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液氧库建设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招标公告(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5)



公告内容: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海东院区液氧库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海东院区液氧库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B-2025-12617
项目名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海东院区液氧库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66,442.04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海东院区液氧库建设):
采购包预算金额:1,566,442.0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海东院区液氧库建设项目(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539,746.06
-

1-2
其他建筑工程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土建部分(固定报价)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772.43
-

1-3
其他建筑工程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安装部分(固定报价)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5,923.55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②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②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海东院区液氧库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海东院区液氧库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首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

(4)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

(5)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 首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供以下证书复印件: 1)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①如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打印件,应由持证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外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样式无要求手写签名的除外。)】。 2)项目负责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首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7)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首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供承诺函(参照响应文件格式十《承诺函》提供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11日 至 2025年04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4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远程开标提醒: (1)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报价文件。 (2)开标/唱价会,留意并进入云平台“开标大厅”右侧的“开标消息”栏目。 (3)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可以通过特殊通道上传备用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报价人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版本一致(即两份文件为投标客户端同时生成)。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6)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57号
联系方式:0759-2386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乐山路35号湛江银隆广场A座701室
联系方式:0759-3399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宇灵、黄世煌、梁杰
电话:0759-3399616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0日

相关附件: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海东院区液氧库建设项目磋商文件(2025040703).zip

1.补充格式:声明函.docx

工程量清单、施工图.zip

《委托代理协议》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海东院区液氧库建设项目.pdf

广东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5-11532采购项目编号:ZJZB-2025-12617项目名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海东院区液氧库建设项目采购人: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第一章磋商邀请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受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海东院区液氧库建设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海东院区液氧库建设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5-11532采购项目编号:ZJZB-2025-1261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566,442.04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海东院区液氧库建设):采购包预算金额:1,566,442.04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建筑工程海东院区液氧库建设项目(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项)详见第二章否1-2其他建筑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土建部分(固定报价)1(项)详见第二章否1-3其他建筑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安装部分(固定报价)1(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②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②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海东院区液氧库建设):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海东院区液氧库建设):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首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4)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5)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首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供以下证书复印件:1)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①如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打印件,应由持证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外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样式无要求手写签名的除外。)】。2)项目负责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6)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首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7)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首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供承诺函(参照响应文件格式十《承诺函》提供承诺)。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地址:人民大道南57号联系方式:0759-238672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乐山路35号湛江银隆广场A座701室联系方式:0759-339961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彭宇灵、黄世煌、梁杰电话:0759-3399616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相关说明1、本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供应商要特别加以注意,须对此作出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项目中,如采用符合政策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按照响应文件格式《政策适用性说明》要求填写。(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海东院区液氧库建设项目2、总预算:1566442.04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3、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金额为26695.98元(其中安装部分:15923.55元,土建部分:10772.43元)。上述各项费用须在分项报价中单独列出,按固定价报价。★4、首次报价截止时间之日起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交承诺,承诺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中《承诺函》格式)★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须提交承诺,承诺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中《承诺函》格式)★6、报价人必须承诺响应文件中所响应提供的资料属于真实有效的(须提交承诺,承诺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中《承诺函》格式)。(三)工程地点: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海东院区(四)主要工程项目要求说明1.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海东院区液氧库建设项目安装部分。