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劳务派遣服务 劳务派遣管理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



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劳务派遣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4月9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执行编号:JJZB2504002

二、预算金额:
10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劳务派遣服务
100.00元
2976

详见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总计:1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4月9日 至 2025年4月16日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通过行采家下载或至代理机构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人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
(四)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投标文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4月21日 09: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5年4月21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滨江大道几江段446号(北固门中国建设银行隔壁)

七、评审信息

磋商时间: 2025年4月21日 09:30
磋商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滨江大道几江段446号(北固门中国建设银行隔壁)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经办人:周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47519337
采购人地址:江津区鼎山街道鼎山大道723号
代理机构: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张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47573286
代理机构传真: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滨江大道几江段446号

九、附件

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劳务派遣服务(挂网版).doc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号:JJZB2504002磋商项目名称: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劳务派遣服务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3-一、竞争性磋商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四、磋商有关说明-3-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六、其它有关规定-4-七、联系方式-4-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5-一、项目概况-5-二、服务内容-5-三、服务要求-5-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7-一、服务期限、地点及验收方式-7-二、报价要求-7-三、质量保证-7-四、付款方式-7-五、知识产权-7-六、其他-7-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8-一、磋商程序及方法-8-二、评审标准-10-三、无效响应-11-四、采购终止-12-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3-一、磋商费用-13-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3-三、磋商要求-13-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4-五、成交通知-15-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5-七、采购代理服务费-16-八、签订合同-16-九、项目验收-17-第六篇合同条款及格式-18-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9-一、经济部分-21-二、服务部分-23-三、商务部分-25-四、资格条件-27-五、其他资料-32-1.1.第一篇采购邀请书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劳务派遣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项目名称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单价最高限价(元/人/月)成交供应商(名)备注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劳务派遣服务1001无预算总价297600元,以实际派遣人数及中标单价据实结算。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3.四、磋商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6日17:30(工作时间)。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填写完整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同采购文件购买费转账截图一起发送至指定邮箱3265126875@qq.com,按要求发送邮箱后方才购买成功(邮件请注明公司名称以及项目名称)或至现场提交资料。(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滨江大道几江段446号(北固门中国建设银行隔壁)。(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4月21日北京时间9:00(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1日北京时间9:30(七)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4月21日北京时间9:30注:如果采购文件要求必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其递交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一致(逾期不予受理)。1.4.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1.5.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6.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23-47519337地址:江津区鼎山街道鼎山大道723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3-47573286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滨江大道几江段446号(北固门中国建设银行旁)保证金退还查询电话:张老师023-43300991第2篇项目服务需求本篇内容为实质性内容,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1.7.一、项目概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采购一名供应商进行劳务派遣服务,派遣人员约124名。1.8.二、服务内容(一)岗位数量共计约124名劳务派遣人员。(二)岗位条件(1)思想端正,品德优良,遵守纪律,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2)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团队精神及敬业精神,沟通应变能力强,服从采购人管理,能适应岗位工作环境,有丰富的实践经验1.9.三、服务要求(一)人员转接工作成交供应商尽量接收已经在采购方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同原劳务派遣服务公司协商处理好人员转接工作,并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二)劳动关系管理劳务派遣人员需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能派遣。成交供应商须及时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且提供给采购人备案。在合同服务期内,若有派遣员工离职,及时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成交供应商须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所有劳务劳资纠纷、调解管理纠纷以及涉及派遣员工的其他突发事件,并根据采购人需要就劳务派遣工作提供规范的法律法规政策解释。(三)员工管理服务成交供应商须负责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劳动用工及离职手续、缴纳社会保险、处理工伤理赔、管理人事档案等方面的管理服务。(四)政策法规咨询成交供应商须为采购人及派遣员工提供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等各项政策咨询,解答采购人及派遣员工提出的劳务方面问题,及时宣讲最新政策法律法规的动态信息。(五)员工工资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由采购人负责考核,采购人委托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标准每月代缴全体劳务派遣人员社会保险的费用,按时代发工资。(六)其他要求1、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临时增加或减少相应岗位工作人员,劳务派遣管理费根据实际人数据实结算。2、成交供应商须保障采购人就劳务派遣产生的所有资金费用安全,并按月向采购人提供资金明细表(包含:派遣员工实际产生的费用及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并出具相关票据。3、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采购人的工作秘密(包含派遣人员等相关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给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成交供应商内部与本服务无关的任何人员),成交供应商的保密义务不因本服务的终止而终止。1.10.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本篇内容为实质性内容,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1.11.一、服务期限、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合同期2年。(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验收方式:采购人组织验收。1.12.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时只对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进行单价报价,最高单价限价:100(元/人/月),此单价为综合单价。报价包括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管理费、培训费、利润、税费等履行本项目直至服务结束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1.13.三、质量保证成交供应商应在保证服务期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履行合同。服务中的一切风险(包括安全事故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14.四、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于每月中旬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费用明细开具发票,经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确认无误后,完清财务手续后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注:如因采购人对本项目服务有所调整,而导致增加或减少相应的工作人员,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派遣人员并据实结算。