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电子耗材招标公告(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5)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委托,就温州市铁投集团运营分公司2025 年电子耗材集中采购项目(1+1)以询价方式进行国企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编号: WGSS-TTJT-Z-2025021
二、采购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说明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万元)
简要说明
1
温州市铁投集团运营分公司2025 年电子耗材集中采购项目(1+1)
1
项
17.2204
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温州市铁投集团运营分公司电子耗材,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本项目采用1+1模式。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对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要求;
2.特定要求: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
2.2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3 其他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招标采购栏(网址:https://www.wzmtr.com/Col/Col109/Index.aspx)上自行下载;
2.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招标采购栏(网址:;
3.采购文件售价:0元/份;
4.投标供应商须在温州市铁投集团数字采购平台注册投标账号。投标供应商应在电子投标账号申请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账号申请表、电子投标账号办理授权委托书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邮箱:629981664@qq.com,并及时通过电话提醒采购代理查收邮件。电子投标账号与电子投标网址将会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发送至投标供应商联系人。如投标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5:00仍未收到手机短信,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或采购人。电子询价响应文件编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15868541472;
六、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09:30(北京时间)
七、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铁投集团数字采购平台线上提交。
八、开标时间:同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九、开标地点:在温州市铁投集团数字采购平台上开启询价响应文件(线下开标地点:温州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1楼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2305号),投标供应商可无须前往开标现场);。
十、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
十一、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模式,所有询价响应文件采用电子格式由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温州市铁投集团数字采购平台”登陆后上传,具体操作请咨询代理公司。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电子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投标供应商可提交备份纸质询价响应文件壹份、备份电子询价响应文件壹份(以U盘存储),密封后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签收时间为准)向采购人提交(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 2305 号):
(1)递交方式有以下两种方式:
①供应商将询价响应文件以快递形式寄送到采购人指定地址,并做好询价响应文件的密封工作。以快递形式(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采购人作接收登记工作)寄送询价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认寄送到位,由采购代理签收确认,否则不予接收。供应商在询价响应文件寄出前及寄出后均须和采购人做好询价响应文件的密封核对工作,并将相关资料留存;
邮寄收件人:潘工 联系方式: 15868541472
邮寄收件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东瓯智库)清源路142号4楼
②供应商现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现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到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大楼1楼,具体地点详见开标当天指示牌),开标当天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人员(供应商代表)不得超过1人。
(2)关于开标过程的说明: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模式,开标过程由采购人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3)关于澄清、询标的说明:评标过程中要求投标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澄清、询标内容通过电子邮件形式由投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半小时内澄清补正完毕。请投标供应商代表在评标期间电话保持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从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
2.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温州铁投集团官网(www.wzmtr.com)。
3.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1个日历天前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质疑(即针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应在2025年04月16日17:00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采购组织机构在收到质疑之日起2个日历天内做出书面答复。质疑供应商对采购组织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组织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东瓯智库)清源路142号4楼,联系人:鲍宇敬,联系电话:13777776911。
5.(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的投诉进行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 址:温州市温州大道2305号轨道交通控制中心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0577-8972703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东瓯智库)清源路142号4楼
联系人:潘工
电话:0577-86185186、15868541472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铁投集团运营分公司技术合约部
联系电话:0577-89727073
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0日
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关于温州市铁投集团运营分公司2025 年电子耗材集中采购项目(1+1)(自主)的采购文件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委托,就温州市铁投集团运营分公司2025 年电子耗材集中采购项目(1+1)以询价方式进行国企采购。现将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投标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5年4月14日下午17:3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鹿城区(东瓯智库)清源路142号4楼,外地可将文档的盖章扫描件发送至以下信箱:629981664@qq.com或邮寄至我公司。
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15868541472。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附:采购文件
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0日
【采购文件】-2025.04.10温州市铁投集团运营分公司2025年电子耗材集中采购项目(1+1)-发布稿.doc
电子投标账号申请表.doc
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采购文件-M项目编号:WGSS-TTJT-Z-2025021项目名称:温州市铁投集团运营分公司2025 年电子耗材集中采购项目(1+1)采购方式:询价采 购 人: 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温州市铁投集团运营分公司2025年电子耗材集中采购项目(1+1)时间安排表报名及采购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25年4月11日08时30分报名及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申请电子投标账号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09时00分供应商提出澄清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14日17时30分采购人发出采购文件澄清时间2025年4月15日17时30分响应截止时间(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09时30分目录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关于温州市铁投集团运营分公司2025年电子耗材集中采购项目(1+1)(自主)的采购公告1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第一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10一、说明10二、采购文件10三、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制11四、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13五、开标和评标14六、授予合同16第二部分合同主要条款18第三部分附件34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42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46注:采购文件中标“▲”且加下划线的条款,为采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采购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关于温州市铁投集团运营分公司2025年电子耗材集中采购项目(1+1)(自主)的采购公告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委托,就温州市铁投集团运营分公司2025年电子耗材集中采购项目(1+1)以询价方式进行国企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一、项目编号:WGSS-TTJT-Z-2025021二、采购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说明等)序号标项内容数量单位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简要说明1温州市铁投集团运营分公司2025 年电子耗材集中采购项目(1+1)1项17.2204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温州市铁投集团运营分公司电子耗材,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本项目采用1+1模式。