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建设招标公告(乐清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 |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项目概况
乐清市清江敬老院建设项目(室外配套污水处理终端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7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202504A01
项目名称:乐清市清江敬老院建设项目(室外配套污水处理终端工程)
预算金额(元):456973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乐清市清江敬老院建设项目(室外配套污水处理终端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56973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室外配套污水处理终端工程,具体见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见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5月0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备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2、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7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7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质疑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CA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清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乐清市总部经济园3栋17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2590967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25909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浙江省乐清市市府路1号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A07
传 真:0577-61882627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1882630
质疑联系人:张 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6188263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乐清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真:/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01561,0577-8550156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乐清市清江敬老院建设项目(室外配套污水处理终端工程)(正式稿).doc518.9K
乐清市清江敬老院建设项目(室外配套污水处理终端工程)(正式稿).doc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 项目名称:乐清市清江敬老院建设项目(室外配套污水处理终端工程)项目编号:CG202504A01采 购 人:乐清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 系 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7-62590967采购代理机构: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 系 人:方女士联系电话:0577-61882630 联系传真:0577-61882627 二○二五年招标文件目录公开招标公告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参考格式)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七部分评标定标办法本招标文件中带“▲、*、”符号或加粗及下划线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乐清市清江敬老院建设项目(室外配套污水处理终端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乐清市清江敬老院建设项目(室外配套污水处理终端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7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G202504A01项目名称:乐清市清江敬老院建设项目(室外配套污水处理终端工程)预算金额(元):456973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乐清市清江敬老院建设项目(室外配套污水处理终端工程)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456973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室外配套污水处理终端工程,具体见招标文件要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见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5月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备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2、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5月7日09:30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3.其他事项:1、质疑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CA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乐清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乐清市总部经济园3栋17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2590967质疑联系人:陈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7-625909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市府路1号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A07传真:0577-61882627项目联系人(询问):方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1882630质疑联系人:张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7-6188263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乐清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传真:/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01561,0577-85501562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乐清市清江敬老院建设项目(室外配套污水处理终端工程)2项目编号CG202504A01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采购预算(元)456973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采购人名称:乐清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7-625909677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A07项目负责人:方女士联系电话:0577-61882630联系传真:0577-618826278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0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2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 13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14投标货币人民币15投标语言中文16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份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19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20投标文件的签章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21投标样品不需要□需要22投标保证金无23履约担保□不需要需要 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或者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形式。2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见招标公告要求2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2025年5月7日上午09:30分截止(北京时间)。投标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投标26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5月7日上午09:30分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7投标文件上传和递交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8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29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评审委员会构成: 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30政府采购扶持政策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31投标供应商信用查询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32合同备案1、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原件送至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处;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33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供货、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34免责声明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35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及答复。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6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7招标代理费用0元38注意事项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采购总说明1、供应商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审委员会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2、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并符合相应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产品的供货、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检验、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维保期服务、产品终身维修等各项工作,并保证报价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如中标,中标供应商及制造商对中标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可靠性负全部责任。中标供应商须随产品提供使用说明书与维保卡。供应商提供相关数据与说明,商务报价文件须对下列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2、项目情况乐清市清江敬老院建设工程工程建设用地位于乐清市清江镇清江村,东侧、北侧与西侧为山地,南侧为社会福利用地。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3.9亩;总建筑面积8252.07㎡;设计为一栋楼5层养老公寓,呈Z字型展开;敬老院设201张床位,其中护理型床位60张,非护理型床位141张。二、设备采购清单序号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备注1一体化处理设备1.