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更换 组合床 衣柜招标公告(兰州大学2025)
兰州大学本科生宿舍家具更换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兰州大学本科生宿舍家具更换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U-2025-042-HW-GK
项目名称:兰州大学本科生宿舍家具更换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36.24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36.24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
标段号
序号
预算金额 (元)
标的名称
所属行业
计量单位
数量
是否进口产品
是否核心产品
单价限价(元)
1
1
5193900.00
学生公寓组合床
制造业
套
1740
否
是
2985.00
2
853380.00
学生公寓衣柜
制造业
组
862
否
是
990.00
2
1
3701400.00
学生公寓组合床
制造业
套
1240
否
是
2985.00
2
613800.00
学生公寓衣柜
制造业
组
620
否
是
99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45个日历日,最晚不晚于8月10日前完成安装。因采购人客观原因导致中标人无法进场安装的,安装时限相应顺延,最迟不晚于8月15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2日 至2025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获取。
方式: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 号)六楼网络开标直播二厅第一坐席(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内容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州大学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刘老师 0931-8912932 zbk@lzu.edu.cn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浩鑫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9号(兰州SOHO)10层1012室
联系方式:张调调 马蕊蕊 18194212212 18393373773 2731395902@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老师
电 话: 0931-891238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兰州大学本科生宿舍家具更换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家具/其他家具
采购单位
兰州大学
行政区域
甘肃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11日 17:5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4月12日至2025年04月18日每日上午: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获取。
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07日 10:00
开标地点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 号)六楼网络开标直播二厅第一坐席(线上开标)
预算金额
¥1036.248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931-8912384
采购单位
兰州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老师、刘老师 0931-8912932 zbk@lzu.edu.cn
代理机构名称
浩鑫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9号(兰州SOHO)10层10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调调 马蕊蕊 18194212212 18393373773 2731395902@qq.com
附件:
附件1
第1标段.pdf
附件2
第2标段.pdf
564413154940030976,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招标文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招标文件编号:LZU-2025-042-HW-GK标包编号:02项目名称:兰州大学本科生宿舍家具更换采购项目采购人:兰州大学代理机构:浩鑫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4月564413154956808192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第五章评标办法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满意度调查问卷附件1.“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手册2.“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第一章投标邀请564413154981974016浩鑫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兰州大学委托,对兰州大学本科生宿舍家具更换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前来参加。1.招标文件编号:LZU-2025-042-HW-GK2.招标内容:序号预算金额(元)标的名称所属行业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产品是否核心产品单价限价(元)标段号213701400.00学生公寓组合床制造业套1240否是2985.002613800.00学生公寓衣柜制造业组620否是990.003.项目预算:1036.248万元标包02采购预算:431.52万元4.投标人资格要求(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4)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②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56441315498197401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6.信息注册、投标须知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投标人浏览电子标书后,确定投标的需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来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哈希值)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哈希值)则视为放弃投标。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网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网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8.公告期限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9.开标方式:本项目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远程开标。56441315498197401610.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采购人:兰州大学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邮编:730000联系人:杨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0931-8912932联系人:何老师(用户单位)联系电话:0931-8912384代理机构:浩鑫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9号(兰州SOHO)10层1012室邮编:730030联系人:张调调联系电话:18194212212联系人:马蕊蕊联系电话:18393373773监督单位:兰州大学纪检监察机构联系电话:0931-891219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6441315500713984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1项目名称兰州大学本科生宿舍家具更换采购项目1.1招标文件编号LZU-2025-042-HW-GK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1采购人采购人:兰州大学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联系人:杨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0931-8912932联系人:何老师(用户单位)联系电话:0931-89123842.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2.2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浩鑫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9号(兰州SOHO)10层1012室联系人:张调调联系电话:18194212212联系人:马蕊蕊联系电话:183933737734.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564413155007139840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4)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②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5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包,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各方视同小微企业。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5.25644采购标的对应13155007139840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制造业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8.1分公司投标不接受(除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单位分公司的投标)11.1现场踏勘(标前答疑会)不组织14.3招标文件的构成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作无效标处理。加注“▲”号的产品为核心产品,任意一种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5.4条款执行。15.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更正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9.3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不接受23.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24.1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25.1电子投标文件份数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和上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哈希值。注: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须包技术文件两部分。传到甘肃省政府采购、系统的投标文件对应的含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25.4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564413155007139840表签字或盖章等处仅指与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名称相一致的签名或盖具有法定效力的个人印鉴或签字章或电子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26.1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将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含其对应的哈希值)按招标文件要求成功上传提交到“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27.1投标截止日期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前成功上传提交到“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对迟于投标截止时间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对应的哈希值将不予接受。28.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8.6开标各授权代表务必在开标、评标过程中保持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中“群聊”功能和电话畅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8.7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补正、说明(报价)等材料,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开标厅”页面点击“澄清回复”按钮,进行回复提交,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响应或提交,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9.1资格审查开标后,采购人或集采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564434.113155007139840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42.1分包履约不允许分包47.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供应商应在其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48.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向代理机构(浩鑫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本项目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按照货物类型下浮31%收取,货物类项目代理服务费最高不超过6万元/项目。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电汇;户名:浩鑫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号:101422000000913;开户行:兰州银行金城支行;行号:313821010014。49.1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公告发布后,中标人在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后领取。核心产品学生公寓组合床、学生公寓衣柜其他补充内容1、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方式,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投标文件(双面打印,胶装)正本1份、副本2份,寄送至浩鑫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寄送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9号(兰州SOHO)10层1014室收件人:张调调联系电话:181942122122、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45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完成上传。