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车辆招标公告(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
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自治区医院车辆购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文件,并于2025年4月17日11点4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CG2025-25673
项目名称:自治区医院车辆购置项目
项目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询价通知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12日00:00至2025年4月17日00:00(北京时间)
方式:在线获取(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17日11点40分(北京时间)
方式及地点:在线提交(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开启及询价
时间:2025年4月17日11点4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通过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询价通知书,并在线上完成提交响应文件环节。
2.本项目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远程解密,响应人应当提前做好浏览器、CA驱动安装等准备,并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登录,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工作。
3.因无法主动联系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后续留意是否有本项目更正公告。
注: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供应商,请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0891-6921122、0891-693899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25号
联系方式:0891-68174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江冲路15号
联系方式:0891-6637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晋美曲桑
电话:0891-6637788
九、附件:询价通知书(GZFCG2025-25673)
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项目名称:自治区医院车辆购置项目项目编号:GZFCG2025-25673采购代理机构: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发出日期:2025年4月 目录第一章询价邀请-3-第二章响应人须知-5-第三章响应文件的提交-8-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9-一、封面-9-二、响应函-10-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1-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2-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3-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4-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5-八、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6-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7-十、信用中国网信用记录查询情况-18-十一、报价一览表-19-十二、响应分项报价表-20-十三、主要标的信息-21-十四、技术参数对照表-22-十五、中小企业声明函-23-十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24-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25-第六章评审方法-29-第七章合同书格式-31-1.第一章询价邀请以发布的公告为准。受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GZFCG2025-256732.项目名称:自治区医院车辆购置项目3.采购方式:询价4.预算金额:1,000,000.00元二、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4月12日00:00(北京时间)至2025年4月17日00:00(北京时间);2.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3.方式:在线获取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1.开启时间(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4月17日11:40(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3.方式:在线提交响应文件;4.询价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xizang.gov.cn/open-web-zc/login);五、采购人信息1.名称: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地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25号3.电话:0891-6817469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2.地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江冲路15号3.项目负责人:晋美曲桑4.联系电话:0891-6637788八、其他补充事项1.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本项目商品、快递包装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西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关于转发的通知》(藏财采办〔2020〕138号)规定执行。2.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网上评标),仅对响应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3.定义:电子响应文件是指通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编制的响应文件。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CA锁完成,并加密后完成上传(上传的响应文件格式为加密文件)。4.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询价公告载明的时间参加询价活动。响应人应当提前做好浏览器、CA驱动安装等准备,并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xizang.gov.cn/open-web-zc/login)”,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工作。详见“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开标人员及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评标系统操作手册》。5.出现下列情况的,将视为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应当拒收。⑴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参加询价活动的。⑵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的。⑶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响应文件。⑷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能解密的。⑸经确认响应人上传系统为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6.响应人未在询价结束前提出疑义的,视同其认可询价过程和结果。7.电子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求:7.1签字、盖章位置及要求应符合“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7.2“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之处应当使用单位电子公章进行签字、盖章(或将签字页先进行签字、盖章、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涉及到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可将文件签字页先进行签字、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也可签字处使用电脑打字输入,并加盖电子公章。2.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各响应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我中心对该项目实施询价采购,为顺利实施本次政府采购,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本“响应人须知”,并按照响应文件格式组成响应文件。一、响应文件需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内提交,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二、参加响应的供应商须认真阅读“响应分项报价表”的有关栏目,响应产品的质量和服务不得低于询价通知书要求;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会导致报价被拒绝。三、响应报价应包括运输、调试、安装、技术指导等所有费用。四、按询价通知书要求在相应位置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否则会导致报价被拒绝。