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技术服务招标公告(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2025)
项目概况
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地市考区)考试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1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ZB-2025040003
项目名称: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地市考区)考试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5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50000
单位:次
简要规格描述: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保障浙江省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省直(杭州)考区以外其他地市考区(宁波除外,共计9个地市考区)的技术保障工作。上半年考试时间为5月24日至27日,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1月8日至11日。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至末次考试后1个月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服务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本项目要求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4月21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磋商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前应已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2)供应商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3)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4)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请供应商尽早完成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5)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 )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晨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118167
质疑联系人:赵良珍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670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文晖路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3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朝晖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35882513
质疑联系人:冯东东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31293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定稿)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地市考区)考试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0409.docx1.2M
(定稿)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地市考区)考试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0409.docx
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地市考区)考试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文件TZ成其招标CHENGTAOTENDERING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CTZB-2025040003采购人: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盖章)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二〇二五年四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3第二章磋商须知6第三章采购需求16第四章磋商评审办法20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24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1第七章采购文件附件5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地市考区)考试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2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TZB-2025040003项目名称: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地市考区)考试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需求:数量:1预算金额(元):550000.00最高限价:24000元/人·次(技术保障人员,上、下半年各计一次)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保障浙江省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省直(杭州)考区以外其他地市考区(宁波除外,共计9个地市考区)的技术保障工作。上半年考试时间为5月24日至27日,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1月8日至11日。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文件规定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响应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服务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本项目要求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方式: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4月21日13时30分;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开启时间:2025年4月21日13时30分;地点(网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磋商响应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前应已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2)供应商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3)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4)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请供应商尽早完成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5)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99号项目联系人(询问):余晨联系电话(询问):0571-85118167质疑联系人:赵良珍质疑联系方式:0571-8767035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层1804室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朝晖联系电话(询问):0571-87631381,13735882513质疑联系人:冯东东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3129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真: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名称内容1.3采购人采购人名称: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99号项目联系人(询问):余晨联系电话(询问):0571-851181671.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层1804室项目采购联系人:王朝晖联系电话:0571-87631381,13735882513电子邮箱:1282803760@qq.com3.3.2磋商响应文件盖章要求磋商响应文件按“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要求盖章。公章采用单位CA章或单位公章。3.3.2磋商响应文件装订要求本项目响应时采用电子文件,不需提供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无装订要求。3.5磋商保证金不需缴纳磋商保证金3.6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自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120天内3.7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及标记要求供应商如提交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应密封,封皮应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3.8.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按“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规定3.8.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按“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规定4.3.1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按“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规定5.8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以项目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计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规定的计算办法和费率的80%计算,不足8000元的按8000元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时以人民币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汇入以下账户: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账号:733161018260012638510其他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其中带“▲”标记的条款为实质性内容,供应商须对带“▲”标记的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11特别提醒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供应商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http://zfcg.czt.zj.gov.cn/)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12特别提醒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2)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供应商信用信息均将用于本项目。(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5)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当日网站显示的信用信息将作为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6)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3特别提醒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请供应商尽早完成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一、采购说明1.1采购依据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等规定组织和实施。1.2本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3定义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本文件中招标人与采购人意思相同。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见“磋商须知前附表”。采购组织机构:指采购人和受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磋商、签订合同、实施的单位,按阶段不同,分别理解为潜在供应商、磋商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乙方。1.4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签订联合协议,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2条,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分别提供联合体的主办单位及成员单位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的联合协议书。联合协议书应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协议书应当指定主办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各成员方,具体负责参与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协议书中应当载明由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响应文件的报价表中应列明联合体各成员方的各自承担的内容及对应报价。响应文件盖章事宜,按联合协议书约定由主办单位盖章,也可由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盖章。联合体成交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联合体主办单位缴纳,也可由联合体所有成员分摊缴纳。联合协议书中仅约定由联合体主办单位或成员单位中某一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联合协议书中仅约定由联合体主办单位或成员单位中某一方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责任的,视为联合协议书不成立,该联合体的响应文件将被判定为响应无效。1.5费用无论采购活动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6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有关的语言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其他1.9.1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响应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磋商响应文件与本采购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1.9.2采购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供应商。1.9.3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必须真实、明确、准确。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做出不利的评审。1.9.4供应商母公司(总机构)或者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其他子公司(同一总机构下属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不作为供应商的资信文件。二、采购文件2.1采购文件组成2.1.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1.2第二章磋商须知2.1.3第三章采购需求2.1.4第四章磋商评审办法2.1.5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2.1.6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1.8第七章采购文件附件2.1.9采购文件补充文件(如有)2.2采购文件的质疑2.