(1)本工程涉及消防给排水、防雷接地部分、工艺管道、电气部分、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相关部门验收、办理消防验收、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等相关配套工程;2.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海东院区液氧库建设项目土建部分。(1)本工程涉及平整场地、挖土方、回填方、独立基础等相关配套土建工程;(五)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计算。综合单价=首轮已报价清单的综合单价×(最终总报价-非竞争性费用)/(首轮总报价-非竞争性费用)。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采购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为依据,按工程量清单法报价响应,即按照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等相关要求,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竣工验收(如需地胶打蜡、第三方专业检验机构医用氧气浓度检测及空气检测,其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包保修等的承包方式。不允许转包及分包。(六)结算1.在工程项目每个阶段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后,供应商在10个工作日内开具每个阶段相应金额的发票并编制和报送工程结算,采购人接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和编制的工程结算报告书,并且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对施工现场实际工程量核对及递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后,采购人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后,采购人再按合同约定付款。2.结算原则(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算。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市场价格,结合企业实际以及包括施工现场情况与周围环境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等影响报价的因素和风险在内的所有风险系数都考虑在内的所有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结算时综合单价按成交价中相应清单综合单价固定不变,不受市场上材料、设备、劳动力和运输价格的波动而改变。(2)本工程的最后结算根据采购人提供工程的施工图、施工图说明、相关资料及说明,按《广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的规定进行工程结算。(3)结算时,除采购人引起的工程签证及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材料价涨跌、规费外,其余不作调整。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及非供应商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增减而引起的工程价款调整的项目,需得到采购人和现场监理工程师(如有)的书面同意和签证,并执行湛建管〔2004〕137号文的规定才能进行相应调整。(4)由于采购人引起的工程签证、设计变更的结算按照如下规定执行:①若合同价中有相应或类似的单价,则按成交价中的相应单价计算;②若合同价中没有相应的单价,则按现行有关定额计算或法定信息价并乘以招标控制价的比值;③若现行定额没有,则由采购人、供应商进行市场调查,按市场价乘以成交价与招标控制价的比值,并报采购人审核后确定。(七)关于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相关证明材料需包括但不限于:(1)利用成本预测及其他有关资料,分析清单子目中各项成本水平与构成的变动情况,研究影响成本升降的各种因素及其变动原因,列出降低各项清单子目成本的途径;(2)对计划指标、实际指标、用量、单耗、单价、利润等逐项分析,对比计算出节约的金额及百分比,并分析其原因;(3)主要用工方式和人工日工资分析,主要材料选购方式及其主要材料的价格分析,主要机械成本分析,及其他分析。分析均需量化且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需涉及参与上述分析的每一个支撑数据,如有遗漏视为理由不充分)。佐证材料包括供应商负责的在建或近一年内完工的相类似工程项目:相应工种工人工资结算表(需有工人签名以及业主或监理单位的确认,否则无效)、相应的工程机械台班租赁合同、自有机械提供相应的设备登记证并分析机械台班使用费用等。如单价分析涉及综合定额消耗量的变动,需作进一步的分析说明并提供佐证材料,否则,当作无效报价处理。成本分析还需提供有效的雇佣合同、工程项目合同复印件及照片证明(如施工场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上述报价指最后报价。(八)工程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竣工。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时间为准。采购包1(海东院区液氧库建设)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竣工。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时间为准。标的提供的地点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海东院区付款方式第1期为(预付款):支付比例30%,项目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如有)25%的无条件支付银行预付款保函和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如有)30%的预付款发票,采购人收到预付款保函和预付款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扣除暂列金额,如有)3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保函需是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出具无条件的保函;。第2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20%,在工程量达60%时,支付至合同总价50%的工程款。。第3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30%,在工程量达80%时,支付至合同总价80%的工程款;。第4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17%,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采购人核定工程造价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核定造价的97%;。第5期为(尾款):支付比例3%,余下3%的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不计利息)。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等额有效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成交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当成交供应商的累计执行金额达到或即将达到合同总金额的80%时,成交供应商须在达到该比例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向采购人发出提醒函,明确告知当前合同执行进度、已执行金额以及剩余待执行金额等。除经采购人书面确认以外,成交供应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出本合同总金额的执行,也不应接受采购人在未经书面确认下超出本合同总金额的继续履行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继续使用产品、要求服务、持续下单等行为),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以支付超本合同金额的款项。。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根据国家验收规范、按工程验收程序由甲方组织验收。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对氧气浓度及空气质量、洁净度等的检测)。检测报告需由具有国家认证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验机构出具,费用需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以国家颁发的现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规程,达到合格工程质量标准,且能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5%,说明:(1)提交时间:成交供应商在签订本合同前需递交履约保证金。 (2)金额:成交供应商按合同总价的5%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方式: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保函形式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需是无条件保函)。 (4)履约保证说明:如果成交供应商不按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义务,采购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不足以抵偿采购人损失的部分,采购人可向成交供应商进一步索赔。因成交供应商违约扣除履约保证金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一个月内将扣除的履约保证金补交给采购人。成交供应商不按合同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履约保证金退还:成交供应商违约致使采购人单方解除合同的,除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采购人可以直接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违约责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符合要求的工程竣工资料后,采购人一次性足额、无息向成交供应商退还给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其他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建筑工程海东院区液氧库建设项目(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项1.001,539,746.061,539,746.06建筑业详见附表一2其他建筑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土建部分(固定报价)项1.0010,772.4310,772.43建筑业详见附表二3其他建筑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安装部分(固定报价)项1.0015,923.5515,923.55建筑业详见附表三附表一:海东院区液氧库建设项目(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施工要求(1)在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每次向成交供应商发出工程内容的通知,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进行确认。(2)成交供应商严格按照已经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接受采购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及工地纪律的监督和管理。(3)成交供应商在工程施工期间,严格遵守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由于管理不善,导致政府职能部门的罚款和停工整改,由其发生的费用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且采购人保留暂缓支付工程款的权利,以确保文明施工有效实行。