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固定监测站更新 监测天线招标公告(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2025)


浙江省本级 | 其他无线电通信设备

项目概况
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ZB-2025030500
项目名称: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
预算金额(元):2200000
最高限价(元):2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备注:采购依据:浙财采备〔2025〕6887号;最高限价:2200000元;项目属性:货物项目;产地:非进口产品。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日起120天内完成硬件软件安装调试,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期满后进行最终验收,试运行期不少于15天。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本标项标的属于【工业】行业,要求由中小企业制造,即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依法办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3)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中投标、响应和代理政府采购项目; (4)为本标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 (5)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联合体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4)项;◇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4月3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投标人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招标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投标人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30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4.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三章 采购需求。(2)经采购人确定,本项目属于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4.2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4.3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招标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4.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2)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3)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4)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5)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4.5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线上)。4.6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请投标人尽早完成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
地 址:杭州市延安路501号联通大厦11-1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景勇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8905538
质疑联系人:苏孝鹏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727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层1804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30191
质疑联系人:冯东东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3129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真:/
联系人:朱老师、王老师、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87227671、8722798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025年4月30日9时30分招标文件货物(省级政采)-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docx272.3K

2025年4月30日9时30分招标文件货物(省级政采)-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docx

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政府采购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招标文件TZ成其招标CHENGTAOTENDERING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编号:CTZB-2025030500采购人: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盖章)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二〇二五年四月目录目录2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采购需求总体要求7第三章采购需求8第四章采购合同19第五章评标办法28第六章投标人须知34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8第八章招标文件附件73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TZB-2025030500项目名称: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2200000最高限价(元):2200000采购需求:序号标项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简要技术要求备注1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1套2200000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采购依据:浙财采备〔2025〕6887号;最高限价:2200000元;项目属性:货物项目;产地:非进口产品。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起120天内完成硬件软件安装调试,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期满后进行最终验收,试运行期不少于15天。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标项标的属于【工业】行业,要求由中小企业制造,即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3.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依法办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3)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中投标、响应和代理政府采购项目;(4)为本标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5)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联合体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4)项;◇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方式:投标人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招标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投标人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4月30日9时30分;开标地点(网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联合体由主办单位提交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4.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需求。(2)经采购人确定,本项目属于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4.2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4.3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招标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4.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2)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3)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4)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5)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4.5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线上)。4.6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请投标人尽早完成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01号联通大厦11-12楼项目联系人(询问):景勇祥联系电话(询问):0575-88905538质疑联系人:苏孝鹏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7273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层1804室项目联系人(询问):王高联系电话(询问):0571-85830191质疑联系人:冯东东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3129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联系人:朱老师、王老师、匡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87227671、87227986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第二章采购需求总体要求一、技术标准、规范(不限于以下)1.国家规定的标准及规范,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2.行业标准及规范,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3.其他相关标准及规范,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二、基本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及规范生产的产品,并保证其使用的安全性与可靠性。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产品具体配置说明、技术指标,并按采购需求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2.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或投标文件中明确的技术指标与技术支持资料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可对其做出不利的评审。3.投标人须对产品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可靠性承担全部责任,须保证合同验收阶段的性能检验报告与投标文件明确的技术指标一致。4.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为合法企业生产的合法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标准、规范的规定。按国家规定应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批准)的产品,应保证已按国家规定通过了鉴定(批准);实行产品许可证制度的产品须获得国家许可;实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须通过国家认可认证。本项目产品如有属于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相关信息查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投标人按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产品所属节能环保品目清单中对应产品名称。5.投标人的产品技术指标应具备相当于或高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并能提供更好的性能,具有更高的可靠性、安全性、耐用性。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产品的技术指标进行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可对其做出不利的评审。三、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需求”。四、工作范围各投标人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1.完成所有产品供货;2.履行所有规定服务;3.产品及服务须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第三章采购需求重要说明:本章中所有带▲的内容是采购人提出的实质性条款,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若不满足实质性条款内容,该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招标文件中所有带★、★★的内容是采购人提出的重要条款,不能满足将导致严重扣分。项目概况为了加强浙江省无线电管理,稳步推进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根据国家和浙江省无线电管理“十四五”规划、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规划,拟更新建设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二类站),提升对辖区陆地业务和空中业务的服务支撑能力、干扰处置能力,同时完善绍兴地区无线电监测测向网络布局,从而更好适应当下无线电管理工作需要,更好地服务绍兴社会经济发展。第一部分标的一、采购内容一览表序号标项名称预算金额(元)技术要求备注1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2200000详见“第二部分 技术要求”采购依据:浙财采备〔2025〕6887号;最高限价:2200000元;项目属性:货物项目;产地:非进口产品。