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训招标公告(苏州市吴江区农业农村局2025)
项目概况 2024年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训 JSZC-320509-SZDY-C2025-000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18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9-SZDY-C2025-0005
项目名称:2024年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伍拾万伍仟元整(小写:505000.00元)
采购需求:
人均培训时长不低于2天,累计培训人数不少于850人次。(具体培训时间根据甲方实际情况确定)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培训时间根据甲方实际情况确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视同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4-1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04-1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3楼不见面开标室6(政府采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流程: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4)补充通知(如有)。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或“苏采云”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2、在网上报名和磋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江区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开平路1000号吴江大厦B6楼
联系人:万舒婷
联系电话:639806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东易工程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仲英大道1038号5楼
联系人:潘致阳
联系电话:0512-63087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致阳
电话:0512-63087666
JSZC-320509-SZDY-C2025-0005采购文件.doc
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509-SZDY-C2025-0005号采购项目:2024年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训采购单位:苏州市吴江区农业农村局采购类别:服务类苏州市东易工程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 容1项目名称2024年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训 2采购预算(元)人民币伍拾万伍仟元整(小写:505000.00元)3联合体投标不接受4投标答疑会网上答疑5响应文件份数网上响应文件壹 份6投标货币人民币7响应文件有效期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8网上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时间:2025年4月1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5年4月1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9开启时间开启地点时间:2025年4月1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10评审时间评审地点时间:2025年4月1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大楼三楼目录一、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二、采购内容三、磋商采购程序四、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五、合同主要条款六、附件格式1、竞争性磋商邀请函项目概况2024年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1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09-SZDY-C2025-0005号2、项目名称:2024年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训3、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万伍仟元整(小写:505000.00元)4、最高单价:人民币伍拾万伍仟元整(小写:50500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5、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采购需求:人均培训时长不低于2天,累计培训人数不少于850人次。(具体培训时间根据甲方实际情况确定)(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7、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8、服务期限:具体培训时间根据甲方实际情况确定。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10、验收标准:根据采购文件、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由采购人验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如有)和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视同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11日23:59(北京时间)。2.报名流程:(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4)补充通知(如有)。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或“苏采云”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3、在网上报名和磋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1.本次磋商采购开标过程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模式,投标人须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无需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并可通过远程开标方式完成开标。2、网上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远程开标时间:2025年4月1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远程CA预解密时间:2025年4月18日上午09:30至1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供应商无需到现场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2.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3、勘察现场: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供应商可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熟悉实际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磋商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勘察现场费用自理。4、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不接收到付快递)。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东易工程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仲英大道1010号明珠城公交首末站西门五楼邮编:215000联系人:潘致阳、戴勇联系电话:0512-63661883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响应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响应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5.苏州吴江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39823956.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7、中标服务费7.1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含)-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含)-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的。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柒仟伍佰柒拾伍元整(¥:7575.00元)。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予以综合考虑。