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营服务招标公告(瑞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2025)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 | 其他社会服务
项目概况
瑞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营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8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DG2025007
项目名称:瑞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400000
最高限价(元):24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4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相关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24个月),合同一年一签。若服务期内,中标人的服务达到招标人的考核要求,则可再续签下一年合同,若中标人有违约行为,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不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8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4月18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磋商响应文件;②供应商须在投标前申领CA数字证书、下载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④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⑤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注: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好摄像头和耳麦,保持网络稳定通畅,并在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自测硬件能否正常使用,如因自身硬件或网络原因导致询标讲解失败,相关后果自行负责。(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公告期限一致。(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磋商文件,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下载。注意:游客通道获取的磋商文件仅供浏览使用,潜在供应商请通过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瑞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地 址:瑞安市万松东路15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80126680
质疑联系人:唐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5661517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瑞安市银座广场A幢2单元290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彭秋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06470760
质疑联系人:郑珉芝
质疑联系方式:1396776282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瑞安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真: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瑞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营服务项目(定稿).doc777.2K
情况说明.doc14.5K
瑞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营服务项目(定稿).doc
情况说明.doc
情况说明.doc
招标文件1.1项 目 编 号:JDG2025007项 目 名 称:瑞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营服务项目采 购 方 式:竞争性磋商 采 购 人:瑞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5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2第四部分评标办法30第五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38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39第七部分实质性响应条款及无效标条款62第1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4月7日项目概况 瑞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DG2025007项目名称:瑞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营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2400000最高限价(元):24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瑞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营服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240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相关部分。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24个月),合同一年一签。若服务期内,中标人的服务达到招标人的考核要求,则可再续签下一年合同,若中标人有违约行为,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不续签下一年合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5年4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4月18日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磋商响应文件;②供应商须在投标前申领CA数字证书、下载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④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⑤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注: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好摄像头和耳麦,保持网络稳定通畅,并在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自测硬件能否正常使用,如因自身硬件或网络原因导致询标讲解失败,相关后果自行负责。(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公告期限一致。(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磋商文件,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下载。注意:游客通道获取的磋商文件仅供浏览使用,潜在供应商请通过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磋商文件。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瑞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地址:瑞安市万松东路156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80126680质疑联系人:唐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356615172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温州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瑞安市银座广场A幢2单元2905室传真:0577-65835377项目联系人(询问):彭秋云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06470760质疑联系人:郑珉芝质疑联系方式:13967762826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瑞安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2.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2.2.磋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瑞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营服务项目2项目编号JDG20250073采购方式及评标方法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4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适用情形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þ政府购买服务项目:A0814公共图书馆(室)、文化馆(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含农家书屋)等运营和管理(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度)¨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5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2400000元最高限价:2400000元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þ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部分预留份额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针对本项目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7项目属性¨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þB服务类。8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瑞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营服务项目;属于 商务服务业 行业。注: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9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þ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10是否允许分包þ 不允许分包。¨ 允许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þ不接受¨接受 12投标保证金不需要13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不需要þ需要,签订合同后10天内,成交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价款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14预付款¨预付款为本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 %;þ本项目为分年度安排预算,每年预付款为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 40 %。¨本项目为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且按月支付,不约定预付款。¨成交供应商如为大型企业,采购人可不约定预付款。15投标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内有效。16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7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产品清单: / [项目如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罗列所有涉及产品的清单,参照文件《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18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9:00(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磋商供应商无须参加现场开标。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磋商开始时间后30分钟内,磋商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19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809961240@qq.com,本磋商文件凡涉及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的,均指该邮箱。