配置:30T一体化设备罐体,改良AAO工艺出水省标一级,含曝气风机(一用一备)及户外型风机罩,带降噪功能,噪音不大于52db,玻璃钢,含填料,管阀件,防坠网,井盖,过滤装置等,联网接入互联网(或APP软件)。2.含户外型防水型防腐控制柜,8个负载;含回流气泵、计量泵、淤泥泵、储罐、营养剂、提升泵(自带液位仪)、流量计、浓度指示仪、潜水搅拌机、塑钢爬梯等。3.自控系统配套提供,达到终端处理标准,其余详见图纸。1套2污水管1.材质:根据实际要求详见施工图2.压力试验及吹、洗设计要求:满足设计要求3.含管件1项3配线电缆、电线铺设,含镀锌钢管埋地敷设、回填等,详见施工图1项4格栅(含导轨)1、不锈钢粗格栅700*15002、详见施工图1套5格栅(含导轨)1、不锈钢细格栅700*15002、详见施工图1套6紫外消毒仪按处理量配置、自带控制箱(分体式),内置PLC或控制器1套三、项目要求1、技术要求:详见乐清市清江敬老院建设项目室外配套污水处理终端工程的设计图纸。▲设计出水指标达到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21)中的一级标准,具体详见施工图。一体化处理设备具体要求如下:序号设备类型技术要求材质1一体化设备罐体长*直径*高:6.5m*2.5m*2.65m,壁厚≥8.5;停留时间≥24小时;含填料,管阀件,防坠网,井盖,过滤装置;玻璃钢缠绕2控制柜8个负载,380V,可视化窗口,含变频器,功率2.2kw,繁易PLC、带触控屏+FLINK4G模块碳钢3曝气风机(一用一备)风量300L/min,风压2.0m,功率230W,气泵放置柜720×550×620mm铸铁4回流气泵气量60L/min,风压2m,功率45W复合材质5计量泵流量1L/H,扬程70m,功率30W工程塑料6淤泥泵4m3/h,扬程6m,功率0.25kW,含浮球7储罐200L 600*800mm(总高),25kg营养剂PP8提升泵(调节池内)3m3/h,扬程5m,功率0.18kW,自带液位仪9流量计DN50,分体式,流量计准确度等级为0.3,数据采集线路接入控制柜。10浓度指示仪V1,IP68,室内型,含电极探头、电极浮板、表头、表箱及立柱。11潜水搅拌机叶轮直径:260 mm,转速:980r/min,N=1.5kw,380V,IP68,绝缘等级F12紫外消毒仪按处理量配置、自带控制箱(分体式),内置PLC或控制器2、安装在同一地点的所有设备的外型、尺寸、颜色(由采购人确定)必须统一、协调,且高度应保持一致,并根据周围环境满足美观要求,且费用包含在本次采购预算内,由供应商综合考虑。3、供货商应对本次招标要求的采购范围内所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潜污泵、一体化预制泵站等)的制造、货物款、零部件组装、运输、装卸、资料的提供以及设备的性能、安装、调试、税金、保险、检测验收、售后服务、质保期保障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采购清单中所列的设备清单,供应商需提供采购设备能够正常有效运行所需的货物及附属设备或材料。若清单中有漏计相关附属设备或材料的,供应商须在报价清单中予以补充,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四、商务条款1、报价要求:本项目包工包料,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配件均需投标供应商提供,费用计入报价。须包括货物价款、途中运输、搬运、安装费用、连接管、税费、水质检测费(含第三方检测验收)、维护保养等所有投标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2、技术要求:(1)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产品的功能、性能。(2)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安装材料及其品牌、产地、选型、材质等情况。(3)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技术性能指标和投标产品的技术手册、样本。3、服务要求:(1)交货时,中标供应商必须随机提供说明书,保养维护手册、三包凭证、备件清单及产品出厂合格证。(2)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免费上门安装调试服务,安装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产品可靠,质量稳定。设备零配件及易损件保证供货及时。(3)负责采购方指定的管理人员的维修培训,保证教会使用及会排除一般性设备故障。(4)验收:设备验收在交货地点进行。设备经安装调试、试运行达到正常使用状态后,由采购人在验收单上签字,正式接收所供设备。设备在运输、安装、调试中如有损坏,中标供应商应免费及时更换。(5)维护保养内容:设备的维护、清渣、换填料、药剂补充等。4、工期:1)设备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2)设备交付地点:根据采购人需求,及时供货到采购人要求的地点。3)设备试运行:养老院开始入住后进行3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无误后交付给采购人使用。5、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15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2)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40%作为预付款;3)在设备供应齐全、完成安装且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说明:(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的规定“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对于满足合同支付约定条件的,采购人于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具体视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为准,由违约或验收结果引起的经济扣款,直接在服务费中扣除。(3)本项目的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项目规定的义务。如因财政资金拨付原因,预付款可能会延缓支付或不予支付,供应商报价时充分考虑,自行承担垫资风险。6、质保期1)质保期不少于24个月,时间从设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非人为损坏),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的全部费用;质保期内被免费更换的零部件质量保证:自更换之日起计不少于24个月。2)在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免费定期派出专业人员对本次采购的设备进行保养(含检查、调整、清渣、换填料、药剂补等)每季不少于一次,保证设备能正常工作。3)在质保期满时,供应商工程师和采购人代表将对终端设备进行一次测试,任何故障须由供应商自费解决并取得采购人的认可。4)质保期外对设备维修,供应商须对采购人以最优惠的价格。7、售后服务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设立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便于采购人购买备件,并在需要时安排技术服务。2)售后服务的响应速度要求:提供24小时热线电话服务,并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受理调试日常维护及平时协助采购人维护检测等工作。若设备发生故障,应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至修复,以保证用户需求。3)中标人应对采购人的相关人员免费进行培训,使其能对合同货物进行日常操作使用及日常维护、一般故障进行维修。8、检修设备及工具(1)须提供足够的常用检修设备,这些设备及工具不能在安装时使用。(2)所有测试需要的附件、零部件和操作维修手册应与检修设备一并提供。(3)所有检验设备使用的交流电应为50HZ、220V单相、三线,并能在±7%的压差下正常运行。(4)设备调试后,工具及相应工具箱须提交采购人。五、其他(1)在工地的建设活动中,供应商有责任与监理单位、土建单位、装修单位及其它供应商保持联系和合作。此责任应包括所有为了开展工作切实有效,所需的交换和提供数据、标准和资料文件等工作。(2)供应商须参加所有与其有关的现场联络会,并接受采购人的统一管理,遵守工地的安全和建筑规定。(3)供应商应与所有相关的部门相联系,获得相关认可,以便设备能及时投入服务。(4)在指导安装期间,供应商应遵守有关部门的管理,并遵照相关的规定。六、工作范围:根据采购文件,各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下列工作:1、提供完整成套的设备;2、产品及相关配件的提供、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3、完成各项检验、测试工作、改造工作,并配合采购人完成验收;4、对最终使用单位的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5、质保期内的维保及维修;6、售后服务的措施及承诺。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报价总价中。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施。2、本次采购,投标供应商必须针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4、本次采购,评标委员会首先评审供应商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投标文件评审无效的投标供应商不进入后续报价评审。要求投标供应商资格文件或商务技术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5、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为¥456973元,如果某个(些)供应商投标价超出采购预算的,则拒绝接受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6、知识产权6.1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和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6.2投标供应商应对采购人在使用该产品时所涉及到的专利权负责,不损害采购人的利益。6.3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6.4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中如使用其他公司的相关专利,应在标书中出示相关授权,如未出示但使用了其他公司的专利,导致供应商中标而引起相关诉讼,由投标供应商承担。7、招标文件中所列的货物品牌型号仅为参考,是为了对拟报价的货物、材料的技术指标和功能要求更好的说明,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所明确品牌相当的产品参加。8、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本项目核心产品为一体化处理设备。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或标后质疑投诉期内)中发现供应商间存在上述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全部供应商均做无效投标(无效中标)处理。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0、进口产品参与政府采购,按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5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11、中标供应商负责整个项目的安装调试需要的全部人工和附件,建议各投标供应商前往实地进行踏勘以获取准确的投标依据。12、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响应方式,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号)等相关规定。13、本项目在线开评标进行时,供应商授权代表需自行关注平台提示信息,期间如有发出“询标/澄清函”等相关线上函件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错过回复时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投标供应商必须选用符合要求的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产品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品目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5、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所属行业为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投标供应商选用的产品制造商均为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小微企业享受价格优惠折扣。1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已出台《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发放投标供应商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1.2、招标文件约束力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2、招标文件的澄清2.1、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使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供应商并予以公告。任何口头答复均不作为投标依据。3、招标文件的修改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投标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均有约束力。3.2、为使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投标供应商。