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冷水机组维护招标公告(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5)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成都校区图书馆冷水机组(中央空调)维护项目(第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拟对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成都校区图书馆冷水机组(中央空调)维护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成都校区图书馆冷水机组(中央空调)维护项目(第二次)。
2.
预算金额:
83501
元。
3.
现
场考察
:供应商须自行到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成都校区图书馆进行现场勘察。
二、
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属性为服务采购。
详见磋商文件第
五
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所对应的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参考《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
125
号)的要求,在递交
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前
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允许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8.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
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竞争性磋商文件自
2025
年
4
月
8
日至
2025
年
4
月
20
日,在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
发布的公告中获
取。
六、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和截止时间:
2025
年
4
月
21
日
9:00-9:30
(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收响应文件)
。
七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德阳校区行政楼
206
办公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
,采
购人
恕不接收。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的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
四川省德阳市嘉陵江西路
4
号
邮 编:
618000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
1333087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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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成都校区图书馆冷水机组(中央空调)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附件 .doc
】已下载
次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成都校区图书馆冷水机组(中央空调)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编制中国·四川2025年04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4第二章磋商须知6一、供应商须知附表6二、总则81.适用范围82.采购主体8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84.磋商费用8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8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97.磋商保证金9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99.知识产权10三、磋商文件1010.磋商文件的构成10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1四、响应文件1113.响应文件的组成11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215.计量单位1216.报价货币1217.响应文件格式12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2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1320.响应文件的递交13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13五、评审14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14六、成交事项1423.确定成交供应商1424.成交结果1525.成交通知书15七、合同事项1526.签订合同1527.合同分包1628.合同转包1629.补充合同163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1631.履行合同1732.验收1733.资金支付17八、磋商纪律要求1734.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17九、质疑18十、其他18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9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0第五章采购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22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31第七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2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33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实质性要求)34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36三、承诺函37四、报价函(实质性要求)38五、报价表39六、服务要求应答表40七、商务应答表41八、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42九、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服务人员情况表43十、最终报价格式44第九章评审方法461.总则462.磋商程序463.综合评分50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535.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536.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54第十章采购合同551.第一章磋商邀请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人)拟对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成都校区图书馆冷水机组(中央空调)维护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名称: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成都校区图书馆冷水机组(中央空调)维护项目。2.采购人: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3.现场考察:供应商须自行到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成都校区图书馆进行现场勘察。二、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属性为服务采购。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所对应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三、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以公告形式发布。2.第二章磋商须知2.1.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1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采购以采取公告的方式邀请三家及以上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预算金额:83501元;最高限价:83501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3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联合体磋商。4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参考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磋商情况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现场确认、评审结果在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予以公告。6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8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及结果咨询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133308700099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发布10供应商质疑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2.2.二、总则2.2.1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2.采购主体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2.2.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2.3.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6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关联关系,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5.7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9.知识产权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本项目报价中已经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32.4.三、磋商文件2.4.4.10.磋商文件的构成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5.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2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全国招标信息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采购人在全国招标信息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若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由采购人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2.4.62.4.7.