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门卫保安服务招标公告(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2025)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 | 保安服务

项目概况
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大院门卫保安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8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际-ZJZJGC(2025)嘉03号
项目名称: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大院门卫保安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2097600
最高限价(元):20976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大院门卫保安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0976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保安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项目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具有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4月2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8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8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
地 址: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2096911
质疑联系人:孙军
质疑联系方式:135157312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由拳路南湖大道口华隆广场1号楼1306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专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2862011
质疑联系人:庞佳玥
质疑联系方式:0573-8286101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南湖区财政局监督局
地址:嘉兴市凌公塘路1260号南湖区行政中心
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283854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定稿)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大院门卫保安服务项目4.07.doc436.6K

(定稿)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大院门卫保安服务项目4.07.doc

1.1.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大院门卫保安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1.21.3项目编号:中际-ZJZJGC(2025)嘉03号采购单位: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4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3第二章公开招标项目需求8第三章供应商须知34第四章嘉兴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50第五章评审办法55第六章响应相关文件格式592.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大院门卫保安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28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临[2025]487号项目编号:中际-ZJZJGC(2025)嘉03号项目名称: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大院门卫保安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2097600.00最高限价(元):2097600.00采购需求:保安服务数量:1项;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项目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þ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无需落实;2.2þ需要落实:2.2.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2.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不得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不得低于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2.2.3¨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不得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不得低于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4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4月28日14点00分00秒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政采云平台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s://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注:CA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dows7以上且64位的操作系统。CA证书办理操作视频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EWqqyXEByNnJ3A2CPyDICA绑定登录操作视频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nAkmyXEBiyELHE-o-983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地址:嘉兴市由拳路南湖大道口华隆广场1号楼1306室;收件人:马专圆;电话:13511352944;快递寄出同时,项目被授权代表须以邮件方式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邮件格式为:项目编号+快递单号+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37475903@qq.com)。如供应商选择快递费到付,代理采购机构将拒签。】;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5.惠企政策5.1本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嘉兴市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政府采购贷款流程: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xfw/005001/005001004/20190315/76d484f7-8fac-497f-9359-4df81cc086da.html5.2本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浙江省政府采购履约保函政策,具体内容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项目联系人:孙先生联系方式:0573-82096911采购人质疑联系人:孙军采购人质疑联系电话:1351573127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嘉兴市由拳路南湖大道口华隆广场1号楼1306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马专圆联系方式:0573-82862011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联系人:庞佳玥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联系电话:0573-82861011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南湖区财政局监督局地址:嘉兴市凌公塘路1260号南湖区行政中心联系人:张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3-8283854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公开招标项目需求一、项目总预算需求表序号采购内容单位数量预算金额1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大院门卫保安服务项目项1209.7600万元二、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每年根据中标人的绩效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考核情况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三、服务内容及要求(一)岗位要求中标供应商须负责做好本项目范围内各项安保服务内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安保范围团队的稳定,确保服务品质。具体人员数量如下(此表中人员及岗位配置为最低配置要求,服务期限内须不少于此表中的基本人数配备。)序号管理区域岗位人数(人)备注1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保安队长1保安员13消控岗42大桥一体化办案中心保安员3合 计21(1)公安局南湖区分局1、南门岗:9人,日班、中班、夜班各3人四班三转,上班时间7:00—15:00、15:00-23:00、23:00-7:00,8小时做6休1,主要负责对外人员进入进行询问盘查、登记等。2、队长1人,上班时间08:00—17:00,做5休2,队长主要负责分局外来人员进出口接,配合服务单位领导做好每天的工作及整个项目的队伍管理。3、西岗1人,上班时间08:00—17:00,做6休1,主要负责大楼办公室书所有报纸发放及配合出入境工作相关工作。4、大堂1人,上班时间8:00—20:00,做5休2,主要负责外来人员进入电梯大楼的询问工作登记。5、轮休2人,做5休1。6、消控岗4人,24小时值班工作,主要负责公安分局内监控、巡视消防设备状态,发生火灾、火警时及时处理并上报。(2)大桥一体化办案中心1、24小时值班工作,每班1人三班二运转,上班时间7:00—19:00、19:00-7:00,12小时做2休1。主要负责对外人员进入进行询问盘查、登记等。(二)服务内容1、门卫保安服务:包括人员进出管理、物资进出管理、门前治安管理。2、守护保安服务:包括车辆管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场所管理(开关大门)。