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上传的,按拒绝处理。3、依据《甘肃省发展和5644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9〕421号)制定的标准收取服务费。13155007139840评审过程澄清、谈判、述标等视频会议操作投标人响应澄清答疑、谈判及询标时,将使用“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的网上开评标系统”的视频会议功能。各投标人要诚信、守时,及时响应视频会议;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响应视频会议,导致的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投标人具体使用步骤是,投标人首先登陆“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的网上开评标系统”,在“我参与的项目”中进入网上评标厅,然后通过页面右上角“进入视频会议”按钮加入视频会议。该视频会议是由评标委员会在网上开评标系统内发起;投标人应确保在网络环境良好,且使用电脑具有音频和视频功能的情况下参与会议,以保证沟通效果。专家发起会议后,会通过短信(投标登记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和交易系统内的系统通知两种方式提醒投标人,投标人收到提醒后,应及时进入评标会议。投标人在操作过程中如遇任何技术问题,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的客服获取帮助,也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服务指南中获取该系统的操作手册。“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的网上开评标系统”地址: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货物、工程或服务项目采购。2.有关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及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集采机构”的统称。2.5“招标文件”是指由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2.6“电子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成并向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2.7“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2.8“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9“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10“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11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现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中“★”标注的品目产品。2.1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现行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的品目产品。2.1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14“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3.知识产权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3.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3.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3.5采购人、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及其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提供给第三人。4.合格的投标人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标人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4.2符合《投标邀请》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5.关于中小企业投标5.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3中小企业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5.6采购人应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5.7中标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6.关于联合体投标若《投标邀请》接受联合体投标的:(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协议并在电子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4)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我要投标”登记时,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登记。主体方必须按要求填写其他联合体各方的信息。(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联合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6)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关于关联企业7.1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8.关于分公司投标8.1除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单位分公司的投标。8.2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9.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投标人9.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0.投标费用10.1无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招标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11.现场踏勘11.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11.2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踏勘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11.3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12.采购进口产品12.1经财政监管部门审核管理,并经进口论证后方可采购进口产品。13.节能产品13.1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中“★”标注的品目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品目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二、招标文件14.招标文件的构成14.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电子投标文件格式;(4)采购项目需求;(5)评标办法;(6)合同条款及格式。14.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4.3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作无效标处理。加注“▲”号的产品为核心产品,任意一种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照本部分第35.4条款执行。14.4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招标要求。14.5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只允许一种产品投标,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14.6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5.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顺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5.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对按要求递交的任何澄清将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15.3投标人应在其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按规定时间答复,超过时间的质疑将不予接受。15.4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三、投标文件编制16.要求1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电子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6.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3投标人应对电子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17.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7.1投标人和招标采购单位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17.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电子投标文件格式18.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无法查询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8.3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19.投标报价19.1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19.2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19.3除《采购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采购单位均将予以拒绝。20.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20.1投标人必须按照第三章第一部分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为无效投标。21.技术响应文件21.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1.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等资料,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2)保证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修期内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3)逐条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议,并按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技术响应表》,说明自己所投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内容与招标采购单位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21.3电子投标文件中设备的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对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佐证材料的参数,投标人在佐证材料中必须列出该项参数的具体数值或内容;对于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佐证材料的参数,投标人在《技术响应表》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22.商务响应文件22.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函;(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的相关资料和业绩证明材料;(3)商务响应表;(4)中小企业证明材料;(5)投标人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投标人认定);(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3.投标保证金23.1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4.投标有效期24.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24.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电子投标文件。25.电子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5.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含其对应的哈希值)以上所有内容均为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5.2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保证能正常读取,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3电子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电子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25.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等处仅指与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名称相一致的签名或盖具有法定效力的个人印鉴或签字章或电子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25.5电子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5.6电子投标文件统一在“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中编制。26.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26.1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将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含其对应的哈希值)按招标文件要求成功上传提交到“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对迟于投标截止时间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哈希值将不予接受。26.2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电子投标文件。27.