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2.2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2.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52.6.四、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组成13.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含第一次报价文件),需分册装订。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磋商完毕后,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按最终报价格式提交最终报价。13.2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作为存档的重要资料。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四十六条及其释义之规定“采购文件可以采用电子档案方式保存等相关规定和释义”。据此本项目供应商响应文件同时也采用电子档案方式保存。电子文档作为存档的重要资料,本项目供应商提供的电子文档需与其递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保持一致(包括封面、签字和盖章等)。电子文档可采用U盘制作。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2.6.1.15.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6.2.16.报价货币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17.响应文件格式17.1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8.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报价文件包含在其他响应文件中。18.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可采用U盘制作。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从目录页开始逐页编目编码。18.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8.8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18.9响应文件可采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19.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19.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19.4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供应商密封完善后接收。20.响应文件的递交20.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0.2采购人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20.3最终报价文件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时递交。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21.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21.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2.7.五、评审2.7.3.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2.82.9.六、成交事项2.9.1.23.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3.1采购人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3.2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24.成交结果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结果在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管网上公示。25.成交通知书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0.七、合同事项2.10.2.26.签订合同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26.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6.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6.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终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10.3.27.合同分包27.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服务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27.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7.3中小企业参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8.合同转包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9.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30.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1.履行合同31.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1.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2.验收32.1本项目将参考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2.2验收结果不合格的,根据情况扣除合同款项,并参考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33.资金支付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要求。2.11.八、磋商纪律要求34.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10)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9)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2.12.九、质疑35.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质疑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质疑的提出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多次提出的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以供应商第一次提出质疑为准。质疑书正本壹份,副本数量按质疑书中涉及相关利害关系人数量提供。注:质疑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函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中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并确保真实性,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2.13.十、其他36.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37.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所供服务的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须符合其规定要求。3.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条规定本项目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所对应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五)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要求提供的资料。注:本章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依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中的规定执行。“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4.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的证明材料: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经总公司出具愿为其参与本项目磋商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原件,并提供分支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除明确说明需提供原件的外,其他均提供复印件。注:总公司只能授权其下属的一家分支机构参与采购,且总公司不能与其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亲自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原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5)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说明:供应商成立时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后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7)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10)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1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复印件)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复印件)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2)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5.第五章采购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一.项目基本情况对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成都校区图书馆的中央空调系统提供全面的维护保养服务及相关功能的完善,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巡检、故障维修、零部件更换、系统调试、应急响应等,确保中央空调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内容因中央空调机房主机电控柜送电空气开关短路跳闸,导致空调不能送电开机的实际情况。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维护服务,必须达到《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标准》GB50365-2019等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维护范围如下:1、机房电控柜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换件SPD后备保护器个1LQ9-C40防雷保护器套12、冷却水泵及冷冻水泵项目名称单位数量维修过滤器、止回阀项1加装联动控制,材料必须保证满足使用要求RVV2线缆项1Bv2.5m2项1金属穿线管项1金属穿线软管项13、主机设备(两台)3-1离心机组清洗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清洗部件低压传感器套1水温传感器套1换热器铜管内壁套1机组调试机组调试项13-1离心机组保养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常规 保养离心机组制冷剂瓶2离心机组冷冻油L25滤芯、干燥过滤器套14、末端设备(七层楼共计28台风柜)项目名称单位数量1.