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破路恢复工程材料招标公告(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5)
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5年度破路恢复工程材料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5年度破路恢复工程材料采购 JSZC-321100-YDGC-G2025-001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4-25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100-YDGC-G2025-0010
项目名称: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5年度破路恢复工程材料采购
预算金额:198.000000万元(采购包1:91.000000万元;采购包2:10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采购总价限价:120万元(采购包1:57万元;采购包2:63万元),具体材料下浮率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采购包2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采购包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
方式:(1)登录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2)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磋商文件(后缀名为.kedt”)。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4-25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地点:将后缀名为“.kedt”的磋商响应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 --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单位地址:镇江市京口区东吴路75号
联系人:杨灿
联系电话:15606108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沙塘园7号1807室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88061011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话:18806101179
附件:
JSZC-321100-YDGC-G2025-0010采购文件.doc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5年度破路恢复工程材料采购
品目
沥青混合物
采购单位
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行政区域
镇江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03日 17:3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11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
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25日 10:00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仓2
预算金额
¥19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工
项目联系电话
18806101179
采购单位
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
镇江市京口区东吴路7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606108833
代理机构名称
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沙塘园7号18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马工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1100-YDGC-G2025-0010项目名称: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5年度破路恢复工程材料采购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2025-4-3招标文件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一、项目基本情况3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三、获取招标文件3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五、公告期限5六、其他补充事宜5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6八、投标注意事项6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7一、总则7二、招标文件10三、投标文件11四、开标及评标14五、确定结果17六、授予合同17七、询问、质疑、投诉18八、诚实信用和解释权19第三部分合同21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8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36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8一、资格部分49二、技术部分62三、商务部分65四、其他部分70第一部分投标邀请项目概况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5年度破路恢复工程材料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4-2510:00(北京时间)前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100-YDGC-G2025-0010项目名称: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5年度破路恢复工程材料采购采购包1:沥青砼预算金额:570000.00元☑最高限价:沥青混凝土AC-10,在AC-13价格的基础上,加10元/吨沥青混凝土AC-13,按当期最新材料信息价下浮7.7%沥青混凝土AC-16,在AC-20价格的基础上,加10元/吨沥青混凝土AC-20,按当期最新材料信息价下浮14.5%沥青混凝土AC-25,按当期最新材料信息价下浮22.7%采购包2:水稳预算金额:630000.00元☑最高限价:水稳(5%水泥含量)当月最新材料信息价下浮21.8%水稳(12%水泥含量)在5%水稳基础上加15元/吨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提供资格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为建筑业。三、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之时起至2025-4-1117:00(北京时间)获取地点: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指南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采购文件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4-251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注意事项:(1)注意事项: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平台在线制作并提交响应文件。截至投标截止时间,电子交易平台投标通道将关闭,供应商未完成电子响应文件有效提交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标方式,请供应商事先做好电脑环境准备,自行选择互联网连接畅通的场地,在规定的开启时间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2、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如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应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期间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镇江地区联系方式:0519-86722803、0519-86722805。4.供应商投标需提前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指南地址: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镇江地区意源(方正)办理方式: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7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CA窗口,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30联系人:邵娟,联系电话:13655287962。5.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江苏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cggg_search.html?lmid=cggg&qh=notic_c2&_t=1690254465376网站是否有变更公告。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地址:宗泽路1-1号联系方式:0511-858951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地址:镇江新区智慧大道553号智慧大厦十三楼1305室、1309室联系方式:0511-8805719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工电话:15323335534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5年度破路恢复工程材料采购2.