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声学跟踪设备招标公告(浙江海洋大学2025)
浙江省本级 | 声源、声振信号发生器
项目概况
浙江海洋大学近海鱼类声学跟踪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1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ZB-2025004GC
项目名称:浙江海洋大学近海鱼类声学跟踪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72500
最高限价(元):4725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725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以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内容及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交付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4月21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二)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四)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磋商、询价)。(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六)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海洋大学
地 址:浙江海洋大学计划财务处(采购管理办公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肖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8180348
质疑联系人:杜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80-81809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紫诚路清华宁波科创园2号楼11层1108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工、王金玉、张笑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388866
质疑联系人:俞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026807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开标4.21)ZXZB-2025004GC浙江海洋大学近海鱼类声学跟踪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398.6K
说明.pdf153.7K
(开标4.21)ZXZB-2025004GC浙江海洋大学近海鱼类声学跟踪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说明.pdf
近海鱼类声学跟踪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电子交易)项目编号:ZXZB-2025004GC浙江海洋大学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电子交易须知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账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登记、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2.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3.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4.“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并加盖公章。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参与评审,“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6.供应商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或致电平台400-881-7190获取相关服务支持。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第一章采购邀请项目概况浙江海洋大学近海鱼类声学跟踪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21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XZB-2025004GC项目名称:浙江海洋大学近海鱼类声学跟踪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472500.00最高限价(元):472500.00采购需求:数量:1预算金额(元):4725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具体以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内容及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交付。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响应。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一)时间:/至2025年4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二)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三)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采购邀请所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四)售价(元):01.3.四、响应文件递交(上传)(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1日09:30(北京时间)(二)递交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1.4.五、响应文件开启(一)开启时间:2025年4月21日09:30(北京时间)(二)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5.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1.6.七、其他补充事宜(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二)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四)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磋商、询价)。(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五)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六)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7.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海洋大学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传真:0580-8180348项目联系人(询问):肖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8180348质疑联系人:杜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80-8180378(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紫诚路清华宁波科创园2号楼11层1108室业务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0571-85388866质疑联系人:俞工联系电话:0571-88026807邮箱:zxzy@zxbidding.cn(三)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称内 容1项目名称近海鱼类声学跟踪设备采购项目2采购内容及数量采购内容:近海鱼类声学跟踪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相关章节。数量:1项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人民币4725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472500.00元4公告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5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6磋商报价1.本项目应以人民币报价。2.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方式报价,磋商总报价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述工作需要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设备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等。7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组织(详细内容) 不组织8样品□提供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将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不提供9演示□ 要求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未提供演示,响应无效。 不要求10采购文件澄清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5 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单位作出书面澄清。11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报价等内容组成。12响应文件的编制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签章采用电子签章。14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响应无效。(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 (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存入U盘(一份)。(3)“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4)“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15开启(解密)响应文件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谈判,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谈判。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供应商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参与评审,“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如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无效。16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7响应文件有效期90 天18进口☑允许不允许19节能产品□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不适用20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2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1.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2.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本次采购标的为货物,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工业。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小微企业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的,其报价不予扣除。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8.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2采购代理服务费(1)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总金额的0.4%,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如未按上述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于代理服务费不足部分进行追索。(3)代理服务费以电汇方式支付。(4)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开户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宁波路林小微企业专营支行账号:33030100201000007592行号:31333207015723解释权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评审、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2.