清洗中校过滤器吹洗台282.更换中校过滤器套285、冷却塔5-1维修、清洗项目名称单位数量电机维修电动机线圈重绕台1电动机拆装项1水塔维修水塔漏水维修项1清洗清洗剂kg60杀菌灭藻剂-SJ-Akg50杀菌灭藻剂SJ-Bkg50分散阻垢剂kg25缓蚀剂kg80塔体除垢、清扫项15-2加装水温智能电源控制箱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控制箱集成水温智控套1(二)服务要求1、消毒剂要求:必须有卫生部门合格的检测报告,无色、无味、无毒副性、无腐蚀消毒剂。2、部件清洗:采用专用工具、器械对部件进行清洗,清洗后的部件均应满足有关标准的要求,部件只能进行直接清洗,可调节部件应恢复到原来的调节位置。3、污染物的处理:从空调系统清除出来的所有污染物均应妥善保存,并按医疗垃圾处置方式进行处置,否则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4、质量要求:材料选用要满足设计和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的要求。本项目质量应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达到相关部门验收要求。必须按经批准的方案实施,并要符合规范及验收标准的相关要求。三、商务要求及其他要求1、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剩余5%质量保证期1年后无息支付。2、服务期限及地点:本次项目需要在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其余工作按照采购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3、质量保证期及后续服务:为本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24个月。在质保期内成交人须提供必要的维护和清洗消毒服务。4、验收要求:1.设备与部件检查主机设备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等核心部件运行正常,无异常振动或噪声。冷媒充注量符合标准,无泄漏(需用检漏仪检测)。末端设备风机盘管、风口、风阀等安装牢固,出风温度均匀,风速达标。过滤网、换热器清洁无堵塞。管道系统冷媒管道、水系统管道保温完好,无渗漏或锈蚀。水系统水质符合要求(pH值、浊度、防垢处理等)。2.系统性能测试制冷/制热效果室内温度达到设定值(温差≤±1℃),降温/升温速度符合设计要求。各区域温差均匀性(如室内各点温差≤2℃)。风量与风速送风量、回风量符合设计参数,风口风速均匀。压力测试冷媒管道气密性试验(保压24小时无压降)。水系统压力测试(1.5倍工作压力,持续30分钟无泄漏)。能效验证系统能效比(COP/EER)达到合同约定值或国家标准。3.电气与控制系统电气安全线路绝缘电阻合格(≥0.5MΩ),接地可靠。控制柜内元器件无过热、烧蚀痕迹。自动化控制温控器、传感器精度达标(如温度误差≤±0.5℃)。远程监控、联动控制功能正常。4.安全与环保安全防护设备防护罩、警示标识齐全。紧急停机功能正常。环保要求制冷剂类型符合环保规定(如禁用R22等淘汰冷媒)。噪声达标(室内≤45dB,室外≤60dB,具体参考当地标准)。5.施工质量隐蔽工程验收管道焊接、保温层施工符合规范(需提供施工过程影像记录)。5、验收方式:(1)采购人安排专人与成交人先进行内部验收,具体验收方式《技术及质量要求》相关标准执行;(2)内部验收合格后,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检测单位必须要有四川省卫计委颁发的(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能力考核合格证书)],现场抽检并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6、安全措施:成交人必须严格遵守项目方安全制度,清洗现场应设置安全员,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清洗工作人员及建筑物内人员的安全,确保清洗工作的顺利完成。如因清洗、维护工作所造成的所有人员伤亡或项目方设备、设施的损坏,均由成交人自行负责赔偿。7、本项目供应商可自行自费踏勘现场(了解具体工作量及位置情况),所有递交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均认定为已经自行踏勘项目现场并了解所有可能涉及到的环境及各种情况,或供应商自愿放弃踏勘并自行承担因评估失实而可能造成的报价及履约风险。6.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本磋商文件所有涉及(实质性要求)的条款。7.第七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8.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未明确格式的,供应商可以自行拟定格式。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8.1.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实质性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XXX(采购人名称):本授权声明:XXX(单位名称),XXX[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姓名、职务]授权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XXX项目(项目编号:XXX)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签字或盖章):XXX职务:XXX被授权人签字:XXX职务: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注: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参加适用。2、须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中的“负责人”是指:若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中的“经营者”是指:若个体工商户参与磋商时,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姓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职务:电话:)。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亲自参加而不委托代理人参加适用。2、须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中的“负责人”是指:若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中的“经营者”是指:若个体工商户参与磋商时,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姓名。8.2.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8.3.三、承诺函XXX(采购人名称):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行为。三、完全接受本项目磋商文件中对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质疑事项的约定。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五、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8.4.四、报价函XXX(采购人名称):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XX元(大写:XXXX)。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用于磋商。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6.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XX天。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通讯地址:XXX邮政编码:XXX联系电话:XXX传真: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8.5.五、报价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序号服务内容报价(元)123合 计(元)总价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元)注:1、“总价”应与“报价函”中“总价”一致。2.“报价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印章。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8.6.六、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 序号服务内容单项价格(元)123…合计(元)注:1、供应商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8.7.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参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成都校区图书馆冷水机组(中央空调)维护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本声明函的各项内容须全部填写完整。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8.8.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参考《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日期:XXXX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本单位提供的服务。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九、监狱企业证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监狱企业适用。如未提供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的,则其参与磋商的监狱企业不能享受磋商文件规定的政策。8.9.十、服务要求应答表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说明注:1.供应商必须把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五章/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全部内容列入此表。2.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五章/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的顺序逐条如实填写,不能对上表中“采购文件要求”项需填写的内容进行随意增减或修改,否则存在可能被认定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风险。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8.10.十一、商务应答表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注:供应商必须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五章/三、商务要求及其他要求的内容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8.11.十二、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注:供应商以上业绩提供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8.12.