定义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1“招标组织方”系指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即: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2.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4“货物”系指本招标文件所述采购标的涉及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即:即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5年度破路恢复工程材料采购,亦包括招标文件中特别描述的其它形式的服务。☑2.5“服务”系指本招标文件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即所需的一切货物及其有关的技术资料和材料。3.采购方式3.1本次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综合评分法。3.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3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数量:采购包1(沥青砼):2名;采购包2(水稳):2名;3.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3.5转包及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及分包。3.6不接收联合体4.投标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包1:中标人需向代理机构缴纳780元服务费,评委费另计。采购包2:中标人需向代理机构缴纳900元服务费,评委费另计。收费标准:参考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所规定的收费下浮后收取招标代理费用收款信息:收款单位: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收款账号:32050175930000000060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万达广场支行4.2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5.政策功能5.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5.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1.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5.1.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5.1.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1.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6%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10%-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1.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1.5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5.1.6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2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指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5.3支持绿色发展5.3.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5.3.2本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参考《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需求标准。5.3.3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装修、修缮等项目,鼓励参考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规定的需求标准。5.3.4采购人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实施相关采购活动。5.4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采购项目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如遇到资金困难,凭政府采购合同在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授信申请,相关事宜请查阅“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站。5.5支持创新发展5.5.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重点推广应用、首台(套)重大装备、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的自主创新产品。5.6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5.6.1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组成6.1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4)采购需求(5)评标办法和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6.2投标人获取本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本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6.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标的所在地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签订和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7.2按照权责相一致原则,投标人提出的对于招标文件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并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供应商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澄清事项”模块进行在线澄清。7.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要求。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7.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系统中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及时自行登录系统查看相应内容。7.5如澄清或修改公告有重新发布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下载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8.编制投标文件的工具8.1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平台提供的最新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9.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构成10.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10.2资格部分系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文件。10.3商务部分系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10.4技术部分系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0.5具体填写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11.投标文件的编制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1.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各模块内容须填写或提交到对应位置,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1.3投标文件编排混乱、文字表达不清或上传资料内容模糊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可靠。12.投标报价12.1投标应以下浮率形式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四舍五入)。12.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各报价表格式报价。12.3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应包括本次招标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已支付或将支付的所有费用。12.4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12.5中标价即为合同签约价。