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现状地形管线测量 破产业务服务招标公告(重庆战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5)
项目编号:5001123556202842504090697
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测绘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该项目为直接选取项目,由采购人从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中直接选定一家中介服务机构进行项目服务。
项目名称
N4-12/03南侧部分地块等项目现状地形管线测量
采购人
重庆战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审批项目
否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否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所需服务类型
测绘
服务内容
对N4-12/03地块南侧、N4-9-1/02地块西侧、N2-10-1/02地块、C3-1-2/04地块以及双龙桥路、华康一路、安庆路、东安街、玉峰一路、玉峰二路、香桐一路、香桐二路、香桐路、石唐一路、石桐路(二期)进行1:500现状地形管线测量,测量面积约2665亩,具体测量范围以甲方指定为准。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其他要求说明
无
服务时限说明
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提交全部成果。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金额说明
合同暂定金额为42万元,测量费用按照1:500现状地形测量费用单价50元/亩、1:500现状地形修测费用单价10元/亩、地下管线探测费用单价4240元/公里据实结算,另本次测量与《荣业路、石港大道等13条已完(竣)工道路(部分路段)管线更新测量合同》重叠的地下管线不在本次测量服务中计费,最终服务费按上述金额的九五折计取。
选取方式
直接选取
需规避机构
规避原因
选取时间
2025-04-15 09: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重庆战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王老师67168933)
采购需求书下载
N4-1203南侧部分等地块现状地形管线测量采购需求书.pdfN4-1203南侧部分等地块现状地形管线测量合同.pdf
2025-04-09
N4-12/03南侧部分地块等项目现状地形管线测量采购需求文件各潜在供应商:现将N4-12/03南侧部分地块等项目现状地形管线测量采购需求说明如下:一、项目情况(一)项目名称:N4-12/03南侧部分地块等项目现状地形管线测量(二)采购人:重庆战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三)项目所在地:渝北区玉峰山镇(四)项目基本情况:对N4-12/03地块南侧、N4-9-1/02地块西侧、N2-10-1/02地块、C3-1-2/04地块以及双龙桥路、华康一路、安庆路、东安街、玉峰一路、玉峰二路、香桐一路、香桐二路、香桐路、石唐一路、石桐路(二期)进行1:500现状地形管线测量。(五)工程概况:无。(六)选取方式:直接选取二、中介服务内容、标准及时限(一)服务内容:对N4-12/03地块南侧、N4-9-1/02地块西侧、N2-10-1/02地块、C3-1-2/04地块以及双龙桥路、华康一路、安庆路、东安街、玉峰一路、玉峰二路、香桐一路、香桐二路、香桐路、石唐一路、石桐路(二期)进行1:500现状地形管线测量,测量面积约2665亩,具体测量范围以甲方指定为准。(二)服务标准:(1)《城市测量规范》CJJ/T8;(2)《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3)《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4X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5)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采用重庆市目前现行有效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三)服务时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提交全部成果。三、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条件:工程测量甲级资质。(二)特定资质条件:无(三)业绩要求:无(四)服务人员、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五)财务要求:无(六)信用要求:无(七)其他要求:无。三、服务金额及说明(一)采购服务金额及说明:合同暂定金额为42万元,最终测量费用按照合同结算原则据实结算。(二)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1)中选供应商及时与我司联系并签订合同;(2)乙方提交完所有合格成果并办理完成结算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全额支付服务费用,付款前乙方须提交等额有效票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采购人:重庆战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4月9日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N4-12/03南侧部分地块等项目现状地形管线测量委托方:重庆战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受托方:(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重庆战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年月日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重庆战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渝北区玉峰山镇石港大道166号法定代表人:文荣刚项目联系人:王进联系方式:67378961通讯地址:渝北区石港大道166号电话:023-67381929传真:/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地:渝北区玉峰山镇石港大道166号文荣刚王进:67378961渝北区石港大道166号023-67381929传真://受托方(乙方):地::传真:现甲方委托乙方就N4-12/03南侧部分地块等项目现状地形管线测量进行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范围及内容:(1)对N4-12/03地块南侧、N4-9-1/02地块西侧、N2-10-1/02地块、C3-1-2/04地块以及双龙桥路、华康一路、安庆路、东安街、玉峰一路、玉峰二路、香桐一路、香桐二路、香桐路、石唐一路、石桐路(二期)进行1:500现状地形管线测量,测量面积约2665亩,具体测量范围以甲方指定为准。(2)地下管线探测管径范围:给水φ100mm以上,排水φ300mm以上,燃气φ89mm以上的管线,其余类型管网全探。探测甲方给定范围内的所有人防洞室。2.技术服务的方式:通过地形图数据采集、地下管线测量、内业编辑成图、检查验收等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N4-12/03地块南侧、N4-9-1/02地块西侧、N2-10-1/02地块、C3-1-2/04地块以及双龙桥路、华康一路、安庆路、东安街、玉峰一路、玉峰二路、香桐一路、香桐二路、香桐路、石唐一路、石桐路(二期)。2.技术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提交全部成果。(如客观存在严重影响野外实地作业因素影响,上述工期应相应顺延。顺延后的提交时间由甲、乙双方提前联系商定。)3.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规定。4.