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新媒体宣传招标公告(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
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竞争性磋商2025新媒体宣传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5新媒体宣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3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2992025CCS00046
项目名称:2025新媒体宣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5新媒体宣传
数量:
预算金额(元):6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共一包,为2025新媒体宣传。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9日至2025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通过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3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4月23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大同市平城区东方名城一期西侧892号商铺山西德正方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同市平城区东方名城一期西侧892号商铺)一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4.1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下载专区”获取;
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
4.2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供应商可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
办事指南>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本次中标(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价格【2015】29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规定,在国家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内协商收取。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大同市兴云街2799号文瀛湖办公楼
联系方式:0352-75808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德正方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西京街东方名城一期西侧892号商铺
联系方式:187342805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女士
电 话:18734280522
附件信息:
DZFCZC-2025032 2025新媒体宣传磋商文件.doc541.3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新媒体宣传
品目
采购单位
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09日 00:0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4月09日至2025年04月16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大同市平城区东方名城一期西侧892号商铺山西德正方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同市平城区东方名城一期西侧892号商铺)一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
¥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赖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18734280522
采购单位
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
采购单位地址
大同市兴云街2799号文瀛湖办公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2-7580838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德正方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西京街东方名城一期西侧892号商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734280522
2025新媒体宣传葫HSt浔0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02992025CCS00046采 购 人: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采购代理机构: 山西德正方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0二五年四月2025新媒体宣传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02992025CCS00046采购人: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采购代理:山西德正方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二0二五年四月1.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分方法27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34第五章合同文本36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92.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5新媒体宣传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2.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2025新媒体宣传项目编号:1402992025CCS0004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总金额(万元):60采购需求:本项目共一包,为2025新媒体宣传。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由采购人与成交人协商确定。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2.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整体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3.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4月09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04月16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方式: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通过网上获取磋商文件。2.4.四、响应文件提交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5.五、开启时间:2025年04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德正方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同市平城区东方名城一期西侧892号商铺)6、公告期限2.6.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7.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2.注意事项:(1)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供应商关注;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2)供应商需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后,再对其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打印操作。(3)供应商在进行澄清、说明、更正时,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11及IE11以上的浏览器和数字证书驱动),携带数字证书(USBKey)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4.其他事项4.1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4.2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供应商可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2.8.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地址:大同市兴云街2799号文瀛湖办公楼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0352-758083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德正方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西京街东方名城一期西侧892号商铺联系人:赖女士联系方式:0352-795370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赖女士电话:1873428052234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整体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2现场考察þ否¨是答疑会þ否¨是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否þ是,1、投标保证金金额:6000元(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2、投标保证金形式:网上银行、汇票、电汇、转帐支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3、账户信息(电汇账户): 收款单位:山西德正方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名称:山西德正方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大同金穗支行帐 号:04291001040001816行 号:103162027905注:请在汇款单备注里标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可简写)。4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自行抽取 5供应商现场出席þ不要求¨要求6评标委员会现场出席þ要求¨不要求,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评审7推荐中标候选人数1人8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 ;2、履约保证金的数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政府采购政策1、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2、涉及正版软件的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3、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无效。4、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评审的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20% (工程项目为3%—5%)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次项目对于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故不再给予折扣。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评审的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6、涉及监狱企业参加评审的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供应商投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对供应商的报价给予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6%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应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9.2所属行业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9.3代理服务费本次中标(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价格【2015】29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规定,在国家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内协商收取。支付方式:电汇 9.4分包不允许分包9.5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注:本前附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5.0.2.一、总则5.0.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的全过程。