12.6如出现报价前后不一致的,将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第5项规定进行修正★12.7各标段报价表上涉及的价格为下浮率报价的(保留一位小数)。均不能超过各标段设置的最高限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附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投标人的报价下浮率是“15.1%”,则投标人实际供货价=当月最新材料信息价*(1-15.1%)。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13.投标保证金13.1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45天内有效。投标人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投标有效期的约定。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5.1投标人应通过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16.投标文件的提交16.1投标文件提交16.1.1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响应文件编制软件或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将发送投标回执。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时间为准。16.1.2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16.1.3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认证证书进行提交操作。16.1.4提交完成后至解密前,投标人不能对加密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认证证书进行更新、续费,否则可能引起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6.1.5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招标组织方不承担责任。16.2招标组织方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酌情延长提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推迟的提交截止时间将在系统中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在原公告媒体上发布公告。投标人应及时自行登录系统查看相应内容。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1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2投标人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使用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并提交。17.3在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或撤回。17.4在提交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四、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招标组织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18.2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前做好充分准备,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认证证书准时参加开标。18.3投标人不足3家,不进入解密程序。18.4开标时,招标组织方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发出解密的指令,投标人自行实施解密,限定在主持人发布解密指令后15分钟内完成。解密时,投标人必须使用与制作投标文件时同一数字认证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解密将会失败。18.5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解密失败或无法正常打开投标文件的,招标组织方将拒绝其投标。部分投标人投标文件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程序可以继续进行。若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不进入后续程序。18.6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任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无故障。18.7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全部完成后,向所有投标人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18.8电子交易平台自动记录开标过程,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确认开标结果。18.9投标人代表如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主持人发布确认指令后3分钟内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处理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10投标人须配合开标工作,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投标人资格审查19.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入后续程序。20.评标委员会组成20.1评标委员会将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或5人以上单数。21.投标人符合性审查2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第7项规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入详细评审环节。21.2投标文件澄清21.2.1投标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以书面形式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3开标至评标结束期间,投标人应保持系统在线,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无效投标的情形22.1无效投标的情形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第7项规定。23.投标文件详细评审2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第8项规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和价格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4.串通投标的情形2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5.评标过程的保密25.1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标建议等方面向招标组织方或参加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无效。25.2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6.废标的情形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五、确定结果27.确定中标人27.1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相关规定执行。六、授予合同28.中标通知书28.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9.履约保证金29.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0.2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30.3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时,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0.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七、询问、质疑、投诉31.询问31.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2.质疑3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凭数字认证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质疑”模块中按照系统提示完成质疑提交和回复查看,相关材料须加盖投标人数字签章。以上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2.2供应商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质疑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如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招标组织方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2.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提出质疑,采购人负责处理和答复涉及采购需求的质疑内容。32.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3.投诉3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本级财政部门投诉。八、诚实信用和解释权34.诚实信用34.