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基本要求: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对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要求;2.特定要求: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2.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3其他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五、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招标采购栏(网址:https://www.wzmtr.com/Col/Col109/Index.aspx)上自行下载;2.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招标采购栏(网址:https://www.wzmtr.com/Col/Col109/Index.aspx)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供应商公布。请各投标供应商关注网站上的补充答疑,已公布的补充答疑投标供应商未查看的,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3.采购文件售价:0元/份;4.投标供应商须在温州市铁投集团数字采购平台注册投标账号。投标供应商应在电子投标账号申请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账号申请表、电子投标账号办理授权委托书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邮箱:629981664@qq.com,并及时通过电话提醒采购代理查收邮件。电子投标账号与电子投标网址将会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发送至投标供应商联系人。如投标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5:00仍未收到手机短信,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或采购人。电子询价响应文件编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15868541472;六、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09:30(北京时间)七、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铁投集团数字采购平台线上提交。八、开标时间:同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九、开标地点:在温州市铁投集团数字采购平台上开启询价响应文件(线下开标地点:温州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1楼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2305号),投标供应商可无须前往开标现场);。十、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十一、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模式,所有询价响应文件采用电子格式由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温州市铁投集团数字采购平台”登陆后上传,具体操作请咨询代理公司。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电子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3.投标供应商可提交备份纸质询价响应文件壹份、备份电子询价响应文件壹份(以U盘存储),密封后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签收时间为准)向采购人提交(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2305号):(1)递交方式有以下两种方式:①供应商将询价响应文件以快递形式寄送到采购人指定地址,并做好询价响应文件的密封工作。以快递形式(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采购人作接收登记工作)寄送询价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认寄送到位,由采购代理签收确认,否则不予接收。供应商在询价响应文件寄出前及寄出后均须和采购人做好询价响应文件的密封核对工作,并将相关资料留存;邮寄收件人:潘工联系方式:15868541472邮寄收件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东瓯智库)清源路142号4楼②供应商现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现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到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大楼1楼,具体地点详见开标当天指示牌),开标当天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人员(供应商代表)不得超过1人。(2)关于开标过程的说明: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模式,开标过程由采购人工作人员全程监督。(3)关于澄清、询标的说明:评标过程中要求投标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澄清、询标内容通过电子邮件形式由投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半小时内澄清补正完毕。请投标供应商代表在评标期间电话保持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十二、其他事项:1.采购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从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2.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温州铁投集团官网(www.wzmtr.com)。3.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1个日历天前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质疑(即针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应在2025年4月16日17:00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采购组织机构在收到质疑之日起2个日历天内做出书面答复。质疑供应商对采购组织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组织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东瓯智库)清源路142号4楼,联系人:鲍宇敬,联系电话:13777776911。5.(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的投诉进行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地址:温州市温州大道2305号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577-89727033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东瓯智库)清源路142号4楼联系人:潘工电话:0577-86185186、15868541472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铁投集团运营分公司技术合约部联系电话:0577-89727073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4月10日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关于温州市铁投集团运营分公司2025年电子耗材集中采购项目(1+1)(自主)的采购文件征求意见公示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委托,就温州市铁投集团运营分公司2025年电子耗材集中采购项目(1+1)以询价方式进行国企采购。现将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投标供应商及专家意见。一、征求意见范围: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2.影响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二、征求意见的回复:各投标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5年4月14日下午17:3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鹿城区(东瓯智库)清源路142号4楼,外地可将文档的盖章扫描件发送至以下信箱:629981664@qq.com或邮寄至我公司。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15868541472。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附:采购文件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4月10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采购人采购人名称: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地 址:温州市温州大道2305号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577-897270331.1(2)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东瓯智库)清源路142号4楼项目经办人:潘工联系电话:158685414721.1(3)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温州市铁投集团运营分公司2025 年电子耗材集中采购项目(1+1)项目编号:WGSS-TTJT-Z-20250212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规定12.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13投标有效期询价响应文件自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算,有效期90 天。14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编制询价响应文件并签字盖章,再转成pdf格式上传至“温州市铁投集团数字采购平台”并加密件。14.2询价响应文件组成完整的询价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15.1询价响应文件的签章、形式及份数询价响应文件的签章:(1)采购文件格式要求写明的相应地方应加盖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下同)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2)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应签字或盖章。