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污水沟钢盖板招标公告(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5)
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污水沟钢盖板一批(吉安港区1标)(第二次采购)项目公告
第一章 互联网采购公告
(网购编号:XECG2025040900127)
1.1项目概况
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污水沟钢盖板一批(吉安港区1标)(第二次采购)
发布时间:2025年4月11日15时00分(具体以网购平台发布时间为准)
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4月16日9时00分(具体以网购平台报价截止日期为准)
采购类型:长期采购
交货期:GB包:2025.4-2025.5。
1.2采购范围
2.1 采购产品:污水沟钢盖板
2.2 本项目的采购范围:本次采购污水沟钢盖板互联网采购共设1个合同包,中标单位与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通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吉安港万安港区下村作业区货运码头一期工程主体土建工程DXC-W1标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本项目的采购范围如下:
合同包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预计采购数量
备注
GB
污水沟钢盖板
500*400*20mm (材质Q235)
块
340
注:GB包项目部名称: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通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吉安港万安港区下村作业区货运码头一期工程主体土建工程DXC-W1标项目经理部;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五丰镇下村项目施工区域;联系人:刘渊,联系方式:17773810439。
1.3 报价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一定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2.信誉要求:(1)报价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招标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可现场查验)。
3.其他要求:(1)报价人根据需要可自行考察项目现场,核算运距,结合自身的采购、运输、组织管理能力等提出合理的报价,考察费用由报价人自理,报价人需充分考虑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限载要求。
(2)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4 其他
控制价:GB包:6.3万元(含税)。
招标人: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钱坞路598号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号楼3楼
联系人:康先生
电 话:0571-87811909
采购公告、网购文件获取、报价文件上传平台网址:
2025年4月
附件
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污水沟钢盖板一批(吉安港区1标)(第二次采购).doc
相关公告
项目进度
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污水沟钢盖板一批(吉安港区1标)(第二次采购)(网购编号:XECG2025040900127)网购文件采购人: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章)2025-04-11目录第一章互联网采购公告31.1项目概况31.2采购范围31.3报价人资格要求31.4其他4第二章报价人须知5第三章评审办法103.1评标办法103.2异议受理14第四章购销合同格式154.1HGY包购销合同154.2合作单位合规经营承诺书214.3廉洁互保协议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22第五章供货要求255.1技术参数255.2其他要求255.3供应商管理要求25第六章报价文件30一、报价函32二、守法诚信承诺书33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5四、HGY包报价表36五、偏差表38六、营业执照扫描件39七、投标人其他证明材料40第一章互联网采购公告(网购编号:XECG2025040900127)1.1项目概况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污水沟钢盖板一批(吉安港区1标)(第二次采购)发布时间:2025年4月11日15时00分(具体以网购平台发布时间为准)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4月16日9时00分(具体以网购平台报价截止日期为准)采购类型:长期采购交货期:GB包:2025.4-2025.5。1.2采购范围2.1采购产品:污水沟钢盖板2.2本项目的采购范围:本次采购污水沟钢盖板互联网采购共设1个合同包,中标单位与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通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吉安港万安港区下村作业区货运码头一期工程主体土建工程DXC-W1标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本项目的采购范围如下:合同包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预计采购数量备注GB污水沟钢盖板500*400*20mm(材质Q235)块340注:GB包项目部名称: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通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吉安港万安港区下村作业区货运码头一期工程主体土建工程DXC-W1标项目经理部;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五丰镇下村项目施工区域;联系人:刘渊,联系方式:17773810439。1.3报价人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一定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2.信誉要求:(1)报价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招标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可现场查验)。3.其他要求:(1)报价人根据需要可自行考察项目现场,核算运距,结合自身的采购、运输、组织管理能力等提出合理的报价,考察费用由报价人自理,报价人需充分考虑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限载要求。(2)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1.4其他控制价:GB包:6.3万元(含税)。招标人: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钱坞路598号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号楼3楼联系人:康先生电话:0571-87811909采购公告、网购文件获取、报价文件上传平台网址:https://zjjtgc.go.daqihui.com/home-page2025年4月第二章报价人须知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 称 :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钱坞路598号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号楼3楼联系人:康先生 电 话:0571-87811909 2采购项目名称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污水沟钢盖板一批(吉安港区1标)(第二次采购)3工程项目名称及联系人详见采购公告4交货期和交货时间详见采购公告5交货地点详见采购公告6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或简易计税法7提交报价资料要求详见报价文件8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1)资质要求:详见采购公告(2)业绩要求:详见采购公告√(3)信誉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4)其他要求:详见采购公告9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家;(2)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供应商须知第8条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4)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供应商须知第10条规定的情形;(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6)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7)其他要求:10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4)为投资参股本采购项目的单位或个人。