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泊位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沧州渤海新区骅保物流发展有限公司2025)
黄骅港综合港区10万吨级通用泊位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7007600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地点:沧州市-渤海新区
所属行业:水上运输业
黄骅港综合港区10万吨级通用泊位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骅港综合港区10万吨级通用泊位工程监理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黄骅港综合港区10万吨级通用泊位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4】41号)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以 《关于黄骅港综合港区10万吨级通用泊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4】98号) 批准, 项目业主为 沧州渤海新区骅保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20%:80% ,招标人为 沧州渤海新区骅保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2个10万吨级通用散杂货泊位及堆场、筒仓等相关设施,泊位长度584米,主要运输货种为粮食、豆粕、原糖、钢材及其它杂货,设计年通过能力790万吨。 2.1.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工结构、装卸工艺、陆域形成、简仓、相关配套工程、设备设施等。 2.1.3建设地点:黄骅港综合港区一港池。 2.1.4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限为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共计48个月,其中施工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1.5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共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航道、锚地及导助航设施施工、装卸工艺设备购置及安装、水工建筑物施工、陆域形成和道路堆场施工、生产与辅助建筑物施工、配套设施施工等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等相关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批准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交通运输部门批准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批准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近五年(2020年4月1日至今,时间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或10万吨级及以上水运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24年4月1日至今)不曾在水运工程施工监理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监理合同被解除。
3.1.5其他要求:(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应进入“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查询资质情况,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牵头人满足本项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的家数不超过2家,牵头人应为具备水运工程监理资质的一方。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被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08 09:00 至 2025-04-14 17:00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5-06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但须在开标时间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请投标人按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ebei.gov.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bidding.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按照“双盲+分散”的相关政策执行。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服务费以最后中标额为基数,按照《河北渤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建设项目相关收费标准的(暂行)规定》(渤投集字[2013]152号)招标代理费计费标准收取。 3、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等。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
电话:0311-66726997、0311-66726995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黄骅港综合港区10万吨级通用泊位工程监理
投标人/供应商
1000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州渤海新区骅保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沧州渤海新区港城产业园区金融广场
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张坤
联系人:
郭明亮、张献献、刘国忠
电话:
0317-7558082
电话:
0317-2121098
传真:
/
传真:
0311-69052033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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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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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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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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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评标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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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3)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累计金额高的优先。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与施工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与其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的,不再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投标文件明标部分)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或支票或汇票或本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证保险保函形式提交,应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购买。(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7)投标人未进行分包。(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第一个信封(投标文件暗标部分)评审标准:(1)技术建议书(暗标)的编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的规定。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报价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6)投标报价中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报价不低于监理服务总费用的5%。2.1.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8)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技术建议书:50分主要人员:20分其他因素:20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 1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当所有投标价都高于招标人投标控制价上限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具体评分标准如下: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评分标准2.2.4(1)技术建议书50分监理大纲和措施对本项目监理工作范围和任务理解15分理解基本准确,得9-11分;理解较准确,思路较清晰,得11-13分;理解准确,思路清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13-15分;监理工作程序15分内容基本齐全,阶段划分基本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9-11分;内容较齐全,阶段划分较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11-13分;内容齐全,阶段划分合理、正确,可实施性强,得13-15分;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10分分析一般,对难点、重点把握一般;处理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6-7.5分;分析较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较准确;处理措施合理,可行,得7.5-8.5分;分析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准确;处理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得8.5-10分;对本工程的建议10分建议措施基本全面、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6-7.5分建议措施全面、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7.5-8.5分建议措施具体全面、可靠、合理,可实施性强,得8.5-10分2.2.4(2)主要人员20分总监理工程师20分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最低要求)的,得12分每担任过一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或10万吨级及以上水运工程施工监理业绩的总监理工程师加4分,最多加8分。2.2.4(3)评标价10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其中,F=1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2.2.4(4)其他因素20分类似项目业绩15分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得9分。在满足资格审查得基础上,每增加一项满足资格审查业绩加1.5分,最高加6分。荣誉5分近五年(2020年4月1日至今,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或官方网站发布时间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承揽过的水运工程有获得:国家级(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李春奖、詹天佑奖等)奖项,每项得2分省级或部级奖项,每项得1分本评审项最高得5分注:同一项目奖项以得分最高一项获奖计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1)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复核结果一致。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牵头人满足本项要求。 (2)所附总监理工程师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信息与“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复核结果一致;或所附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证书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核查的结果一致。(3)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含分公司)的复核结果一致。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导致不能满足评审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投标人应保证上述全部截图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在线验证方式,或根据提供的验证方式无法核实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注:1.评委打分保留一位小数,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2.技术部分评分因素缺项则该项得0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通用泊位工程监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