(4)成交供应商在工程施工期间配备项目驻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制度。(5)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广东省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并接受采购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对材料质量现场抽检。(6)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工人食堂与生活设施等场地问题。(7)施工用水、用电由采购人指定驳接点,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布线管。(8)成交供应商接受现场管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定。(9)施工所用的机械工具由施工队伍自备及自费运到施工工地,进场后进行必要的性能安全检查,完工后从工地自费搬出运走,施工所用的材料及机械工具由采购人提供适当的场所存放并由施工队伍自行保管,不得随便存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丢失、损坏。(10)成交供应商应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7)实施管理,并按受采购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的监督。注册建造师及管理人员和持证上岗等人员到位且持证上岗。发生注册建造师需要更换情况的,经采购人审核同意方可变更。更换后的注册建造师应与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所拟定的注册建造师的主要条件一致。(11)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工人食、宿等问题。(12)施工区域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人员、物业、物品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负责赔偿。(13)成交供应商进场施工人员应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出入证件。(14)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属实,如发现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工程项目将另行处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15)成交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对该工程进行地胶打蜡,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16)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项目后,若采购人或相关部门有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安排具有国家认证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验机构对氧气、空气(质量、洁净度等)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验收;检测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进行整改,直到检测合格为止(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22、投入的设备、材料要求供应商需要编写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且对本项目总体架构思路清晰、明确,具有合理、全面、科学的理解,分析能贴合项目实际需求。(1)技术要求:本工程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2)本项目施工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的规定和要求,同时要符合设计要求,确保满足采购人对本工程的材料工艺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不支付相应的款项。(3)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材料合格证书,主要材料提供样板并经采购人确认,符合工程要求,方可使用。如发生货不对板,采购人有权拒用且不支付相应款项,并由供应商承担损失。(4)本工程所使用的主要工程材料(设备):液氧低温储罐、空温式汽化器等,经采购人确认后,供应商才可以大批量购买和使用。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符合环保和相关的检测要求,采购人在供应商工程完工后必要时安排专业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检测不合格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进行整改。33、质保要求(1)供应商需要编写质量管理标准,且标准清晰、详细,有明确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保障措施完善、可行性高;对各类可能影响项目工期的因素、前后工序搭接、问题有切实可行的应对或应急方案。(2)确保达到质量验收合格。工程质量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 013)》、国家颁发的技术规范及相应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供应商在施工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停工和返工,供应商立即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予顺延。(3)保修期按照国家规定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文件第40条执行,即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均为两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后建设方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返修费用,全部由供应商负责。(4)缺陷责任期为2年。4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1)供应商需要编写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及现场管理方案,且内容详尽、清晰,责任明确,有具体的保护管理方法和措施,措施合理、科学,可有效保障成品保护及现场管理。(2)成交供应商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防爆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治安与城管等规定,应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防范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施工期间,建立施工安全用电制度,确保施工用电设备的完好无损,并设置漏电保护装置。(3)成交供应商应按安全施工的要求,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干净,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减少对施工区域内进出人员的工作造成的影响,并确保各方人员的安全,施工区域内由于成交供应商的责任造成的一切人员的伤亡,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赔偿等后果。(4)本项目涉及到多方交叉施工工作,成交供应商在施工准备阶段应提前做好沟通工作,施工方案中应有协调方法,场地布置应合理有序。不得出现无必要的工作相互干涉影响和其它存在风险和隐患的状况。55、工程进度要求供应商需要编写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且关键路径准确、清晰、完整,计划编制科学性且合理,进度计划符合工期要求,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性强。(1)工程合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竣工。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时间为准。(2)采购人欢迎各供应商根据企业自身实际能力,在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合理、可行的前提下,对本工程的工期进行优化,提出缩短工期的报价文件;其中雨天、节假日及因供应商的施工质量不合格或施工程序颠倒造成的返工所耽误的工期也并记在内,不能顺延。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工期可以顺延,要求本工程按期完成,按期完成不奖不罚。66、施工管理架构人员情况(不得兼任):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职称,初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技术负责人1人:人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职称,初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施工员2人:具有施工员岗位证或培训证;质检(量)员1人:具有质量员(或质检员)的岗位证或培训证;材料员1人:具有材料员岗位证或培训证;资料员1人:具有资料员岗位证或培训证;拟派驻的人员,如需更换,需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更换相同资质的人员。77、资料与归档要求(1)成交供应商对施工项目所需的资料和文件进行收集和整理。并加以分析调研选用。(2)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竣工图纸及竣工图电子文件光盘,竣工验收资料按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编制成册。在完成上述工作后10天内提供工程结算书及相关资料统一送采购人审核,确认后办理结算手续。(3)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采购人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应明确采购人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88、售后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于项目竣工应指定质保负责人,其通信工具应保持畅通。(2)建设项目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无条件进行修复,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3)成交供应商协助采购人了解隐蔽工程的情况,必要时要协助采购人解决施工项目中的疑难问题。(4)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的质保维修通知后,在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派出技术人员前勘察给出解决方案,一周内完成修复。99.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另册)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附表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土建部分(固定报价)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附表三: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安装部分(固定报价)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中捷通信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6.