二、采购清单序号标的名称主要配置或技术描述数量/单位备注一、天馈系统和监测测向核心设备1监测天线1频率范围:20MHz-1300MHz;极化方式:垂直极化1套非进口产品2监测天线2频率范围:1300MHz-3000MHz;极化方式:垂直极化1套非进口产品3监测天线3频率范围:3000MHz-8000MHz;极化方式:垂直极化1套非进口产品4监测天线4频率范围:8000MHz-18000MHz;极化方式:垂直极化1套非进口产品5测向天线频率范围:20MHz-6000MHz;极化方式:20MHz-6000MHz垂直极化;20MHz-1300MHz水平极化;1套非进口产品6测向天线防雷保护原厂定制1套非进口产品7测向电缆集原厂定制,含短接电缆1套非进口产品8监测电缆集原厂定制,含短接电缆1套非进口产品9射频配套附件包含射频馈线防雷等1套非进口产品10监测测向一体机监测、测向频率范围:20MHz-6000MHz;监测、测向中频带宽:不小于80MHz(多档可选);功能:包含全景扫描、中频测向、宽带测向等功能;其他:包含远程控制软件1套非进口产品11监测接收机频率范围:20MHz-18000MHz;中频带宽:不小于80MHz;功能:包含全景扫描、场强测量、彩色荧光谱、内部记录及回放、数字对讲和集群信号解调解码等功能;其他:包含客户端软件、地图等1套非进口产品12信号校准模块频率范围:50MHz-6000MHz;最大带宽:20MHz;发射功率:不小于15W;功能:可内置模拟、数字、考试作弊、卫星、雷达、跳频等信号;支持信号类型的自主扩充、信号发射类型多样化、信号发射参数自定义。1套非进口产品二、专项监测模块13广播电视监测功能支持广播电视信号声音及图像信号监测解调1套非进口产品14ADS-B解调硬件模块解析航班号、经纬度、高度、速度、航向、轨迹等参数,含接收天线(全向辐射)1套非进口产品15全制式基站解码硬件模块支持2G/3G/4G/5G所有通信制式的解码,包括:GSM,CDMA,EVDO,WCDMA,TD-SCDMA,TDD-LTE,FDD-LTE,5G-NR等解码功能1套非进口产品三、系统软件16无线电监测测向软件监测软件,含定制版电子地图;具备AIS解调功能以及数字对讲解调功能。1套非进口产品四、附属设施17前端工控机配置不低于:i7/DDR4 32G/2T SSD/刻录DVD光驱/千兆网卡,正版操作系统;采用标准上架机箱1套非进口产品18客户端软件控制终端配置不低于:i7/DDR4 16G/1T SSD,正版操作系统1套非进口产品19一体化键盘鼠标显示器一体化KVM1套非进口产品20交换机千兆交换机1套非进口产品21远程遥控遥测设备系统远程控制开关1套非进口产品22传感器含温湿度传感器、门磁传感器、人体移动传感器、烟雾传感器、浸水传感器等1套非进口产品23监控摄像头200万像素红外摄像头2套非进口产品24监控主机4TB1套非进口产品25防雷器套件包含网络、电源防雷1套非进口产品26系统机柜19英寸标准机柜1套非进口产品27UPS系统不低于2000VA1套非进口产品28蓄电池组12V/100AH*4铅酸蓄电池组 1套非进口产品29电池箱及配套附件厂家定制1套非进口产品五、其他30系统安装调试全系统安装调试1项非进口产品31原子服务封装、一体化平台入网测试超短波监测设备操作服务接口、动环接口封装、调试和对接服务1项非进口产品说明1:(1)▲上表中注明为【非进口产品】,即表示不接受进口产品。(2)上表中注明为【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人可采用进口产品进行投标。(3)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的界定依据为财政部颁布的文件(财库〔2007〕119号、财办库〔2008〕248号)。说明2:不同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监测测向一体机】品牌应不同。如有产品品牌相同,按一家投标人计算,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说明3: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均为建议性要求或为档次选择要求或为代替部分技术指标描述,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但投标产品须具有相当于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档次。第二部分技术要求说明1:供应商需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要求进行逐条响应。针对带★、★★标记的技术要求,投标文件中还需提供技术支持资料证明投标产品满足此技术要求,技术支持资料可以是在制造商官方网站下载的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彩页、使用手册等技术资料、带有符合国家要求的第三方正式测试验证报告。一、项目总体要求标记编号总体要求1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主要用于辖区及周边无线电信号监测、测向,为频率许可、不明信号和干扰排查、非法频率台站查处等行政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系统主要由监测测向一体机(含天线)1套、监测接收机(含天线)1套、监测软件及配套器材设施组成。既可作为一个独立的固定监测站工作,也可接入绍兴无线电监测网和浙江省无线电管理一体化云平台,实现远程遥控监测和多站联合测向等功能。所选用的监测测向设备应充分考虑无线电业务发展趋势,适应实际工作需要,在设备选型和配置上须体现适用性、先进性、可靠性、稳定性和可扩展性。二、总体技术要求标记编号技术要求▲1监测频率范围:20MHz-18000MHz;测向频率范围:20-6000MHz;测向体制:相关干涉仪测向体制。▲2系统包含监测测向一体机(原厂配套测向天线,射频、控制电缆集和其他配件)、监测接收机(含天线)、专项监测分析硬件和监测软件。监测测向一体机、监测接收机为完全物理独立的设备,可并行工作。3项目要求提供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案,进行完整的、符合相应规范的系统安装和调试工程,系统交付时须达到相应功能和指标要求。▲4遵循《超短波监测管理一体化平台技术规范》,符合《超短波监测管理一体化平台技术规范SOAP报文结构补充说明》的要求,能与浙江省一体化云平台无缝对接。监测数据格式符合国家最新要求。5具备无线电信号基本参数测量功能、无线电测向能力、信号识别、分析、解调功能和联网控制等功能,包括:5.1频率测量、电平/场强测量、占用带宽测量、占用度测量、频率扫描、全景扫描、离散扫描、多站批量监测、监听录音、监测回放、信号识别、信号解调、频率使用率测量等监测功能。5.2无线电测向能力。5.3监测数据采集、回放、分析、存储和设备联网控制能力,监测月报统计功能,具有一定的自动化智能化监测能力。5.4主流数字对讲和集群的解调能力,广播电视、航空、船舶等业务信号的专项监测分析能力。ADS-B专项监测分析包含干扰预警、数据记录及回溯查询功能。5.5具备不明信号的自动监测和发现能力。5.6监测、测向功能可并行工作。6核心设备具有开放的底层协议,可进行二次开发;核心设备软、硬件可扩展和升级。▲7系统应通过工信部无〔2017〕283号和工无函〔2017〕433号文件要求的测试验证,并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第三方正式测试验证报告,同时需出具铁塔安全检测和防雷检测报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三、系统功能要求标记编号功能要求一核心设备监测测向功能1固定频率测量:能够测量信号电平的实时值,平均值,最大值和最小值;能够测量信号频率、场强等基本参数。2ITU测量:输出监测信号功率、频率、带宽等ITU测量结果。3中频分析:具备中频频谱波形图的显示能力;具备彩色荧光谱功能;能够保存频谱数据,频谱可以回放,可同时进行解调、监听和录音。4离散扫描:对离散的频点或频率表进行扫描监测,测量信号的电平或场强。5频率扫描:扫描测量某一频段内一定间隔的频率信道,测量信号的电平或场强。6全景扫描:对某一频段中一定间隔频率信号进行宽带扫描测量,给出信号的电平或场强。7单频测向:能对固定频率信号进行测向,获得信号的方位角和角度概率分布图,并显示示向度、测向质量、信号电平等测量结果。8中频测向:能对固定频率信号进行测向,并同时显示示向度、测向质量、信号电平和实时中频频谱。▲9宽带测向:能对测向中频带宽内的信号同时进行测向,可以对测向方位角进行概率统计,给出选中频率的实时方位角和最大概率角度等信息。10IQ数据输出:支持≥10MHz IQ数据输出。二专项监测和信号分析功能11模拟、数字信号解调解码监听能力。具备对AM、FM、PM、PULSE、I/Q、CW、LSB、USB、ISB和NXDN、C4FM、CTCSS、DCS、DTMF、DMR、dPMR、PDT、TETRA等信号的解调解码监听能力,在频谱分析的同时输出语音和解析内容。12具备广播电视图像和声音信号的监测解调、语音关键字识别提取和显示能力。▲13调制模式识别能力。支持常见数字信号(各阶ASK、FSK、MSK、PSK、QAM等)解调,能输出对应的星座图、眼图、码流图等图形等。▲14具备对跳频、直扩频、脉冲信号的监测分析能力。能测量和捕获跳频集、扩频因子、脉冲宽度、脉冲周期等参数。15具备航空、船舶等重要业务监测能力。具备航空ADS-B信号、船舶AIS信号的监测解析能力,可接收和解析ADS-B信号,实时显示飞行器属性及飞行参数(航班号、经纬度、高度、速度、航向及飞行轨迹等),具备航空干扰预警、数据记录及回溯查询功能;可接收和解析AIS信号,并据此在地图上显示其位置及航行参数(呼号、经纬度、速度、航向及航行轨迹等)。四、主要技术指标标记编号技术指标要求一监测测向一体机1监测测向频率范围:20MHz-6000MHz;2测向技术体制:相关干涉仪体制;★★3频率稳定度:≤1×10-7;4相位噪声:≤-120dBc/Hz@10kHz,典型值;5中频带宽:≥80MHz;6解调带宽:最大解调带宽不小于20MHz,多档可选(不少于35档);★★7噪声系数:≤12dB(20MHz-6000 MHz);★★8测向灵敏度(接配套天线):≤10dBμV/m(20MHz-3000 MHz),≤15dBμV/m(3000MHz-6000MHz);★★9测向准确度:≤1.5°(30-6000MHz,R.M.S,无反射环境);★★10测向时效:≤0.5ms(单次突发信号);★11测向带宽:最大测向带宽不小于2MHz,多档可选,不少于30档;12宽带测向实时带宽:最大实时带宽不小于80MHz;13测向扫描速度:≥ 40GHz/s(RBW=25kHz);14全景扫描速度:≥100GHz/s(RBW=25kHz);★15二阶截断点:≥60dBm(低失真模式);★16三阶截断点:≥20dBm(低失真模式);17中频/镜像抑制:≥110dB;18增益控制:支持自动和手动模式,可多档调节。二监测接收机★★1工作频率:20MHz-18000MHz;★★2中频带宽:≥80MHz;3相位噪声:≤-110dBc/Hz@10kHz(f=1GHz处);4二阶截点IP2:≥55dBm(低失真模式,典型值);5三阶截点IP3:≥15dBm(低失真模式,典型值);6中频/镜像抑制:≥90dB(典型值);7模拟信号解调:AM、FM、CW、USB、LSB、PM、Pulse、IQ;8数字信号解调:支持ASK、2FSK、4FSK、8FSK、16FSK、BPSK、QPSK、8PSK等;9全景扫描速度:≥200GHz/s(RBW=25kHz)。三测向天线技术要求1频率范围和极化方式: 频率范围:20MHz-6000MHz;极化方式:20MHz-6000MHz垂直极化,20MHz-1300MHz水平极化;2工作模式:有源/无源可切换(20MHz至1300MHz),无源(1300MHz到6000 MHz);3测向天线阵元数≥9。第三部分商务要求序号内容名称要求1报价要求(1)▲报价应包括设备价、随机备品备件费、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检测费、其他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报价应当包含采购代理服务费。(2)▲本次报价币种为人民币。(3)填报单价及总价。说明:对于本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合同甲方将不予支付合同乙方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与项目相关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合同甲方概不负责。2签订合同(1)本项目合同甲方为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乙方为中标人。(2)合同款由甲方支付给乙方。3转包或分包(1)▲本项目不得转包:合同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转包由其他供应商承担;(2)▲本项目部分内容允许分包,要求如下:①分包内容为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允许分包内容为货物运输;②分包内容的金额不超过【/】元;③分包供应商应具有完成项目内容的相应能力;④除招标文件约定允许分包的内容外,合同乙方不得擅自将其他合同标的分包给其他供应商承担。说明: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分包以上允许分包内容或分包金额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分包内容及对应分包供应商。(3)▲如有违反以上情形,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合同乙方的违约责任。4履约保证金缴纳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5付款条件1.第一笔付款为预付款:合同生效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之日起,在履行财政相关资金审批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60%的合同款;即小写:¥ 元,大写: 元整;2.第二笔付款为初步验收付款: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初步验收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后,在履行财政相关资金审批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合同款。即小写:¥ 元,大写: 元整;3.第三笔付款为最终验收付款:系统试运行达到验收要求,甲方组织最终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后,在履行财政相关资金审批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合同款。即小写:¥ 元,大写: 元整;说明:①在签订合同时,如合同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预付款比例以双方协商为准。6服务内容(1)包括运输、保险、卸货到合同甲方指定地点、保管、开箱验收(箱体外观无人为损坏情况下)、安装调试、检测、测试验证、试运行、最终验收并交付。(2)供应商须在中标后1周内向采购人提交项目实施计划方案表和图纸。7运输、保管、保险(1)合同乙方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货物包装且包装必须为制造商原厂包装,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2)合同乙方负责设备材料到现场或合同甲方指定地点的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设备材料现场的搬运。(3)合同乙方承担设备材料在移交前的保管责任。(4)合同乙方承担设备材料在移交前的保险负责,并承担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8安装调试(1)安装标准: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2)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合同乙方负责。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安装调试过程中需要采购人配合的内容。9实施时间及实施地点(1)到货地点:合同甲方指定地点;(2)交货方式:现场交货;(3)安装地点:合同甲方指定地点;(4)实施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满足试运行条件;(5)试运行:初验完成后进入不少于15天的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间要求单台仪表连续15天无故障、系统集成核心设备及功能连续15天无故障,试运行期满后进行最终验收。10售后服务(1)质保期自货物交付投入使用经合同双方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免费保修至少3年(投标人亦可提报更优惠的质保期)。(2)售后服务机构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应设有维修中心,维修中心应能提供快捷、周到、规范的服务,在质保期到期后至少提供10年的维修服务,维修配件按成本价计算。投标人承诺制造商承担本项目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的,需在投标文件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如投标人承诺自身承担或其他单位承担本项目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的,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及担保书(如合同实施过程中售后服务机构无法全部履行售后服务义务时,合同甲方将追究合同乙方的违约责任)。(3)售后服务响应质保期内免费维护保养并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能够即时响应,随时电话或书面解答甲方的疑问,紧急事故处理要求48小时内到达现场。(4)售后服务内容在质保期内,乙方应提供正常保养服务,因产品制造质量不良而产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乙方应提供免费维修直至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返厂维修)。