询价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询价响应文件(在询价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并扫描)。询价响应文件的份数:(1)“电子询价响应文件”:1份。(2)纸质询价响应文件壹份,备份电子询价响应文件壹份(以U盘存储,U盘上应标注供应商名称)。(3)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额外的纸质询价响应文件。16.1询价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询价响应文件”:在温州市铁投集团数字采购平台上直接提交。(2)纸质询价响应文件及备份电子询价响应文件可送至或邮寄至:详见采购公告要求16.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上午09:3016.3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地点详见采购公告规定19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则组建。21.1(1)开标时间和地点及评审地点开标时间:同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在温州市铁投集团数字采购平台上开启询价响应文件(线下开标地点:温州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1楼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2305号),投标供应商可无须前往开标现场)评审地点:温州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评标室。21.1(1)电子加密询价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电子招标投标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询价响应文件及纸质询价响应文件均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电子询价响应文件由投标供应商在上传询价响应文件时进行加密。3.电子版采购文件的发放。电子版采购文件直接在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招标采购栏页面下载。4.电子询价响应文件的制作。(1)询价响应文件采取电子化编制和电子评标,纸质询价响应文件一份作为备用。投标上传操作具体详见《温州市铁投集团数字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可于投标平台自行下载查阅。(2)电子询价响应文件(须按要求盖章)PDF格式上传至温州市铁投集团数字采购平台。(3)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纸质询价响应文件与电子询价响应文件一致。当询价响应文件成功解密并满足评审条件时,询价响应文件以电子询价响应文件为准;在电子询价响应文件因数字采购平台系统原因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下,以纸质询价响应文件为准。(4)数字采购平台询价响应文件上传如有问题,咨询电话:潘工,15868541472。5.电子招标开标及评审。(1)供应商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电子询价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开标时间(09:30分)后,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询价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开标时由于自身原因而导致询价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者解密失败,造成评标委员会无法对电子询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且投标报价不计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及商务标的评审。(2)如投标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制作电子询价响应文件导致电子询价响应文件无法查看,造成评标委会成员无法对电子询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且投标报价不计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及商务标的评审。(3)开标系统显示的投标报价、工期(或服务期或交货期)以及工程质量等信息由投标供应商在投标环节自行填写,请供应商确保各项信息与所上传的报价一览表的信息保持一致,如有不符,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1.1(2)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为:629981664@qq.com。《国企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递交通过以上邮箱完成。26.1履约担保不提交28.1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6000元。30.1相关公告发布媒介详见采购公告。30.2注意事项(1)本采购文件涉及的时间为“北京时间”;(2)本采购文件涉及的货币为“人民币”;(3)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一正四副的询价响应文件给采购代理机构以及U盘(两个)形式提供询价响应文件正本(盖章版)扫描件。30.3解释顺序(1)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介网站供下载的采购文件与纸质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2)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内容为准,且以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在采购投标阶段,按采购公告、《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询价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在采购文件中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第一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本次采购按照《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并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采购组织机构、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及《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表述为准。3.投标供应商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签字或盖章)询价响应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4.投标费用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采购文件5.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6.采购文件的澄清和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或交流,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1个日历天前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但质疑不得迟于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使采购人收到,采购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供应商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标书答疑期内未收到有关疑问,视为投标供应商完全同意采购文件所有条款,如对于采购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采购人解释为准。7.采购文件的修改1.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且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询价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个日历天前,在指定媒介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2个日历天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询价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7.2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均可在本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询价响应文件(采购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温州铁投集团官网(www.wzmtr.com)。投标供应商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三、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制8.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9.投标供应商法律责任9.1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询价响应文件的构成:1.10.1询价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序号内容备注1▲资格文件附件一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制件加盖公章;(1)2)符合参加国企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承诺函;(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承诺函;(3)4)投标供应商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4)5)其他: / 2报价文件1)报价一览表附件二2)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三3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函附件四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件五(1)、(2)3)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六4)供货详细清单附件七5)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说明:1)投标供应商可根据采购文件中的采购内容及要求和商务技术评分表,提供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2)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复制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3)投标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11.投标报价1.11.1本次采购的报价方式及要求:详见“报价一览表”。1.11.2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填写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1.11.3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1.4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允许一个报价。1.11.5投标供应商依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情况自由竞价。1.11.6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12.