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磋商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2 开启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3 评审方式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审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7 现场踏勘否 8 响应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响应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 无开户账号: 无开户银行: 无支票提交方式: 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响应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响应保证金。 10 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11 成交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1家12 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启与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启、不得评审或直接终止采购。13 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14 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5 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工程类”费率标准计算后下浮21%收取(计算方式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6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7 响应文件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18 其他19 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响应,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联合体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响应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响应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响应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8.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8.4获得本磋商文件者,须履行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磋商文件用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询价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0.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五、响应要求1.响应登记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并点击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响应文件的制作2.1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响应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供应商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用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磋商报价说明如下:(1)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轮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磋商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3)磋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响应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2.4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7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响应文件的提交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取得响应回执的。(2)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的解密到达开启时间后,供应商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启解密,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6.响应保证金6.1响应保证金的缴纳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递交,由中捷通信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中捷通信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中捷通信有限公司;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启时中捷通信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响应保函、响应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保函或响应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启或评审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响应保证金的退还:(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放弃响应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备注: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响应有效期7.1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响应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响应供应商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8.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9.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磋商、评审和结果确定1.响应文件的开启1.1开启程序工作人员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启,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解密情况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启分为现场电子开启和远程电子开启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启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将被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1.2异议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3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响应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成交3.1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结果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响应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彭宇灵、黄世煌、梁杰电话:0759-3399616传真:/邮箱:liangjie.gyl@chinaccs.cn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乐山路35号湛江银隆广场A座701室邮编:52400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北裙楼313室电话:020-83340570邮编:510030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四章评审一、评审要求1.评审方法采购包1(海东院区液氧库建设):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2.评审原则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3.磋商小组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1)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中捷通信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中捷通信有限公司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响应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响应:(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响应无效条款。7.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8.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9.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响应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供应商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海东院区液氧库建设):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附表一)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海东院区液氧库建设):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②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②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8特定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首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9特定的资格要求2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10特定的资格要求3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 首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供以下证书复印件: 1)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①如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打印件,应由持证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外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样式无要求手写签名的除外。)】。 