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方案编制招标公告(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2025)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宁海县西店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方案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 年4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YZB-NH2025-002
项目名称:宁海县西店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方案编制
预算金额(元):800000元
最高限价(元):8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宁海县西店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方案编制
数量:1
预算金额::80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宁海县西店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方案服务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评审稿通过市级会审且中标人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供应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4月11 日至2025年4 月18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3、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采购文件售价:本项目免收采购文件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 月28 日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网址):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
3、开标时间:2025年4月28 日13时30分00秒
4、开标地点(网址):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评标,供应商可在线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三章特别说明。
(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七款—“备份响应文件”;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3)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性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4)本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条中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海县西店镇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574-83525061
质疑联系人:周翔
质疑联系方式:0574-83525061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宁海县兴工三路73号二楼
联系人:周莹莹
电话:0574-65323595
质疑联系人:谢晓建
质疑联系方式:0574-65323595
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海县桃源中路21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6526566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宁海县西店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方案编制采购文件2025.3.20.doc409.0K
宁海县西店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方案编制采购文件2025.3.20.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招投标)采购编号:WYZB-NH2025-002采购名称:宁海县西店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方案编制采购单位: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二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采购需求......................................6第三章供应商须知....................................9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4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1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宁海县西店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方案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YZB-NH2025-002项目名称:宁海县西店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方案编制预算金额(元):800000元最高限价(元):800000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宁海县西店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方案编制数量:1预算金额::80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宁海县西店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方案服务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评审稿通过市级会审且中标人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工作。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þ否;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þ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供应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获取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采购文件售价:本项目免收采购文件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8日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网址):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3、开标时间:2025年4月28日13时30分00秒4、开标地点(网址):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评标,供应商可在线参加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三章特别说明。(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七款—“备份响应文件”;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性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4)本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条中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七、联系方式:采购人: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地址:宁海县西店镇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0574-83525061质疑联系人:周翔质疑联系方式:0574-83525061招标机构名称: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宁海县兴工三路73号二楼联系人:周莹莹电话:0574-65323595质疑联系人:谢晓建质疑联系方式:0574-65323595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海县桃源中路218号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4-6526566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2章采购需求一、项目范围西店镇镇域面积102.3平方公里,下辖22个行政村,1个社区(居委会)。重点区域范围:建成区中心区块,以滨海村及滨海工业园、樟树村为主,总面积约186公顷。★二、采购内容标项号/子包号服务内容数量服务期限备注一宁海县西店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方案编制1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评审稿通过市级会审且中标人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工作三、采购需求:(一)编制内容:编制成果名称为《宁海县西店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方案》,具体内容如下:1、建设方案部分建设方案应明确现阶段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围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经济产业、人文环境、综合治理现代化等方面,因地制宜谋划实施,重点突出项目库建设及重点区块建设。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城镇体检开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经济产业、人文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体检,全面查找现阶段问题短板,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进提升方向。(2)目标策略结合西店镇特色发展特征与地域内涵,总结上位规划,提出城镇的提升目标、定位、思路;并结合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理念,按照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的要求,针对性提出现代化美丽城镇整治提升策略。(3)基础设施现代化建设对市政设施建设、绿色生态设施、交通设施建设等针对提出整治提升策略及设施改造升级。(4)公共服务现代化建设对住房品质、教育服务设施、托育服务设施、医疗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文化服务设施、体育服务设施和商贸服务设施进行改造升级。(5)经济产业现代化建设明确城镇特色产业发展,在产业平台建设和产业配套设施建设方面对现状问题进行提升。(6)人文环境现代化建设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城镇存量资源活化利用、城镇文化特色塑造和城镇风貌整治提升四个方面,对城镇人文环境进行现代化提升。