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土变更调查招标公告(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波市海洋局、宁波市林业局)2025)



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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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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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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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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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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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5年日常变更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8

项目概况
宁波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5年日常变更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8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HZZBDL202503170055H
项目名称:宁波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5年日常变更
预算金额(元):2200000
最高限价(元):2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5年日常变更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宁波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5年日常变更调查,具体详见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2月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具备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8日至2025年04月1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8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8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在线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84688
质疑联系人:金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1872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299弄研发园二期C15幢12A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与喆、杨立波、李东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569353 18967806602
质疑联系人:袁钦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569353 1381985976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 系 人: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04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定稿)公开招标-宁波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5年日常变更.doc464.5K

宁波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5年日常变更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PHZZBDL202503170055H采购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代理机构: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0二五年四月目录第一部分采购公告1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5第三部分投标资料表7第四部分供应商须知9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及标准21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1第七部分格式与表格38第一部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宁波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5年日常变更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28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PHZZBDL202503170055H项目名称:宁波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5年日常变更预算金额(元):2200000.00最高限价(元):220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宁波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5年日常变更数量:1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宁波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5年日常变更调查,具体详见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金额(元):2200000.00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2月底。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2)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人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95763,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8日14: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投标,并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开标时间:2025年4月28日14: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在线参加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2.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下的投标;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4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5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s://www.nbzfcg.cn/)”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竞标人。2.6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投标单位自愿提供)密封后送至开标地点: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299弄研发园二期C15幢12A层。2.7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仍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如因系统或部分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无论是否启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2.8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①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视频):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电脑登录账号观看);②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文本):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电脑登录账号浏览)。(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投标单位自愿提供),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刘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84688质疑联系人:金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8918728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299弄研发园二期C15幢12A层项目联系人:金与喆、杨立波、李东港项目联系方式:0574-8756935318967806602质疑联系人:袁钦质疑联系方式:0574-8756935313819859765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传真:/联系人:李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04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章第二十六条、土地调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8号)、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全面查清我市本年度国土利用状况变化情况,保持全市国土调查数据准确性和现势性,为自然资源管理提供高质量底版。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4号,开展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5年日常变更调查。二、工作内容(一)年度变更调查1.制定方案,开展业务指导。结合《技术规程》《补充通知》《技术问答》以及《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涉及地类的有关问题解答》等文件,制定方案并指导区县开展工作。2.与执法、耕保等业务部门开展协同工作。结合国家下发和各业务部门提交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年度管理数据对十个区(县、市)提交的年度变更变化图斑开展分析,编制相关协同报告。3.根据国家核查和省级核查规则,开展市级检查。(1)检查县级自主提取的监测图斑在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中的上图情况;(2)检查县级针对国家下发的监测图斑在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中的响应情况;(3)检查县级数据库建设成果,包括成果完整性,图斑边界、地类属性正确性和属性信息、城镇村等用地上图等内容进行检查;4.编写分析报告。在部变更调查成果下发后,按照国家技术规程有关要求,根据各区(县、市)变更调查数据,汇总形成市级变更调查数据,结合国家下发用地管理信息数据,进行数据统计分析,深挖调查监测成果价值,编写市级成果分析报告,反映自然资源管理成效、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成就,为自然资源管理决策提供支撑。(二)日常变更调查5.开展日常变更调查。日常变更包括补充耕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废弃矿山治理等项目管理涉及的地类变化,国家层面组织的季度卫片、“长牙齿”硬措施、自然资源督察、林草湿调查监测等各类自然资源监测监管涉及的地类变化,以及地方日常监测、巡查等过程中发现的地类变化,调查部门应与耕保、执法等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对变化图斑进行分析研判,确定是否纳入日常变更。6.定期汇总日常变更成果数据,编制日常变更分析报告。三、项目范围及时间本项目的作业范围为宁波市全市域,面积约为10000km²,项目具体实施时间为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2月底。四、项目成果1、完成自然资源部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要求的相关成果并通过国家级核查;2、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分析评价报告。