投标保证金1.12.1▲如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由其汇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金额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汇出账户的名称须与投标供应商的名称相一致),否则采购人将不接受其投标。1.1.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了采购合同并经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12.2▲如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修改其询价响应文件的;(2)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3)拒绝接受询价响应文件中已确认的承诺或条款;(4)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5)恶意投诉造成项目进度延误;(6)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经查实的。出现上述不予退还情形的,采购人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后,自动划转其投标保证金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不再退还给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3.投标有效期1.13.1▲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13.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修改询价响应文件。14.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制1.14.1本项目通过“温州市铁投集团数字采购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1.14.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询价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编制询价响应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供应商的责任。1.14.3本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三部分附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1.14.4询价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询价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供应商的责任。1.14.5询价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1.14.6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询价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15.询价响应文件的签章、形式及份数1.15.1询价响应文件的签章、形式及份数: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四、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16.询价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16.1询价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3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地点: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询价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17.1询价响应文件应当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询价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询价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询价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1.17.2从投标截止日期起至投标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其询价响应文件,投标供应商强行撤回其询价响应文件的,应按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2%赔偿对采购组织机构造成的损失。18.▲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询价响应文件将拒收:18.1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未上传成功的询价响应文件;18.2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备份询价响应文件。五、开标和评标19.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建。20.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人员透露。如果投标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采购组织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21.开标、评标21.1采购人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21.2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询价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询价响应文件解密。21.3电子加密询价响应文件解密完成后,再通知投标供应商确认有无异议。21.4确认无异议后,采购人授权由询价小组进行审核,询价小组进行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的询价响应文件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审,审查确认未通过的询价响应文件不予评审。21.5▲在对各投标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时,询价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询价小组认定后按无效标处理:(1)询价响应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2)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中主要技术规格、标准的;(3)询价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询价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5)授权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委托的;(6)询价小组认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7)投标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中有不明确的问题且又不能合理说明(解释清楚)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8)提供的资料有弄虚作假的嫌疑,又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21.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报价无效: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1.7询价小组对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核查,核查时发现报价内容不清楚可要求投标供应商书面澄清,计算上的错误,可按下面方法修正:(1)询价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询价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对其价格错误进行修正,其报价将被拒绝。21.8在详细评审之前,询价小组要审查每份询价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基本相符。没有重大偏离。询价小组决定报价的响应性只根据询价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1.9▲询价小组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21.10评审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询价小组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21.1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或评审期间有效投标供应商少于3家,则本项目废标,重新组织采购。若本次招投标非本项目第一次招投标活动的,且采购信息已在指定媒体上公告,采购文件的发售和截止时间符合规定,由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认可后,满足以下情况之一,可按原采购方式继续进行采购活动:1)采购文件事先已在指定媒体公开征求了供应商意见且无重大异议;2)经专家论证且出具了“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等没有歧视性和倾向性”意见的。22.询价响应文件的澄清22.2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对询价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其他有效形式提交{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但澄清内容不得超出询价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询价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要求对其询价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2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22.3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投标供应商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确定中标候选人23.1.1确定中标候选人细则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23.2.2采购组织机构及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的投标供应商解释落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3.3.3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有关规定,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对询价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后推荐成交候选人,有效报价最低与次低的投标供应商确定为第一和第二成交候选人。23.4.4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是否直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依次递补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1)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资格;2)成交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3)成交候选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成交候选人确实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24.