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环卫保洁和绿化养护服务 清扫服务招标公告(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2025)
2025年石门街湖滨南路隧道环卫保洁和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石门街湖滨南路隧道环卫保洁和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3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ZC001-ZF
项目名称:2025年石门街湖滨南路隧道环卫保洁和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5年石门街湖滨南路隧道环卫保洁和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3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清扫服务
2025年石门街湖滨南路隧道环卫保洁和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35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石门街湖滨南路隧道环卫保洁和绿化养护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石门街湖滨南路隧道环卫保洁和绿化养护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09日 至 2025年04月1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在线提交
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沙路289号
联系方式:89676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嘉汇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黄边北路152号广州设计之都B5南栋第20层09单元
联系方式:19928364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9928364123
广东嘉汇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9日
相关附件:
2025年石门街湖滨南路隧道环卫保洁和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5040901).zip
(委托代理协议)2025年石门街湖滨南路隧道环卫保洁和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石门街湖滨南路隧道环卫保洁和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白云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09日 16:0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4月09日至2025年04月16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30日 09:30
开标地点
在线开标
预算金额
¥13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
19928364123
采购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石沙路28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89676320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嘉汇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黄边北路152号广州设计之都B5南栋第20层09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9928364123
附件:
附件1
附件2
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111-2025-01593采购项目编号:JH25ZC001-ZF项目名称:2025年石门街湖滨南路隧道环卫保洁和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嘉汇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嘉汇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2025年石门街湖滨南路隧道环卫保洁和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2025年石门街湖滨南路隧道环卫保洁和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111-2025-01593采购项目编号:JH25ZC001-ZF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35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2025年石门街湖滨南路隧道环卫保洁和绿化养护服务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1,35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清扫服务2025年石门街湖滨南路隧道环卫保洁和绿化养护服务项目1(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2025年石门街湖滨南路隧道环卫保洁和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第2页-采购包1(2025年石门街湖滨南路隧道环卫保洁和绿化养护服务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沙路289号联系方式:896763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嘉汇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黄边北路152号广州设计之都B5南栋第20层09单元联系方式:1992836412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电话:19928364123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嘉汇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第3页--第4页-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招标范围及要求1.项目采取包工包料的全包干形式,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4.凡涉嫌技术、专利等产权侵权纠纷的服务不予以采购。5.投标人在实际服务时,若被发现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将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买方将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并追究因中标方所提供的未达到所承诺准确率服务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6.采购内容:项目内容服务期(不得超过3年)简要说明预算金额是否允许提供国外服务2025年石门街湖滨南路隧道环卫保洁和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湖滨南路及隧道环卫保洁和绿化养护等工作。(包括且不限于附件八具体作业明细表)1,350,000.00元否招标文件中带“★”条款为必须满足关键条件,为废标条件。带“▲”条款为重要条款,不满足将导致严重扣分。7.本次项目适用的行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包含但不限于)7.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7.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7.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7.4《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7.5《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穗府办规〔2024〕3号)7.6《广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试行)》7.7《广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规范(试行)》7.8《广州市环卫精细化作业和管理指引(试行)》7.9《广州市环境卫生作业年度预算指标》7.10《白云区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方案》7.11《广州市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监督管理办法》7.12《广州市绿化条例》7.13《广州市树木修剪技术指引(试行)》二、招标需求(一)服务内容★1.(1)道路类:负责本项目所属道路的人工清扫保洁,机扫、冲洒水环卫机械作业保洁,环卫突击等方面的环卫清扫保洁工作,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清洗石脚边、交通护栏、隔音墙、果皮箱、垃圾桶、环卫工具房、道路保洁垃圾装车点;清扫、清洗车行隧道、人行隧道、人行天桥;清理道路两侧的乱张贴、乱涂画等;清理、清洗车行道、人行道的污迹、泥迹和零星余泥;清理沙井口、人行道杂草;清运垃圾到符合要求的垃圾中转站(自行解决垃圾中转相关费用,建立垃圾转运台账,明确转运单位并向采购人报备,接受采购人监管),清理大堆偷倒废弃物,清理绿化带内的生活垃圾,对余泥漏洒污染进行清理、冲洗;对建筑废弃物进行清理等。-第5页-(2)绿化类:一是保洁范围内的行道树养护实行一级养护标准。养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行道树的日常保养、日常修剪保持树木外形匀称自然优美、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树身涂白、绿地排水和灌溉设施维护、绿化补种等相关工作。每年需实施一次专项大修剪,大树造型修剪应根据树木的品种、树冠形态进行修剪,修剪为中空树冠,令其在极端天气情况下受到的风力相对较小,树枝受损就小,确保植株生长旺盛,株型实用美观,减少安全隐患。具体技术要求详见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印发的《广州市树木修剪技术指引(试行)》等,按要求做好绿化养护记录。二是绿地日常养护。保洁范围内绿地日常养护实行一级养护标准,养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绿化养护路段的绿化给排水、绿化带与广场等内的铺装、园路、花基、侧石等绿化配套设施,及该路段内合同期内陆续接收的道路绿化进行养护,养护内容包括日常保养、设施巡视和经常检查、保护、清洁、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绿地排水和灌溉设施维护等相关工作,还包括对养护路段绿化的自然损坏或各种人为损坏负责补植,根据采购人要求在绿地内加种和养护由采购人提供的植物,对老化、适应性差、长势不佳绿化进行更换栽植,更换破损严重、废旧的设施铺装等。三是园林绿化应急抢险。因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导致倒树、断枝,压坏灌木、地被等突发事件,产生绿地泥土裸露、行道树倒伏、断枝掉枝等情况对社会造成危险和影响,需立即进行绿化应急抢险,中标供应商应24小时备勤。绿化应急抢险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砍挖断头乔木、危枝修剪以及倾斜、倒伏树木的扶正等。四是临时性、突击性任务响应。如遇重要会议、参观、创文检查、重点工程及上级布置的重要任务等,中标供应商应做好养护、维护及相关保洁工作,并完成采购人委派的临时性、突击性任务。★2.做好环卫设施(包括加水站、保洁车、小水车、工具房、果皮箱、垃圾收集点、垃圾桶等)的管理、维护与保养。★3.做好项目服务范围内的日常及应急消杀工作。★4.承诺能成立不少于5人的应急队伍,预留应急作业车辆、设备若干,在不影响本服务项目的基础上,迅速配合做好市、区等上级部门、采购人布置的临时性环卫保障任务。(二)服务方式★1.