2)项目负责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11特定的资格要求4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首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12特定的资格要求5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首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供承诺函(参照响应文件格式十《承诺函》提供承诺)。13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海东院区液氧库建设):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响应文件已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2响应承诺函响应承诺函已提交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且响应有效期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3报价要求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投标报价未超出采购预算。4“★”号条款满足磋商文件要求。5工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6其他情形响应文件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2.响应文件澄清2.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供应商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启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供应商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磋商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最后报价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3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性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5.详细评审采购包1(海东院区液氧库建设):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15.0分技术部分75.0分报价得分10.0分技术部分施工管理架构人员情况1 (4.0分)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职称,其中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2分,具有初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其他不得分; 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职称,其中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2分,具有初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 1、上述1-2项人员不重复计算,若重复,以得分高计取。 2、(1)职称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①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电子证书)。②提供官网证书查验截图(访问www.12333.gov.cn网页,进入“在线服务”的“人才人事”板块使用职称查询平台。如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初级、中级专业职称,职称信息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网站(http://www.cpta.com.cn/certQuery.html)查询)。(部分证书超出网站查验范围无法提供截图的,则供应商则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函,未提供不得分) (2)如果职业资格证书按人社部门规定可对应上述专业职称的,供应商按上述①②项要求提供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两项材料:a.人社部门关于职业资格证书对应上述专业职称的规定,并对相关规定作标识(如用红色方框标识);b.提供符合人社部门规定对应职称条件的证明材料。 3、还需提供自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报价人为其依法交纳社保(须至少体现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齐全对应项不得分。施工管理架构人员情况2 (5.0分)1.施工员2人:具有施工员岗位证或培训证,每提供1人得1分,共2分; 2.质检(量)员1人:具有质量员(质检员)的岗位证或培训证,得1分; 3.材料员1人:具有材料员岗位证或培训证,得1分; 4.资料员1人:具有资料员岗位证或培训证,得1分; 注:以上1-4项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和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报价人为其依法交纳社保(须至少体现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齐全对应项不得分。 2)或提供承诺(可参照“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中《承诺函》格式):承诺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投入满足上述要求的人员(承诺须明确人员岗位、证书、到位时间)。施工要求响应 (12.0分)根据需求书“施工要求”提供响应方案: 对报价人就制定的响应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提供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的资料: 1.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12分; 2.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 3.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4. 未提供或其他的,得0分。投入的设备、材料要求 (10.0分)根据需求书“投入的设备、材料要求”提供响应方案: 1、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10分; 2、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 3、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 4、未提供或其他的,得0分。质保要求 (9.0分)根据需求书“质保要求”提供响应方案: 1、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9分; 2、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 3、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 4、未提供或其他的,得0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9.0分)根据需求书“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提供响应方案: 1、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9分; 2、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 3、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 4、未提供或其他的,得0分。工程进度要求 (9.0分)根据需求书“工程进度要求”提供响应方案: 1、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9分; 2、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 3、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 4、未提供或其他的,得0分。资料与归档要求 (9.0分)根据需求书“资料与归档要求”提供响应方案: 1、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9分; 2、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 3、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 4、未提供或其他的,得0分。售后服务要求 (8.0分)根据需求书“售后服务要求”提供响应方案: 1、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8分; 2、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 3、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 4、未提供或其他的,得0分。商务部分报价人业绩情况 (10.0分)对报价人自202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获得的建筑工程类工程业绩进行评审,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客户评价 (5.0分)上述(报价人业绩情况)有效业绩中获得正面评价(优秀、优良、良好、满意或相当于正面评价),且评价文件体现评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如未体现的,供应商须另行提供评价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每份得1分,最高得5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6.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谈判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谈判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7.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1)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4)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第一部分协议书甲方:(全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000455858169P法定代表人:刘华锋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57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地址:省市联系人:联系电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工程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合同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工程内容:本项目包括,按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招响应性文件及相关答疑资料所涵盖的全部工程。1.4工程规模:具体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1.5结构形式:具体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1.6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答疑资料所涵盖的全部工程。三、合同工期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内竣工,即计划从年月日开始施工,至年月日竣工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实际施工日期与甲方发出的开工令不一致的,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记载的日期为准。