每年上门巡检售后服务次数不少于1次。(5)提供技术服务,乙方应免费提供原厂应用数据处理软件,并提供免费升级服务(指涉及数据处理软件的产品)。无条件免费提供联网接口。(6)售后服务收费在质保期内,乙方提供免费服务,质保期将满时,乙方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测一次,解决检测出的问题,并向甲方提供整个书面报告。质保期满后,乙方须提供最优惠的维修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等),在设备寿命期内,保证维修配件的供应和及时维修,维修价格保持不变(政策调整因素除外)。在质保期内不得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质保期满后,承诺继续提供维护服务,相关费用依据上一年度项目运营费用提供明细清单。11培训为使采购人能正确使用设备,对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操作、维修的培训,使设备能正确地为采购人使用并达到采购人的工作使用效果。(1)需要培训的次数:不少于两次。初验通过时组织相关人员实施一次培训。终验结束后根据甲方需要组织相关使用人员实施一次培训。(2)需要培训的人员数量:2人以上。(3)培训方式:现场培训或出厂培训或专门培训或相结合的方式。(4)培训费用:培训费用:供应商承担组织培训所需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承担采购人人员食宿和场地、师资等费用,以及供应商为组织培训工作所支出的费用)。(5)培训完成时间:培训可在售前或售后进行,培训工作直至采购人人员能独立并正确使用该产品才算完成。具体由采购人与供应商进行协商后确定。(6)培训具体要求:为采购人技术人员提供全面、系统、深入地培训,包括设备的工作原理、安装、操作、连接、配置、保养、维护,软件的操作流程、安装、使用、配置等。培训应达到使系统运行人员能“熟练操作、应对突发事件,判断故障、进行应急处理”的目的,直至被培训人能独立操作。投标人应承诺接受培训的人员在培训后能够独立地对系统进行操作使用、管理、维护。说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内容进行详细、明确的承诺。12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第四章 采购合同”。说明:投标人应对商务要求进行审核,如有偏离,请在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反映。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一、支持绿色发展(1)节能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本项目执行:【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详见《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2/t20190213_11628855.htm】;【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http://www.ccgp.gov.cn/zcfg/bwfile/201904/t20190403_11853998.htm】。【政策文件见招标文件附件10】(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产品所属节能环保品目清单中对应产品名称。本项目执行:【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详见《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2/t20190213_11628855.htm】;【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详见《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3/t20190330_11833800.htm】;【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http://www.ccgp.gov.cn/zcfg/bwfile/201904/t20190403_11853998.htm】。【政策文件见招标文件附件10】(3)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进行采购。(4)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二、支持创新发展(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均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策文件见招标文件附件7)。(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文件见招标文件附件8)(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文件见招标文件附件9)第五部分项目内容演示要求1.本项目安排项目内容演示介绍环节,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演示内容要求进行演示。演示采用录播演示和现场演示相结合方式。2.每个投标人的现场演示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3.演示应在原型系统或真实系统上操作演示。4.录播演示要求。(1)投标人录制演示视频,采用通用视频播放软件可以播放的格式。如为特殊格式,请在存储介质中提供视频播放软件安装程序。(2)演示视频应密封包装,并在封皮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演示视频”等信息。(3)演示视频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郭剑飞0571-85830257/18157171793,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层1804房间)。说明:演示视频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视为不进行演示。5.现场演示要求。(1)采购代理机构可在现场提供一般的投影机、有线网口、电源、有限场地等,各投标人需自备演示所需信号源、数据等配套软硬件。(2)投标人的演示人员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层1702开标室,并进行签到。(3)演示人员应为投标人在职职工,应携带身份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说明:演示人员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未携带身份证及社保缴纳证明,视为不进行演示。6.演示顺序按投标文件解密先后次序。演示内容评分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7.演示内容及要求:序号演示内容及要求一核心设备监测测向功能和技术指标(录播演示)宽带测向能力能对测向中频带宽内的信号同时进行测向,可以对测向方位角进行概率统计,给出选中频率的实时方位角和最大概率角度等信息。监测测向一体机测向带宽最大测向带宽不小于2MHz,多档可选,不少于30档。测向天线频率范围和极化方式(不小于)频率范围:20MHz-6000MHz;极化方式:20MHz-6000MHz垂直极化;20MHz-1300MHz水平极化;测向天线工作模式有源/无源可切换(20MHz至1300MHz),无源(1300MHz到6000 MHz)。二专项监测和信号分析能力(现场演示)调制模式识别能力支持常见数字信号(各阶ASK、FSK、MSK、PSK、QAM等)解调,能输出对应的星座图、眼图、码流图等图形等。具备对跳频、直扩频、脉冲信号的监测分析能力能测量和捕获跳频集、扩频因子、脉冲宽度、脉冲周期等参数。第四章采购合同(甲乙双方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及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签订本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合同编号:项目编号:CTZB-2025030500项目名称: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项目合同书【中小企业预留合同】甲方: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乙方: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月日甲方: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501号联通大楼11-12楼邮政编码:310000联系人:电话:乙方: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合同签约地:签约时间:2025年月日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委托,就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公开招标,确定为供货单位。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本采购事项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采购物品清单及合同价格序号货物名称厂牌、型号数量单位单价总价1含税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大写:注:1.以上合同总价包括将货物运抵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指定地点的运费及安装调试、培训等一切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金额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2.乙方提供的发票必须是正规的发票。3.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需在全部产品完成出厂测试后组织甲乙双方进行出厂验收。第二条:质量保证乙方保证所供商品是一年以内生产的(计算机必须为年月以后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技术规格、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商品与合同(型号、指标、性能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第三条:实施周期、地点1.实施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硬件软件安装调试并满足试运行条件,初步验收通过后进入试运行阶段,初验完成后进入不少于15天的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间要求单台仪表连续15天无故障、系统集成核心设备及功能连续15天无故障,试运行期满后进行最终验收。2.实施地点: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指定地点第四条:售后服务1.质保期质保期3年,质保期从最终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在质保保修期内不得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质保期满后,承诺继续提供维护服务,相关费用依据上一年度项目运营费用提供明细清单2.售后服务机构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应设有维修中心,维修中心应能提供快捷、周到、规范的服务,在质保期到期后至少提供10年的维修服务,维修配件按成本价计算。乙方指定本项目唯一项目经理:,联系电话:3.售后服务响应质保期内免费维护保养并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能够即时响应,随时电话或书面解答甲方的疑问,紧急事故处理要求48小时内到达现场。4.售后服务内容4.1在质保期内,乙方应提供正常保养服务,因产品制造质量不良而产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乙方应提供免费维修直至更换,出现无法排除的故障,乙方需无条件为甲方更换同型号产品;凡属乙方货物质量缺陷的,甲方有权随时要求更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返厂维修费用、保险等)。在维修期间,乙方应根据甲方需要免费提供备机。每年上门巡检售后服务次数不少于2次。4.2乙方应免费提供原厂应用数据处理软件,并提供免费升级服务(指涉及数据处理软件的产品)。无条件免费提供联网接口。5.售后服务收费5.1在质保期内,乙方提供免费服务,质保期将满前,乙方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测一次,解决检测出的问题,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书面报告。5.2质保期满后,乙方须提供最优惠的维修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等),在设备寿命期内,保证维修配件的供应和及时维修,维修价格保持不变(政策调整因素除外)。第五条:验收1.乙方将所供商品运至交货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并符合试运行条件后进行初步验收。通过初步验收后,系统进入为期不少于15天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并达到最终验收要求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最终验收申请,并按甲方提供的《最终验收资料清单》要求整理提交最终验收资料,包括从招投标到最终验收过程中的相关原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签字的原件资料、第三方测试验证报告、国家认可机构检验的质量合格报告、商品质量标准、说明书、质量保证书等必备的资料;货物属于进口的,还须提供原产地证明、报关报检等相关资料;软件商品必须为原厂商获得知识产权的合格商品;必须提供由原厂商提供的知识产权证书(Copyright),并授权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为最终用户(License)。最终验收资料不齐全的,原则上不予通过最终验收申请。甲方审核通过最终验收申请后,组织最终验收。最终验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2.试运行期间如发现质量问题或功能不符合招投标要求,乙方负责更换相应商品并重新执行初步验收和试运行直至满足连续15天试运行无问题要求。因质量问题导致的更换商品所产生的项目延期及相关后果,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第六条:货款的支付1.第一笔付款为预付款:合同生效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之日起,在履行财政相关资金审批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60%的合同款。即小写:¥元,大写:元整;2.第二笔付款为初步验收付款: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初步验收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后,在履行财政相关资金审批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合同款。即小写:¥元,大写:元整;3.第三笔付款为最终验收付款:系统试运行达到验收要求,甲方组织最终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后,在履行财政相关资金审批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合同款。即小写:¥元,大写:元整;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一的滞纳金,乙方逾期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甲方因自身原因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未付价款千分之一的滞纳金,滞纳金最高不超过未付价款的1%。3.如验收不能达到相应质量功能(性能)标准,乙方要支付给甲方总货款的20%作为违约赔偿金。货物由乙方在验收后一周内撤出,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一个月内不处理(搬走)货物,视为乙方放弃该货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包括废物处理),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退回已收取的货款。4.因乙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支付给甲方总货款的10%作为违约赔偿金。