评标细则详见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六、授予合同25.确定中标供应商25.1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5.2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3日。25.3中标公告期结束无异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5.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5.5各投标供应商对中标结果如有质疑,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6.签订合同26.1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应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供应商不能按本条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26.2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的澄清文件以及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一起构成合同文件。26.3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以投标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的,所需费用由该中标供应商承担。27.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一份合同文本扫描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28.采购代理服务费28.1.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28.2.2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采购代理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30.其他具体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本协议由(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共同签署。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事宜,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公告文件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原则基础上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合同条款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2.下述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应一并阅读和理解。(1)补充协议(如果有);(2)本合同协议书;(3)合同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供货清单;(6)分项报价表;(7)采购文件、澄清文件及其他补充资料;(8)询价响应文件(另册);(9)组成合同的其他部分。3.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若有不明确及不一致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4.签约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RMB:元);不含税总价人民币(大写),(小写RMB:元)。如遇国家增值税政策调整,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合同含税单价按最新政策执行调整。最终支付金额按照实际到货并验收入库的货物数量和合同单价(含增值税)据实支付。5.由于甲方将按本协议第4条所述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乙方在此立约,保证全部按照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积极履行修补缺陷的义务。6.基于乙方将按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和服务以及履行修补缺陷的义务,甲方在此立约,保证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若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不合格或存在其他合同未全面履行的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支付。7.本合同协议书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份,乙方执份。8.合同采用1+1模式,合同期满前1个月,甲方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具体详见合同附录三),如乙方年度考核得分为90分及以上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续签时间为一年,最多续签一次。9.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二部分合同条款1.定义1.1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1.2乙方: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1.3合同价格: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在正确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1.4货物:指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需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除非合同另有约定;1.5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所提供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技术援助;1.6语言: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均用中文;1.7交货地点:详见附录四《电子耗材供货地点》;1.8天:指日历天数;1.9合同签订地点:温州市。2.合同内容和范围内容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2.1详见供货清单或供货范围,合同内货物以及其配件必须是全新的、完整的、包装完好的、满足各项技术参数和各项验收(包括最终验收)标准的合格产品;2.2上述产品的生产、包装、运输、装卸、保险、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的提供)、售后服务、质保期服务等;2.3本项目各物资数量为预估数量,在总价不超的情况下,根据甲方实际需求可以调整预估数量;2.4“供货清单”中所述全部约定和要求;2.5其他未尽事宜以甲方要求为准。3.合同履行期合同履行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采用1+1模式,合同期满前1个月,甲方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具体详见合同附录三),如乙方年度考核得分为90分及以上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续签时间为一年,最多续签一次。4.技术规格乙方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和要求(产地、制造商)应符合“供货清单”的要求,且不低于甲方要求的规格型号(甲方提供)。5.合同价格5.1签约合同总价是基于合同货物在合同约定的地点交货,并且乙方已正确、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的价格,已包含货物出厂价、货物的设计、生产制造、包装、运输、装卸、保险、技术服务、售后服务、质保期服务、所有税费等全部费用。5.2签约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RMB:元);不含税总价人民币(大写),(小写RMB:元)。如遇国家增值税政策调整,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合同含税单价按最新政策执行调整。最终支付金额按照实际到货并验收入库的货物数量和合同单价(含增值税)据实支付。5.3货物价格详见合同附件“分项报价表”。6.付款6.1本合同以人民币支付。6.2供货款支付供货款按季度支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三个月为一个季度),甲方审核下列单据无误后30天内,甲方按当季度实际到货总价及当季度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对应费用。(1)乙方出具的本次支付申请;(2)到货验收单;(3)乙方开具的金额为当季度实际到货货物总价百分之一百(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经双方确认的当季度的供货考核表。注:发票需按甲方要求开具。若乙方未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以及法律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6.3甲方有权在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7.税费7.1政府根据中国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7.2政府根据中国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7.3在甲方国家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8.履约担保本项目不需要履约担保。9.供货要求签订合同后,甲方按照实际需求分批向乙方发出订单,甲方不保证完全按供货清单的内容、数量发出订单,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并按照实际收到的订单交货。如甲方订单要求的数量超出供货清单的,乙方仍应按甲方要求及供货清单的价格向甲方交货。9.1交货时间9.1.1采取分批供货方式。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批次货物免费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含装卸及二次搬运,并与甲方一起进行到货验收。9.1.2如甲方进度计划变更,应及时知会乙方,乙方应予配合。9.2交货地点交货地点详见合同附录四《电子耗材供货地点》。乙方交货前应做好防淋、防潮、防窃和防强光等事项,并对交货验收前的一切风险负责。9.3交货内容交货内容包括乙方应当交付的货物及附随资料,附随资料按照供货清单规定及合同约定。9.4装运: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合同约定或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运杂费、装卸费己包含在合同价款内。有关装运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及安全责任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9.5乙方保证货物因装卸、运输及仓储中发生任何损坏或短缺后,应无条件尽快给予调换、修复和补齐缺件,因此产生的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概由乙方承担。9.6包装要求9.6.1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9.6.2每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货物装箱单和货物质量合格证,以及到货验收清单。若交付时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及供货清单要求,或交付时包装有所毁损,甲方有权不接受包装缺损或不合格的货物,并由乙方继续履行该批货物的交付义务。10.质量保证10.1本项目质保期为1年,自该批次由甲方验收通过之日起算,若原厂质保标准高于乙方提供标准的按原厂质保标准执行。