8.2缴纳账户:账户:苏州市东易工程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账号:1102022009200521638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市吴江区农业农村局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吴江大厦B座6楼联系人:万舒婷电话:0512-63980682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名称:苏州市东易工程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仲英大道1010号明珠城公交首末站西门五楼联系人:潘致阳、戴勇电话:0512-63661883八、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苏州市东易工程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4月3日2、采购内容受苏州市吴江区农业农村局的委托,苏州市东易工程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其委托的2024年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训的政府采购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一、磋商编号:JSZC-320509-SZDY-C2025-0005号二、采购内容:2024年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训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伍拾万伍仟元整(小写:505000.00元)四、最高限价:人民币伍拾万伍仟元整(小写:50500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五、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培训时间根据甲方实际情况确定。六、采购需求及要求:(1)项目概况:以普通农户为基础对象,突出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民、返乡下乡回乡农业农村创业者等,围绕粮食与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增收,分类开展农民教育培训。(二)服务要求:人均培训时长不低于2天,累计培训人数不少于850人次。(具体培训时间根据甲方实际情况确定)(三)项目内容:1.农机、2.粮油、3.园艺、4.水产、5.农药经营使用人员、6.农机安全生产、7.基层治理、8.电商、9.蔬菜、10普法。七、综合说明: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2、成交人须按照本有磋商文件的要求对该项目进行服务工作。3、项目的协调机构为苏州市吴江区农业农村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需求方的需求,为项目实施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工作等。4、投标人应拥有此项目提供的所有课程版权。八、其他1、响应单位必须满足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要求和必须达到的标准,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偏离表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2、磋商响应总报价应包括在承包期内完成服务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必要的需求调研费用,学员培训资料费、教学与实习耗材费、食宿费、场租费、交通费、讲课费(劳务费)、人身意外保险、跟踪服务费,在线学习费用、工作典型与案例宣介、税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3、成交单位必须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及苏州市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等。低于国家和地方工资标准及社保政策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4、因成交单位现场管理不到位、相关处罚,全部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并且有权对成交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并从支付费用中给予扣除。5、如果成交单位在合同约定完成期限内没有完成项目,每延误一天罚款合同金额的1%,连续三次采购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全部由成交单位承担。6、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公告为准。九、电子响应文件的组成和顺序(一)网上响应文件组成:1、目录2、磋商报价表3、资格审查响应文件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如有)和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3.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3.7特殊资格证明材料(如有)。4、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4.1磋商响应函;4.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4.4供应商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4.5★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必须提供,不提供为无效响应);4.6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服务条款偏离表);4.7供应商情况表;4.8其他有关符合性证明的文件;5、综合评审响应文件5.1针对本项目的详细服务方案;5.2项目配备人员比较;5.3综合实力;5.4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6、价格折扣响应文件;6.1★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备注:★磋商响应文件由1、2、3、4、5和6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供应商必须提交上述3、4、6款规定的资料,并须按照“响应文件组成”将相关材料上传至相应模块。否则,响应文件将因资格性条件不符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被拒绝。(二)网上响应文件的制作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网上响应文件附件如无法加盖电子签章,请上传清晰的盖有公章的扫描件。3、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磋商采购单位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证明。4、如因软件系统出现问题或其他因素导致磋商当天不能完成整个磋商程序的,可以在磋商现场进行封标,待问题解决后再继续进行下去。采购代理机构应把继续磋商程序的时间、地点通知到每个磋商供应商。5、★网上响应文件请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的组成要求进行制作。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未使用上述方式将导致无法报名或响应失败。6、响应文件组成部分中如磋商文件已给定格式的,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如必须更改时,须另行制作偏离说明,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7、一经磋商,除非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对磋商文件的规定或条款有书面偏离或保留,否则应视为其全部接受和遵守。同时无论供应商是否成交,其响应文件恕不退还。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磋商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改。9、★响应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9.1.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2.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响应文件中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可能引起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磋商采购单位概不负责。10.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0.1.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服务全部内容的一切费用。10.2本次竞争性磋商不分采购单元,各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响应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3一项磋商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响应报价。10.4.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条款另有规定。十、响应文件的递交(一)响应截止时间1、网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提交响应文件的,采购单位拒绝接收。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推迟磋商截止时间时,应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二)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响应文件的修改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进行。2、磋商开始时间后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投标。3、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按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中承诺履行违约赔偿。十一、响应无效和项目的终止(一)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1、响应文件签署、盖章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2、供应商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3、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未按要求提供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因磋商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网上磋商响应文件无法递交的其他情况;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8、法律、法规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的情形。