(7)综合治理现代化建设针对城镇基层治理、城乡长效机制、城镇智慧化建设和镇村联动发展四个方面的问题,进行现代化整治提升。(8)重点区块建设优先选取环境风貌差、存量资源多、配套设施薄弱的区块作为重点区块集成打造,加快补齐短板,提升品质。系统梳理重点区块问题短板,明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存量改造以及长效管理等方面建设提升要求。(9)建设实施明确近期项目建设要求,包括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位置、建设内容、责任主体、投资金额、实施年度等内容。(二)技术需求: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市景观风貌条例》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编号为BG50137-2011)4、《浙江省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技术指南》5、《浙江省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评价办法》6、《浙江省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行动方案编制导则》7、《浙江省美丽城镇生活圈配置导则》8、《宁海县西店镇美丽城镇建设行动方案》《宁海县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规划》。(三)成果要求1.根据编制内容要求标进行方案编制。2.成果形式:设计编制完成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纸质版成果6套,电子文件1套。四、商务要求表★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评审稿通过市级会审且中标人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工作。★2、服务地点地点:业主指定地点。进场时间:根据采购单位要求进场。★3、付款方式3.1自合同生效采购人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为预付款;3.2 评审稿通过市级会审且中标人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工作,并经采购人确认无误且验收通过后,支付全部尾款。★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þ B不同意分包、转包。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 宁海县西店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方案编制 ,属于 其他未列明 行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B不同意分包,具体理由: 。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磋商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þ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审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1)在评审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20(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分钟,讲解次序以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磋商小组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报价单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响应文件中价格采用人民币报价,磋商时按采购文件要求填报。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本工程市场价格波动不调整合同价,不调差人工价格、材料价格,投标人报价时须充分考虑。★9磋商有效期90天10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踏,投标人可自行前往,中标后不得因现场环境等因素调整中标价(除采购人要求)。★11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2其它说明中标人需在中标结果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四副,电子版1份。13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按下表中服务招标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根据预算金额,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金额(万元)费率服务类型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6%1.6%1.0%100-5001.2%0.9%0.7%500-10000.9%0.5%0.55%1000-50000.6%0.2%0.35%5000-100000.2%0.1%0.2%1亿~5亿0.01%0.01%0.01%备注:(1)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汇入以下账户: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宁波宁海支行,户名: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账号:3303050120100020953 。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响应、评审、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单位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函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的投标对任何带“★”号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偏离和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投标无效。(三)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四)磋商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五)磋商报价磋商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磋商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以及利润、税金及本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即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六)联合体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八)特别说明★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若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的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供应商使用相同制造产品(相同制造产品是指磋商文件中指定的“核心产品”)作为其项目的一部分,按一家供应商认定。(九)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十)关于知识产权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十一)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就磋商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面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一章有关联系方式;5、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二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的构成。本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采购需求3.供应商须知4.评标办法及评分审标准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澄清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公告为准。4.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5.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质疑,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对磋商文件的质疑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注明日期。没有提出质疑且又参与了该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一)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资格文件内容包括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3)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6)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2、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包括1)评分索引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投标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商务响应(偏离)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8)业绩一览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技术部分:针对本项目第二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的条款拟定各种方案,格式自拟;10)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11)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3、报价文件内容包括1)报价一览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适用,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签名或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投标函、报价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签名或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报价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报价要求1.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要求有目录(自拟)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2、响应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响应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如有)。