3.3、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更正、澄清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三、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1.1、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它语言印制的资料,但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1.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报价均采用人民币报价。1.3、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未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投标文件在基本满足招标主要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1.4、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1.5、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2.1、资格文件组成序号内容(以下内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2投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附件一)2.2、报价文件组成序号内容(▲序号2-3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责任自负。)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自拟)2开标一览表(附件二)3投标设备数量、价格表(附件三)41、投标供应商采用的产品均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附件1)。2、投标供应商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3、投标供应商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附件2)。5其他须说明的资料(如有则提供)2.3、商务技术文件组成序号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内容,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责任自负。)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自拟)2投标函(附件四)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五),法定代表人作为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4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六)5投标供应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6投标供应商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7投标供应商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8投标供应商资信等级证明等(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9投标供应商曾获得的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10投标供应商具有的其它相关资质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11业绩清单(附件七,如有则提供)12供货及实施方案13针对本项目拟派人员名单(附件十二)14产品数量、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附件八)15投标产品的主要技术、配置、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包括配置、部件来源说明等)16偏离表(附件九)17相关投标产品的相关检测报告、合格证书、生产销售许可证、自主创新方面认证等(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18节能环保产品声明函(附件十,如有则提供)19节能环保产品清单(附件十一,如有则提供)20相关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投标供应商必须选用符合要求的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产品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品目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21售后服务承诺: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措施、承诺等,包括质保期、距采购人最近的服务网点的详细介绍,资质资格、技术力量、成立时间;22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评标细则,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3、投标内容填写说明3.1、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第三部分第三条第2款所列出的内容及格式逐一按顺序组成投标文件。4、投标报价4.1、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投标总价。4.2、本次招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3、本次招标只有一次投标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为到货并送到最终用户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提供对采购人最优惠的投标报价。4.4、投标报价应包含以下内容:a.设备价格、系统安装工程所需设包含管材、电缆、电线、拆除、零星修补、修复、安装过程中的拆装费用等一切安装所需费用。b.关税、增值税等其它税(包括产品报关、商检等)c.随机工具、随机易损件费(计入产品价格)d.国内运杂费(包括产品到最终用户的装货、卸车、就位费等)e.国内运输保险费(供应商自行负责)f.产品安装、调试、检验、检测验收费、试运行(包括安装调试人员的食宿、交通等)g.维护保养费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投标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填写报价表格时,各项费用应如实填写。5、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6、投标保证金无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7.1、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7.3、投标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编制8.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8.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8.3、本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本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8.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8.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8.6、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9、投标文件的签章9.1、《投标文件》的签章: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9.2、《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需要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采用CA电子签章。10、投标文件的形式10.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10.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10.3、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的份数: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四、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3.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3.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五、开标和评标1、开标1.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2、开标流程(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开启资格文件,进入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3)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及商务技术评审;(4)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的符合性等进行审查核实。投标供应商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的,以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为准并对此进行修正。开标时,报价文件中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评审结束后,公布采购结果。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2.1、开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2.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3、评标3.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评审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排序依次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4)向采购人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并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如果第一名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以抽签随机决定。5)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3.2、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投标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或CA电子签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供应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5)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付款方式、完工期、免费质保期、适用法律法规、标准、税费等其他内容;6)存在串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7)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时未提供相关产品的认证证书的;(具体品目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8)参与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9)供应商的资格文件或者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3.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文件;2)除3.3条款以外,出现其它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或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主要参数的投标文件;3)除3.3条款以外,出现投标货物数量与招标文件对比出现较大偏差或商务报价明细表计算错误,出现较大差错;4)除3.3条款以外,出现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是否为偏离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认定。3.5、本次采购,如果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的,本次招标做流标处理。3.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报价文件评审时发现价格、数量有误,其投标价将按下述原则处理:1)任何有漏去一些小项货物或服务的投标将被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价格不予调整。2)任何有多报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的投标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投标供应商中标,则合同价格必须为核减掉多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后的价格。3)对于计算错误的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投标供应商中标,如其投标价格计算错误导致多报者合同价格予以据实核减,少报者合同价格不予调整。