20磋商响应文件形式及提交本项目实行远程电子投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采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并同时生成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指数据电文形式的后缀名.JMBS文件。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备份响应文件:指数据电文形式的后缀名.BFBS文件。在供应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建议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备份响应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及磋商供应商名称。提交的备份响应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密码于接到在线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如供应商多次提交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收到的最近时间(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的备份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未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备份响应文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的,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3.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解密、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平台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若供应商按要求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解压缩备份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3、供应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且未按要求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22政采云系统默认供应商自动放弃的情形①供应商未按规定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②在解密期限内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且经异常处理后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仍未能解决的。23磋商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磋商供应商准时在线参加。2.开标时,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磋商响应文件,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在线解密。磋商供应商在线解密的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起30分钟。3.磋商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供应商按要求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和解压缩密码的,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4.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结束,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询标函,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真实完整填写《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见采购文件附表),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并电子签章。5.磋商小组审阅响应文件。6.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在线磋商并确定最终方案。7.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8.磋商小组对资格文件进行评审。9.磋商小组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10.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最后报价,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报价作无效处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11.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3.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4特别说明中标(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一式叁份。25解释权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1、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4“磋商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采购、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成交供应商”指在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成交的供应商。2.6“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7“磋商小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组建的专门负责采购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8“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9“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10“▲”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2.11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中以“▲”标识的有关技术和商务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无效。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供应商须知”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其响应无效。3.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享受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3.7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3.8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3.6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4.询问、质疑、投诉4.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2供应商质疑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2.2.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4事实依据;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2.5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3供应商投诉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3.5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磋商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磋商文件的构成5.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竞争性磋商公告;5.1.2供应商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澄清,应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澄清)公告为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构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更正(澄清)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该项目的公告信息。三、投标7.磋商文件的获取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供应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11.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磋商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符合性审查资料;11.2.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5商务技术偏离表;11.2.6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报价一览表;11.3.2报价明细表(如有);11.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12.响应文件的编制12.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2.2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磋商响应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磋商响应截止期。14.4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这些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5.响应文件的无效处理属于磋商文件无效标规定的情形的,响应无效。16.磋商有效期16.1磋商有效期为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6.2磋商响应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磋商有效期内有效。16.3在原定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磋商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16.4本政府采购项目不允许转包。17.备份响应文件17.1供应商准备“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供应商应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备份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压缩文件形式加密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在接到在线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发送压缩文件密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号码:809961240@qq.com)。17.2“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bfbs)。17.3如供应商多次发送邮件,以最近时间收到的备份响应文件为准。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18.3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视为响应文件撤回。18.4开启磋商响应文件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询标函,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真实完整填写《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按附表格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并电子签章。19.资格审查19.1磋商小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9.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响应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19.5▲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分别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9.