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哈希值进行撤回,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再次固化后,重新上传哈希值,以开标前最后一次上传的哈希值为准。27.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四、开标和评标28.开标28.1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须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参加。28.2开标时,采用“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电子语音方式进行唱标,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8.3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必须对唱标的内容进行确认。28.4对不同文字文本电子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8.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采购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及时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8.6各授权代表务必在开标、评标过程中保持“群聊”和电话畅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8.7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补正、说明(报价)等材料,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开标厅”页面点击“澄清回复”按钮,进行回复提交,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响应或提交,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9.资格审查29.1公开招标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0.评标委员会30.1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0.2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0.3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31.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31.1电子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投标函、商务响应表、技术响应表:是否提供(如有一项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视为无效投标。(3)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款:加注“●”号条款(除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外)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注:如果招标文件没有设置加注“●”号的条款,则视为本项目无实质性条款,评标专家对本项不进行评审。)(4)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投标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注:如果本项目所采购标的物没有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评标专家对本项不进行评审。)(5)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报价是否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6)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①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是否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是否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是否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相互混装;⑥其它无效情形。31.2投标截止时间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31.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内容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31.4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1.5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32.电子投标文件的澄清32.1澄清有关问题。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方式指派授权代表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3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32.3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将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电子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33.投标的比较和评价3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4.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34.1评标原则(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公正、客观、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采购单位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采购单位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但不影响项目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2评标方法34.2.1综合评分法(1)“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采购项目需求》。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电子投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4)中标候选人产生办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电子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4.2.2最低评标价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电子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中小微企业有关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2)中标候选人产生办法: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电子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5.其他注意事项35.1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代理机构询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35.2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35.3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5.4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为同一品牌或任一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以下原则处理:(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五、废标和串通投标36.废标的情形36.1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因。36.2废标后,采购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3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8.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43条规定,如评审现场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按相应采购方式程序执行。六、中标39.中标人的确定39.1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39.2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9.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9.4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0.中标通知书40.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40.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七、合同签订及履行41.签订合同41.1中标人在收到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1.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1.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41.4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42.合同分包42.1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分包合同。42.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42.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3.履约保证金43.1若《采购项目需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3.2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44.合同验收44.1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八、询问和质疑46.询问46.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和答复。46.2询问的内容不属于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事项的,代理机构将依法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询问。47.质疑47.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受到损害之日为收到本招标文件之日。47.2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必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范本请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7.3对采购需求的质疑,投标人直接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47.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投标人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的质疑必须在法定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接受二次质疑。47.5质疑的内容不属于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事项的,代理机构将依法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质疑。47.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书内容不符合本须知要求的;(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特别授权,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4)未在法定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进行二次或多次质疑的;(5)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6)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质疑文件提交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9号(兰州SOHO)10层1014室九、其他规定48.采购代理服务费48.1由中标单位向代理机构(浩鑫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本项目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按照货物类型下浮31%收取,货物类项目代理服务费最高不超过6万元/项目。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电汇;户名:浩鑫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号:101422000000913;开户行:兰州银行金城支行;行号:313821010014。49.中标通知书49.1中标公告发布后,中标人在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后领取。50.其他50.1投标人向代理机构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代理机构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单位的意见。第三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564413155111997440(电子投标文件须包含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招标文件中所要求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均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以原件彩色扫描件形式递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封面格式(项目名称)项目招标文件编号:包号: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详细地址:投标人联系电话: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年月目录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二、三、四、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一、二、三、四、五、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有效的原件(复印件、影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本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效的原件(复印件、影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纳税证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近1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有效的原件(复印件、影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近1年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不,金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有效的原件(复标人公章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印件、影印件)加盖投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致:兰州大学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做出以下郑重声明: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在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政府招标信息发布平台及当地工商局企业信用查询系统中,无任何重大违法记录。