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路面维修工程监理 路面维修工程 公路工招标公告(大连市普兰店区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2025)
项目地址
大连市普兰店区
招标人名称
大连市普兰店区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普兰店区2025年农村公路乡村级第一批路面维修工程(省考核项目)
项目编号
202521020019330447
项目规模
普兰店区2025年农村公路乡村级第一批路面维修工程(省考核项目)共计18条线56.122公里。
项目总投资
6000.0万元
标段1
标段(包)名称
普兰店区2025年农村公路乡村级第一批路面维修工程监理(省考核项目)
标段(包)编号
202521020019330447001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资质要求
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交通运输部)及以上
标段(包)内容
监理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内容
监理
招标范围
①工程设计全部范围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验收与缺陷责任期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监理。②监理工作期限从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之日起,到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之日止。
供货/服务/施工开始时间
2025-05-22
供货/服务/施工结束时间
2025-09-29
合同估算价
47.075
万元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 /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递交地址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 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 /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开标方式描述
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 /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html)进行解密。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开标地点
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的其他资格要求如下:(1)企业业绩:近三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2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个合同规模不低于25公里或造价不低于20万元(含)的新建、改扩建或大中修沥青混凝土路面公路工程的监理业绩。 注:企业业绩应是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公示专区”中已公示结束的投标业绩。(2)企业信誉:投标人在2024年辽宁省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定为D级以上(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网上公布最新评价结果则以最新评价结果为准,公示期内除外)。 注:企业不具备有效的辽宁省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投标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以下原则认定: (一)具有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二)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三)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和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根据“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按A级认定,有不良行为记录但超过三年(自然年,下同)的按B级认定,三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C级认定。 注:投标人信用等级评价应是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公示专区”中已公示结束的信用评价等级。(3)财务要求:投标人2023年度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大于1(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以企业成立时开始计算)。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承诺函为准)。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择优确定1家中标人,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附件《招标公告》。5.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6.异议、投诉处理。6.1.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请在异议环节规定时间内提出,如未提出则视为认同开标结果,后续不予受理对开标情况的投诉。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6.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6.3.异议受理联系人:张娜 电 话:0411-39576855
发布媒介
0,4,1
监督部门
大连市普兰店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王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411-83112953
招标人
大连市普兰店区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
大连市普兰店区渤海街100号
联系人
代先生
电话
0411-83183117
邮箱
27890743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双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丝绸路39号2-1
联系人
张娜
电话
0411-39576855
邮箱
lnshxztb@126.com
招标公告附件
点击下载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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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兰店区2025年农村公路乡村级第一批路面维修工程监理(省考核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202521020019330447项目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招标人大连市普兰店区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项目名称普兰店区2025年农村公路乡村级第一批路面维修工程(省考核项目)项目编号202521020019330447资金来源及比例市本级预算资金80.00%区(县)预算资金20.0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标段(包)数量1项目规模普兰店区2025年农村公路乡村级第一批路面维修工程(省考核项目)共计18条线56.122公里。标段(包)名称普兰店区2025年农村公路乡村级第一批路面维修工程监理(省考核项目)标段(包)编号202521020019330447001标段(包)性质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标段(包)内容监理投标人资质条件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交通运输部)及以上标段(包)质量要求合格标段(包)招标范围①工程设计全部范围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验收与缺陷责任期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监理。②监理工作期限从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之日起,到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之日止。投标保证金0.4万元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电汇标段(包)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日期2025-05-23标段(包)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日期2025-09-30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全国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准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标段(包)估算价47.075万元标段(包)文件售价0元标段(包)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无是否兼投否是否兼中否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04-1008:30至2025-04-1717:00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地址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5-0709:30投标文件递交方法网上递交递交地址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开标时间2025-05-0709:30开标方式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开标方式描述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html)进行解密。