(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7)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列入招投标失信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的;(8)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所有采购项目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9)其他禁止情形:/11最高报价限价详见采购公告12报价有效期自报价人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起算90天13响应保证金金额、提交时间及形式☑不要求递交□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金额: 。响应保证金的提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采购人指定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其账号如下: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14响应保证金的退还如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保证金的退还要求如下:1.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响应文件的;(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者在签订合同协议书时提出附加条件;(3)经查实,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有行贿、串通、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4)其他:/ 。1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发布的时间、方式本项目澄清、修改的内容采购人将在响应截止之日1个工作日前,以公告的形式下发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三期)。不足1个工作日的,采购人将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注:潜在供应商应密切关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三期),如因未留意最新的补充文件而导致其响应文件被否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评标委员会的组成3人及3人以上单数组成。17无效响应的情形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18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1个19履约保证金/20成交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三期)(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公示信息: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拟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成交金额。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21供应商澄清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三期),网址为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异议、澄清、修改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三期)提出、下发。22答疑及联系方式报价人如需对网购文件咨询时,应在报价期内进行;如需答疑时,应在报价期尚余1/2的时间内提出并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采购人将不予接受逾期提出的任何咨询或答疑要求。联系方式:如需对文件条款进行咨询或答疑的,请联系采购人。答疑网址: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三期),网址为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23合同签订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30天内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或其他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且成交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审办法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小于响应文件中响应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为准;(2)按照评审办法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大于响应文件中响应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24供应商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在本次采购活动中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有相互串通行为或视为串通行为或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或在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采购项目中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取消该单位及其授权代表人1年至2年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所有采购项目的资格,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供应商经评审小组认定有串通行为嫌疑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取消该单位及其授权代表人6个月至1年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所有采购项目的资格,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25监督部门监督部门: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风控管理部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钱坞路598号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号楼4楼联系人:楼先生联系电话:0571-85120181第三章评审办法1.基本原则1.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本次评审将对根据本采购文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所有合格供应商提供公平的竞争机会。3.评审小组将遵循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澄清及承诺文件等进行分析、评价,并根据评审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评审程序1.组建评审小组由采购人根据本次采购的特点组建评审小组,成员人数见本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2.评审小组工作原则评审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评审程序和内容(1)本项目采购由采购人主持,宣布评审的有关事项。(2)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凡响应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评审标准见初步评审评审内容),经评审小组询问核实并认定后,作无效响应处理,其响应文件不再进入下一环节的评审。(3)评审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4)完成评审报告。3.评审方法本次采购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审。由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最后对通过初步评审的评审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推荐评审价最低的供应商为候选成交供应商。评审价相等的,以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时间较前的供应商优先。1.初步评审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评审内容包括:初步评审初步评审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符合供应商须知第8条、第9条、第10条的要求(须提供的证明文件以供应商须知“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资料”要求的内容为准)2.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3.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在授权书上签字(或盖章),授权书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4.