十三、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服务、后续服务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后续服务人员注:相关人员证书提供详见本项目综合评分明细表要求,如综合评分明细表无要求即人员证书的提供不作强制要求。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十、最终报价格式注:1、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2、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磋商完毕后,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按“最终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3、具体格式附后。该内容供应商需预先单独打印盖章后自存,待磋商结束后填报最终报价数据,均须提供两份原件。最终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 序号服务内容单项价格(元)123…合计(元)大写:注:1、供应商必须按“最终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2、分项报价合计为供应商最终总报价。3、供应商提供最终报价时,“最终分项报价明细表”须提供两份原件。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9.第九章评审方法9.11.总则1.1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1.2磋商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3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1.4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人、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5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磋商程序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2.1.1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采购政策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1.2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5)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6)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2.2资格性审查。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2.2.4采购人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参考《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磋商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4磋商。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终报价。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5最终报价。2.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符合本章2.3的规定情况的可以为2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符合本章2.3的规定情况的可以为2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2.5.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终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2.5.3供应商最终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4最终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符合本章2.3的规定情况的可以为2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由采购人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人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相关部门。采购人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人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人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人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人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2.12供应商澄清、说明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符合本章2.3的规定情况的可以为2家)的。3.综合评分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3.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3.3综合评分明细表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成都校区图书馆冷水机组(中央空调)维护项目——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得分评分标准说 明1报价30%30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作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响应报价得分=(基准价/响应报价)×30%×100%共同评分因素2项目团队综合实力5%5分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维保人员:同时具备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电工作业证和制冷与空调作业证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须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同一证书按最高级别计算。共同评分因素4服务方案24%24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清洗维护服务方案①维保计划;②人员配置及管理;③应急维修抢修保证措施;④质量保证措施及检验标准;⑤备品备件保障及售后服务;⑥作业过程中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每项4分,共24分。每缺少一项扣4分,扣完为止。方案内容有所列任一情形的,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不提供此方案不得分。[所列任一情形是指:项目信息错误或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或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或方案内容表述前后不一致或方案内容仅有框架或标题或无实际内容或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技术评分因素5应急方案16%16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方案(包括:①应急人员配置及应急处理措施;②突发空调故障处理预案;③应急响应时间;④应急预案)进行评审。每项4分,共16分。每缺少一项扣4分,扣完为止。方案内容有所列任一情形的,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不提供此方案不得分。[所列任一情形是指:项目信息错误或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或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或方案内容表述前后不一致或方案内容仅有框架或标题或无实际内容或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技术评分因素6安全作业保障方案15%15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安全作业保障方案(包括:①安全文明措施;②安全管理及设施;③安全维护及现场秩序保障)进行评审。每项5分,共15分。每缺少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方案内容有所列任一情形的,一处扣2.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此方案不得分。[所列任一情形是指:项目信息错误或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或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或方案内容表述前后不一致或方案内容仅有框架或标题或无实际内容或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技术评分因素7类似业绩10%10分供应商2022年01月01日(含)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10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类似项目业绩是指:空调维保类项目。共同评分因素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5.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质疑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人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的请托。10.第十章采购合同仅供参考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1条项目基本情况第2条合同期限第3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2、…………第4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XX万元;2、XX万元;3、XX万元。……(2)服务费支付方式:………第5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6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7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条款进行处理。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8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9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10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11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采购人所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12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报相关部门审批,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五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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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冷水机组维护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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