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按符合国家标准合格等级验收。五、合同价款合同含税总价(大写):人民币元(小写):¥六、组成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工程洽谈记录、会议纪要、变更、调整报告等);(3)成交通知书;(4)响应性文件及其附件;(5)专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施工设计图纸;(8)工程量清单;(9)其他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七、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年版第1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乙方承诺乙方已按照法律规定取得完成本合同约定内容所需的相关资质,乙方向甲方承诺已阅读、真实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甲方承诺甲方向乙方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式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订立合同地点:第二部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000455858169P法定代表人:刘华锋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57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承包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工程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于___年月日确定的采购结果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答疑资料所涵盖的全部工程。1.4承包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综合单价,以包工、包料、包安全的方式进行承包;不允许转包及分包。1.5工期:本工程日历天内竣工,即计划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实际施工日期与甲方发出的开工令不一致的,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记载的日期为准。1.6工程质量:按符合国家标准合格等级验收。1.7合同含税价款(人民币)元。第二条甲方工作2.1开工前【】天,甲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无法拆除移动的设施、办公用品、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2.2指派作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乙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甲方应予以协助。第三条乙方工作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3.2指派作为乙方驻工地代表,驻工地代表须每周五天,每天至少8小时在施工现场,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3.4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3.5出入施工场地道路按现状。办理出入施工场地的道路通行权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应充分勘察现场,为实施合同工程所需修建的场外设施由乙方负责,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出现损毁,由乙方负责修缮和恢复原状。3.7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3.8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9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4.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自动顺延,甲方不由此承担任何责任。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4.3因甲方原因导致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顺延天数由甲方和监理单位书面确认。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5.1技术要求: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5.2质量要求:确保达到质量验收合格。工程质量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国家颁发的技术规范及相应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乙方在施工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乙方必须立即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予顺延。5.3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以上标准。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未达到合格以上,则乙方需按合同总价的2%承担违约责任,并负责按质量要求返工,直至达到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验收合规标准,返工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5.4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工程隐蔽和工序验收乙方应提前24个小时书面通知甲方、设计、监理等有关部门(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需重新修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工期不予顺延。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由乙方赔偿。5.6验收要求:根据国家验收规范、按工程验收程序由甲方组织验收。乙方需提供具有国家认证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验机构对空气(质量、洁净度等)进行检测,并且检测合格。以国家颁发的现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规程,达到合格工程质量标准,且能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书面验收通知30日内组织验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甲方需要验收时乙方应配合甲方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验收合格,出具书面验收合格报告。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整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整改后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备注:按项目需求及响应情况填写,签合同时,删除备注)5.7工程竣工资料要求(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应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如工程具备验收资格,乙方在作出竣工验收报告后7天内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经验收后如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在限定的期限返修后再进行验收,直至符合要求为止。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各方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确认。乙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6.1工程款(进度款)支付:(1)(备注:此处写支付有关内容,支付约定按项目需求及响应情况填写,签合同时,请删除本括号内容)(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等额有效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3)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当乙方的累计执行金额达到或即将达到合同总金额的80%时,乙方须在达到该比例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向甲方发出提醒函,明确告知当前合同执行进度、已执行金额以及剩余待执行金额等。除经甲方书面确认以外,乙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出本合同总金额的执行,也不应接受甲方在未经书面确认下超出本合同总金额的继续履行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继续使用产品、要求服务、持续下单等行为),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以支付超本合同金额的款项。6.2乙方凭以下资料与甲方结算:(1)成交通知书;(2)合同;(3)工程结算报告书(加盖乙方公章);(4)验收/成果报告(加盖公章);(5)乙方出具的等额有效发票。6.3向甲方开票详细信息:单位名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000455858169P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57号电话0759-2369357开户行广发银行湛江岭南支行账号1090085160100001236.4乙方收款账户信息:用户名开户行账号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7.1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由乙方及时更换合格的材料、设备。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由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主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7.2凡由乙方采购的主要工程材料,由乙方提前15天提供材料样品,经甲方确认样品后,由乙方按要求购买,如乙方购买的材料与样品不一致的,甲方可拒绝使用,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7.3本工程的所有设备材料必须为国家合格产品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不得使用来历不明和质量不合格的材料。所有主要工程材料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及出厂合格证。材料应提前进场,材料进场前乙方应将进场材料的有关资料交甲方代表确认,在材料使用前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共同验收并书面确认材料符合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若材料未经甲方代表书面确认而乙方擅自使用,一经发现,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本合同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并由甲方代表对进场材料进行检验,若材料符合要求,继续使用,若不符合要求,已使用和未使用的该批材料均一律退场,退场完成经甲方代表确认后,方能按要求重新进材料,若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导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顺延。