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4.2供应商不得以向招标组织方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站公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理。34.3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34.4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34.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息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等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6〕50号)等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项目资格审查时对参加本项目的各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credit.jiangsu.gov.cn/),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资格审查结束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或网页截图。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5.解释权35.1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所有。36.适用法律及约束力36.1投标人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36.2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第三部分合同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在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见证方”)的见证下,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关于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5年度破路恢复工程材料采购的招标文件、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条款前附表;(2)投标承诺函;(3)开标(报价)一览表;(4)货物清单及明细报价表;(5)技术及服务响应文件;(6)成交通知书;(7)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货物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投标报价表”(乙方必须完全实现招标文件中的功能要求,投标文件报价清单中的设备、辅件数量或内容如有不足或缺项,由乙方自行负责增补,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4.合同金额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的总金额(大写)为人民币万元整,¥元(项目增加费用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分项价格在乙方提交的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5.付款方式(一)预付款£合同签订采购人收到预付款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R中标人主动放弃合同签订后15日内采购人支付第一笔预付款的拨付要求(2)分批供货,货到现场及时办理签收,进度款待财政专项资金到位后按比例支付(3)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给供应商。6.交货时间和地点本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在“招标(报价)一览表”中有明确规定,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7.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经甲方、乙方、见证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见证方各持壹份,采购机构所在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甲方(单位盖章):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地址:电话:代表签字:乙方(单位盖章):地址:电话:代表签字:见证方(单位盖章):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地址:联系电话:代表签字: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条款甲方: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合同编号:乙方:签订地点:市政设施管理处材料科见证方: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月日第一条标的、单价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单位中标下浮率(除税价)材料单价当期最新材料信息价*(1-下浮率)注:(1)上述材料单价为除税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原价、运杂费、保险费、运输损耗、上下力等在内的全部费用。(2)R2025年度“新建道路维养”和“老城区市政道路维修维护”两个项目水稳采购按照“破路恢复工程”水稳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执行。(3)我处实施的代建工程、指令性工程等项目,若该项目材料预算单价下浮3%后低于“破路恢复工程”签订的该材料合同价时,该材料按预算单价下浮3%进行结算;若该材料预算价格下浮3%后高于“破路恢复工程”签订的合同价时,该材料按“破路恢复工程”项目中该材料对应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执行。(4)除上表材料外,如因施工需要供应该类别其他型号材料,由中标方重新报价,经双方确认后,按照中标算数平均下浮率执行。(5)本项目招标,在合同履约期间,甲方发生单位改革等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执行剩余未完成合同,乙方需承诺悉知上述情况,并同意按甲方实际情况执行合同。第二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第三条中标人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中标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合格的产品,中标人应保证其所供产品已通过当地建设质量检测部门的验收;同时,中标人需接受采购人技术质检科或其委托质量检测部门检查,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原材料的检测报告、合格证及采购人需要的相关检测证明。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第六条数量和计量单位、方法:现场计量。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采购人签收时起转移,标的物所有权属采购人所有。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1)中标人承诺:一切以采购人为中心,优先满足采购人的任何要求,保质保量,中标人承诺无条件承担所引起的一切后果。(2)中标人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生产安排,严格按采购人的生产计划生产,并保证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数量及时送至指定地点。采购人提前一天通知生产任务。(3)若采购人安排车辆到中标人生产场地提货,如遇交巡警执法由中标人负责协调,如遇采购人车辆不足,中标人需无条件保证产品运输到采购人指定的工地现场。第九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1)质量异议期限:自收到货物之日起壹年内。(2)中标人及时配合采购人工地现场随机抽样,由监理监送到镇江市质量检测部门按国家技术规范要求及标准检测,检测合格检测费由采购人承担,如检测不合格则检测费由中标人承担,该批产品无条件退场,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第十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第十一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一)预付款合同签订采购人收到预付款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R中标人主动放弃合同签订后15日内采购人支付第一笔预付款的拨付要求(2)分批供货,货到现场及时办理签收,进度款待财政专项资金到位后按比例支付(3)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给供应商。第十二条采购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充分告之中标人所购产品的用途等,中标人也已充分了解,为此中标人特别承诺:若建设方资金不能到位的情况下,中标人无条件服从相应的资金安排(不按第十一条的约定进度付款)。第十三条履约保证金无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因材料质量原因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如检测不合格除退货外,并接受该批产品价值的10%的处罚,直至终止合同。(2)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保质保量产品。每车必须过磅计量,数量误差不大于总量的3%,或该批次总误差不得大于600公斤,如吨位误差大于上述要求,除补足差额外,并对该批次产品处以10%的罚款。