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服务期未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限5.在响应函上填写了报价,报价唯一,且未超过采购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包含算术性修正后的响应报价)6.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清晰、可辨认的7.响应文件中不存在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内容的8.供应商未以他人的名义参与报价或串通报价,没有弄虚作假报价嫌疑的9.响应文件的偏离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要求10.响应文件中对采购人的权利未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或未对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11.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2.供应商不存在本评审内容第二项规定情况13.响应文件报价未发现存在缺漏项或不存在实质性偏离情况二、评审小组评审中,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问核实,供应商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评审小组成员确认,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参与多个标段采购活动的,本项目其余标段响应文件也做无效响应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采购项目继续评审。评审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将有串通嫌疑的响应文件以及相关评审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本项目监督部门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结果。(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相同。(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从同一供应商或者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采购文件、上传响应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响应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供应商的在职人员。(5)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购买电子保函。(9)供应商之间协商响应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0)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人。(11)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与采购活动或者成交。(12)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13)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价格评审(按评审价)价格比较,按价格由低到高排序。初步评审中若响应文件须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应经评审小组半数以上成员认定。2.评审价的确定:如报价人税率一致,则报价即为评审价;若报价人税率不一致,评审价=有效报价人报价的不含税报价作为报价部分评审依据。且考虑附加税影响。即评审价格=不含税报价+不含税报价×(所有报价人的最高进项抵扣税率-报价人进项抵扣税率)×附加税率12%。3.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响应文件作否决处理,并没收其响应保证金:a.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文字表述明显有误的除外)。b.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c.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d.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4.询问核实(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进行询问核实。(2)凡是评审小组拟对响应文件做出无效响应认定的,须组织相关供应商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的,不得做出无效响应的认定,供应商放弃询问核实机会(即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供应商在评审小组首次通知后20分钟内不参加询问核实活动或拒绝答复的)的除外。供应商自行承担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后果。(3)询问核实应通过系统平台在线通知相关供应商。询问核实的问题及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通过系统平台在线的形式,并不得超出采购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评审小组不得暗示或者诱导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5)供应商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主动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审依据。5.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评审小组应对本标段采购活动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认定。经多数评委认定,认为明显缺乏竞争的,全部响应文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否则,应继续进行评审。4.确定候选成交供应商评审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按响应函中的文字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推荐评审价最低的供应商为候选成交供应商。评审价相等的,以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时间较前的供应商优先。第四章购销合同格式4.1购销合同(合同号:)需方:签订时间:供方:签订地点:供需双方依据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污水沟钢盖板一批(吉安港区1标)(第二次采购)编号为()的互联网采购结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就以下材料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厂牌序号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不含税单价(元)增值税税率(%)含税总价(元)生产厂家或品牌使用项目或地点1污水沟钢盖板500*400*20mm(材质Q235)块340增值税税款总额(元)大写: (小写: 元)不含税总价(元)大写: (小写: 元)含税总价(元)大写: (小写: 元)1.以上表列单价已包括产品送达需方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单价,包括合同明示或暗示的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以上数量为计划数量,结算数量以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合同总金额以实际执行结果为准。2.结算时采用“一票制”结算。3.若增值税税率调整,则增值税税率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第二条:质量要求1.供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的各项指标符合国家、行业、需方的网购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所提供的标准,同时符合需方在建项目公路、桥梁、铁路、市政施工技术及业主、监理的要求,履约期间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更新,则以更新后的国家标准为准。供方所供品牌由需方向业主单位报备,供方按备案通过后的品牌进行发货。第三条:交货地点、时间1.交货地点: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五丰镇下村项目施工区域。2.交货时间:2025.4-2025.5具体供货时间:需方提前7天(临时约定除外)将要货计划通知供方,供方根据需方的要求及时将货物送达需方指定的施工现场。3.需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供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供方有效电子邮箱:双方联系人之间的电子信息视同书面文件,变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应书面通知对方。第四条:交货验收1.交货验收须按需方的有关规定及指定地点,由需方验收人员和供方送货人员共同清点,核实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厂牌、数量、表观质量等要素,完成货物移交后双方签署收货回单,需供双方共同负责监督。