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建工程 道路工程 桥梁工程 排水工程及绿 道路附属工程招标公告(上海市浦东新区合庆镇人民政府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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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报名截止时间还有: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402PD1186
标段号:
C01

招标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合庆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庆荣路381号

招标人联系人:
赵飞
招标人联系电话:
15022339852

招标标段名称:
丹霞路(华夏东路-浩舟路)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
丹霞路,北起华夏东路,南至浩舟路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本工程实施的丹霞路北起华夏东路,南至浩舟路,道路全长约0.35千米,规划道路红线宽度24米。 本工程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及绿化、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道路附属工程

工程总投资:
2330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1964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9640000.00元人民币(1964万元)

施工工期:
221日历天。

其他说明:
道路等级:城市支路;最大雨水管道管径为1200mm ;最大污水管道管径为300mm;桥梁最大单跨为16m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

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是 联合体/分包预留:须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40%。 注:(1)上述的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3. 其他:1)投标人不存在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浦东新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的; 2)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报价中的人工费占分部分项合计费用的比例不得低于15%,投标人需在投标函附录中自行填报,未填报或填报比例低于15%的均作否决处理。(如需)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4月07日 16时00分到2025年04月12日 16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注意:
1、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徐宇华
联系电话:
18918322065

公告备注: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本工程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使用的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请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shcpe.cn)“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栏目内下载或至www.etu365.com下载。 本项目须递交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写保函编号,以供开标时电子验证。开标时系统读取投标文件的第一章第四节“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中的保函编号并向开具保函的银行发起查询,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评判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依据。若发现保函信息有误的,投标人可自系统查询到信息后30分钟内,在开标页面或登录交易平台发起二次查询申请,保函信息以二次查询结果为准。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07日 09时30分

开标方式:
是否远程开标: 是 开标地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监管部门: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获取招标文件

( 注:使用CA-Key进行 获取招标文件 )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建工程 道路工程 桥梁工程 排水工程及绿 道路附属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