(3)中标方如不能按采购方通知的时间提供足够数量的产品,合同继续履行时,由中标方向采购方每次支付违约金壹仟元整;采购方通知中标方供货必须以信息为准,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供,若出现此情况,此批材料算其配额,如合同期内出现三次不能及时足额供货,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由此造成的其它间接损失,由中标方承担。(4)严禁中标人私自与除指定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联系送、收货,一经发现每次处以壹千元的罚款。第二次发生此类情况或情节严重的,采购人不承担给付货款的责任,并有权终止本合同。(5)中标方应于每月15-16日(遇节假日顺延)到采购方材料科办理相关结算手续,特殊情况需书面说明理由,否则责任自负。第十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本合同自2025年月日起生效,至2025年月日止。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壹份、中标人、见证方、镇江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持壹份。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本项目招标,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发生单位改革等不可抗力因素,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执行剩余未完成合同,中标供应商需承诺悉知上述情况,并同意按采购人实际情况执行合同。第十八条本合同期内,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四部分采购需求采购包1:一.项目概况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包括:1、采购内容:沥青砼材料供货,本标段中标人数量:2家单位,业务量分配比例:第一名约60%,第二名约40%。2、年度采购预算:57万元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4、本项目招标,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发生单位改革等不可抗力因素,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执行剩余未完成合同,中标供应商需承诺悉知上述情况,并同意按采购人实际情况执行合同。项目所属行业:批发零售业二.采购标的汇总表(一)采购标的1.货物类标的序号货物类标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有无强制或优先采购环保节能产品是否进口备注1沥青混凝土AC-10㎡1是无否参照AC-13价格自动计算,无需报价2沥青混凝土AC-13㎡1是无否3沥青混凝土AC-16㎡1是无否参照AC-20价格自动计算,无需报价4沥青混凝土AC-20㎡1是无否5沥青混凝土AC-25㎡1是无否三.技术要求指标按重要性分为“★”、“#”和;◇”。★代表实质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无效。#代表重要指标,◇代表一般指标项。(一)沥青混凝土AC-10实质性指标 重要指标 一般指标 详细技术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1AC-10(二)沥青混凝土AC-13实质性指标 重要指标 一般指标 详细技术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1AC-13(三)沥青混凝土AC-16实质性指标 重要指标 一般指标 详细技术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1AC-16(四)沥青混凝土AC-20实质性指标 重要指标 一般指标 详细技术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1AC-20(五)沥青混凝土AC-25实质性指标 重要指标 一般指标 详细技术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1AC-25“证明材料”要求如有要求,投标人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1.1、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与地址进行供货1.2、保险、发运、保管要求1.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收货地址为采购人指定地址。2.货物在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1.3、售后要求1.采购人有权不定时对材料的质量等进行抽检,如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2.对采购人的售后服务通知,中标人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3.随时对供应材料进行数量复磅,如发现数量差异(规定误差范围除外),除承担发生费用外,对中标人的同批次产品均按该比例予以罚款。1.4、服务要求1.★供货资格的获得并不意味着货物供货量的固定,由于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需求量;投标人取得中标资格后,采购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行选择供应商,具体选择方式由采购人确定。因此供货协议期间内,采购人会根据实际需求不定期调整对中标人提供货物的具体需求数量,且采购人不会对中标人在本项目中的实际供货量作出承诺。2.本项目预算仅供参考,具体结算费用以实际业务量发生为准。3.为更好服务本项目,中标人须满足材料运输的条件。4.★对于相关人员因工作原因为采购人服务期间引起的各种工伤、安全事件和事故,采购人免负一切责任。(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5.★中标人应考虑到采购单位的工作特性,无条件满足采购单位的供货时间、单次供货量数量及运输条件相对苛刻的综合因素,保证合同的履行。1.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1.6、其他要求1、最高限价序号品目名称计量单位单价最高限价(除税价)备注1沥青混凝土AC-10吨在AC-13价格的基础上,加10元/吨参照AC-13价格自动计算,无需报价2沥青混凝土AC-13吨当月最新材料信息价下浮7.7%3沥青混凝土AC-16吨在AC-20价格的基础上,加10元/吨参照AC-20价格自动计算,无需报价4沥青混凝土AC-20吨当月最新材料信息价下浮14.5%5沥青混凝土AC-25吨当月最新材料信息价下浮22.7%注:信息价是指镇江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主办并发布的供货月当期的最新镇江市造价信息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若因质量原因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接受该批产品价值的10%的处罚,直至终止合同。3、本招标项目,业务量分配比例为暂定比例,如遇到中标后供应商放弃;中标供应商数量发生改变;供应商部分材料无法供应等情况,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分配比例重新调配。4、除上表材料外,如因施工需要供应该类别其他品种材料,由中标方重新报价,经双方确认后,按照中标算数平均下浮率执行。5、我处实施的代建工程、指令性工程等项目,若该项目材料预算单价下浮3%后低于“破路恢复工程”签订的该材料合同价时,该材料按预算单价下浮3%进行结算;若该材料预算价格下浮3%后高于“破路恢复工程”签订的合同价时,该材料按“破路恢复工程”项目中该材料对应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执行。采购包2:一.项目概况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包括:1、采购内容:水稳材料供货,本标段中标人数量:2家单位,业务量分配比例:第一名约60%,第二名约40%。2、年度采购预算:63万元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4、本项目招标,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发生单位改革等不可抗力因素,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执行剩余未完成合同,中标供应商需承诺悉知上述情况,并同意按采购人实际情况执行合同。项目所属行业:批发零售业二.采购标的汇总表(一)采购标的1.货物类标的序号货物类标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有无强制或优先采购环保节能产品是否进口备注1水稳(5%水泥含量)项1是无否2水稳(12%水泥含量)项1是无否三.技术要求指标按重要性分为“★”、“#”和;◇”。★代表实质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无效。#代表重要指标,◇代表一般指标项。(一)水稳(5%水泥含量)实质性指标 重要指标 一般指标 详细技术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15%水泥含量(二)水稳(12%水泥含量)实质性指标 重要指标 一般指标 详细技术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112%水泥含量“证明材料”要求如有要求,投标人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1.1、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与地址进行供货1.2、保险、发运、保管要求1.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收货地址为采购人指定地址。2.货物在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1.3、售后要求1.采购人有权不定时对材料的质量等进行抽检,如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2.对采购人的售后服务通知,中标人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3.随时对供应材料进行数量复磅,如发现数量差异(规定误差范围除外),除承担发生费用外,对中标人的同批次产品均按该比例予以罚款。1.4、服务要求1.