执行技术标准:(1)《城市测量规范》CJJ/T8;(2)《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3)《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4)《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5)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采用重庆市目前现行有效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甲方明确项目范围,并提出工作要求;2.甲方协助乙方开展勘测工作,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计费依据:财政部、国家测绘局《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2.技术服务费:合同暂定金额为42万元,测量费用按照1:500现状地形测量费用单价50元/亩、1:500现状地形修测费用单价10元/亩、地下管线探测费用单价4240元/公里据实结算,另本次测量与《荣业路、石港大道等13条已完(竣)工道路(部分路段)管线更新测量合同》重叠的地下管线不在本次测量服务中计费,最终服务费按上述金额的九五折计取。3.技术服务费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乙方提交完所有合格成果并办理完成结算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全额支付服务费用,付款前乙方须提交等额有效票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1.甲、乙双方应对技术服务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所使用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严防泄密。2.甲、乙双方有义务保证各自参与本技术服务的工作人员履行保密责任,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六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提交技术服务成果的形式:序号项目成果成果数量成果格式1地形图成果3套纸质2地形管线图成果3套纸质3管线成果表3套纸质4项目技术报告3份纸质5以上全部资料光盘2张电子2.成果提交的时间和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提交至重庆战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3.双方确定,在履行本合同之前,乙方已有科技成果为:1.“一种适用于精密三角高程测量的连接装置”已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版权局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专利号:ZL202321405798.9,证书号:NO.20036881。2.“基于海量实测点的地形图特征地物精度自动评价方法”已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版权局发明专利授权,专利号:ZL202010694148.5,证书号:NO.6448056。3.“一种便携式地下管线专用测量装置”已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版权局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专利号:ZL202221434377.4,证书号:NO.17617494。4.《测绘外业数据管理和分析系统V1.0》已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20SR0654036,证书号:软著登字第5532732号。5.《内外业一体化数字测绘数据采集软件V1.0》已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20SR0654044,证书号:软著登字第5532740号。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义务和违约责任:1.甲方的义务(1)有权对乙方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对乙方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支持;(3)保证该项目工程款项按时到位,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2.乙方的义务(1)定期向甲方汇报项目进展情况;(2)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及要求组织实施;(3)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按时提交符合质量要求的成果资料;(4)对于甲方提出的质量质疑或问题,应当及时给予回复。(5)乙方应负责对测量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测量人员在测量过程中发生人身安全事故造成本人或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自行负责。3.甲方的违约责任(1)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甲方单方面原因造成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的,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工程价款;(2)如因甲方变更委托技术服务的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供基础资料重大错误、或因所指定工作区域后又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甲方需按乙方所完成实际工作量向乙方支付工作费用。4.乙方的违约责任(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暂定技术服务费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暂定技术服务费的0.1%计算。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等影响作业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期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提供的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第八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发生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第九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一条其他:双方共同确认,本次现状地形管线测量的地下管线探测是为满足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要求,按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标准进行的,如需作钻探、免开挖施工及场地开挖施工等的管线施工用途,必须进行专门的施工场地地下管线探测详查工作。如遇排水等无检修井的非金属管线,其探测必须采用钻探、开挖等其他施工手段完成的,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技术服务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以下无正文)(本页为签署页)甲方:重庆战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纳税人识别号:915001123556202841单位地址:渝北区玉峰山镇石港大道166号电话:023-67381929开户银行:,/账号:,/经办部门分管领导:经办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开户银行:开户行地址:帐号:经办人:年月日
