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房产招标公告(海南华琨实业开发有限公司2025)
[海南产权交易所]海口市龙珠大厦第13层C、D座房产转让交易公告
N0131FC250192
项目名称
海口市龙珠大厦第13层C、D座房产转让
项目编号
QY202503HN1049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5年3月28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5年4月14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
序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
产权证号
用途
挂牌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1
海口市龙珠大厦第13层C、D座房产
531.02
琼(2021)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307721号
其他商服用地/办公
428.1083
130
标的情况
龙珠大厦于1992年建成,有电梯。本次转让的房产位于大厦13层,房产室内简单装修,内部分割为多个办公室、会议室及公共办公区域,户型设计合理,空间布局较好。大厦设有地上、地下停车场,停车位较紧张。大厦所处区域交通便捷,周边银行、商场等公共设施配套完善。标的具体情况见房地产估价报告。
特别告知
1、房产已空置,屋内还有沙发等部分家具。家具电器不属于此次交易范围,成交后,由转让方负责清理。 2、房产部分吊顶和墙皮已脱落,需重新装修方可使用,装修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标的按现状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同挂牌价
价值时点
2024年12月31日
评估机构
海南联合振华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 情 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海南华琨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转让方 决策文件
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受让方 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我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标的物按现状转让,意向竞买人须对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的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房屋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屋。标的物建筑面积以不动产证为准,面积误差不影响交易及交易价格。
标的交割
1、成交后,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办理不动产变更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成交后,房产在交付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的相关税费及物业水电费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受让方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报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130万元,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17:00。成交后,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3、成交后,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14日17:00止。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5年4月14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已知悉”; 6、其他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并摁手印(自然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为成交价的2.5%,由受让方承担。
竞价安排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时间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海口市龙珠大厦第13层C、D座房产转让
2025年3月28日9:00
2025年4月15日9:30
2000元
120秒
附件下载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
咨询电话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一部黄女士 66558034 孙女士 66558019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66558002
单位地址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6号窗口
其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海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