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清镇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
招标人:清镇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清镇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比选公告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原住投公司总经理助理、永和安物业公司总经理李松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二次);
2、比选内容:完成原住投公司总经理助理、永和安物业公司总经理李松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起始时间从2020年8月至2025年2月,并于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出具审计报告。
3、服务地址:比选人指定地点;
4、服务期限:一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可以提供近3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近期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2025年1月、2025年2月、2025年3月)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不需缴纳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比选申请人须承诺:1、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比选申请人须承诺受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配置人员均为本公司人员且需提供社保证明(2025年1月、2025年2月、2025年3月),比选申请人未经比选人同意擅自更换相关人员,招标人将取消比选申请人的中选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殊资质要求: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执业资格许可证;审计组成员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会计师不少于3人。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0 日每天09: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清镇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清镇市尚湖城展示中心二楼审计法务部办公室)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本项目也可通过网上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网上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时务必提供上述加盖签章资料的扫描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投标人联系方式),并将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联系人邮箱:274464543@qq.com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1 日上午9时45分
开标时间:2025年4月11日上午10时00分;
2、开标地点:清镇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事项
比选人:清镇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清镇市尚湖城展示中心二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285156802
七、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比选文件。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原住投公司总经理助理、永和安物业公司总经理李松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二次).pdf
比选公告一、项目情况1、项目名称:原住投公司总经理助理、永和安物业公司总经理李松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二次):2、比选内容:完成原住投公司总经理助理、永和安物业公司总经理李松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起始时间从2020年8月至2025年2月,并于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出具审计报告。3、服务地址:比选人指定地点;4、服务期限:一个月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一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可以提供近3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近期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2025年1月、2025年2月、2025年3月)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不需缴纳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比选申请人须承诺: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比选申请人须承诺受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配置人员均为本公司人员且需提供社保证明(2025年1月、2025年2月、2025年3月),比选申请人未经比选人同意擅自更换相关人员,招标人将取消比选申请人的中选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特殊资质要求: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执业资格许可证;审计组成员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会计师不少于3人。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0日每天09: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清镇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清镇市尚湖城展示中心二楼审计.法务部办公室)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本项目也可通过网上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网上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时务必提供上述加盖签章资料的扫描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投标人联系方式),并将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联系人邮箱:274464543@qq.com-四、开标时间和地点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1日上午9时45分开标时间:2025年4月11日上午10时00分;2、开标地点:清镇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将予以拒收。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六、联系事项比选人:清镇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清镇市尚湖城展示中心二楼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8285156802七、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比选文件。(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盖章)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2uu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