1.15.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1.16.六、其他(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1.17.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18.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注: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磋商保证金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参与包的磋商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所有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提示:请慎重考虑是否推荐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供应商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对该种情况的处理方式予以明确。)1.19.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30%)30分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价2服务部分(47%)组织管理方案(14分)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项目组织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形式、管理人员资历、组成等情况,根据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按照优劣程度适当再得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4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1)方案出现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内容空泛、无具体实施方法或;2)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或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3)方案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不利于本项目的目的实现或出现与本项目不相关的其他内容;4)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现有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说明:方案由评审小组成员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根据以上标准独立评审。服务优化方案(13分)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优化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流程优化、技术支持等内容;根据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3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服务质量保障方案(10分)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包含不限于质量保障、后勤服务保障、应急预案等内容;根据方案内容进行评分。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7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4分;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分;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纠纷处置方案(1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需求和具体情况,提供纠纷处置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纠纷处置办法及形式、善后处置措施(如发生患病、工伤、工亡等)等。根据提供方案完整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审。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7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4分;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分;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3商务部分(23%)业绩(10分)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备类似项目业绩的,内容包含劳务派遣的,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10分。提供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团队实力(13分)供应商拟派服务团队中,具备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供应商服务团队成员有获得过省/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行业相关证书或表彰的,每提供一个得1个得1分,最多得5分。提供相关证书或表彰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1个类型证书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需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原件以备采购人核查,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材料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并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中标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1.20.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21.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1.22.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23.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4.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25.三、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磋商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磋商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五)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六)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七)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注:如项目有两个及以上分包的,则每一分包单独一套投标资料进行包装(装袋)。(八)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1.26.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27.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28.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即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1.29.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肆仟伍佰元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账户名称: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江津区分公司账户号码:3100230109000029106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江津支行1.30.八、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六)供应商中标之后与采购人拟签订的合同内容详见本采购文书第六篇合同内容。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时结合自身实力、合同约定内容、市场行情,特别考虑是否有相应履约能力之后再决定是否参加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一旦参加竞争性磋商,将视为对本合同条款全部内容予以接受并同意在中标之后按本合同内容签署合同。1.31.九、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第6篇合同条款及格式1.32.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项目名称:正本/副本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331.341.351.361.371.381.391.401.411.421.431.441.451.461.471.481.491.501.511.521.531.541.551.561.57注: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顺序组织编写,封面与目录不用编制页码,目录格式自定。1.58.一、经济部分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磋商采购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初始报价单价为人民币人民币大写:元/人/月,人民币小写元/人/月。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本项目为单价报价项目,可不提供明细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1.59.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磋商文件第二篇要求的证明材料(若有)1.60.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评分商务部分的证明材料(格式自定)1.61.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1.62.五、其他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1.62.1.1.1.11.62.1.1.1.21.62.1.1.1.31.62.1.1.1.41.62.1.1.1.5(结束)附件1:《最后报价表》项目编号:投标时间:供应商项目名称最后报价单价小写: 元/人/月单价大写: 元/人/月竞标人其他承诺或需要澄清的内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说明:《最后报价表》由潜在参与磋商供应商自行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带至评审现场,经磋商后在最后报价时填写。1.62.1.1.1.6附件2: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项目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E-mail单位地址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发售人信息发售人: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023-47573286 推荐使用微信支付鸿兴招标(**余)微信支付磋商文件购买方式: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文件购买费转入右侧二维码中,转账时注明“供应商简称—JJZB2504002”,并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填写完整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同采购文件购买费转账截图一起发送至指定邮箱3265126875@qq.com,按要求发送邮箱后方才购买成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劳务派遣服务 劳务派遣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