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教育示范招标公告(四川省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2025)
磋商邀请
四川省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拟对老君山保护区自然教育示范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SCCGLJS2025001
2.采购项目名称:老君山保护区自然教育示范项目
3.采购人:四川省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25万元。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屏山门户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5年4月8日至4月14日上午09:00- 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31-5724143;一经确认报名成功,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网上获取。应提供以下报名资料:1、报名表(见附件);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报名资料请发送到邮箱676101774@qq.com进行报名,并电话告知已发送报名资料。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磋商。2、现场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资料递交至四川省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办公室,并现场签字确认。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5年4月18日10:00(北京时间)。
七、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磋商地点:四川省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大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
地 址:宜宾市屏山县恒轩君山大厦4楼413办公室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31-5724143
附件下载:
最终3.31------老君山保护区自然教育示范项目0402.doc
采购编号:SCCGLJS2025001老君山保护区自然教育示范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国·四川(宜宾)四川省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2025年4月1.1.1.21.3.目录1.4.第一章磋商邀请………………………………………………31.5.第二章磋商须知………………………………………………41.6.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61.7.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171.8.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191.9.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01.10.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201.11.第八章评审方法………………………………………………411.12.第九章采购合同(草案)……………………………………48附件报名登记表……………………………………………521.131.141.151.16.第一章磋商邀请四川省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拟对老君山保护区自然教育示范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编号:SCCGLJS20250012.采购项目名称:老君山保护区自然教育示范项目3.采购人:四川省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二、资金情况预算金额:25万元。三、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屏山门户网以公告形式发布。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磋商文件自2025年4月8日至4月1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31-5724143;一经确认报名成功,磋商资格不能转让。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网上获取。应提供以下报名资料:1、报名表(见附件);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报名资料请发送到邮箱676101774@qq.com进行报名,并电话告知已发送报名资料。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磋商。2、现场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资料递交至四川省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办公室,并现场签字确认。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5年4月18日10:00(北京时间)。七、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八、磋商地点:四川省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大会议室。九、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省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地址:宜宾市屏山县恒轩君山大厦4楼413办公室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31-57241432.第二章磋商须知2.1.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1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3家及以上本次采购采取屏山门户网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25万元。3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2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4联合体不允许。5现场考察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现场考察,现场考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6答疑会无。7合同分包不允许。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10:00(北京时间)。9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大会议室。10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11响应文件有效期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12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纸质文档。13响应文件递交份数本次采购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请各供应商代表人带上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未带身份证原件的供应商代表人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14响应文件的密封响应文件应当贴上密封条密封且在密封条和密封袋的骑缝处盖章,密封袋不得破损。响应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应分别单独密封装订。 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15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6磋商结果公告磋商结果将在屏山门户网予以公告。1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9磋商文件咨询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31-5724143 20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31-5724143 21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屏山门户网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到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恒轩君山大厦4楼413办公室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电话:0831-572414322供应商询问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按照“谁主要相关,谁直接负责”的原则,潜在供应商对资质要求、技术参数及配置、性能指标、商务要求、评分标准、采购组织工作的询问等由采购人确定的相关事项的询问依法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负责回复和处理。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31-572414323供应商质疑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按照“谁主要相关,谁直接负责”的原则,潜在供应商对资质要求、技术参数及配置、性能指标、商务要求、评分标准、采购组织工作的质疑等由采购人确定的相关事项的质疑依法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负责回复和处理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31-5724143地址:四川省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24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供应商对质疑回复不满意的可向采购人主管部门提起投诉。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31-5724143地址:四川省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25所属行业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工信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6定向采购情况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27备注若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与供应商须知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2.22.3.二、总则2.3.12.3.2.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2.3.3.2.采购主体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四川省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2.3.4.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合格供应商应具有以下条件:3.1具有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3.5.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本项目为服务采购,不对相同品牌作认定。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人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7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人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5.8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人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7.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三、磋商文件2.4.12.4.2.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32.4.4.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2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屏山门户网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由采购人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2.4.5.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2.2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2.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5.四、响应文件2.5.1.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2.5.2.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2.5.32.5.4.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17.响应文件格式17.1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8.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18.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8.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18.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19.1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应分别单独密封装订。19.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19.3响应文件应当贴上密封条密封且在密封条和密封袋的骑缝处盖章,密封袋不得破损。19.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20.响应文件的递交20.