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玉林市玉州区交通运输局2025)
玉州区二环路至常乐公路改建工程(K0+000~K1+997.323)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州区二环路至常乐公路改建工程(K0+000~K1+997.323)施工图设计已由 玉林市玉州区交通运输局以玉区交函[2024] 3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玉林市玉州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玉林市玉州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玉州区二环路至常乐公路改建工程(K0+000~K1+997.323)
2.2 项目编号:E4509002856026320001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投资金额:4417946.94元
2.5 建设地点:玉林市玉州区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玉州区,建设内容:路面加宽、加铺沥青、新建挡土墙、混凝土边沟、混凝土路缘石、波形钢护栏、标志牌等。
2.7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9 缺陷责任期: 工程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1年。
2.10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各项技术指标以该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11 主要技术指标(详见施工图设计) ,本招标文件载明的主要技术指标若与施工图设计不符,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12 本项目仅划为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并持有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为公路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 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有在建项目。
3.3 业绩要求:无。
3.4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 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index.js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上述规定 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信用评价等级属 AA 级、A 级、B 级和 C 级的企业,可对本工程投标。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59 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公告2024年第54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 2023 年度公路设计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函〔2024〕208号)或《2024年度玉林市公路建设市场公路设计、施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或初次进入玉林市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向玉林市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玉林市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申请办理信用等级登记手续,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登记后的确定或在上述评价公布结果中没有信用等级评价的投标人应到玉林市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登记后的确定。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09日 00:00 时至2025年04月29日24: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玉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图纸获取方式: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操作流程与下载招标文件相同。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3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6.2款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玉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3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6.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他:/
6.5如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71.109.4.245:8888/BidOpening/)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6.6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171.109.4.245:8888/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如首次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6.7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8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zfcg.gxzf.gov.cn 、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uli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ylggzy/、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lyz.gov.cn/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林市玉州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玉林市玉州区日华路3号地址:玉林市玉东新区教育东路东南侧公务员小区西南侧
邮编:537000邮编:537000
联系人:钟远尧联系人:凌工
电话:0775-2380386电话:0775-2581333
传真:0775-2380386传真:0775-2581333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交易服务单位: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服务地址: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 5 楼
交易服务电话:0775-2690270
行政监督部门:玉林市玉州区交通运输局
行政监督地址:玉林市玉州区日华路3号
行政监督电话:0775-2338751
2025年04月09 日
文件下载:
定稿-招标文件-玉州区二环路至常乐公路改建工程(k0+00~k1+997.3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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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玉州区二环路至常乐公路改建工程(K0+000~K1+997.323)标段施工招标(招标编号:E4509002856026320001)招标文件招标人:玉林市玉州区交通运输局(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公章)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9日目录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附件四中标通知书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①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2.投标报价说明3.计日工说明4.其他说明第二卷第六章图纸(另册)第三卷第七章技术规范(另册)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四卷①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联合体协议书①四、投标保证金五、施工组织设计五、施工组织设计六、项目管理机构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八、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八、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九、其他资料(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调价函格式(如有)①一、投标函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三、合同用款估算表四、其他资料工程量清单说明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玉州区二环路至常乐公路改建工程(K0+000~K1+997.323)标段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E450900285602632000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玉州区二环路至常乐公路改建工程(K0+000~K1+997.323)施工图设计已由玉林市玉州区交通运输局以玉区交函[2024]3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玉林市玉州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玉林市玉州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玉州区二环路至常乐公路改建工程(K0+000~K1+997.323)2.2项目编号:E4509002856026320001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4投资金额:4417946.94元2.5建设地点:玉林市玉州区2.6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玉州区,建设内容:路面加宽、加铺沥青、新建挡土墙、混凝土边沟、混凝土路缘石、波形钢护栏、标志牌等。2.7计划工期:365日历天2.8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2.9缺陷责任期:工程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1年。2.10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各项技术指标以该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2.11主要技术指标(详见施工图设计),本招标文件载明的主要技术指标若与施工图设计不符,以工程量清单为准。2.12本项目仅划为分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项目经理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并持有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为公路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有在建项目。3.3业绩要求:无。3.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index.js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5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7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A级、B级和C级的企业,可对本工程投标。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59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公告2024年第54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2023年度公路设计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函〔2024〕208号)或《2024年度玉林市公路建设市场公路设计、施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或初次进入玉林市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向玉林市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玉林市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申请办理信用等级登记手续,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登记后的确定或在上述评价公布结果中没有信用等级评价的投标人应到玉林市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登记后的确定。