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规定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可以提出书面质疑。2.2.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见“采购文件附件”。2.2.3质疑期限为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在质疑期限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采购文件的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2.2.4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2.2.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2.2.6质疑书以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方式(份数为一式三份)或传真送达方式或以扫描件在线提交方式。2.2.7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采购代理机构以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2.2.8如联合体响应,质疑应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2.3采购文件的澄清2.3.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供应商需将书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电子邮件或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磋商须知前附表注明的邮箱(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2.3.2供应商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2.3.3如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都予以解答,澄清答复的文件为补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以网上公告等形式告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补充文件对供应商均有约束力。2.3.4澄清的内容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使之满足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2.3.5当采购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4采购文件的修改2.4.1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由于各种原因采购人可能以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完善采购文件。2.4.2补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以网上公告等形式告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补充文件对供应商均有约束力。2.4.3修改的内容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使之满足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2.4.4供应商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2.4.5对补充文件的澄清答复按2.3款规定。2.4.6当采购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4.7任何口头答复均不属于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三、磋商响应3.1磋商响应文件3.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以保证能全面准确理解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详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必须针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响应。3.1.2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采购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磋商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对采购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采购人有权视作磋商响应文件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3.2磋商响应文件构成3.2.1资格文件按采购文件“第六章第一部分”格式3.2.2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磋商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与不需提供此书);(3)偏离表;(4)廉政承诺书;(5)其他资信资料;(6)同类业绩;(7)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3.2.3报价文件(1)磋商响应函;(2)初次报价一览表;(3)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4)报价承诺。3.3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3.3.1内容编制(1)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3.2款中规定的顺序及采用“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辑相应内容进行关联定位、加密,形成磋商响应文件及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并提示。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2)关联定位规则:一个关联点关联一页或关联多页;多个关联点可以关联同一页。(3)分别编制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4)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对应明确说明,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作出响应。(5)采购人如对采购文件有澄清或修改,供应商应按澄清或修改内容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或者修改,补充和修改时如已传输提交了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6)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7)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建议选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8)磋商响应文件可以线下完成盖章后传输提交政府采购云平台。(9)生成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文件后缀名为【.jmbs】,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文件后缀名为【.bfbs】。3.3.2格式要求(1)磋商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2)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盖章。(3)磋商响应文件装订要求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为PDF。(5)单个文件上传大小上限为300M。3.4报价3.4.1▲本项目报价为含税人民币价。3.4.2报价包括履行所有规定服务并提交服务成果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服务及服务成果须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3.4.3报价应按不同费用构成分开填写,具体详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4.4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填写报价,报价应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一致,如有不一致,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中报价为准。3.5磋商保证金3.5.1本项目不需缴纳磋商保证金。3.6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3.6.1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响应文件应在该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合同签订后,磋商响应文件作为合同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同合同有效期。3.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3.6.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3.6.4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人提出的索赔。3.7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3.7.1磋商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密封及标记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及标记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8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3.8.1提交磋商响应文件(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传输提交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提交的,视为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传输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2)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可以提交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如提交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请按以下方式提交。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前,供应商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并以邮寄或直接送达形式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姓名:王朝晖,联系电话:0571-87631381,13735882513,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层1803房间),使其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前收到。封皮应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仅在在线解密异常处理时使用。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3.8.2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均不予退还。3.8.3逾期传输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3.8.4采购人如因故推迟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约束。3.9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3.9.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以后如必须补充、修改或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补充、修改或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3.10备选磋商响应方案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磋商响应方案,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判定为响应无效。【注:备选磋商响应方案不是指备份磋商响应文件】3.11不予受理的磋商响应文件(1)逾期传输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2)未密封的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四、磋商程序4.1组建磋商小组采购组织机构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组成。4.2磋商准备4.2.1采购人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启磋商响应文件,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准时在线参加。4.2.2供应商代表应在线参加磋商活动。4.2.3磋商活动组织人员告知所有供应商磋商活动组织人员情况,已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应当回避的情形、开启最后报价文件的预计时间等,组织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4.3在线解密4.3.1在线解密开始时间至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活动组织人员启动在线解密程序,供应商应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在在线解密时间内对已提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4.3.2解密异常处理如在线解密失败,磋商活动组织人员将启动异常处理,上传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再次解密,如未提供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将不进行再次解密程序。无法在线解密视为供应商放弃磋商响应。4.3.3在线解密时间在线解密时间为30分钟。4.4在线开启磋商响应文件待所有供应商在线解密结束后,磋商活动组织人员在线开启磋商响应文件。4.5组织磋商活动4.5.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将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4.5.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5.3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承诺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政府采购云平台。4.5.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5.5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汇总各供应商的得分,通知供应商经评审无效的理由。4.5.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规定时间内分别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5.7待所有供应商报价上传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后,统一开启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同时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供应商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磋商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核实、评分,政府采购云平台汇总各供应商最终得分,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公布得分结果。4.5.8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5.9采购代理机构对相关磋商内容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4.5.10磋商评审期间,供应商应随时随地答复磋商小组的提出的问题,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并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形成磋商承诺。4.6磋商活动异议供应商如对磋商活动有异议,应当在活动现场提出,磋商活动组织人员将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五、评审及合同签订5.1评审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供应商提交磋商承诺后,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完成商务技术评分并汇总。