5.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对违约责任的任何权利和救济均可以累计计算,可以单独主张,也可以同时主张,且不排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任何另外的权利或救济。6.如乙方违约,甲方可从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滞纳金或违约金。第八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九条:争议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本合同引起的争议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为终局。若发生争议,守约方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违约方承担,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险费、保全费、仲裁费、差旅费等。第十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签订的书面材料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有关的附件(设备数量配置清单)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本身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壹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公章后生效。第十一条:合同的修改任何一方若要求对合同及附件进行修改,都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出修改内容。所作的修改在甲乙双方签署书面的修改协议时生效。修改协议将修改或替代有关的合同及其附件或先前的任何修改协议中所有不一致的条款。甲方:(公章)乙方: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账户名:账户名:附件:采购物品清单序号货物名称厂牌、型号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含税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大写:附件:廉政合同廉政合同甲方: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乙方:2025年月日甲方: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联系人:联系地址:乙方:联系人:联系地址:项目名称: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项目编号:CTZB-2025030500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廉洁、诚信合作的精神,抵制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和商业欺诈,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共同承诺(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招标代理管理、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有义务及时向对方监督部门举报,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1)甲方监督部门或监督人及联系方式监督人:监督电话:(2)乙方监督部门或监督人及联系方式监督人:监督电话: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乙方和相关单位安排的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和甲方项目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六)甲方配偶、子女、亲属不得参与甲方项目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七)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购买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无线电管理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代理项目的投标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六)不准在乙方代理项目的投标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七)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代理项目的投标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八)不准参加乙方代理项目的投标人和相关单位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活动。(九)不准向乙方代理项目的投标人和相关单位介绍和甲方第三方监测和监测管理项目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十)乙方配偶、子女、亲属不得参与甲方项目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十一)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代理项目的投标人和相关单位购买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十二)若甲方工作人员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有索贿行为,乙方必须拒绝,并向甲方监督部门投诉。若乙方对甲方工作人员的索贿行为不拒绝、不申报,并满足其要求的,则该行为应视同乙方的贿赂行为,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乙方及其业务人员因违反本协议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四)双方业务关系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甲方按本协议规定向乙方追究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第五条争议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本合同引起的争议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为终局。若发生争议,守约方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违约方承担,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险费、保全费、诉讼费、差旅费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签订的书面材料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条合同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乙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第五章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一、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标、询标、评标等工作,并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意见和评标报告。二、评标原则评标工作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人员将本着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精神,进行评标工作,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标的有关情况。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三、评标流程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符合投标无效情形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2.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1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名。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3.错误修正评标委员会将对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以澄清方式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如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分项价格或单价有遗报,应视作已含在投标总价中;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其分项价或单价由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合理的原则对其予以确定;4.合理报价澄清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认定为投标无效。5.投标无效情形5.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发生实质性变更的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2)投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3)投标文件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盖章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6)投标人串通投标,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7)投标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内容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8)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9)标项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10)《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内容不完整且不接受修正意见或字迹不能辨认的或未提供;(11)投标人不确认评标委员会按“3.错误修正”原则进行修正后的报价的;(12)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报价明显不合理,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13)认为投标人的报价符合“4.合理报价澄清说明”情形的;(14)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赠品或者与本项目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5)参与同一标段(包)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且无法合理解释的:①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②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④不同投标人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16)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投标人串通行为,其投标无效:(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评分办法6.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评标办法进行评审,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每个投标人最终得分=商务技术分+价格分。6.2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6.3对投标人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6.4评分因素及分值范围(1)商务技术分该评分分值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在分值范围内独立评分(具体分值设定详见表格),小数点后最多保留一位小数。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打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序号评分因素评分细则(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证书、合同等)应清晰可辨,如无法辨识,将不予给分。)分值(分)一履约能力1投标人的同类业绩投标人的同类业绩【3分】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了无线电固定监测测向系统项目合同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合同的得1分,满分3分。说明:①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进行评分,未提供或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不得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符合以上条件才可得分。②投标产品中有首台套产品或“制造精品”产品,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均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进行评分,未提供或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不得分。32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6分】投标人具备下列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每项得1.5分,最高得6分,没有不得分:(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IEC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IEC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说明: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者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得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具备才可得分。6二技术水平3产品技术要求满足性产品技术要求(功能要求)满足性【28分】投标文件明确的投标产品技术指标满足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技术要求”规定的功能要求的得28分,如有一项(标记★★的技术要求)不满足的扣4分,如有一项(标记★的技术要求)不满足的扣2分,如有一项(其他普通技术要求)不满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说明: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进行证明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对应证明材料证明其满足,否则视为不满足。284优先采购产品节能环保优先采购产品节能环保【1分】属于品目清单(见招标文件附件10)范围的未标★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按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任一投标产品同时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其中之一的得0.5分,满分为1分。