供应商:系指按采购文件规定合法获取采购文件并向采购单位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供应商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4.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磋商。5.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6.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成交供应商相同。7.“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8.“服务”系指采购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维修、保养、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9.“项目”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10.“书面形式”包括信函、邮件、传真、电报等。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磋商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四)联合体参加磋商以联合体形式进行磋商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五)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如响应文件中未明确分包内容的,视作无分包内容,成交后不得分包。(六)特别说明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2.采购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服务等标准以及推荐、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采购文件的要求。3.供应商参加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该供应商所拥有。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5.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七)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为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二、采购文件(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采购邀请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采购内容及需求5.合同主要条款6.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二)供应商的风险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无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2.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发现其中有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5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澄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3.采购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一)响应文件的组成★1.资格证明文件(以下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无效)(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联合体协议/分包协议;如属于联合体参加响应的,请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如本项目存在分包的,请提供分包协议。(格式自拟,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以上资格要求)(3)特定资格:无。2.商务技术文件(1)磋商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可以不提供);(2)供应商情况介绍;(3)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4)技术需求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5)供应商业绩、资信、体系认证、著作权等资料;(6)项目重点、难点分析(格式自拟);(7)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8)实施进度计划(格式自拟);(9)应急处理方案(格式自拟);(10)项目负责人能力(格式自拟);(11)项目组人员(格式自拟);(12)驻场服务(格式自拟);(13)培训计划(格式自拟);(14)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15)采购文件及评分标准要求的其他资料。3.报价文件(1)磋商响应函(格式见第六章);(2)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3)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六章);(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六章);(6)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7)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备注:编制在响应文件中的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干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原件不要求递交,但在评审期间,如磋商小组认为必要时,须按要求提供原件核对,届时如无法按要求提供的,则所提供的复印件将被认定为无效。(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方就有关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磋商报价1.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磋商报价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响应截止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响应文件的编制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六)响应文件的签章采用电子签章。(七)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响应无效。(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存入U盘(一份)。(3)“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4)“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八)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2.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四、磋商(一)磋商形式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在线磋商,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不参加在线磋商而产生的不利后果。(二)磋商程序1.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供应商已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参与评审,“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如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2.在评审专家中推选磋商小组组长。3.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文件无效情形。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5.磋商小组可以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出实质性变动。6.作出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7.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书面响应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复,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8.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否则视为退出磋商。9.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但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应当作废标处理。10.磋商结束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三)澄清问题的形式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小组的澄清内容及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磋商小组发出澄清内容后,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答复,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错误修正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为准(出现万元或元单位错误时,以供应商澄清确认后的合理报价为准);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磋商小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供应商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予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五)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1.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投票方式(不得弃权)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3.本项目评审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六)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但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五、确定成交供应商(一)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六、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二)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完毕,供应商提交合同总额1%的银行保函给采购人,作为履约保证,保质期过后自动失效。(该银行保函期限必须满足项目整个质保期。)34.第三章评审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近海鱼类声学跟踪设备采购项目的评审。4.1.一、总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30分、商务、技术分70分二部分。递交了有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资格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磋商小组推荐得分排列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技术、商务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人数供应商评审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4.2.二、响应无效的情形1.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无效。