4)对于计算错误,多报或漏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服务的仅仅为非实质性重大偏差范围内的偏离,并经过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为细微偏差,评审时其投标价不予调整。5)供应商不接受上述处理方式,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8、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3.9、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评标委员会不得通过询标使投标供应商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10、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3.1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3.12、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解释。4、投标文件的澄清4.1、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议,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相关事宜进行澄清。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供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时间不少于30分钟,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可能导致对其不利的评定。4.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5.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5.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5.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5.6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5.7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5.8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5.9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6、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进行串通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相关投标供应商做出无效投标处理,并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7、评标原则▲投标截止时或评审过程中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予开标或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办法具体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8、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六、授予合同1、中标条件1)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投标供应商有很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3)投标供应商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占综合优势的产品及服务;4)中标供应商商务报价为中标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合同价。采购代理机构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最佳投标者,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保证。2、中标通知2.1、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2.3、中标无效1)发现中标供应商资格无效或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按相关规定执行。2)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3、签订合同3.1中标供应商须主动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在规定时间内未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拒签合同。3.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3.3、拒签合同的责任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拒签合同者,以投标违约处理,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所需费用由原中标供应商承担。4、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或者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形式。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14天内退还,如出现因采购人原因造成超时退还的,则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一、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1、文件依据(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浙江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投标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投标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企业为小型、微型企业,按招标文件规定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5、投标供应商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2)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招标文件规定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6、投标供应商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招标文件规定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7、对于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各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如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将此中小企业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3、按采购标的逐项列明。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备注说明:1、如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二、节能、环保产品优先(强制)采购政策说明1、政策依据(一)《******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四)《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2、供应商投标货物属于节能、环保优先(强制)采购范围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支持绿色发展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四、支持创新发展(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参考格式)采购人:乐清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中标供应商:本次采购的中标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公司产品以及相关产品的伴随服务事宜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合同价格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价(含税)总价(含税)备注合计总价: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1、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货物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本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2、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3、设计出水指标达到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21)中的一级标准,项目组织验收前乙方须提供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出水水质达标的检测报告,否则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要求乙方索赔。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四条:包装要求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第五条:工期要求(1)设备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2)设备交付地点:根据甲方需求,及时供货到甲方要求的地点。(3)设备试运行:养老院开始入住后进行3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无误后交付给甲方使用。第六条:验收乙方送货至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第七条:售后服务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承诺的服务计划实施,包括培训。第八条: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总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或者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形式。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出现因甲方原因造成超时退还的,则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第九条:货款的支付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40%作为预付款;在设备供应齐全且完成安装且验收合格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若出现因甲方原因造成迟延支付款项的,逾期支付金额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第十条:辅助服务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指导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辅助服务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第十一条:安装要求安装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考虑纳入投标总价,甲方不在另行支付安装费用。设备安装时乙方投标时承诺的人员必须到场负责安装,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第十二条:质量保证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乙方还须在质量保证期内对设备进行检查、调整、清渣、换填料、药剂补等工作,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再另行计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第十三条:补救措施和索赔1、甲方有权根据权威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且甲方可以收取乙方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1)乙方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第十四条:履约延误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延期交货违约责任按每延期一天罚款0.5万元处理,如果超出合同规定期限10天不能供货,则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收取乙方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第十五条:不可抗力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合同。