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流程钢铁行业清洁生产整体审核创新试点招标公告(梧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
梧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选取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采购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为我局拟实施的采购项目选取采购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积极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人名称和地址:梧州市生态环境局(地址:梧州市长洲区菊湖路8号)
采购项目名称:梧州市短流程钢铁行业清洁生产整体审核创新试点项目
采购需求概况:以梧州市6家短流程钢铁企业为试点对象,开展短流程钢铁行业清洁生产整体审核,并创新建立短流程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计划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
项目实施时间:2025年4月—5月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提供良好的财务状况声明;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查询记录);
3.在梧州市财政局备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三、递交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
2.公司简介;(须含奖惩情况说明)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4.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材料证明;
5.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代理业绩证明;(只需提供类似项目代理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代理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7.代理方案(加盖公章),须含代理计划、人员配备、保密和质疑投诉措施制定等内容。
四、响应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有意向的申请人请将相关资料密封包装(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于响应期限内将一式7份响应文件送至梧州市生态环境局采购办(1205室)。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一次性提交。
联系方式:甘生,0774-3828934
六、选取方式
根据申请人机构实力、相关业绩、代理承诺、代理方案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经内部程序研究讨论,择优选择采购代理机构。
七、其他事项说明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收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梧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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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短流程钢铁行业清洁生产整体审核创新试点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