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的;(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的;(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4)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的;(5)磋商响应函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7)采购文件不接受联合体磋商而采用联合体磋商的;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交联合协议的;(8)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报价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响应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9)未响应采购文件标注“★”的实质性要求的;(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1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1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1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16)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在最后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1)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2)报价具有选择性的;(3)不接受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修正错误原则修正后的报价的;(4)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且供应商确认其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5)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3.三、评审内容及标准1.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其最后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进口产品不适用);2.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如为监狱企业生产的,其最后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3.供应商所投产品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其最后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评分项目评 分 标 准 及 细 则最后报价(30分)价格分(30分)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参与评审价格中的最低价;评标基准价得分为满分。参与评审价格=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价格)×30分最后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商务(5分)业绩(3分)【客观分】供应商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合同业绩(以提供的合同扫描件为准):每提供1份合同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节能、环保产品(2分)【客观分】所有投标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的得1分;所有投标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的得1分;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除外。技术(65分)技术响应程度(30分)【客观分】根据所供产品的技术指标及功能描述的详细程度及响应(满足)程度进行评析: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0分,正偏离不加分;技术指标(条款、参数)有偏离的,负偏离(功能、性能和技术指标低于招标内容及需求)项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注:(1)未满足招标文件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参数)的,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若技术偏离表技术要求中响应规格与技术资料不一致的,评审专家有权对其按技术资料中的参数进行评分。项目实施方案(5分)【主观分】项目实施方案与需求的吻合程度高,包括但不限于方案的可靠性、成熟性和扩展性,方案配置的合理性等方面。(评分范围:5,4.5,4,3.5,3,2.5,2,1.5,1,0.5,0)供货方案(5分)【主观分】供应商提供的运输及供货时效保证措施内容条理清晰、分析全面、操作性强。(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进度安排合理,规范工作程序步骤)(评分范围:5,4.5,4,3.5,3,2.5,2,1.5,1,0.5,0)安装、调试、验收计划及人员安排情况(5分)【主观分】供应商安装、调试、验收计划完整且合理以及拟派人员的工作经验丰富。(评分范围:5,4.5,4,3.5,3,2.5,2,1.5,1,0.5,0)售后服务(11分)【主观分】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全面、合理、且切实可行。(包括售后服务承诺和履约保证、售后服务范围、维修保养具体内容、具体服务标准等)(评分范围:5,4.5,4,3.5,3,2.5,2,1.5,1,0.5,0)【主观分】售后服务机构的技术力量配备完整、培训计划充实可行。(评分范围:3,2.5,2,1.5,1,0.5,0)【主观分】售后服务及时响应以及及时修复故障。(评分范围:3,2.5,2,1.5,1,0.5,0)技术服务、培训(6分)【主观分】技术服务力量和服务保障措施内容全面、合理、且切实可行。(评分范围:3,2.5,2,1.5,1,0.5,0)【主观分】技术服务培训计划内容、培训范围、培训人员具有针对、可行性。(评分范围:3,2.5,2,1.5,1,0.5,0)配件耗材(3分)【主观分】质保期满后配件、附件、备品备件的准备齐全,保障措施条理清晰、分析全面、操作性强。(评分范围:3,2.5,2,1.5,1,0.5,0)5.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一、采购内容(1)芯片(鱼类跟踪器):采购数量25个。(2)水听器:采购数量6个。(3)便携式船载接收机:采购数量一套,配备声通讯收发全向型水听器1个、定向型水听器1个以及辅助设备。二、技术要求(1)技术与性能指标:1、芯片(鱼类跟踪器):声学标记,工作频率为69kHz,体积小,重量轻,能够在不干扰鱼类正常活动的情况下实现长达200天以上连续监测。直径为6.3mm、长度为13mm、空气中重量0.9g、水中重量0.5g、可以具有测量体温和活动水层的功能,并具备全球唯一ID编码、终身可追溯的芯片。2、固定站水听器:水下声学接收器,能够实时接收声学标记发射的超声波信号,解码并存储标记的ID及其他相关信息。具有高效的数据记录能力,以及对环境数据(如水温等)的监测功能。规格参数如下:规格参数工作频率69 kHz空气中重量≤1.2 kg水中重量≤0.075 kg长度≤308 mm直径≤73 mm 供电3.6V DC,两节锂电池电池寿命1年以上耐压深度≥750 m内存≥ 500 万次标记信号记录内置标记功能有,内置可编程同步标记声通讯功能有,可以根据甲板指令发送仪器的姿态信息和存储信息,以及监测日志3、便携式船载接收机一套:配备声通讯收发型水听器1个(全向型)以及定向型水听器1个,技术指标:接收频率69kHz,水平接收角度±20°;垂直接收角度±50°,10m电缆,重量≤840g,前置放大器增益50dB。主动型遥测设备,便携式设计,适用于船载操作。其主要功能包括:实时监测,配备高精度GPS接收器,能够对标记的鱼类进行实时定位和跟踪;数据分析,该设备不仅能够收集鱼类的ID信息,还能同时捕捉传感器数据(如水温、压力等),为后续的数据分析提供全面的资料。内置低功耗高精度TrimbleGPS接收机,L1波段1575.42MHzC/A码,12通道连续跟踪;可以通过内置扬声器、屏幕数值实时获知标记的声音强度;实时监测结果显示,包括标记ID和传感器数据(压力、温度或加速度);Pelican防护箱体,防溅水,坚固耐用,适用于野外作业;内置可充电免维护蓄电池,耐深度放电;PVC按键面板,适用于复杂野外环境;瑞士LEMO自锁接头设计,适合频繁拔插、快速拔插、坚固可靠;背光大屏LCD设计,可以实时显示标记信息、信号强度等诸多信息。规格参数频率范围12 to 307 kHz尺寸≤34 cm × 32 cm × 15 cm主机重量≤6.5 kg(包含胶体电池)电池类型内置可充电胶体蓄电池,12 VDC,3.5Ah,1.5kg,尺寸135 mm × 67 mm × 67 mm电池可充电,单次使用达12小时以上充电AC充电:100-240V; 50/60Hz; 0.80A max;DC充电:10 - 15VDC; 3A maxPC通讯专用USB数据线(LEMO FGL.1K.304.CLLC50接头)内存可以记录≥85,000组数据,非易失性内存,带有缓存软件Fathom软件,适用于Windows 系统增益控制手动或自动水听器类型主机内置高增益低噪音的前置放大器,兼容≥7种水听器。显示不低于4 × 20字符 ,LCD显示带有背光,屏幕亮度和对比度可调信号强度显示LCD显示屏上以图形和数字两种方式显示信号强度(0-105 dB)防水性能箱体IPX5(防溅水和喷水,但不能浸没在水下)PVC按键面板,拔插接头配有O型密封圈GPS模块内置低功耗高精度Trimble GPS接收机,L1 波段1575.42 MHz C/A码,12通道连续跟踪GPS精度水平: < 5 m,90% (仅GPS);< 4 m,90% (带 WAAS,EGNOS或MSAS)注:定位精度也会受到卫星的几何形状、障碍物(如建筑物、大树、船篷等)的影响。扬声器蓝牙可以连接用户的蓝牙音音箱或蓝牙耳机接口充电接口,数据线接口,水听器接口均采用瑞士雷莫航空自锁连接器,带有定位销,易拔插工作温度-5 °C 至 +40 °C,零度以下将影响电池的工作寿命系统组成主机,数据线,充电器,水听器声通讯收发型水听器,其规格参数如下表所示:规格参数接收频率范围50kHz – 85 kHz尺寸直径≤41 mm 、 长度≤210 mm标记兼容性兼容增益内置 50 dB 增益的前置放大器波束模式360°全方向电缆特性屏蔽双绞线, 聚氨酯保护套,最小弯曲半径 10 cm材质黑色塑料钢,304 不锈钢保护罩声通讯特性可以实现水下双向声学通讯电缆长度标配 不少于25 m重量空气中≤ 2500 g接口LEMO 自锁接口设计定向水听器水听器,其规格参数如下表所示:规格参数接收频率范围50kHz – 85 kHz尺寸≤95 x 83 x 32 mm标记兼容性兼容增益内置 50 dB 增益的前置放大器波束模式水平± 20°; 垂直 ± 50°电缆特性屏蔽双绞线, 电缆长度≥10米材质阳极氧化铝使用温度-5°C至 +40°C电缆长度标配 不低于10 m重量空气中 ≤840 g接口LEMO 自锁接口设计最大船速船舷固定,船速不高于5节下使用4、配备Fathom软件FathomConnect是一个免费的基于Windows系统的设备软件,可以通过蓝牙连接NexTrakR1智能定位接收机,在电脑端配置、初始化、下载接收机的数据。也可以通过USB数据线连接船载移动接收机,进行设备参数设置、数据下载。FathomCentral是一个基于云的存储中心,用于保存、管理和可视化您的声学遥测数据,提供简单的在线工具数据和原始数据,可以导出到遥测网络。FathomCentral具备简化研究水生动物和分享研究成果的功能,从数据收集到发布之间的关键工作,方便用户管理所有的鱼类跟跟踪数据的同时,还可以帮助深入了解和挖掘声学遥测数据所蕴含的规律,如地图展示,日分析,月分析等统计功能。三、商务要求序号商务要求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到货后,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需方验收合格后,按实付清货款。2交货地点、合同履约期限1.交货地点:浙江海洋大学(具体由采购人指定)。2.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如不能按时交货,每延长7天交货期,将按合同总价的0.5%作为罚金,从付款中扣除)。3安装调试1.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所有的软件和硬件必须保证同时安装到位。3.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合同货物的安装服务。4.成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安装调试计划、对安装场地和环境的要求。4验收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和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要求,对性能指标进行验收。5服务要求一、质量保证期(或保修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国产设备(或软件)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3年,质保期内上门对损坏的设备(或软件)进行安装、升级、更换、调试,包括配件费、材料费、软件升级费、人工费等全部免费。质保期内被免费更换的零部件质量保证期国产设备再延续3年。成交供应商承诺所提供的设备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二、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期(或保修期)期满后,成交供应商承诺对设备维修所更换的零配件按成本价收取;软件升级,如因为产品本身性能缺陷、兼容性不够等原因造成的则免费升级更新;如因为有新功能增加而升级版本的,则视采购人要求进行更新,其软件升级总费用按不高于原合同供应价的3%收取。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软件或子模块或子功能,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果涉及到侵权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及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成交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如存在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BUG或功能缺陷,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修复。4.提供与数字校园平台终身免费对接服务。5.免费维护或更换缺陷部件的时间为成交供应商收到采购通知后 2 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6.需要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包括仪器的操作,系统软件的使用等。