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合同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第十七条:违约处理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承诺的标准;(2)乙方没有按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3)乙方没有按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第十八条:合同转让和分包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九条:合同生效1、如上述文件与本合同有不符之处,以有利于甲方的为准。2、本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双方加盖印章后生效。第二十条: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合同,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1、甲方的磋商文件与磋商补充文件;2、乙方投标文件;3、询标纪要和承诺书(如有);4、中标通知书。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约时间:签约地点: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文件格式附件一投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时 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与乐清市清江敬老院建设项目(室外配套污水处理终端工程)投标,现声明如下:1、我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财政部单独或与有关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存在/□不存在上述文件规定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的情况。(说明:在□上打√。)3、我单位□没有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已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说明:在□上打√。)4、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其它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情况声明: 5、我单位符合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没有要求特定资格条件的,本条款空格处可以空白)6、我单位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7、本公司所提交的声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二、报价文件格式附件二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价(元)乐清市清江敬老院建设项目(室外配套污水处理终端工程)大写:小写:★开标一览表中投标价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总价,包括但不限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设备总价(含税、运保、随机工具、随机附件等费用),同时包括设备技术服务费(含设备调试直至能够正常使用的费用)、材料费、税金、人工费、技术培训费、验收费、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清渣、换填料、药剂补充等)等费用。★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三投标设备数量、价格表(价格单位:元)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制造厂商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含税)总价(含税)运杂及保险费(含卸货)含安装调试费(包括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等费用)含培训费、技术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含税金含其他相关费用含合计总价说明:1、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货物名称按招标文件所列名称进行描述。供应商应提供所投产品具体型号。2、此表的合计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投标价相一致。3、如果免费请在该栏内注明“免”,如果含在产品价格中则填“含”,如无此项内容则填“无”,不留空白。4、表格可以延续。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在中标或者成交公告的内容中增加本表,请各供应商认真填写,确保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理性。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附件四投标函乐清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括号内填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进行投标。为此:1、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投标文件。2、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约定。3、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4、如我单位中标,我方承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工。5、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采购人的理解处理。6、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7、利益冲突: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我公司与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8、我公司没有被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曾被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已不在限制期内。9、投标文件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有效。10、与本采购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乐清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授权代表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括号中填写项目编号)项目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授权代表:性别:年龄: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粘贴授权代表身份证影印件粘贴授权代表身份证影印件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附件六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一、杜绝以收取管理费等形式的一切挂靠、违法转包、分包行为。二、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四、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五、不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六、不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七、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八、我单位没有被政府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除外)。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不限于: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承诺书签署日期:附件七业绩清单(如有则提供)序号签订时间用户名称合同金额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说明:表后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不允许只提供此表。附件八产品数量、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序号产品名称品牌产地型号主要规格单位数量投标供应商(盖章):注:1、产品详细配置、技术应另页描述。2、供应商应提供所投产品具体型号。附件九偏离表序 号内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备 注投标供应商(盖章):附件十节能环保产品声明函(如有则提供)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不含该期清单)、《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不含该期清单)、《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的规定,本公司声明如下:1.本公司参加(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提供的产品已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2.本公司参加(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提供的产品已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盖章):日期:附件十一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如有则提供)(1)投标产品中已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明细制造商品牌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依据的标准认证机构名称(2)投标产品中已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明细制造商品牌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依据的标准认证机构名称说明:1、供应商应提供所投产品具体型号,如因型号无法确认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表后附所投相关产品对应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其中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投标供应商必须选用符合要求的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产品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品目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表格可以延续。投标供应商(盖章):日期:附件十二针对本项目拟派人员名单姓名本项目主要工作年龄性别专业专业年限职务和职称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注:1、本表人员有相关资格(职称)证书的应随表提交相关资格(职称)证书扫描件。2、表格可以延续。第七部分评标定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政府采购法规,结合本次采购实际,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单位,特制定本评审办法。一、总则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审。择优选定中标单位,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审的有关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吃请和礼品,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审的有关活动。对落标单位,评标委员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二、评审组织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专家共同组成。评审全过程由采购管理部门或纪检部门监督。三、评标程序具体流程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相关内容描述。四、评分细则一)、报价评分30分以供应商有效投标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30分。商务报价评分结算公式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采用的产品均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给予评标价格优惠,在计算商务报价得分时所投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中标签订合同时以其投标价作为签订合同价。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给予评标价格优惠,在计算商务报价得分时所投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中标签订合同时以其投标价作为签订合同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二)、商务、技术综合评分70分序号评分内容分值评分标准1业绩3分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每具有一个业绩得1分,最多可得3分。