3、巡逻保安服务:包括防火防盗,配合采购人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要根据实际情况,保证巡逻的密度和力度。4、消控保安服务:包括负责公安分局内24小时值班工作,监控、巡视消防设备状态,发生火灾、火警时及时处理并上报。5、单体、群体性上访时出现过激情况做好劝阻、现场维护等工作。(三)岗位职责1、保安人员岗位职责1)保安人员必须穿着保安员服装,佩带保安服务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2)负责范围内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等工作。3)登记来访人员、规范车辆停放,维护正常秩序。4)应按时巡查,防止和及时处理一般治安案件、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无执法权)。5)应及时发现和防止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应立即报案并保护现场。6)消防室保安员,严格遵守管理制度,做好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做好各类交接班记录登记工作;当班人员认真履行实时监控消防、视频、各类报警系统的情况,发现安全隐患或报警信号,立即通知保安值守员进行确认,确认后报上级领导,并根据安全事件类别报警,同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7)中标人应对保安员执勤、巡查岗位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与接收服务单位及时沟通考评;负责保安员病事假的人员调配;负责对不称职或违章队员的批评教育和辞退及调换。8)中标人对保安员工作应严格管理,严格业务培训,严格执勤要求,严明纪律作风,并每月对保安员进行岗位职业道德和安保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巡查守护工作并做好记录,熟练掌握安全防范、报警、消控等设备。做好每月消控设备检查并做好记录。(四)保安人员要求1、保安人员年龄要求在18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具备保安服务上岗资质,消控岗需要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2、中标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按规定交纳五险一金,须依法保障保安人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按月发放工资,工资标准不低于法规等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3.中标人须加强对保安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派遣员工工作期间着装事项按招标人规定统一着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在日常工作中,做到文明、合法,不损坏社会公共利益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4.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意外、交通事故等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5.中标人须保证安全保卫人员服装统一,着制式服装上岗;并配置秩序维护所必备的物品(耗材包括(但不限于):对讲机、手电筒、以及安保要求的橡皮警棍、防割手套、防刺背心、钢叉、自卫喷雾催泪罐(辣椒水)、钢盔、武装带以及器材专用柜等八件套安保设备不少于6套);各单位投标报价时,保安耗材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今后费用结算时不另增加相关费用。(五)质量保证1、在合同履行期间,保安人员单方面与中标人解除合同的,中标人应提前15日告知招标人,并在上述人员离岗前予以补充。招标人按规定要求中标人调换进驻人员的,中标人应在10日内安排符合原招聘要求的人员进行补充。2、中标人保安人员发生违章、违纪、不服从管理等情形的,招标人应在绩效考核中予以反映,中标人应按考核结果给予扣发奖金等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调换人员。3、中标人对派遣人员的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必须报招标人备案。4、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消防演练。3.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电子交易注意事项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活动适用《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现将相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1.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2.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符合要求的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4.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需在半小时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4.4.1.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购买服务1项目名称: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大院门卫保安服务项目2招标编号:中际-ZJZJGC(2025)嘉03号3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中标单位将支付招标代理费,具体计费按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70%计取,以现金或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支付后才能领取中标通知书。请各投标单位报价时综合考虑该项费用。4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零玖万柒仟陆佰元整(小写:人民币2097600元)。凡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否决其投标,其投标文件不予进行评审。5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每年根据中标人的绩效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考核情况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7现场踏勘:自行前往8答疑与澄清:无9投标文件组成: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均由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技术文件及投标报价文件两部份组成。10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即每季度支付合同价的25%,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支付当季度服务费。11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4月28日14点00分00秒在嘉兴市由拳路南湖大道口华隆广场1号楼1306室。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12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建议采购人在对采购结果质疑期(自采购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3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15评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评标结果公告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16网上注册:投标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如不注册,视为放弃。具体注册详见供应商注册流程。1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18网上注册: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须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后完成报名;(详情请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9信用记录: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时同时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20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执行;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投标产品符合财库〔2019〕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条件。21一、政策优惠1.根据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等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属于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见第六章)。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3.监狱企业同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政策扶持。二、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2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4.2.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指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2.“代理机构”指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4.“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满足实行性要求条款的投标文件无效。“★”系指产品采购项目中核心产品。“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标“☆”内容为本次招标项目的重要参数指标;未标“☆”内容为一般参数。(三)采购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五)相关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2.支持绿色发展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应保证系统维护备件(包括:整机、模块、部件、配件、线缆及随机软件等)必须为原厂商的产品,不得使用任何非原装产品,签订合同前无法提供原厂家质量保证函,投标无效。