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后,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对报价进行评分并汇总。政府采购云平台汇总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分、报价分作为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具体评审办法详见“第四章磋商评审办法”。本项目原则上采用电子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将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并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和《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服务水平优劣顺序推荐。5.2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组织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但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3结果公告在采购人确认采购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成交结果发布在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5.4发出成交通知书5.4.1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5.5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质疑5.5.1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可以提出书面质疑。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5.5.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见“采购文件附件”。5.5.3采购过程的质疑期限自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采购结果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在质疑期限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采购结果的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5.5.4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5.5.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5.5.6质疑书以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方式(份数为一式三份)或传真送达方式或以扫描件在线提交方式。5.5.7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采购代理机构以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5.5.8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5.5.9如联合体响应,质疑应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6签订合同5.6.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6.2采购文件及补充文件、磋商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响应修改文件、磋商过程中有关承诺文件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5.6.3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上款所列文件确定的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5.6.4拒签合同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违约处理,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将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汇报。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六、其他6.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将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将重新采购。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一部分采购清单序号标项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人次)技术要求、用途项目依据1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地市考区)考试技术服务项目1项550000.0024000详见“第二部分 技术要求”。浙财采备﹝2025﹞13542号本表中最高限价指投入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的服务单价,上、下半年考试各计一次。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是人社部和工信部领导的国家级考试,考试设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各资格、各科目考试方式均为计算机化考试(机考)。上半年考试时间为5月24日至27日,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1月8日至11日。本项目保障浙江省2025年省直(杭州)考区以外其他地市考区(宁波除外,共计9个地市考区)的技术保障工作。2025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地市保障人员需求明细表地区考生人数拟安排技术保障人员初级中级高级合计温州市8298288119452嘉兴市3445162711121湖州市142813396341绍兴市3144758610641金华市6550855211251衢州市202012474681舟山市112022004131台州市394224649251丽水市121602644361合计30836544160812210下半年人员需求待报名结束后确定。技术保障人员人数确定原则:每个地市考区各安排1名技术保障人员,报考人数在1800人以上的考区另增加1名。第二部分技术要求一、服务内容负责9个地市考区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技术保障工作,包括:(1)考前各考点的设备调试、系统测试(含封场)、考务人员的系统培训和技术指导;(2)考中技术支持和突发应急响应;(3)考后数据回收上报、备份;(4)其他技术保障相关的考务工作。二、具体服务要求1、考前各考点的设备调试、系统测试(含封场):考前1天完成考场环境检测、系统部署、模拟测试等工作,确保各项软硬件正常运行,并按要求完成封场上报。2、配合各地市考试机构做好本考区考务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3、考中技术支持和突发应急响应:按照机考考务管理办法和应急预案,配合考点做好考中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保障考试工作顺利进行。4、考后数据回收上报、备份:协助各地市考试机构按规定完成数据上报和备份工作,所有资料收齐归档。5、配合做好其他考务工作。三、人员配备供应商指派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对接,落实配备技术团队(要求每个地市考区各安排1名技术保障人员,报考人数在1800人以上的考区另增加1名)。技术保障人员须符合的基本条件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磋商评审办法。人员名单须提前报采购人审核确定。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的,须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须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实际投入服务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及技术团队成员)与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团队成员一致。因项目实施时间相同,本项目中团队配备人员不得与“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省直杭州考区)考试技术服务项目”中配备的人员重复,相关评分因素中,重复人员均不予认可。四、其他要求1、考核评价。考试结束后,采购方对成交供应商的当次服务进行考核评价。2、保密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并对考试服务过程中所接触的所有考试信息负保密责任。3、合同签订及支付方式。采购人根据采购结果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考试服务合同。在考试服务工作结束,经采购人考核评价及验收合格,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对应金额的发票后,支付考试服务费用。如验收不合格,根据合同约定扣除相应服务费。具体按考试服务合同中的要求执行。4、服务时效要求。服务期限内,成交供应商须提供7*24小时服务,对于在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须在30分钟内响应,对于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须实时响应。5、服务期:签订合同后至末次考试后1个月。6、其他:在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将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的客观分评审内容的供应商资质证书、认证证书、业绩证明材料、人员社保材料和学历资格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采购人将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向财政监督部门报告。第三部分商务要求序号内容名称要求1报价要求1.▲本次报价币种为人民币价。2.填报单价(即单名技术保障人员服务费用),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制单价的,报价无效。说明: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最后报价且未明确说明退出磋商,供应商应承诺将初次报价(为第一轮报价)作为最后报价。2签订合同1.本项目合同甲方为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乙方为成交供应商。2.合同款由甲方支付给乙方。3转包1.▲本项目不得转包:合同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转包由其他供应商承担。2.▲如有违反以上情形,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合同乙方的违约责任。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付款条件付款次序约定支付条件付款条件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合同甲方向合同乙方支付上半年结算价40%的预付款2.项目初验合格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合同甲方向合同乙方支付上半年结算价60%的合同款3下半年考试人数确定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合同甲方向合同乙方支付下半年结算价40%的预付款4项目终验合格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合同甲方向合同乙方支付下半年结算价60%的合同款说明:(1)在签订合同时,如合同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预付款比例以双方协商为准。(2)合同款支付:满足支付条件后,合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正规票据(符合合同甲方财务管理要求)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乙方账户。(3)项目初验:安排在上半年考试结束1个月内。(4)项目终验:安排在服务期满1个月内。4服务周期及地点1.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至末次考试后1个月。2.服务地点:合同甲方指定地点。5项目验收1.本项目分期验收。2.如项目初验不通过的,合同自动解除。如下半年考试管理规定发生变化,乙方不符合承接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管理与实施服务要求的,合同自动解除。3.供应商应保质保量按时按约完成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并于完成时按要求递交相关成果及佐证材料等。4.项目完成后,供应商应及时向采购人发出书面验收申请,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书面验收申请后,组织实施验收和履约评价。5. 供应商编制《项目验收报告书》,相关佐证材料应一起递交。《项目验收报告书》表述应实事求是,能与佐证材料互相印证,切勿夸大或遗漏。6.采购人将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估。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出具验收(评审)意见。7.对验收通过的项目,采购人将按照合同如期支付合同款。8.对验收未通过的项目,将按合同约定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对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合同要求的项目,将按验收不通过处罚,具体措施以合同规定为准。6其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一、采购本国货物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第五部分实质性要求本章中所有带▲的内容是采购人提出的实质性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响应内容若不满足实质性要求,该磋商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判定为响应无效。第四章磋商评审办法本评审办法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一、评审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评审期间,磋商小组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如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二、磋商、评审1.磋商、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2.审查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磋商小组对所有供应商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如有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采用书面形式告知供应商。3.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等书面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1资格及响应符合性审查磋商响应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经磋商小组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审核认定,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判定为响应无效,不进入后续评审:(1)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无法证明供应商满足采购文件载明的供应商资格要求;(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盖章的;(3)磋商响应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4)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的;(5)技术解决方案、服务实施方案不能满足本项目实施需要;(6)磋商响应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实施周期、质保期等要求的;(7)存在串通情况的;◇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响应事宜;◇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参与同一标项的供应商存在MAC地址相同、计算机硬盘序列号相同、响应文件细节错误一致且无合理解释、供应商手机号相同等情形的。(8)存在法律、法规、规章、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况的;(9)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3.2报价符合性审查3.2.1报价错误修正磋商小组将对报价文件进行校核,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以澄清方式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磋商小组应当判定其为响应无效。