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测定界服务招标公告(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2025)



云南英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2025年勘测定界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2025年勘测定界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18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MZC2025-C3-00494-YNYJ-0002
项目名称: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2025年勘测定界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59.7844
最高限价(万元):159.7844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范围红线确认、供地实际测绘、权属调查、编制各类图表及勘测定界技术成果报告验收工作等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单个项目在权属资料完备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出具符合国家、云南省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要求并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的勘测定界报告 标段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单个项目在权属资料完备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出具符合国家、云南省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要求并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的勘测定界报告 标段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单个项目在权属资料完备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出具符合国家、云南省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要求并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的勘测定界报告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标段(包)2、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1)A1标包:草铺、连然街道辖区范围: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A2标包:太平新城、金方街道辖区范围: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3)A3标包:温泉、县街、八街、禄脿、青龙街道辖区范围: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2、3】 投标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4-08 06:00至2025-04-15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4-18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5-04-18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云南省昆明市昌源北路创客大厦A座20楼开评标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安宁市宁湖大厦21楼
联系方式:0871-68699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英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昌源北路1389号创客大厦A座20楼
联系方式:15288447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91530100MADWMKU057
电 话:1528844766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2025年勘测定界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

行政区域
昆明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07日 16:5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4月08日至2025年04月15日每日上午:06: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4月18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云南省昆明市昌源北路创客大厦A座20楼开评标会议室

预算金额
¥159.7844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91530100MADWMKU057

项目联系电话
15288447663

采购单位
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安宁市宁湖大厦21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8699605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英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昌源北路1389号创客大厦A座2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288447663

附件:

附件1
竞争性磋商文件-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2025年勘测定界服务采购项目-发布稿.docx

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2025年勘测定界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编号:YNYJ-2025-014采购人: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英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零二五年四月目录第一章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2025年勘测定界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五、公告期限2六、其他补充事宜2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3投标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1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7一、评标办法前附表27二、评审办法32附件B:否决投标文件条款条件3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7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42第一部分资格审查部分43第二部分投标函及商务部分51第三部分技术部分56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服务内容57第一章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2025年勘测定界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2025年勘测定界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 04月18日09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NYJ-2025-014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530181JH202500210项目名称: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2025年勘测定界服务采购项目标包划分:A1标包:草铺、连然街道辖区范围;A2标包:太平新城、金方街道辖区范围;A3标包:温泉、县街、八街、禄脿、青龙街道辖区范围。预算金额:A1标包:约59.5917万元;A2标包:约68.1802万元;A3标包:约32.0125万元。最高限价:根据国家测绘局《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2002]3号)、《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及以往同类工作的收费依据,并参照周边县市区市场价格进行测算:完成现状测量、权属调查、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的编制及验收工作最高限价为0.22元/㎡。针对2000㎡以下零星地块的勘测定界工作最高限价800元/宗支付。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范围红线确认、供地实际测绘、权属调查、编制各类图表及勘测定界技术成果报告验收工作等。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单个项目在权属资料完备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出具符合国家、云南省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要求并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的勘测定界报告。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04月08日至2025年04月15日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方式:网上获取售价:0.00元/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线上递交开标地点:云南英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五华区昌源北路1389号创客大厦A座20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保证金缴纳:按照昆政务通(2022)2号文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昆明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减轻潜在投标人负担,降低投标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本项目采用“线上递交”的开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供应商到达开标会现场提交、解密文件,请投标供应商自行查阅政采云平台相关文件及操作手册,熟悉相关开标流程以保证开标顺利进行,若投标供应商没有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相应操作,则视为自愿撤回其投标文件,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地址:安宁市宁湖大厦21楼联系方式:0871-6869960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英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昌源北路1389号创客大厦A座20楼联系方式:0871-6857514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思棋电话:15288447663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名称: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地址:安宁市宁湖大厦21楼联系方式: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南英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昌源北路1389号创客大厦A座20楼联系方式:0871-685751471.1.4项目名称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2025年勘测定界服务采购项目 1.1.5项目地点安宁市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本次采购规模预算金额:A1标包:约59.5917万元;A2标包:约68.1802万元;A3标包:约32.0125万元;最高限价:根据国家测绘局《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2002]3号)、《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及以往同类工作的收费依据,并参照周边县市区市场价格进行测算:完成现状测量、权属调查、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的编制及验收工作最高限价为0.22元/㎡。