五、商务要求项目要求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2月底。质量标准成果质量必须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从严):具有国家标准及规范的,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具有行业标准及规范的,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具有其他标准及规范的,按照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合同款项支付条件及方式采购人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待国家级内外业核查完毕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4%。中标人递交项目成果,验收归档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合同款项。验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及签订的合同约定进行验收。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第三部分投标资料表序号内容1采购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284688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金与喆、杨利波、李东港电话:0574-87569353 18967806602 邮箱:nbhz005@163.com 2经批准的本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4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5项目履约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2月底。6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7商务条款要求:见“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8投标报价:①投标总价最高限价:2200000元;②投标报价说明:a.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b.投标报价完成本项目采购需求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费用、人工费,以及管理费、利润、税金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一切费用,以及由中标人支付的项目代理服务费用;c.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作无效标处理。d.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9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10开标程序:(1)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并做开标记录;(3)对资格和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4)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5)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作开标记录。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6)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7)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公布评审结果。(8)开标会议结束。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11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采购内容变更的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响应、中标人的投标承诺、中标通知书确定的数量和金额签订合同。12其他:采购公告与中标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13招标代理服务费:(1)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费率,按成交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成交)总金额向成交供应商收取。5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的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改办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代理服务费用按照1.5%的标准收取,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2)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户名: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及账号:中国银行慈溪孙塘支行/375358332140 第四部分供应商须知1.一、说明1、项目概况1.1采购人的项目(载明在《投标资料表》中)已经政府采购行政管理部门批准。采购人委托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次招标采购工作。有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等信息载明在《投标资料表》中。1.2经批准的本次采购方式载明在《投标资料表》中。2.二、供应商2、合格的供应商2.1供应商应该是符合《投标资料表》的报名条件,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国境内企业或组织。2.2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并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之前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纪录;(6)满足采购人为获得满意服务供应而提出的其他要求;(见采购文件中资格要求)(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代表若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国境内企业或组织必须为该企业或组织的人员,若供应商为自然人必须为中国合法公民。4、投标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三、采购文件5、采购文件的构成采购文件含有以下部分,文本条款装订成册。内容如下: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三部分投标资料表第四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及标准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部分格式与表格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6、质疑与投诉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注: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潜在供应商的书面质疑或澄清要求均应加盖单位公章,署明日期。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采购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6.2对于受理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或其他适当方式进行答疑,必要时将书面答复发送所有取得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若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答疑不引起采购文件相应条款的实质性改变,则不应视作对采购文件的修正或更正。6.3采购代理机构发送的答疑文件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6.4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7、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7.3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4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8、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特殊行业外。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法人身份参加。9、关于知识产权9.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9.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9.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4.四、投标文件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技术商务文件三部分;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资格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1)合格供应商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供应商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人进行查询,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报价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4)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技术商务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1)符合性自查表(格式见附件);(2)商务技术分自评表(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系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授权书,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4)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5)类似业绩表,附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6)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7)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8)商务和技术评分表要求提供的各项方案以及相关证明材料;(9)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10.2本项目所称投标文件系指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11、投标报价11.1供应商应全面充分了解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要求以及服务现场的基本条件,按照《投标资料表》规定与要求报价,并包含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所有费用。11.2所有投标报价必须以人民币报价,不接受外币报价。11.3投标报价只有一个,而且一经开标,投标价不得变更。如果出现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又未声明以哪一报价方案为主,则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声明应载明在“开标一览表”中。11.4投标报价中有关单价在中标后及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作无效投标处理。11.5除非采购文件在《投标资料表》中对授予合同的数量增减有约定,投标报价在开标以后直至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作无效投标处理。11.6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与政采云上传的报价文件不一致的,以政采云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12、投标文件编写12.1投标文件应表述准确、完整、详细,并按统一格式填写。开标一览表应按格式完整填写。投标文件因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2.2投标语言: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12.3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非本采购文件“招标内容及要求”有特殊要求,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3.