3.2.2合理报价澄清说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收到平台通知后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小组(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为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判定其为响应无效。3.2.3磋商响应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经磋商小组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审核认定,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判定为响应无效,不进入后续评审:(1)采购人不调整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的最后报价高于初次报价;(2)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价或最高限价;(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最后报价符合3.2.2合理报价澄清说明情形的;4.磋商小组确定磋商要点和磋商程序,逐一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并记录磋商内容及供应商承诺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以书面形式统一发给各供应商,并要求其承诺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承诺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过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对符合要求的有效供应商根据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情况、磋商情况等进行评审,并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意见和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小组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三、评审细则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磋商小组根据本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对各供应商的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分因素在分值范围内进行各自打分。每个供应商最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4.磋商小组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并编写评审报告。5.评分因素及分值范围5.1商务技术分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在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具体分值设定详见表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每个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磋商小组打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因项目实施时间相同,本项目中团队配备人员不得与“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省直杭州考区)考试技术服务项目”中配备的人员重复,相关评分因素中,重复人员均不予认可。。序号评分因素评分细则(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证书、合同等)应清晰可辨,如无法辨识,将不予给分。)分值(分)1供应商资质供应商具有(联合体响应的,须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有效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须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证书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具有(联合体响应的,须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满足国家考试安全保密规范要求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得3分,不具备不得分。证明材料: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6分(客观分)2整体服务方案根据整体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是否有利于考试项目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对计算机软件考试机考系统和考试流程的熟悉度、项目保障团队人员能力等)进行打分(0、2、4、6、8、10分)10分(主观分)3项目人员培训方案根据所提供的培训方案的完整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计划、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考核平台及系统截图等)、有针对性((能够满足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地市考区机考需求)、是否利于项目实施进行打分(0、2、4、6、8、10分)10分(主观分)4应急处置方案根据应急处置方案的内容完整性(包含考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如停电、断网、设备故障、系统故障、疫情、病毒攻击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可行性进行打分(0、1、2、3、4、5、6分)6分(主观分)5保密制度和保密措施根据保密措施方案内容是否清晰、全面(包含人员、考生信息和考试数据的安全保密管理等),防范员工泄密的措施是否可靠、公司保密制度完善程度进行打分(0、1、2、3、4、5分)5分(主观分)6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内容的完整性、措施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项目实施进行打分(0、1、2、3、4、5分)5分(主观分)7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不符合条件的此项不得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机考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的,每提供1个得2分。其他国家级职业资格考试(2021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机考服务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的,每提供1个得1分(同一类别机考考试服务项目管理经验不重复计算)。最高得6分。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工作经验证明材料(考试组织实施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履约验收证明(含服务团队名单及岗位分工))、证书材料(学历证明须为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须加盖公章。6分(客观分)8项目团队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高级证书,且具有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机考技术主管或系统管理员及以上岗位(或类似岗位)工作经验。符合要求的项目团队成员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得30分;不足10人的,按照比例计算,得分计算公式为:本项得分=符合要求的技术团队成员人数*3分/人;证明材料:技术团队成员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工作经验证明(考试组织实施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履约验收证明(含服务团队名单及岗位分工))、资格证书(提供原件的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0分(客观分)9供应商业绩供应商(联合体响应的,须联合体各方同时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并已完成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机考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次得1分。其他国家级职业资格考试(2021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机考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次得0.5分。最高得2分。证明材料:提供与考试管理部门签订的合同、验收单原件的清晰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得0分。2分(客观分)10总分80分5.2价格分价格评分将在有效响应文件范围内进行,最高得20分,最低得0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100落实政府采购扶持政策说明: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进行价格扣除。此项由磋商小组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四、重新评审评审结果形成后,除下列情形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组织重新评审:(一)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四)客观分评分不一致;(五)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甲乙双方应按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及响应文件响应内容签订本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合同(模板)合同编号:项目名称: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地市考区)考试技术服务项目甲方: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甲方)的《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地市考区)考试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文件CTZB-2025040003),经竞争性磋商,确定【】(乙方)为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项目采购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二、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下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成交通知书c.磋商承诺d.响应文件e.采购文件三、合同标的物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地市考区)考试技术服务,合同包含但不仅限于浙江省2025年省直(杭州)考区以外其他地市考区(宁波除外,共计9个地市考区)的技术保障工作及相关服务。四、合同总价综合单价为:【】/人次(¥【】/人次),本合同总价上限为55万(其中上半年技术保障人员10人次,结算价【】元;下半年待报名结束后,根据地市考区考试人数,经甲乙双方核对后确认结算价)。五、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至末次考试后1个月。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六、合同联系人甲乙双方指定代表,作为履行本合同服务事宜的主要联系人。甲方联系人:赵良珍电话:13967950099乙方联系人:【】电话:【】七、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八、服务内容及要求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负责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温州市、绍兴市、湖州市、嘉兴市、金华市、衢州市、舟山市、台州市、丽水市等9个地市考区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技术保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考前各考点的设备调试、系统测试(含封场)、考务人员的系统培训和技术指导;(2)考中技术支持和突发应急响应;(3)考后数据回收上报、备份;(4)其他技术保障相关的考务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承诺。2、乙方须保证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安全性,包括但不仅限于考试题库、考试信息、考场信息、考生信息、考生考卷信息等本协议所涉考试相关的全部信息。甲、乙双方签订《安全责任书》(模板详见附件)。3、乙方提供的服务在服务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4、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九、合同验收1、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发出书面履约完成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履约完成通知后,及时做好组织验收的准备工作,制定验收方案,成立验收小组,组织实施验收和履约评价。2、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出具验收报告。3、验收合格条件:(1)验收小组对乙方服务的各考点进行评价,所有工作符合合同要求和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承诺以及国家、行业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2)乙方汇报当次考试服务情况。(3)专家现场提问、质疑,乙方就相关问题进行说明。(4)乙方完成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以及其他投标承诺事项。十、合同价款的支付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2、支付方式:付款次序约定支付条件付款条件支付时间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合同甲方向合同乙方支付上半年结算价40%的预付款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正规票据(符合甲方财务管理要求)后7个工作日内2项目初验合格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合同甲方向合同乙方支付上半年结算价60%的合同款项目初验合格,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正规票据(符合甲方财务管理要求)后7个工作日内3下半年考试人数确定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合同甲方向合同乙方支付下半年结算价40%的预付款下半年考试报名结束后,根据考场编排数据,经甲乙双方核对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4项目终验合格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合同甲方向合同乙方支付下半年结算价60%的合同款项目终验合格,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正规票据(符合甲方财务管理要求)后7个工作日内说明:(1)验收不合格,甲方根据验收评价办法扣除相应合同总价,验收评价办法详见正式合同附件。(2)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3、乙方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十一、合同变更、解除1、如上半年考试服务验收不通过的,合同自动解除。如下半年考试管理规定发生变化,乙方不符合承接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管理与实施服务要求的,合同自动解除。2、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1)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继续按照原合同履行不能实现采购目的,又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2)因甲方的过错导致不能实现采购目的,且重新采购费用和违约金、违约损失赔偿金额占合同金额比例过大,但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3)属于合同主要条款确定的事项,但变更不改变合同实质性内容;(4)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内容;(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合同的其他情形。