针对2000㎡以下零星地块的勘测定界工作最高限价800元/宗支付;首次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二次报价不得高于(可等于)首次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注: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故首次报价不予公开唱价。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范围红线确认、供地实际测绘、权属调查、编制各类图表及勘测定界技术成果报告验收工作等。1.3.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单个项目在权属资料完备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出具符合国家、云南省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要求并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的勘测定界报告。1.3.3质量要求所供服务及出具的成果文件符合国家、云南省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要求并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1.4.1投标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2022年-2024年中任意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出具银行发出资信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或无上述材料的的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1.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到现场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所有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通过网络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1.10.3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澄清,由采购人以补遗书方式按程序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提交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通过网络向潜在投标供应商发布,且投标供应商不须回函确认,所有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查看澄清内容。1.11分 包不允许1.12偏 离□不允许☑允许,即正偏离,无偏离,本项目不允许负偏离2.2.1投标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同1.10.2的时间要求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2.3投标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供应商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2投标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投标供应商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3.1投标有效期90天3.2.3采购控制价□不设采购控制价☑设采购控制价,采购控制价为:根据国家测绘局《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2002]3号)、《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及以往同类工作的收费依据,并参照周边县市区市场价格进行测算:完成现状测量、权属调查、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的编制及验收工作最高限价为0.22元/㎡。针对2000㎡以下零星地块的勘测定界工作最高限价800元/宗支付。3.4.1投标保证金按照昆政务通(2022)2号文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昆明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减轻潜在投标人负担,降低投标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5.1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1年,2022年-2024年中任意1年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3.5.3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6.3签章要求按照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要求,采用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数字证书电子签名3.6.4投标文件递交及有关内容网上递交网址为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3.6.5投标文件的加密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线上递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云南英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五华区昌源北路1389号创客大厦A座20楼)5.2开标程序按照开标系统从网站读取的顺序当众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人数:三人及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云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注:特殊情况专家名单经审批后确定。6.3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人。7.3.1履约担保及质量保证金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证金金额在合同签订时由双方协商确定。注:履约担保金额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1相同或类似项目界定与本项目类似的现状测量或权属调查或勘测定界技术服务项目。证明材料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8.2“暗标”评审☑不采用□采用,投标供应商应按“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暗标)质量要求”编制和装订技术方案暗标的质量要求1.字体:全篇文字仿宋四号字;2.颜色:全篇文字黑色3.段落:全篇文字单倍行距4.内容:全篇文字不得出现投标供应商的名称和可识别投标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8.3评标结果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日。8.4知识产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8.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采购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8.6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8.7质疑及投诉质疑:1.投标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2.投标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投标供应商提出质疑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4.质疑函应当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提交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递交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的质疑函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或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投诉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8.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企业1.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4.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该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4.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4.3.本项目采购清单中若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只接受强制节能产品投标,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供应商必须选报,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处理。4.4.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所投标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可。4.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下载。5.执行的价格扣除政策按照工信部牵头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界定依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8.9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按云建招协(2024)58号文件的规定,由代理机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时向中标人全额收取,采购人不做补偿。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在评标时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保存。