涉及到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可将文件签字页先进行签字、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也可签字处使用电脑打字输入,并加盖电子公章。五、参加响应的供应商须承诺产品质量、优惠条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对未作出售后服务承诺的或未对售后服务条款响应的,会导致报价被拒绝。产品质量技术性能有误导、虚假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责任由响应人承担。六、无论响应结果如何,响应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我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不收取成交服务费。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签订合同前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数额缴纳项目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10%)。其缴纳方式以采购人要求为准。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予以退回。七、自《成交通知书》签发之日起30日内,由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严格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及技术指标提供货物。八、验收、付款方式:卖方不得擅自拆封原厂商包装,卖方在规定时间内送货至使用单位现场后,由采购人组织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九、响应文件组成:1.封面2.响应函;3.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报价一览表;6.响应分项报价表;7.技术参数对照表;8.中小企业声明函;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10.资格证明文件⑴营业执照;⑵响应供应商应当提交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函或相关材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信用中国网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十、评审标准: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十一、询问、质疑、投诉1.询问响应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以书面形式提出。2.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⑴采购文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最少3个工作日;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⑵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响应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⑶投诉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3.第三章响应文件的提交一、响应流程1.响应方式采用网上响应,流程如下:响应人须在需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并完善企业信息后进入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项目关注操作。Ca锁办理流程:所需资料及办理流程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服务中心”-“联系我们”-“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CA锁各地市办理人员及联系方式”进行咨询、办理。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页面,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进入登录界面,输入登录“账号”、“密码”、“验证码”;登录完成点击左侧“关注项目”右侧显示为发布的采购公告信息,右上角可以进行项目检索,对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关注”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即可。点击左侧“我的投标项目”右侧显示为所有参与项目信息列表,点击“进入”按钮为该项目的管理界面,需要进行采购文件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并上传等操作(在响应过程中存在技术问题,请及时拨打电话0891-6921122)。本项目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xizang.gov.cn/open-web-zc/login)远程解密,响应人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参加询价活动。同时,满足本询价通知书关于响应的其他要求后,方可完成响应。2.查看响应状况。通过应标管理-已响应的项目可查看已响应项目信息。二、响应截止1.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响应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响应人受响应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三、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在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拒绝接受。2.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旁签署(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盖章和上传至系统后生效,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响应有效期(60天)终止之前,响应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件。4.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4.1.一、封面响应文件项目名称:包号(如有)项目编号:响应单位:日期:4.2.二、响应函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响应邀请,(姓名、职务)经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响应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履行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2.响应方已详细审查并理解全部询价通知书,已完全明确询价通知书中告知的全部内容;3.响应方完全响应询价通知书中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4.响应方将按询价通知书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本响应有效期为响应截止之日起60天;6.我公司以非联合体形式进行响应;7.响应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成交后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则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8.在响应过程中,响应方以提前报备或用其它不良手段阻止预成交人获得货源的、在响应采购活动过程中响应方放弃响应的,愿意接受贵中心作为不良行为公示处理;9.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向询价人提供不真实文件,或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等有关情形的,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接受处罚。10.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响应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11.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电话(传真):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托代理人签字:响应人名称(盖章):日期:4.3.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2.响应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4.4.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本授权书声明:本人(法人姓名)系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响应,并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响应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电话:4.5.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说明:提交具备条件的承诺函或相关材料(格式自拟)。4.6.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说明:提交具备条件的承诺函或相关材料(格式自拟)。4.7.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说明:提交具备条件的承诺函或相关材料(格式自拟)。4.8.八、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说明:提交具备条件的承诺函或相关材料(格式自拟)。4.9.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提交具备条件的承诺函或相关材料(格式自拟)。4.10.十、信用中国网信用记录查询情况说明:提供信用中国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4.11.十一、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总报价(元)大写:小写: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2.