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3)乙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乙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乙方转包,或者未经甲方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解除合同的,应当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十二、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十三、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合同规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十四、适用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等进行解释。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同级财政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向杭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除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十六、合同的生效及其他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授权代表签署的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十七、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执贰份。甲方(单位盖章):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97号科贸大楼邮政编码:310007电话:0571-85118167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曙光路支行账号:1202024509008804611纳税人识别号:12330000470031741J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纳税人识别号:【】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约地点:浙江杭州附件:考试安全责任书(模板)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甲方)负责浙江省的考试考务管理工作,【】(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地市考区考试技术服务工作。根据国家保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文件规定,为确保计算机软件考试工作的安全实施,乙方应认真履行以下责任: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保密局文件,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试卷在启用前属于国家机密事项。乙方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规定,把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二、保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考试题库、考试信息、考场信息、考生信息、考生答题信息等考试相关的全部信息。乙方需建立健全网络数据传输的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保密措施,严格履行安全责任,认真执行国家保密规定和考务管理制度,确保考试绝对安全保密。三、加强各项制度和安全保密措施落实,乙方应与本单位派出考试工作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考试工作人员安全警示教育,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坚决杜绝任何失密、泄密事件发生。四、保证对考试工作中出现的安全问题不隐瞒、不掩盖,及时进行查处,在第一时间同时报告甲方,积极协助、密切配合上级部门进行调查。五、《考试安全责任书》由甲、乙双方第一责任人签字并盖章,一式两份,分别留存。甲方(盖章):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乙方(盖章):(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第一责任人(签字):第一责任人(签字):2025年月日2025年月日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由供应商自拟)第一部分资格文件封面采购人: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项目名称: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地市考区)考试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TZB-2025040003磋商响应文件(资格文件)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2025年月日(说明:电子响应文件可不提供此封面)一、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一)资格审查须知1.供应商必须认真填写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表格,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调查核实和要求澄清。2.资格审查按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评定,供应商的资格等方面的要求作为资格审查通过的强制性资格条件,经核实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供应商的资格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供应商对其磋商响应文件不进行后续评审。(二)资格审查资料格式表1强制性资格条件表附件表1:强制性资格条件强制性资格条件表采购人: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项目名称: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地市考区)考试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TZB-2025040003序号资格条件以下证明材料附后(除承诺函、说明、声明外的其他证件提供复印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证明材料1】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供此声明函2本项目为服务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本项目要求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证明材料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供此声明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与其他供应商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证明材料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供此声明函4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协议书并明确分工;◇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书》。说明:【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满足资格条件并分别提供资格审查材料予以证明】【证明材料1】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截至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采购人)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地市考区)考试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名称)CTZB-2025040003(项目编号)的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供此声明函。【证明材料2】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采购人)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地市考区)考试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名称)CTZB-2025040003(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标的名称行业承接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企业类型1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型小型微型2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型小型微型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1)应如实、完整填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等信息,并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和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声明企业类型。否则不予认可。(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可采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进行自测后填写。(4)标的名称见采购需求。如联合体响应,提供联合协议书,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监狱企业声明函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采购人)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地市考区)考试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名称)CTZB-2025040003(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服务。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分别提供此声明函。不属于监狱企业,不用提供此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采购人)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地市考区)考试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名称)CTZB-2025040003(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分别提供此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此函。【证明材料3】与其他供应商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与其他供应商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采购人)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地市考区)考试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名称)CTZB-2025040003(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与同一标项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供此声明函。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封面采购人: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项目名称: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地市考区)考试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TZB-2025040003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2025年月日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名称:【】法定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该同志系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手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磋商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磋商委托书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法定代表人姓名)】以【(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我单位在职员工【(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单位的授权代表,参加你机构组织的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采购人)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地市考区)考试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名称)CTZB-2025040003(项目编号)的开标、磋商活动,签署开标、磋商活动中需由供应商签署相关文件、澄清答复、说明等与本项目磋商有关的资料。我单位承认授权代表做出的与本项目开标、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行为。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附:授权代表联系方式(手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附后)。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作为供应商代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需提供此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磋商响应文件委托书(由授权代表签署时提供)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法定代表人姓名)】以【(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我单位在职员工【(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单位的授权代表,签署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采购人)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地市考区)考试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名称)CTZB-2025040003(项目编号)的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附:授权代表联系方式(手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附后)。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磋商响应文件时,不需提供此委托书。三、偏离表偏离表采购人: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项目名称: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地市考区)考试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TZB-2025040003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内容说明(正偏离/负偏离)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填表说明:(1)对采购文件有任何偏离(包括正偏离及负偏离)均应汇总并填写在此表中。(2)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需填写【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3)若供应商以未在偏离表中列出的负偏离为由,不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约,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另行采购。(4)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对采购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采购人有权视作响应文件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5)供应商可调整、修改上述表格。四、廉政承诺书廉政承诺书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我单位响应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采购人)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地市考区)考试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名称)CTZB-2025040003(项目编号)采购要求并参加磋商。在这次磋商过程中和成交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磋商、成交资格。