6违约责任成交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6.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项目名称:浙江海洋大学×××项目项目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关于ABC单位XYZ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1、采购内容序号采购内容数量(单位)备注产地12、合同金额1.1.1本合同含税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1.2.2上述合同总价为合同货物和服务的含税价格,为固定不变价。合同总价包括合同货物交付前的所有费用和相关后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无论合同是否提及,合同总价均包括了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为履行合同义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除非甲方最终同意,本合同总价不能变更。3、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期3.1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待设备质保期满经甲方复验合格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可以现金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如在合同约期间未完全履行响应文件及本合同所规定的承诺的,甲方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直至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3.2质保期为年,自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被免费更换的零部件质量保证期再延续年。乙方承诺对提供的设备提供终身维修服务。4、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5、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6、产权担保6.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7、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8、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8.1交货期:8.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9、货款支付9.19.2双方付款信息:甲方的银行账户信息为:乙方的银行账户信息为:户名:户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乙方售后主要联系人:电话:10、税费要求10.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10.2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0.3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11、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1.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11.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1.3乙方承诺项目上线后提供年的免费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平台升级、内容更新与运行维护。11.4乙方应在浙江省内或承诺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内设立服务机构,便于甲方购买备件,并在需要时安排技术服务。11.5乙方须提供7×24小时电话服务,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系人。系统发生故障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维护/维修相关要求后2小时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如遇现场无法修复的,将用同类产品代替使用,直至故障完全修复。保修期内乙方应提供每季度一次的免费现场巡检检修服务。12、调试和验收12.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逐条响应合同及招标文件上提出的技术条款。若不能百分百完全满足技术条款的内容,甲方有权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照合同内容向甲方逐一核对货物的数量,演示并核对功能、性能、程序、达到的参数或/和指标等;如第一次调试未成功,乙方应找出失败的原因,并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二次调试,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第二次调试结果仍不能完全符合验收文件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该货物,乙方应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乙方提供的产品调试至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2.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12.3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2.4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12.5乙方应免费提供详细的专业管理和技术培训方案及措施,无条件提供免费的软件安装、调试工作,必须对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进行不少于2次(至少1天)的现场培训工作,以保证甲方人员熟练使用。13、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3.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3.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3.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3.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3.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14、违约责任14.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4.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以银行出具的转账或电汇凭证日期为准)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4.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七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四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4.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14.5质保期内,乙方未按本合同之约定提供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付款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响应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提供售后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5、缔约过失责任15.1本合同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乙方应标时应当知悉,缔约过失条款独立于本合同提前成立并生效。成交通知发出后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签订本合同,否则甲方有权乙方承担相当于合同总金额20%的缔约过失责任,并按损失额赔偿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等费用。16、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7、诉讼17.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及其它1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年。18.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8.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8.4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2份,(其他用途)。甲方有权依据招标文件修改本合同,个别条款如有冲突应以招标文件为准。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7.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格式自拟)7.0.1.1.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地址: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年月日7.0.2.2.响应文件封面格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响应文件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地址:年月日7.0.3.(1)资格证明文件:7.0.4.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中“1.资格证明文件”7.0.5.(2)商务技术文件目录7.0.6.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中“2.商务技术文件”7.0.7.(3)报价文件目录7.0.8.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中“3.报价文件”7.0.9.3.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盖章)年月日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芯片(鱼类跟踪器)),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水听器),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便携式船载接收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7.0.10.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附件: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提供联合协议;格式仅供参考。)(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磋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及磋商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磋商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磋商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提供的全部货物/服务由小微企业制造/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五、如果成交,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磋商的其他事宜:(一)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三)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分包意向协议(成交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仅供参考。)(供应商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成交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供应商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7.0.11.6.磋商声明函格式磋商声明函致::(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的磋商采购,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我方就参加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90日。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我方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情况:4.我方单位负责人同时为下列单位的负责人:5.我方直接控股的单位、由我方管理的单位,没有同时参加本合同项下的磋商。6.我方委托授权人(姓名)为我单位的正式在职职工,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磋商采购活动,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7.0.12.