(二)磋商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供应商有下列述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恶意串通,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三)项目的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十二、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1、磋商响应总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承接服务方所需的产品、人工、设备、员工工资、社保、工会福利或其他保险、福利、交通、伙食、各种税费等一切费用。陪护人员不因任何原因形成与中心之间的劳动或劳务或任何其他直接关系。中心不负责陪护人员因提供陪护服务所产生的交通、食宿、服装、生活用品等任何费用。陪护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如有任何意外或事故,由服务单位全权负责,与中心无涉。2、供应商必须说明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3、成交单位须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对该项目进行服务工作。如遇服务范围内有大的调整或迁移等重大情况,采购单位将提前告知乙方,合同内容经双方协商调整。综合服务履行期间,招标单位将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检查考核。因成交单位管理不善,造成项目服务范围内的设施、设备损坏,造成重大损失的由直接责任人赔偿,若直接责任人因故无法赔偿的,招标单位有权要求成交单位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4、成交单位应根据采购单位的服务要求,以及服务规范、规程等进行服务。成交单位应按期向采购单位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文件资料。5、成交单位自行承担合同实施期间其人员的人身安全、仪器设备的使用正常及其一切可能产生的后果,同时,成交单位自行承担由于其服务工作导致的设备损坏、人身安全问题等一切责任事故的处理。6、磋商说明:(1)网上报名不成功或者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实质性响应文件或进入二次报价的或二次报价在采购预算内的不满三家的(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第(四)项情形的,即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为不得少于2家),磋商采购失败。十三、政策执行(如涉及)1、若投标产品涉及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目录内的产品则必须按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要求执行。2、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货物的投标,进口产品的定义为: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具体按照苏财购〔2008〕14号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3、节能环保及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通知规定执行,若所投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品目,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文件的精神,对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给予价格评审加分。响应单位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价格在评审时给予20%的扣除,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其价格在评审时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审基准价,如中标(成交)价格则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十四、信用记录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将依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查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2、查询渠道: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登录“苏采云”系统可一键链接至“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确认的失信信息,登录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1)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2)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十五、本文件打“★”为实质性条款,不可偏离,如偏离响应文件无效。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代理人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等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三、磋商采购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2.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数字证书(CA)的代表准时参加。3.由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进行资格审查、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和响应文件审查(即作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可进入磋商程序;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6.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CA电子公章。8.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最后一个供应商磋商结束后十五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未按上述时间递交最后报价表的供应商,将作为自动放弃此次磋商以及最后报价。9.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系统中的线上最后报价只有一次机会,提交后无法撤回,请供应商慎重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10.进入项目评审流程后,建议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始终保持通讯顺畅,时刻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不离开不见面开标大厅。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单位,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3.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四、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审办法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以实际投标报价较低的优先作为中标人;得分且实际投标报价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报价得分直接计算取得(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二者相加为投标人的总得分。4.如出现评审总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磋商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成交人,如果磋商报价也相同的,则由评审小组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人。5.针对中小型企业的评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相关规定。对其报价在评审时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审基准价,若最后中标,中标价格则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加分: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响应单位给予评审加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投标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响应单位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7.针对监狱企业的评审加分: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对属于监狱企业的响应单位给予评审加分: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供应商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注:投入项目的服务人员如涉及使用超龄人员的,将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上述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二、评分标准(一)价格分(10分)第一步:投标总报价低于或等于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响应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响应文件不得中标。