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五、其他资信资料其他资信资料单位名称电话主管部门单位法人职务地 址传真单位性质技术负责人职务单位概况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上一年主要经济指标年营业收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产总额资质情况信用情况荣誉情况体系认证开户银行账号职工总数共 人其中:其他说明【说明】:相关证明材料附后。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1)资格审查资料中已提供的不需重复提供。(2)供应商应如实填写以上内容,不得有虚假。没有内容可不填。(3)评审办法所要求资料请务必提供。六、相关业绩表格式相关业绩表采购人: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项目名称: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地市考区)考试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TZB-2025040003序号合同编号用户名称合同内容描述合同金额签约及完成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填写说明:(1)此表不提供,可视为无业绩。(2)此表仅提供了格式,表格不够可自行增加。(3)表后附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七、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一)采购内容响应说明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对应响应内容是否满足(是/否)序号内容名称具体要求“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二部分 技术要求”内容(要求点对点逐项列明)12............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1)供应商应说明具体响应内容。(2)供应商不得提供与本项目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不限于表格形式,可采用其他形式表述。(二)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1.需求分析2.服务内容及方案:包括整体工作方案、考前准备工作、考中技术保障、考后收尾工作等3.应急处置方案4.保密制度及保密措施5.服务响应时效及人员保障措施、人员培训方案6.服务质量保证措施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三)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组建的项目组人员名单每个专职人员的情况应该明确表示,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组职务、姓名、性别、学历、专业、社保缴纳等情况。在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安排的人员,须为单位的在职职员。提供相关人员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其他资料。不限于表格形式,可采用其他形式表述。(1)项目组人员情况表项目组职务姓名性别学历专业社保缴纳备注(人员能力及实施经验说明、其他说明)(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 名年 龄身份证号学历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项目负责人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业主及联系电话(3)提供:实际投入服务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及技术团队成员)与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团队成员一致的承诺。(格式自拟)(四)项目内容承接单位一览表序号内容名称承担单位全称说明:(1)根据联合协议书内容填写此表。如供应商非联合体,仅填写供应商。(2)如联合体响应,提供联合协议书,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第三部分报价文件封面采购人: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项目名称: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地市考区)考试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TZB-2025040003磋商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2025年月日一、磋商响应函格式磋商响应函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参加你方组织的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采购人)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地市考区)考试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名称)CTZB-2025040003(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进行磋商响应。为此我方:1.承诺在磋商须知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起遵守本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承诺已经具备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3.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有关附件,确认无误。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5.初次报价详见《初次报价一览表》。6.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7.我公司自愿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保证响应文件中所列举的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愿意向你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你方需要,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8.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9.承诺不存在以下行为: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c)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e)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0.本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120天内有效(如成交,顺延至合同结束)。11.承诺,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我单位如果撤销磋商响应文件的,我单位接受采购人提出的索赔。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单位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二、初次报价一览表格式初次报价一览表采购人: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项目名称: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地市考区)考试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TZB-2025040003序号标项名称综合单价(元/人次)服务期限1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地市考区)考试技术服务项目响应采购文件规定注:本标项综合单价是指投入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的服务单价,上、下半年考试各计一次。本标项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24000元/人次,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四、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在你公司组织的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采购人)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地市考区)考试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名称)CTZB-2025040003(项目编号)的采购中若获成交,我单位保证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向你公司(即: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如我单位未按上述承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你公司有权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单位承担。我单位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五、报价承诺报价承诺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采购人)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地市考区)考试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名称)CTZB-2025040003(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对报价进行以下承诺:如我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最后报价且未明确说明退出磋商,我方承诺将初次报价(为第一轮报价)作为最后报价。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第七章采购文件附件【附件1】联合协议书联合协议书【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联合体名称为【联合体名称】,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地市考区)考试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名称)CTZB-2025040003(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主办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采购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授权联合体主办单位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及响应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体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体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中小企业承接金额比例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为小微企业,其承接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为中型企业,其承接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五、如果成交,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体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4.联合体各成员方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中分别提交资格条件证明文件。5.如成交,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联合体主办单位缴纳。联合体成员方(主办单位):(单位公章)签署日期:2025年月日联合体成员方(成员单位):(单位公章)签署日期:2025年月日联合体成员方(成员单位):(单位公章)签署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1)本协议格式供参考。(2)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应提供此联合协议书。【附件2】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参加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采购人)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地市考区)考试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名称)CTZB-2025040003(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1)供应商解密响应文件及获知其他供应商信息进行如实声明并盖章,以扫描件形式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282803760@qq.com。(2)此声明书不用编入响应文件中。【附件3】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5.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6.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投诉材料可寄送至: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收件人:朱女士,电话:15121014815。【附件5】询问函范本询问函范本一、供应商基本信息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的名称: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询问事项具体内容询问事项1:询问事项2:……四、与询问事项相关的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地市考区)考试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文件TZ成其招标CHENGTAOTENDERING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CTZB-2025040003采购人: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盖章)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二〇二五年四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3第二章磋商须知6第三章采购需求16第四章磋商评审办法20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24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1第七章采购文件附件5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地市考区)考试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2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TZB-2025040003项目名称: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地市考区)考试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需求:数量:1预算金额(元):550000.00最高限价:24000元/人·次(技术保障人员,上、下半年各计一次)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保障浙江省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省直(杭州)考区以外其他地市考区(宁波除外,共计9个地市考区)的技术保障工作。上半年考试时间为5月24日至27日,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1月8日至11日。