5.1.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山西德正方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评审小组评审、采购人确定,最终成交的供应商。2.6“服务”指磋商文件所表述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7“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8“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承诺,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5.2.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及评审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3.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3.4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3.5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5.3.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4.5.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联系方式以供应商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5.4.15.4.2.二、磋商文件5.5.6.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分方法;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第五章合同文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相关附件。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磋商响应,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无效。5.6.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磋商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机构。7.2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以及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3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4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7.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7.6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人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5.6.1.三、响应文件5.7.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审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盖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部分、商务技术部分、相关附件部分。资格证明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所要求的技术及其服务规定的文件。相关附件部分指磋商保证金退还信息表。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9.2响应文件编排要求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9.3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9.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审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否则供应商需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9.3.2响应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顺序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文字。9.3.3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商务技术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9.3.4供应商照搬照抄本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有权作无效响应处理。9.3.5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要求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9.3.6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该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3.7所有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响应资料将保密保存,但不返还。10磋商保证金10.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金额及提交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10.2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保已缴纳磋商保证金。10.3供应商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磋商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导致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4磋商保证金递交须知:供应商需从自身账户提交保证金,且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10.5磋商保证金退还:(1)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2)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10.6有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1.报价11.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服务内容、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2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1.3本项目供应商的报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12.响应文件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3.响应文件的签署13.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3.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封面下方以及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同时按要求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名章。5.7.1.四、响应文件的递交5.8.14.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如有)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9.1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送达。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拒绝接收。5.10.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补充、修改或撤回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16.2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时启封”字样。16.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5.10.15.10.2.五、磋商开启仪式5.11.17.磋商开启仪式及其有关事项17.1采购代理价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地点和程序,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开标,邀请供应商参加。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是否要求现场出席开标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2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7.3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17.4供应商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要求解密投标文件,同时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合同服务期等内容。17.5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及时处理。5.11.15.11.2.六、磋商程序和要求5.12.18.组建评审小组18.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审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审小组由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8.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8.3评审专家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5.13.19.初步审核19.1评审小组将按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的规定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19.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供应商须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并书面确认,经确认后的报价对供应商产生约束力。19.3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9.4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9.5评审小组应当对未通过响应性审查的供应商予以当面告知。5.14.20.磋商(线上进行)20.1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0.2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文本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如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0.3磋商时,评审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书面承诺,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供应商按要求签字确认。20.4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20.4.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做出书面承诺,并且经评审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20.4.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评审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20.5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包括书面承诺、书面补充文件及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0.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要求需书面提出,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5.15.21.(二次)最后报价(线上进行)21.1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1.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退还退出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1.4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改项目实质性内容,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第一轮报价。5.16.22.报价合理性审查最后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最后报价情况向评审小组通报。评审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评审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5.17.23.评审23.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3.2评审时,评审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3.3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5.18.24.