3、电子响应文件:3.1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4、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5、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六)响应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如有)。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响应文件名称(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有)。3、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4、供应商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按本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5、供应商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七)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如有)。2、“电子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文件后缀为:jmbs)。3、“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后缀为:bfbs(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的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启用时,“电子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电子响应文件”在规定解密时间内无法解密时,供应商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传“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进行异常处理,并对“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其余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继续有效,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八)响应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但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限期内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澄清、说明或更正后,不影响磋商小组对其响应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2)供应商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2.在符合性审核(商务技术文件)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提交投标函或投标函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3)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不齐全的;(4)响应文件项目不齐全;(5)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6)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7)带“★”的条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10项(含)以上的;(9)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11)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存在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要求;(12)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在符合性审核(报价文件)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2)响应文件项目不齐全;(3)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4)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6)投标报价中出现重大缺项、漏项;(7)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8)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内容与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有重大差异的;(9)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存在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要求;(10)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磋商程序(一)磋商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可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会议的,视同放弃磋商权利、认可磋商结果。磋商程序:1、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第一阶段: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第二阶段:(1)磋商小组查阅响应文件,不符合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如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有疑义,将向响应供应商在线发送询标函,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在线询标函做出询标澄清。逾期澄清或未澄清的供应商视同认可磋商结果。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即本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即本磋商文件第五章主要合同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在线询标的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或补充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递交的响应文件(或补充文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注:如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补充文件)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视同认可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且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请未到场的供应商务必保持联络畅通。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详见第五章评审标准);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评审得分相同,则报价低者为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则由抽签决定成交候选人。(6)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7)磋商会议结束。(8)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服务系统网站上公布成交结果。2、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解密失败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电子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五、评审(一)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有关的法规组成。(二)评审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审,评审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三)评审程序1.形式审查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和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2.实质审查与比较(1)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进行询标,供应商要向磋商小组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规定形式进行答复。供应商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磋商小组有权对该响应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3)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磋商小组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5)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评审成员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磋商小组组长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按评审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同时起草评审报告。(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错误修正磋商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磋商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六)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1.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五章:评审标准》。(七)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3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或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2、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3、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磋商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4、是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供应商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5、评审委员会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八)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供应商所提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九)磋商小组成员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十)评标过程的监控1.