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涌热工热电阻、热电偶招标公告(青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5)
招标项目编号:SY-QTWZXJ-2025-4-041
项目实施地点:--
招标人:青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项目情况:--
1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金涌热工热电阻、热电偶采购
标段/包编号:SY-QTWZXJ-2025-4-04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文件发售金额(元):--
文件获取地点:--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
截标/开标时间:2025-04-11
开标形式:线下
开标地点:--
招标范围:--
供应商资质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监督人名称:--
监督人电话:--
定标原则:--
备注:--
公告信息:1、合同签订后,需方每月向供方提供材料计划,供方按计划供货。 2、供货有效期三个月,需方按照供方实际供货金额结算,超出三个月终止合同。 3、供方将材料送达需方要求地点,验收合格后提供实际供货的全额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物资送货清单》;提供《设备\材料到货验收单》、《设备\材料质量验收单》、《现场材料使用凭证》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剩余合同总价款的10%留作质保金,质保到期后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产生的费用外,无质量问题,提供《设备\材料运行正常确认证明》后一次性付清。如供方未按照上述约定提供所需的发票,需方有权不予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供方不得以需方逾期付款为由拒绝或拖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如供方向需方提供虚假发票,每发生一次,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据实赔偿需方损失。 4、需方施工余料,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做好退库工作。 5、备品备件供方根据需方要求采购备货,三个月内使用按实结算,三个月内未使用由供方负责自行处理。 双方同意以网银现汇、银行承兑方式进行支付。,要求:参与询价单位需为青岛能源集团合格供应商!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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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金涌热工热电阻、热电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