在质保期内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热线(7*24小时),负责解答甲方在货物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10.2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并且没有设计、材料及工艺上的缺陷,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违约或欺诈行为追究乙方责任,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10.3如果乙方接到甲方要求其弥补缺陷的通知后,没有在商定的时间内采取补救措施,在书面通知乙方后,甲方可以自行采取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11.验收11.1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完好性及货物包装完整无损等,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单,如果乙方代表未能及时到达现场,甲方有权单独进行开箱验收,并且此验收结果应被视为是在乙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验收结果。甲方的到货验收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应当承担的质量责任。11.2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12.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权、商标权及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索赔或起诉。若甲方受到此类索赔或起诉,其责任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签约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13.不可抗力13.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签约各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公共卫生事件等,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13.2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3.3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13.4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0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递交给甲方审阅确认。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4.合同变更与终止14.1合同的变更14.1.1无论是按原合同要求,或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出变更提供货物,乙方都不能免除其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14.1.2除了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14.2合同的终止14.2.1合同自然终止14.2.1.1甲乙双方各自完成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14.2.1.2合同项下购买的总金额累计达到签约合同总价时,本合同自行终止。14.2.2违约违规解除合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的违约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转让合同,或将部分项目分包出去或将整个合同项目转包出去;(4)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若有损害或影响,乙方需消除这种损害或影响。甲方对乙方违约违规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应受到影响,否则应当由乙方消除这种影响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14.2.3如果乙方未按合同执行或因疏忽而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以致严重影响项目进行时,或由于乙方延误导致其应支付的违约金额超过签约合同总价的3%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4.2.4甲方根据14.2.2、14.2.3条约定解除全部合同后,可由自己或与任何其他供应商约定完成本合同项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因解除合同所招致的所有增加的费用。14.2.5甲方根据14.2.2、14.2.3条的约定解除部分合同后,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增加的支出。但是,乙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5.权利义务转让未经甲方的书面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16.索赔16.1质量索赔16.1.1乙方应提供与合同要求相符的货物,如在到货验收或质量保证期内经检验,证实所供货物与合同不符或存在缺陷,或使用的材料不合格,甲方可根据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或检验的约定提出索赔,甲方选择下述一种或多种结合的方法进行索赔事宜:16.1.1.1甲方换货:用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部件来更换有缺陷的部份或需修补缺陷的部份,以使货物达到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货物更换或修补部分的质保期应自更换或修补完成后重新计算,乙方承担延迟交货的责任。16.1.1.2降价处理: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金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成交价格。16.1.1.3甲方退货,乙方将甲方已付的该货物的所有款项退还甲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管、维护和退回所发生的其它所需的费用,并向甲方支付签约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16.1.1.4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给甲方财产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16.2延误索赔16.2.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6.2.2除非双方书面同意延迟到货,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货期交货,且延迟超过两(2)周,甲方有权对超过两(2)周以后的延期追索违约金。每周违约金的金额为2000元;延迟超过四(4)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要求乙方支付签约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一周为七(7)天,不足一(1)周的按一(1)周计算。如果延迟是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到货时间可合理延长,并及时通知甲方,在合理期间内提供证明。16.3变更索赔16.3.1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无法按合同约定的货物的型号、规格、性能等要求供货,要求变更,除非原生产厂出具了该型号、规格已停产或被替代的证明文件,且停产、被替代时间是在合同签订之后,并获甲方同意,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该项货物总价款25%的违约金。16.3.2乙方收到索赔通知后一(1)天内,未给甲方答复的,视为索赔已被乙方接受。乙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十(10)天内,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选择的方案进行索赔事宜的,甲方有权从未付货款中扣除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不减轻乙方合同项下的其他任何责任和义务。17.违约责任17.1如果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全部或部分实现,甲方有权终止未履行完毕的合同部分,并且不承担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相关约定以及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7.2如果乙方未按合同执行或因疏忽而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以致严重影响项目进行时,或由于乙方延误导致其应支付的违约金额超过迟交货物总价的3%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7.3根据14.2.2条约定合同终止后,甲方可自己或由任何其他供应商完成本合同项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为完成本合同项目所招致的所有增加的费用。17.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交付的产品以次充好、假冒伪劣、掺假掺杂、无权销售或存在其他欺诈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签约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人员、财产、生产经营损失的,乙方还需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主张权利的费用)。18.项目考核18.1本项目考核分为季度考核(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三个月为一个季度)与年度考核,考核以附录三《供货考核表》《年度考核表》统计结果为准(详见合同附录三)。18.2季度考核总分高于90分(含),考核为优,支付当季度全额货款;总分低于90分,且高于85分(含),考核为良,扣除当季度货款的5%;总分低于85分,且高于80分(含),考核为基本合格,扣除当季度货款的10%;总分低于80分,考核为不合格,扣除当季度货款的30%。18.3合同采用1+1模式,合同期满前1个月,甲方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具体详见合同附录三),如乙方年度考核得分为90分及以上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续签时间为一年,最多续签一次。19.争议的解决19.1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从协商开始二十八(28)天内仍不能解决,合同任何一方可提请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19.2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附录一:国企采购项目廉政责任书国企采购项目廉政责任书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甲方:采购人名称乙方:为加强采购活动中的廉政建设,规范采购项目供需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采购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采购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采购活动、供货安装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采购项目的工作人员,在采购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采购项目供货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采购项目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服务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采购活动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国企采购活动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及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采购项目合同的附件,与采购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按实际描述填写,如服务期满)为止。