★供货资格的获得并不意味着货物供货量的固定,由于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需求量;投标人取得中标资格后,采购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行选择供应商,具体选择方式由采购人确定。因此供货协议期间内,采购人会根据实际需求不定期调整对中标人提供货物的具体需求数量,且采购人不会对中标人在本项目中的实际供货量作出承诺。2.本项目预算仅供参考,具体结算费用以实际业务量发生为准。3.为更好服务本项目,中标人须满足材料运输的条件。4.★对于相关人员因工作原因为采购人服务期间引起的各种工伤、安全事件和事故,采购人免负一切责任。(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5.★中标人应考虑到招标单位的工作特性,无条件满足招标单位的供货时间、单次供货量数量及运输条件相对苛刻的综合因素,保证合同的履行。1.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1.6、其他要求1、最高限价序号品目名称计量单位单价最高限价(除税价)备注1水稳(5%水泥含量)项当月最新材料信息价下浮21.8%2水稳(12%水泥含量)项在5%水稳基础上加15元/吨注:信息价是指镇江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主办并发布的供货月当期的最新镇江市造价信息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若因质量原因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接受该批产品价值的10%的处罚,直至终止合同。3、本招标项目,业务量分配比例为暂定比例,如遇到中标后供应商放弃;中标供应商数量发生改变;供应商部分材料无法供应等情况,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分配比例重新调配。4、除上表材料外,如因施工需要供应该类别其他品种材料,由中标方重新报价,经双方确认后,按照中标算数平均下浮率执行。5、我处实施的代建工程、指令性工程等项目,若该项目材料预算单价下浮3%后低于“破路恢复工程”签订的该材料合同价时,该材料按预算单价下浮3%进行结算;若该材料预算价格下浮3%后高于“破路恢复工程”签订的合同价时,该材料按“破路恢复工程”项目中该材料对应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执行。6、2025年度“新建道路维养”和“老城区市政道路维修维护”两个项目水稳采购按照“破路恢复工程”水稳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执行。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1.招标组织方职责1.1招标组织方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2.评标委员会职责2.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评标注意事项3.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3.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5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上述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3.6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3.7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4.评标过程的保密4.1评标开始后,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以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4.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标建议等方面向招标组织方或参加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无效。4.3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5.报价前后不一致的处理原则5.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规定排序在先的原则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确认应当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投标人资格审查☑6.1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如下:序号审查要素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提供资格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信息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江苏”网站(http://www.jscredit.gov.cn)查询到的网页记录)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为建筑业。 7.投标人符合性审查7.1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确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序号审查要素审查内容1投标文件有效性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电子签章。投标报价。未发现属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2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的,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有限制采购人权利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或保留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同意)。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有效签章的;(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5)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或失实资料的;(6)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8)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9)项目工期有负偏离的;(10)免费质保期有负偏离的;(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须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同意):8.商务和技术评估采购包1☑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项目技术评估商务评估价格评估分值30.0010.0060.00(1)技术评估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值项目实施方案30.01.1投标人综合实力根据投标人的企业状况、内部管理制度等进行横向比较:企业状况较好,内部管理制度科学、具体,得 3分;企业状况一般,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较具体,得 2 分;企业状况较差,内部管理制度一般合理、不太具体,得 1 分。3.01.2货物运输、供货方案1、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合理性、详细程度、完整性以及可操作性等进行横向比较:方案合理、详细、完整及具有的可操作性较强,得 4分;方案的合理性、详细程度、完整性以及可操作性一般,得 2分;方案合理性、详细程度、完整性以及可操作性较差,得 1 分。2、根据各投标人针对采购人的小额采购量【小于 20 吨(不含 20 吨)】服务方案及是否设置沥青混凝土的成品储存仓(室)进行横向比较:服务方案最优且设有沥青混凝土成品储存仓(室)的,得 4分;服务方案一般且设有沥青混凝土成品储存仓(室)的,得 2分;服务方案较差且未设有沥青混凝土成品储存仓(室)的,得 1分。【须提供小额采购量的服务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若有设置沥青混凝土的成品储存仓(室),则须同时成品储存仓(室)的相关图片作为证明材料,至少一张图片须显示投标人单位名称】8.01.3质量保障1、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稳定性等相关保障措施(如设有沥青搅拌站等)进行横向比较:措施科学、具体、具有可行性,得 4分;措施合理、较具体、基本具有可行性,得 2分;措施的合理程度、具体程度、可行性较差,得 1 分。【须提供相关保障措施方案、沥青搅拌站生产现场图片作为证明材料】2、根据投标人对拟投入的产品生产设备质量及其来源的可靠程度进行横向比较:设备的质量、来源可靠且属于自有的,得 4 分;设备的质量、来源基本可靠且设备属于租赁或合作拥有的,得2 分;设备的质量及来源的可靠程度较低,得 1 分。【须提供相关生产设备的证明材料(如购置发票、合作协议、租赁协议等)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8.01.4产品质量问题应急服务处理方案根据各投标人的应急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横向比较:方案科学、具体、具有可行性,得 3分;方案合理、较具体、基本具有可行性,得2 分;方案的合理程度、具体程度、可行性较差,得 1分。3.01.5售后服务的便利性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横向比较:方案合理、详细、切实可行,得8分;方案较合理、较详细、基本具有可行性,得5分;方案的合理程度、详细程度、可行性较差,得 2分。