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名:职务: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7.0.13.8.商务响应表格式商务响应表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偏离情况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7.0.14.9.技术需求响应表格式技术需求响应表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偏离情况注:2、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需求、对照采购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7.0.15.10.磋商响应函格式磋商响应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根据贵方为项目的采购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竞争性磋商采购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澄清(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供应商在参加磋商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响应文件有效期自磋商日起___90___日。4.如成交,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供应商将按“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如成交,我公司将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6.供应商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___________职务:供应商名称:(盖章)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7.0.16.11.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单位:元序号供应商报价备注注: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方式报价,磋商总报价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述工作需要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设备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等。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7.0.17.12.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产品名称单价数量总价总价(根据采购需求的要求进行报价,格式可自拟)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说明浙江海洋大学近海鱼类声学跟踪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确认书编号:[2025]16979号,采购预算金额47.25万元;2025年3月11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了政府采购意向公示,因项目采购时间较为紧迫,需尽快发布招标公告。浙江海洋大学采购与招投标中心2025年4月10日近海鱼类声学跟踪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电子交易)项目编号:ZXZB-2025004GC浙江海洋大学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电子交易须知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账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登记、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2.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3.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4.“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并加盖公章。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参与评审,“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6.供应商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或致电平台400-881-7190获取相关服务支持。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第一章采购邀请项目概况浙江海洋大学近海鱼类声学跟踪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21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XZB-2025004GC项目名称:浙江海洋大学近海鱼类声学跟踪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472500.00最高限价(元):472500.00采购需求:数量:1预算金额(元):4725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具体以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内容及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交付。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响应。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一)时间:/至2025年4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二)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三)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采购邀请所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四)售价(元):01.3.四、响应文件递交(上传)(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1日09:30(北京时间)(二)递交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1.4.五、响应文件开启(一)开启时间:2025年4月21日09:30(北京时间)(二)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5.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1.6.七、其他补充事宜(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二)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四)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磋商、询价)。(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五)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六)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7.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海洋大学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传真:0580-8180348项目联系人(询问):肖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8180348质疑联系人:杜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80-8180378(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紫诚路清华宁波科创园2号楼11层1108室业务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0571-85388866质疑联系人:俞工联系电话:0571-88026807邮箱:zxzy@zxbidding.cn(三)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称内 容1项目名称近海鱼类声学跟踪设备采购项目2采购内容及数量采购内容:近海鱼类声学跟踪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相关章节。数量:1项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人民币4725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472500.00元4公告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5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6磋商报价1.本项目应以人民币报价。2.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方式报价,磋商总报价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述工作需要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设备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等。7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组织(详细内容) 不组织8样品□提供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将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不提供9演示□ 要求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未提供演示,响应无效。 不要求10采购文件澄清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5 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单位作出书面澄清。11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报价等内容组成。12响应文件的编制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签章采用电子签章。14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响应无效。(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 (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存入U盘(一份)。(3)“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4)“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15开启(解密)响应文件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谈判,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谈判。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供应商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参与评审,“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如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无效。16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7响应文件有效期90 天18进口☑允许不允许19节能产品□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不适用20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2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1.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2.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本次采购标的为货物,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工业。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小微企业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的,其报价不予扣除。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8.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2采购代理服务费(1)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总金额的0.4%,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如未按上述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于代理服务费不足部分进行追索。