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创客大赛 人才服务招标公告(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



相城区2025年(第十六届)阳澄湖创客大赛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相城区2025年(第十六届)阳澄湖创客大赛项目 JSZC-320507-JSWZ-C2025-000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16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7-JSWZ-C2025-0005
项目名称:相城区2025年(第十六届)阳澄湖创客大赛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000000万元(采购包1:20.000000万元;采购包2:30.000000万元;采购包3:2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4.000000万元(采购包1:20.000000万元;采购包2:30.000000万元;采购包3:24.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为推动苏州市及相城区经济发展,现我单位拟决定开展相城区2025年(第十六届)阳澄湖创客大赛,以吸引海内外创新创业精英,促进“人才+项目”双落地,为高质量发展聚智赋能。
本项目共有三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日本海外赛会务服务及活动执行: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第二标段:欧洲海外赛会务服务及活动执行: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第三标段:总决赛会务服务: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元)。
每标段拟中一家单位,开标顺序按标段编号的先后顺序进行。投标单位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报名,但每家投标单位的累计中标标段不得超过1个。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已递交某标段投标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各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应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大赛项目完成,具体时间按采购单位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2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3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包3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线上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4-16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04-16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相城】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3、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电话:0512-67591006、0512-6759100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行政中心
联系人:徐彩莲
联系电话:0512-851822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沃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人民路4555号繁花中心写字楼A楼西座811室
联系人:张佳、吴海东
联系电话:0512-651683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佳、吴海东
电话:0512-65168321

附件:
JSZC-320507-JSWZ-C2025-0005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相城区2025年(第十六届)阳澄湖创客大赛项目

品目
人才服务

采购单位
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区域
相城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03日 15:0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11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苏采云系统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4月16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相城】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3)

预算金额
¥74.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晗

项目联系电话
0512-65168321

采购单位
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单位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行政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995432997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沃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夏蓉街399号稻谷互联网产业园1幢18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许晗

苏州市相城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507-JSWZ-C2025-0005采购单位: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内容:相城区2025年(第十六届)阳澄湖创客大赛项目项目类别:服务类江苏沃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四月目录一、竞争性磋商公告3二、供应商须知7三、竞争性磋商文件14四、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17五、合同主要条款22六、格式附件25一、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相城区2025年(第十六届)阳澄湖创客大赛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1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07-JSWZ-C2025-0005项目名称:相城区2025年(第十六届)阳澄湖创客大赛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肆万元整(¥740000.00),其中:第一标段:日本海外赛会务服务及活动执行: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第二标段:欧洲海外赛会务服务及活动执行: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第三标段:总决赛会务服务: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元)。采购需求:为推动苏州市及相城区经济发展,现我单位拟决定开展相城区2025年(第十六届)阳澄湖创客大赛,以吸引海内外创新创业精英,促进“人才+项目”双落地,为高质量发展聚智赋能‌。本项目共有三个标段,每标段拟中一家单位,开标顺序按标段编号的先后顺序进行。投标单位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报名,但每家投标单位的累计中标标段不得超过1个。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已递交某标段投标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各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应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大赛项目完成,具体时间按采购单位要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其他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4月1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五、开启1、截止时间:2025年4月1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3、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电话:0512-67591006、0512-67591005。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相城区行政中心3号楼联系人:徐彩莲联系电话:0512-8518226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沃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人民路4555号繁花中心写字楼A楼西座811室联系电话:0512-6516832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佳、吴海东电话:0512-65168321二、供应商须知一、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1、封面2、开标一览表3、资格审查响应文件3.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3.2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3.3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第六章);3.5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3.6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3.