项目采用全包干形式,即业务包干、经费包干方式,中标人按中标金额在服务期内承担作业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且不限于广州市环卫工人工资标准调整产生费用),采购人不再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2.项目报价要求:投标人须对本次项目进行明细报价,报价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名称内容数量单价总价服务人员成本XX人服务人员管理费用服务过程中的用水费用保洁工人进行岗前培训的费用配置安全作业的劳保用品的费用XXX车辆的折旧费用、日常保养费用及油费XXX作业船的折旧费用、日常保养费用及油费所服务区域大件杂物、建筑废弃物的处置费用每年更新果皮箱、垃圾桶费用税费★3.如有相关临时性、应急性环卫保障任务,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4.中标人按采购人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垃圾清运等环卫工作,并接受采购人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不得将业务转包、分包。★5.中标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建立固定的保洁服务队伍及配置足够作业设备,环卫人员按广州市统一要求着装,言行规范,仪容仪表良好。6.人员管理履约能力:中标人必须保证在不低于现有工资待遇条件下,在员工自愿留下的前提下,继续聘用本项目原有的全部员工。在服务期间应严-第6页-格遵守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以及文明作业的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并承担由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发生费用。★7.信息化管理能力:中标人有与本项目匹配的环卫信息化管理系统,能对项目作业人员、作业车辆进行智慧化管理,系统需具备管理所有本项目的车辆行车轨迹记录、作业人员定位信息、保洁人员排班、工单发起与处置等功能,信息化管理系统中涉及本项目环卫作业的数据需无条件接入市、区等上级部门或采购人指定的智慧管理平台,以便于采购人随时监督检查。★8.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中标人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9.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缴存住房公积金。★10.中标人须具备广州市城市管理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或承诺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提供承诺函),作为竞标资格审查重要资料,未按要求时限提供的将不能参与竞标活动,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11.中标人必须依法依规落实环卫工人工资福利,严格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穗府办规〔2024〕3号)等最新相关文件规定调整环卫工人工资,合同期间,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采购人不再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三)服务要求1.服务标准按照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颁布的《广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试行)》《广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规范(试行)》《广州市环卫精细化作业和管理指引(试行)》《广州市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监督管理办法》《广州市绿化条例》及《广州市树木修剪技术指引(试行)》等标准执行。若与以下要求有冲突,以后者为准。2.保洁基本要求2.1通过人工普扫、巡回保洁、道路清洗、环卫机械作业、垃圾清运、对余泥漏洒污染的清理等作业保证服务区域达到卫生环境质量标准,将清理的生活垃圾、余泥渣土运至相应符合要求的转运、处理设施。2.2本项目保洁力量按《广州市环境卫生作业年度预算指标》及要求作业时间配置,要求配足不少于13名作业人员(不含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员),其中每班次不少于11名作业人员。驾驶员须持相关准驾的执照,作业人员原则上建议女性年龄18岁-50岁,男性年龄应18岁-60岁,女性超龄且55岁以下占比不得超过总项目人数的15%。中标人应在项目中标后1个月内配齐人员,确保项目顺利承接。中标人需根据本项目的服务标准、采购人的要求及道路实际情况配置仅用于本项目的环卫作业车辆(按市要求喷涂外观,八成新以上,乙方自有或租赁,能正常使用),其中16吨高压清洗车不少于1台、16吨洗扫一体车不少于1台、洒水车不少于1台、隧道清洗车1台,小型路面养护车不少于1台、小型扫路机不少于1台,8-10桶垃圾中转车不少于1台,21-24桶垃圾中转车不少于1台,小型清除香口胶和不干胶贴纸设备1台,牛皮癣高压清洗机(车)不少于1台,其他快速保洁小型环卫车辆若干。采购人或上级部门对无人设备配置有最新要求的,中标人应按照要求配备相应数量的无人清扫设备以及无人机。(以上设备需求视项目具体情况选择设备及数量。)2.3道路类2.3.1一级道路保洁要求:(1)道路人工清扫保洁:采用人工保洁方式对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或机动车道靠路边1米范围的地面进行保洁。每天清扫保洁时间16至18小时(包括清理沙井口、下水道口、树穴、绿化带、绿地),不少于2班次作业;每天普扫2次,作业时间:5:00-7:00,14:00-16:00。普扫后为巡回保洁(每20分钟巡回1次),清扫保洁后路面应见本色,作业时间:5:00-23:00。(2)道路机械清扫:车行道使用洒水车、扫路车、洗扫车采用“三合一”模式对地面进行普扫每天1次,作业时间:00:00-6:00;车行道机械普扫,每天不少于1次,作业时间:12:00-14:00;机械洗扫每天不少于2次,作业时间:9:00-11:00、15:00-17:00;使用小型扫路车对慢车道路边进行清扫,每天不少于2次。根据应急要求随脏随洗。(3)道路机械冲洗:车行道夜间冲洗1次,作业时间:23:00-5:00。根据应急要求随脏随洗。(4)道路机械洒水:车行道使用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每天不少于3次,作业时间9:00-12:00、15:00-17:00、19:00-21:00。根据重大节日、环保要求每天增加洒水降尘次数。(5)隔音屏清洗:每月不少于2次机械清洗,作业时间:00:00-6:00。根据应急要求随脏随洗。-第7页-(6)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清洗:分别使用高压水枪和小型打磨设备定期对地面、路沿石和人行道、中间绿化带侧石进行冲洗,每周不少于1次;使用小型清除香口胶和不干胶贴纸的设备定期对地面的香口胶污迹及不干胶广告贴纸进行清理,每月不少于1次。根据应急要求随脏随洗。(7)果皮箱、垃圾桶清洗:由负责果皮箱垃圾收集的保洁人员及时收集垃圾,并擦拭果皮箱表面灰尘,每天不少于2次,确保垃圾不超过箱体、桶体高度的2/3;果皮箱垃圾收集后,要进行清洗和喷洒消毒,每天不少于1次。垃圾桶转运完垃圾后,要进行清洗和喷洒消毒,每天不少于1次。(8)交通护栏清洗:每周人工清洗不少于2次;有条件的可使用机械清洗提高作业效率,采用交通护栏清洗车进行清洗的,每月不少于3次,作业时间:00:00-6:00。根据应急要求随脏随洗。(9)车行隧道清洗:使用1台侧杆高压清洗车通过高、中杆喷嘴高压冲洗隧道墙面,并使用向下的喷嘴冲洗地面污水;使用1台工具车人工清洗机械化作业盲点。上述作业事项同时进行,每月2次,作业时间:00:00-6:00。根据应急要求随脏随洗。(10)人行天桥和人行隧道清洗:采用人工清扫方式对路面和台阶进行普扫,每天不少于2次;采用人工保洁方式对地面和台阶进行巡回保洁,每半小时巡回1次,作业时间:7:00-20:00;使用手持高压冲洗枪对地面和台阶进行冲洗,每周不少于1次,作业时间:00:00-6:00;采用人工清洗方式对护栏、扶手等设施进行擦洗,并对扶手进行消毒,每天不少于2次;使用夹钳等工具对绿化带、花基内的垃圾进行清理,每天不少于2次;使用小型清除香口胶和不干胶贴纸的设备定期对地面的香口胶污迹及不干胶广告贴纸进行清理,每月不少于1次。根据应急要求随脏随洗。2.3.2投标人应按垃圾分类要求规范使用240L垃圾桶,除流动保洁用于收集垃圾外,240L垃圾桶应整齐摆放在垃圾收集点或环卫工具房内,不得摆放在路面上。投标人应使用垃圾桶装车转运生活垃圾。2.3.3中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人工清扫机扫、洒水降尘、清洗等作业内容,保洁质量按照《广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规范(试行)》《广州市环卫精细化作业和管理指引(试行)》执行。2.3.4投标人须负责将垃圾运输到指定符合要求的垃圾转运站或垃圾处理场,须将大件废弃家具、建筑废弃物分类收运至符合要求的转运站点或处理场进行转运处理,严禁将生活垃圾混收混运,转运处理需建立台账,明确转运处理单位并向采购人报备,接受采购人监管。2.3.5服务过程中的用水应当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如中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水和水站,应当与采购人签订水费、加水站使用协议,所产生的费用在每次付承包费用时扣除或由中标人直接支付。3.项目保洁质量要求承包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作业要求和质量除应达到《广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规范(试行)》《广州市环卫精细化作业和管理指引(试行)》及其它检评标准要求外,还要符合以下作业要求:(1)保洁时间内保洁人员采用人工与机械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巡回保洁,维持道路清洁。(2)清扫保洁达到路面整洁,无残留污水,排水口清洁、无沙土残积。(3)洒水车冲洗运行应达到能见本色,无积沙、余泥,无污迹的要求。(4)保洁垃圾车装载垃圾时,应覆盖密闭,防止二次污染。(5)突发事件如道路污染和自然灾害如台风等要及时清理现场,能安全作业的15分钟内到达现场,各种重大活动(包括国家、省、市大检查)及重大节假日等要无条件安排应急队伍重点保洁。(6)保洁范围内的杂草必须清理干净。(7)路面无余泥沙石。夜晚车辆洒漏沙石、车轮带泥上路或漏油等造成的路面污染应在早上7:00前清理干净,白天洒漏沙石、油污或有关工程建设等造成的路面污染要及时行动清理干净且不能超过30分钟。(8)确保垃圾收集工作不间断、不出现收集空档,并不得出现收集空白点。(9)收集垃圾时,应保持垃圾桶周边环境卫生,及时清理撒漏垃圾,不漏收,地面无污迹。(10)垃圾收运过程采取密闭运输,运输途中不造成任何泄漏、遗撒,杜绝道路污染。(11)垃圾收运及时,要求做到垃圾不过夜,日产日清。(12)环卫车辆机械化作业的时间,如交警部门有调整要求的应同步调整。4.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要求4.1养护质量标准参照《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一级养护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各类国家、省、市有关规程、规范,如有最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4.2乔木养护管理-第8页-(1)生长旺盛,枝叶健壮,干直冠美,无缺株、缺穴。主干2、3米以下无侧芽,下缘线整齐,无下垂枝、干枯枝、病虫枝、荫枝等。无明显病虫害。树穴无杂草、石块垃圾,土壤无板结现象。及时扶正,种植5年以内的树木无倾斜。钢管支撑、绑带抱箍整齐、完整。树身无悬挂物、钉挂物。及时做好预防措施,防止乔木冻伤。(2)修剪:每年修剪1~2次,十二月至二月进行,主要修荫枝、内膛枝、下垂枝、干枯枝及徒长枝,修剪时减少伤口,剪口平不留树钉。及时进行主干剥芽。(3)松土施肥:结合松土施肥,2次/年,2-3月和9-10月重点进行施肥。复合肥和有机肥结合,每次2-3公斤/株,对角埋施。新种、补种、生长势弱树木可适时适量多施。(4)除草:及时清除树穴杂草,12次/年。(5)淋水:一般乔木3~5天淋水1次。新补植乔木,淋好定根水后,1周内每天淋水1次。(6)补植:对因市政维修工程、交通事故、病虫害等原因造成死亡的树木,应及时清走,补回与原树种种类相同、规格基本一致的植株,并加强管理。(7)防台风:每年台风前加固支撑,台风后立即扶树、护树、清理断枝、落叶。(8)钢管支撑和绑带、抱箍:对加钢管支撑及绑带、抱箍受到损坏或歪斜弯折时须及时进行扶正、加固或更换,同时每年将护树绑带或抱箍放松1次,以防嵌入树皮内。