(3)代理服务费以电汇方式支付。(4)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开户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宁波路林小微企业专营支行账号:33030100201000007592行号:31333207015723解释权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评审、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2.供应商:系指按采购文件规定合法获取采购文件并向采购单位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供应商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4.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磋商。5.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6.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成交供应商相同。7.“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8.“服务”系指采购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维修、保养、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9.“项目”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10.“书面形式”包括信函、邮件、传真、电报等。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磋商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四)联合体参加磋商以联合体形式进行磋商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五)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如响应文件中未明确分包内容的,视作无分包内容,成交后不得分包。(六)特别说明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2.采购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服务等标准以及推荐、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采购文件的要求。3.供应商参加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该供应商所拥有。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5.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七)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为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二、采购文件(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采购邀请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采购内容及需求5.合同主要条款6.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二)供应商的风险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无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2.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发现其中有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5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澄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3.采购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一)响应文件的组成★1.资格证明文件(以下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无效)(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联合体协议/分包协议;如属于联合体参加响应的,请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如本项目存在分包的,请提供分包协议。(格式自拟,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以上资格要求)(3)特定资格:无。2.商务技术文件(1)磋商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可以不提供);(2)供应商情况介绍;(3)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4)技术需求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5)供应商业绩、资信、体系认证、著作权等资料;(6)项目重点、难点分析(格式自拟);(7)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8)实施进度计划(格式自拟);(9)应急处理方案(格式自拟);(10)项目负责人能力(格式自拟);(11)项目组人员(格式自拟);(12)驻场服务(格式自拟);(13)培训计划(格式自拟);(14)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15)采购文件及评分标准要求的其他资料。3.报价文件(1)磋商响应函(格式见第六章);(2)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3)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六章);(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六章);(6)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7)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备注:编制在响应文件中的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干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原件不要求递交,但在评审期间,如磋商小组认为必要时,须按要求提供原件核对,届时如无法按要求提供的,则所提供的复印件将被认定为无效。(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方就有关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磋商报价1.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磋商报价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响应截止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响应文件的编制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六)响应文件的签章采用电子签章。(七)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响应无效。(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存入U盘(一份)。(3)“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4)“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八)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2.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四、磋商(一)磋商形式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在线磋商,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不参加在线磋商而产生的不利后果。(二)磋商程序1.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供应商已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参与评审,“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如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2.在评审专家中推选磋商小组组长。3.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文件无效情形。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5.磋商小组可以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出实质性变动。6.作出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7.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书面响应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复,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8.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否则视为退出磋商。9.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但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应当作废标处理。10.磋商结束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三)澄清问题的形式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小组的澄清内容及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磋商小组发出澄清内容后,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答复,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错误修正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为准(出现万元或元单位错误时,以供应商澄清确认后的合理报价为准);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磋商小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供应商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予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五)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1.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投票方式(不得弃权)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3.本项目评审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六)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但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五、确定成交供应商(一)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六、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二)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完毕,供应商提交合同总额1%的银行保函给采购人,作为履约保证,保质期过后自动失效。(该银行保函期限必须满足项目整个质保期。)34.第三章评审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近海鱼类声学跟踪设备采购项目的评审。4.1.一、总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30分、商务、技术分70分二部分。递交了有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资格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磋商小组推荐得分排列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技术、商务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人数供应商评审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4.2.二、响应无效的情形1.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无效。