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六)特别说明: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七)质疑和投诉1.质疑和投诉应当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2.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发起;采购过程质疑:投标(响应)供应商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结果公告发布时间起7个工作日内发起;采购结果质疑:投标(响应)供应商可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发起。3.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供应商须按上述规定,在政采云系统里提出质疑。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3.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招标公告2.招标需求3.供应商须知4.评标办法及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所有内容将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供应商必须自行下载。)(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标。(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可要求招标采购人澄清。招标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获取人。2.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者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3.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招标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4.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本项目所涉投标文件格式请详见第六章,未给出的格式请自拟。商务、资信及其他及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报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注: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建议根据招标文件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一一关联。路径: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操作指南-供应商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总体要求: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3.供应商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均由资信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及投标报价文件两部份组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资格文件: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商务技术文件:2.1投标函;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3符合性审查资料;2.4商务响应表;2.5诚信承诺书;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6.1服务方案。2.6.2项目人员配置。2.6.3培训方案。2.6.4保证本项目实施的各种工作措施。2.6.5针对本项目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2.6.6成功案例及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2.6.7合理化建议。2.7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未尽事宜可按评分细则部分制作)。3.投标报价文件:3.1投标函。3.2开标一览表。3.3投标报价明细表。3.4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如有)。3.5投标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二)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2投标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4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5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6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四)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3.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五)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人员工资、设备使用费用、材料费用、保险、交通食宿费用、验收费用、培训、售后服务、税金、利润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中标单位将支付招标代理费,具体计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70%计取,以现金或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支付后领取中标通知书。请各投标单位报价时综合考虑该项费用。(六)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4.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七)投标无效的情形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备份投标文件的。2.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3.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4.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2)在资信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的。(3)未按要求对资格文件进行承诺,或虚假承诺的。(4)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5)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7)投标有效期、服务承诺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8)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不符合本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条款。5.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6.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报价等于或超出最高限价的。(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投标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8.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9.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八)废标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4.54.6.四、开标1、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2、电子开评标及评审程序2.1投标截止时间后的半小时内,由各供应商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开启报价环节,供应商须在15分钟内在系统里CA签字确认;2.2.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3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2.4评标委员会撰写评审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4人和采购人代表1人,共5人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三)评标程序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1.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包括资格审查(除符合性审查以外的关于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等内容)和符合性审查,即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投标文件形式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不再评审。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实质审查与比较(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询标时,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3)各投标人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3.报价审查(1)投标文件报价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评标委员会根据合格供应商报价得出得分汇总。4.比较和推荐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供应商同时起草评标报告。(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1、评标委员会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招标文件其它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在线回复或其他有效形式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如果供应商代表拒绝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政采云”平台作出在线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其作出无效标处理。(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的具体评标办法详见第五章的《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七)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定标(一)确定中标人。