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3.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3.6.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3.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3.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8供应商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3.9其它有关资格证明的文件;4、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4.1磋商响应函(格式见第六章);4.2磋商报价分析表(格式见第六章);4.3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4.4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格式见第六章);4.5其他有关符合性证明的文件;5、综合评审响应文件5.1服务方案;5.2响应单位人员比较;5.3响应单位履约能力;5.4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6、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注:(1)以上3.1-3.9为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材料,是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2)以上4.1-4.5为符合性审查须提供的资料,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4)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磋商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磋商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9、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二、磋商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参与磋商活动。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3、在磋商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止成功解密的磋商供应商少于三家,则本次采购失败。4、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解密的响应文件。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其单位加盖电子公章。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0、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系统中的线上最后报价只有一次机会,提交后无法撤回,请供应商慎重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进入项目评审流程后,建议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始终保持通讯顺畅,时刻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不离开不见面开标大厅。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3、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三、质疑处理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本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以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必须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质疑函范本下载网址详见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180305093615738.shtml。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采购文件,请将合法获取采购文件的证明材料(即《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质疑联系人:张佳、吴海东联系电话:0512-65168321现场递交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人民路4555号繁花中心写字楼A楼西座811室邮寄收取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人民路4555号繁花中心写字楼A楼西座811室四、项目的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五、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1、磋商供应商需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2、磋商供应商必须承诺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3、本项目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应包括服务范围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其应包括技术服务费、人工、代理服务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4、磋商说明:(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不能成交;(3)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不能成交;(4)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不满三家或进入二次报价的不满三家或二次报价在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内不满三家的,磋商采购终止。5、如响应单位成交,应按磋商文件所规定的金额向本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6、响应单位所提供资料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7、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公司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公司的书面材料为准。8、代理服务费:(1)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100~5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2)收费金额:本项目一标段代理服务费为3000元;二标段代理服务费为4500元;三标段代理服务费为3600元。收款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江苏沃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沃高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账号:512915858110000(3)支付方式: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9、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六、政府采购政策1、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未提交声明函或所提交的声明函中行业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不享受相关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4、绿色采购(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2)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文件规定,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标准要求实施相关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设备或服务。(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应符合标准要求。七、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要求1、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审小组。2、采购过程中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供应商若在经营活动中受到罚款的,请携带相关地方、部门对较大数额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与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若无法提供,则可能承担响应无效等相应不利后果。4、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由失信供应商进行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八、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受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江苏沃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相城区2025年(第十六届)阳澄湖创客大赛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磋商采购文件具备资格条件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一、采购编号:JSZC-320507-JSWZ-C2025-0005二、采购内容:相城区2025年(第十六届)阳澄湖创客大赛项目三、采购预算:人民币柒拾肆万元整(¥740000.00),其中:第一标段:日本海外赛会务服务及活动执行: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第二标段:欧洲海外赛会务服务及活动执行: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第三标段:总决赛会务服务: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元)。