4.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若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为准。5.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法定代表人与其经营者或负责人定义相同。6.开标完成后,投标供应商还须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等待二次报价,报价时间于开标当日由代理机构人员电话通知,请各投标供应商保存通讯畅通,政采云平台规定二次报价时间为30分钟,若在此时间段内未进行二次报价的以投标文件首次报价价格为准。7.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故首次报价不予公开唱价。投标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1.1.2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名称: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地点: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规模、合同履行期限、质量要求1.3.1采购范围: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采购规模: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合同履行期限: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质量要求: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费用承担1.5.1投标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云建招协(2024)58号文件的规定计取,采购代理单位向(□采购人;☑中标人)收取。1.5.3其他费用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收取。1.5.4中标人若不履行1.5.1到1.5.3条款的规定则视为放弃中标。1.6保密参与采购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采购人不集中组织投标现场踏勘,投标供应商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1.9.2投标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投标预备会1.10.1采购人不集中召开投标预备会,实行网上答疑。投标供应商若有疑问,需要采购人予以答疑,应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提出。1.10.2投标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0.3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分包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偏离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竞争性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2.1.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包含竞争性磋商公告、投标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2.1同1.10.2的时间要求。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采购澄清和补遗全部通过网络送达,请投标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投标供应商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2.1同1.10.2的时间要求。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招标澄清和补遗全部通过网络送达,请投标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投标供应商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3.1.2对技术标部分的要求按照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要求进行编制。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设定的采购清单的要求进行相应报价。3.2.2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按照昆政务通(2022)2号文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昆明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减轻潜在投标人负担,降低投标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证明材料、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财务状况”应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电子标书必须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3.6.2如投标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3.7.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3.6.3投标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4投标文件的签署: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份数: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网上递交,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加密4.2投标文件的递交项目实行智能开标方式,请投标供应商仔细阅读《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熟悉相关开标流程以保证开标顺利进行,若投标供应商没有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相应操作,则视为自愿撤回其投标文件,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投标供应商撤回投标文件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规定时间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供应商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5)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供应商的顺序当众开标,依次导入有效投标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由投标供应商对网上递交已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并记录在案。因投标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6)投标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5.3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形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1)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网上上传的;(2)不符合4.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密封”要求的;(3)投标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格式不符合3.7.1项要求或开标后无法读取导入的。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投标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采购、评标以及其他与采购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1.3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采购和不再采购8.1重新采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供应商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注: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规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可继续进行评审)。8.2不再采购重新采购后投标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采购。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供应商串通损害国有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供应商的纪律要求投标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一)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二)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应当将认定为投标无效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10.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2.1核心产品同品牌产品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处理方式: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本项规定处理。10.2.2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10.3核心产品同品牌产品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处理方式: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本项规定处理。(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无核心产品)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审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2022年-2024年中任意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出具银行发出资信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或无上述材料的的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1.2形式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文件的签署符合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3.6.3项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价格低于(含等于)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2.3款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1.3.1项规定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3.3.