确定成交供应商24.1根据详细评审结果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成交候选报价人,推荐1名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4.2成交供应商因无法履约合同的经采购人同意,且总价不高于第一名报价,可由排名第二的供应商成交,以此推之。5.19.25.评审过程保密磋商开启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5.20.26.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响应文件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程序、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响应文件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5.21.27.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2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27.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相关采购管理部门。5.21.1.七、签订合同5.22.28.成交通知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5.23.29.签订合同29.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9.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5.24.八、成交服务费5.25.30.成交服务费收取30.1成交服务费用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2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执行。 费率 服务类型 成交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5.25.1.九、保密和披露5.26.31.保密31.1评审小组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向供应商进行任何有关评审的解释。31.2评审小组、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31.3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履行承诺承担本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5.27.32.披露32.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响应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2.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5.27.1.十、询问和质疑5.28.33.询问33.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章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33.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5.29.34.质疑34.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评审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4.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质疑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4.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内容包括: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34.4对磋商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4.5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E.质疑答复人名称;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4.6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5.29.1.十一、违约处罚5.30.35.违约处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开标后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6.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分方法6.1.一、响应文件初审6.2.1.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审查内容标 准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磋商保证金保证金已足额缴纳7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9特定资格要求(如有)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10信用记录查询(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存档,供应商不需提供资料)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当天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资格审查注意事项:资格评审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说明:(1)提供的复印件局部模糊不清晰、无法辨认,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原件,以便现场核验,如无法提供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2)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审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响应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6.2.1.2.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审查内容标 准1响应函按照“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按照“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按照“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4响应一览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总报价①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②供应商以“包”为单位填写“响应一览表”。③不存在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情形。④不存在总报价或单价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的情形。6合同履约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服务方案符合磋商文件要求8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9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编制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编写、签署、盖章。10其他未发现属于响应文件无效规定情形的:A.交付时间、交付地点、售后服务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B.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C.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D.不符合政府采购国家强制性因素要求的条件。符合性审查注意事项:评审小组各成员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应列明具体原因,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符合性审查。4.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5.特别说明5.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5.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6.评审小组专家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磋商要点,并记录。6.3.二、评审办法6.4.1.评审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服务部分。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每个评审因素的得分汇总,符合条件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为成交供应商。2.评分标准及细则商务部分(20分)1、供应商近三年(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年度内)以来每承担过一个同类业绩得5分,最高得20分。本款可作为加分的项目案例仅指供应商自身的项目案例,即文本显示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 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20分技术服务部分(60分)1、项目理解分析(1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理解与分析,包含但不限于:①项目背景及要求、对现状及客群分析②提出总体服务目标及服务策略等。每提供一点内容无缺陷的得5分,内容有缺陷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最高得10分。注:“内容有缺陷”是指:项目名称不符、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方案内容存在凭空想象与编造,工作组织无条理性、计划方法或实施步骤安排混乱、语义表述存在歧义、混乱、前后不一致等。10分2、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内容制作及线上宣传推广方案(20分)根据采购需求提供内容制作及线上宣传推广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完整、详实的图片+文案,原创短视频策划制作方案②抖音以及今日头条平台等各类媒体渠道进行线上宣传。要求方案设计新颖、安排合理,能吸引大众游客关注、互动及参与。每提供一项内容无缺陷的得10分,内容有缺陷的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最高得20分。注:“内容有缺陷”是指:项目名称不符、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方案内容存在凭空想象与编造,工作组织无条理性、计划方法或实施步骤安排混乱、语义表述存在歧义、混乱、前后不一致等。20分3、工作流程(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工作流程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的选题筹备、策划执行、数据分析及优化等进行评审打分。每提供一点内容无缺陷的得2分,内容有缺陷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最高得6分。注:“内容有缺陷”是指:项目名称不符、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方案内容存在凭空想象与编造,工作组织无条理性、计划方法或实施步骤安排混乱、语义表述存在歧义、混乱、前后不一致等。6分4、进度保障措施(6分)针对项目特点结合采购人需求制定进度保障措施,进度保障措施包括进度计划安排表、确保项目顺利完成的进度保证措施等内容。每提供一点内容无缺陷的得3分,内容有缺陷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最高得6分。注:“内容有缺陷”是指:项目名称不符、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方案内容存在凭空想象与编造,工作组织无条理性、计划方法或实施步骤安排混乱、语义表述存在歧义、混乱、前后不一致等。6分5、服务工作的质量保障措施(6分)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齐全、合理,完善、实施性强的得6分;基本合理得3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6分6、服务团队组织架构(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本项目的服务团队组织架构,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专业分布、岗位职责等进行评审打分。每提供一点内容无缺陷的得2分,内容有缺陷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最高得6分。注:“内容有缺陷”是指:项目名称不符、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方案内容存在凭空想象与编造,工作组织无条理性、计划方法或实施步骤安排混乱、语义表述存在歧义、混乱、前后不一致等。6分7、应急事件处理方案(6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在就重大或突发事件、突发性任务、防控工作的应急保障承诺等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应急服务保障措施、响应时间、设备保障②重大或突发事件的人员配合、工作流程③控制失误及其他相关服务等方案。每提供一点内容无缺陷的得2分,内容有缺陷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最高得6分。