第八条工程变更甲方有权根据工程设计变更调整部分工程,并由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或说明,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的有关要求进行施工、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乙方可根据增减的工程量调整单价和收费。同时,凡涉及而需要调整预算(合同价款)的工程变更,监理单位(如有)必须对工程变更方案进行评估后报经甲方审批变更方案,设计单位按审定的工程变更方案进行变更设计,在工程变更实施之前,须将工程变更费用预算报甲方审定。第九条竣工验收与结算9.1在工程项目每个阶段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后,乙方在10个工作日内开具每个阶段相应金额的发票并编制和报送工程结算,甲方接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和编制的工程结算报告书,并且乙方配合甲方对施工现场实际工程量核对及递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后,甲方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后,甲方再按合同约定付款。9.2结算原则9.2.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算。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市场价格,结合企业实际以及包括施工现场情况与周围环境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等影响投标报价的因素和风险在内的所有风险系数都考虑在内的所有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结算时综合单价按中标价中相应清单综合单价固定不变,不受市场上材料、设备、劳动力和运输价格的波动而改变。9.2.2本工程的最后结算根据甲方提供工程的施工图、施工图说明、相关资料及说明,按《广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的规定进行工程结算。9.2.3结算时,除甲方引起的工程签证及经甲方书面同意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材料价涨跌、规费外,其余不作调整。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及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增减而引起的工程价款调整的项目,必须得到甲方和现场监理工程师(如有)的书面同意和签证,并执行湛建管〔2004〕137号文的规定才能进行相应调整。9.2.4由于甲方引起的工程签证、设计变更的结算按照如下规定执行:①若合同价中有相应或类似的单价,则按中标价中的相应单价计算;②若合同价中没有相应的单价,则按现行有关定额计算或法定信息价并乘以招标控制价的比值;③若现行定额没有,则由甲方、乙方进行市场调查,按市场价乘以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的比值,并报甲方审核后确定。第十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10.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10.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消防法等相关规定,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对甲方或第三方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从延期的第一天起,每天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一(1‰)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逾期15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以及其他责任均由乙方承担。11.2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按照原价予以赔偿。11.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11.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11.5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应及时通知对方,签订合同终止协议,违约方需赔偿合同总价百分之五(5%)的金额给守约方,甲方有权从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守约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11.6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由乙方无偿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费用、损失和责任,同时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2%)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乙方还需另行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11.7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甲方发现乙方违反本条规定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乙方除比照本协议质量、工期相应处罚条款承担全部责任外,应当承担本合同工程总价款百分之十(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并立即退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11.8其他违约情形及责任按本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第十二条不可抗力条款12.1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12.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争议和纠纷处理13.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13.2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议,一方或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其他约定14.1履约保证金(备注:按项目需求及响应情况填写,签合同时,删除本括号内容)(1)提交时间: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需递交履约保证金。(2)金额:乙方按本合同总价的【】%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3)提交方式:银行转账。14.2履约保证说明:如果乙方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不足以抵偿甲方损失的部分,甲方可向乙方进一步索赔。因乙方违约扣除履约保证金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将扣除的履约保证金补交给甲方。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14.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乙方违约致使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除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甲方可以直接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如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违约责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乙方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工程竣工资料后,甲方一次性足额、无息向乙方退还给履约保证金。第十五条通知和送达15.1任何一方发出的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回复、文件或其他联系,均应以书面形式、且采用邮政快递(EMS)或直接送达的方式。如以邮政快递(EMS)方式的,应寄至本合同尾页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三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于另一方签收时视为已送达,任何一方不得拒绝签收(签收仅证明收到,不能被认为是对文件内容的同意);该地址亦可作为法院的送达地址。第十六条附则16.1双方约定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2合同组成部分: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货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性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组成部分包括工程量清单(乙方署名并加盖公章)、成交通知书(加盖公章)、用户需求书等。第十七条补充条款17.1本工程不给予赶工费;17.2本合同的修改及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协议。17.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盖章时请加盖骑缝章)(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乙方(盖章):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人民大道南57号地址:省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单位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57号单位地址:省市电话:0759-2369357电话:邮政编码:524000传真: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湛江岭南支行开户银行:户名: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户名:账号:109008516010000123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工程质量保修书甲方(全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000455858169P法定代表人:刘华锋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57号乙方(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地址:省市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一)本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有的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和安装工程等项目(二)由施工质量引起的施工质量问题和由此引发的工程、设施的损坏,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乙方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及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按国家验收标准为合格工程。保修期按照国家规定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修正)第40条执行,即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三、缺陷责任期为两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均为【】年(保修期均自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四、质量保修责任(一)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小时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修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从质量保修金中直接扣除。