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将导致投标无效而被拒绝。13.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应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的提出和供应商的答复都应以书面(含邮箱)的形式进行。13.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5.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装订14.1对本采购文件相关部分提供的各种文件、表格、格式,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签署和加盖公章。14.2投标文件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章)、投标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章)。联合体投标的,除特殊说明外,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盖公章,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4.3供应商应根据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关联错误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14.4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政采云”平台。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投标单位自愿提供)。14.5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与政采云上传后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一致,若两者不一致则以政采云上传后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14.6电子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电子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5、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送15.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15.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15.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投标文件名称、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5.4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16、投标16.1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1)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投标单位自愿提供)密封后送至开标地点(详见第一部分采购公告)。(2)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仍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无论是否启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所提供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16.2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17.1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也应重新制作。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要求撤销投标文件的,应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文件。6.六、开标18、开标程序:18.1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参加开标的或迟到参加开标的,视同该供应商默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18.2开标程序:一阶段开标,同时开启“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1)宣布开标;(2)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3)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4)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5)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6)供应商代表查验备份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按照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同时开启“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宣读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与记录,并做开标记录;(7)开标记录在线确认;(8)开标结束。(9)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人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19、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9.1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仍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所提供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19.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①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②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③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④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⑤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7.七、评标和定标20、评标委员会20.1受采购人的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将在开标日之前在政采云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2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廉洁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并且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不考虑供应商在开标后提交的任何的补充声明、修正方案。20.3评标委员会将核对投标价格和服务内容,对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0.4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的《评标办法及标准》及在《投标资料表》和《采购内容及要求》中所列的具体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21、澄清问题的形式21.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在评审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21.3开标现场,供应商安排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的,则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采购响应文件问题澄清通知”,供应商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澄清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书面澄清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21.4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22、评标办法22.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具体说明载明在采购文件《评标办法及标准》部分中。22.2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评标程序和原则23.1评标程序:遵循初步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的程序依次进行。23.2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初步审查不合格者不进入澄清有关问题及后续的评标程序。(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资格证明文件齐全性和有效性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23.3澄清有关问题:按第21条规定进行。23.4比较与评价:23.4.1技术商务评价: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对照投标文件的响应进行技术商务评价,评定其偏差程度,并计算其相应的技术商务评分分值。23.4.2综合评价:对经过技术商务评价的投标,按《评标办法及标准》规定的评价办法进行综合评价,并按以下原则进行评审计算:综合评分法的最终得分计算:综合得分=报价得分+技术商务评审得分综合评价结束,按照上述第22条规定,列出进入最终评审各供应商排序次序。23.5推荐中标候选人:按第24条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24、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有效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定顺序,推荐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25、招标方式转换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招标项目,投标截止后该标项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该标项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该标项招标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25.1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5.2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招标方式招标的,采购人依法报监管部门批准。26、评标过程的监控与保密26.1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6.2开标后到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所有涉及评标委员会名单以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评价、比较等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27、确定中标人、评标结果公示与质疑27.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7.2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3供应商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按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质疑书应该有质疑人名称、地址、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被质疑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及招标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提出质疑的日期,否则视为无效质疑。本采购代理机构将受采购人委托在收到质疑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不受理无效的任何质疑。8.