(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2综合性能32分根据所投一体化设备的性能技术指标、与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情况,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检测报告等)进行打分,参数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4分,存在技术指标不满足、负偏离或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一条扣2分。设备运行过程中厂区范围内噪声≤45分贝的得4分,45(不含)-52分贝的得2分,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氨气平均浓度≤5.0mg/m³,硫化氢平均浓度≤0.6mg/m³的得4分;氨气平均浓度5.0(不含)-6.0mg/m³,硫化氢平均浓度(不含)0.6-0.8mg/m³的得2分,检测范围为生物反应器1m范围内,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3材料及配件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材料、配件的材质、技术性能等情况进行评审(6、5、4、3、2、1、0分)。4重难点分析6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重难点分析(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中的可能存在的技术难点、重点或其他需要补充完善的)进行打分(6、5、4、3、2、1、0)。5实施方案8分1.根据投标供应商的供货方案、安装组织措施、调试验收方案,由评委进行打分(4、3、2、1、0分)。2.根据投标供应商人员安排、进度计划、保障措施由评委进行打分(4、3、2、1、0分)。6售后服务方案评价9分1.承诺售后服务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故障修复的得2分;2.售后服务机构的技术力量配备情况(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备品备件的满足程度及质保期后备品备件的提供情况)由评委进行打分(3、2、1、0分)。3.培训人员、培训内容、计划、措施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由评委进行打分(4、3、2、1、0分)。7团队人员情况5分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环保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安装团队人员合理,岗位设置合理完善,人员分工明确进行打分。(3、2、1、0分)8环境标志认证1分投标产品中有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并具有相应认证证书的,可得1分。说明: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附件十二《节能环保产品声明函》、附件十三《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所投相关产品对应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不予给分。三)、说明1、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综合得分=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报价得分。2、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果得分相同则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如果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则抽签决定),并编写评审报告。3、所有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起四舍五入。其他参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中的相关内容,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 项目名称:乐清市清江敬老院建设项目(室外配套污水处理终端工程)项目编号:CG202504A01采 购 人:乐清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 系 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7-62590967采购代理机构: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 系 人:方女士联系电话:0577-61882630 联系传真:0577-61882627 二○二五年招标文件目录公开招标公告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参考格式)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七部分评标定标办法本招标文件中带“▲、*、”符号或加粗及下划线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乐清市清江敬老院建设项目(室外配套污水处理终端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乐清市清江敬老院建设项目(室外配套污水处理终端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7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G202504A01项目名称:乐清市清江敬老院建设项目(室外配套污水处理终端工程)预算金额(元):456973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乐清市清江敬老院建设项目(室外配套污水处理终端工程)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456973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室外配套污水处理终端工程,具体见招标文件要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见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5月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备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2、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5月7日09:30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3.其他事项:1、质疑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CA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乐清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乐清市总部经济园3栋17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2590967质疑联系人:陈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7-625909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市府路1号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A07传真:0577-61882627项目联系人(询问):方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1882630质疑联系人:张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7-6188263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乐清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传真:/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01561,0577-85501562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乐清市清江敬老院建设项目(室外配套污水处理终端工程)2项目编号CG202504A01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采购预算(元)456973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采购人名称:乐清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7-625909677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A07项目负责人:方女士联系电话:0577-61882630联系传真:0577-618826278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0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2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 13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14投标货币人民币15投标语言中文16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份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19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20投标文件的签章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21投标样品不需要□需要22投标保证金无23履约担保□不需要需要 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或者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形式。2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见招标公告要求2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2025年5月7日上午09:30分截止(北京时间)。投标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投标26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5月7日上午09:30分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7投标文件上传和递交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8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29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评审委员会构成: 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30政府采购扶持政策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31投标供应商信用查询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32合同备案1、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原件送至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处;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33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供货、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34免责声明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35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及答复。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6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7招标代理费用0元38注意事项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采购总说明1、供应商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审委员会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2、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并符合相应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产品的供货、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检验、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维保期服务、产品终身维修等各项工作,并保证报价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如中标,中标供应商及制造商对中标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可靠性负全部责任。