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测绘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该项目为直接选取项目,由采购人从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中直接选定一家中介服务机构进行项目服务。
项目名称
N4-12/03南侧部分地块等项目现状地形管线测量
采购人
重庆战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审批项目
否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否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所需服务类型
测绘
服务内容
对N4-12/03地块南侧、N4-9-1/02地块西侧、N2-10-1/02地块、C3-1-2/04地块以及双龙桥路、华康一路、安庆路、东安街、玉峰一路、玉峰二路、香桐一路、香桐二路、香桐路、石唐一路、石桐路(二期)进行1:500现状地形管线测量,测量面积约2665亩,具体测量范围以甲方指定为准。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其他要求说明
无
服务时限说明
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提交全部成果。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金额说明
合同暂定金额为42万元,测量费用按照1:500现状地形测量费用单价50元/亩、1:500现状地形修测费用单价10元/亩、地下管线探测费用单价4240元/公里据实结算,另本次测量与《荣业路、石港大道等13条已完(竣)工道路(部分路段)管线更新测量合同》重叠的地下管线不在本次测量服务中计费,最终服务费按上述金额的九五折计取。
选取方式
直接选取
需规避机构
规避原因
选取时间
2025-04-15 09: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重庆战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王老师67168933)
采购需求书下载
N4-1203南侧部分等地块现状地形管线测量采购需求书.pdfN4-1203南侧部分等地块现状地形管线测量合同.pdf
2025-04-09
N4-12/03南侧部分地块等项目现状地形管线测量采购需求文件各潜在供应商:现将N4-12/03南侧部分地块等项目现状地形管线测量采购需求说明如下:一、项目情况(一)项目名称:N4-12/03南侧部分地块等项目现状地形管线测量(二)采购人:重庆战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三)项目所在地:渝北区玉峰山镇(四)项目基本情况:对N4-12/03地块南侧、N4-9-1/02地块西侧、N2-10-1/02地块、C3-1-2/04地块以及双龙桥路、华康一路、安庆路、东安街、玉峰一路、玉峰二路、香桐一路、香桐二路、香桐路、石唐一路、石桐路(二期)进行1:500现状地形管线测量。(五)工程概况:无。(六)选取方式:直接选取二、中介服务内容、标准及时限(一)服务内容:对N4-12/03地块南侧、N4-9-1/02地块西侧、N2-10-1/02地块、C3-1-2/04地块以及双龙桥路、华康一路、安庆路、东安街、玉峰一路、玉峰二路、香桐一路、香桐二路、香桐路、石唐一路、石桐路(二期)进行1:500现状地形管线测量,测量面积约2665亩,具体测量范围以甲方指定为准。(二)服务标准:(1)《城市测量规范》CJJ/T8;(2)《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3)《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4X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5)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采用重庆市目前现行有效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三)服务时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提交全部成果。三、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条件:工程测量甲级资质。(二)特定资质条件:无(三)业绩要求:无(四)服务人员、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五)财务要求:无(六)信用要求:无(七)其他要求:无。三、服务金额及说明(一)采购服务金额及说明:合同暂定金额为42万元,最终测量费用按照合同结算原则据实结算。(二)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1)中选供应商及时与我司联系并签订合同;(2)乙方提交完所有合格成果并办理完成结算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全额支付服务费用,付款前乙方须提交等额有效票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采购人:重庆战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4月9日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N4-12/03南侧部分地块等项目现状地形管线测量委托方:重庆战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受托方:(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重庆战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年月日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重庆战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渝北区玉峰山镇石港大道166号法定代表人:文荣刚项目联系人:王进联系方式:67378961通讯地址:渝北区石港大道166号电话:023-67381929传真:/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地:渝北区玉峰山镇石港大道166号文荣刚王进:67378961渝北区石港大道166号023-67381929传真://受托方(乙方):地::传真:现甲方委托乙方就N4-12/03南侧部分地块等项目现状地形管线测量进行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范围及内容:(1)对N4-12/03地块南侧、N4-9-1/02地块西侧、N2-10-1/02地块、C3-1-2/04地块以及双龙桥路、华康一路、安庆路、东安街、玉峰一路、玉峰二路、香桐一路、香桐二路、香桐路、石唐一路、石桐路(二期)进行1:500现状地形管线测量,测量面积约2665亩,具体测量范围以甲方指定为准。(2)地下管线探测管径范围:给水φ100mm以上,排水φ300mm以上,燃气φ89mm以上的管线,其余类型管网全探。探测甲方给定范围内的所有人防洞室。2.技术服务的方式:通过地形图数据采集、地下管线测量、内业编辑成图、检查验收等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N4-12/03地块南侧、N4-9-1/02地块西侧、N2-10-1/02地块、C3-1-2/04地块以及双龙桥路、华康一路、安庆路、东安街、玉峰一路、玉峰二路、香桐一路、香桐二路、香桐路、石唐一路、石桐路(二期)。2.技术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提交全部成果。(如客观存在严重影响野外实地作业因素影响,上述工期应相应顺延。顺延后的提交时间由甲、乙双方提前联系商定。)3.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规定。4.