八、无效投标认定28、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8.1在资格审查时,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者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8.2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签章的;(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3)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或者与采购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发生实质性偏离的;(4)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委托人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不齐全的;(6)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提供资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8)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署、盖章的;(9)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8.3在技术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响应或负偏离采购文件中的技术需求的;(2)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28.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2)未采用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报价的;(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4)供应商的报价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5)投标报价中出现重大缺项、漏项或被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8.5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28.6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或取消中标资格。9.九、授予合同29、数量变更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具有变更数量的权力,可以在采购文件《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合同金额变更范围内,变更招标的数量和服务内容,但不能对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30、中标通知30.1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本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其他供应商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0.2中标人按下述第31条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签订合同31.1中标人在本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的30日内,应与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约定内容签订书面合同。否则,撤销其中标资格并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另选中标人或重新招标。31.2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在评标过程中提交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2、履约保证金:无。10.十、履约验收33、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11.十一、招标服务费用34、招标服务费中标人应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的收费依据及相关规定载明在采购文件《投标资料表》中。12.十二、特别说明3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6、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7、小微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8、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9、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40、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1、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4、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5、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办法1.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1.2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技术商务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1.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二、评标委员会2.1采购人依据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招标结果确定之前依法保密。2.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只对初步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本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标和比较。并且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不考虑开标后的任何补充声明、修正的方案。三、评标程序3.初步审查3.1.1资格证明文件和技术商务文件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3.1.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3技术商务评分表”的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供应商技术商务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3.2第二阶段评审3.2.1报价文件初步审查:报价文件初步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4报价文件初步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3.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顺序修正。修正后的价格若高于投标报价,则中标价以投标报价为准,评标价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修正后的价格若低于投标报价,则中标价以修正后价格为准,评标价以投标报价为准。如供应商不接受按以上规则确定的评标价和中标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2.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项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综合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2.4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5价格评分表”的规定,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3.2.5参加采购响应的供应商中,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并以书面记录评标委员会的决定理由。3.2.6综合评估: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技术商务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3.2.7推荐中标候选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3.3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四、投标的澄清4.1对投标文件审查中发现的投标文件表达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通过询标,要求供应商做出澄清。供应商必须按照代理机构公司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4.2供应商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书面澄清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4.3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价格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4若供应商未响应澄清安排的通知到场进行答疑和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五、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六、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6.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6.2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6.3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提供《合格供应商的承诺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合格供应商的承诺函》。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无。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无。具备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性审查结论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要求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副本一致。2投标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5其他不允许提供两个投标方案。6不允许出现与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7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8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虚假应标、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9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采购文件中“★”标记)。附表3:技术商务评分表评分表(兼评委打分表)评分项及分值分值技术部分71分1.项目理解根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一、项目背景”中相关的政策、背景现状理解程度,分析要点是否清晰、准确进行评议:对项目背景、政策分析理解全面,内容完整,现状问题剖析准确的得5分;对项目背景、政策分析基本全面,内容较为完整,现状分析、问题剖析与实际情况基本吻合的得3分;对项目背景、政策分析存在偏差,现状分析、问题剖析存在缺陷,与项目实际情况稍有偏离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52.实施方案(1)根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二、工作内容”中“1.制定方案,开展业务指导”制定的实施方案和开展业务指导的工作思路进行评议:实施方案内容目标明确,方案完全根据部、省有关文件,开展业务指导的工作思路清晰且具有针对性的得6分;实施方案内容目标较为明确,方案内容较为完整,开展业务指导的工作思路较为清晰具备一定可行性的得4分;实施方案内容目标存在缺陷,内容不完整或设计有欠缺,开展业务指导的工作思路不够清晰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6(2)根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二、工作内容”中“2.与执法、耕保等业务部门开展协同工作”的方案进行评议:方案内容全面,协同机制符合业务闭环需要,与各业务条线协同工作思路清晰,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6分;方案较为全面可行,工作机制符合业务闭环需要,与各业务条线协同工作编制思路较为清晰,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4分;方案设计不够合理或缺乏可行性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6(1)根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二、工作内容”中“3.