评标办法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大连),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其他公告内容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的其他资格要求如下:(1)企业业绩:近三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2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个合同规模不低于25公里或造价不低于20万元(含)的新建、改扩建或大中修沥青混凝土路面公路工程的监理业绩。注:企业业绩应是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公示专区”中已公示结束的投标业绩。(2)企业信誉:投标人在2024年辽宁省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定为D级以上(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网上公布最新评价结果则以最新评价结果为准,公示期内除外)。注:企业不具备有效的辽宁省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投标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一)具有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认定。(二)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认定。(三)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和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根据“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按A级认定,有不良行为记录但超过三年(自然年,下同)的按B级认定,三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C级认定。注:投标人信用等级评价应是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公示专区”中已公示结束的信用评价等级。(3)财务要求:投标人2023年度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大于1(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以企业成立时开始计算)。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承诺函为准)。(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择优确定1家中标人,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附件《招标公告》。5.公示制度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6.异议、投诉处理。6.1.异议处理(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公告内容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请在异议环节规定时间内提出,如未提出则视为认同开标结果,后续不予受理对开标情况的投诉。(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6.2.投诉处理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6.3.异议受理联系人:张娜电话:0411-39576855监督部门大连市普兰店区交通运输局项目来源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监督部门联系人王先生监督部门电话0411-83112953招标人大连市普兰店区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邮箱278907436@qq.com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渤海街100号联系人代先生电话0411-83183117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双旭招投标有限公司邮箱lnshxztb@126.com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丝绸路39号2-1联系人张娜电话0411-39576855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1()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2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3()4/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1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1)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一标识软硬件设备投标的如MAC地址、标书制作特征码、标书唯一特征码等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一标识软硬件设备投标的(如:MAC地址、标书制作特征码、标书唯一特征码等)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一标识软硬件设备投标的如MAC地址标书制作特征码标书唯一特征码等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一标识软硬件设备投标的(如:MAC地址、标书制作特征码、标书唯一特征码等)2.1.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点4点3项或第1点4点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点4点5项规定(9)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告知承诺函2.2.1分值构成(总分100.00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技术建议书:35.00分主要人员:55.00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10.00分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的确定:,12.2.2计算方法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2□方案一: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3名(若不足3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方案二: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评标基准价的确定2:3☑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方法二: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方法三: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方法四:/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条款号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2.2.4(1)技术建35.00分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和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5.0分阐述的监理范围、监理内容、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等内容准确,分工清晰、具体、合2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或制定适合项目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或评标价得分计算相关的所有系数(如有),其具体数值或随机抽取的数值区间均应在评标办法中予以明确。议书理,符合监理要求得4.1-5分;阐述的监理范围、监理内容、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等内容较准确,分工较清晰、较具体、较合理,较符合监理要求得3.1-4分;阐述的监理范围、监理内容、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等内容基本准确,分工基本清晰、具体、基本合理,基本符合监理要求得3分;阐述的监理范围、监理内容、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等内容不准确得0-2.9分。监理机构设置、岗位职责、试验检测设备及监理设施设置4.0分对监理机构设置,项目监理班组人员及结构、职责任务、试验检测设备及监理设施设置超过《委托人要求》的情况得2.4-4分;对监理机构设置,项目监理班组人员及结构、职责任务、试验检测设备及监理设施设置基本满足《委托人要求》的情况得2.4分;对监理机构设置,项目监理班组人员及结构、职责任务、试验检测设备及监理设施设置不符合《委托人要求》的情况得0-2.3分。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4.0分有清晰的工作流程图、工作准则,方法得当,制度明确得3.3-4分;有较清晰的工作流程图、工作准则,方法较得当,制度较明确得2.5-3.2分;有基本清晰的工作流程图、工作准则,方法基本得当,制度基本明确得2.4分;没有清晰的工作流程图、工作准则,方法不得当,制度不明确得0-2.3分。质量、进度、造价、8.0分对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安全、环保监理等目标明确,分析合理,各环节提出的切实可行的控制点和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得6.6-8分;对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等目标较明确,分析较合理,各环节提出的较切实可行的控制点和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得4.9-6.5分;对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等目标基本明确,分析基本合理,各环节提出的基本切实可行的控制点和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得4.8分;对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等目标不明确,分析不合理,各环节提出的不切实可行的控制点和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得0-4.7分。