(9)涂白:乔木主干每年涂白1次,高度为1.2米,涂料均匀,边缘线平直。4.3单丛灌木养护管理(1)生长良好,无缺株。适时开花,叶茂花艳,有整齐脚叶。穴内无杂草、无石块垃圾,无寄生藤。无明显病虫害。及时作好预防措施,防止灌木冻伤。(2)修剪整形:开花灌木2次/年,每年2-3月进行强修剪1次(植物萌动前),高度约40-60cm,以后根据景观要求进行修剪;整形灌木10-12次/年,每年2-3月进行强修剪1次(植物萌动前),高度约40-60cm,以后每月根据景观要求、品种特性,进行造型修剪。(3)松土施肥:结合松土施肥,施基肥1~2次/年,每次0.5kg/株。平时施复合肥4次/年,每次0.15kg/株。(4)除草:及时除树穴杂草,12次/年。(5)淋水:一般2~3天淋水1次,补植后一星期内每天淋水1次,施肥和补植加强淋水。(6)补植:对因市政维修工程、交通事故、病虫害等原因造成死亡的灌木,应及时清走,补回与原来种类相同、规格基本一致的植株,并加强管理。4.4草地、地被养护管理(1)长势旺盛,四季常绿,平整无裸露地,无坑洼积水,无垃圾杂物,杂草率低于3%。无明显病虫害。无鼠洞及蚊蝇孳生地。(2)修剪:8-12次/年。台湾草、马尼拉草高度控制在6-8,大叶油草8-10cm红、绿草高度控制在8-15cm,白蝴蝶、蟛蜞菊高度控制在25-30cm。(3)施肥:每年11月-次年2月结合淋水撒肥,每次施尿素0.1公斤/平方米以保持良好的长势,其他时间根据生长情况安排施肥。(4)除杂草:根据品种、生长情况、气候状况等因素,一般生长季节(4-10)每月除杂草2次,非生长季节每两个月除杂草1次,要求连根系清除。(5)淋水:没雨天气一般1~2天淋水1次。(6)填坑洼,平整草地:对因市政维修工程等各种原因遭受破坏的,及时进行平整,填坑洼,对大面积坑洼不大的草坪,铺泥炭土和沙填平,以保持草地平坦。对大面积坑洼大的,应安排一个平整计划,每次填沙5cm以内。(7)补植:对因市政工程、交通事故、人为践踏、生长不良等造成的裸露地,及时补植并加强保护,必要时增加保护措施(竹架、勒线),保证其迅速长满。4.5应急管理遇到临时性、突击性任务要求,如重要会议、参观、创文检查、重点工程及上级布置的重要任务时,中标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安排并完成临时性、突击性任务,认真做好绿化景观提升工作,保持绿地干净整洁,景观效果达到最佳状态。5.保洁人员要求(1)中标人应执行国家劳动法和广州市劳动保障相关条例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穗-第9页-府办规〔2024〕3号)相关规定执行(合同期间,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2)中标人不得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招聘保洁人员。中标人必须与其聘用的保洁人员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3)合同开始后15天内,中标人应将所有环卫工人的基本情况、劳动合同编号、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社保号等提交给采购人备案,并录入广州市智慧环卫和白云智慧城管系统。项目实施期间,人员发生变化的,中标人应在变化后的15日内,将变化的人员信息向采购人备案。(4)项目实施前,中标人须对新聘的保洁工人进行岗前培训,且不得少于3天。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人须定期对其聘用保洁工人进行劳动权益保障政策法规、作业安全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并及时告知公司的章程和制度,所有项目人员要熟悉掌握广州市环卫作业规范、作业质量标准内容要求。操作环卫机械设备设施的作业人员需经正规培训并有相应的资格证,并按标准操作规范进行安全作业,不得无证作业。(5)中标人应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向采购人和监督检查单位各报送一份人员排班表;向采购人提供上季度工资表、社保缴纳明细表、住房公积金清单。(6)中标人应根据作业要求编制详细的人员排班表,分区域或分项目专人管理,落实至具体责任人员;非专人管理的标段,列明巡回保洁人员,所有人员须挂电子工牌上岗。中标人应确保作业时间段实际作业人数达到人员排班表人数,未能达到将由采购人相应扣除服务费用。中标人应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为其服务人员购买社会养老、工伤、医疗、失业、意外等相关保险。(7)中标人员工进入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规章制度,切实履行相关的工作制度和职责。中标人负责对其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安全生产教育,所有服务人员必须经过训练合格后才可安排工作,对于国家规定一些特殊的工种,提供的服务人员需具有相应资格和资质,特别是驾驶员须持证上岗。(8)中标人须聘用身体健康的工作人员以保证服务质量,负责办理其员工的劳动用工手续、计划生育管理及工伤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居住证等事宜。(9)中标人所有服务人员的食宿由中标人自理。在承包期内,中标人保洁工人发生各种事故,包括治安、安全、交通、消防和违反计划生育、劳资纠纷等事件及其他各种损失,由中标人依法承担和负责赔偿。(10)服务期满后中标人未能继续获得采购人环卫作业服务项目时,中标人要积极配合与下一服务单位进行交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交接,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并负责承担离职环卫工人劳动补偿金。(11)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的服务标准、采购人需求中的要求及道路实际情况配置各岗位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劳动合同和路段人员安排表等给采购人审查确认。(12)必须配置不少于1名现场主管,每天做好巡查记录、作业视频台帐并报采购人。(13)投标人应落实好安全生产的措施和配置安全作业的劳保用品。6.设备配置要求(1)中标人需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租赁合同(与车辆所属一致)、行驶证等相关证明文件给采购人审查确认、备案(纳入采购人日常人员、设备检查),中标人提供的环卫作业设备必须是合格设备,能正常上路作业。(2)中标人应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为其服务车辆购买强保、商业等相关保险。(3)中标人应自备日常巡查车辆与环卫作业工具;自备应急作业车辆和环卫设备若干,以保障临时性、应急性环卫保障任务;按垃圾分类规定配置相应颜色的垃圾收集容器。(4)中标人应具备可清除重度污染区域或开展突击任务的其他大型环卫设备,以确保完成重大活动卫生保障任务,因中标人不具备大型且先进的环卫作业设备,造成不能完成重大活动任务的,采购人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5)中标人必须定期定时对保洁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使用年限过久或因维护不及时致使无法正常使用或严重影响市容的设备,应及时进行更换。(6)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设备更新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整改。7.其它要求(1)服务要求1)环卫作业应做到文明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社会秩序、公众生活的影响。2)各类环卫设施,包括垃圾桶、果皮箱、器具、工具房、车辆、站场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有明显污渍、牵挂物和渗漏物;车辆不得使用汽油摩托车或擅自简易改造的三轮车、手推车,要保持外观整洁,无破损、掉漆、滴漏,标志清晰,性能良好,车体周边不得堆放或拖挂与作业无关的物品;四桶(含)以下垃圾收运车、手推车等散装垃圾运输车辆禁止进入压缩站。3)因本项目对于保洁人员的着装与形象要求较高,不得聘用不能胜任日常正常作业的人员。中标人环卫工人作业时应穿着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统-第10页-一设计标准、带有所在单位中文标识的工作服装,并保持着装干净、整洁、统一。4)环卫作业单位应关心员工生活,确保员工待遇,加强员工培训,维护员工尊严。尽可能实施机械作业,减轻劳动负荷。(2)服务安全1)中标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责。中标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签订责任状,明确主要责任人、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与考核要求,按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配置专职或者兼职安全员,切实执行安全生产规程。2)中标人的法人代表人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企业生产安全,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投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并及时如实向采购人及相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的情况。3)中标人应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并要确保相关的记录齐全、有效,定期(每周不少于1次)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向采购人通报排查情况。4)中标人必须根据环卫作业特性,抓好安全生产,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同时必须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和交通安全意识的教育和培训,每月培训不少于1次,并记录在册以备检查。5)道路作业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方式,避开上下班高峰时段;清扫机动车道、绿化分隔栏时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同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道路大面积污染需要集中清理时,需主动与交警部门联系,得到交警部门的配合,做好警示标志设置与安全防护工作。6)道路作业时,工作服装应具有反光衣、反光袖等反光警示标志。7)环卫作业车辆出车前必须进行车辆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环卫作业车辆应遵守交通规则,礼让行车,注意行人的安全,不得违章停放,不得超速行车。(3)应急管理1)环卫作业单位必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2)出现涉及环卫作业的突发事件时,必须服从环卫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协助处置。要求做到:15分钟到场,到场及时开展应急处理,原则上小问题30分钟内解决,大问题3小时内完成,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及时反馈。(4)垃圾容器和收集设施设置与管理1)作业时使用的垃圾收集容器由环卫作业单位自备;果皮箱由采购人提供,中标人应做好果皮箱的日常管理维修,缺失损坏严重不能使用的向采购人申请更新,但每年更新不得超过果皮箱配置总数的30%,超出部分由中标人负责。垃圾收集容器要求外观整洁,便于清洁,盖板、脚轮完备,封闭性好,无残缺破损掉漆,同一服务区域的垃圾桶规格应统一,与垃圾收运车辆、垃圾压缩设备相配套,便于统装统运。2)垃圾桶定点设置的位置应不影响观瞻,放于道路隐蔽处,原则上不得放于市政道路上。定点设置的垃圾桶数量根据定点服务范围垃圾量确定,总容纳量必须满足使用需要,垃圾不得溢出影响环境,各时段垃圾桶满载率不得高于2/3,并保持合盖。中标人应按垃圾分类要求规范使用240L垃圾桶,除流动保洁用于收集垃圾外,240L垃圾桶应整齐摆放在垃圾收集点或环卫工具房内,不得摆放在路面上。3)清理果皮箱后要关好果皮箱门,果皮箱箱体摆放位置应按照采购人要求设置,投放口要保持一致;如发生果皮箱非正常破损情况,由使用单位负责。(5)中标人负责所服务区域大件杂物、建筑废弃物的清理工作,确保区域卫生的整洁,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8.环卫工人劳动保障要求(1)中标人必须与环卫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不得拖欠环卫工人工资(含加班工资、高温津补贴、节日慰问金等),用工成本按《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穗府办规〔2024〕3号文),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的,中标人应按相关出台文件自行相应作出调整。