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文件规定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响应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服务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本项目要求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方式: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4月21日13时30分;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开启时间:2025年4月21日13时30分;地点(网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磋商响应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前应已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2)供应商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3)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4)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请供应商尽早完成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5)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99号项目联系人(询问):余晨联系电话(询问):0571-85118167质疑联系人:赵良珍质疑联系方式:0571-8767035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层1804室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朝晖联系电话(询问):0571-87631381,13735882513质疑联系人:冯东东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3129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真: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名称内容1.3采购人采购人名称: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99号项目联系人(询问):余晨联系电话(询问):0571-851181671.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层1804室项目采购联系人:王朝晖联系电话:0571-87631381,13735882513电子邮箱:1282803760@qq.com3.3.2磋商响应文件盖章要求磋商响应文件按“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要求盖章。公章采用单位CA章或单位公章。3.3.2磋商响应文件装订要求本项目响应时采用电子文件,不需提供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无装订要求。3.5磋商保证金不需缴纳磋商保证金3.6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自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120天内3.7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及标记要求供应商如提交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应密封,封皮应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3.8.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按“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规定3.8.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按“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规定4.3.1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按“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规定5.8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以项目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计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规定的计算办法和费率的80%计算,不足8000元的按8000元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时以人民币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汇入以下账户: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账号:733161018260012638510其他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其中带“▲”标记的条款为实质性内容,供应商须对带“▲”标记的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11特别提醒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供应商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http://zfcg.czt.zj.gov.cn/)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12特别提醒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2)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供应商信用信息均将用于本项目。(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5)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当日网站显示的信用信息将作为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6)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3特别提醒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请供应商尽早完成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一、采购说明1.1采购依据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等规定组织和实施。1.2本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3定义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本文件中招标人与采购人意思相同。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见“磋商须知前附表”。采购组织机构:指采购人和受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磋商、签订合同、实施的单位,按阶段不同,分别理解为潜在供应商、磋商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乙方。1.4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签订联合协议,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2条,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分别提供联合体的主办单位及成员单位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的联合协议书。联合协议书应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协议书应当指定主办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各成员方,具体负责参与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协议书中应当载明由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响应文件的报价表中应列明联合体各成员方的各自承担的内容及对应报价。响应文件盖章事宜,按联合协议书约定由主办单位盖章,也可由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盖章。联合体成交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联合体主办单位缴纳,也可由联合体所有成员分摊缴纳。联合协议书中仅约定由联合体主办单位或成员单位中某一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联合协议书中仅约定由联合体主办单位或成员单位中某一方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责任的,视为联合协议书不成立,该联合体的响应文件将被判定为响应无效。1.5费用无论采购活动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6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有关的语言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其他1.9.1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响应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磋商响应文件与本采购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1.9.2采购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供应商。1.9.3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必须真实、明确、准确。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做出不利的评审。1.9.4供应商母公司(总机构)或者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其他子公司(同一总机构下属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不作为供应商的资信文件。二、采购文件2.1采购文件组成2.1.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1.2第二章磋商须知2.1.3第三章采购需求2.1.4第四章磋商评审办法2.1.5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2.1.6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1.8第七章采购文件附件2.1.9采购文件补充文件(如有)2.2采购文件的质疑2.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规定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可以提出书面质疑。2.2.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见“采购文件附件”。2.2.3质疑期限为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在质疑期限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采购文件的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2.2.4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2.2.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2.2.6质疑书以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方式(份数为一式三份)或传真送达方式或以扫描件在线提交方式。2.2.7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采购代理机构以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2.2.8如联合体响应,质疑应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2.3采购文件的澄清2.3.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供应商需将书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电子邮件或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磋商须知前附表注明的邮箱(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2.3.2供应商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2.3.3如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都予以解答,澄清答复的文件为补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以网上公告等形式告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补充文件对供应商均有约束力。2.3.4澄清的内容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使之满足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2.3.5当采购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4采购文件的修改2.4.1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由于各种原因采购人可能以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完善采购文件。2.4.2补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以网上公告等形式告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补充文件对供应商均有约束力。2.4.3修改的内容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使之满足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2.4.4供应商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2.4.5对补充文件的澄清答复按2.3款规定。2.4.6当采购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4.7任何口头答复均不属于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三、磋商响应3.1磋商响应文件3.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以保证能全面准确理解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详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必须针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响应。3.1.2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采购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磋商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对采购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采购人有权视作磋商响应文件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3.2磋商响应文件构成3.2.1资格文件按采购文件“第六章第一部分”格式3.2.2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磋商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与不需提供此书);(3)偏离表;(4)廉政承诺书;(5)其他资信资料;(6)同类业绩;(7)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3.2.3报价文件(1)磋商响应函;(2)初次报价一览表;(3)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4)报价承诺。3.3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3.3.1内容编制(1)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3.2款中规定的顺序及采用“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辑相应内容进行关联定位、加密,形成磋商响应文件及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并提示。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2)关联定位规则:一个关联点关联一页或关联多页;多个关联点可以关联同一页。(3)分别编制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4)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对应明确说明,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作出响应。(5)采购人如对采购文件有澄清或修改,供应商应按澄清或修改内容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或者修改,补充和修改时如已传输提交了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6)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7)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建议选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8)磋商响应文件可以线下完成盖章后传输提交政府采购云平台。(9)生成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文件后缀名为【.jmbs】,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文件后缀名为【.bfbs】。