合同未特别约定,供方送货员(含司机)视同供方代表。签署收货单不代表货物质量完全合格。2.每次交货时,供方应按要求向需方提交所交货物的技术资料和质保单、合格证等资料。供货方应保质保量进行供货,需方对每批次货物数量、规格、尺寸、重量、质量等进行核查,如发现有异议的,需方有权采取扣减及相关处罚措施,供货方负责退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3.如经需方验收,发现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需方一般应在货到后7天内向供方提出质量的书面异议,但由于需方验收采用的是抽检形式,所以供方在工程交工验收之前仍不能免除因产品自身质量问题所应承担的责任。4.需方工程项目监理、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检验,其结果直接作为质量判定依据。5.供方如提供“假冒伪劣”等不合格货物的,需方将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项目的合同、订单或《中标通知书》,将该单位纳入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诚信供应商”黑名单,取消后期服务机会,并视情况严重程度拒绝其3个月-2年内参与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任何采购活动,同时招标人还有权将该单位情况提交网购平台,予以扣分、扣罚保证金、取消诚信通甚至封店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招标人将配合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对该单位予以处理。6.如需方需要,每次交货时供方应向需方提交该批材料的技术资料。如果需方需要供方派专业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指导施工,供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第五条: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1.结算:(1)货款按月结算,供货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每月20日为结算日,双方根据当月收货单和签署对账单,当月25日前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收到供方发票后三日内予以核对并确认),当月25日视作结算完毕。供方逾期未提供发票和对账单的,需方有权将账期调整至下一结算周期。2.发票:供方按双方确认的结算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供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货款暂时不予支付,支付后因发票导致需方受损的,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3.支付:双方确认的对账单和发票是需方付款和供方索款的依据。需方凭此在后45天内付至乙方相应结算货款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至供货结束并结算完毕后60天内不计息全额付清。第六条:违约与索赔1.履行合同过程中,供方若在供货时间、货物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方面发生严重违约:【严重违约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1)供货有二次(含)以上不及时或数量不满足行为,并导致甲方施工等料的;(2)所供货物质量不合格,导致甲方工程实体返工的;(3)所供货物抽检而引起二次及二次以上退货的;(4)所供货物在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执法大检查抽检质量不合格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承担合同暂定总价10%的违约金及由此造成需方的实际经济损失。2.履行合同过程中,供方在退货或非不可抗力出现的前提下不能按期交货导致需方停工待料等方面发生违约:【违约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1)供货不及时或数量不满足要求,并导致需方施工等料的,供方须承担该批次货物总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需方可在未支付的货款中抵扣),同时需方有权另行购买,且供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材料的差价等,需方可在未支付的货款中抵扣),有三次(含)以上该行为,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2)所供货物经需方工程项目业主、监理、需方上级单位、需方抽检不合格而引起退货的,供方须承担该批次货物总额8%的违约金(违约金需方可在未支付的货款中抵扣),有三次(含)以上该行为,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3)供方逾期供货超过10日(指合同约定到货期限之日起10天),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承担该批货物总价的10%的违约金及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3.履行合同过程中,供方在货物交接、退货等方面发生违约:【违约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1)供方所交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供方应按需方的要求组织退补货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如在需方指定的期限内,供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条件或满足需方要求的,供方承担该批次所需货物金额的10%的违约金,逾期供货超出10日的按本章2.(3)条款执行;(2)供货过程中出现供货数量超出计划需求量时,需方有权拒绝接收多出部分货物,所造成的额外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与需方无涉。4.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票发生违约:【违约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1)供方按对账单及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供方原因未能及时送达的,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当期结算可抵扣税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应按实赔偿;(2)因供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未通过税务局认证,造成需方不能抵扣的,供方应向需方支付未通过认证发票中载明的税款金额作为违约金;(3)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供需双方必须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需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供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4)供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若账户变更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需方,如供方随意改变账户,需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供方承担。因供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需方产生的损失应由供方承担。5.履行合同过程中,供方如发生以上等“不诚信,不守诺”行为的,需方有权利将供方纳入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取消后期服务机会,并视情况严重程度拒绝其3个月-2年内参与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任何采购活动,同时招标人还有权将该单位情况提交网购平台,予以扣分、扣罚保证金、取消诚信通甚至封店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招标人将配合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对该单位予以处理。6.为进一步加强原材料收发货、结算及质量溯源管控,推进信息化系统使用,需方拟采用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管理,供方必须响应,并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应用工作,否则视为供方违约。7.乙方原因在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严重违约,严重影响甲方使用功能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提前5天将违约事实及拟采取的措施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应支付合同额10%的违约金,以及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七条:其他1.网购编号为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询标记录等(如有)相关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但当上述附件内容与本合同正文有不一致的描述时,则以本合同为准。