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中标人应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为其项目服务人员购买社会养老、工伤、医疗、失业、意外等相关保险。(3)中标人不得以清凉饮料或其他实物形式代替高温津贴、节日慰问金的发放。(4)中标人必须按照规定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保障环卫工人相关权益。中标人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环卫工人休年休假的,经环卫工人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环卫工人休年休假。对环卫工人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中标人应当按照该环卫工人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5)中标人与环卫工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向环卫工人支付经济补偿金:环卫工人死亡的,中标人应当根据广州市有关规定支付遗属津贴。(6)中标人除征得采购人同意,不得安排环卫工人到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以外的地点工作。环卫工人不得在本项目工作时间兼职合同以外的工作。-第11页-(7)必须执行《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动保障的其他规定,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内容:1)每年为环卫工人安排不少于1次的健康体检;2)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3)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天数按照《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要求执行;4)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8)鼓励中标人发放环卫绩效考核奖金,制定技能岗位补贴、学历补贴等,激励提升环卫工人工作积极性,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9.监督考核及扣罚标准(1)投标人应完全接受采购人、采购人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及采购人委托的监督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并完全接受监管制度内的所有要求。(2)中标人达不到质量检查(《广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试行)》《广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规范(试行)》《广州市环卫精细化作业和管理指引(试行)》),采购人及委托的检查监督单位有权按当年《白云区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方案》(可结合镇街、村社实际增减考评标准条款)进行扣分;采购人及委托的检查监督单位有权对中标人配置的环卫作业车辆、作业人员数量进行抽检,抽检数量未达到合同要求的,采购人及委托的检查监督单位有权进行扣分,环卫作业车辆每缺少1台扣除10分,作业人员每缺少1名扣除5分。检查分数低于92分的,每少1分(不足1分按1分计算)采购人有权扣减当月承包经费的1%,连续3个月分值达不到87分的或一年内有5个月分值的达不到87分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3)在完成全国、省、市的重要检查或重大突击性任务中,发现属中标人质量责任问题,经查属实,采购人有权进行扣分,每宗问题扣2分。中标人不及时或不配合整改,导致该承包作业区域受到上级或本市、区职能部门通报批评的,采购人有权扣减当月的全部服务费;承包期内每年通报批评累计2次的,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履约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归采购人所有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4)对于采购人或其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或群众投诉、媒体曝光等问题,采购人有权进行扣分,每宗问题扣2分;中标人拒不进行整改的,或整改后经监督检查单位检查仍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同类问题,采购人有权扣减当月的全部服务费;承包期内每年累计3次的,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履约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归采购人所有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5)中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严格内部管理并负责其为完成本项目承包合同的全部人员的聘用合同及劳动法律关系和相应的风险责任。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追偿。(6)服务期内,发生治安、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火灾等安全案件或违反计划生育、社保政策及劳动纠纷等,出现人员伤亡和车辆船只财物损失,均由中标人负全责,并负责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追偿。(7)合同期内,中标人有违反本项目招标文件用户需求对环卫工人劳动保障规定情形的,采购人应当书面通知中标人及时整改;中标人未按要求时限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四)付款方式1.采购人在每结算周期次月30日前根据中标人上一结算周期作业成绩,扣除相应费用(如加水站水费、未展开服务路段的费用、考核不通过需扣减的费用)后,在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有效文件及等额有效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结算周期的承包经费(结算单位为:元人民币)。中标人逾期提交发票配合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的,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期限不视为违约。2.付款方式:银行划帐。3.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向采购人申请经费支付:(1)合同;(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3)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4)中标通知书;(5)员工排班表、社保缴纳明细表、住房公积金清单。4.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上述条款规定的采购人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五)违约责任-第12页-1.除不可抗力外,采购人、中标人双方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2.中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属于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2.1中标人保洁服务质量违约(1)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合同费用,并且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2)中标人连续3个月分值或一年内有5个月达不到监督检查部门评分标准(87分以上,含87分),视为服务质量不合格,采购人除扣减相应费用外,有权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中标人按照合同总价10%支付违约金,由采购人登记中标人不良记录。2.2中标人用人方面违约:中标人对其所聘请的工作人员负有监管职责,如因中标人违反劳动法规定,致使其工作人员不能正常工作而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中标人按照合同总价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于弥补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继续追究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2.3中标人设备投入违约:中标人提供的机械清扫车辆标准应符合广州市对城市管理专用作业车辆和设备的管理要求,一经发现使用不达标准的设备,应立即整改。中标人不予整改的,影响到保洁质量即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中标人按照合同总价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于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有权继续追究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2.4履约主体违约:(1)在承包期内,中标人擅自将承包项目分包、转包或挂靠的,即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将履约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归采购人所有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同时,将中标人分包、转包或挂靠行为通报白云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2)在合同存续期内,中标人被行业主管部门、法律部门撤销相关资格证件或取消相关运营资格的,或不再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资质超过2个月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中标人按照合同总价10%支付违约金,采购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赔偿。3.若出现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情形,中标人需预留过渡期时间由采购人重新选取作业单位,过渡期期间由中标人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用户需求及合同要求提供环卫保洁服务,采购人按照用户需求及合同考核要求进行考核,核算支付作业经费。4.采购人若未能按时支付中标人承包费,属于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5.若后续遇到上级政策调整,需要终止项目时,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终止项目。采购人不属于违约,无需支付违约金。(六)履约保证金1.中标人须在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十五天内,向采购人提交广州地区银行或广州地区有经营资质的担保机构(金融机构)等单位出具的合同总价5%且期限与合同期限一致的不可撤销履约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用于按合同补偿采购人因中标人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也可用于采购人处罚对中标人因违约需支付相应违约金,还可用于保证环卫工人人员费用(含基础工资、环卫岗位津贴、高温津贴、节假日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环卫工人节和春节慰问金、社会保险缴纳费用、住房公积金缴纳费用及教育培训、暂住费用、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费用)的按时发放(缴交)。