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9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5.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09日00:00时至2025年04月29日24: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玉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图纸获取方式: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操作流程与下载招标文件相同。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3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6.2款递交投标文件。6.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玉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6.3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6.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其他:/6.5如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71.109.4.245:8888/BidOpening/)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6.6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171.109.4.245:8888/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如首次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6.7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6.8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uli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ylggzy/、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lyz.gov.cn/网站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玉林市玉州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玉林市玉州区日华路3号,地址:玉林市玉东新区教育东路东南侧公务员小区西南侧邮编:537000,邮编:537000联系人:钟远尧,联系人:凌工电话:0775-2380386,电话:0775-2581333传真:0775-2380386,传真:0775-2581333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交易服务单位: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地址: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5楼交易服务电话:0775-2690270行政监督部门:玉林市玉州区交通运输局行政监督地址:玉林市玉州区日华路3号行政监督电话:0775-23387512025年04月09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玉林市玉州区交通运输局地址:玉林市玉州区日华路3号联系人:钟远尧电话:0775-238038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玉林市玉东新区教育东路东南侧公务员小区西南侧联系人:凌工电话:0775-25813331.1.4项目名称及项目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玉州区二环路至常乐公路改建工程(K0+000~K1+997.323)项目招标编号:E45090028560263200011.1.5建设地点玉林市玉州区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个月或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15日计划交工日期:2026年5月15日阶段工期要求②:/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1.3.3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1.3.4安全目标无重大施工事故及无重大人员伤亡事故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要求: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5其他要求⑤:见附录6、附录7①a.“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正文中的未尽事宜,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且应与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相衔接,并不得与本章正文内容相抵触。b.“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附录表格同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具有同等效力。②招标人如有阶段工期要求,请在此补充。③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提出目标要求。④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⑤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招标人还可增加附录6、附录7对投标人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例如项目副经理、专业工程师等)以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提出要求。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2①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资质;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详见投标人须知总则1.4.4项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如有疑问,应在规定的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网上提问”菜单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投标人不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或答复后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顺延。形式:如有疑问,应在规定的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网上提问”菜单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电子澄清通知的形式发给所有成功报名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形式:“电子交易平台”的电子澄清通知一经发出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文件。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平台信息通知的方式提醒投标人查看。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招标文件修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招标文件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形式:“电子交易平台”的电子修改通知一经发出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文件。3.1.1投标文件密封形式☑双信封□单信封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下载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3.2.3报价方式☑单价□总价3.2.6是否接受调价函①□是☑否3.2.8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肆佰肆拾壹万柒仟玖佰肆拾陆元玖角肆分(¥4417946.94)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驻地建设费用:承包人应在本项目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2、投标人报价时要充分考虑施工、生活用水用电的费用,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考虑在有关报价中,招标人不单独进行计量支付。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3.4.1投标保证金☑不需要提交□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方式提交。③【备注:严禁要求投标人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鼓励采用电子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②【备注: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1%,且最多不得超过30万元,鼓励招标人减少或免除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1、使用银行转账时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否则投标无效。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2、投标人使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时,投标人开具纸质保函的,需将保函原件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且同步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的,需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时自动认证通过,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或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额度不足的,其投标无效。其他要求:/3.4.3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1)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为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2)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按照第(1)款所述计息时间段内招标人指定汇入银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并扣除招标人汇款手续费;(3)利息金额计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①一般情况下建议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②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给予减免投标保证金金额的优惠。③招标人不得强制限定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现金或支票方式缴纳,不得拒绝银行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按投标人须知3.5.1规定执行3.5.2近年财务状况表近3年(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3.5.4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部分相应内容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部分相应内容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5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份数及其他要求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应通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制作,并通过数字证书认证和加密,最终同时生成3份文件,1份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项目名称(加密).GXTF,2份不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分别为项目名称(不加密的第一信封投标文件).nGXTF、项目名称(不加密的第二信封投标文件).nGXTF。其他要求: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为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同一时间生成的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失败、解密失败或解密后无法正常读取或者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时进行补救的权利。如采用网上招标(不见面方式),不需要提供。