8.0(2)商务评估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值商务部分10.01.1业绩根据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时间为准)的建设工程材料供货业绩进行评审,每提供一项得 2分,最高得6 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扫描上传6.01.2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的数量,每投入一个人员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2.01.3企业能力1、投标人具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书,得 1 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2、投标人根据《采购品名》的普通沥青混凝土提供质量检测(试验)报告,且质量检测(试验)报告的数据能符合“质量要求”的所有“试验指标”及“指标要求”:每提供一份得 1分,本项最高得 1分。2.0(三)价格评估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值投标报价得分60.01.1AC-13投标报价第一步:最终报价在招标限价以内的,为有效报价。超出此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中标。第二步:在所有有效报价中选择报价最低确定为基准报价。注:涉及到下浮率报价的,在价格分计算时,参与计算的有效报价应为“1-下浮率”。如投标人投报的下浮率为5%,则参与公式计算时的报价为95%。第三步:将所有有效报价与基准报价相比较:等于基准报价的得42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最终报价得分=(基准报价/报价)×价格分值42.01.2AC-20投标报价第一步:最终报价在招标限价以内的,为有效报价。超出此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中标。第二步:在所有有效报价中选择报价最低确定为基准报价。注:涉及到下浮率报价的,在价格分计算时,参与计算的有效报价应为“1-下浮率”。如投标人投报的下浮率为5%,则参与公式计算时的报价为95%。第三步:将所有有效报价与基准报价相比较:等于基准报价的得12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最终报价得分=(基准报价/报价)×价格分值12.01.3AC-25投标报价第一步:最终报价在招标限价以内的,为有效报价。超出此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中标。第二步:在所有有效报价中选择报价最低确定为基准报价。注:涉及到下浮率报价的,在价格分计算时,参与计算的有效报价应为“1-下浮率”。如投标人投报的下浮率为5%,则参与公式计算时的报价为12%。第三步:将所有有效报价与基准报价相比较:等于基准报价的得6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最终报价得分=(基准报价/报价)×价格分值6.0注:如系统开标一览表只能填写一个下浮率,请填写平均下浮率,在投标产品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标注各项下浮率,价格分按照评分细则计算。采购包2☑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项目技术评估商务评估价格评估分值30.0010.0060.00(1)技术评估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值项目实施方案30.01.1货物运输、供货方案1、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合理性、详细程度、完整性以及可操作性等进行横向比较:方案合理、详细、完整及具有的可操作性较强,得 3 分;方案的合理性、详细程度、完整性以及可操作性一般,得 2分;方案合理性、详细程度、完整性以及可操作性较差,得 1 分。2、根据各投标人针对采购人的小额(多批次少量)采购量小于20吨(不含20吨),且有极少量(小于10吨)增补时的服务方案进行横向比较:服务方案最优,得 5分;服务方案一般,得3分;服务方案较差,得1分。(须提供小额采购量的服务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8.01.2质量问题应急服务处理方案根据各投标人的应急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横向比较:方案科学、具体、具有可行性,得7 分;方案合理、较具体、基本具有可行性,得 4分;方案的合理程度、具体程度、可行性较差,得 1分。7.01.3产品质量保障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稳定性等相关保障措施进行横向比较:措施科学、具体、具有可行性,得 7分;措施合理、较具体、基本具有可行性,得 4分;措施的合理程度、具体程度、可行性较差,得1分。7.01.4售后服务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横向比较:方案合理、详细、切实可行,得8分;方案较合理、较详细、基本具有可行性,得5分;方案的合理程度、详细程度、可行性较差,得 2分。8.0(2)商务评估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值商务部分10.01.1业绩根据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时间为准)的建设工程材料供货业绩进行评审,每提供一项得 2分,最高得6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扫描上传6.01.2拟投入本目服务人员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的数量,每投入一个人员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2.01.3基本服务要求承诺评价1、根据投标文件中各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的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1.1至第1.6项作出承诺,完全响应的得2分,本项出现负偏离,不得分2.0(三)价格评估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值投标报价得分60.01.1水稳(5%水泥含量)第一步:最终报价在招标限价以内的,为有效报价。超出此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中标。第二步:在所有有效报价中选择报价最低确定为基准报价。注:涉及到下浮率报价的,在价格分计算时,参与计算的有效报价应为“1-下浮率”。如投标人投报的下浮率为5%,则参与公式计算时的报价为95%。第三步:将所有有效报价与基准报价相比较:等于基准报价的得6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最终报价得分=(基准报价/报价)×价格分值60.0注:如系统开标一览表只能填写一个下浮率,请填写平均下浮率,在投标产品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标注各项下浮率,价格分按照评分细则计算。9.相同品牌产品的处理原则9.1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见采购需求。9.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10.允许修改评标结果的情形1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1.推荐中标候选人11.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前两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公章):日期:一、资格部分(一)投标函(采购代理):根据贵方关于(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我方已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货物(服务)的唯一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承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义务,并承担责任(如有偏离,在投标文件中另作说明)。3.我方已详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书面修改通知(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我方已详读全部投标文件,保证提供的投标文件及所有材料的完整、真实、合法、有效性并对其负责,承诺在评审期间,如评标委员会对我方提出澄清要求,将及时作出响应,否则自行承担后果。5.我方同意从规定的招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7.我方知道如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向贵方提出质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承诺:我方如果有上述行为,将无条件承担贵方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8.我方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本次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见偏离说明(如果有)。10.遵守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11.