甲方(盖章):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录二:保密协议保密协议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甲方:采购人名称乙方:中标供应商名称鉴于项目的特殊性,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就有关合同履行中所涉及的保密事宜进行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保密资料的定义本协议所称的保密内容包括乙方在项目服务全过程中,所获知的有关各类信息、文件、图纸、数据和相关工作承担者之间往来的传真、信函、微信、短信、电子邮件(包括电子档与纸质文件等)等。第二条乙方责任2.1甲方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员工或可能因乙方原因接触到保密资料的相关人员为保密资料的接受方,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2.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获取与服务内容无关的数据和资料,不得向第三人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为合作项目以外的其他目的使用保密资料。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者监管部门要求对相关的保密信息进行必要披露的除外。2.3乙方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本项目规定的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人员的范围内。2.4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甲、乙双方中一方因故退出合作项目或合同履行完毕,经甲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乙方应促使其人员在五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甲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第三条知识产权甲方向乙方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乙方的转让或授予乙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乙方转让或向乙方授予甲方受第三人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第四条违约责任4.1乙方违反其保密义务,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4.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项目技术资料及项目内容,或违反保密条款擅自对外转让、使用本项目数据信息的,应当按照本项目合同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4.3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给参与合作项目实施的第三人造成损失,由此导致甲方对第三人承担赔偿等责任的,甲方有权就对第三人承担的赔偿等责任向乙方全额追偿。第五条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提请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4\『4\『第六条其他6.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无论本协议所指合作事项届满或终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应继续有效。6.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制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年月日附录三:供货考核表合同名称合同编号 考核季度第X季度(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考核情况序号考核项目扣分1每延迟1次交货扣2分,延迟每超24小时额外扣2分 2因质量问题导致退货,每次扣3分3货物出现外观破损、污渍等外观问题,每批次扣2分 4违反合同条款(如私自更换品牌),每次扣8分5售后服务超24小时未响应,每次扣2分6其他未明事项:(如有发生,经甲方查证后每项扣2分)合计得分(满分100分)注:1、总分高于90分(含),考核为优,支付当季度全额货款。2、总分低于90分,且高于85分(含),考核为良,扣除当季度货款的5%。3、总分低于85分,且高于80分(含),考核为基本合格,扣除当季度货款的10%。4、总分低于80分,考核为不合格,扣除当季度货款的30%。5、执行过程中如有调整,以最新版本为准。考核单位(盖章):考核人签字:日期:供应商(盖章):经办人签字:日期:年度考核表合同名称合同编号 考核年度xxxx年-xxxx年前三个季度考核得分平均分*75%考核情况(第10、11个月)序号考核项目扣分1每延迟1次交货扣2分,延迟每超24小时额外扣2分 2因质量问题导致退货,每次扣3分3货物出现外观破损、污渍等外观问题,每批次扣2分 4违反合同条款(如私自更换品牌),每次扣8分5售后服务超24小时未响应,每次扣2分6其他未明事项:(如有发生,经甲方查证后每项扣2分)年度考核得分(满分100分)注:年度考核得分=前三个季度考核得分平均分*75%+(100分-第10、11个月考核扣分)*25%考核单位(盖章):考核人签字:日期:供应商(盖章):经办人签字:日期:附录四:电子耗材供货地点序号供货地点备注1控制中心注:供货地点的设置需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调整,如有变动要求,乙方须极力配合。(除货物收费外,不得以其他借口增加费用)2下塘停车场3清东路站4旭阳路站5万岙站6盐盆站7新望站8翁垟站9柳市东站10灵昆站11机场站12永兴站13沙城站14天河站15海城站16鲍田站17大典下站18汀田站19莘塍站20上望站21上东路站22东山站23汀田车辆段附录五:供货清单附录六:分项报价表第三部分附件附件一资格证明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制件加盖公章;(2)符合参加国企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国企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我方具备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对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售后保障等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记录和行贿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承诺!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此次参加项目的投标,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国企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投标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4)投标供应商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我公司郑重承诺:到本项目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我公司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隐瞒,愿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报价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1温州市铁投集团运营分公司2025 年电子耗材集中采购项目(1+1)不含税总报价(元)小写(¥): 大写: 含税总报价(元)小写(¥): 大写: 注:1.投标报价采用总价形式,是指为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及服务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费用和税费,无任何附加费用。2.▲此表不得自行增减内容,不提供此表格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作无效标处理。3.▲此表内投标报价应与附件三“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总价相一致;4.响应报价保留两位小数。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投标分项报价表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不含税单价(元)税率%含税合价(元)备注1234...不含税总价(元)大写: ,小写 : 含税总价(元)大写: ,小写 : 说明:1.▲含税合价=不含税单价×(1+税率%)×数量。2.▲总价应与附件二“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报价一致。3.▲投标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中备注栏标明选择的品牌,未标明的,一旦中标,采购人有权根据需求指定任意品牌,且投标供应商报价不予调整。4.▲不提供“分项报价表”的报价,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5.分项报价保留两位小数。投标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附件四投标函采购人名称:(投标供应商全称)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在此提交的询价响应文件中,包括如下内容:(—)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编制的询价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二)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编制的询价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三)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编制的询价响应文件资格文件。我方已完全明白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一)本询价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本项目发行完毕为止;(二)我方已详细研究了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书(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三)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承诺按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2%赔偿对本项目采购组织机构造成的损失;(四)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采购文件以及采购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文件中的全部任务;(七)中标或者成交后,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八)我方所有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往来函件的接收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不提供此函或填写不完整的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作无效标处理。