4.2.2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封套:招标人名称:玉林市玉州区交通运输局4.2.2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地址:玉林市玉州区日华路3号玉州区二环路至常乐公路改建工程(K0+000~K1+997.323)施工招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E4509002856026320001在2025-04-3009:30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封套:招标人名称:玉林市玉州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人地址:玉林市玉州区日华路3号玉州区二环路至常乐公路改建工程(K0+000~K1+997.323)施工招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E4509002856026320001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银行保函封套:招标人名称:玉林市玉州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人地址:玉林市玉州区日华路3号玉州区二环路至常乐公路改建工程(K0+000~K1+997.323)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招标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如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4.4.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时间:5.1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当地交易中心或网上开标室,在网上开标室参与开标的投标人通过CA锁登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71.109.4.245:8888/BidOpening/))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5.1开标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当地交易中心或网上开标室,在网上开标室参与开标的投标人通过CA锁登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71.109.4.245:8888/BidOpening/))5.2.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检查商务及技术文件是否存在提前开启情况,如采用网上开标(见面/不见面方式)则无需检查。(5)开标顺序:随机。5.2.3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招标人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投标人第二信封的开标时间。投标人应按时到达现场或通过CA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71.109.4.245:8888/BidOpening/))参加第二信封开标和解密。采用现场开标的,若投标人未按时出席开标活动,招标人有权在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在开标现场开启投标人未加密的第二信封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进行第二信封开标和评标(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导致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且视为该投标人默认第二信封开标结果。采用网上开标(不见面方式)的,投标人未通过CA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71.109.4.245:8888/BidOpening/))视为放弃投标。(4)密封情况检查:检查报价文件是否存在提前开启情况,如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则无需检查。(5)开标顺序:随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①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与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期限:3日公示的其他内容:/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5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示公告期限:3日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银行转账、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2%签约合同价,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金额为2%签约合同价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由地市级分行及以上级别银行出具。☑不要求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必须涵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验收整改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竣工资料手续的时间段。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账户名称:玉林市玉州区交通运输局开户银行:账号:8.5.1监督部门监督部门:玉林市玉州区交通运输局地址:玉林市玉州区日华路3号电话:0775-2338751传真:0775-2338751邮政编码:537000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一、在开标过程中,如遇到无法按招标文件规定在现场当场宣布为废标的情况,经监标人确认后,招标人有权交由评标委员会按规定进行评定,投标人必须接受评标委员的评定结果。二、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招标代理协议,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的费率为1.0%;100-500万元的费率为0.7%;500-1000万元的费率为0.55%;1000-5000万元的费率为0.35%计取,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付清。请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成本。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桂人社规﹝202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6号)执行。四、农民工实名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8]67号)规定。五、投标人需将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各种相关证书原件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准备好,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情况随时要求投标人澄清。如投标人未能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澄清的,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六、各投标人必须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书”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问题作出承诺,承诺内容与承诺书格式内容不符的,作废标处理。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七、投标人拟派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总工),不允许同时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标后至交工验收)中任职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若招标人在评标期间及中标公示期间,一旦发现存在上述情形且经核实,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招标文件中有关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总工)是否允许有在建项目的表述,均以本条款的要求为准。八、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九、(一)(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活动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建筑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投标人判断是否为中小企业可以使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开发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5)投标人确定自身属于上述定义的中小企业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6)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a.因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规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b.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扣除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二)监狱企业(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十、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十一、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证照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其它资料的复印件可为黑白扫描件或黑白复印件。十二、由于电子标招标文件版本编辑限制无法修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中1.4.4(6)修改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十三、由于电子标招标文件版本编辑限制无法修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中第3.5.1中要求提供的基本账户许可证明材料包含: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十四、项目业绩的认定,可以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业绩,也可以是未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业绩;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业绩,要求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等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有关业绩认定的内容,均以本条款为准。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个人业绩的认定,也以本条款为准。十五、投标人的资质、信用等级、主要人员资历等信息,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提交有效的证明材料即可。十六、招标文件中,有关“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的表述,更改为“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①评标委员会应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应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②招标人不得强制限定履约保证金必须采用现金或支票方式缴纳,不得拒绝银行保函形式的履约保证金。③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给予减少履约保证金金额的优惠。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①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①具体资质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①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①具体财务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例如招标人可对投标人近三年的平均营业额、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净资产等提出要求。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①业绩要求:无①具体业绩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业绩资格条件。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①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存在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或广西交通运输厅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2、投标人不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59号)中有关其它市场禁入性规定的情况,否则,招标人有权宣布取消中标资格。