2.如果需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供方应向需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3.如果开具的发票为汇总金额发票,则供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4.发生争议时,供需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双方均有权向需方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合同在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货款两清且双方合同义务均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执两份,需方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款两清且双方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执两份,需方执两份。需方:(盖章)供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合同附件1合作单位合规经营承诺书合同附件2廉洁互保协议4.2合作单位合规经营承诺书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单位合规经营承诺书为与浙江交工建立持续健康的业务合作关系,本单位作出如下郑重承诺: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合规管理,确保不会因法律遵守问题而影响与浙江交工的合作。二、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及道德要求,不得独自或伙同其他合作伙伴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维护市场经营活动的正常秩序。三、严肃对待双方签订的合同,积极、全面、谨慎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配合项目实施计划,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且有效。四、严格落实安全环保生产主体责任,不以任何形式拖欠员工、雇员工资,不发生环境污染损害事件。五、严格落实所属员工、雇员管理责任,不发生群体性事件,不因己方员工、雇员行为损害浙江交工权益、商誉。六、不以任何形式向浙江交工的员工或其他第三方作出所有被禁止的贿赂行为。七、不以任何形式侵犯浙江交工的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不因自身涉及知识产权问题而影响浙江交工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八、主动回避,如存在浙江交工在职员工及其家属参股,或担任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其他利益冲突情形的,不参与相关项目或业务的采购或招投标活动。以上承诺接受浙江交工及项目部的监督。如违反承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承诺单位(盖章):签订日期:4.3廉洁互保协议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需方:供方:为进一步规范供需双方物资采购业务往来关系,建立诚实守信的商务合作关系,防止往来中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共同维护双方的利益,为促进签约双方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共同遵守国家法律和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及物资采购,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业务往来中的廉洁事宜达成此互保协议。第一条供需双方的责任1、应严格遵守国家、集团公司关于市场准入、物资材料招标投标、保供协议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2、严格执行项目物资采购的合同文件及有关技术要求,自觉按合同办事。3、在业务活动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4、双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应及时要求查处,其中一方有举证的义务;涉嫌违法的,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5、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双方有相互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第二条需方的廉洁责任1、需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收受回扣等好处。在与供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供方借款、接受供方的礼金、贵重礼品、有价证券和好处费、感谢费,不得在供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2、需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参加供方安排的宴请,不得私自接受供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不得向供方泄露谈判中的商业秘密。3、需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供方以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工作安排等事宜提供的方便或以其及亲属的出国出境、旅游等为理由所提供的方便。第三条供方的廉洁责任应与需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招投标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物资技术服务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1、不得为获得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需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不准以任何理由邀请需方工作人员吃、玩或向需方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2、供方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需方工作人员就物资、配件的数量、性能、参数、价格变动、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3、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等借口,宴请需方工作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邀请需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外出旅游或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4、不得为需方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或报销应由需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5、不得为需方工作人员在供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6、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需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需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7、与需方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虚假结算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第四条需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需方应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第五条供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需方有权根据情节和所造成的影响采取以下相应措施:1、情节轻微的,要求供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2、给需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需方有权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支付合同未结算款项,需方遭受的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供方因需方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视情节轻重,列入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有效期为1-3年。第六条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合同履约期一致。需方:(盖章)供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第五章供货要求5.1技术参数包件材料技术标准备注GB污水沟钢盖板材质要求Q235、严格按照图纸要求制作,与图纸不符一律退换货。