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大赛项目完成,具体时间按采购单位要求。五、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为推动苏州市及相城区经济发展,现我单位拟决定开展相城区2025年(第十六届)阳澄湖创客大赛,以吸引海内外创新创业精英,促进“人才+项目”双落地,为高质量发展聚智赋能‌。(二)服务内容1、服务清单标段号标段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1日本海外赛会务服务及活动执行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征集筛选、辅导、评委邀请、食宿安排及交通补贴。会务布置、物料设计制作、内外场氛围布置、舞台设计、摄影摄像及宣传等。2025年4月(暂定,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2欧洲海外赛会务服务及活动执行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征集筛选、辅导、评委邀请、食宿安排及交通补贴。会务布置、物料设计制作、内外场氛围布置、舞台设计、摄影摄像及宣传等。2025年6月(暂定,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3总决赛会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大赛总体设计、宣传片制作,总决赛会务布置、主视觉设计、物料设计制作、内外场氛围布置、舞台设计、摄影摄像及宣传等。2025年7月(暂定,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2、活动地点:具体按采购单位要求。(三)服务要求3.1项目工作要求:1、成交后,需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完成各标段相关工作,相关工作方案须经采购单位批准后,方可进行实施;2、需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布展(或布置)用具及设备及时进场;如采购单位需要优化设计,则成交单位需负责优化设计;3、按采购方时间要求定期完成整个项目的实施工作以及赛后跟踪工作。4、投标报价中必须适当考虑不在预期中的未知费用。如承办大赛所需的器材、茶水、资料印刷、材料购买等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均由成交方承担,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费用。。5、成交人必须安排项目负责人,便于与采购人就活动细节等方面进行适时沟通联系。6、成交人要充分考虑各个比赛项目的特殊性,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五、安全要求:成交人需对活动安全负责,现场的安全以及由于活动组织造成的安全问题,责任一律由成交人承担。如遇布置坍塌、坠物、失火或其他原因等造成现场人员生命及财产损失的均由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损坏赔偿责任及连带责任。六、项目管理的要求:(一)成交人应严格按经采购单位确认的方案组织实施,并无条件地接受采购单位对项目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如有现场变更事项,成交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及工作量清单,必须由采购单位签字。(二)磋商响应单位经考虑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未经采购单位书面同意,不作调换和撤离。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成交单位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的人员,直至采购单位满意为止。如项目经理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要求到位,视作违约,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三)由于项目场地的特殊性,要求在布展(或布置)实施期间做好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阐述有关布展(或布置)实施方案和管理措施,并作出相应承诺,确保场内外道路清洁畅通,确保来往车辆、人员安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以及一切由于成交单位实施的工作问题导致的安全责任均由成交单位承担。(四)成交人需严格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如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错误,误差,需负责及时更正直至采购单位确认,成交人应严格遵守服务合约,项目在实施及完成以后,如采购单位有需要成交人配合的服务,成交人必须予以配合,协助采购单位完善项目内容。成交人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单位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合同未付款中扣除相关损失费用。(五)本项目因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调整而造成的暂停、延期或取消,成交人应无条件服从,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风险和损失。七、报价要求:(一)本项目报价应包括服务范围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其应包括技术服务费、人工、嘉宾食宿、物料、代理服务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二)报价人应对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八、综合说明:1、响应单位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项目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项目金额的百分之十。四、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一、评审办法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和资质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3、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得分,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本项目各标段以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单位作为成交供应商。4、如出现评审总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磋商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成交供应商,如果磋商报价也相同的,则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5、如供应商存在“苏财购〔2017〕11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关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件执行。6、针对中小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评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注: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②若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二、评分标准第一标段至第二标段评分标准(一)投标报价(1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本次招标价格权值为1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二)技术方案(60分)1、项目理解(10分)响应单位对本项目主题、定位全面深入,对项目认知明确、具体,提供详细的说明和分析,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对项目情况了解全面,提供的说明和分析到位,内容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对项目情况基本了解,并提供相关分析,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为4分;对项目情况不够了解,相关分析合理性较差,有描述但内容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针对本项目的整体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包括项目征集筛选、项目辅导等)(12分)项目实施方案概述清晰、全面细致,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工作内容及流程操作熟悉,有具体明确的实施工作组织保障措施,实施性强的得12分;实施方案概述清晰,内容概括全面,能够符合采购要求,工作内容及流程操作熟悉,有实施工作组织保障措施,具有可操作性的得8分;实施方案内容基本涵盖采购需求,工作内容及流程操作基本了解,实施工作组织保障措施基本符合采购要求,具有一定的可实施性的得5分;对本项目的整体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内容有描述,但有所欠缺的2分;未提供不得分。3、工作组织、进度安排(10分)活动工作在规定时间内进度安排合理、各项工作目标明确、工作内容及重点与服务模式内容描述清晰、计划周密、并具有可操作性和实践性。能全面、准确地识别本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并清晰地加以阐述和分析,提出合理化分析。