合同期满,代扣应发放(缴交)而未发放(缴交)的人员费用后无息返还余额。当履约保证金低于合同总价的2%时,中标人应及时补齐。凡因中标人责任导致采购人解除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向中标人退还。3.中标人在规定期内拒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函,合同随之终止,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赔偿。在中标人完成其合同义务,则该履约保函在合同有效期满后两个月后自动失效。(七)合同的解除、终止1.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合同。但若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由另一方负责赔偿,有违约责任的除外。2.解除合同后,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组织的交接工作,直至采购人重新招标后的中标供应商进场。3.合同终止的情形:3.1合同约定期限届满;3.2如遇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环卫综合业务改革,本合同作业区域被纳入特许经营范围后,乙方未能取得该区域特许经营资质。3.3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事由出现。绿化养护单位工作日志-第13页-时间(年月日)记录人天气情况(√)晴多云阴雨暴雨台风负责人温度(℃)养护区域养护工作内容乔木灌木地被草坪时花绿篱水体园建设施其他巡查内容发现问题整改措施计划完成整改时间备注注:本表格一式两份,一份由路段中标供应商存档,一份交养护管理单位备查。(八)具体作业明细表村道桥环卫保洁清单量内容项目单位作业量说明作业频率一级道路人工清扫保洁平方米2971.7作业量=一级道路人工清扫面积18小时,两普扫人行道人工冲洗平方米417.5作业量=人行道总面积汽油车,每月一次机械清扫米1188作业量=车行道总长度×作业线数(原则为4)洗扫车一次,扫路车一次机械清扫人工执漏米0高速路、高架桥等日常无人保洁路段随机械清扫作业道路洒水米594作业量=车行道总长度×作业线数(原则为2)每天一次道路冲洗米1188作业量=车行道总长度×作业线数(原则为4)每天两次栏杆清洗米0总长度人工清洗,每月两次隔音屏人工清洗平方米0隔音屏面积每月一次湖滨南路车行隧道环卫保洁清单量-第14页-内容项目单位作业量说明作业频率一级道路人工清扫保洁平方米3852.2作业量=一级道路人工清扫面积18小时,两普扫人行道人工冲洗平方米3852.2作业量=人行道总面积汽油车,每月一次机械清扫米3891.86作业量=车行道总长度×作业线数(原则为4)洗扫车一次,扫路车一次机械清扫人工执漏米0高速路、高架桥等日常无人保洁路段随机械清扫作业道路洒水米1945.93作业量=车行道总长度×作业线数(原则为2)每天一次道路冲洗米3891.86作业量=车行道总长度×作业线数(原则为4)每天两次栏杆清洗米0总长度人工清洗,每月两次隔音屏人工清洗平方米0隔音屏面积每月一次湖滨南路车行隧道保洁面积核算表-第15页-序号路名路段车行道人行道绿化带总面积起止长度宽度面积长度宽度面积小计长度宽度面积mmm2mmm2m2mmm2m21湖滨南路隧道K0-000K0-972.965972.9658-5026632972.9651.8-3.03852.23852.200030484.22村道桥297926731672.5417.50003090.50序号路名路段天桥、隧道交通护栏隔音屏人工清扫保洁面积人行道人工清洗面积开展机械清扫冲洗起止长度宽度面积长度面积mmm2mm2m2m2是/否1湖滨南路隧道K0-000K0-972.965000003852.23852.2是2村道桥000002971.7417.5是绿化种植清单1、栽植乔木:尖叶杜英(26株)、绿化芒(239株)、盆架子(55株)2、栽植灌木:细叶紫薇(53株)、大红花球(102株)、紫锦木(27株)、红绒球(240株)、山瑞香球(330株)、细叶棕竹(43株)、金叶垂榕(10株)、红继木球(60株)3、栽植花卉:花叶鸭脚木(112.8m2)、阔叶十大功劳(42m2)、银边山菅兰(102m2)、黄金榕(53m2)、红背桂(320m2)、红继木(129m2)、大叶龙船花(126m2)、黄金叶(44m2)、花叶假连翘(267m2)、福建茶(97m2)4、植草砖内植草:台湾草(2010m2)5、紫花风铃木8株、红花鸡蛋花3株、黄花风铃木4株、桩景勒杜鹃5株、花叶女贞球9株、龙舌兰8住、红继木球33株、金叶假连翘球16株、红车42株、福木40株、七彩马尾铁8.7㎡、毛杜鹃93.36㎡、金叶假连翘113.36㎡、龙船花18㎡、金露花39㎡、长春花46㎡、星花39㎡、红维木72㎡、胡椒木39㎡、七彩朱蕉29㎡、彩虹鸟蕉8㎡、紫花狼尾草16㎡、肾蕨12㎡。-第16页-网0304州01佰年雪春0203采购包1(2025年石门街湖滨南路隧道环卫保洁和绿化养护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第17页-标的提供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第1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100%,采购人在每结算周期次月30日前根据中标人上一结算周期作业成绩,扣除相应费用(如加水站水费、未展开服务路段的费用、考核不通过需扣减的费用)后,在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有效文件及等额有效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结算周期的承包经费(结算单位为:元人民币)。中标人逾期提交发票配合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的,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期限不视为违约。。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5%,说明: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其他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清扫服务2025年石门街湖滨南路隧道环卫保洁和绿化养护服务项目项1.001,350,000.001,35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2025年石门街湖滨南路隧道环卫保洁和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详见采购需求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18页-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嘉汇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温馨提示: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在制定采购文件内容时应与上述条款保持一致,以避免采购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出现歧义。)-第19页-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2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3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7现场踏勘否8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无开户账号:无开户银行:无支票提交方式: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无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U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CA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11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2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项目兼投兼中规则兼投兼中:-15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下浮5%计费。17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其他19开标解密时长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第21页-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第22页-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11.关于分支机构投标对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保险类项目则为: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投标;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第23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第24页-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第25页-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项目废标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招标文件的约定,本项目或分包下列情况出现将作废标处理:(1)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说明: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对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出具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4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第26页-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张工电话:19928364123传真:/邮箱:jiahuizhaobiao@163.com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黄边北路152号广州设计之都B5南栋第20层09单元邮编:51000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河田西路68号电话:020-26092703邮编:510080传真:020-26092703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第27页-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2.3有融资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第28页-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2025年石门街湖滨南路隧道环卫保洁和绿化养护服务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嘉汇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东嘉汇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第29页-人。