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的;(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的;(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4)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的;(5)磋商响应函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7)采购文件不接受联合体磋商而采用联合体磋商的;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交联合协议的;(8)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报价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响应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9)未响应采购文件标注“★”的实质性要求的;(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1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1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1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16)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在最后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1)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2)报价具有选择性的;(3)不接受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修正错误原则修正后的报价的;(4)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且供应商确认其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5)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3.三、评审内容及标准1.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其最后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进口产品不适用);2.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如为监狱企业生产的,其最后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3.供应商所投产品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其最后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评分项目评 分 标 准 及 细 则最后报价(30分)价格分(30分)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参与评审价格中的最低价;评标基准价得分为满分。参与评审价格=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价格)×30分最后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商务(5分)业绩(3分)【客观分】供应商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合同业绩(以提供的合同扫描件为准):每提供1份合同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节能、环保产品(2分)【客观分】所有投标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的得1分;所有投标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的得1分;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除外。技术(65分)技术响应程度(30分)【客观分】根据所供产品的技术指标及功能描述的详细程度及响应(满足)程度进行评析: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0分,正偏离不加分;技术指标(条款、参数)有偏离的,负偏离(功能、性能和技术指标低于招标内容及需求)项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注:(1)未满足招标文件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参数)的,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若技术偏离表技术要求中响应规格与技术资料不一致的,评审专家有权对其按技术资料中的参数进行评分。项目实施方案(5分)【主观分】项目实施方案与需求的吻合程度高,包括但不限于方案的可靠性、成熟性和扩展性,方案配置的合理性等方面。(评分范围:5,4.5,4,3.5,3,2.5,2,1.5,1,0.5,0)供货方案(5分)【主观分】供应商提供的运输及供货时效保证措施内容条理清晰、分析全面、操作性强。(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进度安排合理,规范工作程序步骤)(评分范围:5,4.5,4,3.5,3,2.5,2,1.5,1,0.5,0)安装、调试、验收计划及人员安排情况(5分)【主观分】供应商安装、调试、验收计划完整且合理以及拟派人员的工作经验丰富。(评分范围:5,4.5,4,3.5,3,2.5,2,1.5,1,0.5,0)售后服务(11分)【主观分】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全面、合理、且切实可行。(包括售后服务承诺和履约保证、售后服务范围、维修保养具体内容、具体服务标准等)(评分范围:5,4.5,4,3.5,3,2.5,2,1.5,1,0.5,0)【主观分】售后服务机构的技术力量配备完整、培训计划充实可行。(评分范围:3,2.5,2,1.5,1,0.5,0)【主观分】售后服务及时响应以及及时修复故障。(评分范围:3,2.5,2,1.5,1,0.5,0)技术服务、培训(6分)【主观分】技术服务力量和服务保障措施内容全面、合理、且切实可行。(评分范围:3,2.5,2,1.5,1,0.5,0)【主观分】技术服务培训计划内容、培训范围、培训人员具有针对、可行性。(评分范围:3,2.5,2,1.5,1,0.5,0)配件耗材(3分)【主观分】质保期满后配件、附件、备品备件的准备齐全,保障措施条理清晰、分析全面、操作性强。(评分范围:3,2.5,2,1.5,1,0.5,0)5.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一、采购内容(1)芯片(鱼类跟踪器):采购数量25个。(2)水听器:采购数量6个。(3)便携式船载接收机:采购数量一套,配备声通讯收发全向型水听器1个、定向型水听器1个以及辅助设备。二、技术要求(1)技术与性能指标:1、芯片(鱼类跟踪器):声学标记,工作频率为69kHz,体积小,重量轻,能够在不干扰鱼类正常活动的情况下实现长达200天以上连续监测。直径为6.3mm、长度为13mm、空气中重量0.9g、水中重量0.5g、可以具有测量体温和活动水层的功能,并具备全球唯一ID编码、终身可追溯的芯片。2、固定站水听器:水下声学接收器,能够实时接收声学标记发射的超声波信号,解码并存储标记的ID及其他相关信息。具有高效的数据记录能力,以及对环境数据(如水温等)的监测功能。规格参数如下:规格参数工作频率69 kHz空气中重量≤1.2 kg水中重量≤0.075 kg长度≤308 mm直径≤73 mm 供电3.6V DC,两节锂电池电池寿命1年以上耐压深度≥750 m内存≥ 500 万次标记信号记录内置标记功能有,内置可编程同步标记声通讯功能有,可以根据甲板指令发送仪器的姿态信息和存储信息,以及监测日志3、便携式船载接收机一套:配备声通讯收发型水听器1个(全向型)以及定向型水听器1个,技术指标:接收频率69kHz,水平接收角度±20°;垂直接收角度±50°,10m电缆,重量≤840g,前置放大器增益50dB。主动型遥测设备,便携式设计,适用于船载操作。其主要功能包括:实时监测,配备高精度GPS接收器,能够对标记的鱼类进行实时定位和跟踪;数据分析,该设备不仅能够收集鱼类的ID信息,还能同时捕捉传感器数据(如水温、压力等),为后续的数据分析提供全面的资料。内置低功耗高精度TrimbleGPS接收机,L1波段1575.42MHzC/A码,12通道连续跟踪;可以通过内置扬声器、屏幕数值实时获知标记的声音强度;实时监测结果显示,包括标记ID和传感器数据(压力、温度或加速度);Pelican防护箱体,防溅水,坚固耐用,适用于野外作业;内置可充电免维护蓄电池,耐深度放电;PVC按键面板,适用于复杂野外环境;瑞士LEMO自锁接头设计,适合频繁拔插、快速拔插、坚固可靠;背光大屏LCD设计,可以实时显示标记信息、信号强度等诸多信息。规格参数频率范围12 to 307 kHz尺寸≤34 cm × 32 cm × 15 cm主机重量≤6.5 kg(包含胶体电池)电池类型内置可充电胶体蓄电池,12 VDC,3.5Ah,1.5kg,尺寸135 mm × 67 mm × 67 mm电池可充电,单次使用达12小时以上充电AC充电:100-240V; 50/60Hz; 0.80A max;DC充电:10 - 15VDC; 3A maxPC通讯专用USB数据线(LEMO FGL.1K.304.CLLC50接头)内存可以记录≥85,000组数据,非易失性内存,带有缓存软件Fathom软件,适用于Windows 系统增益控制手动或自动水听器类型主机内置高增益低噪音的前置放大器,兼容≥7种水听器。显示不低于4 × 20字符 ,LCD显示带有背光,屏幕亮度和对比度可调信号强度显示LCD显示屏上以图形和数字两种方式显示信号强度(0-105 dB)防水性能箱体IPX5(防溅水和喷水,但不能浸没在水下)PVC按键面板,拔插接头配有O型密封圈GPS模块内置低功耗高精度Trimble GPS接收机,L1 波段1575.42 MHz C/A码,12通道连续跟踪GPS精度水平: < 5 m,90% (仅GPS);< 4 m,90% (带 WAAS,EGNOS或MSAS)注:定位精度也会受到卫星的几何形状、障碍物(如建筑物、大树、船篷等)的影响。扬声器蓝牙可以连接用户的蓝牙音音箱或蓝牙耳机接口充电接口,数据线接口,水听器接口均采用瑞士雷莫航空自锁连接器,带有定位销,易拔插工作温度-5 °C 至 +40 °C,零度以下将影响电池的工作寿命系统组成主机,数据线,充电器,水听器声通讯收发型水听器,其规格参数如下表所示:规格参数接收频率范围50kHz – 85 kHz尺寸直径≤41 mm 、 长度≤210 mm标记兼容性兼容增益内置 50 dB 增益的前置放大器波束模式360°全方向电缆特性屏蔽双绞线, 聚氨酯保护套,最小弯曲半径 10 cm材质黑色塑料钢,304 不锈钢保护罩声通讯特性可以实现水下双向声学通讯电缆长度标配 不少于25 m重量空气中≤ 2500 g接口LEMO 自锁接口设计定向水听器水听器,其规格参数如下表所示:规格参数接收频率范围50kHz – 85 kHz尺寸≤95 x 83 x 32 mm标记兼容性兼容增益内置 50 dB 增益的前置放大器波束模式水平± 20°; 垂直 ± 50°电缆特性屏蔽双绞线, 电缆长度≥10米材质阳极氧化铝使用温度-5°C至 +40°C电缆长度标配 不低于10 m重量空气中 ≤840 g接口LEMO 自锁接口设计最大船速船舷固定,船速不高于5节下使用4、配备Fathom软件FathomConnect是一个免费的基于Windows系统的设备软件,可以通过蓝牙连接NexTrakR1智能定位接收机,在电脑端配置、初始化、下载接收机的数据。也可以通过USB数据线连接船载移动接收机,进行设备参数设置、数据下载。FathomCentral是一个基于云的存储中心,用于保存、管理和可视化您的声学遥测数据,提供简单的在线工具数据和原始数据,可以导出到遥测网络。FathomCentral具备简化研究水生动物和分享研究成果的功能,从数据收集到发布之间的关键工作,方便用户管理所有的鱼类跟跟踪数据的同时,还可以帮助深入了解和挖掘声学遥测数据所蕴含的规律,如地图展示,日分析,月分析等统计功能。三、商务要求序号商务要求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到货后,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需方验收合格后,按实付清货款。2交货地点、合同履约期限1.交货地点:浙江海洋大学(具体由采购人指定)。2.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如不能按时交货,每延长7天交货期,将按合同总价的0.5%作为罚金,从付款中扣除)。3安装调试1.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所有的软件和硬件必须保证同时安装到位。3.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合同货物的安装服务。4.成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安装调试计划、对安装场地和环境的要求。4验收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和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要求,对性能指标进行验收。5服务要求一、质量保证期(或保修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国产设备(或软件)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3年,质保期内上门对损坏的设备(或软件)进行安装、升级、更换、调试,包括配件费、材料费、软件升级费、人工费等全部免费。质保期内被免费更换的零部件质量保证期国产设备再延续3年。成交供应商承诺所提供的设备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二、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期(或保修期)期满后,成交供应商承诺对设备维修所更换的零配件按成本价收取;软件升级,如因为产品本身性能缺陷、兼容性不够等原因造成的则免费升级更新;如因为有新功能增加而升级版本的,则视采购人要求进行更新,其软件升级总费用按不高于原合同供应价的3%收取。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软件或子模块或子功能,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果涉及到侵权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及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成交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如存在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BUG或功能缺陷,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修复。