说明: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进行评分,未提供或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得分。15实施方案实施方案【5分】实施方案(从供货、安装、调试、测试、培训、验收等)进行评审。(评分值:5分、4分、3分、2分、1分,内容未提供的不得分)56系统集成方案系统集成方案【5分】整体系统硬件配置方案、系统连接方案、对项目整体理解等进行评审。(评分值:5分、4分、3分、2分、1分,内容未提供的不得分)57实施计划实施计划【2分】实施计划科学合理、内容明确,供货时间满足采购需求。(评分值:2分、0分)28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体系)【2分】有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响应速度快、技术支持能力满足本项目实际情况。(评分值:2分,1分,内容未提供的不得分)29售后服务(上门巡检)售后服务(上门巡检)【1分】投标文件中承诺质保期内每年上门巡检售后服务次数不少于1次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110售后服务(质保期)售后服务(质保期)【3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质保期要求的得2分;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给予加分,超出一年加1分,最多加1分,不足年部分不加分,非全部产品统一延长质保期的按最短质保期为准。311演示验证投标人分别针对以下功能进行演示。1.核心设备监测测向功能和技术指标(录播演示):(1)宽带测向能力。能对测向中频带宽内的信号同时进行测向,可以对测向方位角进行概率统计,给出选中频率的实时方位角和最大概率角度等信息。(2)监测测向一体机测向带宽:最大测向带宽不小于2MHz,多档可选,不少于30档。(3)测向天线频率范围和极化方式(不小于):频率范围:20MHz-6000MHz;极化方式:20MHz-6000MHz垂直极化;20MHz-1300MHz水平极化;(4)测向天线工作模式:有源/无源可切换(20MHz至1300MHz),无源(1300MHz到6000 MHz)。每个功能演示项目满足需求的得2.5分,满分为10分,未演示或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2.专项监测和信号分析能力(现场演示)(1)调制模式识别能力。支持常见数字信号(各阶ASK、FSK、MSK、PSK、QAM等)解调,能输出对应的星座图、眼图、码流图等图形等。(2)具备对跳频、直扩频、脉冲信号的监测分析能力。能测量和捕获跳频集、扩频因子、脉冲宽度、脉冲周期等参数。每个功能演示项目满足需求的得2分,满分为4分,未演示或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141270(2)价格分价格评分将在有效投标人范围内进行,最高得30分,最低得0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说明: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进行价格扣除。此项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核实后统一评分。7.推荐中标候选人7.1推荐产生1名中标候选人。7.2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四、重新评审评审结果形成后,除下列情形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组织重新评审:(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五、编写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名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第六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条款号名称内容1.3采购人名称: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01号联通大厦11-12楼项目联系人(询问):景勇祥联系电话(询问):0575-88905538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楼1804室项目采购联系人:王高联系电话:0571-85830191、13566865922邮编:310004Email:85830198@zjsct.cn1.9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如有需要,经采购人同意后可自行前往,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负。1.10答疑会不召开。3.3.2投标文件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按“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要求盖章。公章采用单位CA章或单位公章。3.3.2投标文件装订要求本项目投标时采用电子文件,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无装订要求。3.5.1投标保证金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6.1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120天内4.1.1投标文件密封及标记要求投标人如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密封,封皮应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备份电子投标文件。4.2.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按“招标公告”规定4.2.1投标地点按“招标公告”规定5.1.1开标时间和地点按“招标公告”规定6.1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以标项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按以下费率标准计算值的100%收取。费率标准如下:金额(万元)费率100(含)及以下部分1.5%100~500之间部分1.1%500~1000之间部分0.8%收费计算示例:(如标项中标金额为220万元)费用=〔100*1.5%+(220-100)*1.1%〕*100%万元。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以人民币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汇入以下账户: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账号:733161018260012638510其他(1)本招标文件共96页(含封面),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文件后自行核对,如有缺页、错装等情况请于当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未提出,所有责任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其中带“▲”标记的条款为实质性内容,投标人须对带“▲”标记的条款作出实质性响应。11特别提醒(1)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供应商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http://zfcg.czt.zj.gov.cn/)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12特别提醒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2)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投标人信用信息均将用于本项目。(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5)投标截止日当日网站显示的信用信息将作为评审和确定中标人的依据。(6)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3特别提醒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请投标人尽早完成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一、总则1.1实施依据本次招标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1.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1.3定义电子交易活动: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交易活动。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投标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分包供应商:是指与投标人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将承担部分合同内容的其他供应商。制造商:是指拥有投标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的单位。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的单位。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1.4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的,联合体的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分别提供联合体的主办单位及成员单位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的联合协议书。联合协议书应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协议书应当指定主办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各成员方,具体负责参与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协议书中应当载明由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的报价表中应列明联合体各成员方的各自承担的内容及对应报价。投标文件盖章事宜,按联合协议书约定由主办单位盖章,也可由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盖章。联合体中标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联合体主办单位缴纳,也可由联合体所有成员分摊缴纳。联合协议书中仅约定由联合体主办单位或成员单位中某一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联合协议书中仅约定由联合体主办单位或成员单位中某一方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责任的,视为联合协议书不成立,该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处理。1.5投标费用无论招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答疑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答疑会时间的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答疑会后,采购人按本章2.4款规定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答复。1.11分包采购需求规定有允许分包内容或分包金额的,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对允许分包内容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供应商,分包供应商应具备采购需求中规定的分包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12偏离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和条件。1.13其他说明1.13.1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招标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1.13.2▲投标人对所投标项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投标。1.13.3招标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投标人。1.13.4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必须真实、明确、准确。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1.13.5项目资金为财政性投资,资金已落实。1.13.6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的权利,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的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投标人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1.13.7投标人母公司(总机构)或者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其他子公司(同一总机构下属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不作为投标人的资信文件。1.13.8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已在招标文件中确定了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完全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二、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组成2.1.1第一章招标公告2.1.2第二章采购需求总体要求2.1.3第三章采购需求2.1.4第四章采购合同2.1.5第五章评标办法2.1.6第六章投标人须知2.1.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1.8第八章招标文件附件2.1.9补充文件2.2招标文件的质疑2.2.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规定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可以提出书面质疑。2.2.2质疑函须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2.2.3质疑期限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应在质疑期限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2.2.4质疑函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2.2.5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2.2.6质疑函以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方式(份数为一式三份)或传真送达方式或以扫描件在线提交方式。2.2.7质疑函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原件,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2.2.8如联合体投标,质疑应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2.2.9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见“招标文件附件5”。2.3招标文件的澄清2.3.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流,投标人需将书面资料传真或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邮箱(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询问函范本见“招标文件附件4”。