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锡市林业局)2025)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WXZRZYGH2025-005)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WXZRZYGH2025-005)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为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行政类、民事类综合性法律服务,并配备相应专职律师组成综合性法律团队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行政类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参与论证我局宏观决策的合法性和可行性,为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2. 参与我局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参与我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3. 参与我局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审查、修改与我局相关的行政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
4. 参与我局及直属事业单位在行政执法、资源管理、规划管理、林业管理、不动产登记及其他行政管理领域法治建设相关问题调研、解答法律咨询,告知我局新颁布的或与业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
5. 为我局处置行政类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6.协助我局进行执法案件的法治审核;
7. 开展普法宣传,协助进行法治宣传、法治教育和培训等其它与法律事务相关的工作;
8. 办理我局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涉法事务。
 
民事类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参与草拟、修改、审查我局对外民事活动中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2. 协助我局开展对外民事行为合法性审查,对相关决策、法律风险等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3. 为我局及直属事业单位的自然资源管理、规划管理、林业管理、不动产登记所涉对外民事行为提供法律咨询;
4. 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培训;
5.为我局处置民事类涉法涉诉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6. 办理我局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涉法事务。
(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1年
(三)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且符合采购人的要求;
(四)预算价及最高限价:10万元。其中行政类法律顾问5万元、民事类法律顾问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或登记的法人;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执业许可证,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情况;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得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即日起到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自行下载。
四、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接受投标时间:2025年4月17日13:00始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17日13:30止
投标地点: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0号楼430会议室;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视作无效。
五、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4月17日13:30
开标地点: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0号楼430会议室。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方式:请于4月15日17:00前将投标确认函盖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wxgtfg@126.com
联系电话:0510-81827581、81827567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每家律所仅可在行政法律顾问和民事法律顾问中选择一项参与投标,不可同时报名。同时报名的律所取消资格。
(二)未中标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7日
   招标文件: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X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文件采购编号:WXZRZYGH2025-005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人: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4月目录一.投标邀请函二.投标人须知三.项目服务要求和有关说明四.合同书五.附件(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邀请函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对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你单位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附表中的相关事项: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编号:WXZRZYGH2025-005采购人: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最高限价:10万元,其中民事法律顾问服务5万元,行政法律顾问服务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2采购机构: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机构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3每个投标单位最多可投一类顾问服务类型,每类顾问服务中标单位数量均为1个4投标人条件: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经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或登记的法人;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执业许可证,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情况;4、本市范围内,目前无代理诉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或与自然资源规划管理有关政府部门的争议案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得分包。5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天6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如实填写《参加投标(报价)确认函》(见附件),于2025年4月15日17:00前将确认函电子版发至采购人指定邮箱wxgtfg@126.com,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投标时间:2025年4月17日13:00至13:30,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地点: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0号楼430会议室8开标时间:2025年4月17日13:30开标地点: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0号楼430会议室9定标时间:2025年4月17日评标结束定标地点: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0号楼430会议室10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份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4份11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联系。联系电话:81827581、81827567联系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0号楼411室二.投标人须知(一)遵循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2.投标人应在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3.招标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三)招标文件的解释1.投标人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形式提出“WXZRZYGH2025-005-项目需澄清问题”,并于答疑会前发送电子邮件wxgtfg@126.com(答疑会时递交盖章原件)。2.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1.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在投标截止时间二日前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2.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在投标截止时间二日前,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3.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修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招标文件有重大修改,投标截止时间相应延后。