340块5.1.1具体技术指标如下:钢板400×500×2095500排水沟盖板平面图1:2040030050排水沟盖板排水沟剖面图1:20(1)材料制作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制作。(2)成品内部须保证平滑,不得有划痕、凹陷等瑕疵。(3)产品的各项指标应符合国家(行业、企业,以高者为准)标准规定,同时符合需方在建项目工程施工技术及业主、监理的要求。供方所供品牌由需方向业主单位报备,供方按备案通过后的品牌进行发货,履约期间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更新,则以更新后的国家标准为准。5.2其他要求5.2.1为进一步加强原材料结算及质量管控,若采购人使用信息化系统进行供应结算管理,中标人必须响应,并按要求做好供应商模块的信息化应用工作,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5.2.2供货计划要求:每周提供周计划,GB包提供计划单后需7天内到货。5.2.3交货期:GB包:2025.4-2025.5。5.2.4中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进场材料品牌,并按照投标时的材料品牌向项目进行报备,以便项目向监理及业主进行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进场。备案不通过的不得进场,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或者终止采购合同,采购人或使用项目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进行重新采购。5.3供应商管理要求5.3.1为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诚信的营商环境,完善供应商信用管理体系,促进供应商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同时建立与供应商长期的互惠共赢关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立供应商库,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将纳入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各投标单位应谨慎、合理报价,避免因履约不良情况而影响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1.被认定为“灰名单”的供应商,自认定之日起取消该单位及投标授代表人6个月至1年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2.被认定为“黑名单”的供应商,自认定之日起取消该单位及投标授代表人1年至2年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因出现合同履约失信行为,被认定为“黑名单”的供应商,自认定之日起取消该单位及投标授代表人3年至5年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其他成员单位如与“黑名单”供应商仍有项目处于执行状态的,可评估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行性,招标(采购)单位或使用单位有权终止或继续履行所属范围内的采购合同。3.供应商“灰、黑名单”行为的处置不替代合同(协议)约定对供应商违约责任的追究。5.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灰名单”供应商情形(视为供应商有串通嫌疑,投标(响应)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相同;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者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购买电子保函;9.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0.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11.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12.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3.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5.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黑名单”供应商情形:(一)廉政失信行为1.采取商业贿赂、恶意诽谤、恐吓威胁、诬告陷害等不正当手段排挤或影响其他投标人或竞争对手参与招投标活动的;2.违反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有关要求的。(二)招标(采购)失信行为1.以哄抬价格或不合理降低报价、串通投标围标,无故放弃投标/报价等手段干扰正常采购秩序、破坏公平竞争的;2.以非正常渠道接触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人员,获取相关信息,干扰正常采购秩序的;3.投标资料弄虚作假,如提交虚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及其他投标需要提交的资料,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借他人资质的,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的;4.冒用他人名义或伪造材料进行异议、投诉的;5.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中选或拒签合同的。(三)合同履约失信行为1.在合同签订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擅自终止合同,或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的;2.供应商擅自撤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合同主要人员长期不在岗,擅自撤换已约定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达三分之一以上,以上情况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3.参与、串通进行虚假变更、计量、报告等,套取项目资金的;4.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生产进度缓慢,严重影响交付使用,三次及以上整改不力的。5.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更换合同约定或采购文件承诺的原材料、零部件等;6.合同执行过程中营业执照被吊销或注销、相关企业或产品认证资质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具备继续履行合同资质或能力且未及时告知采购人的;7.供应商及项目主要负责人在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未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或对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的。(四)有责事故失信行为1.在履行投标承诺或合同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安全、环保、交通事故、投诉,给需方造成50万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2.因管控不严、安全责任体系不健全、培训教育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规范,导致发生等级安全、交通、质量等事故的;3.由于供应商的责任产生较大的质量、安全、合同、法律等风险,被主管部门、其他政府管理部门通报限制;供应商本身或其产品在公共媒体上有严重负面报道,影响供应商服务能力或连带采购人产生社会负面影响的;4.在履行投标承诺或合同过程中,恶意拖欠或克扣工人工资,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5.发生恶意扰民、破坏文物、打架斗殴、群体上访等社会影响恶劣事件的。(五)质量失信行为1.在交货期出现产品存在批次质量问题,拒不进行召回、退换和撤换;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拒不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整改处理,造成安全隐患并影响安全运营的;2.供应假冒伪劣产品的;将返修品、残次品、报废品作为新品供应的;或在生产制造过程中降低产品设计标准偷工减料生产供应的,使用伪劣原材料及零部件以次充好生产供应的;3.未按规定上报发现的违法违规或不合格事项、伪造数据出具虚假报告或鉴定结论、出具的报告或意见存在较大质量问题或与实际严重不符,甚至导致较大事故隐患的;4.档案资料管理混乱,篡改、伪造、隐匿或销毁证据、资料,给需方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第六章报价文件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污水沟钢盖板一批(吉安港区1标)(第二次采购)(网购编号:)报价文件报价单位(填报价人全称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一、报价函★二、守法诚信承诺书(见格式)★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见格式)★四、报价表(见格式)★五、商务和技术要求偏差表(见格式)★六、营业执照扫描件★七、投标人其他证明材料一、报价函致: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招标人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污水沟钢盖板一批(吉安港区1标)(第二次采购)网购项目(网购编号:)采购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报价文件》一份,内容及要求包括(投标人应全面提供带“★”号的资料,否则按报价文件格式不符合要求,作否决报价处理):★一、报价函★二、守法诚信承诺书(见格式)。