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事档案管理招标公告(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及国企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HYGP-2025-C-05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7日发布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及国企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GP-2025-C-051
项目名称: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及国企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5535.0万元
最高限价:5535.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否
5,535
5,535
其他服务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 B.2024年或2025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或2025年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08日到
2025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方式:现场发售,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评标室(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上午10:0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2、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佰万元整,投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支票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交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佟楼支行 行号:102110000390 账号:0302060819300671662 户名: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8号
联系方式:022-832183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联系方式:022-234469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亚静
电 话:022-23446983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HYGP-2025-C-051 采购需求.docx
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7日
1、项目需求书(一)项目背景本市市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现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155万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档案133万册,共计288万册,需面向社会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及国企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服务工作,包含档案保管整理、接收和转递、档案查(借)阅、材料归档、政审、开具相关证明、党组织关系接转等相关服务。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二)服务内容1、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155万册,国企退休人员人事档案133万册。2、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主要工作内容包含:(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转递;(2)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鉴别和归档;(3)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4)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聘)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5)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6)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等;(7)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管和整理;(8)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实体安全管理;(9)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安全管理;(10)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场所设备安全管理;(11)档案库房建设3、国企退休人员人事档案主要工作内容包含: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接收、管理、保管以及借阅、转递、证明出具等利用工作,并实现档案服务数字化、便捷化。协助国有企业做好退休人员养老和医疗保险事务中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退休时间、缴纳年限等基本信息的核实确认工作,协助做好死亡人员遗属待遇资格的核实确认等工作。(三)服务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第六条和《天津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档案转移接收办法》(津人社局发〔2019〕35号)第一条规定要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承担;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须由市区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承担。★2、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对曾属于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人事档案的,应当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3、档案管理服务工作人员要求(1)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00人。(2)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作风正派,且具备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经验年限5年及以上专职人员不少于50人。(3)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关键核心岗位应当选配中共党员,中共党员人数不少于20人。(4)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人数不少于50人。(5)定期组织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安全、保密防护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工作技能持续提升。4、档案管理服务制度要求(1)具备完善的档案管理服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和转递制度》、《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鉴别和归档制度》、《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制度》、《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借阅制度》、《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出具相关证明制度》、《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内部查阅管理制度》、《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日清日结制度》、《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密制度》、《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库房安全管理制度》等。(2)具有完备的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和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人事档案审核规范》、《窗口行为规范》、《档案接收业务流程》、《档案转递业务流程》、《档案材料收集、鉴别业务流程》、《档案内部查阅业务流程》、《档案外部查阅业务流程》、《档案借阅业务流程》、《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业务流程》、《档案政审(考察)业务流程》、《流动党员接收业务流程》、《流动党员转出业务流程》等。