2.3.2投标人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2.3.3如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投标人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都予以解答,澄清答复的文件为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以网上公告等形式告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文件对投标人均有约束力。2.3.4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使之满足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2.3.5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2.3.6当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4招标文件的修改2.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由于各种原因采购人可能以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完善招标文件。2.4.2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以网上公告等形式告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文件对投标人均有约束力。2.4.3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使之满足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2.4.4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2.4.5投标人收到补充文件后,对补充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24小时内将书面资料传真或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邮箱(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2.4.6投标人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2.4.7对补充文件的澄清答复按2.3款规定。2.4.8当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4.9任何口头答复均不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3.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以保证能全面准确理解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响应。3.1.2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须保证投标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对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采购人有权视作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3.2投标文件组成3.2.1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和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定条件(如项目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序号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除承诺函、说明、声明外的其他证件提供复印件)1.基本资格要求:/1.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证明材料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1)本标项标的属于【工业】行业,要求由中小企业制造,即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2)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证明材料2】3.特定资格要求:/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3)与其他供应商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证明材料3】3.2(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依法办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属于此种情形的供应商除基本资格要求应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4)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5)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不属于此种情况的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6)企业类型的声明函。【证明材料4】3.3(3)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中投标、响应和代理政府采购项目;(7)单位组织形式声明函。【证明材料5】3.4(4)为本标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8)未提供整体设计等服务声明函。【证明材料6】3.5(5)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联合体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4)项;◇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9)非联合体提供《非联合体的声明函》、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书》。【证明材料7】3.2.2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投标文件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无需提供此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开标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与无需提供此书);(4)偏离表;(5)廉政承诺书;(6)其他资信资料;(7)同类业绩表;(8)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3.2.3报价文件(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3.3投标文件的编制3.3.1内容编制(1)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3.2款中规定的顺序及采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辑相应内容进行关联定位、加密,形成投标文件及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并提示。投标文件编制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2)关联定位规则:一个关联点只能关联一页,不能关联多页;多个关联点可以关联同一页。(3)分别编制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4)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对应明确说明,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作出响应。(5)采购人如对招标文件有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应按澄清或修改内容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或者修改,补充和修改时如已传输提交了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6)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7)编制投标文件时建议选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8)投标文件可以线下完成盖章(签署)后传输提交政府采购云平台。(9)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后缀名为【.jmbs】,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后缀名为【.bfbs】。3.3.2格式要求(1)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2)投标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盖章。(3)投标文件装订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文件格式为PDF。(5)单个文件上传大小上限为300M。3.4投标报价3.4.1▲本次投标报价为含税人民币价。3.4.2投标报价包括提供所有规定产品及完成服务工作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产品和服务须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3.4.3报价应按不同费用构成分开填写,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4.4▲所投标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报价的投标文件。3.4.5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填写报价,报价应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一致,如有不一致,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中报价为准。3.5投标保证金3.5.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3.6投标文件有效期3.6.1投标文件有效期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应在该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合同签订后,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投标文件有效期同合同有效期。3.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3.6.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3.6.4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采购人提出的索赔。四、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4.1.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密封及标记投标文件密封及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提交4.2.1提交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传输提交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提交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传输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2)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可以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如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请按以下方式提交。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供应商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并以邮寄或直接送达等形式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郭剑飞,联系电话:0571-85830257/18157171793,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层1804房间),使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收到。封皮应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仅在在线解密异常处理时使用。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2.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4.2.3逾期传输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4.2.4采购人如因故推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约束。4.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4.3.1投标人在投标以后如必须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4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判定为无效标。【注:备选投标方案不是指备份投标文件】4.5不予受理的投标文件(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未密封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4.6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况处理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参加标项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处理:(1)可将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2)可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意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组织采购;五、开标、评标及合同签订5.1开标5.1.1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准时在线参加。5.1.2投标人代表应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告知投标人开标活动组织人员情况,已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应当回避的情形、开启报价文件的预计时间等,组织投标人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5.1.3在线解密(1)开始在线解密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启动在线解密程序,投标人应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在在线解密时间内对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解密异常处理如在线解密失败,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将启动异常处理,上传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如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进行再次解密程序。无法在线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3)在线解密时间在线解密时间为30分钟。5.1.4在线开启投标文件待所有投标人在线解密结束后,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在线开启投标文件。