情况

目前任职情况或从事的工作

注: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如有)、技术负责人、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

格式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采购单位名称):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声明人: (公章)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其他证明材料及文件:(如果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话)

格式五:
诚信磋商承诺书

(采购单位名称):
本单位 (单位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并作出如下承诺:
1.在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中,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2.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为我单位真实意愿表达,相关信息真实有效。
3.无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限制参加磋商的行为。
4.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5.不与采购人(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6.公平竞争,不背后搞小动作,无恶意投诉、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行为。
7.不向采购人(代机构理)或磋商小组成员行贿,以谋取成交。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
11.与本次参加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也不存在“为磋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
11.本公司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现阶段没有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2.本公司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3.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投诉。
14.成交后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我们同意如贵方要求,可以出示相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六:
响应函

致: (采购单位名称):
根据贵方 采购文件的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 代表 (供应商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
2.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3.我方在磋商之前已经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包括修改文件,如有)。
4.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采购文件的有效期限为磋商截止之日起 90 天,并在规定的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磋商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磋商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6.同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响应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8.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9.与本磋商响应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户: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七:
磋商响应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响应报价

小写:
大写:

工期

质量目标
合格

项目负责人姓名

响应有效期
90日历天

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 是 □否

是否属于监狱企业

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
该表报价非本次磋商中的最后报价。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格式八:
技术标准和要求响应表
序号
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供应商承诺
偏离情况
说明

1

2

3

4

5

6

...

供应商(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供应商承诺”应填写供应商的具体承诺,如果供应商承诺完全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执行的,也可以填写“完全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执行”;“偏离情况”项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供应商须真实体现偏离情况。其中正偏离是指谈判响应文件商务承诺优于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商务条款内容;负偏离是指谈判响应文件商务承诺劣于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商务条款内容。采购人不接受负偏离。

格式九: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的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3.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
3.行业选择:建筑业。
4.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产品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5.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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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格式十:
磋商报价表
本次为首次报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总价(小写)

项目名称 
详见响应文件
   元

总价(大写):
金额大写 

报价说明:
1、报价包括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2、报价以总价为准,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3、偏离说明:详见《偏离表》;
4、如最后报价未列明单价,则最后所报各项单价计算方法为:(最后报价/ 最初报价)* 各项最初报价的单价。
供应商(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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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户厕改造工程施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