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9.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磋商小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磋商小组21.1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含)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1.2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资格、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1.3评标纪律:(1)磋商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依法独立履行评审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参与评审工作。(2)与供应商或磋商小组其他成员存在利害关系的,要主动回避,自觉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联系供应商,不得接受或参加供应商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4)保持评审现场安静,不在评审现场随意走动,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需与外界联系或暂时离开评审现场的,应向现场监督员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在监控区域内进行相关活动,并应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5)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将自身意见强加给其他磋商小组成员,或私下相互串通压制其他磋商小组成员的意见。(6)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征询采购人对供应商的倾向性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个人明示或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供应商的要求。(7)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泄露评审情况及涉及供应商商业秘密的信息。(8)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招标采购单位,严禁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向供应商或其他单位提供。21.4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供应商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21.5保密义务:参与采购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六、定标22.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3.成交通知书与成交结果公告23.1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23.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等。23.3采购机构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zfcg.czt.zj.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采购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等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5.1.1根据优化营商环境要求,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进行合同备案、公告。25.2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4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6.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26.1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供应商也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①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②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③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6.2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也可以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29.验收2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0、代理服务费30代理服务费30.1代理服务费:经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双方协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基准价格,按附表一费率表进行计算,不足8000元按8000元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请供应商在报价时予以考虑)。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附表一:服务招标100以下1.5%100-5000.8%500-10000.45%1000-50000.25%5000-100000.1%10000-1000000.05%1000000以上0.01%3.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概述1、1.此份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书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所有条款的具体说明及技术要求,投标人需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对本次采购服务进行投标报价。1、2.现场踏勘: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以获取本次投标所需的现场资料及数据,投标人若未到现场踏勘,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负责,由此造成投标价的偏差均不予调整。1、3.投标人必须完成采购内容和合同(基本要求、价格和服务)规定义务,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1、4.本次项目服务的标准、规范,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1、5.在投标之前,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问题,投标人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投标人不再作答复,有关风险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项目概况瑞安市自2019年10月列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全国第二批试点县以来,积极探索“新时代文明实践管家”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基层文明实践和文化供给,推动文明实践在基层走深走实,助力“精神共富”落地生根。为进一步加强改进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瑞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组织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管家”运营管理项目,通过本次采购选择具有工作经验及口碑良好的供应商承担瑞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第三方组织运营管理工作。瑞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位于位于瑞安市万松东路与富民南路交叉口,占地面积约68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3、服务内容1.中心运营1.1做好中心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包括物业服务单位及入驻团队的管理,维护中心形象)。1.2负责统筹对接、策划指导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和文明实践团队活动开展,定期召开中心-所-站三级阵地、实践团队工作例会,各类活动新闻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等,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做好8+5+1大类活动(8大类:理论宣讲、社会宣传、教育服务、文化服务、科技与科普服务、健身体育服务、乡风文明建设、结对共建;5大类:持续深入移风易俗类实践活动、丰富活跃文化生活类实践活动、培育践行主流价值类实践活动、宣传宣讲党的政策类实践活动、学习实践科学理论类实践活动;1大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台账整理和实地迎检工作。1.3负责中心内日常领导、来宾来访考察接待、讲解工作,负责安排好参观线路,做好相关留档记录工作。1.4指定专人负责文明实践中心公众号的运营管理和工作信息稿件撰写、推送工作。收集整理中心相关活动、荣誉事迹等最新动态和信息,结合线下合作交流活动做好宣传推广。1.5负责各类荣誉申报、考核申报、日常总结汇报材料梳理,全面配合文明实践各类迎检工作。1.6场地设施维护:确保中心各类设备(多媒体、展陈、桌椅等)正常运转,每日巡查并指导物业进驻公司对实践中心进行各类安全生产排查并做好巡查记录。1.7档案管理:建立活动台账、物资清单、人员档案等电子化管理。1.8保障场地的开放时间:每天开放,每天不少于8小时。1.9其他事项:协助文明中心完成年度重点任务和对接上级部门交办的临时性工作。2.活动开展2.1运营期间需保证运营中心全年开放,根据不同年龄需求设置青少年、中年、老年等各类公益课程。按照“周周有活动,月月有主题”的要求结合文明中心各科室重点工作,开展8+5+1大类活动,每月需举办每类活动至少2次。日常活动需安排年度计划、月度计划,月度计划需于上月20日前提交(内容包含活动主要内容、人数、活动经费预算等),由负责科室审核。须根据全年重点节庆安排制定活动主题方案,具体内容、形式可由双方再行商定。活动开展均须做好全程记录(包括图文、视频),活动信息发布须在次日前完成。2.2深化三级体系阵地建设,负责协调对接、配合政府各部门单位及相关合作单位,将各方活动资源导入中心(所站),并组织活动开展,推动活动联办、阵地共建。联动乡镇文明实践所(站),建立全市文明实践活动矩阵,各类活动联办数不少于50场/年。3.品牌建设、队伍建设和项目孵化3.1品牌建设:打造“浙江有礼瑞安先行”县域文明实践品牌,在原有品牌基础上,提炼深化品牌内涵,形成季度和年度建设总结性成果,并向央媒、省媒、市媒体和内部工作信息推送。3.2队伍建设:协助瑞安市文明实践学院搭建文明实践队伍体系,负责实践中心入驻团队的管理,对文明实践三级阵地专兼职人员和实践团队人员每季度开展1次队伍技能培训,培养文明实践阵地管理和项目教学后备力量;更新完善市、镇、村三级文明实践阵地队伍信息网络,更新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信息,并开展中心-所站阵地负责人工作月度交流会,实践队伍负责人月度圆桌会;全周期负责安排项目孵化资金用于项目的提炼、培育、参赛。4.其他4.1成交供应商必须直接运营管理(除物业管理外),不得转包、分包或代管,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4.2成交供应商需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监管,保障中心经营秩序的良好。协助做好物业规划,并协调物业工作,保证物业及设施的合理使用;4.3协助采购人对中心的其他管理等。4、服务要求1.人员配备及素质要求1.1成交供应商应安排运营团队进驻,配备不少于7人运营团队到项目负责阵地运营管理,具体人员数量及要求见附件1。所有人员需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劳动合同,接受中心运营总体安排部署,定期接受安全与技能培训;服务团队需统一着装,佩戴工作证,文明上岗,不得在工作区域内开展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所有工作人员需提供7×24小时应急响应服务,重大活动期间全员在岗。如遇大型活动或则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增加人员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成交供应商需有足够的后备力量支持本项目的运营。1.2项目负责人在服务期内不得更换,除非采购人书面提出更换要求。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如需更换,则应提供能力、经验相当的人员,并经采购人认可后予以更换。1.3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后,5天内安排至少7位(含项目负责人)及以上专职运营人员进驻中心执行项目,并报备采购单位核查其人员信息、人数、从事过本项目相关运营服务经验情况。进驻中心的所有人员需实行上下班打卡,根据中心的考勤制度进行管理。1.4成交供应商应负责运营团队人员的薪酬发放,办理社保(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负责人员的个税代扣代缴等工作,避免发生劳动仲裁、诉讼事件。