5.1.5公布商务和技术评审情况商务和技术评审结束后,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在线、开标现场公布商务和技术评审有效的投标人名单及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同时公布其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5.1.6在线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投标人报价文件,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宣读开标(报价)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在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名确认。如投标人代表未签名,也未说明理由,视为无异议。开标结束后,如发现开标结果与报价文件(签章版)内容不一致者,以报价文件(签章版)内容为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报价文件内容进行纠正。5.1.7公布评审结果评审结束后,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公布各投标人得分、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人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5.2开标异议投标人如对开标有异议,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开标现场组织人员将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投标人资格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首先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不真实,采购人可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投标无效。5.4评标5.4.1本项目原则上采用电子评审方法。5.4.2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价。5.4.3评标办法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5.5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情况处理评审期间,出现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采购人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处理:(1)可将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2)可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意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组织采购;5.6废标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废标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7确定采购结果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序并列,按技术服务水平得分高者为中标人,如技术服务水平得分相同,抽签确定中标人。5.8结果公告在采购人确认采购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政府采购规定将中标结果发布在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5.9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质疑5.9.1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可以提出书面质疑。5.9.2质疑函须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5.9.3采购过程的质疑期限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采购过程的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采购结果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采购结果的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5.9.4质疑函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5.9.5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5.9.6质疑函以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方式(份数为一式三份)或传真送达方式或以扫描件在线提交方式。5.9.7质疑函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原件,采购代理机构以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5.9.8投标人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5.9.9如联合体投标,质疑应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9.10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见“招标文件附件5”。5.10发出中标通知书5.10.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5.10.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5.11签订合同5.11.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11.2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招标过程中有关承诺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5.11.3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上款所列文件确定的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向中标人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5.11.4拒签合同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违约处理,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将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汇报。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六、采购代理服务费6.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6.2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作为赔偿。七、其他7.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将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将重新采购。7.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前款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7)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8)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9)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0)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11)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2)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投标人有前款第(7)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13)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14)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15)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6)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7)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18)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19)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7.3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拟)第一部分资格文件封面采购人: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项目名称: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项目编号:CTZB-2025030500标项名称: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投标文件(资格文件)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2025年月日(说明:电子投标文件可不提供此封面)资格审查资料(一)资格审查须知1.投标人必须认真填写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表格,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调查核实和要求澄清。2.资格审查按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评定,投标人的资格等方面的要求作为资格审查通过的强制性资格条件,经核实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为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进行后续评审。(二)资格审查资料格式1.强制性资格条件2.证明材料一、资格审查资料表1:强制性资格条件强制性资格条件表采购人: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项目名称: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项目编号:CTZB-2025030500标项名称: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序号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除承诺函、说明、声明外的其他证件提供复印件)1.基本资格要求:/1.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证明材料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1)本标项标的属于【工业】行业,要求由中小企业制造,即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2)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证明材料2】3.特定资格要求:/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3)与其他供应商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证明材料3】3.2(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依法办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属于此种情形的供应商除基本资格要求应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4)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5)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不属于此种情况的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6)企业类型的声明函。【证明材料4】3.3(3)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中投标、响应和代理政府采购项目;(7)单位组织形式声明函。【证明材料5】3.4(4)为本标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8)未提供整体设计等服务声明函。【证明材料6】3.5(5)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联合体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4)项;◇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9)非联合体提供《非联合体的声明函》、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书》。【证明材料7】说明:【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满足资格条件并分别提供资格审查材料予以证明】【证明材料1】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截至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采购人)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项目名称)CTZB-2025030500(项目编号)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标项名称)的投标截止时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供此声明函。【证明材料2】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采购人)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项目名称)CTZB-2025030500(项目编号)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标项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标的名称行业制造商从业人员人数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企业类型1监测天线1工业□中型□小型□微型2监测天线2工业□中型□小型□微型3监测天线3工业□中型□小型□微型4监测天线4工业□中型□小型□微型5测向天线工业□中型□小型□微型6测向天线防雷保护工业□中型□小型□微型7测向电缆集工业□中型□小型□微型8监测电缆集工业□中型□小型□微型9射频配套附件工业□中型□小型□微型10监测测向一体机工业□中型□小型□微型11监测接收机工业□中型□小型□微型12信号校准模块工业□中型□小型□微型13广播电视监测功能工业□中型□小型□微型14ADS-B解调硬件模块工业□中型□小型□微型15全制式基站解码硬件模块工业□中型□小型□微型16无线电监测测向软件工业□中型□小型□微型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1)应如实、完整填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等信息,并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和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声明企业类型。否则不予认可。(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可采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进行自测后填写。对企业类型进行勾选。