(3)具备规范的服务指南。包括但不限于《档案接收和转递服务指南》、《档案材料收集、鉴别和归档服务指南》、《档案查阅服务指南》、《档案借阅服务指南》、《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服务指南》、《政审(考察)服务指南》、《流动党员管理服务指南》、《单位立户及销户服务指南》、《档案信息变更服务指南》等。5、档案服务标准化要求★(1)确保为服务对象提供及时和便捷的档案管理服务,本项目实施地天津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2)能开展人事档案标准化工作,已进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标准化创建,具备完善的服务通用、服务提供、服务保障、岗位标准四大类的标准化文件体系,并能够持续推进档案管理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全面落实和持续改进,在推动档案管理服务标准化方面具有较高的水平。6、服务场地要求(1)服务大厅面积不少于1000㎡。(2)档案服务窗口设置不少于10个。(3)有独立的值班主任窗口。(4)服务场所应交通便利,有公交地铁,有独立的停车场。7、服务环境和设施要求。(1)服务场所外设立显著标识、明确机构名称,服务大厅应有显著引导标识。(2)设置信息公开区,服务制度和工作人员信息公示。(3)服务大厅采暖和制冷设备完善。(4)服务大厅设置等候区,等候区座椅不少于100个。(5)服务大厅需设置老花镜、爱心伞、自助查询机、自助取件柜等自助服务设施。(6)服务大厅功能区域划分规范清晰,在显著位置设立填表台和取号机,安排引导员,在群众办理事项遇到困难时主动提供帮助。(7)具备专门的业务宣传资料设备、设施,便于群众取阅和观看,宣传资料及时更新。(8)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环境干净、整洁、规范,办公桌面不得摆放私人物品。(9)服务大厅需设置老弱病残孕、军人等特殊人群设立“绿色通道”。(10)消防、安检、监控等设备齐全,设置防火通道、应急疏散出口。(11)服务大厅设置医药箱和心电除颤仪等急救设施。(12)服务窗口设置评价器和政务好差评二维码。(13)服务大厅设置意见箱、评价卡和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并公布服务监督举报电话。8、服务能力要求(1)全年依托人事档案提供服务能达到100万人次。(2)服务窗口接待办事群众日均达到400人次。(3)具备小型呼叫中心,提供线上线下档案服务咨询日均达2000人次。(4)线上服务受理办事群众服务申请日均达300人次。(5)完善的服务大厅排队管理系统,确保服务大厅接待服务有序开展。(6)具有个性化的窗口服务,能实现一窗通办,按照办事群众的服务需求,提供延时服务、潮汐窗口、自助取件等多样化服务。9、服务信息化要求(1)能够实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比例达到85%及以上,具备数字化档案利用条件,数字化档案利用率能够达到50%及以上。★(2)能够全流程通过“天津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档案管理服务,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3)具备功能完善的大厅业务管理系统和线上服务管理平台,能实现档案服务预约办、线上办。(4)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人事档案跨省通办业务有专人值守,跨省通办业务能够实现日清日结。(5)具备独立的门户网站,具有无障碍访问功能,人事档案专栏,可查阅人事档案服务政策、服务流程,并能提供线上服务。(6)具备独立运营的微信公众号或服务号,能实现政策推送、在线咨询、即时查询、自助服务、线上申请等服务功能。(7)具备可视化数据看板,可实时查看库房状态、档案流转情况及环境监测数据,能够实现远程管理。10、档案库房及办公区域安全管理要求(1)投标人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档案库房,面积不低于3000㎡,可存放保管人事档案不低于300万册;配套办公区域面积不低于3000㎡。★(2)具备符合人事档案管理要求的场所设置,档案库房、阅档场所、整理场所、办公区域应当分开。(3)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档案装具,包括铁质档案柜、档案密集架。智能密集架系统,可支持远程控制、自动定位及存取功能。(4)具备相应的办公设施设备,包括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高拍仪、移动存储设备等现代化设备,要求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和存储。(5)具备档案消毒柜,满足防虫防霉等要求。(6)具备温湿度监测设备,可根据档案的保存需要,配备有专业恒湿机和温度控制设备,确保温度可以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之间。★(7)具备全封闭防盗门、遮光阻燃窗帘等防护设施、智能门禁识别、出入口控制、视频监控等安全防范系统。★(8)具备气体灭火系统及相应的报警和自动控制系统。档案库房安装有甲级防火门,配备火灾自动报警设备。(9)具备符合专业要求的电气设备,包括使用安全可靠的电源开关、插座等部件;使用防火阻燃电缆电线;设置漏电保护器,避免灯泡过热引起火灾。(10)定期对气体灭火系统、智能密集架等特种设备等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11、对人事档案实体安全管理要求(1)具备档案接收转递安全要求。档案接收、转递过程符合国家、行业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具备对档案、存档单位资质审核能力,具备国家邮政机要通信渠道。(2)具备档案材料归档安全要求。具备符合国家、行业安全管理规范的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具备对档案材料的鉴别能力。(3)具备档案保管和利用安全要求。具备符合国家、行业安全管理规范的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具备档案安全保管和服务能力。12、对人事档案信息化安全管理要求(1)具备档案管理系统和网络安全要求。具备符合合国家、行业安全管理规范的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具备系统、网络及档案数据安全管理能力。13、对岗位安全管理要求(1)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建立权责明确、覆盖档案管理服务全过程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保密责任。(2)档案管理服务人员在档案管理服务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应涂改、抽取、撤换、伪造、损毁档案材料,不应泄露或擅自复制、拍摄、向外公布档案内容,不应违规新建、重建、接收、转递、保管、利用、销毁档案。(3)具备完善的档案安全管理监督机制,包括日常对人员管理、工作流程、服务效能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能够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4)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加强对档案管理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护意识,提升人员安全素质。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升防灾减灾能力。(5)具备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在发生安全事件时能够迅速采取措施,降低损失和影响,并及时报告相关情况。(四)档案管理文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令第30号)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8〕102号)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函〔2021〕15号)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7、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8、《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中办发〔2018〕60号)9、《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组发〔2009〕12号)10、《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GB/T32623-2016)说明:本招标文件中,带“★”标记的内容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对标“★”内容不得有任何偏离,否则做无效处理。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三、验收要求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本项目实施方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四、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2、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事档案管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