运营期间人员出现任何伤亡事故及风险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关赔偿。附件1岗位人数职位要求岗位职责项目负责人145周岁以下;具备宣传策划、活动执行、沟通协调等多方面能力;具备市级大型活动的组织策划经验;具备其他相关项目运营经验者优先。具备公共文化服务和项目管理经验。1.做好中心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包括物业服务单位及入驻团队的管理,维护中心形象);2、负责中心运营规划顶层设计,统筹导入本土各类资源,对接政府部门,监督活动质量,处理突发事件,全面提升中心价值。3、策划开展文明实践8+5+1大类活动,创新推广品牌建设。4、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做好文明实践中心实地管理和台帐整理归档工作。策划执行3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新时代文明实践体系并掌握媒体宣传手段,对互联网宣传手段及市场策略、渠道驾轻就熟。1、组织策划活动,方案撰写,流程制定,现场分工执行以及活动期间的监管。2、高效管理执行资源及线下活动资源,负责统筹对接、策划指导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和文明实践团队活动以及其他线下活动。3、了解活动要求及主旨,把握整体方向,满足中心在品牌及形象策划方面的需求。4、洽谈资源,通过个人人脉及团队资源快速建立起相关合作。负责协调对接、配合政府各部门单位及相关合作单位,将各方活动资源导入中心,并开展活动组织工作,让中心集聚人气。5.标准化接待讲解服务,满足各类调研、参观需求。宣传设计2大专及以上学历,一年以上新媒体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选题、策划、编辑等文字表达能力。有政务号运营经验。1、负责各类新闻报道、信息报送及央媒、省媒和内部工作信息的推送宣传等工作。2、线下活动的多渠道、多方式宣传、设计、推广工作。3、开发、运营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线上平台,集聚人气,扩大影响。4.熟练使用PS、PR等软件,负责内容采编、宣传设计、舆情监测和网络安全。后勤保障1大专学历,文字功底扎实,工作责任心强。1、负责各类荣誉申报、考核申报、日常总结汇报材料梳理,全面配合文明实践各类迎检工作。2、负责中心的品牌建设工作,收集整理中心相关活动、荣誉事迹等最新动态和信息。3、做好展厅素材数据的日常维护更新。4、做好信息安全数据维护和保密工作1.管理要求1.1按照采购人的统一部署,全面接受工作安排,及时上报服务信息,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依据招标人规定的相关考核办法进行考核。1.2确保中心馆内设施的合理使用。各类设备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害,需由成交供应商予以支付维护修理费用。2.宣传要求2.1所举办的活动需前期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公众号等平台对社会进行公布,增加活动知晓度和人流量。活动结束后须在次日前完成信息稿件撰写和发布,在合同期间要保证围绕新时代实践中心工作,在省市媒体发表10篇以上(每年),国家级媒体发表6篇以上(每年),县级以上工作信息发表2篇以上(每年),活动新闻稿每月在县级以上发表不少于3篇,每季度制作短视频不少于2篇。3.运营要求:3.1成交供应商需于每月20日前上报下月度中心运营月度计划及实施方案,采购人可以对计划及实施方案进行补充及修改。每月成交供应商需根据月度计划及实施方案对中心进行运营管理,采购人有权监督成交供应商是否按计划完成任务。每月底要报当月工作台账,成交供应商在项目的招商、运营、管理过程中,需要保证物业及设施的合理使用。3.2按月提交运营报告、活动台账,每季度提交财务明细;一年度完成各类类主题活动不少于800场次;通过主管单位考核评估。5、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报价是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实践中心运营管理费、活动的策划和开展费用、服务团队人员的工资、社保等各种福利费用、文明实践项目培育费、利润、税金等相关的一切费用。各投标供应商自行前往现场踏勘,测定提供本次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供应商应从项目特点,市场行情及自身的能力,技术、管理水平,确定最终报价。6、商务要求:1.本项目服务期限:两年。合同按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如果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达到采购人的服务要求的,可再续签下一年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有违约行为或达不到采购人的服务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或不续签下一年合同。若采购人存在资金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续签合同的,采购人有权不续签下一年合同,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2.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年度合同总价的40%预付款。(预付款后期转为合同款,不予以扣回)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招标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根据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2)运营服务完成年度服务周期的一半时,支付年度合同总价的30%。待成交供应商服务期满后结清尾款。(3)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发票及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费用结算所需的相关书面材料。采购人应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账户。3.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10天内,成交供应商以银行转账、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价款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按违约处理。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所承担的活动全部工作结束止,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附件2运营服务考核表序号指标分值评分标准1人员情况(单位:人)10分团队人员为承诺配置人数的得10分,每少1人扣3分;人员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达标的,每人扣2分。2月度、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的制定及落实情况10分根据月度、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的制定及落实情况予以赋分,总分10分。3运营情况40分1、每月举办8+5+1大类活动,每类活动至少2次。每少一次扣2分,总分10分。2、省市媒体发表10篇以上(每年),国家级媒体发表6篇以上(每年),县级以上工作信息发表2篇以上(每年),活动新闻稿每月在县级以上发表不少于3篇,每季度制作短视频不少于2篇。每少一篇扣2分,总分12分。该项每年度任务于该年度最后一个月度考核进行统计,季度任务于该季度最后一个月度考核进行统计,月度任务于每月度考核进行统计。3、对公众号运营运营情况予以赋分,所有活动是否在公众号进行前期宣传和事后报道,是否积极提高公众号的人流量和关注度等,总分8分。4、品牌推广:打造“浙江有礼 瑞安先行”县域文明实践品牌。视落实情况予以赋分,总分5分。5、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各类活动结束后须在次日前完成信息稿件撰写和发布。未完成一次扣1分,总分5分。6、相关台账与考核的落实情况:6.1完成文明城市中央、省、市级测评并做好相关实地和台账工作,有礼指数测评达到年度任务。6.2完成温州市对瑞安市新时代文明中心意识形态考核工作。以上任意一项未完成,则本项(40分)为零分。4展厅服务情况10分提供标准化接待讲解服务,满足各类调研、参观需求;做好展厅素材数据的日常维护更新。根据开展情况予以赋分,总分10分。5管理维护情况30分1、根据协助瑞安市文明实践学院搭建文明实践团队体系的落实情况,包括每季度开展1次队伍技能培训,予以赋分,总分9分。2、对物业单位的监管是否到位,设备维护情况予以赋分,总分9分。3、活动后3天内是否做到整理台账并归档,在采购人抽查时每发现一次未实行,扣3分,总分6分。4、实践中心的其他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予以赋分,总分6分。6加分项1、媒体信息得到领导认可批示的,国家级的得6分,省级的得3分,温州级的得2分。2、媒体信息在网络类国家级媒体发布的得2分,省级媒体发布的得1分;媒体信息在刊物类国家级媒体发布的得5分,省级媒体发布的得3分,市级媒体发布的得2分。3、当年中心牵头的项目获得相关荣誉的,根据荣誉级别予以赋分,瑞安市级加2分、温州市级3分、省级或以上加5分。考核说明:中心实行月考核机制,若连续两个月考核分低于80分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第4部分评标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一资格审查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提供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特定资格无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二符合性审查1磋商响应文件编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签署、盖章。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署、盖章(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2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磋商函3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4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磋商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磋商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三商务技术序号评标标准主观分/客观分权重响应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1运营项目获得县(市)级政府宣传文化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荣誉,每个得0.5分;运营项目获得设区市级及以上政府宣传文化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荣誉,每个得1分;运营项目获得省级以上政府宣传文化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荣誉,每个得1.5分;本项最高得7分。注:须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客观分7分相关荣誉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得3分。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客观分3分相关证书3根据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同类项目业绩指:旗下运营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创街区、众创空间等。业绩有效性认定:提供运营合同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官方提供的项目立项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立项证明时间为准,项目需由投标供应商直属运营,子公司运营不计得分。客观分1分业绩41.根据所派项目负责人与本项目岗位需求的匹配度(通过提供与岗位需求相关的证书、工作经验证明等进行评分)(0-3分):①专业性强,经验丰富得3分;②专业性较强,经验较丰富得2分;③专业性一般,经验一般得1分。④无此项内容的,得0分。注:需提供证书、工作经验证明文件扫描件和本次投标单位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主观分3分项目负责人情况2.项目负责人获得县(市)级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荣誉的,每个得0.5分;获得设区市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荣誉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需提供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客观分5分5根据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情况进行打分(包括人员学历、专业年限、年龄结构、相关媒体工作经验及技术能力、荣誉奖项等情况)(0-8分):①人员配置合理,综合实力强,满足项目需求的,得8分;②人员配置较合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分;③人员配置一般,有待完善的,得4分;④人员配置存在不合理或不足的,得2分;⑤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注:需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学历、职称、身份证、荣誉奖项等)和在本次投标单位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人员不予计分。