根据国家核查和省级核查规则,开展市级检查”工作方案进行评议:市级年度变更调查成果检查方案内容详尽,核查内容全面,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的得6分;市级年度变更调查成果检查方案内容较为详尽,核查内容涵盖采购需求,思路较为清晰,具备一定的可行性的得4分;市级年度变更调查成果检查方案设计不够合理或缺乏可行性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6(4)根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二、工作内容”中“4.编写分析报告”制定的市级成果分析报告编制方案进行评议:方案全面可行,编制内容完整规范,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6分;方案较为全面可行,编制内容较为完整规范,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4分;方案不够全面可行,编制内容欠缺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6(5)根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二、工作内容”中对日常变更数据市级检查方案进行评议:核查方案全面详细、流程严谨、可操作性强,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6分;核查方案较全面详细,流程较严谨,有一定可操作性,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4分;核查方案内容有欠缺、流程混乱或可行性差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63.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根据投标人对宁波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5年日常变更调查涉及的重难点、关键点分析及应对措施进行评议:投标人提供的重难点分析准确到位,详细描述了解决项目重点难点的具体措施和方法,措施具体、可操作,能够有效解决问题的得8分;投标人提供的重难点分析基本准确,方案基本覆盖了解决项目重点难点的主要方面,但存在一些遗漏,方案中的措施与项目要求相匹配,并能够达到预期效果的得5分;投标人提供的重难点分析不准确,方案描述较为简略,缺乏具体细节和实施步骤;方案中的措施不够充分或不足以解决问题,方案在某些方面合理可行,但在其他方面存在不足的得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84.工作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根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二、工作内容”制定的工作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进行评议:工作进度计划安排完善、工作流程具有针对性、整体项目完成时间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得8分; 工作进度计划安排较为较为完善、工作流程具有一定针对性、整体项目完成时间基本满足采购要求的得5分; 工作进度计划安排存在缺陷甚至会影响项目履约的得3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85.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二、工作内容”制定的工作质量保证措施的可行性进行评议:质量保证措施内容阐述全面、思路清晰、保证项目质量的技术力量精良、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质量保证措施内容阐述较详实全面、思路较清晰、保证项目质量的技术力量一般、针对性及可操作性一般的得4分;质量保证措施内容阐述空泛、思路有明显漏洞或不全面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66.数据安全保密制度根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二、工作内容”制定的数据安全保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安全保密方案、保密设备、保密制度)的完整性可行性进行评议:保密制度完善,措施合理得当,针对性及可行性强的得5分;保密制度较完善,措施较合理,针对性及可行性欠佳的得3分;实施内容简单,有明显缺陷或不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57.售后服务(1)根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二、工作内容”制定的售后服务,针对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维护人员安排是否合理进行评议:售后服务方案完整、保障措施针对性强,维护人员安排充分合理的得5分;售后服务方案简单、保障措施针对性一般,维护人员安排欠合理的得3分;内容简单,有明显缺陷或不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5(2)投标人承诺能入驻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地化办公且能在15分钟内(含)响应采购人要求的得4分;承诺能在30分钟内(含)响应采购人要求的得3分;承诺能在2小时内(含)响应的得2分;承诺能在2小时以上响应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注: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不得分。4商务部分17分8.企业实力(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2)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以来,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类或地理信息类科学技术进步奖,每提供一个省级以上奖项的得2分,市级奖项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同一项目或工作荣获奖项等级不同就高计算,不重复计算。3(3)投标人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情况(软件著作权或专利),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2分。注: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9.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国土变更调查业绩的,每提供1个合同得0.5分,最多得1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110.项目团队(1)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地理信息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注册测绘师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4(2)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测绘地理信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测绘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4注:1、各评委成员自行按以上参考分值评分,评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附表4报价文件初步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投标报价:本次公开招标设有:投标总价最高限价:2200000元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提供“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表。2符合“第四部分 供应商须知”中“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装订”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所述要求。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第一阶段评审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所述要求。4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采购文件中“★”标记)符合所述要求。初步审查结论附表5价格评分表评审项目评审细则价格分12分评标基准价指的是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参与评审的价格=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的其价格得分得满分12分。其他供应商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各供应商参与评审的价格)×12。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合同编号: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合同2025年月日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合同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联系人姓名:职务:电话:乙方: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联系人姓名:职务:电话:本合同甲方通过2025年公开招标(项目编号:)确认由乙方就宁波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5年日常变更项目进行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向乙方采购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范围:宁波市。2.技术服务的内容:(一)年度变更调查1.制定方案,开展业务指导。结合《技术规程》《补充通知》《技术问答》以及《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涉及地类的有关问题解答》等文件,制定方案并指导区县开展工作。2.与执法、耕保等业务部门开展协同工作。结合国家下发和各业务部门提交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年度管理数据对十个区(县、市)提交的年度变更变化图斑开展分析,编制相关协同报告。3.根据国家核查和省级核查规则,开展市级检查。(1)检查县级自主提取的监测图斑在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中的上图情况;(2)检查县级针对国家下发的监测图斑在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中的响应情况;(3)检查县级数据库建设成果,包括成果完整性,图斑边界、地类属性正确性和属性信息、城镇村等用地上图等内容进行检查;4.在部变更调查成果下发后,编写市级成果分析报告,反映自然资源管理成效、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成就,为自然资源管理决策提供支撑。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2.技术服务期限:。3.技术服务质量要求:。4.执行技术标准和规定:。5.进度计划:。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2.甲方明确项目范围和工作要求;3.按期支付项目费用。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项目经费合计: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包干结算。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本项目分两个财政年度资金支付,其中2025年支付万元,2026年支付合同金额的剩余款项。支付计划如下:(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2)待国家级内外业核查完毕后7日内,支付2025年度剩余应付款项;(3)乙方递交项目成果,验收归档后支付合同金额的剩余款项。3.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银行:地址:帐号: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1.甲、乙双方应对技术服务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所使用的基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文件、资料、档案等)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严防泄密。2.甲、乙双方有义务保证各自参与本技术服务的工作人员履行保密责任,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六条:项目成果使用权包括数据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新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质量标准:满足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3.成果提交时间和地点:2026年2月25日前,甲方指定地点。4.成果验收方式:甲方组织验收。第八条:双方确定,在履行本合同之前,乙方已有科技成果包括:。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义务和违约责任:1.