(4)标的名称见采购需求。(5)如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1”。如有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2”。(6)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7)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是指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8)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企业类型为大型,不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参加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采购人)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项目名称)CTZB-2025030500(项目编号)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标项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分别提供此声明函。不属于监狱企业,不用提供此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采购人)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项目名称)CTZB-2025030500(项目编号)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标项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1)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分别提供此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此函。【证明材料3】与其他投标人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与其他投标人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采购人)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项目名称)CTZB-2025030500(项目编号)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标项名称)政府采购活动,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供此声明函。【证明材料4】分支机构、其他类型企业的证明材料如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如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投标,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不属于以上类型,提供《企业类型的声明函》。企业类型的声明函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不属于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供以上材料或声明函。【证明材料5】单位组织形式声明函单位组织形式声明函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不属于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供此声明函。【证明材料6】未提供整体设计等服务声明函未提供整体设计等服务声明函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采购人)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项目名称)CTZB-2025030500(项目编号)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标项名称)政府采购活动,在此之前,未针对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供此声明函。【证明材料7】投标人形式1.如非联合体提供《非联合体的声明函》。非联合体的声明函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独立参加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采购人)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项目名称)CTZB-2025030500(项目编号)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标项名称)政府采购活动,未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2.如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1”。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封面采购人: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项目名称: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项目编号:CTZB-2025030500标项名称: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2025年月日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填写投标人名称】法定地址:【填写法定地址】姓名:【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填写法定代表人性别】年龄:【填写法定代表人年龄】职务:【填写法定代表人职务】身份证号码:【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该同志系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填写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投标文件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投标文件委托书(由授权代表签署时提供)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以【填写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我单位在职员工【填写授权代表姓名】、【填写授权代表身份证号】,为我单位的授权代表,签署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采购人)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项目名称)CTZB-2025030500(项目编号)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标项名称)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附:授权代表联系方式(手机):【填写授权代表手机号】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附后)。说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投标文件时,无需提供此委托书。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开标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开标委托书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以【填写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我单位在职员工【填写授权代表姓名】、【填写授权代表身份证号】,为我单位的授权代表,参加你机构组织的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采购人)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项目名称)CTZB-2025030500(项目编号)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标项名称)的开标活动,签署开标活动中需由投标人签署相关文件、澄清答复、说明等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资料。我单位承认授权代表做出的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行为。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附:授权代表联系方式(手机):【填写授权代表手机号】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附后)。说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人代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无需提供此委托书。四、偏离表偏离表采购人: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项目名称: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项目编号:CTZB-2025030500标项名称: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序号招标文件内容投标响应说明(正偏离/负偏离)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填表说明:(1)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偏离(包括正偏离及负偏离)均应汇总并填写在此表中。(2)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需填写【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3)若中标人以未在偏离表中列出的负偏离为由,不按招标要求签约,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重新确定中标人或另行采购。(4)投标人可调整、修改上述表格。(5)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对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采购人有权视作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五、廉政承诺书廉政承诺书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我单位响应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采购人)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项目名称)CTZB-2025030500(项目编号)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标项名称)的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资格,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六、其他资信资料其他资信资料单位名称电话主管部门单位法人职务地 址传真单位性质技术负责人职务单位概况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上一年主要经济指标年营业收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产总额资质情况信用情况荣誉情况体系认证开户银行账号在职员工总数共 人其中:其他说明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1)投标人的技术力量、资质、信用、荣誉、管理体系认证等资料(如有)。(资格审查资料中已提供的无需重复提供)附后。(2)投标人应如实填写以上内容,不得有虚假。没有内容可不填。(3)评标办法所要求资料请务必提供。七、同类业绩表格式同类业绩表采购人: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项目名称: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项目编号:CTZB-2025030500标项名称: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序号合同编号用户名称合同内容描述合同金额签约及完成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填表说明:(1)此表不提供,可视为无业绩。(2)此表仅提供了格式,表格不够可自行增加。(3)表后附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4)评标办法所要求资料请务必提供。八、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一)供货清单供货清单采购人: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项目名称: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项目编号:CTZB-2025030500标项名称: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序号名称主要技术指标规格型号制造商/产地/品牌数量备注123……随机备品备件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填表说明:(1)供货清单应为供货到现场的所有设备、资料、备件等,将作为验收的依据,供货清单中包含内容的价格均在《开标一览表》中填报。意同装箱清单。(2)如采购产品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在备注栏内进行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用于本项目的承诺书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中如有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品目产品,作为本项目的供应商,承诺将采购经《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机构认证的节能产品用于本项目。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其他节能环保产品使用情况供应商在本项目中使用属于品目清单(见招标文件附件10)范围的未标★产品,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产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用于本项目的承诺书本项目中如有产品列入最新《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作为本项目的供应商,承诺将采购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用于本项目,供货时提供对应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二)产品技术说明产品技术说明投标人须对产品主要技术参数、配置水平、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并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产品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如有)、产品荣誉、产品专利证书;产品的市场评价材料;投标产品技术响应表采购人: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项目名称: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项目编号:CTZB-2025030500标项名称:绍兴豆腐尖固定监测站更新(二类站)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对应内容是否满足(是/否)序号内容名称具体要求第三章“第二部分 技术要求”1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1)投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固定监测站更新 监测天线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