主观分8分项目组人员情况(除项目负责人外)6根椐运营服务管理的需求,根据提供的团队管理方案(内容包括人员招募方案、人员培训方案、人员绩效考核方案)进行打分(0-12分):①方案完整合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2分;②方案比较完整合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9分;③方案有待完善的,得6分;④方案明显不合理或不足的,得3分;⑤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主观分12分团队管理方案7针对本项目的重难点分析(包括中心整体运营的重难点及对物业单位的监管、对接)及解决方案进行打分(0-8分):①方案完整合理,满足项目需求的,具有可行性,得8分;②方案比较完整合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分;③方案有待完善的,得4分;④方案明显不合理或不足的,得2分;⑤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主观分8分本项目重难点及解决方案8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有针对性的运营服务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项目目标、项目规划、具体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进行打分(0-10分):①方案完整合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分;②方案比较完整合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7分;③方案有待完善的,得5分;④方案明显不合理或不足的,得3分;⑤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主观分38分项目运营服务方案2.媒体宣传推广方案(内容包括省市级媒体的推广、区域品牌的宣传、三级阵地的联动宣传等)的可行性、合理性(0-10分):①方案完整合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分;②方案比较完整合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7分;③方案有待完善的,得5分;④方案明显不合理或不足的,得3分;⑤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3.年度活动安排的合理性、可操作性(0-10分):①活动完整合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分;②活动比较完整合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7分;③活动有待完善的,得5分;④活动明显不合理或不足的,得3分;⑤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4.文明实践项目的培育、推广、参赛方案(0-8分):①方案完整合理,符合工作需要,满足项目需求的,得8分;②方案比较完整合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分;③方案有待完善的,得4分;④方案明显不合理或不足的,得2分;⑤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9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增值服务(0-5分):能为本项目服务提供全面的保障且合理、针对性强,得5分;较为全面、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简单或针对性一般,得1分;无此项内容的,得0分。主观分5分增值服务10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10分/备注:磋商供应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1.资格审查。磋商小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磋商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磋商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在线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5.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在线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6.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电子签章。7.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开启新一轮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时限内在线提交最后报价并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若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未按要求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作响应无效。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0.汇总商务技术得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磋商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由磋商小组各成员按评审细则,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此项评分为全部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11.报价评审。(1)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供应商修正后的报价采用书面形式,并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投标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4)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2.排序与推荐。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商务技术得分顺序推荐;若所有得分均相同,则由采购人在所有得分均相同者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名为名次优先者。13.在采购过程中或评审过程中符合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小于3家的,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库﹝2014﹞214号)文件以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执行。14.编写评标报告。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标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1.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磋商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磋商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磋商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磋商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磋商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磋商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未按规定提供《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的;(3)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根据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4)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5)若磋商响应文件为授权代表签署的而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6)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的;(8)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9)投标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0)未在报价时限内提交最后报价的;(11)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磋商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3)主要采购服务的技术规格和参数不满足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及商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14)在磋商结束前,磋商供应商发生重大变化或变更,未及时告知采购人或不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15)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各类证件如在年检、升级、变更的,不能提供的,且无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材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的;(16)磋商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17)磋商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8)磋商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9)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7)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时的手机号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8)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9)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三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10)不同磋商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明确在资格审查或评审过程中,发现磋商供应商有采购文件约定的上述情形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明确政府采购数字化平台应具备相关功能,利用大数据分析进行预警;(11)不同磋商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2)对大量技术参数响应负偏离、不提供证明材料或者不积极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以促成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13)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14)成立多家公司围标串标。(15)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4.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5.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磋商文件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6.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1)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上述(1)~(4)点规定处理。第5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编号:3.3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为贯彻市委市政府的战略布署,深化打造具有瑞安辨识度的文明实践浙江样板,甲方作为瑞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管理主体,决定委托乙方对项目进行运营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瑞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营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位置和期限(一)委托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位置中心位于瑞安市万松东路与富民南路交叉口,占地面积约68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二)委托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资源共享”的原则,发挥各自资源优势,互相协同、分工合作,双方权利义务如下:(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委托乙方开展中心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包括物业服务单位及入驻团队的管理,维护中心形象),并全力提供政策扶持、资源倾斜等配合工作。