方案内容完善全面详尽、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便捷有效的10分;方案内容全面、科学合理,可实施性较好的得7分;方案内容基本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具有一定的可实施性的得4分;有描述但内容不全面,有所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4、服务质量保证保障承诺以及质量保证保障措施(7分)针对本项目有服务质量保证保障承诺以及质量保证保障措施,针对不同内容提出针对性的保障,措施内容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7分;保障承诺及措施内容有保障承诺及措施,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内容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保障承诺及措施有描述但有缺失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评委、嘉宾邀请方案(7分)提供评委、嘉宾邀请的方案,应包含评委、嘉宾邀请、接送、住宿等具体实施方案。评委、嘉宾邀请方案内容详细,整体安排周到合理,可行性高的得7分;方案内容及安排基本符合采购需求,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4分;方案内容有描述但内容有所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6、应急及安全保障方案(7分)针对本项目突发情况的应急及安全情况有预案并有明确保障方案的得7分,针对本项目突发情况的应急及安全情况基本了解并阐述相关保障方案的得4分,针对本项目突发情况的应急及安全情况不够了解保障方案不够具体的为1分;未提供不得分。7、针对本项目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案(7分)分析服务内容工作开展中可能协调对接的相关单位和部门,分析对应的具体协调对接事项,提出建议的处理流程和工作要点:分析全面,可操作性强的得7分;分析较为全面,方案基本可行的得4分;分析不清晰、不够全面且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三)内部管理制度(8分)制度完善、规范性强、完整全面的得8分;制度完善、规范性一般、不够完整全面的得5分;制度欠缺、规范性弱、不够完整全面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四)服务团队人员比较(12分)服务团人员的专业水平、经验、履历等综合实力能力比较:配备充足的专业人员、具备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分工安排合理、岗位管理制度清晰合理的得12分;配备的团队人员较充足、具有一定相关工作经验、岗位管理制度较合理的得8分;服务团队配备人员满足基本采购需求、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分工安排及岗位管理制度合理性一般的得5分;服务团队配备人员及分工安排描述简单、岗位管理制度不清晰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五)履约能力(10分)1、响应单位202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经验,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10分。注:以上需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不全则不得分。第三标段评分标准(一)投标报价(10分)磋商报价在采购预算价格以下的,为有效报价。超出此范围的磋商报价为无效报价。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本次项目价格权值为1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二)技术方案(60分)1、项目理解(10分)响应单位对本项目主题、定位全面深入,对项目认知明确、具体,提供详细的说明和分析,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对项目情况了解全面,提供的说明和分析到位,内容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对项目情况基本了解,并提供相关分析,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为4分;对项目情况不够了解,相关分析合理性较差,有描述但内容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针对本项目的整体组织实施工作方案等(包括大赛总体设计、物料设计制作、舞台屏幕搭建、内场外场氛围布置等)(12分)项目实施方案概述清晰、全面细致,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工作内容及流程操作熟悉,有具体明确的实施工作组织保障措施,实施性强的得12分;实施方案概述清晰,内容概括全面,能够符合采购要求,工作内容及流程操作熟悉,有实施工作组织保障措施,具有可操作性的得8分;实施方案内容基本涵盖采购需求,工作内容及流程操作基本了解,实施工作组织保障措施基本符合采购要求,具有一定的可实施性的得5分;对本项目的整体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内容有描述,但有所欠缺的2分;未提供不得分。3、工作组织、进度安排(10分)活动工作在规定时间内进度安排合理、各项工作目标明确、工作内容及重点与服务模式内容描述清晰、计划周密、并具有可操作性和实践性。能全面、准确地识别本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并清晰地加以阐述和分析,提出合理化分析。方案内容完善全面详尽、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便捷有效的10分;方案内容全面、科学合理,可实施性较好的得7分;方案内容基本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具有一定的可实施性的得4分;有描述但内容不全面,有所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4、服务质量保证保障承诺以及质量保证保障措施(7分)针对本项目有服务质量保证保障承诺以及质量保证保障措施,针对不同内容提出针对性的保障,措施内容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7分;保障承诺及措施内容有保障承诺及措施,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内容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保障承诺及措施有描述但有缺失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活动宣传推广方案(7分)宣传渠道多样、有创新性、充分覆盖融合、有具体落地措施的得7分;宣传渠道多样、充分覆盖融合、有措施的得4分;宣传渠道单一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6、应急及安全保障方案(7分)针对本项目突发情况的应急及安全情况有预案并有明确保障方案的得7分,针对本项目突发情况的应急及安全情况基本了解并阐述相关保障方案的得4分,针对本项目突发情况的应急及安全情况不够了解保障方案不够具体的为1分;未提供不得分。7、针对本项目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案(7分)分析服务内容工作开展中可能协调对接的相关单位和部门,分析对应的具体协调对接事项,提出建议的处理流程和工作要点:分析全面,可操作性强的得7分;分析较为全面,方案基本可行的得4分;分析不清晰、不够全面且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三)内部管理制度(8分)制度完善、规范性强、完整全面的得8分;制度完善、规范性一般、不够完整全面的得5分;制度欠缺、规范性弱、不够完整全面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四)服务团队人员比较(12分)服务团人员的专业水平、经验、履历等综合实力能力比较:配备充足的专业人员、具备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分工安排合理、岗位管理制度清晰合理的得12分;配备的团队人员较充足、具有一定相关工作经验、岗位管理制度较合理的得8分;服务团队配备人员满足基本采购需求、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分工安排及岗位管理制度合理性一般的得5分;服务团队配备人员及分工安排描述简单、岗位管理制度不清晰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五)履约能力(10分)1、响应单位202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经验,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10分。注:以上需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不全则不得分。五、合同主要条款甲方(需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供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采购编号JSZC-320507-JSWZ-C2025-0005号响应采购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相城区2025年(第十六届)阳澄湖创客大赛项目事宜,签订本合同书。1、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相城区2025年(第十六届)阳澄湖创客大赛项目。(2)项目概况:(详见磋商采购文件)。(3)项目组织实施时间范围: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①成交通知书;②乙方的磋商响应文件;③磋商采购文件及其附件;④合同附件(如有);⑤乙方在磋商响应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3、合同价格及支付:3.1合同价格:合同价格(大写)人民币元整(¥.00)。合同价格包括:技术服务费、人工、税金、食宿、物料、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2支付步骤: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活动举办结束后甲乙双方根据本次项目实际费用发生情况核对账目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出相应正式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支付相应款项(结算费用时留有10%的验收满意度保证金,验收满意度低的扣除保证金)。乙方要求付款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合格的发票。(2)甲乙双方签章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3.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4、履约验收:4.1验收标准:甲方按采购文件要求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履约验收工作。4.2验收事宜服从甲方安排。