(下浮率报价为:设M=(1-下浮率),第二中标候选人的M值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M值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2025年石门街湖滨南路隧道环卫保洁和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第30页-(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标报告中以书面形式解释其排除的具体原因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2025年石门街湖滨南路隧道环卫保洁和绿化养护服务项目):-第31页-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8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2025年石门街湖滨南路隧道环卫保洁和绿化养护服务项目):-第32页-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总价确定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总价确定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2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在需要签字的地方签字和在需要盖章的地方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在需要签字的地方签字和在需要盖章的地方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无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无重大偏离的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未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包的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未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包的投标5评标期间,供应商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未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评标期间,供应商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未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属于无效投标情形的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属于无效投标情形的2.投标文件澄清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采购包1(2025年石门街湖滨南路隧道环卫保洁和绿化养护服务项目):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25.0分技术部分60.0分综合信用分5.0分报价得分10.0分技术部分服务总体实施方案(17.0分)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整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4项内容:①项目现状分析、②重难点及解决措施、③环卫保洁作业方案、④绿化养护作业方案,包含上述4项内容的,每项得2.5分,最高得10分。2、在包含上述4项内容基础上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加分,方案全面、具体、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完全能够回应服务需求的加7分;方案基本合理但不全面,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基本能够回应服务需求的加4分;方案不够合理,操作性不强,回应服务需求一般的加1分;其他或无响应的不得分。3、本项合计最高17分。人员管理及配置方案(17.0分)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人员管理及配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4项内容:①人员工资奖金制度、②员工提升制度方案、③人员福利待遇保障方案、④员工培训方案,包含上述4项内容的,每项得2.5分,最高得10分。2、在包含上述4项内容基础上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加分,方案全面、具体、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完全能够回应服务需求的加7分;方案基本合理但不全面,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基本能够回应服务需求的加4分;方案不够合理,操作性不强,回应服务需求一般的加1分;其他或无响应的不得分。3、本项合计最高17分。应急保障方案(13.0分)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应急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4项内容:①交通事故应急保障方案、②台风暴雨天气应急保障方案、③重大活动应急保障方案、④迎检应急保障方案,包含上述4项内容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8分。2、在包含上述4项内容基础上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加分,方案全面、具体、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完全能够回应服务需求的加5分;方案基本合理但不全面,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基本能够回应服务需求的加3分;方案不够合理,操作性不强,回应服务需求一般的加1分;其他或无响应的不得分。3、本项合计最高13分。质量管理及安全文明方案(13.0分)1、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质量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4项内容:①管理制度、②管理组织架构、③质量保障措施、④安全管理与文明作业方案,包含上述4项内容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8分。2、在包含上述4项内容基础上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加分,方案全面、具体、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完全能够回应服务需求的,得5分;方案基本合理但不全面,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基本能够回应服务需求的,得3分;方案不够合理,操作性不强,回应服务需求一般的,得1分;其他或无响应的不得分。3、本项合计最高13分。-第34页-商务部分同类项目经验(5.0分)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注: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项目名称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业主满意度(4.0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业绩中获得的正面评价(优秀或良好以上或满意或类似评价),每项得2分,最高得4分。注:提供经业主盖章的评价复印件,否则不得分。体系认证(6.0分)投标人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1)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认证证书有效性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nca.gov.cn/)可查,并提供网络查询截图,未提供不得分。(2)如因成立时间不满足认证时间要求且办理认证所需要合理时间不足导致未能获得认证证书的,投标人提供说明文字说明上述事项,说明合理且属实的,可对应得分。项目团队(10.0分)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管理人员资质情况:每提供一人同时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具有环卫类资格证书,得2分,满分10分。注: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及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1个月的代缴个税税单或社保证明等)无提供的不得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1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综合信用分综合信用评价(5.0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当天信用评价基准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4.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第35页-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36页-第五章合同文本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最终以发包人提供的样本并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协商一致的合同为准。广州市白云区环卫保洁项目合同(参考模板)合同编号:签约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道签订日期:202年月日甲方: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电话:020-37414622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沙路288号乙方:电话:地址:项目名称:2025年石门街湖滨南路隧道环卫保洁和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根据2025年石门街湖滨南路隧道环卫保洁和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第一条保洁服务类型、范围1.本合同服务类型:乙方承担甲方辖区湖滨南路及隧道范围内的道路保洁、绿化养护服务项目。2.服务范围:湖滨南路及隧道车行道和人行道总面积30484.20㎡,村道桥车行道和人行道总面积3090.50㎡。具体范围与数据详见附表及清单。第二条合同金额、服务期限及付款方式1.本项目总承包费为:元(大写:),年承包费为:元(大写:),月承包费为:元(大写:),结算周期待定,具体金额以市政服务所核算方式为准。2.合同总额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全部费用,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主要包含服务期内承担作业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且不限于服务人员成本费用、服务人员管理费用、服务过程中的用水费用、保洁工人进行岗前培训的费用、信息化系统对接费用、配置安全作业的劳保用品的费用、机械化作业设备的折旧费用、机械化作业设备的日常保养费用、机械化作业设备的耗材费用、税费、广州市环卫工人工资标准调整产生费用、相关临时性环卫保障任务产生的相关费用、所服务区域大件杂物、建筑废弃物的处置费用、日常及应急消杀费用、每年更新果皮箱的数量超过果皮箱配置总数的30%的部分的果皮箱费用、甲方按照城市管理部门对优化作业模式后产生的费用等一切费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3.服务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4.付款方式:4.1本项目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甲方在每结算周期次月30日前根据乙方上一结算周期作业成绩,扣除相应费用(如加水站水费、未展开服务路段的费用、考核不通过需扣减的费用)后,在甲方收到乙方有效文件及等额有效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结算周期的承包经费(结算单位为:元人民币)。乙方逾期提交发票配合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期限不视为违约。4.2付款方式:银行划帐。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开户名称:银行帐号:开户行:4.3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向甲方申请经费支付:(1)合同;-第37页-(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3)验收报告(加盖甲方公章);(4)中标通知书;(5)员工排班表、社保缴纳明细表、住房公积金清单。4.4.