第二步: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价格权值为10%)注: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培训方案与服务质量(60分)1、活动整体策划方案比较,提供详细的整体策划文案、活动主题、细节内容,能深入分析每一项目专题培训,定位准确,主题前沿,优秀:思路清晰、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好得13分;良好:清晰性较好、全面性较好、可操作性较好得8分;一般:清晰性一般、全面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4分;较差:清晰性较差、全面性较差、可操作性较差得2分。2、授课专家邀请方案比较,提供详细明确的专家名单、职称、荣誉证、简介等(没有专家职称复印件不能算在授课专家内),根据专家经验丰富程度、著名程度、案例说明、资质情况等综合评价,优秀: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授课专家人数超过20人(含20人)得10分;良好:经验较好、授课专业能力较强、专家人数在15-20(含15人)得7分;一般:经验一般、专业能力一般得,授课专家人数在10-15(含10人)4分;较差:经验较差、专业能力较差、人数少于10人(含20人)得2分。不提供专家不得分。(如中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采购单位将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相关处理办法追究相应责任。)3、服务后勤方案比较,提供详细的住宿、餐饮、交通安排、人员对接及质量保障方案,优秀:内容全面、考虑周密、可操作性强得10分;良好:全面性较好、周密性较好、可操作性较好得7分;一般:全面性一般、周密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4分;较差:全面性较差、周密性较差、可操作性较差得2分。4、会场布置方案,包括会场搭建、LED屏、音响等配套的质量与完备性,优秀:内容完善、科学合理、可执行性强得6分;良好:内容较完善、合理性较好、可执行性较好得4分;一般:内容一般、合理性一般、可执行性一般得2分;较差:内容较差、合理性较差、可执行性较差得1分。5、服务整体保证措施比较:制定完善的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完善的质量保障举措、安全监督管理计划,根据科学合理化、完整性、详尽性(质量、安全、文明、节约)等综合评价,优秀:内容完善、科学合理、可执行性强得6分;良好:内容较完善、合理性较好、可执行性较好得4;一般:内容一般、合理性一般、可执行性一般得2分;较差:内容较差、合理性较差、可执行性较差得1分。6、突发事件处理应急方案合理性比较,根据方案的合理可行性等方面综合评价,优秀:内容完善、考虑周密、可执行性强得4分;良好:内容较完善、周密性较好、可执行性较好得3分;一般:内容一般、周密性一般、可执行性一般得2分;较差:内容较差、周密性较差、可执行性较差得1分。7、课程内容的详尽性,是否覆盖培训需求内容(11分)具有详细的培训项目大纲且体系完整,参观学校与主题贴合,安排合理得11分;课程内容设置不合理、体系不完善得、参观学校与主题不贴合7分;体现内容不全的得4分,未体现的不得分。(三)磋商响应单位履约能力比较(30分)1、磋商响应单位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年签订的项目合同数不少于3个,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每提供1个项目合同的得4分,最高为12分;2、项目负责人履约能力:6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得6分,本科学历的得3分,大专学历的得1分。(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无复印件均不得分)3、团队服务(不含项目负责人),增加有一名得2分,最高6分。(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响应单位近期为其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响应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4、项目团队配备专家指导,专家具有正高级(教师)职称的得6分、副高级(教师)职称的4分,其余不得分。提供专家的职称复印件,无职称复印件不得分。注:1、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将不进入综合评审程序,也不得标。2、付款方式、交货期如有负偏离的不得中标。3、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投标单位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资料须编好目录及页码。五、合同主要条款甲方(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成交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甲方委托苏州市东易工程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采购JSZC-320509-SZDY-C2025-0005号2024年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训的成交结果,确定乙方为本次成交单位,现依照磋商采购文件、乙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签订本合同书。一、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①成交通知书;②磋商文件;③乙方的响应文件;④乙方在响应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二、合同价格及费用结算:1、以上价格应包括在承包期内完成服务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完必要的需求调研费用,学员培训资料费、教学与实习耗材费、食宿费、场租费、交通费、讲课费(劳务费)、人身意外保险、跟踪服务费,在线学习费用、工作典型与案例宣介税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费用结算:终期验收合格,项目结束后30天内由甲方支付总价100%。三、项目实施日期:(具体时间根据甲方实际情况确定)。四、权利与义务:1、乙方须按照招标书及合同书的要求实施项目,履行承诺,保证质量。2、项目经费根据预算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3、甲方本合同约定方式拨付乙方项目经费,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正规收款票据。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提供虚假资料或信息,甲方有权立即停止本项目,同时在媒体通告,乙方三年内不得参加公益招投标或甲方主办的其他活动。6、乙方应主动接受并配合甲方及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本项目的检查、指导和监督。7、乙方实施本项目产生的报告、课件、手册等所有文字资料和影像资料,甲方可无限期无偿使用。8、甲方负责培训的宣传和发动,并提供参训人员的名单。9、乙方负责审核培训人员的考试信息,同时负责参训人员的考试报名、培训、考试等一切事宜。五、违约责任:1、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甲方违约责任2.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要求停止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2.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2.3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受乙方交付的合格服务,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3、乙方违约责任3.1乙方不能服务(逾期超过24小时视为不能服务),或服务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赔偿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3.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应在服务前与甲方和招标代理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提供服务并应按照逾期服务部分贷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服务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3.3其他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4、不可抗力:4.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六、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合同的解除1.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查备案;1.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2.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2.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2、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七、合同的生效: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生效的合同在规定时间内需通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网上备案。2、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经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九、其他附则: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2、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六、附件格式附件1:磋商响应函磋商响应函苏州市东易工程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我们收到你们JSZC-320509-SZDY-C2025-0005号磋商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磋商。