(二)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于【】小时内派人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抢修。(三)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四)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如乙方为责任方而拒不履行保修义务的,甲方可以另行聘请其他机构进行维修,甲方可以扣除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质量保修金。六、其他(一)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工程项目全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约定的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二)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甲乙双方在施工开始前共同签署,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式【】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盖章)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附件1工程量清单(如有二次报价)附件2成交结果通知书/采购评审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如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5.信用记录查询(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6.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响应文件封面(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5-11532采购项目编号:ZJZB-2025-12617所响应采购包:第包(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响应文件目录一、响应承诺函二、首轮报价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政策适用性说明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响应保证金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十、承诺函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二、监狱企业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四、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十五、供应商业绩情况表十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七、商务条件响应表十八、履约进度计划表十九、各类证明材料二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一、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二十二、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二十三、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四、附件二十五、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格式一:响应承诺函致:中捷通信有限公司你方组织的“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海东院区液氧库建设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为:ZJZB-2025-12617],我方愿参与响应。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海东院区液氧库建设项目”项目的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响应前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响应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工程、服务)与相关服务的磋商总价详见《首轮报价表》。(二)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响应截止日有效,如有在响应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启日之后,响应有效期之内撤回响应或成交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磋商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响应。(六)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八)我方磋商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十)我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十三)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四)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磋商小组可将我方做无效响应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五)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六)所有与本磋商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格式二:首轮报价表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首轮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响应报价(元/%) 交货或服务期 交货或服务地点 1供应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三:分项报价表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采购包: 品目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产地 制造商名称 单价 数量 总价 1 品目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单价 数量 总价 1供应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四:政策适用性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号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 制造商(开发商) 制造商企业类型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编号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 1 2 3 4 5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格式五:(供应商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格式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响应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响应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中捷通信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________职务,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海东院区液氧库建设项目”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ZJZB-2025-12617]的响应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格式七:响应保证金响应文件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格式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十:(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承诺函致: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对于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我方郑重承诺如下: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逐条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一)星号条款1.2.3..........(二)三角号条款1.2.3..........(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1.2.3..........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在实际操作中,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格式十二:(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监狱企业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十三:(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格式十四:(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立约方:(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关系(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3.如果本联合体成交,(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___________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___________部分。4.如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____%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采购包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采购包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成交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____份,随响应文件装订____份,送采购人____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联合体成员各执____份。甲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乙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注:1.联合响应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液氧库建设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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