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因投标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五)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①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执业许可证,连续三年检合格的证明(加盖公章)。⑤本市范围内目前无代理诉自然资源部门或与与自然资源规划管理有关政府部门,及满足投标人条件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上述证明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投标文件的审核和评分结果。4.制定的服务实施方案(包括详细的工作方案、费用预算、工作措施等);5.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业绩情况、人员资质、评分标准中相关要求的证明材料)。6.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7.明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8.投标偏离表(格式见附件)9.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10.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六)投标文件的要求: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2.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4.投标文件必须编制目录,投标文件用中文编写,纸张使用白色A4纸张,装订方式为左侧胶粘装订成册,密封,同时注明投标人名称。5.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6.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字。7.投标费用自理。(七)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2.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6.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7.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13.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14.项目(标段)投标总价超过本项目(标段)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八)开标、评标:1.开标时由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记录各投标人《开标一览表》。2.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4.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按照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为符合性检查。①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②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手印,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5.评标方法投标人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1位小数)。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照评分标准对投标人各段分值进行打分,将各部分得分合计,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合计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单位。若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6.评分标准(1)价格(25分)本次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废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5。(2)技术标部分(50分)1、服务方案(15分):针对采购人采购需求及各项法律业务和重点工作内容,制定项目实施,明确服务内容、人员配备、响应方案、服务理念等方面。项目的服务方案详细、完整、全面,工作流程清晰、规范,方案切实可行,项目组成员分工详细明确,响应时间合理,根据投标文件响应情况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详细完整15—20分;简单一般10—15分,内容不合理0—10分)。2、服务响应能力(10分):办公所在地位于无锡市区或中标后承诺在无锡市区设立办公场所,并根据需要派驻驻点律师(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未提供不得分)。3、自然资源类案件代理经验(25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服务团队律师,尤其是项目主要负责律师代理或经办的自然资源类案件情况(需提供相应的法院文书或代理合同等证明文件),每个案例5分,满分为25分,未提供不得分。(3)商务标部分(25分)1、服务业绩(15分):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自然资源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有一家得5分,最高15分(以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为准,原件备查,未提供委托合同的不得分)。2、人员配备(10分)①配备3名执业律师,得3分;②配备3名执业律师,其中主要负责律师有十年以上执业经验,得7分;③配备3名以上(含3名)执业律师,项目团队律师有十年以上执业经验,主要负责律师亲自承办项目法律事务,主要负责律师有担任过政府行政部门法律顾问经历,并具有从事政府机关和自然资源规划管理法律服务的经验得10分(九)定标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中标候选单位中,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原因不做解释。如有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质疑函应当列明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以及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同时该质疑函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如质疑查无实据或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采购质疑的,并按相关规定处理。2.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中标供应商发中标通知书。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本、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两份)留存,其余投标文件副本和原件退还各投标供应商。(十)废标的确认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十一)中标无效的确认: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十二)签订、履行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十三)中标服务费本次招标,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中标供应商提供免费服务,不收取中标服务费。三.项目服务要求和有关说明本项目为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具体要求如下,投标人须提供满足以下要求的服务。(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二)最高限价:10万元,其中民事类顾问服务5万元,行政类顾问服务5万元。(三)付款方式:分批付款。第一批法律顾问费在合同签订后且收到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笔款项给承接主体,支付中标金额的30%。第二批法律顾问费在承接主体完全履行合同完毕,在30日内递交项目工作成果材料,经采购主体验收通过后,根据验收情况支付中标金额的70%。如涉及法律意见书及案件代理费用,按我局相关支付标准支付。(四)项目服务要求1.人员要求承接主体应成立项目组,并指定专职的项目主要负责人。按时完成采购主体的工作要求,接受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指导。2.保密要求(1)在服务过程中,承接主体要服从采购单位的管理,服务方案应先经采购单位审阅通过后才能执行,严格遵守政府法令和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采购单位的文件、设备、数据等信息。(2)承接主体应恪守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规则,不得将购买服务工作中产生的相关工作成果、材料和观点向第三方提供;不得以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用于与本项服务以外的其他方面应用。3.服务内容中标单位为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法律顾问服务包括合同审查、普法教育等综合性法律服务,并配备相应专职律师组成综合性法律团队提供法律顾问服务:(1)行政类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最高限价为5万元/年。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参与论证我局宏观决策的合法性和可行性,为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②参与我局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参与我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③参与我局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审查、修改与我局相关的行政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④参与我局及直属事业单位在行政执法、资源管理、规划管理、林业管理、不动产登记及其他行政管理领域法治建设相关问题调研、解答法律咨询,告知我局新颁布的或与业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⑤为我局处置行政类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⑥协助我局进行执法案件的法治审核;⑦开展普法宣传,协助进行法治宣传、法治教育和培训等其它与法律事务相关的工作;⑧办理我局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涉法事务。2.