甲方的义务(1)及时向乙方提供明确的项目需求和项目开展必需的数据成果;(2)及时审核项目工作方案并向乙方反馈审核意见;(3)保证该项目款项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2.乙方的义务(1)定期向甲方汇报项目进展情况;(2)严格按照项目采购文件、合同内容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甲方同意后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技术和进度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3)接受甲方的质量和进度监督,按时提交符合项目工作方案要求的成果资料;(4)对于甲方提出的质量质疑或问题,应当及时给予回复;(5)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确保项目质量与工期,甲方认为必要时乙方以派驻项目技术骨干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监测处办公的方式解决问题。3.甲方的违约责任(1)如因甲方变更技术服务的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供基础资料重大错误、或因所指定工作区域后又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甲方需按乙方所完成实际工作量向乙方支付工作费用;(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费用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继续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并以当期应支付金额为基数,以中国建设银行当时执行的一年期贷款实际利率计算利息。4.乙方的违约责任(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已付项目价款的5%,并归还甲方支付的全部项目款;(2)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预算项目总价款的0.1%计算;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等影响作业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期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提供的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第十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第十一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1.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项目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正文完。)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盖章)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签字时间:签字时间:签订地点:第七部分格式与表格1、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可选用)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号:投标文件名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开标时启封年月日2、封面格式:(可选用)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名称: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技术商务文件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2.1.格式一合格供应商的承诺函合格供应商的承诺函致: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郑重承诺:(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五)我单位符合以下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我单位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12.2.格式二符合性自查表符合性自查表序号审查项目要求自查结论证明资料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副本一致。□通过 □不通过第( )页2投标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通过 □不通过第( )页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通过 □不通过第( )页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通过 □不通过第( )页5其他对同个子包不允许提供两个投标方案。□通过 □不通过/6不允许出现与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通过 □不通过/7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通过 □不通过/8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虚假应标、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通过 □不通过/9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采购文件中“★”标记)。□通过 □不通过第( )页备注:供应商自查表将作为投标供应商有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供应商请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13.格式三技术商务分自评表14.技术商务分自评表序号评分内容评分标准所在页码15.格式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61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后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由供应商缴纳的被授权代表人员近开标日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日期:附:被授权人姓名(印刷体):职务: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传真:电话:1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8.1.日期:18.2.格式五类似项目业绩表(如有)19.类似项目业绩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服务名称业主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联系人/电话1234567891011备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六技术条款偏离表20.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文件中的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是否偏离备注(证明材料所在页码)...............注:1、此表根据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的内容逐一填写。2、填写此表时,应做到用文字一一对应的描述技术要求与投标文件技术要求序号、技术要求的响应与偏离;并标明是否偏离。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七商务条款偏离表21.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说明12346…………备注:1、应对采购文件中“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商务条款”及采购文件中标“★”的条款逐一列明,并说明偏离状况(无偏离或正偏离或负偏离)2、无偏离应在本表“说明”处醒目地注明“无条款偏离”的字样。3、本表格供参考,供应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拟(增减)表格。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1.1.格式八投标函22.投标函致:(供应商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据此函,全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技术商务文件等);2、投标总价为:(大写)(人民币:(小写)元)。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修改)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4、供应商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格的投标。6、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天内有效。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信请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移动电话:电子邮件:供应商(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九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采购内容投标报价备注小写:大写:投标声明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2.1.格式十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宁波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5年日常变更),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对照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如实填写。3、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如若中标本声明函随中标结果予以公示。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  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 20≤X<300300≤Y<2000 X<20Y<300  3、建筑业 6000≤Y<800005000≤Z<80000 300≤Y<6000300≤Z<5000 Y<300Z<300 4、批发业20≤X<2005000≤Y<40000 5≤X<201000≤Y<5000 X<5Y<1000  5、零售业50≤X<300 500≤Y<20000 10≤X<50100≤Y<500 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 20≤X<300200≤Y<3000 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 20≤X<100100≤Y<1000 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 20≤X<300100≤Y<2000 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Y<100 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V<100 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 10≤X<100100≤Y<1000 X<10Y<10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 10≤X<100 50≤Y<1000 X<10Y<50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0≤Y<2000005000≤Z<10000 100≤Y<10002000≤Z<5000 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 100≤X<300500≤Y<1000 X<100Y<5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 8000≤Z<12000010≤X<100  100≤Z<8000X<10 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22.2.格式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选用)232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如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本声明函。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六)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土变更调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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