乙方主动协调部门单位或社会团队在导入相关资源以保障中心的正常运行,若遇到确需要甲方介入协调的,甲方要做好协调工作。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定期上报中心进展情况的权利,乙方须无条件配合。3、甲方有权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考核标准对乙方运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考核。4、甲方组织的在中心举办的相关参观及其他活动,乙方须无条件配合。(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中心运营期间,乙方需负责落实以下运营服务内容:(1)在中心运营方面:1、做好中心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包括物业服务单位及入驻团队的管理,维护中心形象)。2、负责统筹对接、策划指导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和文明实践团队活动开展,定期召开中心-所-站三级阵地、实践团队工作例会,各类活动新闻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等,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做好8+5+1大类活动(8大类:理论宣讲、社会宣传、教育服务、文化服务、科技与科普服务、健身体育服务、乡风文明建设、结对共建;5大类:持续深入移风易俗类实践活动、丰富活跃文化生活类实践活动、培育践行主流价值类实践活动、宣传宣讲党的政策类实践活动、学习实践科学理论类实践活动;1大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台账整理和实地迎检工作。3、负责中心内日常领导、来宾来访考察接待、讲解工作,负责安排好参观线路,做好相关留档记录工作。4、指定专人负责文明实践中心公众号的运营管理和工作信息稿件撰写、推送工作。收集整理中心相关活动、荣誉事迹等最新动态和信息,结合线下合作交流活动做好宣传推广。5、负责各类荣誉申报、考核申报、日常总结汇报材料梳理,全面配合文明实践各类迎检工作。6、场地设施维护:确保中心各类设备(多媒体、展陈、桌椅等)正常运转,每日巡查并指导物业进驻公司对实践中心进行各类安全生产排查并做好巡查记录。7、档案管理:建立活动台账、物资清单、人员档案等电子化管理。8、保障场地的开放时间:每天开放,每天不少于8小时。9、其他事项:协助文明中心完成年度重点任务和对接上级部门交办的临时性工作。(2)在活动开展方面:1、运营期间需保证运营中心全年开放,根据不同年龄需求设置青少年、中年、老年等各类公益课程。按照“周周有活动,月月有主题”的要求结合文明中心各科室重点工作,开展8+5+1大类活动,每月需举办每类活动至少2次。日常活动需安排年度计划、月度计划,月度计划需于上月20日前提交(内容包含活动主要内容、人数、活动经费预算等),由负责科室审核。须根据全年重点节庆安排制定活动主题方案,具体内容、形式可由双方再行商定。活动开展均须做好全程记录(包括图文、视频),活动信息发布须在次日前完成。2、深化三级体系阵地建设,负责协调对接、配合政府各部门单位及相关合作单位,将各方活动资源导入中心(所站),并开展活动组织工作,推动活动联办、阵地共建。联动乡镇文明实践所(站),建立全市文明实践活动矩阵,各类活动联办数不少于50场/年。(3)品牌建设、队伍建设和项目孵化方面1、品牌建设:打造“浙江有礼瑞安先行”县域文明实践品牌,在原有品牌基础上,提炼深化品牌内涵建设,形成季度和年度建设总结性成果,并向央媒、省媒、市媒和内部工作信息推送宣传。2、队伍建设:协助瑞安市文明实践学院搭建文明实践队伍体系,负责实践中心入驻团队的管理考核,对文明实践三级阵地专兼职人员和实践团队人员每季度开展1次队伍技能培训,培养文明实践阵地管理和项目教学后备力量;更新完善市、镇、村三级文明实践阵地队伍信息网络,更新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信息,并开展中心-所站阵地负责人工作月度交流会,实践队伍负责人月度圆桌会;全周期负责安排项目孵化资金用于项目的提炼、培育、参赛。(4)其他方面:1、乙方必须直接运营管理(除物业管理外),不得转包、分包或代管,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2、乙方需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监管,保障中心经营秩序的良好。协助做好物业规划,并协调物业工作,保证物业及设施的合理使用;3、协助甲方对中心的其他管理等。中心运营期间,乙方运营服务需满足以下要求:(1)人员配备要求:1、乙方需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岗位要求及乙方承诺的人员总共人进场对中心进行运营管理,进驻中心的所有人员需实行上下班打卡,根据中心的考勤制度进行管理。2、合同签订前,乙方需将运营团队人员信息(包括简历、学历证书等)报备甲方核查,甲方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更换,直至符合甲方要求为止。3、所有人员需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接受中心运营总体安排部署,定期接受安全与技能培训;服务团队需统一着装,佩戴工作证,文明上岗,不得在工作区域内开展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所有工作人员需提供7×24小时应急响应服务,重大活动期间全员在岗。如遇大型活动或则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增加人员的,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需有足够的后备力量支持本项目的运营。4、项目负责人在服务期内不得更换,除非甲方书面提出更换要求。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如需更换,则应提供能力、经验相当的人员,并经甲方认可后予以更换。5、乙方应负责运营团队人员的薪酬发放,办理社保(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负责人员的个税代扣代缴等工作,避免发生劳动仲裁、诉讼事件。运营期间人员出现任何伤亡事故及风险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关赔偿。(2)管理要求:1、按照甲方的统一部署,全面接受工作安排,及时上报服务信息,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依据甲方规定的相关考核办法进行考核。2、确保中心馆内设施的合理使用。各类设备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害,需由乙方予以支付维护修理费用。(3)宣传要求:1、所举办的活动需前期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公众号、小程序等平台对社会进行公布,增加活动知晓度和人流量。活动结束后须在次日前完成信息稿件撰写和发布,在合同期间要保证围绕新时代实践中心工作,在省市媒体发表10篇以上(每年),国家级媒体发表6篇以上(每年),县级以上工作信息发表2篇以上(每年),活动新闻稿每月在县级以上发表不少于3篇,每季度制作短视频不少于2篇。(4)运营要求:1、乙方需于每月20日上报下月度中心运营月度计划及实施方案,甲方可以对计划及实施方案进行补充及修改。每月乙方需根据月度计划及实施方案对中心进行运营管理,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是否按计划完成任务。每月底要报当月工作台账,乙方在项目的招商、运营、管理过程中,需要保证物业及设施的合理使用。2、按月提交运营报告、活动台账,每季度提交财务明细;一年度完成各类主题活动不少于800场次;通过主管单位考核评估。三、相关费用1.本合同金额元(人民币:元整)2.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年度合同总价的40%预付款。(预付款后期转为合同款,不予以扣回)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前述规定(根据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2)运营服务完成年度服务周期的一半时,支付年度合同总价的30%。待乙方服务期满后结清尾款。(3)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发票及无条件按甲方要求提供费用结算所需的相关书面材料。甲方应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3.合作期间,由甲方承担中心公共部分的水、电、网络通讯以及物业管理等费用。4.双方合作期间,因运营成效等乙方因素获得专项奖励的,该项奖励归乙方所有。因甲、乙双方共同努力获得奖励的,实行一事一议。四、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10天内,乙方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款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按违约处理。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乙方所承担的活动全部工作结束止,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五、转包或分包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六、协议的成立、生效和终止1.本协议经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以下情况下,本协议可提前终止:(1)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2)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其他方有权单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3)乙方无法完成本协议约定目标,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七、其他1.本协议执行中若遇不可抗力的因素、政策单方原因造成的无法继续执行,双方互不追究责任。2.本协议未尽事宜或需要修改之处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尽快寻求无损于双方权益及合同目的顺利实现的途径解决,并签署协商解决争议的书面协议。如协商不成的,采用以下方式解决: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甲方所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协议之相关附属文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或受委托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约地:签约日期:年月日注:1.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中标人与招标人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4.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页码)(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作要求)………………………(页码)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四选一):(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3)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瑞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温州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瑞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DG2025007)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承诺如有虚假,将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情形,由采购人取消我公司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且由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报告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经监管部门查证属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予以处理。我方已知晓前述法律规定,对此无任何异议。注:1.▲本承诺函必须提供。