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上述条款规定的甲方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第三条服务内容1.道路类:负责本项目所属道路的人工清扫保洁,机扫、冲洒水环卫机械作业保洁,环卫突击等方面的环卫清扫保洁工作,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清洗石脚边、交通护栏、隔音墙、果皮箱、垃圾桶、环卫工具房、道路保洁垃圾装车点;清扫、清洗车行隧道、人行隧道、人行天桥;清理道路两侧的乱张贴、乱涂画等;清理、清洗车行道、人行道的污迹、泥迹和零星余泥;清理沙井口、人行道杂草;清运垃圾到符合要求的垃圾中转站(自行解决垃圾中转相关费用,建立垃圾转运台账,明确转运单位并向甲方报备,接受甲方监管),清理大堆偷倒废弃物,清理绿化带内的生活垃圾,对余泥漏洒污染进行清理、冲洗;对建筑废弃物进行清理等。2.绿化类:一是保洁范围内的行道树养护实行一级养护标准。养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行道树的日常保养、日常修剪保持树木外形匀称自然优美、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树身涂白、绿地排水和灌溉设施维护、绿化补种等相关工作。每年需实施一次专项大修剪,大树造型修剪应根据树木的品种、树冠形态进行修剪,修剪为中空树冠,令其在极端天气情况下受到的风力相对较小,树枝受损就小,确保植株生长旺盛,株型实用美观,减少安全隐患。具体技术要求详见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印发的《广州市树木修剪技术指引(试行)》等,按要求做好绿化养护记录。二是绿地日常养护。保洁范围内绿地日常养护实行一级养护标准,养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绿化养护路段的绿化给排水、绿化带与广场等内的铺装、园路、花基、侧石等绿化配套设施,及该路段内合同期内陆续接收的道路绿化进行养护,养护内容包括日常保养、设施巡视和经常检查、保护、清洁、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绿地排水和灌溉设施维护等相关工作,还包括对养护路段绿化的自然损坏或各种人为损坏负责补植,根据采购人要求在绿地内加种和养护由采购人提供的植物,对老化、适应性差、长势不佳绿化进行更换栽植,更换破损严重、废旧的设施铺装等。三是园林绿化应急抢险。因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导致倒树、断枝,压坏灌木、地被等突发事件,产生绿地泥土裸露、行道树倒伏、断枝掉枝等情况对社会造成危险和影响,需立即进行绿化应急抢险,中标供应商应24小时备勤。绿化应急抢险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砍挖断头乔木、危枝修剪以及倾斜、倒伏树木的扶正等。四是临时性、突击性任务响应。如遇重要会议、参观、创文检查、重点工程及上级布置的重要任务等,中标供应商应做好养护、维护及相关保洁工作,并完成采购人委派的临时性、突击性任务。3.做好环卫设施(包括加水站、保洁车、小水车、工具房、果皮箱、垃圾收集点、垃圾桶等)的管理、维护与保养。4.做好项目服务范围内的日常及应急消杀工作。5.承诺能成立不少于5人的应急队伍,预留应急作业车辆、设备若干,在不影响本服务项目的基础上,迅速配合做好市、区等上级部门、甲方布置的临时性环卫保障任务。第四条服务方式1.项目采用全包干形式,即业务包干、经费包干方式,乙方按中标金额在服务期内承担作业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且不限于广州市环卫工人工资标准调整产生费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2.如有相关临时性、应急性环卫保障任务,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3.乙方按甲方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垃圾清运等环卫工作,并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不得将业务转包、分包。4.乙方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建立固定的保洁服务队伍及配置足够作业设备,环卫人员按广州市统一要求着装,言行规范,仪容仪表良好。5.人员管理履约能力:乙方必须保证在不低于现有工资待遇条件下,在员工自愿留下的前提下,继续聘用本项目原有的全部员工。在服务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以及文明作业的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并承担由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发生费用。6.信息化管理能力:乙方有与本项目匹配的环卫信息化管理系统,能对项目作业人员、作业车辆进行智慧化管理,系统需具备管理所有本项目的车辆行车轨迹记录、作业人员定位信息、保洁人员排班、工单发起与处置等功能,信息化管理系统中涉及本项目环卫作业的数据需无条件接入市、区等上级部门或甲方指定的智慧管理平台,以便于甲方随时监督检查。-第38页-7.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乙方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8.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缴存住房公积金。9.乙方须具备广州市城市管理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乙方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或承诺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提供承诺函),作为竞标资格审查重要资料,未按要求时限提供的将不能参与竞标活动,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10.乙方必须依法依规落实环卫工人工资福利,严格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穗府办规〔2024〕3号)等最新相关文件规定调整环卫工人工资,合同期间,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第五条服务要求1.服务标准按照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颁布的《广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试行)》《广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规范(试行)》《广州市环卫精细化作业和管理指引(试行)》《广州市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监督管理办法》《广州市绿化条例》及《广州市树木修剪技术指引(试行)》等标准执行。若与以下要求有冲突,以后者为准。2.保洁基本要求2.1通过人工普扫、巡回保洁、道路清洗、环卫机械作业、垃圾清运、对余泥漏洒污染的清理等作业保证服务区域达到卫生环境质量标准,将清理的生活垃圾、余泥渣土运至相应符合要求的转运、处理设施。2.2本项目保洁力量按《广州市环境卫生作业年度预算指标》及要求作业时间配置,要求配足不少于13名作业人员(不含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员),其中每班次不少于11名作业人员。驾驶员须持相关准驾的执照,作业人员原则上建议女性年龄18岁-50岁,男性年龄应18岁-60岁,女性超龄且55岁以下占比不得超过总项目人数的15%。中标人应在项目中标后1个月内配齐人员,确保项目顺利承接。2.3乙方需根据本项目的服务标准、甲方的要求及道路实际情况配置仅用于本项目的环卫作业车辆(按市要求喷涂外观,八成新以上,乙方自有或租赁,能正常使用),其中16吨高压清洗车不少于1台、16吨洗扫一体车不少于1台、洒水车不少于1台、隧道清洗车1台,小型路面养护车不少于1台、小型扫路机不少于1台,8-10桶垃圾中转车不少于1台,21-24桶垃圾中转车不少于1台,小型清除香口胶和不干胶贴纸设备1台,牛皮癣高压清洗机(车)不少于1台,其他快速保洁小型环卫车辆若干。甲方或上级部门对无人设备配置有最新要求的,乙方应按照要求配备相应数量的无人清扫设备以及无人机。(以上设备需求视项目具体情况选择设备及数量。)2.4道路类2.4.1一级道路保洁要求:(1)道路人工清扫保洁:采用人工保洁方式对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或机动车道靠路边1米范围的地面进行保洁。每天清扫保洁时间16至18小时(包括清理沙井口、下水道口、树穴、绿化带、绿地),不少于2班次作业;每天普扫2次,作业时间:5:00-7:00,14:00-16:00。普扫后为巡回保洁(每20分钟巡回1次),清扫保洁后路面应见本色,作业时间:5:00-23:00。(2)道路机械清扫:车行道使用洒水车、扫路车、洗扫车采用“三合一”模式对地面进行普扫每天1次,作业时间:00:00-6:00;车行道机械普扫,每天不少于1次,作业时间:12:00-14:00;机械洗扫每天不少于2次,作业时间:9:00-11:00、15:00-17:00;使用小型扫路车对慢车道路边进行清扫,每天不少于2次。根据应急要求随脏随洗。(3)道路机械冲洗:车行道夜间冲洗1次,作业时间:23:00-5:00。根据应急要求随脏随洗。(4)道路机械洒水:车行道使用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每天不少于3次,作业时间9:00-12:00、15:00-17:00、19:00-21:00。根据重大节日、环保要求每天增加洒水降尘次数。(5)隔音屏清洗:每月不少于2次机械清洗,作业时间:00:00-6:00。根据应急要求随脏随洗。(6)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清洗:分别使用高压水枪和小型打磨设备定期对地面、路沿石和人行道、中间绿化带侧石进行冲洗,每周不少于1次;使用小型清除香口胶和不干胶贴纸的设备定期对地面的香口胶污迹及不干胶广告贴纸进行清理,每月不少于1次。根据应急要求随脏随洗。(7)果皮箱、垃圾桶清洗:由负责果皮箱垃圾收集的保洁人员及时收集垃圾,并擦拭果皮箱表面灰尘,每天不少于2次,确保垃圾不超过箱体、桶体高度的2/3;果皮箱垃圾收集后,要进行清洗和喷洒消毒,每天不少于1次。垃圾桶转运完垃圾后,要进行清洗和喷洒消毒,每天不少于1次。-第39页-(8)交通护栏清洗:每周人工清洗不少于2次;有条件的可使用机械清洗提高作业效率,采用交通护栏清洗车进行清洗的,每月不少于3次,作业时间:00:00-6:00。根据应急要求随脏随洗。(9)车行隧道清洗:使用1台侧杆高压清洗车通过高、中杆喷嘴高压冲洗隧道墙面,并使用向下的喷嘴冲洗地面污水;使用1台工具车人工清洗机械化作业盲点。上述作业事项同时进行,每月2次,作业时间:00:00-6:00。根据应急要求随脏随洗。(10)人行天桥和人行隧道清洗:采用人工清扫方式对路面和台阶进行普扫,每天不少于2次;采用人工保洁方式对地面和台阶进行巡回保洁,每半小时巡回1次,作业时间:7:00-20:00;使用手持高压冲洗枪对地面和台阶进行冲洗,每周不少于1次,作业时间:00:00-6:00;采用人工清洗方式对护栏、扶手等设施进行擦洗,并对扶手进行消毒,每天不少于2次;使用夹钳等工具对绿化带、花基内的垃圾进行清理,每天不少于2次;使用小型清除香口胶和不干胶贴纸的设备定期对地面的香口胶污迹及不干胶广告贴纸进行清理,每月不少于1次。根据应急要求随脏随洗。2.4.2乙方应按垃圾分类要求规范使用240L垃圾桶,除流动保洁用于收集垃圾外,240L垃圾桶应整齐摆放在垃圾收集点或环卫工具房内,不得摆放在路面上。乙方应使用垃圾桶装车转运生活垃圾。2.4.3乙方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人工清扫机扫、洒水降尘、清洗等作业内容,保洁质量按照《广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规范(试行)》《广州市环卫精细化作业和管理指引(试行)》执行。2.4.4乙方须负责将垃圾运输到指定符合要求的垃圾转运站或垃圾处理场,须将大件废弃家具、建筑废弃物分类收运至符合要求的转运站点或处理场进行转运处理,严禁将生活垃圾混收混运,转运处理需建立台账,明确转运处理单位并向甲方报备,接受甲方监管。2.4.5服务过程中的用水应当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水和水站,应当与甲方签订水费、加水站使用协议,所产生的费用在每次付承包费用时扣除或由乙方直接支付。3.项目保洁质量要求承包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作业要求和质量除应达到《广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规范(试行)》《广州市环卫精细化作业和管理指引(试行)》及其它检评标准要求外,还要符合以下作业要求:(1)保洁时间内保洁人员采用人工与机械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巡回保洁,维持道路清洁。