3.3.2格式要求(1)磋商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2)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盖章。(3)磋商响应文件装订要求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为PDF。(5)单个文件上传大小上限为300M。3.4报价3.4.1▲本项目报价为含税人民币价。3.4.2报价包括履行所有规定服务并提交服务成果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服务及服务成果须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3.4.3报价应按不同费用构成分开填写,具体详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4.4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填写报价,报价应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一致,如有不一致,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中报价为准。3.5磋商保证金3.5.1本项目不需缴纳磋商保证金。3.6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3.6.1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响应文件应在该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合同签订后,磋商响应文件作为合同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同合同有效期。3.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3.6.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3.6.4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人提出的索赔。3.7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3.7.1磋商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密封及标记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及标记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8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3.8.1提交磋商响应文件(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传输提交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提交的,视为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传输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2)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可以提交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如提交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请按以下方式提交。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前,供应商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并以邮寄或直接送达形式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姓名:王朝晖,联系电话:0571-87631381,13735882513,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层1803房间),使其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前收到。封皮应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仅在在线解密异常处理时使用。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3.8.2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均不予退还。3.8.3逾期传输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3.8.4采购人如因故推迟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约束。3.9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3.9.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以后如必须补充、修改或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补充、修改或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3.10备选磋商响应方案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磋商响应方案,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判定为响应无效。【注:备选磋商响应方案不是指备份磋商响应文件】3.11不予受理的磋商响应文件(1)逾期传输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2)未密封的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四、磋商程序4.1组建磋商小组采购组织机构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组成。4.2磋商准备4.2.1采购人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启磋商响应文件,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准时在线参加。4.2.2供应商代表应在线参加磋商活动。4.2.3磋商活动组织人员告知所有供应商磋商活动组织人员情况,已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应当回避的情形、开启最后报价文件的预计时间等,组织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4.3在线解密4.3.1在线解密开始时间至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活动组织人员启动在线解密程序,供应商应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在在线解密时间内对已提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4.3.2解密异常处理如在线解密失败,磋商活动组织人员将启动异常处理,上传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再次解密,如未提供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将不进行再次解密程序。无法在线解密视为供应商放弃磋商响应。4.3.3在线解密时间在线解密时间为30分钟。4.4在线开启磋商响应文件待所有供应商在线解密结束后,磋商活动组织人员在线开启磋商响应文件。4.5组织磋商活动4.5.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将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4.5.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5.3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承诺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政府采购云平台。4.5.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5.5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汇总各供应商的得分,通知供应商经评审无效的理由。4.5.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规定时间内分别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5.7待所有供应商报价上传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后,统一开启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同时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供应商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磋商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核实、评分,政府采购云平台汇总各供应商最终得分,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公布得分结果。4.5.8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5.9采购代理机构对相关磋商内容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4.5.10磋商评审期间,供应商应随时随地答复磋商小组的提出的问题,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并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形成磋商承诺。4.6磋商活动异议供应商如对磋商活动有异议,应当在活动现场提出,磋商活动组织人员将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五、评审及合同签订5.1评审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供应商提交磋商承诺后,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完成商务技术评分并汇总。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后,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对报价进行评分并汇总。政府采购云平台汇总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分、报价分作为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具体评审办法详见“第四章磋商评审办法”。本项目原则上采用电子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将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并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和《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服务水平优劣顺序推荐。5.2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组织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但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3结果公告在采购人确认采购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成交结果发布在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5.4发出成交通知书5.4.1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5.5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质疑5.5.1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可以提出书面质疑。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5.5.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见“采购文件附件”。5.5.3采购过程的质疑期限自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采购结果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在质疑期限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采购结果的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5.5.4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5.5.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5.5.6质疑书以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方式(份数为一式三份)或传真送达方式或以扫描件在线提交方式。5.5.7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采购代理机构以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5.5.8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5.5.9如联合体响应,质疑应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6签订合同5.6.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6.2采购文件及补充文件、磋商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响应修改文件、磋商过程中有关承诺文件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5.6.3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上款所列文件确定的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5.6.4拒签合同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违约处理,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将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汇报。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六、其他6.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将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将重新采购。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一部分采购清单序号标项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人次)技术要求、用途项目依据1202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地市考区)考试技术服务项目1项550000.0024000详见“第二部分 技术要求”。浙财采备﹝2025﹞13542号本表中最高限价指投入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的服务单价,上、下半年考试各计一次。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是人社部和工信部领导的国家级考试,考试设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各资格、各科目考试方式均为计算机化考试(机考)。上半年考试时间为5月24日至27日,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1月8日至11日。本项目保障浙江省2025年省直(杭州)考区以外其他地市考区(宁波除外,共计9个地市考区)的技术保障工作。2025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地市保障人员需求明细表地区考生人数拟安排技术保障人员初级中级高级合计温州市8298288119452嘉兴市3445162711121湖州市142813396341绍兴市3144758610641金华市6550855211251衢州市202012474681舟山市112022004131台州市394224649251丽水市121602644361合计30836544160812210下半年人员需求待报名结束后确定。技术保障人员人数确定原则:每个地市考区各安排1名技术保障人员,报考人数在1800人以上的考区另增加1名。第二部分技术要求一、服务内容负责9个地市考区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技术保障工作,包括:(1)考前各考点的设备调试、系统测试(含封场)、考务人员的系统培训和技术指导;(2)考中技术支持和突发应急响应;(3)考后数据回收上报、备份;(4)其他技术保障相关的考务工作。二、具体服务要求1、考前各考点的设备调试、系统测试(含封场):考前1天完成考场环境检测、系统部署、模拟测试等工作,确保各项软硬件正常运行,并按要求完成封场上报。2、配合各地市考试机构做好本考区考务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3、考中技术支持和突发应急响应:按照机考考务管理办法和应急预案,配合考点做好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技术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