中标供应商须随产品提供使用说明书与维保卡。供应商提供相关数据与说明,商务报价文件须对下列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2、项目情况乐清市清江敬老院建设工程工程建设用地位于乐清市清江镇清江村,东侧、北侧与西侧为山地,南侧为社会福利用地。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3.9亩;总建筑面积8252.07㎡;设计为一栋楼5层养老公寓,呈Z字型展开;敬老院设201张床位,其中护理型床位60张,非护理型床位141张。二、设备采购清单序号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备注1一体化处理设备1.配置:30T一体化设备罐体,改良AAO工艺出水省标一级,含曝气风机(一用一备)及户外型风机罩,带降噪功能,噪音不大于52db,玻璃钢,含填料,管阀件,防坠网,井盖,过滤装置等,联网接入互联网(或APP软件)。2.含户外型防水型防腐控制柜,8个负载;含回流气泵、计量泵、淤泥泵、储罐、营养剂、提升泵(自带液位仪)、流量计、浓度指示仪、潜水搅拌机、塑钢爬梯等。3.自控系统配套提供,达到终端处理标准,其余详见图纸。1套2污水管1.材质:根据实际要求详见施工图2.压力试验及吹、洗设计要求:满足设计要求3.含管件1项3配线电缆、电线铺设,含镀锌钢管埋地敷设、回填等,详见施工图1项4格栅(含导轨)1、不锈钢粗格栅700*15002、详见施工图1套5格栅(含导轨)1、不锈钢细格栅700*15002、详见施工图1套6紫外消毒仪按处理量配置、自带控制箱(分体式),内置PLC或控制器1套三、项目要求1、技术要求:详见乐清市清江敬老院建设项目室外配套污水处理终端工程的设计图纸。▲设计出水指标达到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21)中的一级标准,具体详见施工图。一体化处理设备具体要求如下:序号设备类型技术要求材质1一体化设备罐体长*直径*高:6.5m*2.5m*2.65m,壁厚≥8.5;停留时间≥24小时;含填料,管阀件,防坠网,井盖,过滤装置;玻璃钢缠绕2控制柜8个负载,380V,可视化窗口,含变频器,功率2.2kw,繁易PLC、带触控屏+FLINK4G模块碳钢3曝气风机(一用一备)风量300L/min,风压2.0m,功率230W,气泵放置柜720×550×620mm铸铁4回流气泵气量60L/min,风压2m,功率45W复合材质5计量泵流量1L/H,扬程70m,功率30W工程塑料6淤泥泵4m3/h,扬程6m,功率0.25kW,含浮球7储罐200L 600*800mm(总高),25kg营养剂PP8提升泵(调节池内)3m3/h,扬程5m,功率0.18kW,自带液位仪9流量计DN50,分体式,流量计准确度等级为0.3,数据采集线路接入控制柜。10浓度指示仪V1,IP68,室内型,含电极探头、电极浮板、表头、表箱及立柱。11潜水搅拌机叶轮直径:260 mm,转速:980r/min,N=1.5kw,380V,IP68,绝缘等级F12紫外消毒仪按处理量配置、自带控制箱(分体式),内置PLC或控制器2、安装在同一地点的所有设备的外型、尺寸、颜色(由采购人确定)必须统一、协调,且高度应保持一致,并根据周围环境满足美观要求,且费用包含在本次采购预算内,由供应商综合考虑。3、供货商应对本次招标要求的采购范围内所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潜污泵、一体化预制泵站等)的制造、货物款、零部件组装、运输、装卸、资料的提供以及设备的性能、安装、调试、税金、保险、检测验收、售后服务、质保期保障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采购清单中所列的设备清单,供应商需提供采购设备能够正常有效运行所需的货物及附属设备或材料。若清单中有漏计相关附属设备或材料的,供应商须在报价清单中予以补充,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四、商务条款1、报价要求:本项目包工包料,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配件均需投标供应商提供,费用计入报价。须包括货物价款、途中运输、搬运、安装费用、连接管、税费、水质检测费(含第三方检测验收)、维护保养等所有投标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2、技术要求:(1)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产品的功能、性能。(2)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安装材料及其品牌、产地、选型、材质等情况。(3)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技术性能指标和投标产品的技术手册、样本。3、服务要求:(1)交货时,中标供应商必须随机提供说明书,保养维护手册、三包凭证、备件清单及产品出厂合格证。(2)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免费上门安装调试服务,安装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产品可靠,质量稳定。设备零配件及易损件保证供货及时。(3)负责采购方指定的管理人员的维修培训,保证教会使用及会排除一般性设备故障。(4)验收:设备验收在交货地点进行。设备经安装调试、试运行达到正常使用状态后,由采购人在验收单上签字,正式接收所供设备。设备在运输、安装、调试中如有损坏,中标供应商应免费及时更换。(5)维护保养内容:设备的维护、清渣、换填料、药剂补充等。4、工期:1)设备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2)设备交付地点:根据采购人需求,及时供货到采购人要求的地点。3)设备试运行:养老院开始入住后进行3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无误后交付给采购人使用。5、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15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2)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40%作为预付款;3)在设备供应齐全、完成安装且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说明:(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的规定“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对于满足合同支付约定条件的,采购人于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具体视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为准,由违约或验收结果引起的经济扣款,直接在服务费中扣除。(3)本项目的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项目规定的义务。如因财政资金拨付原因,预付款可能会延缓支付或不予支付,供应商报价时充分考虑,自行承担垫资风险。6、质保期1)质保期不少于24个月,时间从设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非人为损坏),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的全部费用;质保期内被免费更换的零部件质量保证:自更换之日起计不少于24个月。2)在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免费定期派出专业人员对本次采购的设备进行保养(含检查、调整、清渣、换填料、药剂补等)每季不少于一次,保证设备能正常工作。3)在质保期满时,供应商工程师和采购人代表将对终端设备进行一次测试,任何故障须由供应商自费解决并取得采购人的认可。4)质保期外对设备维修,供应商须对采购人以最优惠的价格。7、售后服务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设立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便于采购人购买备件,并在需要时安排技术服务。2)售后服务的响应速度要求:提供24小时热线电话服务,并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受理调试日常维护及平时协助采购人维护检测等工作。若设备发生故障,应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至修复,以保证用户需求。3)中标人应对采购人的相关人员免费进行培训,使其能对合同货物进行日常操作使用及日常维护、一般故障进行维修。8、检修设备及工具(1)须提供足够的常用检修设备,这些设备及工具不能在安装时使用。(2)所有测试需要的附件、零部件和操作维修手册应与检修设备一并提供。(3)所有检验设备使用的交流电应为50HZ、220V单相、三线,并能在±7%的压差下正常运行。(4)设备调试后,工具及相应工具箱须提交采购人。五、其他(1)在工地的建设活动中,供应商有责任与监理单位、土建单位、装修单位及其它供应商保持联系和合作。此责任应包括所有为了开展工作切实有效,所需的交换和提供数据、标准和资料文件等工作。(2)供应商须参加所有与其有关的现场联络会,并接受采购人的统一管理,遵守工地的安全和建筑规定。(3)供应商应与所有相关的部门相联系,获得相关认可,以便设备能及时投入服务。(4)在指导安装期间,供应商应遵守有关部门的管理,并遵照相关的规定。六、工作范围:根据采购文件,各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下列工作:1、提供完整成套的设备;2、产品及相关配件的提供、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3、完成各项检验、测试工作、改造工作,并配合采购人完成验收;4、对最终使用单位的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5、质保期内的维保及维修;6、售后服务的措施及承诺。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报价总价中。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施。2、本次采购,投标供应商必须针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4、本次采购,评标委员会首先评审供应商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投标文件评审无效的投标供应商不进入后续报价评审。要求投标供应商资格文件或商务技术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5、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为¥456973元,如果某个(些)供应商投标价超出采购预算的,则拒绝接受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6、知识产权6.1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和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6.2投标供应商应对采购人在使用该产品时所涉及到的专利权负责,不损害采购人的利益。6.3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6.4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中如使用其他公司的相关专利,应在标书中出示相关授权,如未出示但使用了其他公司的专利,导致供应商中标而引起相关诉讼,由投标供应商承担。7、招标文件中所列的货物品牌型号仅为参考,是为了对拟报价的货物、材料的技术指标和功能要求更好的说明,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所明确品牌相当的产品参加。8、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本项目核心产品为一体化处理设备。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或标后质疑投诉期内)中发现供应商间存在上述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全部供应商均做无效投标(无效中标)处理。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0、进口产品参与政府采购,按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5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11、中标供应商负责整个项目的安装调试需要的全部人工和附件,建议各投标供应商前往实地进行踏勘以获取准确的投标依据。12、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响应方式,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号)等相关规定。13、本项目在线开评标进行时,供应商授权代表需自行关注平台提示信息,期间如有发出“询标/澄清函”等相关线上函件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错过回复时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投标供应商必须选用符合要求的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产品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品目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5、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所属行业为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投标供应商选用的产品制造商均为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小微企业享受价格优惠折扣。1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已出台《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发放投标供应商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1.2、招标文件约束力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2、招标文件的澄清2.1、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使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供应商并予以公告。