(2)清扫保洁达到路面整洁,无残留污水,排水口清洁、无沙土残积。(3)洒水车冲洗运行应达到能见本色,无积沙、余泥,无污迹的要求。(4)保洁垃圾车装载垃圾时,应覆盖密闭,防止二次污染。(5)突发事件如道路污染和自然灾害如台风等要及时清理现场,能安全作业的15分钟内到达现场,各种重大活动(包括国家、省、市大检查)及重大节假日等要无条件安排应急队伍重点保洁。(6)保洁范围内的杂草必须清理干净。(7)路面无余泥沙石。夜晚车辆洒漏沙石、车轮带泥上路或漏油等造成的路面污染应在早上7:00前清理干净,白天洒漏沙石、油污或有关工程建设等造成的路面污染要及时行动清理干净且不能超过30分钟。(8)确保垃圾收集工作不间断、不出现收集空档,并不得出现收集空白点。(9)收集垃圾时,应保持垃圾桶周边环境卫生,及时清理撒漏垃圾,不漏收,地面无污迹。(10)垃圾收运过程采取密闭运输,运输途中不造成任何泄漏、遗撒,杜绝道路污染。(11)垃圾收运及时,要求做到垃圾不过夜,日产日清。(12)环卫车辆机械化作业的时间,如交警部门有调整要求的应同步调整。4.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要求4.1养护质量标准参照《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一级养护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各类国家、省、市有关规程、规范,如有最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4.2乔木养护管理(1)生长旺盛,枝叶健壮,干直冠美,无缺株、缺穴。主干2、3米以下无侧芽,下缘线整齐,无下垂枝、干枯枝、病虫枝、荫枝等。无明显病虫害。树穴无杂草、石块垃圾,土壤无板结现象。及时扶正,种植5年以内的树木无倾斜。钢管支撑、绑带抱箍整齐、完整。树身无悬挂物、钉挂物。及时做好预防措施,防止乔木冻伤。-第40页-(2)修剪:每年修剪1~2次,十二月至二月进行,主要修荫枝、内膛枝、下垂枝、干枯枝及徒长枝,修剪时减少伤口,剪口平不留树钉。及时进行主干剥芽。(3)松土施肥:结合松土施肥,2次/年,2-3月和9-10月重点进行施肥。复合肥和有机肥结合,每次2-3公斤/株,对角埋施。新种、补种、生长势弱树木可适时适量多施。(4)除草:及时清除树穴杂草,12次/年。(5)淋水:一般乔木3~5天淋水1次。新补植乔木,淋好定根水后,1周内每天淋水1次。(6)补植:对因市政维修工程、交通事故、病虫害等原因造成死亡的树木,应及时清走,补回与原树种种类相同、规格基本一致的植株,并加强管理。(7)防台风:每年台风前加固支撑,台风后立即扶树、护树、清理断枝、落叶。(8)钢管支撑和绑带、抱箍:对加钢管支撑及绑带、抱箍受到损坏或歪斜弯折时须及时进行扶正、加固或更换,同时每年将护树绑带或抱箍放松1次,以防嵌入树皮内。(9)涂白:乔木主干每年涂白1次,高度为1.2米,涂料均匀,边缘线平直。4.3单丛灌木养护管理(1)生长良好,无缺株。适时开花,叶茂花艳,有整齐脚叶。穴内无杂草、无石块垃圾,无寄生藤。无明显病虫害。及时作好预防措施,防止灌木冻伤。(2)修剪整形:开花灌木2次/年,每年2-3月进行强修剪1次(植物萌动前),高度约40-60cm,以后根据景观要求进行修剪;整形灌木10-12次/年,每年2-3月进行强修剪1次(植物萌动前),高度约40-60cm,以后每月根据景观要求、品种特性,进行造型修剪。(3)松土施肥:结合松土施肥,施基肥1~2次/年,每次0.5kg/株。平时施复合肥4次/年,每次0.15kg/株。(4)除草:及时除树穴杂草,12次/年。(5)淋水:一般2~3天淋水1次,补植后一星期内每天淋水1次,施肥和补植加强淋水。(6)补植:对因市政维修工程、交通事故、病虫害等原因造成死亡的灌木,应及时清走,补回与原来种类相同、规格基本一致的植株,并加强管理。4.4草地、地被养护管理(1)长势旺盛,四季常绿,平整无裸露地,无坑洼积水,无垃圾杂物,杂草率低于3%。无明显病虫害。无鼠洞及蚊蝇孳生地。(2)修剪:8-12次/年。台湾草、马尼拉草高度控制在6-8,大叶油草8-10cm红、绿草高度控制在8-15cm,白蝴蝶、蟛蜞菊高度控制在25-30cm。(3)施肥:每年11月-次年2月结合淋水撒肥,每次施尿素0.1公斤/平方米以保持良好的长势,其他时间根据生长情况安排施肥。(4)除杂草:根据品种、生长情况、气候状况等因素,一般生长季节(4-10)每月除杂草2次,非生长季节每两个月除杂草1次,要求连根系清除。(5)淋水:没雨天气一般1~2天淋水1次。(6)填坑洼,平整草地:对因市政维修工程等各种原因遭受破坏的,及时进行平整,填坑洼,对大面积坑洼不大的草坪,铺泥炭土和沙填平,以保持草地平坦。对大面积坑洼大的,应安排一个平整计划,每次填沙5cm以内。(7)补植:对因市政工程、交通事故、人为践踏、生长不良等造成的裸露地,及时补植并加强保护,必要时增加保护措施(竹架、勒线),保证其迅速长满。4.5应急管理遇到临时性、突击性任务要求,如重要会议、参观、创文检查、重点工程及上级布置的重要任务时,中标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安排并完成临时性、突击性任务,认真做好绿化景观提升工作,保持绿地干净整洁,景观效果达到最佳状态。5.保洁人员要求5.1乙方应执行国家劳动法和广州市劳动保障相关条例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穗府办规〔2024〕3号)相关规定执行(合同期间,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5.2乙方不得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招聘保洁人员。乙方必须与其聘用的保洁人员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5.3合同开始后15天内,乙方应将所有环卫工人的基本情况、劳动合同编号、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社保号等提交给甲方备案,并录入广州市智慧环卫和白云智慧城管系统。项目实施期间,人员发生变化的,乙方应在变化后的15日内,将变化的人员信息向甲方备案。5.4项目实施前,乙方须对新聘的保洁工人进行岗前培训,且不得少于3天。项目实施期间,乙方须定期对其聘用保洁工人进行劳动权益保障政策法-第41页-规、作业安全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并及时告知公司的章程和制度,所有项目人员要熟悉掌握广州市环卫作业规范、作业质量标准内容要求。操作环卫机械设备设施的作业人员需经正规培训并有相应的资格证,并按标准操作规范进行安全作业,不得无证作业。5.5乙方应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向甲方和监督检查单位各报送一份人员排班表;向甲方提供上季度工资表、社保缴纳明细表、住房公积金清单。5.6乙方应根据作业要求编制详细的人员排班表,分区域或分项目专人管理,落实至具体责任人员;非专人管理的标段,列明巡回保洁人员,所有人员须挂电子工牌上岗。乙方应确保作业时间段实际作业人数达到人员排班表人数,未能达到将由甲方相应扣除服务费用。乙方应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为其服务人员购买社会养老、工伤、医疗、失业、意外等相关保险。5.7乙方员工进入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规章制度,切实履行相关的工作制度和职责。乙方负责对其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安全生产教育,所有服务人员必须经过训练合格后才可安排工作,对于国家规定一些特殊的工种,提供的服务人员需具有相应资格和资质,特别是驾驶员须持证上岗。5.8乙方须聘用身体健康的工作人员以保证服务质量,负责办理其员工的劳动用工手续、计划生育管理及工伤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居住证等事宜。5.9乙方所有服务人员的食宿由乙方自理。在承包期内,乙方保洁工人发生各种事故,包括治安、安全、交通、消防和违反计划生育、劳资纠纷等事件及其他各种损失,由乙方依法承担和负责赔偿。5.10服务期满后乙方未能继续获得甲方环卫作业服务项目时,乙方要积极配合与下一服务单位进行交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交接,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并负责承担离职环卫工人劳动补偿金。5.11乙方需根据本项目的服务标准、甲方需求中的要求及道路实际情况配置各岗位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劳动合同和路段人员安排表等给甲方审查确认。5.12必须配置不少于1名现场主管,每天做好巡查记录、作业视频台帐并报甲方。5.13乙方应落实好安全生产的措施和配置安全作业的劳保用品。6.设备配置要求6.1乙方需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租赁合同(与车辆所属一致)、行驶证等相关证明文件给甲方审查确认、备案(纳入甲方日常人员、设备检查),乙方提供的环卫作业设备必须是合格设备,能正常上路作业。6.2乙方应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为其服务车辆购买强保、商业等相关保险。6.3乙方应自备日常巡查车辆与环卫作业工具;自备应急作业车辆和环卫设备若干,以保障临时性、应急性环卫保障任务;按垃圾分类规定配置相应颜色的垃圾收集容器。6.4.乙方应具备可清除重度污染区域或开展突击任务的其他大型环卫设备,以确保完成重大活动卫生保障任务,因乙方不具备大型且先进的环卫作业设备,造成不能完成重大活动任务的,甲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6.5乙方必须定期定时对保洁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使用年限过久或因维护不及时致使无法正常使用或严重影响市容的设备,应及时进行更换。6.6甲方有权对乙方设备更新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7.其它要求7.1服务要求7.1.1环卫作业应做到文明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社会秩序、公众生活的影响。7.1.2各类环卫设施,包括垃圾桶、果皮箱、器具、工具房、车辆、站场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有明显污渍、牵挂物和渗漏物;车辆不得使用汽油摩托车或擅自简易改造的三轮车、手推车,要保持外观整洁,无破损、掉漆、滴漏,标志清晰,性能良好,车体周边不得堆放或拖挂与作业无关的物品;四桶(含)以下垃圾收运车、手推车等散装垃圾运输车辆禁止进入压缩站。7.1.3因本项目对于保洁人员的着装与形象要求较高,不得聘用不能胜任日常正常作业的人员。乙方环卫工人作业时应穿着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统一设计标准、带有所在单位中文标识的工作服装,并保持着装干净、整洁、统一。7.1.4环卫作业单位应关心员工生活,确保员工待遇,加强员工培训,维护员工尊严。尽可能实施机械作业,减轻劳动负荷。7.2服务安全7.2.1乙方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责。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签订责任状,明确主要责任人、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与考核要求,按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配置专职或者兼职安全员,切实执行安全生产规程。7.2.2乙方的法人代表人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企业生产安全,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第42页-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投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并及时如实向甲方及相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的情况。7.2.3乙方应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并要确保相关的记录齐全、有效,定期(每周不少于1次)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向甲方通报排查情况。7.2.4乙方必须根据环卫作业特性,抓好安全生产,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同时必须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和交通安全意识的教育和培训,每月培训不少于1次,并记录在册以备检查。7.2.5道路作业应合理安排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卫保洁和绿化养护服务 清扫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