合同、信息管理方案4.0分保证合同履行的措施可靠,索赔与反索赔措施得当,工程档案管理措施可行得3.3-4分;保证合同履行的措施较可靠,索赔与反索赔措施较得当,工程档案管理措施较可行得2.5-3.2分;保证合同履行的措施基本可靠,索赔与反索赔措施基本得当,工程档案管理措施基本可行得2.4分;保证合同履行的措施不可靠,索赔与反索赔措施不得当,工程档案管理措施不可行得0-2.3分。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4.0分对监理组织协调方法合理有效,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得3.3-4分;对监理组织协调方法较合理有效,针对性较强、措施较具体得2.5-3.2分;对监理组织协调方法基本合理有效,针对性一般、措施基本具体得2.4分;对监理组织协调方法合理无效,针对性不强、措施不具体得0-2.3分。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5.0分对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各项控制措施针对性强得4.1-5分;对重点、难点分析较准确,各项控制措施针对性较强得3.1-4分;对重点、难点分析基本准确,各项控制措施基本有针对性得3分;对重点、难点分析不准确,各项控制措施没有针对性得0-2.9分。合理化建议1.0分合理化建议,经评委会评审被采纳的,每一条加0.5分,满分1分。2.2.4(2)主要人员55.0分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111.0分满足招标文件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的,得11分。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21.0分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36.0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监,与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相比,在此基础上近三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2年月日41至投标截止日之内)至少独立完成过项规模不低于125公里或监理服务费不低于20万元(含)的新建、改扩建或大中修沥青混凝土路面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担任项目总监)的监理业绩,业绩加3分,最多加6分。项目总监答辩7.0分(1)对项目监理工作了解全面细致,对项目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响应招标文件,回答评委问题准确,言简意赅,表述清楚,5.6-7分;(2)对项目监理工作了解全面,对项目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响应招标文件,回答评委问题基本准确,表述清楚,4.3-5.5分;(3)对项目监理工作基本了解,对项目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基本响应招标文件,回答评委问题基本准确,4.2分;(4)对项目监理工作不了解或者对项目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无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或不能响应招标文件,回答问题不准确,表述不清,0-4.1分。注:项目总监答辩合格分为4.2分,不合格或不参加面试者不得中标。业绩112.0分近三年企业业绩满足强制性条件得12分;业绩28.0分与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相比,在此基础上近三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2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个合同规模不低于25公里或造价不低于20万元(含)的新建、改扩建或大中修沥青混凝土路面公路工程的监理业绩。得4分,最多加8分。履约信誉10.0分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3年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和《2024年辽宁省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中,信用等级均为AA级得10分。在《2024年辽宁省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中,信用等级为AA级得9分,A级得8分,B级得5分,C级得2分,D级不得分。企业不具备有效的辽宁省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投标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一)具有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认定。(二)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认定。(三)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和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根据“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按A级认定,有不良行为记录但超过三年(自然年,下同)的按B级认定,三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C级认定。注:投标人信用等级评价应是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公示专区”中-已公示结束的信用评价等级。2.2.4(3)投标报价打分10.0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10分)-偏差率×100×E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10分)+偏差率×100×E2。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2、E2=0.1,评标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除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外,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商务和,1技术各项因素的评分一般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该因素满分值的60%;评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2、评标委员会按照本评分标准进行评标价评分并复核报价得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3.评标程序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3.3第二个信封开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c.提供虚假的业绩;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3.9评标结果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件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大连市普兰店区交通运输局:我单位是普兰店区2025年农村公路乡村级第一批路面维修工程(省考核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我已知悉本单位相关权利义务,作为项目负责人,本人已熟知告知承诺函的内容,并在此郑重承诺:一、我单位和我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科学、合理、合规的开展招标活动,没有设置与履约无关的不合理资格或加分条件排斥、差别对待或限制潜在投标人二、我单位已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对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具体详见《公平竞争审查表》。三、我单位和我本人将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在公共社交网站、媒体、平台,如微信群、QQ群、朋友圈、个人微博等泄露本项目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信息。四、我单位和我本人保证不私下接触投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回扣、吃请、礼品、礼金等,坚决抵制串标、围标等不正当行为。五、我单位和我本人清楚并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的规定。六、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与招标人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本人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纪律和行政处罚以及失信惩戒。七、本承诺函由我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本人亲自签字确认。圾标有招标人:饮招标代理机构:国国(盖单位公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签字)'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国国(盖单位公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签字)'承诺时间:2025年04月03日承诺时间:2025年04月0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路面维修工程监理 路面维修工程 公路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大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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