1.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同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告。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七、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八、验收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部门。九、招标代理费1、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中标人应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浙价服〔2003〕77号文规定计算中标金额(万元)货物类招标收费费率服务类招标收费费率100以下1.5%1.5%100-5001.1%0.8%500-10000.8%0.45%1000-50000.45%0.25%例如:某项目服务类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900万元,计算中标服务费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计收费=1.5万元+3.2万元=4.7万元3、单个工程招标代理、政府采购招标代理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基准价格的70%进行计算;单个工程招标代理、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经计算不足4000元时按4000元计费。4、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5、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账、电汇、汇票或支票的形式支付。6、服务费以银行划账方式按下列要求提交:收款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账号:802101201900031730开户行:嘉兴银行秀洲支行7、服务费支付时间:服务费必须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如果中标人未能按时交纳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保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8、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第四章嘉兴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以最终合同为准)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合同编号: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书号:临[2025]487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供应商(以下称乙方):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大院门卫保安服务项目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采购投标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购买服务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本次采购的是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大院门卫保安服务项目第三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明确。2、本合同总价款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应包括人员工资、设备使用费用、材料费用、保险、交通食宿费用、验收费用、培训、售后服务、税金、利润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1)项:(1)按季度付款,即每季度支付合同价的25%,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支付当季度服务费。(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3)其他方式:4、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_________项支付:(1)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_________(条件)时,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_________时支付_________;_________时支付_________;_________时支付_________;5、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和提供的设备数量为依据进行报价,中标后各单价不作任何调整。若现场所需设备数量与招标时提供的数量不一致,按下列口径进行调整:结算数量以现场实际交货量为准,结算单价以中标单价为准。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__2___项处理:1、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_________(时间)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不得高于本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在_________(时间)退还乙方。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各项服务、考核。2、甲方其他服务需求。费用。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第七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第八条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提供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逾期提供服务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标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第九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备案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留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查,一份送财政核算支付中心。(若执行政采贷,另加二份)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政 府 采 购 项 目 验 收 单按照《政府采购委托汇总确认书》 号,采购编号: 号 ,合同号: 号 以下项目已采购到位并验收合格。采购货物(服务,工程)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核定总价采购人验收意见     合计总价款(人民币)人民币 元整。 ¥: 供货单位(盖章): 采购人(盖章): 经办项目负责人:项目验收组组长: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项目验收组成员(签名): 银行账号: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本单一式五联:第一联采购人留存,第二联作为财政支付凭证,第三联供货单位留存,第四联招标代理机构存档备查,第五联采购办存档备查。5.第五章评审办法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网络综合治理中心功能区建设信息化项目的评标。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仍不能分出前后的,以投标签到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二、评标内容及标准(一)价格分(30分)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将作为无效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技术分(67分)项 目评议标准及分值最高得分技术部分(67分)企业的综合管理、实力(27分)根据供应商对服务项目总体方案的详细描述,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等情况综合比较打分。(评分范围:6/5/4,没有不得分)。6分根据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及其他拟派人员专业、年龄结构和学历、工作经历层次、持证情况是否满足需要等情况综合比较打分。(评分范围:6/5/4,没有不得分)。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对保安服务方案可行性和质量保证:包括岗位服务内容、保安标准化方案、操作程序合理、提供考核表和奖惩制度、操作规程、演练、演习、培训方案科学实用、有完整的信息反馈系统等情况综合比较打分。(评分范围:5/4/3,没有不得分)。5分根据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秩序维护执勤器材等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设备、工具、耗材配置和管理,包括设备配备齐全、性能优越等情况综合比较打分。(评分范围:5/4/3,没有不得分)。5分根据供应商制定的人员管理制度(包含人员离职、请销假、交接班、档案管理等)方案,是否与采购需求符合性或匹配度进行打分,(评分范围:5/4/3,没有不得分)。5分服务质量承诺及措施(20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服务质量的承诺及保证措施综合比较打分。(评分范围:5/4/3,没有不得分)。5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特殊区域及重点部位的保安方案及保证措施综合比较打分。(评分范围:5/4/3,没有不得分)。5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安全文明礼貌的承诺及保证措施综合比较打分。(评分范围:5/4/3,没有不得分)。5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重大接待任务及重要节假日加班措施综合比较打分。(评分范围:5/4/3没有不得分)。5分应急预案处理措施(15分)根据供应商对防盗、防火的安全防范巡查等情况综合比较打分。(评分范围:5/4/3,没有不得分)。5分根据供应商对群体性事件、暴恐事件等类型的应急预案等情况综合比较打分。(评分范围:5/4/3,没有不得分)。5分根据供应商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等情况综合比较打分。(评分范围:5/4/3,,没有不得分)。5分综合实力(3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1个得1分,最高得3分,缺项得0分。(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公证书不予认可。