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所有涉及磋商小组名单以及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评价、比较等情况,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六、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质疑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4.若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其它原因被依法撤销成交资格,则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七、合同授予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响应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4.成交人如不遵守磋商文件或响应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八、特别说明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1.2支持绿色发展1.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1.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1.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1.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1.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3.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3.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3.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3.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3.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3.6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3.7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1.3.8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3.9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4支持创新发展1.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1.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1.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1.6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双方友好商定。1.7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得分满分100分,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若评审得分相同,则最后报价低者列前;若最后报价也相同,则技术得分高者列前;均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排序。2、本次评标将对符合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二、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磋商小组1、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负责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四、评标程序详见供应商须知。五、评标中的其他事项5.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5.3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5.3.1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5.3.2投标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5.3.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5.3.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3.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5.3.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5.3.7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3.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5.3.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5.3.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5.3.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5.3.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5.3.13投标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5.3.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3.15上传投标文件同一网卡地址、同一IP地址的为无效标。5.4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4.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4.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5.5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5.6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5.6.1未确定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6.2已确定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6.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6.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5.6.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5.5.1-5.5.4规定处理。评分标准(评委打分表) 名称评审内容分值技术商务分(70分)1、项目背景与现状(10分)1.1针对项目背景理解、认识及对西店镇整体现状、风貌情况了解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5分。①对本项目背景、西店镇整体现状、风貌情况掌握完整、详细的得5分;②对本项目背景、西店镇整体现状、风貌情况比较了解、完整的得4分;③对本项目背景、西店镇整体现状、风貌情况基本了解、完整的得3分;④对本项目背景、西店镇整体现状、风貌情况了解、但不完整的得2分;⑤对本项目背景、西店镇整体现状、风貌情况不了解、欠缺的得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51.2针对西店镇现代化美丽城镇现状基础进行调研,对符合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行动方案要求进行综合评议,最高得5分。①调研内容详细、完整、精炼、针对性强的得5分;②调研内容完整、有针对性的得4分;③调研内容基本完整的得3分;④调研内容有提及、但无明显针对性的得2分;⑤调研内容缺少、无针对性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2、实施方案(20分)2.1针对供应商提供的西店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的目标定位与总体布局,与乡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符合度进行综合评议,最高得5分。①目标定位精确、总体布局实用性强的得5分;②目标定位正确、总体布局合理的得4分;③目标定位合理、总体布局实用性一般的得3分;④目标定位一般、总体布局实用性不强的得2分;⑤目标定位不合理、总体布局不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2.2针对西店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创建工作的类型、时序谋划,符合西店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行动方案要求的进行综合评议,最高得5分。①创建工作的类型、时序谋划内容针对性及实用性完全符合西店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行动方案的得5分;②创建工作的类型、时序谋划内容针对性及实用性都符合西店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行动方案的得4分;③创建工作的类型、时序谋划内容针对性及实用性基本符合西店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行动方案的得3分;④创建工作的类型、时序谋划内容针对性及实用性有欠缺的得2分;⑤创建工作的类型、时序谋划内容没有针对性及实用性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2.3对西店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中重点区块、重要界面的谋划与建设引导进行综合评议,最高得5分。①重点区块、重要界面谋划精准、建设引导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②重点区块、重要界面谋划正确、建设引导可操作性合理的得4分;③重点区块、重要界面谋划基本准确、建设引导可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④重点区块、重要界面谋划有欠缺、建设引导可操作性不强的得2分;⑤重点区块、重要界面谋划不合理、建设引导无操作性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2.4对西店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中的全域特色性进行综合评议,最高得5分。