任何口头答复均不作为投标依据。3、招标文件的修改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投标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均有约束力。3.2、为使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投标供应商。3.3、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更正、澄清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三、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1.1、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它语言印制的资料,但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1.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报价均采用人民币报价。1.3、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未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投标文件在基本满足招标主要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1.4、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1.5、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2.1、资格文件组成序号内容(以下内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2投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附件一)2.2、报价文件组成序号内容(▲序号2-3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责任自负。)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自拟)2开标一览表(附件二)3投标设备数量、价格表(附件三)41、投标供应商采用的产品均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附件1)。2、投标供应商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3、投标供应商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附件2)。5其他须说明的资料(如有则提供)2.3、商务技术文件组成序号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内容,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责任自负。)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自拟)2投标函(附件四)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五),法定代表人作为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4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六)5投标供应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6投标供应商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7投标供应商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8投标供应商资信等级证明等(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9投标供应商曾获得的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10投标供应商具有的其它相关资质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11业绩清单(附件七,如有则提供)12供货及实施方案13针对本项目拟派人员名单(附件十二)14产品数量、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附件八)15投标产品的主要技术、配置、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包括配置、部件来源说明等)16偏离表(附件九)17相关投标产品的相关检测报告、合格证书、生产销售许可证、自主创新方面认证等(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18节能环保产品声明函(附件十,如有则提供)19节能环保产品清单(附件十一,如有则提供)20相关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投标供应商必须选用符合要求的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产品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品目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21售后服务承诺: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措施、承诺等,包括质保期、距采购人最近的服务网点的详细介绍,资质资格、技术力量、成立时间;22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评标细则,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3、投标内容填写说明3.1、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第三部分第三条第2款所列出的内容及格式逐一按顺序组成投标文件。4、投标报价4.1、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投标总价。4.2、本次招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3、本次招标只有一次投标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为到货并送到最终用户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提供对采购人最优惠的投标报价。4.4、投标报价应包含以下内容:a.设备价格、系统安装工程所需设包含管材、电缆、电线、拆除、零星修补、修复、安装过程中的拆装费用等一切安装所需费用。b.关税、增值税等其它税(包括产品报关、商检等)c.随机工具、随机易损件费(计入产品价格)d.国内运杂费(包括产品到最终用户的装货、卸车、就位费等)e.国内运输保险费(供应商自行负责)f.产品安装、调试、检验、检测验收费、试运行(包括安装调试人员的食宿、交通等)g.维护保养费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投标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填写报价表格时,各项费用应如实填写。5、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6、投标保证金无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7.1、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7.3、投标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编制8.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8.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8.3、本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本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8.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8.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8.6、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9、投标文件的签章9.1、《投标文件》的签章: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9.2、《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需要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采用CA电子签章。10、投标文件的形式10.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10.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10.3、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的份数: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四、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3.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3.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五、开标和评标1、开标1.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2、开标流程(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开启资格文件,进入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3)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及商务技术评审;(4)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的符合性等进行审查核实。投标供应商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的,以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为准并对此进行修正。开标时,报价文件中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评审结束后,公布采购结果。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2.1、开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2.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3、评标3.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评审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排序依次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4)向采购人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并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如果第一名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以抽签随机决定。5)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3.2、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投标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或CA电子签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供应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5)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付款方式、完工期、免费质保期、适用法律法规、标准、税费等其他内容;6)存在串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7)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时未提供相关产品的认证证书的;(具体品目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8)参与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9)供应商的资格文件或者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3.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文件;2)除3.3条款以外,出现其它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或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主要参数的投标文件;3)除3.3条款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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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敬老院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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