4.提供与数字校园平台终身免费对接服务。5.免费维护或更换缺陷部件的时间为成交供应商收到采购通知后 2 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6.需要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包括仪器的操作,系统软件的使用等。6违约责任成交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6.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项目名称:浙江海洋大学×××项目项目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关于ABC单位XYZ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1、采购内容序号采购内容数量(单位)备注产地12、合同金额1.1.1本合同含税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1.2.2上述合同总价为合同货物和服务的含税价格,为固定不变价。合同总价包括合同货物交付前的所有费用和相关后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无论合同是否提及,合同总价均包括了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为履行合同义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除非甲方最终同意,本合同总价不能变更。3、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期3.1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待设备质保期满经甲方复验合格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可以现金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如在合同约期间未完全履行响应文件及本合同所规定的承诺的,甲方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直至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3.2质保期为年,自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被免费更换的零部件质量保证期再延续年。乙方承诺对提供的设备提供终身维修服务。4、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5、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6、产权担保6.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7、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8、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8.1交货期:8.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9、货款支付9.19.2双方付款信息:甲方的银行账户信息为:乙方的银行账户信息为:户名:户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乙方售后主要联系人:电话:10、税费要求10.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10.2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0.3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11、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1.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11.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1.3乙方承诺项目上线后提供年的免费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平台升级、内容更新与运行维护。11.4乙方应在浙江省内或承诺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内设立服务机构,便于甲方购买备件,并在需要时安排技术服务。11.5乙方须提供7×24小时电话服务,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系人。系统发生故障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维护/维修相关要求后2小时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如遇现场无法修复的,将用同类产品代替使用,直至故障完全修复。保修期内乙方应提供每季度一次的免费现场巡检检修服务。12、调试和验收12.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逐条响应合同及招标文件上提出的技术条款。若不能百分百完全满足技术条款的内容,甲方有权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照合同内容向甲方逐一核对货物的数量,演示并核对功能、性能、程序、达到的参数或/和指标等;如第一次调试未成功,乙方应找出失败的原因,并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二次调试,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第二次调试结果仍不能完全符合验收文件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该货物,乙方应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乙方提供的产品调试至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2.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12.3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2.4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12.5乙方应免费提供详细的专业管理和技术培训方案及措施,无条件提供免费的软件安装、调试工作,必须对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进行不少于2次(至少1天)的现场培训工作,以保证甲方人员熟练使用。13、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3.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3.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3.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3.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3.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14、违约责任14.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4.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以银行出具的转账或电汇凭证日期为准)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4.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七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四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4.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14.5质保期内,乙方未按本合同之约定提供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付款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响应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提供售后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5、缔约过失责任15.1本合同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乙方应标时应当知悉,缔约过失条款独立于本合同提前成立并生效。成交通知发出后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签订本合同,否则甲方有权乙方承担相当于合同总金额20%的缔约过失责任,并按损失额赔偿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等费用。16、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7、诉讼17.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及其它1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年。18.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8.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8.4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2份,(其他用途)。甲方有权依据招标文件修改本合同,个别条款如有冲突应以招标文件为准。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7.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格式自拟)7.0.1.1.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地址: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年月日7.0.2.2.响应文件封面格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响应文件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地址:年月日7.0.3.(1)资格证明文件:7.0.4.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中“1.资格证明文件”7.0.5.(2)商务技术文件目录7.0.6.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中“2.商务技术文件”7.0.7.(3)报价文件目录7.0.8.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中“3.报价文件”7.0.9.3.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盖章)年月日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芯片(鱼类跟踪器)),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水听器),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便携式船载接收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7.0.10.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附件: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提供联合协议;格式仅供参考。)(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磋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及磋商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磋商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磋商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提供的全部货物/服务由小微企业制造/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五、如果成交,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磋商的其他事宜:(一)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三)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分包意向协议(成交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仅供参考。)(供应商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成交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供应商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7.0.11.6.磋商声明函格式磋商声明函致::(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的磋商采购,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提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声学跟踪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