1、我们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服务,磋商响应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全部费用。我们保证成交后不会对成交价格提出任何异议,更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采购单位针对成交范围的价款要求额外补偿。不会以不了解采购文件、合同文件为由或曲解、片面理解采购文件、合同文件或割裂采购文件、合同文件,断章取义,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补偿要求。2、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的全部服务工作。3、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天。4、我们愿意提供采购单位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5、我们愿意遵守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6、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们同意成交后若不履行响应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7、我们同意成交后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采购单位有权取消我们的成交资格,并可就因我方未能履约而导致采购方损失的向我方进行索赔。8、我们保证全部响应文件内容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9、如果我们成交,我们愿意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成交服务费,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最高利率计付利息;10、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2:(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东易工程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磋商采购活动。委托代理人在报名、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磋商、评标、合同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委托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时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注:须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三者齐全,否则该授权委托书无效。附件3-1:磋商响应报价表磋商响应报价表(第一次报价)磋商项目名称:磋商编号:JSZC-320509-SZDY-C2025-0005号磋商响应单位(盖章):序号项目名称服务期限备注1-2024年度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训投标总价:元是否小微企业:□小型□微型□否是否残疾人或监狱企业:□小型□微型□否序号项目名称服务期限备注1-2024年度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训投标总价:元是否小微企业:□小型□微型□否是否残疾人或监狱企业:□小型□微型□否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表中的报价为综合报价,应包括在承包期内完成服务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必要的需求调研费用,学员培训资料费、教学与实习耗材费、食宿费、场租费、交通费、讲课费(劳务费)、人身意外保险、跟踪服务费,在线学习费用、工作典型与案例宣介、税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附件3-2:响应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公章):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元)1人力成本2差旅费3办公费用4税金(要求投标单位申明为一般纳税人明确 %或小规模纳税人明确 %或其他明确 %,)5......6.........合计备注:投标单位报价和最终报价中包含但不限于人力成本,差旅费,办公费用,税金这4项的单价和总价,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投标单位最终报价内容明细少于投标单位首次报价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3响应报价其他费用分析表序号条目价格12345678合计大写:人民币说明:1、报价表包含投标单位各项成本核算和投入的成本明细,投标报价分析表一、表二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合计金额一致;否则,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条目举例如下:劳保、损耗、办公设备、服装、通讯器材、巡检器材、税金、维护、利润等各项费用,等等。不限于此,可自行添加。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技术部分(格式为参考,磋商响应单位可参照下述格式自制表格投标,但至少应包括下述格式中的内容,没有参考格式的则可根据情况自行编制)1.服务条款偏离表服务条款偏离表单位名称(盖章):序号服务内容采购要求投标要求偏离/响应说明说明:1、服务条款内容主要是针对响应文件有关的服务要求等内容。2、无偏离应在本表“响应文件响应情况”栏注明“无服务条款偏离”的字样。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2.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单位名称(盖章):序号名称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说明1服务期限2付款方式3合同主要条款……说明:1、商务条款内容主要是针对采购文件有关的付款条件、服务期、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2、无偏离应在本表“响应文件响应情况”栏注明“无商务条款偏离”的字样。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3.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表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序号姓名身份证号职称(如有)工龄本次拟任职务注:请按以上格式自制表格填写。磋商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类似项目业绩表类似项目业绩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期服务范围合同金额(万元)备注12345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为参考,响应单位可参照下述格式自制表格投标,但至少应包括下述格式中的内容,没有参考格式的则可根据情况自行编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有效的。本公司愿意提供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本公司承诺我单位符合采购文件响应单位须知要求中“合格响应单位的一般条件”的资格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4.供应商情况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生产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 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销售收入20 年 万元实现利润20 年 万元营业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两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5.响应单位资格承诺书响应单位资格承诺书响应单位:(公章)采购编号:号序号响应单位部分资格要求是否完全满足备注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如有)和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7合格磋商响应单位特殊要求(如有)按公告要求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6.中小企业声明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或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或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如未对(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进行勾选,视同非小微企业,不可享受相应优惠。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备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8.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本企业(单位)为直接响应单位提供本企业(单位)的服务。(1)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2)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的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单位签章:日期:年月日9.安全承诺责任书安全承诺责任书(采购单位):如我单位中标,我方将认真履行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承诺,我方愿承担所聘全部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设备的财产安全的全部责任,一旦发生安全问题,均由我方全权负责。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4.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投标(响应)人(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素质农民培训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