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是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时间为准(具体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磋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日期:年月日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瑞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单位名称)的瑞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营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瑞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营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二)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磋商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中小微型企业(或)中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微型企业(或)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农、林、牧、渔业20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二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300万元以下建筑业80000万元以下80000万元以下6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下批发业2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20人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5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5人以下1000万元以下零售业300人以下20000万元以下5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200万元以下仓储业2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邮政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住宿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餐饮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2000人以下10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50万元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200000万元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下物业管理1000人以下5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0人以下500万元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人以下12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8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瑞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采购人)单位的瑞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营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JDG2025007)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日期: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如成交供应商声明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三)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投标时适用);注: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磋商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证明文件。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磋商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5)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6)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1、磋商函瑞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温州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瑞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DG2025007)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磋商有效期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本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2.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磋商函;2.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报价一览表(报价表)2.3.2报价明细表。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成交),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在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磋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瑞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温州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人代表姓名)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授权代表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瑞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DG2025007)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授权代表签字:职务:联系方式:附:磋商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磋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注:如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则须提供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磋商供应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瑞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温州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姓名:性别:职务:联系方式:,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磋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日期:年月日三、符合性审查资料项目名称:瑞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DG2025007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磋商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磋商响应文件编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签署、盖章。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署、盖章(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见磋商响应文件第 页2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磋商函见磋商响应文件第 页3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见磋商响应文件第 页4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磋商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磋商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磋商响应文件第 页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磋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日期:年月日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磋商响应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评分内容”提供资料)五、商务技术偏离表项目名称:瑞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DG2025007序号磋商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磋商响应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磋商响应文件偏离说明注:如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磋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日期:年月日六、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瑞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温州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磋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日期:年月日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报价一览表……………………………………………………………………(页码)(2)分项报价表……………………………………………………………………(页码)第(大写数字)轮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JDG2025007序号每年度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服务时间备注1小写: 大写: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24个月),合同一年一签。投标总价(二年)(大写):(小写):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予以公示。4.投标总价最高限价240万元/二年。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该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5、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磋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每年度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JDG2025007序号费用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234567.............总价(元)注:1.每年度总价最高限价120万元/年。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该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2.不提供此表的报价,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3.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4.报价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磋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日期:年月日5.第七部分实质性响应条款及无效标条款1、实质性条款1.最高投标限价;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3.《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5.《磋商函》;6.磋商有效期: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7.《报价一览表》;磋商供应商必须对以上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作无效投标,如上述实质性条款有所遗漏,以磋商文件中标识“▲”为准。若磋商小组认为其他有关技术及商务部分存在重大负偏离,将可能做无效投标处理。2、无效标条款1.磋商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磋商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未按规定提供《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的;3.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根据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4.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5.