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3分合理化建议(2分)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有利于提高本项目服务品质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一条得1分。(2分)2分三、商务、资信及其他分(3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细则最高得分1业绩(3分)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项目得1分,最高3分(评标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含采用政府采购方式招标的中标(成交)结果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计算以中标通知书(含采用政府采购方式招标的中标(成交)结果通知书)上标注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公证书及证明不予认可。)3分注:1、评审时以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为准(必须齐全),否则评审时不予得分。2、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如若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3、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所有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涉及到的评分项缺项时评分为“0”。对响应文件中存在含义不清楚的内容,必要时招标小组要求供应商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询标记录需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它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6.第六章响应相关文件格式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7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页码)(3)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分对应表………………………………………………………………………(页码)(6)诚信承诺书………………………………………………………………………(页码)(7)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一、投标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符合性审查资料;2.2.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5商务技术偏离表;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我(姓名)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身份证粘贴处:身份证粘贴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职务:投标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三、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本人____________(授权代表姓名),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口不存在利害关系口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己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口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口与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现己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____________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五、评分对应表评分项目投标文件对应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对应第五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六、诚信承诺书致: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我方在参加贵单位的________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2.我方无资质挂靠情形,保证不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3.我方未处于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处罚的期限内;4.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6.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负责人等内容组织实施;我方若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实施或参与串标、抬标及围标等行为,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采购人、行政监管部门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解除合同、拒绝后续政府采购投标、不良行为记录等的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特此承诺。投标供应商(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日期:年__月__日七、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中“投标文件的编制”提供资料,除以下投标文件格式外相关资料由供应商自拟。)1.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采购人名 称项目名称项目起止时间合同金额(万元)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注: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供应商公章:年月日2.商务响应表商务响应表单位名称(盖章):序号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文件的相应偏离说明注: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除技术规格部分)与招标文件之规定存在偏离的,应在此表中如实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年月日3.技术响应表格式:技术响应表序号设备名称招标文件要求要求投标文件性能指标偏离情况及证明材料备注注:供应商应根据投标产品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年月日4.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序号项目组所任职务姓名职称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从事本工作时间典型业务与技术专长12345…注:1、“项目实施人员”指供应商针对该项目的销售、培训、售后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配备的人员。2、附各专业人员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3、表格不够填写可添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投标报价明细表………………………………………………………………(页码)(3)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页码)(5)监狱企业声明函………………………………………………………………(页码)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大院门卫保安服务项目招标编号中际-ZJZJGC(2025)嘉03号总投标报价大写(人民币): 小写:¥ 服务期备注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投标费用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应包括人员工资、设备使用费用、材料费用、保险、交通食宿费用、验收费用、培训、售后服务、税金、利润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3、以上报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价”相一致。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内 容单 位数 量单 价合 计……投 标 总 价(小写) 投 标 总 价(大写) 备注:电力服务费: 元/路/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第十三条、第二十条规定:中标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五、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单位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活动,并由本单位为本项目提供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成员单位分别提供此函。(如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务院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统计局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03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同时废止。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1.1.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大院门卫保安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1.21.3项目编号:中际-ZJZJGC(2025)嘉03号采购单位: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4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3第二章公开招标项目需求8第三章供应商须知34第四章嘉兴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50第五章评审办法55第六章响应相关文件格式592.