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0.2采购人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20.3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20.4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的相关规定被没收。21.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21.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2.6.五、评审2.7.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2.8.六、成交事项2.9.23.确定成交供应商2.10.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11.23.1采购人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结合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确定成交供应商。2.12.23.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13.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2.14.(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15.(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2.16.(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2.17.(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2.18.(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2.19.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2.20.24.成交结果2.21.24.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4.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24.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2.222.23.25.成交通知书2.24.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25.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6.2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7.七、合同事项2.28.26.签订合同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26.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6.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6.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9.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3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30.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30.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31.履行合同31.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1.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2.验收按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验收。33.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2.292.30.八、磋商纪律要求34.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九、询问、质疑和投诉35.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处理。十、其他36.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37.(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磋商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磋商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15%(建议在10%-20%区间)。38.(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39.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第三章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2.31.一、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2.32.二、供应商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按照规定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33.一、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2)体现健全的财务制度的证明材料:①可提供近二年(任意一年)供应商经审计的完整有效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也可提供近二年(任意一年)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⑤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⑥供应商也可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自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能力情况说明或同等效力的其他证明材料或声明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注:如经核实属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响应处理)。7、承诺函原件2.34.二、供应商应当提供的其他类似效力证明材料1、缴纳本次采购要求的磋商保证金:由采购人提供供应商缴纳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保证金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用提供证明材料。2、按照规定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人提供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用提供证明材料。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时提供)。(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时提供)。4、中小企业声明函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并且是有效的证明材料。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3、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是资格性审查的主要依据,未通过审查者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4、本章所涉及到的格式详见第七章。.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老君山保护区自然教育示范项目★一、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1、老君山保护区二燕坪宣教馆自然教育能力提升。①依托老君山保护区二燕坪宣教馆和周边修建的观鸟步道,挖掘并整理形成自然教育解说材料,产出为老君山保护区自然教育解说教材手册电子版1份,纸质版100份。②选拔一批自然解说员或自然向导,并围绕二燕坪宣教馆及周边生态体验线路进行针对性解说技能培训3次。2、举办四川山鹧鸪“护二代”夏令营。举办四川山鹧鸪“护二代”夏令营活动(地点为二燕坪宣教馆),开展1次2天20人的自然教育活动,形成夏令营课程1套。3、老君山保护区自然教育进学校—“科学少年”系列活动。选择屏山县1-2所中学开展四川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科学少年”系列活动。围绕老君山保护区保护及科普宣教目标,设置相关科学研究课题2个以上,并邀请保护学、社会学、青少年科学教育等领域专家指导在校师生,开展线上及线下课题研究活动6次以上,并形成科学少年课程1套,课题汇报演讲1次,评选优秀科学少年并辅导参加省市级青少年科技创新比赛1次,至少1人获得宜宾市科技比赛一等奖。★二、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成交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宜宾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宜财采〔2021〕15号)、磋商文件和国家现行有关行业规定、技术规范和要求进行验收。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提交最终报告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1.双方必须遵守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解决争议:1.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15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诉讼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诉讼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7、其他要求★实质性要求:①、报价要求:本报价是供应商全部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服务内容的最终报价,包括供应商履约过程中的人工费、材料费、利润、设备费、税金及与供应履约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所有费用。采购人在项目结算时不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出现在磋商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单独提供承诺函)②、项目履约期间,所有的安全责任应由供应商全权负责,与采购人无关。(单独提供承诺函)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磋商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确认。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格式1-1(正本/副本)XX项目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若有):日期:2025年XX月XX日格式1-2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并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1-3①可提供2023或2024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可提供2023或2024年供应商完整的全套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③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⑤也可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1-4承诺函(实质性要求)四川省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有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六、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授权代表签字:X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格式1-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四川省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本授权声明:XXX(供应商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XXX项目(采购编号:XXX)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职务:XXX授权代表签字:XXX职务: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注: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格式1-6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格式1-7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来或自供应商单位成立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实质性要求)四川省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来或自供应商单位成立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文件”格式格式2-1(正本/副本)XX项目其他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若有):时间:2025年XX月XX日格式2-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格式2-3报价函四川省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提供采购人所需服务,总报价按照市场价进行下浮报价,报价为元。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用于磋商报价。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6.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采购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XX天。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通讯地址:XXX邮政编码:XXX联系电话:XXX传真: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格式2-4报价表(首轮报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报价内容数量单价(元)总价(元)项目完成时间备注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拟格式。