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我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我方参加本项目釆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响应)供应商(全称并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删减的承诺事项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如删去本承诺函第3项的,则应按釆购文件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一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2注册资金3公司地址4从业人数5法定代表人6开户银行7账号8项目联系人9联系电话二公司财务状况(一)××××年度财务状况1营业收入(万):2利润总额(万)3年末“固定资产合计”(万)4年末“流动资产”余额(万)5年末“短期负债”余额(万)6年末“长期负债”余额(万)7年末“资产总计”余额(万)8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万)三投标人其他信息(一)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及等级:(二)公司××××年度后获得的荣誉及表彰情况四提供本项目服务所必须的专业设备一览表(必填) 序号品牌、型号及主要参数配置简述购置年份价格数量用途123…五提供本项目服务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必填) 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我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我方参加本项目釆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响应)供应商(全称并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删减的承诺事项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如删去本承诺函第3项的,则应按釆购文件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我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我方参加本项目釆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响应)供应商(全称并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删减的承诺事项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如删去本承诺函第3项的,则应按釆购文件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八)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兹证明×××()姓名同志,性别×××,居民身份证号×××,在我单位任职务,系我单位主要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电话:单位全称: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注: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响应活动的仅需填写本身份证明。2.投标人属于非法人组织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能够对外代表其从事民事活动的主要负责人,视同法定代表人。(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就××××(代理机构)代理的××××(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含合同签订)。本授权书于年月日在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手机)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附: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材料附后)投标的,须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委托书。二、技术部分(一)技术方案(二)技术响应及偏离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一般性要求参数响应偏离表序号标的名称响应产品名称及型号文件要求参数响应参数偏离情况(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备注(证明材料位置)12……注:1.按实际如实填写偏离表,如果虚假响应或简单复制招标文件提供的技术要求,将可能被视为无效的响应。2.该表不能作为投标产品的技术文件,投标人应在本栏目提供产品技术证明文件。三、商务部分(一)业绩(二)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序号姓名身份证号人员类别相关工作经验备注注:1、行数不够,请自行添加。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属违约行为。(三)企业能力(四)诚实守信记录1.诚实守信记录(六)投标产品配置及分项报价表投标产品配置及分项报价表(采购包1沥青砼)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标题 内容单位名称AC-13普通沥青混凝土报价当月最新材料信息价下浮 %AC-20普通沥青混凝土报价当月最新材料信息价下浮 %AC-25普通沥青混凝土报价当月最新材料信息价下浮 %服务期注:如开标一览表在系统上只能填写一个下浮率,那么请填写平均下浮率,在投标产品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标注各项下浮率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投标产品配置及分项报价表(采购包2水稳)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标题 内容单位名称水稳(5%水泥含量)当月最新材料信息价下浮 %服务期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四、其他部分(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企业名称(公章):日期:(二)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所能提供的其他文件文件(格式)承诺函1、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知晓本项目招标后的合同履行期间,如采购人发生单位改革等不可抗力因素,我单位同意服从采购人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执行剩余未完成合同,并对该情况无异议。2、如我单位在实际供料中不再履行材料采购合同,剩余的该项材料的分配额由采购人自行确定;如在合同执行中不能完全按照采购人要求供应的部分,我方同意由采购人进行调配,该份额不再另计增加。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镇江市采购人信用承诺书为维护规范有序的政府采购秩序,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树立采购人诚信守法形象,在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5年破路恢复工程材料采购(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执行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在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遵守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严格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采购,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二、采购需求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采购需求依据部门预算(工程项目概预算)确定。三、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向财政部门陈述理由、作出说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严格执行价格扣除政策。四、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书面答复。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的投诉处理或监督检查,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五、不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严格执行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规定;不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六、本单位委派的采购人代表,在评审过程中不发表诱导性语言,不干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现场组织管理工作,对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七、接受依法产生的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有正当理由最多不得超过30日,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九、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按照验收方案对满足验收条件的采购项目开展履约验收,并出具验收书,确保采购结果实现相关绩效和政策目标。十、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约定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预付款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预付款不低于10%。对于满足采购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特此承诺。市政承诺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名):程日期:2025.3.2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破路恢复工程材料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镇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