★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见格式)。★四、报价表(见格式)。★五、商务和技术要求偏差表(见格式)。★六、营业执照扫描件。七、投标人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此,签字代表声明如下:一、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网购文件,包括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有]。投标人完全理解招标人评审办法,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二、投标人已按资料提供的顺序完成本《报价文件》的填报、签字盖章和扫描工作,保证报价文件扫描后清晰可读。三、《报价文件》已上传至网购平台。四、投标人承诺在网购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不撤销《报价文件》。投标人(填投标人全称后加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二、守法诚信承诺书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捍卫法律的尊严,保证诚信交易,投标人郑重承诺:1.投标人已仔细阅读《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污水沟钢盖板一批(吉安港区1标)(第二次采购)网购文件》(网购编号:)(以下简称网购文件),包括网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说明,完全支持并响应,不存在误解或不明。2.诚信经营,拒绝假货。不制假售假、不掺杂使假。所供货物均为正品新品并满足招标人数量和质量要求。3.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参与采购活动。承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和免费提供用于评审所需消耗的货物样品;承诺决不向招标人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承诺《报价文件》内容真实和准确,没有以他人名义参加采购活动。4.投标人符合《网购文件》中所要求的供应商资质,无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责令停业整顿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等情形。近三年没有组织或参与买卖资质、串标围标、转包分包、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没有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骗取中标、行贿等不良记录;没有因重大质量问题或严重违约被查处或追究的情形;没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本项目中同时报价的行为。近一年内没有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阿里巴巴B2B交易平台通报,或按招标人供应商及相关管理要求处在停供整改期内。5.投标人已对招标人本次所需货物及要求逐一核实,承诺报价准确。6.如果投标人中标,投标人承诺将在收到招标人发货通知后立即组织货源和发货,并承诺在本《报价表》中的交货时间内将货物安全完好地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签收,并完全履行网购文件所要求的所有售后服务方案。7.投标人将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不提出任何不利于采购人的附加条件、不转包、分包,保证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随意变更,不以任何手段要求招标人增加金额,否则,招标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有权将投标人从供应商名录中除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人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招标人有关制度,自觉维护招标人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8.在参与招标人的采购活动中,若投标人存在行贿、挂靠、买卖资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任何时候,投标人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被纳入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后果。如在合同履行前发现,投标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后果;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接受需方没收履约保证金的后果。同时投标人承诺承担违约责任后将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特此承诺。投标人(填投标人全称后加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址)的(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所在单位及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污水沟钢盖板一批(吉安港区1标)(第二次采购)网购项目(网购编号:的互联网采购活动,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不得转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投标人(填投标人全称后加盖公章):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2.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注:如报价文件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无需此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要求同附1)四、GB包报价表合同包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不含税单价(元)增值税税率(%)含税总价(元)使用项目或地点GB污水沟钢盖板500*400*20mm(材质Q235)块340吉安港区1标增值税税款总额(元)大写: (小写: 元)不含税总价(元)大写: (小写: 元)含税总价(元)大写: (小写: 元)注:1、结算单价=不含税单价*(1+增值税税率)2、以上表列单价已包含产品送达目的地,含材料费、生产成本、加工费(包含特殊形状加工费)、运杂费、保险费、利润、中转费、装卸费、税金等在内所有费用的单价。不得因单次供货量小不予以加工及配送(包括不得以单次供货量小造成成本增加部分费用),也不受地方道路运输条件影响及包含政府部门对运输车辆的超限超载管理所增加运输成本,是承运方利润及相关服务的总和。合同有效期内不含税单价固定不变,若增值税税率调整,则增值税税率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3、“技术参数、配置要求或品牌规格型号”栏可另附页。其中带★号参数为必须满足,未带★号参数可由报价单位自行选择,但自行选择的参数应等于或优于已提出的参数要求,并在报价文件五《本批货物技术要求偏离表》中充分体现。4、当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5、结算:(1)货款按月结算,供货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每月20日为结算日,双方根据当月收货单和签署对账单,当月25日前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收到供方发票后三日内予以核对并确认),当月25日视作结算完毕。供方逾期未提供发票和对账单的,需方有权将账期调整至下一结算周期。(2)发票:供方按双方确认的结算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供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货款暂时不予支付,支付后因发票导致需方受损的,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3)支付:双方确认的对账单和发票是需方付款和供方索款的依据。需方凭此在后45天内付至乙方相应结算货款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至供货结束并结算完毕后60天内不计息全额付清。投标人(填投标人全称后加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五、偏差表序号网购文件章节及条款号报价文件章节及条款号偏差说明注: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要求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网购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投标人(填投标人全称后加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六、营业执照扫描件七、投标人其他证明材料1.信用中国(可现场查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沟钢盖板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