民事类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最高限价为5万元/年。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参与草拟、修改、审查我局对外民事活动中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②协助我局开展对外民事行为合法性审查,对相关决策、法律风险等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③为我局及直属事业单位的自然资源管理、规划管理、林业管理、不动产登记所涉对外民事行为提供法律咨询;④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培训;⑤为我局处置民事类涉法涉诉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⑥办理我局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涉法事务。(四)其他工作要求和说明1.本着高效、勤勉、尽责的原则,完成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的法律事务。2.日常普通法律事务咨询,主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原则上即时答复;若解答问题须委托人提供相关资料的,或者委托人要求以书面形式答复的,应在收到委托人相关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如遇紧急法律事务,可以随时联系顾问律师及时提供法律服务。3.委托人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应在委托人提出要求后的3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4.代为草拟、审查、修改、制定法律事务文件,审核重要合同、协议,代表发布律师声明或者发出律师函的,应在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文件、要求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形式的相应文件材料。5.对于紧急或重要情况需上门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的,保证随叫随到。6.律师事务所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更换指定律师的,应经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7.律师事务所接受具体案件代理,参加诉讼、非诉讼、仲裁等活动,双方在规定收费标准基础上收费。四.合同书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律顾问合同甲方: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锡市林业局)住所地:无锡市观山路199号10号楼4楼乙方:住所地: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规定,特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内容:一、服务方式及服务内容(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为法律顾问单位,法律服务团队由组成,担任服务团队负责人。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指派上述具名的律师参加,视甲方的工作需求,乙方将及时指派有关专业律师参与。(二)乙方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服务:行政类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参与论证我局宏观决策的合法性和可行性,为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2.参与我局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参与我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3.参与我局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审查、修改与我局相关的行政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4.参与我局及直属事业单位在行政执法、资源管理、规划管理、林业管理、不动产登记及其他行政管理领域法治建设相关问题调研、解答法律咨询,告知我局新颁布的或与业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5.为我局处置行政类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6.协助我局进行执法案件的法治审核;7.开展普法宣传,协助进行法治宣传、法治教育和培训等其它与法律事务相关的工作;8.办理我局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涉法事务。民事类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参与草拟、修改、审查我局对外民事活动中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2.协助我局开展对外民事行为合法性审查,对相关决策、法律风险等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3.为我局及直属事业单位的自然资源管理、规划管理、林业管理、不动产登记所涉对外民事行为提供法律咨询;4.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培训;5.为我局处置民事类涉法涉诉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6.办理我局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涉法事务。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应向法律顾问真实详细地介绍有关情况,提供有关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影印件,必要时应提前邀请法律顾问参加有关会议、论证及研究,并提供所需的一切资料。甲方不能如实介绍有关情况或不能及时提供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影印件的,律师有权拒绝代理该项法律事务。(二)经法律顾问参与草拟、审查、修改的文书、文件,如乙方提出,甲方应将正式文本送交法律顾问备案。(三)甲方应确定专人负责与法律顾问经常联系,协助法律顾问了解甲方的有关情况。(四)乙方所指派的法律顾问应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工作联系。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律师到办公地点提供服务,甲方应为律师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双方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沟通,及时解决问题;对甲方临时性或突发性的法律事务,律师在工作安排上应积极作好调整,优先满足甲方的工作需要。(五)乙方应当积极负责为甲方服务,维护甲方利益,不得另行参与或代理与甲方有关的案件或事务。如甲方发现乙方代理对甲方会产生不利的案件的,甲方可以立即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同时,可以在甲方的官方网站上就整个事件进行申明,并抄报至市司法局等政府部门。(六)双方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所知悉或获取的对方的一切信息或资料均负有保密的义务。各方应以善意及诚信的方式处理此类信息或资料。非为各方书面同意或相关业务所必需,任一方均不得向第三人就该信息或资料作任何披露。本项义务不受本协议履行期限的限制。(七)乙方指派的法律顾问应当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不得在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涉密事项;不携带涉密载体及文件到无安全保障的场所(包括家中、公共场所、涉外活动场所等);在制作、收发、传递、使用、保存和销毁涉密载体时尊重保密规定,不适用涉密计算机连接互联网或者使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涉密计算机应当设置用户口令和屏保口令;调离岗位时主动及时清退涉密文件、资料、移动存储介质等涉密载体。三、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其中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另一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一周内与一方签订终止法律顾问合同的协议,并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另一方不办理终止法律顾问合同手续的,不影响法律顾问合同终止效力的产生。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合同。四、费用支付(一)第一批法律顾问费用在合同签订后且甲方收到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支付中标金额的30%。(二)第二批法律顾问费在乙方完全履行合同完毕,在30日内递交项目工作成果材料,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根据验收情况支付中标金额的70%。(三)如涉及法律意见书及案件代理费用,按_______________支付。五、质量要求与检验(一)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乙方承诺,提供相应合格的服务。如本合同涉及招投标的,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乙方投标文件提供合格的服务。(二)如果任何被检验的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均可以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重新提供服务,且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更换或重作导致甲方逾期完成服务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本规定并不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三)服务的验收程序:由甲方对本项目的服务情况进行验收、绩效评估,并由服务对象进行服务评价。1.服务评价方法:甲方牵头部门组织对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原则上在单项法律服务事务办理完毕5个工作日内,组织接受服务的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对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评判,并按要求打分。评估平均总分达到90分及以上为优秀,70(含)—90分(不含)为良好,60(含)分—70分(不含)为合格,6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甲方牵头部门每月汇总满意度评价情况,于下个月5日前反馈乙方主要负责律师,沟通交流工作完成情况。