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2.2.1分值构成投标报价:10分技术部分:90分条款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审标准2.2.1(1)投标报价评分(10分)投标报价1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1)完成现状测量、权属调查、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的编制及验收工作报价分值5分。(2)针对2000㎡以下零星地块的勘测定界工作报价分值5分。注:1.所有高于采购预算价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不能进入下一评审环节。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00%的扣除,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3.最低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2.2.1(2)技术部评分(90分)服务方案30分第一档(30分):服务方案安排描述完整,内容合理,针对性强重点突出、考虑全面,项目实施期限短,时间安排计划科学合理、且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违约处罚措施全面、具体,针对性强,可行性强;第二档(24分):服务方案描述较完整,内容较合理,针对性较强,时间计划安排方案完善,响应时间满足招标文件需求,时间安排计划合理、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违约措施基本完整,具有一定针对性,具有一定可行性;第三档(16分):服务方案描述基本完整,内容基本合理,有一定针对性,时间计划安排方案一般,内容不够详尽,响应时间基本满足招标文件需求,时间安排计划基本合理,可操作性、可执行性一般,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违约措施一般,针对性、可行性一般;第四档(8分):服务方案描述不完整,不具有针对性,时间计划安排方案较差,响应时间较慢,时间安排计划不合理,可操作性、可执行性较差,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违约措施不明确、有缺漏,针对性、可行性较差;第五档(0分):服务方案描述内容杂乱,内容不合理,时间计划安排方案差,响应时间不满足招标文件需求,时间计划不合理,无可操作性、可执行性,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违约措施有重大缺漏,针对性、可行性差;项目团队人员配备15分第一档(15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完善,针对性强,有科学严谨的管理程序;人员安排、配置合理齐全、职责分工明确、且主要管理服务人员管理经验丰富的;第二档(12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较完善,有针对性,有管理程序;人员安排、配置基本合理,主要管理服务人员管理经验一般的;第三档(8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基本完善,针对性一般,有管理程序;人员安排、配置基本合理,主要管理服务人员管理经验一般的;第四档(4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不完善,没有针对性,有管理程序;主要驻场人员安排及管理有疏漏,主要服务管理人员管理经验欠缺的;第五档(0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不完善,管理程序杂乱;没有驻场人员及管理经验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15分第一档(15分):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服务承诺和保证措施,内容详尽、针对性强,保证措施合理、惩罚措施明确合理、操作性强,出现问题能及时响应采购人,有具体且详细的承诺、到场响应时间,服务标准、规范、完善、具体,做到优质服务;第二档(12分):服务承诺和保证措施完善,内容完整、针对性较强,保证措施合理、惩罚措施合理、操作性较强;第三档(8分):服务承诺和保证措施一般,内容基本完整、针对性一般,保证措施、惩罚措施一般、操作性一般;第四档(4分):服务承诺和保证措施基本完整、内容宽泛,保证措施、惩罚措施较差、操作性较弱;第五档(0分):服务承诺和保证措施不完整、内容宽泛有缺漏,保证措施差、惩罚措施差、操作性差。重点、难点分析以及建设性意见与建议评审评分15分第一档(1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详细到位,且针对重点、难点有完善的解决方案,对项目理解透彻,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第二档(12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较详细到位,且针对重点、难点有较好的解决方案,对项目理解较透彻,能提出较好的意见与建议。第三档(8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基本到位,且针对重点、难点有基本的解决方案,对项目理解较一般,提出的意见与建议一般。第四档(4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不够完善,且针对重点、难点提供的解决方案有缺漏,对项目理解较差,提出的意见与建议较差。第五档(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差,且针对重点、难点提供的解决方案有重大缺漏,对项目理解度差。类似业绩15分投标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今每提供一项与本项目类似的现状测量或权属调查或勘测定界技术服务项目业绩得5分,最高得15分。未提供业绩列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评标委员会评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打分内容,独立打分,并署名确认。若出现最后得分相等时,应以投标报价、技术方案顺序的得分高低进行排序;若还并列,由评标委员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得票多者排序在前。二、评审办法1、评标委员会1.1本次采购项目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1.2评审原则:依照“公平、公正、科学、合法、保密”原则;1.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不得透露评审的相关信息。投标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评标委员会将告知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1.4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对投标供应商进行技术质疑、询问,投标供应商在要求的时限内给予澄清或答疑。2、评审程序2.1评审会将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和采购人的代表出席。2.2评审会开始前,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2.3评标委员会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对各投标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2.4评标委员会组织通过资格审查和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述标、澄清及二次报价等。2.5质疑与澄清: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请投标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的某些内容予以澄清明确或作出承诺。澄清明确或作出的承诺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6评标委员会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打分。2.7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结果由高致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出具书面评审报告。3、评审办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议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活动,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或者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成交投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及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成员不得少于2/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投标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一)评标程序: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供应商述标、澄清、二次报价→综合评审→出具评审报告。(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并记录评审结果,凡不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任何一款规定的均不得进入响应性评审。(三)响应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审查,并记录评审结果。凡不满足响应性评审条件中任何一款规定的均不得进入综合评分。对上述情况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评审意见,对不合格的内容应在评审报告中说明。(四)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过程中确认以下情况的,将否决相关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并将相关情况报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处理:(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上签名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上的签名相同的;(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人投标的;(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的;(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6)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出现相同人员的。(7)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围标、串标情况的。(五)评审、述标和最后报价评标委员会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供应商就有关需要澄清的问题一一进行评审、澄清,并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最后报价。投标供应商应事先准备述标材料。书面的澄清或说明即最后报价应有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签名,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六)综合评分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七)统分原则(1)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投标文件规定独立进行评分。