4.3验收前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发出验收申请,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文件、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服务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确认验收合格的,将出具《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4.4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费用等由乙方承担。5、服务要求:5.1服务要求:见磋商采购文件和乙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及乙方在磋商响应过程中的相关承诺、澄清等有关内容。6、违约责任:6.1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服务,不能完成合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2)乙方必须自己完成合同内容,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按乙方不能完成合同处理;(3)乙方原因导致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其他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4)乙方无合同或法律依据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履行存在不符合合同约定之情形或甲方因乙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乙方除应退还甲方已付价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的,乙方应予补足。6.2甲方违约责任乙方按合同全面的履约,甲方不按期付款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万分之四偿付违约金。7、不可抗力:7.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7.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8、合同修改: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9、合同的解除和转让:9.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9.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9.3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10、争议解决办法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11、合同生效及份数1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1.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日期:六、格式附件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附件1.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总报价)投标人全称(盖章):项目编号:标段号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元)备注日期:年月日说明:1、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所投标段,所投报价不得超过各标段预算金额。附件2.磋商报价分析表磋商报价分析表序号费用项目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23456合计总报价人民币(小写) 元服务期限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以上表格仅供参考,响应单位可根据实际费用构成自行拟制。2、此表合计金额须与开标一览表所报金额保持一致,若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附件3.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江苏沃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项目编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注册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实现利润年 万元员工总人数资产总计万元营业收入年 万元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介绍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注: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磋商响应函磋商响应函致:江苏沃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我方收到贵公司(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磋商活动,并向贵公司作出如下承诺:1、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方的报价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2、如果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全部内容。3、我方已详细审查并同意采购文件及更正文件(若有)中的规定。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日起60天。5、我方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资料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6、我方承诺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7、我方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8、与本磋商相应文件有关的通讯地址: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即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江苏沃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代理人在磋商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磋商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偏离表偏离表(技术、商务)序号项目采购要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备注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应在本表中对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逐项对应列出响应内容,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2.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附件8.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学历职称在本项目中拟任职务12345678910注:1.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2.请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附在本表后面。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提示:1、供应商应根据本次采购项目要求,对所响应的项目方案进行详细的说明与描述。包括服务人员安排、项目实施安排方案等。2、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 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0.相关业绩一览表相关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期合同金额备注12345注:1.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2.请将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附在本表后面。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1.供应商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供应商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与响应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说明注:1.供应商须如实填写所有与之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若无控股及管理情况,请填写“无”,并加盖公章,该情况表为资格审查条件,未提交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供应商对上述情况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江苏沃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项目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项目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江苏沃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4.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致:江苏沃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4.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日期:(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创客大赛 人才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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