执行技术标准:(1)《城市测量规范》CJJ/T8;(2)《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3)《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4)《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5)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采用重庆市目前现行有效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甲方明确项目范围,并提出工作要求;2.甲方协助乙方开展勘测工作,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计费依据:财政部、国家测绘局《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2.技术服务费:合同暂定金额为42万元,测量费用按照1:500现状地形测量费用单价50元/亩、1:500现状地形修测费用单价10元/亩、地下管线探测费用单价4240元/公里据实结算,另本次测量与《荣业路、石港大道等13条已完(竣)工道路(部分路段)管线更新测量合同》重叠的地下管线不在本次测量服务中计费,最终服务费按上述金额的九五折计取。3.技术服务费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乙方提交完所有合格成果并办理完成结算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全额支付服务费用,付款前乙方须提交等额有效票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1.甲、乙双方应对技术服务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所使用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严防泄密。2.甲、乙双方有义务保证各自参与本技术服务的工作人员履行保密责任,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六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提交技术服务成果的形式:序号项目成果成果数量成果格式1地形图成果3套纸质2地形管线图成果3套纸质3管线成果表3套纸质4项目技术报告3份纸质5以上全部资料光盘2张电子2.成果提交的时间和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提交至重庆战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3.双方确定,在履行本合同之前,乙方已有科技成果为:1.“一种适用于精密三角高程测量的连接装置”已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版权局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专利号:ZL202321405798.9,证书号:NO.20036881。2.“基于海量实测点的地形图特征地物精度自动评价方法”已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版权局发明专利授权,专利号:ZL202010694148.5,证书号:NO.6448056。3.“一种便携式地下管线专用测量装置”已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版权局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专利号:ZL202221434377.4,证书号:NO.17617494。4.《测绘外业数据管理和分析系统V1.0》已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20SR0654036,证书号:软著登字第5532732号。5.《内外业一体化数字测绘数据采集软件V1.0》已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20SR0654044,证书号:软著登字第5532740号。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义务和违约责任:1.甲方的义务(1)有权对乙方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对乙方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支持;(3)保证该项目工程款项按时到位,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2.乙方的义务(1)定期向甲方汇报项目进展情况;(2)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及要求组织实施;(3)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按时提交符合质量要求的成果资料;(4)对于甲方提出的质量质疑或问题,应当及时给予回复。(5)乙方应负责对测量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测量人员在测量过程中发生人身安全事故造成本人或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自行负责。3.甲方的违约责任(1)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甲方单方面原因造成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的,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工程价款;(2)如因甲方变更委托技术服务的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供基础资料重大错误、或因所指定工作区域后又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甲方需按乙方所完成实际工作量向乙方支付工作费用。4.乙方的违约责任(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暂定技术服务费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暂定技术服务费的0.1%计算。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等影响作业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期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提供的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第八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发生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第九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一条其他:双方共同确认,本次现状地形管线测量的地下管线探测是为满足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要求,按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标准进行的,如需作钻探、免开挖施工及场地开挖施工等的管线施工用途,必须进行专门的施工场地地下管线探测详查工作。如遇排水等无检修井的非金属管线,其探测必须采用钻探、开挖等其他施工手段完成的,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技术服务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以下无正文)(本页为签署页)甲方:重庆战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纳税人识别号:915001123556202841单位地址:渝北区玉峰山镇石港大道166号电话:023-67381929开户银行:,/账号:,/经办部门分管领导:经办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开户银行:开户行地址:帐号:经办人: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现状地形管线测量 破产业务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