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大院门卫保安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28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临[2025]487号项目编号:中际-ZJZJGC(2025)嘉03号项目名称: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大院门卫保安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2097600.00最高限价(元):2097600.00采购需求:保安服务数量:1项;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项目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þ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无需落实;2.2þ需要落实:2.2.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2.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不得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不得低于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2.2.3¨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不得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不得低于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4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4月28日14点00分00秒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政采云平台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s://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注:CA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dows7以上且64位的操作系统。CA证书办理操作视频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EWqqyXEByNnJ3A2CPyDICA绑定登录操作视频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nAkmyXEBiyELHE-o-983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地址:嘉兴市由拳路南湖大道口华隆广场1号楼1306室;收件人:马专圆;电话:13511352944;快递寄出同时,项目被授权代表须以邮件方式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邮件格式为:项目编号+快递单号+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37475903@qq.com)。如供应商选择快递费到付,代理采购机构将拒签。】;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5.惠企政策5.1本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嘉兴市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政府采购贷款流程: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xfw/005001/005001004/20190315/76d484f7-8fac-497f-9359-4df81cc086da.html5.2本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浙江省政府采购履约保函政策,具体内容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项目联系人:孙先生联系方式:0573-82096911采购人质疑联系人:孙军采购人质疑联系电话:1351573127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嘉兴市由拳路南湖大道口华隆广场1号楼1306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马专圆联系方式:0573-82862011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联系人:庞佳玥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联系电话:0573-82861011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南湖区财政局监督局地址:嘉兴市凌公塘路1260号南湖区行政中心联系人:张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3-8283854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公开招标项目需求一、项目总预算需求表序号采购内容单位数量预算金额1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大院门卫保安服务项目项1209.7600万元二、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每年根据中标人的绩效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考核情况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三、服务内容及要求(一)岗位要求中标供应商须负责做好本项目范围内各项安保服务内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安保范围团队的稳定,确保服务品质。具体人员数量如下(此表中人员及岗位配置为最低配置要求,服务期限内须不少于此表中的基本人数配备。)序号管理区域岗位人数(人)备注1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保安队长1保安员13消控岗42大桥一体化办案中心保安员3合 计21(1)公安局南湖区分局1、南门岗:9人,日班、中班、夜班各3人四班三转,上班时间7:00—15:00、15:00-23:00、23:00-7:00,8小时做6休1,主要负责对外人员进入进行询问盘查、登记等。2、队长1人,上班时间08:00—17:00,做5休2,队长主要负责分局外来人员进出口接,配合服务单位领导做好每天的工作及整个项目的队伍管理。3、西岗1人,上班时间08:00—17:00,做6休1,主要负责大楼办公室书所有报纸发放及配合出入境工作相关工作。4、大堂1人,上班时间8:00—20:00,做5休2,主要负责外来人员进入电梯大楼的询问工作登记。5、轮休2人,做5休1。6、消控岗4人,24小时值班工作,主要负责公安分局内监控、巡视消防设备状态,发生火灾、火警时及时处理并上报。(2)大桥一体化办案中心1、24小时值班工作,每班1人三班二运转,上班时间7:00—19:00、19:00-7:00,12小时做2休1。主要负责对外人员进入进行询问盘查、登记等。(二)服务内容1、门卫保安服务:包括人员进出管理、物资进出管理、门前治安管理。2、守护保安服务:包括车辆管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场所管理(开关大门)。3、巡逻保安服务:包括防火防盗,配合采购人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要根据实际情况,保证巡逻的密度和力度。4、消控保安服务:包括负责公安分局内24小时值班工作,监控、巡视消防设备状态,发生火灾、火警时及时处理并上报。5、单体、群体性上访时出现过激情况做好劝阻、现场维护等工作。(三)岗位职责1、保安人员岗位职责1)保安人员必须穿着保安员服装,佩带保安服务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2)负责范围内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等工作。3)登记来访人员、规范车辆停放,维护正常秩序。4)应按时巡查,防止和及时处理一般治安案件、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无执法权)。5)应及时发现和防止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应立即报案并保护现场。6)消防室保安员,严格遵守管理制度,做好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做好各类交接班记录登记工作;当班人员认真履行实时监控消防、视频、各类报警系统的情况,发现安全隐患或报警信号,立即通知保安值守员进行确认,确认后报上级领导,并根据安全事件类别报警,同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7)中标人应对保安员执勤、巡查岗位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与接收服务单位及时沟通考评;负责保安员病事假的人员调配;负责对不称职或违章队员的批评教育和辞退及调换。8)中标人对保安员工作应严格管理,严格业务培训,严格执勤要求,严明纪律作风,并每月对保安员进行岗位职业道德和安保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巡查守护工作并做好记录,熟练掌握安全防范、报警、消控等设备。做好每月消控设备检查并做好记录。(四)保安人员要求1、保安人员年龄要求在18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具备保安服务上岗资质,消控岗需要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2、中标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按规定交纳五险一金,须依法保障保安人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按月发放工资,工资标准不低于法规等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3.中标人须加强对保安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派遣员工工作期间着装事项按招标人规定统一着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在日常工作中,做到文明、合法,不损坏社会公共利益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4.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意外、交通事故等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5.中标人须保证安全保卫人员服装统一,着制式服装上岗;并配置秩序维护所必备的物品(耗材包括(但不限于):对讲机、手电筒、以及安保要求的橡皮警棍、防割手套、防刺背心、钢叉、自卫喷雾催泪罐(辣椒水)、钢盔、武装带以及器材专用柜等八件套安保设备不少于6套);各单位投标报价时,保安耗材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今后费用结算时不另增加相关费用。(五)质量保证1、在合同履行期间,保安人员单方面与中标人解除合同的,中标人应提前15日告知招标人,并在上述人员离岗前予以补充。招标人按规定要求中标人调换进驻人员的,中标人应在10日内安排符合原招聘要求的人员进行补充。2、中标人保安人员发生违章、违纪、不服从管理等情形的,招标人应在绩效考核中予以反映,中标人应按考核结果给予扣发奖金等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调换人员。3、中标人对派遣人员的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必须报招标人备案。4、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消防演练。3.