甲方牵头部门落实专人,负责实时对接顾问律师,及时沟通协调法律事务办理工作。办理过程中,如遇有不满意、不合格情况,立即落实整改。评价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评估运用。2.年度绩效评估方法。乙方在服务期满,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项目工作成果材料和绩效报告。甲方组成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依据绩效评估表对项目的管理、产出、效益等情况进行综合验收。根据验收情况支付合同剩余款项。验收分达到90分及以上为优秀,支付余款的100%;70(含)—90分(不含)为良好,支付余款的90%;60(含)分—70分(不含)为合格,支付余款的80%;6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经评估、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和完善,直至符合招标文件及专项工作要求的相关标准。逾期不予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能符合相关要求,或者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根据不合格情节,按照最新江苏省律师费收取标准,适当扣除此项法律服务费的50—100%。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利益冲突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合同期限内不得另行参与或代理对甲方会产生不利的案件。如甲方发现乙方代理对甲方会产生不利的案件的,甲方可以立即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同时,可以在甲方的官方网站上就整个事件进行申明,并抄报至市司法局等政府部门。七、文件的保密及存档(一)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得的政府、公民等各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的,乙方须立即采取措施弥补,并承担违约责任。(二)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交付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成果文件、资料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但甲方依据相关法定职责对外公开的除外。(三)在本合同终止之后,乙方应当保留的任何由甲方提供的非公开信息将由乙方按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纪律予以保密。除递交法院或有法律规定,案件所涉甲方的资料和财产由乙方返还至甲方。(四)乙方根据执业规定可能需要保留乙方所有的文件资料,包括与案件代理有关的律师工作成果。出于各种考虑,包括降低存储成本,乙方保留在合同终止后按律师执业相关规定或保存或销毁以及以其他方式处置任何由乙方保留的文件和资料的权利。八、联系方式(一)甲方的联系方式:邮寄地址:联系人及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二)乙方的联系方式:邮寄地址:联系人及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三)甲乙双方确认可以通过以上任一方式就本合同的履行进行联系,如因以上联系方式导致双方无法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提供该联系方式的一方承担。九、其他(一)如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的,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二)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由供需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可无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生效。甲方:乙方: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锡市林业局)代表人: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五.附件投标文件采购编号:WXZRZYGH2025-005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投标人:2025年3月(一)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我方收到贵方编号WXZRZYGH2025-005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此次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行政类/民事类,仅可择一选择,未选择或同时选择则投标无效)的投标。一、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投标。二、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投标截止之日算起90天。三、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四、我方认为贵单位有权决定中标者。五、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六、我方认可并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七、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八、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决不与招标人、其它投标单位恶意串通、决不向招标人、招标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邮编:(二)(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采购编号:WXZRZYGH2025-005日期: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我公司(单位)参加本次项目(编号WXZRZYGH2025-005)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编号WXZRZYGH2025-005)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编号:WXZRZYGH2025-005日期: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司(单位),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编号WXZRZYGH2025-005)的投标、参与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电话: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四)承诺书(格式)承诺书(投标人名称)在此承诺:1.本公司(单位)在本市范围内,目前无代理诉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或与自然资源规划管理有关政府部门的争议案件,2.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投标人及本项目拟配备的执业律师在近三年(近三年按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起往前推算)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的。4.本公司(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处于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5.本公司(单位)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条件的。6.本公司(单位)承诺中标后,严格遵守招标人的廉洁管理制度,如有违规,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对本公司(单位)的处理。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五)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盖章)采购编号:WXZRZYGH2025-005项目名称数量投标总报价 (小写)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1套投标总报价(大写):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六)明细报价表(格式)明细报价表投标人名称(盖章)采购编号:WXZRZYGH2025-005序号项目数量分项总报价12345服务承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注:(1)投标人应当根据“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的内容在上表中详细填写;(2)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七)投标偏离表(格式)投标偏离表投标人名称(盖章)政府采购编号:WXZRZYGH2025-005名称采购要求实报内容偏离说明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注:(1)本表不得删除(2)如无任何技术偏离,请于本表“偏离说明”中注明“无偏离”;(3)如有技术偏离项,请于本表中列明偏离内容,如需要可自行延长,其余无偏离内容不须赘述(八)参加投标(报价)确认函(格式)参加投标(报价)确认函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单位将参加贵局于__月__日开标(评审)的编号为WXZRZYGH2025-005项目的投标(报价)。提供的法律顾问服务类型为:民事/行政。本单位已在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采购公示公告栏目(http://zrzy.wuxi.gov.cn/gggs/cgxxgs/index.shtml)成功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特发函确认。_______(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供应商联系表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邮 编单位电话传真号码项目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手机备注: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如实填写《参加投标(报价)确认函》(见附件),4月10日17:00前将确认函电子版发至采购人指定邮箱wxgtfg@126.com,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顾问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