(2)统分原则:各评委的算术平均分值为投标供应商的该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八)推荐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按二次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如出现得分相同的,总报价较低的排在前,总报价也相同的,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9号)中提出的“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产品”要求的精神,评标委员会将优先推荐本地企业。如遇上述以外情况的由评标委员会举手表决推荐,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推荐。(九)评审过程的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成交结果确定前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4、编制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基本情况;(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审情况;(4)废标情况说明;(5)经评审的投标供应商排序;(6)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7)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评审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标委员会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5、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1采购过程中,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2在评审过程中,经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所有报价都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报价;所有报价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或报有关部门批准后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组织采购。5.3在采购过程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附件B:否决投标文件条款条件B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文件条款条件,是本章“评审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文件条款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其他地方的否决条款无效,评标委员会不得根据“否决投标文件条款条件”之外的条款否决投标。B1.否决投标文件条款条件投标供应商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被否决:B1.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B1.2、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的;B1.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B1.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B1.5、投标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或盖公章的;B1.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B1.7、没有投标报价的,或者投标供应商投报两个或多个标书、或者有两个或多个报价,又未书面声明其中哪一个有效的;B1.10、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B1.11、在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不符合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具体以甲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财政厅制安宁市于在进行招标,根据招标结果确定为安宁市的中标单位。双方在真实、充分地表达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项目名称安宁市第二条项目联系人为便于合同的履行,双方协商确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便于工作开展,甲方指定,联系电话:;乙方指定为本方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双方指定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2.1负责双方日常项目工作联系;2.2负责双方项目工作的协调和推进,使项目按工作计划实施;2.3甲方联系人负责协调提供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料、项目资金支付与技术工作成果的接收;乙方联系人负责组织完成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并向甲方联系人交付本合同约定的技术工作成果;2.4协助完成项目的审查工作。第三条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质量及成果提交时限3.1服务内容:负责辖区内项目的勘测定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范围红线确认、供地实际测绘、权属调查、编制各类图表及勘测定界技术成果报告验收工作等。3.2技术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单个项目在权属资料完备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出具符合国家、云南省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要求并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的勘测定界报告。3.3技术服务质量:成果文件满足采购人要求,质量符合国家、云南省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要求,通过专家评审和相关部门审批,达到成果上报标准。3.4技术成果提交及时限3.4.1技术成果提交要求勘测定界报告成果:按照《昆明市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试行)》、《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2016版)》行业标准规定要求(如合同执行期间出台新行业标准规定,按新标准要求执行),乙方提交以下成果资料:1.符合土地征转审查报件资料要求的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包含: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界址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2000昆明坐标系)、土地勘测定界技术说明含验收意见、权属情况汇总表、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可调整地类占用情况、设施农用地占用耕地情况、权属证明说明材料、地类差异说明等材料;2.经验收备案纸质版勘测定界报告5份,刻盘电子版1份;3.全套图件资料(dwg格式);4.图形电子版光盘3套验收;5.满足本合同土地征转用地上报审查要求涉及土地勘测定界方面需出具的材料。3.4.2技术成果提交时限要求勘测定界报告成果提交时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30个日历日内提交甲方勘测定界报告验收备案成果(若由于土地权利人(街道)权属签字缓慢、报批勘界红线变更及报批年度变更勘界重做等客观原因造成项目实际进度缓慢,甲乙双方协商约定期限延长)。第四条合同价款与支付4.1、安宁市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其中:4.2、款项支付方式:(1)征转报件经昆明市级审批完成并报到省厅开展审批,支付上报面积对应总价款30%;(2)征转报件经省厅完成审查并上报省政府开展审批,支付上报面积对应总价款30%;(3)最终取得省政府征转用地批复面积文件并提交甲方所涉及报件资料,支付上报面积对应总价款40%。(4)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汇款。由甲方将本项目款项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拨付至乙方,乙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至甲方。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信息为:开户银行:地址:帐号:第五条双方责任5.1甲方责任(1)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有关基础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准确性;(2)甲方及时筹措资金,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作经费。5.2乙方责任(1)按本协议第三条的工作范围及内容开展工作,并根据项目需要提交符合各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所有报告和资料(包括组织县级上报自然资源部门所需的相关请示报告等资料);(2)协调落实编制报告的相关资料,编制的成果符合自然资源部门的要求;(3)指派专人为工作联络员,及时与甲方联系沟通,确保工作顺利进行;(4)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有责任进行保密,用完后如数归还甲方;(5)乙方应根据合同中确定的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对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6.1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对方书面请求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6.2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以除合同,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违约金低于造成的实际损失的,由违约方补足。6.2.1在合同履行中产生不能协商解决且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重大分歧时;6.2.2当事人一方严重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第七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约定条款履行,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收取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对所造成的后果保留进一步追诉权利。因乙方工作不力,导致本协议要求的所有工作滞后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第八条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由双方协商解除,互不承担责任。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调解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其他10.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加以说明,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变更本协议内容的,以补充协议为准。10.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10.