3、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A级、B级和C级的企业,可对本工程投标。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59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公告2024年第54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2023年度公路设计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函〔2024〕208号)或《2024年度玉林市公路建设市场公路设计、施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或初次进入玉林市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向玉林市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玉林市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申请办理信用等级登记手续,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登记后的确定或在上述评价公布结果中没有信用等级评价的投标人应到玉林市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登记后的确定。4、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以下(含D级)的投标人,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的通知》(桂交基建发[2011]113号)规定执行,将导致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对作投标无效处理。5、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①具体信誉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与“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的内容重复。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①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在岗要求项目经理11.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认定注册颁发的公路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2.具有省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项目经理13.项目经理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类职称。4.项目经理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项目总工11.具有路桥类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2.项目总工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备注:“路桥类”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隧道工程、道路与桥梁、公路与城市道路等专业均可。①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具体资格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资格条件。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①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要求: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附专职安全员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专职安全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在岗要求: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①本表仅适用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对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例如项目副经理、专业工程师等)的最低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资格条件。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①本次招标不适用。①本表仅适用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对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的最低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1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本项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1.10投标预备会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如有)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或综合评分法评标,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3)对于本章第1.12.3项(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规范;(8)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9)投标文件格式;(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同形式,投标文件的组成应满足相应条款要求。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联合体协议书;(3)投标保证金;(4)施工组织设计;(5)项目管理机构;(6)拟分包项目情况表;(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1)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2)投标函;(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合同用款估算表;(5)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2)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2,招标人需在做招标文件时将电子版固化清单一并放入招标文件内打包或将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上传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网站供投标人自行下载,供投标人下载使用。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自行报价。确定投标报价后生成电子版投标报价,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并将已填写完毕的投标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并单独拷入光盘(或U盘)中密封与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以及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其投标将被否决。(2)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2为减少评标阶段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工作量,建议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同时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清单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应保证投标人无法修改。投标人只需填写各子目单价或总额价,即可自动生成投标报价。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5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3.2.6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则应在招标文件中给出调价函的格式。投标人若有调价函则应遵循如下规定:(1)调价函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调价函应说明调价后的最终报价,并以最终报价为准,而且投标人只能有一次调价的机会;(2)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指定的报价不允许调价;(3)调价函必须附有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调价函必须附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指定位置。若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或调价函未装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指定位置,调价函均视为无效,仍以原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若投标人提交的调价函多于一个,或对不允许调价的内容进行了调价,或调价函有附加条件,其投标将被否决。(4)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投标人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和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应保持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则以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为准。3.2.7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3.2.8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3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支票、银行转账、纸质银行保函、电子保函或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形式。(1)若采用现金、支票或银行转账,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若采用纸质银行保函,则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利息计算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标段估算价的2%,招标人应据此测算出具体金额。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投标人至少应更新以下资料(如有):(1)财务状况方面的变化,新近取得银行信贷额度(如有必要)的证明和(或)获得其他资金来源的证据,以及现已接受(中标或签约)的新合同工程对财务状况的影响;(2)投标人名称的变化及有关批件。3.5.2如果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或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或由于其他任何情况,导致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各项资格条件或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时,投标人必须在其投标文件中对上述情况进行如实说明,否则,招标人一经查实,将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其投标将被否决。3.5.3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材料的复印件4,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3.5.2“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3.5.4“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的网页截图。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4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证照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其他资料的复印件可为黑白扫描件或黑白复印件。3.5.6“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6规定的其他人员的相关信息。“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如有)中相关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3.5.7“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7规定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9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允许更换。