若磋商响应文件为授权代表签署的而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6.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的;8.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9.投标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0.未在报价时限内提交最后报价的;11.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磋商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3.主要采购服务的技术规格和参数不满足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及商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14.在磋商结束前,磋商供应商发生重大变化或变更,未及时告知采购人或不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15.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各类证件如在年检、升级、变更的,不能提供的,且无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材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的;16.磋商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17.磋商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8.磋商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9.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7.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时的手机号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8.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9.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三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10.不同磋商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明确在资格审查或评审过程中,发现磋商供应商有采购文件约定的上述情形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明确政府采购数字化平台应具备相关功能,利用大数据分析进行预警;11.不同磋商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2.对大量技术参数响应负偏离、不提供证明材料或者不积极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以促成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13.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14.成立多家公司围标串标。15.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如上述无效标条款有所遗漏,以磋商文件中表述为准。6.附件附件1: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其他附表: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本人(授权代表姓名),经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磋商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磋商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磋商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磋商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磋商供应商全称:(盖公章)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6.1.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参考模板)采购单位项目名称合同名称供应商项目及合同编号合同金额分期验收是□ 否□分期情况共分 期,此为第 期验收验收时间验收地点验收组织形式验收内容施工内容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人员配备情况施工设备配备情况安全文明标准合 格□ 不合格□合 格□ 不合格□合 格□ 不合格□合 格□ 不合格□合 格□ 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第三方机构情况说明(设计、监理等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出具相关意见)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最终结论合 格□ 不合格□验 收签 字经办人: 专家:验收小组负责人: 验收小组成员:代理机构意见申购单位意见采购单位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申购单位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单位公章)供应商确认: (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说明:1.该表为工程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2.“代理机构意见”,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的,无需填写该项内容。注:该表为履约验收书的综合性参考模板,采购人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情况说明瑞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采购意向说明如下:根据瑞财采[2021]269号文件要求,2021年9月1日起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开采购意向,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该项目于2025年3月7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开采购意向(公告链接: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1q9CSOa2Z4WfvRpqsjlc9w==&utm=web-micro-app-back-front.777aa7f9.0.0.8e8270b0fd5711efae530b83eb8bb9a3),公示期已满30日,因政采云系统原因,原采购意向公示非瑞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本账号直接发布,无法进行采购意向公示关联,故重新于2025年3月25日发布采购意向公示(公告链接: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4EV9evLeNBWXR4Ogtecb6w)。因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原2025年3月7日发布的意向公告已符合瑞财采[2021]269号文件要求,故本项目于2025年4月7日发布采购公告。特此说明!瑞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2025年4月7日招标文件1.1项 目 编 号:JDG2025007项 目 名 称:瑞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营服务项目采 购 方 式:竞争性磋商 采 购 人:瑞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5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2第四部分评标办法30第五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38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39第七部分实质性响应条款及无效标条款62第1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4月7日项目概况 瑞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DG2025007项目名称:瑞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营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2400000最高限价(元):24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瑞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营服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240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相关部分。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24个月),合同一年一签。若服务期内,中标人的服务达到招标人的考核要求,则可再续签下一年合同,若中标人有违约行为,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不续签下一年合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5年4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4月18日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磋商响应文件;②供应商须在投标前申领CA数字证书、下载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④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⑤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注: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好摄像头和耳麦,保持网络稳定通畅,并在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自测硬件能否正常使用,如因自身硬件或网络原因导致询标讲解失败,相关后果自行负责。(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公告期限一致。(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磋商文件,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下载。注意:游客通道获取的磋商文件仅供浏览使用,潜在供应商请通过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磋商文件。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瑞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地址:瑞安市万松东路156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80126680质疑联系人:唐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356615172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温州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瑞安市银座广场A幢2单元2905室传真:0577-65835377项目联系人(询问):彭秋云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06470760质疑联系人:郑珉芝质疑联系方式:13967762826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瑞安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2.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2.2.磋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瑞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营服务项目2项目编号JDG20250073采购方式及评标方法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4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适用情形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þ政府购买服务项目:A0814公共图书馆(室)、文化馆(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含农家书屋)等运营和管理(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度)¨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营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