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电子交易注意事项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活动适用《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现将相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1.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2.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符合要求的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4.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需在半小时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4.4.1.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购买服务1项目名称: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大院门卫保安服务项目2招标编号:中际-ZJZJGC(2025)嘉03号3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中标单位将支付招标代理费,具体计费按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70%计取,以现金或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支付后才能领取中标通知书。请各投标单位报价时综合考虑该项费用。4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零玖万柒仟陆佰元整(小写:人民币2097600元)。凡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否决其投标,其投标文件不予进行评审。5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每年根据中标人的绩效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考核情况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7现场踏勘:自行前往8答疑与澄清:无9投标文件组成: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均由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技术文件及投标报价文件两部份组成。10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即每季度支付合同价的25%,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支付当季度服务费。11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4月28日14点00分00秒在嘉兴市由拳路南湖大道口华隆广场1号楼1306室。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12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建议采购人在对采购结果质疑期(自采购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3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15评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评标结果公告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16网上注册:投标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如不注册,视为放弃。具体注册详见供应商注册流程。1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18网上注册: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须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后完成报名;(详情请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9信用记录: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时同时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20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执行;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投标产品符合财库〔2019〕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条件。21一、政策优惠1.根据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等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属于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见第六章)。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3.监狱企业同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政策扶持。二、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2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4.2.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指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2.“代理机构”指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4.“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满足实行性要求条款的投标文件无效。“★”系指产品采购项目中核心产品。“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标“☆”内容为本次招标项目的重要参数指标;未标“☆”内容为一般参数。(三)采购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五)相关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2.支持绿色发展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应保证系统维护备件(包括:整机、模块、部件、配件、线缆及随机软件等)必须为原厂商的产品,不得使用任何非原装产品,签订合同前无法提供原厂家质量保证函,投标无效。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六)特别说明: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七)质疑和投诉1.质疑和投诉应当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2.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发起;采购过程质疑:投标(响应)供应商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结果公告发布时间起7个工作日内发起;采购结果质疑:投标(响应)供应商可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发起。3.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供应商须按上述规定,在政采云系统里提出质疑。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3.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招标公告2.招标需求3.供应商须知4.评标办法及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所有内容将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供应商必须自行下载。)(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标。(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可要求招标采购人澄清。招标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获取人。2.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者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3.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招标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4.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本项目所涉投标文件格式请详见第六章,未给出的格式请自拟。商务、资信及其他及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报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注: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建议根据招标文件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一一关联。路径: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操作指南-供应商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总体要求: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3.供应商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均由资信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及投标报价文件两部份组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资格文件: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商务技术文件:2.1投标函;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3符合性审查资料;2.4商务响应表;2.5诚信承诺书;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6.1服务方案。2.6.2项目人员配置。2.6.3培训方案。2.6.4保证本项目实施的各种工作措施。2.6.5针对本项目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2.6.6成功案例及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2.6.7合理化建议。2.7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未尽事宜可按评分细则部分制作)。3.投标报价文件:3.1投标函。3.2开标一览表。3.3投标报价明细表。3.4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如有)。