价格应按照“响应人须知”的要求报价。3.格式、内容和签章、盖章必须完整。4.此表中,响应总报价应和响应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5.《报价一览表》中所填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响应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4.12.十二、响应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序号货物名称型号和规格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总价交货期货物名称………………………………合计大写: 小写: 备注:响应人应当按照《响应报价表》,列出详细的货物名称、型号和规格、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及总价等信息。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响应人(盖单位章):日期:4.13.十三、主要标的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单位:元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23456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响应人(盖单位章):日期:注:1.如果响应人认为需要,每种货物可填写一份该表。2.投标产品无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视为不合格标。4.14.十四、技术参数对照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询价规格响应规格偏离情况(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不能确定)说明(如不能确定,请在该栏作出说明及调整的理由)备注: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响应人(盖单位章):日期:4.15.十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企业类型应当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2如有多个标的,按实际标的数增加标的信息。企业名称(公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本项目制造商所属行业为工业。4.16.十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单位章):日期:5.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一、采购数量:4辆国产车(1辆插混中型MPV、1辆燃油轻客、1辆插混轿车、1辆纯电轿车)二、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000,000.00元1.插混中型MPV最高限价:250,000.00元2.燃油轻客最高限价:450,000.00元3.插混轿车最高限价:180,000.00元4.纯电轿车最高限价:120,000.00元三、技术要求1.插混中型MPV车身级别中型MPV长*宽*高(mm)≧4920*1900*1760轴距(mm)≧2930能源类型插电式混合动力CLTC纯电续航里程(km)≧150燃油类型汽油燃油标号≥92#油箱容积(L)≧50环保标准≥国VI变速箱混合动力专用变速箱(DHT)发动机2.0L、≥140马力、直列4缸电动机功率(kW)≧134电动机总扭矩(N·m)≧300电池容量(kWh)≧25.57驱动形式前驱或后驱座位数≥7,≤9前悬挂类型麦弗逊式独立悬架后悬挂类型扭力梁式非独立悬架转向助力形式电动助力前/后制动器类型通风盘式整车质保3年或10万公里2.燃油轻客车身级别轻客长*宽*高(mm)≧7005*2040*2620整备质量(kg)≧3654能源类型汽油燃油标号≥92#油箱容积(L)≧92环保标准≥国IV变速箱手动或自动变速器发动机≥3.0L最大功率(kW)≧151最大马力(Ps)≧205最大扭矩(N·m)≧344最高车速(km/h)≧130挡位个数≥5车门数(个)≧2座位数(个)≧20,≤22整车质保3年或10万公里3.插混轿车轴距(mm)≥2920能源类型插电式混合动力CLTC纯电续航(KM)≥125燃油类型汽油燃油标号≥92#油箱容积≥50L环保标准≥国VI排量≥1.5,≤1.8座椅材质皮质整备质量(kg)≥1910轮胎规格≥245/50R18电机类型永磁/同步电池类型磷酸铁锂电池充电功能快充后悬架类型五连杆独立悬架悬架功能悬架软硬调节天窗全景天窗整车质保≥6年或15万公里三电质保≥6年60万公里辅助配置360全景影像、千里眼、行车记录仪、全速自适应巡航、自动泊车、遥控泊车、自动空调、电动后备箱、道路救援呼叫、手机App远程功能4.纯电轿车长*宽*高≥4795*1837*1515轴距(mm)≥2718能源类型纯电动CLTC纯电续航里程(Kw)≥510变速箱固定齿比变速箱电机类型永磁/同步最大功率(kw)≥100最大扭矩(N.m)≥180电动机马力(ps)≥136电池类型磷酸铁锂电池充电功能快充轮胎规格≥215/55R17座椅材质皮质后悬架类型多连杆独立悬架整车质保≥6年或15万公里三电质保≥6年60万公里辅助配置无钥匙启动、自动驻车、360全景影像、手机App远程功能、胎压显示四、商务要求1.报价中应包含车辆裸车、临时牌照、运输、仓储、运输保险、质保期间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一切费用。如供应商数量漏报、计算失误带来的后果,均视为含在报价内,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其他费用。2.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办理车辆保险、新车上户等相关法定手续,车辆保险、上户手续费由采购人支付。若因车辆环保要求不达标等车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上户所产生的所有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为了维护采购人车辆售后服务问题,供应商应具备机动车维修资质。4.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所提供的货物不是原装合格正品,经查实后,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并按原价货款退还采购人,同时,采购人按有关规定有权要求索赔。5.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完成交付。6.交付地点: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拉贡路72号(西藏自治区医院)7.支付规定: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限内将全部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提请验收,通过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若遇不可抗因素可顺延)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一次性付清货款。8.车型参数中提出的技术参数仅为参考,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更优的技术方案或者设备配置。说明:本项目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响应无效。6.第六章评审方法一、组建询价小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组建询价小组。二、组织询价采购活动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按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询价采购活动,响应人不足3家的,终止询价采购活动。2.响应人对已提交的加密文件进行现场解密,询价小组登录评标系统查看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布响应人名称、响应价格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报价一览表要求为准);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询价采购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各响应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4.响应人代表对询价过程和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5.询价小组对响应人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不进入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不足三家的,终止询价采购活动。6.询价小组对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从产品质量和配置、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其投标报价扣除2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7.第七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编号: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日期:7.1.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项目编号:(3)采购计划编号:(4)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5)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6)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7)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8)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9)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10)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1)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2)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7.2.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3.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