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格式2-5报价表(最终报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报价内容数量单价(元)总价(元)项目完成时间备注注:采购人不再单独提供此表,请各供应商准备好二次报价表和密封袋签字盖章后备用,二次报价时单独提交,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二次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名称:XX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格式2-6服务应答表序号服务应答内容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注: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格式2-7商务应答表序号商务应答内容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注: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供应商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格式2-8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日期:XXXX格式2-9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采购编号: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日期:XXX格式2-10知识产权声明函四川省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本单位(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声明:1.本单位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本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本单位声明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本单位提供使用自有知识成果的相关资料并为其真实性单独负责,在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本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给采购人,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4.如采用本单位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本单位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已经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声明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或未履行,本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2-11实施方案(格式自拟)格式2-12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如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其投标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2、非中、小型、微型企业不提供本声明。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4、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格式2-1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2.352.36.第八章评审方法2.372.38.1.总则2.39.1.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2.40.1.2磋商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2.41.1.3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2.42.1.4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2.43.(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2.44.(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2.45.(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46.(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2.47.(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2.48.(六)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2.49.(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2.50.1.5(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51.2.磋商程序2.52.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2.53.2.1.1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采购政策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54.2.1.2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2.55.(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56.(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2.57.(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2.58.(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2.59.(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2.60.(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2.61.(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2.62.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2.63.2.2资格性审查。本项目由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审查。2.64.2.2.1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有磋商资格。2.65.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66.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2.67.2.2.4采购人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2.68.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2.69.2.4磋商。2.70.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2.71.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2.72.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2.73.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74.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75.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76.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2.77.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5最后报价。2.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人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人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人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人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人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人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2.12供应商澄清、说明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综合评分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本次采购项目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报价、项目要求、服务方案、履约能力、履约经验、检验能力、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投标文件的规范性。3.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政策功能、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3.3综合评分明细表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5、3.3.2综合评分明细表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项 详细描述 分值详细评审实施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需求分析; ②项目实施措施及方法;③组织架构及人员配置和分工;④工作方案;⑤项目进度安排;⑥质量控制保证措施等。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且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48分,每有一项存在内容缺陷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8分,直到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注:以上内容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与项目实际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逻辑或原理错误、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行业规范及标准引用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48.00人员配置1、项目负责人(1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经济学、管理学、生态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本项最多得5分。 2、其他人员:拟派项目组成员中每提供一名含有生态学、经济学、动物学、植物学、保护生物学或管理学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每具有1名上述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最多得10分; 注: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人员不重复得分。15.00从业经验响应度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每具有1个类似业绩(完成结项)的得3分,最多得15分。类似业绩是指:开展自然保护地自然教育相关项目。 注: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项目验收单/资料,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15.00价格分价格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计算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2.00说明:①、所有的评分、价格等涉及小数计算,先四舍五入再计算;②、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2.78.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5.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人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的请托。第九章采购合同(草案)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xx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项目基本情况合同期限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XXXX;2、XXXX;3、验收标准: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进行验收。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XX万元;2、XX万元;……2、服务费支付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相关办法对乙方进行管理。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2、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应由败诉方负担。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项目磋商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5、其他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附件:供应商报名登记表项目编号(必填)项目名称(必填)单位名称(必填) (加盖公章)单位地址(必填)购买文件时间(必填)包件号(如有分包必填)联系人(必填)单位固定电话经办人移动电话(必填)单位传真电子邮箱(必填)备 注注:联系电话:0831-572414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然教育示范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