3.5投标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二)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2投标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4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5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6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四)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3.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五)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人员工资、设备使用费用、材料费用、保险、交通食宿费用、验收费用、培训、售后服务、税金、利润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中标单位将支付招标代理费,具体计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70%计取,以现金或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支付后领取中标通知书。请各投标单位报价时综合考虑该项费用。(六)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4.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七)投标无效的情形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备份投标文件的。2.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3.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4.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2)在资信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的。(3)未按要求对资格文件进行承诺,或虚假承诺的。(4)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5)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7)投标有效期、服务承诺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8)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不符合本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条款。5.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6.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报价等于或超出最高限价的。(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投标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8.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9.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八)废标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4.54.6.四、开标1、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2、电子开评标及评审程序2.1投标截止时间后的半小时内,由各供应商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开启报价环节,供应商须在15分钟内在系统里CA签字确认;2.2.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3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2.4评标委员会撰写评审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4人和采购人代表1人,共5人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三)评标程序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1.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包括资格审查(除符合性审查以外的关于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等内容)和符合性审查,即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投标文件形式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不再评审。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实质审查与比较(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询标时,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3)各投标人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3.报价审查(1)投标文件报价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评标委员会根据合格供应商报价得出得分汇总。4.比较和推荐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供应商同时起草评标报告。(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1、评标委员会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招标文件其它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在线回复或其他有效形式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如果供应商代表拒绝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政采云”平台作出在线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其作出无效标处理。(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的具体评标办法详见第五章的《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七)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定标(一)确定中标人。1.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同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告。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七、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八、验收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部门。九、招标代理费1、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中标人应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浙价服〔2003〕77号文规定计算中标金额(万元)货物类招标收费费率服务类招标收费费率100以下1.5%1.5%100-5001.1%0.8%500-10000.8%0.45%1000-50000.45%0.25%例如:某项目服务类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900万元,计算中标服务费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计收费=1.5万元+3.2万元=4.7万元3、单个工程招标代理、政府采购招标代理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基准价格的70%进行计算;单个工程招标代理、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经计算不足4000元时按4000元计费。4、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5、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账、电汇、汇票或支票的形式支付。6、服务费以银行划账方式按下列要求提交:收款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账号:802101201900031730开户行:嘉兴银行秀洲支行7、服务费支付时间:服务费必须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如果中标人未能按时交纳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保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8、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第四章嘉兴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以最终合同为准)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合同编号: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书号:临[2025]487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供应商(以下称乙方):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大院门卫保安服务项目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采购投标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购买服务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本次采购的是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大院门卫保安服务项目第三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明确。2、本合同总价款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应包括人员工资、设备使用费用、材料费用、保险、交通食宿费用、验收费用、培训、售后服务、税金、利润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1)项:(1)按季度付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门卫保安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嘉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