附件五(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供应商全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制件(粘贴处)或附后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制件(粘贴处)或附后(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制件(粘贴处)或附后附件六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温州市铁投集团运营分公司2025年电子耗材集中采购项目(1+1)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规范要求询价响应文件对应规范说明技术规格商务条款注:不填写此表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内容。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一、项目信息项目名称:温州市铁投集团运营分公司2025年电子耗材集中采购项目(1+1)招标单位: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项目概述:为满足温州市铁投集团运营分公司2025年日常电子耗材需要,计划采购2025年全年电子耗材物资。采购物资需根据招标人要求按需配送至S2全线20个车站、下塘停车场、汀田车辆段及轨道交通控制中心。供货有效期:服务有效期为1年,合同采用1+1模式。二、采购需求清单商品名称参数要求购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温州市铁投集团运营分公司2025 年电子耗材集中采购项目(1+1)详见附件1批详见附件注:1、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完好性及货物包装完整无损。2、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3、投标价包含货物单价、运费、二次搬运费、包装费、验收、质保期服务、税费等。4、本项目各物资数量为预估数量,在总价不超的情况下,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可以调整预估数量。三、其他要求送货要求:采购人在发出订单后,供货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货物安全、免费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等待采购人验收确认后,把货物放到指定位置。供货商不得无故改变交货时间、数量等,应确保采购人的正常需求量。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供应商应在接到订单当天及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采购人对送达货物进行现场验收核对,无误后开具验收单。送货时间:工作日9:00到17:30附件电子耗材汇总表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高清线1、规格:2米 2、接口类型:HDMI 3、分辨率:支持4K分辨率条20秋叶原/绿联/宏尚德或同等级及以上2高清线1、规格:15米 2、接口类型:HDMI 3、分辨率:支持4K分辨率条3秋叶原/绿联/宏尚德或同等级及以上3网线1、型号:6类网线 2、规格:不小于300米/箱箱14电话线1、型号:2芯电话线 2、规格:不小于300米/箱箱15水晶头1、型号:6类网线配套水晶头 2、规格:不小于100颗/盒盒26水晶头1、2芯电话线配套水晶头 2、规格:不小于100颗/盒盒27录音笔1、一键录音、定时录音功能 2、录音距离达到10m 3、双声道拾音 4、立体外放 5、录音时长≥20小时个8飞利浦/科大讯飞/爱国者或同等级及以上8喇叭1、材质:ABS工程材质机身 2、U盘直读功能,录音功能>120S,警报报警功能 3、可充电使用 4、有效传播距离大于600m 5、功率:≥30W个40麦叶/先科/绵言或同等级及以上9激光笔1、功能:带有教鞭 2、功能:具备翻页功能 3、可充电使用 4、激光光源:红光根30得力/绿联/浙邦或同等级及以上10录音电话机1、音量调节:2级免提音量 ,铃声音量 2、显示:公历农历星期温度,时间 3、来去电记录:34组来电12组去电记录查询 4、录音方式:自动录音,手动录音 5、现场录音查询方式:号码查询,日期查询,序号查询,支持自动答录,支持密码保护 6、本地留言:一组家庭留言,一组主人留言 7、来电铃声:1组普通铃声+全曲个性化铃声 8、数据备份:内存卡读取备份 USB连接备份 9、录音时长:大于等于960小时 10、在一条线路串联多台电话机的情况下可以正常使用个1得力/TCL/步步高或同等级及以上11电话机1、放置方式:台式 2、产品类型:有绳电话 3、功能:铃声选择、来电存储、闹钟、通讯录 4、在一条线路串联多台电话机的情况下可以正常使用个25得力/TCL/步步高或同等级及以上12充电器1、功能:三头充电线 2、主流功率:≥10W 3、接口类型:USB 4、配备充电器个50绿联/华为/公牛或同等级及以上13移动硬盘1、固态驱动器 2、接口类型:USB3.0及以上 3、容量:1TB个5WD/三星/希捷14转换器1、MINI DP转VGA转换器个3绿联/秋叶原/百维通或同等级及以上15转换器1、HDMI转VGA个5绿联/秋叶原/百维通或同等级及以上16U盘1、接口类型:USB3.0及以上 2、容量:64G个50金士顿/闪迪/联想或同等级及以上17键盘1、有线键盘 2、接口类型:USB个30雷柏/双飞燕/罗技或同等级及以上18鼠标1、有线光电鼠标 2、接口类型:USB个40雷柏/双飞燕/罗技或同等级及以上19网线交换机1、8口交换机个2迅捷/TP/锐捷或同等级及以上20硒鼓1、打印机型号:富士施乐SC2020(黑色)个10原厂21硒鼓1、打印机型号:富士施乐SC2020(红色、黄色、青色)个27原厂22硒鼓1、打印机型号:富士施乐-SC2022NDA 彩色打印机(黑色)个15原厂23硒鼓1、打印机型号:富士施乐-SC2022NDA 彩色打印机(红色、黄色、青色)个27原厂24硒鼓1、打印机型号:华为激光多功能一体机-CV81Z-WDM个325硒鼓1、打印机型号:惠普LaserJet LaserJet Enterprise MFP M725个626硒鼓1、打印机型号:惠普LaserJet Pro M706 PCL 6个8027硒鼓1、打印机型号:惠普LaserJet Pro M701n个5028硒鼓1、打印机型号:惠普Color LaserJet CP5225(黑色)个1229硒鼓1、打印机型号:惠普Color LaserJet CP5225(红色、黄色、青色)个2530硒鼓1、打印机型号:惠普LaserJet Pro M405dn个131硒鼓1、打印机型号:惠普LaserJet MFP M42523dn个30032硒鼓1、打印机型号:惠普HP M436nda个1933硒鼓1、打印机型号:夏普mx-c2622R 彩色打印机 (黑色)个5034硒鼓1、打印机型号:夏普mx-c2622R 彩色打印机(红色、黄色、青色)个7035硒鼓1、打印机型号:佳能LBP6670个3736硒鼓1、打印机型号:佳能-LBP6200d个837硒鼓1、打印机型号:佳能-imageCLASS LBP252dw个238硒鼓1、打印机型号:佳能-imageCLASS LBP6230dn个439硒鼓1、打印机型号:兄弟 MFC-7895DW个1340硒鼓1、打印机型号:柯尼卡美能达bizhub C7226黑色个8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一.总则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询价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采购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二、评审组织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评审全过程由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三、评审程序1、询价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询价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询价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没有重大偏离的报价。2、澄清有关问题。为有利于对询价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议,对询价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询价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询价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比较与评价。询价以审标、询标、评审和考察情况为基础依据,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询价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考虑技术质量、价格、业绩、交货期和服务等因素,综合比较与评价。4、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7.2204万元,投标供应商报价超采购预算,其询价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供应商报价均超采购预算,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5、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次低的成交人,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人。若所有供应商报价均超采购预算,评审委员会将不予推荐其为成交候选人,重新组织采购。6、若出现第17页“五、开标和评审-23.4款”规定的情形,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是直接确定否由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依次递补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如递补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本次采购失败,重新组织采购。四、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对评审报告充分评议研究后,从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有关规定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在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且在规定期限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五、投标供应商义务投标供应商应随时接受询价小组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评审结束,所有评审资料存采购机构备查。附件1:1.1.电子投标账号申请表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手机号)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注:1.供应商如需开通电子投标账号,应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将《附件1电子投标账号申请表》《附件2电子投标账号办理授权委托书》发送至采购代理邮箱:629981664@qq.com,并及时通过电话提醒采购代理查收邮件。电子投标账号与电子投标网址将会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发送至投标联系人。如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5:00仍未收到手机短信,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或采购人。2.如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账号申请或未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或采购人导致未能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开通账号并影响投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附件2:1.2.电子投标账号办理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办理(项目名称)电子投标账号,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子耗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温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