3.5.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3.5.11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应从“电子交易平台”会员诚信库中选择并进行超链接,未标示“复印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4)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格式一致。(5)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6)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3.7.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4.投标4.1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4.2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2.1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商务及技术文件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报价文件以及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如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形式)应统一密封在另一个封套中。封套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原件应密封在单独的封套中。4.2.2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以及银行保函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未按本章第4.2.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4.3.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4.3.2根据本章第4.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4.4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4.4.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4.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4.4.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当场退还给投标人。4.4.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4.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4.6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失败、开标解密失败或解密后无法正常读取或者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时的补救方案;未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因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解密失败或解密后无法正常读取或者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时进行补救的权利。4.5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5.1在本章第4.4.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5.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5.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5.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对采用网上交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如采用网上开标(不见面方式),投标人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网上开标系统,插入个人CA数字证书并输入手机号码进行签到;(5)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是否提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但不提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不作为否决条件;如采用网上招标(不见面方式),不需要提供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如出现招标文件投标须知正文5.3情形时,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自行承担后果;(6)导入并读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内容;(7)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8)由招标人现场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抽取评标基准价系数(如有);(9)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10)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如采用网上开标(不见面方式)有关人员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超过10分钟未提出异议或未进行电子印章确认的视为认可开标记录;(11)开标结束。5.2.2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完成评审前,“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评标系统将不读取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开封,由招标人密封保存。5.2.3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开标人将所有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内容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评标系统,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读取;采用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开标的,仅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启封;(5)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7)将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退还给投标人;(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5.2.4若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综合评分法,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招标人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原则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4)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不一致。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招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开标现场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5.2.5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或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疑问,经招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疑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5.3电子开标的应急措施5.3.1电子开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的攻击;(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的立即停止,经招标监督部门确认后,可采用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应急开标系统开标。若仍无法正常开标,则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保密处理,或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进行开标。5.3.2投标人在个人解密开始后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经招标监督部门确认并经招标人同意后,招标人可在开标现场直接导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进行开标;如投标人电子光盘未提供或无法导入上传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5.3.3因网络问题或者主体库系统问题导致电子评标系统无法正常访问主体库进行评标时,可暂停评标,等待网络或者主体库恢复访问后继续评标。5.3.4开标时显示保证金状态为未提交时,应通过当地交易中心、系统维护方以及银行核实原因。如果是因为投标人提交保证金的账号与主体信息管理子系统备案的企业基本户不一致的,或者投标人提交的保证金金额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过招标监督部门确认并经招标人同意后,招标人在开标时当场拒收其投标,不得进入评标。如果是因为网络原因或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银行系统原因导致的,并且银行最终确认投标人已按时足额提交了保证金的,可以继续进行开标。5.4不予开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招标人拒绝受理其投标,不得进入评标:(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出席开标会或开标要求的授权委托书完整材料和身份证未通过核验或验证的(或其中任何一人的身份证被锁定无效的)。(2)现场持身份证的委托代理人与通过身份证验证、授权出席开标会、授权签署投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非同一人的。5.4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3评标补救措施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6.3.1项的规定在电子评标系统上开展评审工作。如果评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应重新组织评审。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7.7履约保证金无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7.8.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7.8.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8.5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5.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如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则本项不适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1(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1本附件适用于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采用单信封形式密封的,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工期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招标人代表:,记录人:年月日(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报价(元)是否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招标人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招标人代表:,记录人:年月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或说明: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或说明于年月日时分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分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或说明,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投标人仅须在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说明上加盖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路改建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