若发现我方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相关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反面)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代表参加投标必备项)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址)的(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的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对(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上述经济活动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职务:电话:电话: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反面)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7.信用记录: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行为;近三年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www.ccgp.gov.cn);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规定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不良信用记录。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上述资格要求,提供网对各投标人信,站查询结果截图,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为准)8.中小企业证明材料:中小企业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至少提供以下①至③中的一种证明材料,否则作为无效投标(①②③项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一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①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或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或联合体)参加兰州大学(单位名称)的兰州大学本科生宿舍家具更换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学生公寓组合床,属于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按,其余删除);照类型填写2.学生公寓衣柜,属于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按照类型填写,其余删除);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应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https://www.miit.gov.cn/zwgk/tzcg/ghjh/art/2020/art_109c65ea9acc43da85a599e77e0bb0f9.html的规定填列,以企业上一年度未数据为准。(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兰州大学单位的兰州大学本科生宿舍家具更换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③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9.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②控股股东名称、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控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致:兰州大学我公司仔细阅读了贵方关于项目(项目编号:)的公开招标公告,在完全理解本项目的技术要求、商务条款及其他内容后,决定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并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我方中标,我公司将提供足够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保证本合同履行。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公司同意按我方合同违约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②投标人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致:兰州大学与我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企业如下:我方的控股股东如下:我方直接控股的企业如下:与我方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如下: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致:兰州大学我公司在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我公司不属于联合体投标。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以上所有资格全部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即为无效投标。注:1.所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每一项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首页或逐页加盖2.提供的原件扫描件不清晰、无法辨认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投标人公章。3.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投标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个人的,不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中的第二、三、四项内容。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清晰、真实、有效。5.“投标截止日”是指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一)投标函致:兰州大学根据贵方(项目名称)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编号:),现正式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投标人名称)为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我单位在此声明同意如下:1.我方将按照所附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提供和交付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2.我方将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或更改(正)文件(如果有的话)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并承诺参与投标后不再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条款提出质疑或异议。4.我方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投标有效期。5.我方承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评标资料保密。7.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承诺将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1.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现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中“★”标注的品目产品,节能产品须提供证明材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财库〔2019〕16号)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现行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的品目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提供证明材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财库〔2019〕16号)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3.请提供《清单》中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三)联合协议(如有)致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申请参加(项目名称)项目(招标文件编号)的公开招标活动。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___。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_______________。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四)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兰州大学本科生宿舍家具更换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号:LZU-2025-042-HW-GK包号:02投标人名称总价(万元)备注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报价应是设备主机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2.“开标一览表”必须签字或盖章,否则为无效投标,可以逐页签字或盖章也可以在落款处签字或盖章。3.“开标一览表”按包分别填写。(五)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兰州大学本科生宿舍家具更换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号:LZU-2025-042-HW-GK包号:02单位:万元货物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产地数量计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备注名称单位注:1.报价明细表中应列明开标一览表中每个分项内容。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六)备品备件清单序号型号规原产地及制造商名称单价(元)备品备件名称格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七)商务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2☑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负偏离,中标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已勾选此项的,下方表格无需填写)□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负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中标后将严格遵照执行。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支撑材料所在页码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采购需求”和“合同”中的商务条款,并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本表。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八)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6个月内类似项目的业绩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签订日期合同总价项目联系人电话……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复印件、影印件)加盖公章(合同不……得遮盖任何信…息)(九)体系认证证书(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复印件、影印件)、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www.cnca.cn)证书信息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复印件、影印件)、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www.cnca.cn)证书信息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十一)实施方案(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提供方案,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十二)供货应急保障措施(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提供方案,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十三)技术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2序号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投标文件的技术应答偏离情况(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支撑材料所在页码注: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逐项响应。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产品)的具体参数值,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十四)标注“●”的指标项为实质性响应指标,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十五)彩色实物图(产品彩色实物图和独立衣柜立体内部深化结构效果图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家具更换 组合床 衣柜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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