注:“内容有缺陷”是指:项目名称不符、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方案内容存在凭空想象与编造,工作组织无条理性、计划方法或实施步骤安排混乱、语义表述存在歧义、混乱、前后不一致等。6分价格部分(2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20%×100。20分7.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述了进一步宣传推广大同文旅资源,持续叫响“文化古都、清凉夏都、美食之都”品牌,提升大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全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同市文化和旅局与抖音平台合作,深挖大同文化旅游内涵,策划系列主题活动,制作一批体现大同特色、独具创意的短视频,配套网络达人推广活动,掀起大同文旅宣传热潮。二、采购需求主要内容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止2、合作平台:抖音以及今日头条平台等3、服务内容:供应商应提供以下服务内容:(1)设计、制作、宣发大同文旅相关抖音短视频。以大同文旅资源禀赋为基础,围绕“文化古都”“清凉夏都”“美食之都”三大品牌,以节庆、会议、大型活动、热点事件等为重要节点,设计、制作、宣发大同文旅相关短视频。短视频应为原创视频且版权完全属于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因短视频及其素材的版权问题造成的一切纠纷和责任由供应方负责。短视频可加水印和LOGO,但应同时提供一份高清、无水印版视频给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版权要求同上)。抖音短视频内容策划分为系列主题和独立主题,其中由供应商策划的系列主题不少于5个,每个系列不少于3支短视频。短视频策划可由供应商设计方案并经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同意后执行,也可由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相关要求后供应商进行设计制作。短视频的数量不少于100支。(2)头条运营。双端运维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矩阵账号,2025年全年为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今日头条账号更新文章不少于300篇。(3)话题和热点事件营销。一是开展话题营销:策划短视频话题大赛,开设或运营不少于1个专业的平台话题页面。话题的确定和选择可由供应商提出意见后经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也可由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直接确定。每个话题页面的播放量或阅读量增量不少于5000万次。(4)邀请网络达人进行抖音宣传推广。策划系列主题活动,①邀请不少于5位100万以上粉丝的抖音网络达人,通过直播或者发布短视频对大同文旅进行宣传推广。②邀请不少于10位大同本地网络达人,通过直播或者在抖音平台发布短视频对大同文旅进行宣传推广。供应商应对网络达人的背景和内容风格进行调查,确保相关网络达人不存在负面舆情和违法违规情况。在合作期内出现负面舆情情况的及时妥善解决。网络达人的选择可由供应商提出意见后经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同意,也可由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直接确定。(5)其他大同文旅宣传营销服务。第五章合同文本(仅供参考)需方:供方:供方在****组织的****项目采购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条款供方向需方提供以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后附)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三、款项支付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即元整(大写);乙方提交征求意见稿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即元整(大写);剩余%项目费用,即元整(大写)待项目送审稿验收通过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四、服务及承诺供方向需方承诺:五、服务期限及地点1、服务期限:2、服务地点:六、交验验收由需方组织进行,必要时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需方验收供方所交的服务后要制作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验收结果须供需双方共同确认。七、需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八、供方责任1、保证所供服务均为标书承诺的,符合相关标准。2、保证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服务。九、违约责任双方协商十、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五份,需方三份,其中两份分别到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供方两份,其中一份到采购代理机构存档。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3、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需方:(章)供方:(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日期: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7.4.1.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2.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3.评审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4.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5.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二○二五年月日(一)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二)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违法记录声明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三)供应商承诺书格式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维护本次磋商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响应行为,保证做到合法响应、正当竞争、廉洁经营。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磋商工作中做到:1.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2.不与用户串通投标,损害采购人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3.不以向用户、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4.不利用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成交;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磋商工作;6.保证严格遵守磋商会议纪律。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磋商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之规定上报省级主管部门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标段号: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失信惩戒、重点关注和风险提示信息;(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八)未曾作出虚假政府采购承诺;(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本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四)响应函格式响应函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人民币(大写)元(¥元)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响应一览表。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时,报价将被拒绝。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10、我方承诺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没有任何异议。11、对贵方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或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立即予以回复确认。若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责任由我方自负。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七)响应一览表格式响应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货币: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总报价(大写)(小写)服务期限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总报价(大写)(小写)服务期限备注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后附报价明细表(如有)(格式自拟)(八)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序号名称磋商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备注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九)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采购方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备注备注:供应商应将案例的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十)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专业备注注:本表后应附人员的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十一)供应商企业简况格式供应商企业简况企业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法定代表人电 话成立时间企业性质注册资金员工总人数组织机构信用代码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企业简介(十二)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格式(如适用)1、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投报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品目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投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7.4.2.2、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投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3、正版软件承诺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日期:4、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请填写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请填写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包号)(如有)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日期:注:1、本次采购标的均属于《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其他未列明行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新成立企业应参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如实判断。认为本企业属于中小企业的,可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扶持政策。7.4.3.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4.47.4.5.6、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函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4.6891010.0.110.0.2.7、贫困地区供应商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晋财购〔2019〕6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贫困地区供应商。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供应商除填写此函外,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媒体宣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大同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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