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名称:(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人:(签字或签章)经办人:(签字或签章)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乙方单位名称:(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人:(签字或签章)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地址: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标包编码)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第一部分资格审查部分1、投标供应商一般情况表投标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注:附相营业执照扫描件及其他证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本项目投标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注: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如投标供应商人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有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2022年-2024年中任意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出具银行发出资信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或无上述材料的的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7、其他材料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拟)1.投标供应商须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截图(注: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此项截图不作为废标项,查询结果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3.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或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第二部分投标函及商务部分1、投标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填报内容备注1投标供应商名称 2标包编码3投标报价按照国家测绘局《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2002]3号)、《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及以往同类工作的收费依据,完成现状测量、权属调查、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的编制及验收工作以 元/㎡计取。针对2000㎡以下零星地块的勘测定界工作以 元/宗计取。4合同履行期限5服务质量标准6项目负责人7备注注:1、本次投标报价为综合报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包括服务价格(含利润)、保险、税收、技术培训、中标服务费、人员工资等所需全部费用。2、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项目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2.投标函采购人:1、遵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技术规范和政府的有关规定,我方按照国家测绘局《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2002]3号)、《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及以往同类工作的收费依据,完成现状测量、权属调查、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的编制及验收工作以元/㎡计取。针对2000㎡以下零星地块的勘测定界工作以元/宗计取,承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编码)竞争性磋商文件包含的及所有与本项目有关事务、内容。所供服务符合采购人需求。2、如果贵方接受我方的投标,我方保证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规定,按质按量完成本项目。3、在正式合同订立之前,本投标文件以及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通知书、双方签订的补充和修正文件以及其它文件和附件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3、投标质量保证书致: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本保证书作为(投标供应商)对云南英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所代理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编码)”提供标的质量保证的证明。我方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所供服务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的要求;2、所服务务及售后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工作要求;3、保证兑现投标文件中所提出的工作内容和质量标准。本保证书自开标日起90天内有效;如我方中标则至合同履行完成和质量保证期满为止有效。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投标分项报价表序号服务项标包编码数量单价1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2024年勘测定界服务采购项目 1项完成现状测量、权属调查、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的编制及验收工作以 元/㎡计取。21项针对2000㎡以下零星地块的勘测定界工作以 元/宗计取。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5.技术参数偏离表序号服务项采购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所投服务技术规范、要求偏离备注注意事项: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文的要求:采购人在项目的投标、响应环节,原则上不对数据中心相关设备、服务进行检测、认证,也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检测报告、认证报告,供应商出具符合相关要求的承诺函可视为符合规定,本项目未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产品、货物检测报告。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第三部分技术部分一、服务方案格式自拟二、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格式自拟三、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格式自拟四、重点、难点分析以及建设性意见与建议格式自拟五、类似业绩格式自拟第六章采购需求服务项技术规范、要求标包划分A1标包:草铺、连然街道辖区范围;A2标包:太平新城、金方街道辖区范围;A3标包:温泉、县街、八街、禄脿、青龙街道辖区范围。服务需求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范围红线确认、供地实际测绘、权属调查、编制各类图表及勘测定界技术成果报告验收工作等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单个项目在权属资料完备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出具符合国家、云南省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要求并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的勘测定界报告服务质量要求所供服务及出具的成果文件符合国家、云南省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要求并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中的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标包编码)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上表中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投标人须核对《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或营业收入金额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或未按招标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写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进行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示的相关要求,如中标单位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需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随中标结果一并公示,请各投标单位如实提供及填写本单位企业情况。附件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中的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附件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中的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名称、标包编码)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二次报价承诺书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根据你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编码)竞争性磋商文件,我方按照国家测绘局《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2002]3号)、《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及以往同类工作的收费依据,完成现状测量、权属调查、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的编制及验收工作以元/㎡计取。针对2000㎡以下零星地块的勘测定界工作以元/宗计取。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按上述标准的要求承担投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响应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工作。其他补充说明(若有):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二次报价承诺书不需要扫描放入投标文件内;2.二次报价承诺书应单独打印,于二次报价时上传于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报价时间于开标当日由代理机构人员电话通知,请各投标供应商保存通讯畅通,政采云平台规定二次报价时间为30分钟,若在此时间段内未进行二次报价的以投标文件首次报价价格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勘测定界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