①全域特色完全体现西店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②全域特色基本体现西店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具有可操作性的得4分;③全域特色部分体现西店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可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④全域特色体现西店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有欠缺、可操作性不强的得2分;⑤全域特色不能体现西店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没有操作性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3、城镇体检建设方案(5分)3.1对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基础设施体检建设方案全面、分析到位情况进行综合评议(1分);3.2对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公共服务体检建设方案全面、分析到位情况进行综合评议(1分);3.3对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经济产业体检建设方案全面、分析到位情况进行综合评议(1分); 3.4对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人文环境体检建设方案全面、分析到位情况进行综合评议(1分);3.5对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综合治理体检建设方案全面、分析到位情况进行综合评议(1分);54、编制成果(5分)根据相关规定,明确本次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行动计划编制成果的基本内容进行综合评议,最高得5分。①编制成果的基本内容条理清晰、逻辑严密,实施操作性强的得5分;②编制成果的基本内容完整、合理,符合实施操作的得4分;③编制成果的基本内容符合,实施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④编制成果的基本内容一般,实施操作性不强的得2分;⑤编制成果的基本内容有欠缺,实施操作性不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5、项目进度安排(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方案工作安排及时间进度进行综合评议,最高得5分。①进度安排合理、条理清楚,工作思路清晰、各阶段流程详细,可操作强的得5分;②进度安排较为合理,工作思路较清晰、各阶段流程合理,可操作合理可行得4分;③进度安排基本合理,工作思路基本清晰、各阶段流程基本合理,可操作的得3分;④进度安排简单、工作思路模糊、各阶段流程欠合理,可操性有缺陷得2分;⑤进度安排欠缺、工作思路不清晰、各阶段流程不合理,缺乏可操性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56、项目质量控制(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议,最高得5分。①质量保证体系完善、措施全面、详尽的得5分;②质量保证体系较为完善、措施较为全面、详尽的得4分;③质量保证体系、措施相对全面、详尽的得3分;④质量保证体系、措施略有欠缺的得2分;⑤质量保证体系不完善、措施片面、缺乏不完整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57、团队成员职称情况(6分)7.1人员资质(2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城市规划师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城市规划师并具有工程师职称得1分,满分2分,就高记取,不累计得分。注:投标文件内提供上述人员的专业证书等能力证明复印件;上述人员必须为投标人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计分。27.2项目组人员配备(4分):(1)项目组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各专业及职称人员配备齐全,风景园林、市政道路、建筑设计、工程造价、城乡规划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提供1本证书得0.5分。此项最高2.5分。(2)项目组成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注册城乡(市)规划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每提供一个证书得0.5分,同个专业不累计计分,此项最高1.5分。注:投标文件内提供上述人员的专业证书等能力证明复印件;上述人员必须为投标人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计分。48、后续服务计划(5分)根据投标人对后续服务计划进行综合评议,最高得5分。①后续服务计划合理、有效可行的得5分;②后续服务计划相对合理、有效可行的得4分;③后续服务计划基本合理、可行的得3分;④后续服务计划欠缺的,得2分;⑤后续服务计划不合理、不可行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59、企业资信(2分)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规划设计类奖项的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210、项目业绩(2分)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如现代化美丽城镇行动方案编制等),每个项目得1分,最高得2分。注:提供合同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211、合理化建议(5分)评委根据供应商提出的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比,最高得5分。①建议详尽、可行性高,得5分;②建议详尽性尚可、可行性尚可,得4分;③建议详尽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得3分;④建议欠详尽、可行性欠高,得2分;⑤建议不够详尽、可行性不够高,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5报价(30分)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小微企业政策优惠(如有)投标人满足小微企业的,扣除投标报价的10%,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基准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基准价得分为满分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价格权重×100%投标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注:1、凡未按上述评分标准各评分要素得分要求提供资料的,对应评分要素项均不得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编制宁海县西店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方案事宜,根据(项目名称、编号)的采购结果,签订协议如下:第一条签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方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第二条项目地点、名称、类别、范围2.1项目地点:2.2项目名称:2.3项目类别:2.4项目范围:第三条规划设计内容3.1甲方委托书:3.2甲方设计任务书:第四条规划设计依据4.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国家、浙江省及宁波市有关城乡规划编制及设计管理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4.2已批复的城乡规划成果。4.3甲方提交的政府对本合同书项目的指示、批示及会议纪要。4.4甲方委托书、设计任务书。4.5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所列要求。第五条设计时限及成果要求5.1设计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评审稿通过市级会审且中标人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工作。5.2成果要求:根据编制内容要求标进行方案编制。5.2成果份数:设计编制完成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纸质版成果6套,电子文件1套。5.3成果提交地点:业主指定地点。第六条资料提供6.1甲方需协助乙方收集规划相关资料。第七条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7.1设计费用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本合同书所述的规划设计费用已包含乙方工作人员的差旅食宿费用、设计文本打印费用、评审费用等与规划设计相关的全部费用。7.2支付阶段:1)自合同生效后采购人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为预付款;2)评审稿通过市级会审且中标人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工作,并经采购人确认无误且验收通过后,支付全部尾款。第八条双方责任8.1甲方责任:8.1.1甲方可根据规划设计需要向乙方提交必要的资料及文件。8.1.2甲方应协助乙方收集规划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并指定人员与乙方联系工作。8.1.3乙方交付给甲方的规划设计成果,甲方应及时将修改调整意见反馈给乙方;如果对阶段性方案的反馈时间超过三个月或非乙方原因导致整个设计周期超过两年时,仍需继续履行本合同书。8.1.4甲方应依据本合同书约定及时支付阶段性规划设计费用。8.1.5在合同书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书,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支付前期准备工作阶段的相关费用;已开始工作的,甲方根据乙方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规划设计费用,并承担设计费用总价款/%的违约金。8.1.6甲方应按本合同书约定的金额和阶段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承担应付未付部分金额/%的违约金。8.2乙方责任8.2.1乙方承接规划设计业务时,不得超出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8.2.2乙方须对甲方提交的资料和文件进行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等全面审查,并指定专人与甲方联络本合同书项目规划设计的相关工作。8.2.3、乙方应及时开展现场踏勘、资料分析和查阅工作,按有关规范和标准及本合同书约定的设计依据等,向甲方交付符合规定深度的规划设计成果或文件。乙方对提交的规划设计文件质量负责。乙方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或文件须符合本合同书约定的内容、时间、要求及套数,内容和质量方面须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8.2.4乙方提供的规划设计成果或文件如需审批,乙方应参加评审并进行汇报。根据评审意见,乙方负责对规划设计成果或文件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8.2.5已提交或甲方认可的规划设计成果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大纲、初步方案、方案初稿、评审方案及合格成果)如有遗漏或错误,乙方负责免费调整、修改和补充。即使乙方提交成果通过专家评审但由于乙方规划设计遗漏或错误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规划设计费用,另按照设计费10%支付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8.2.6本合同书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书,乙方无权向甲方收取规划设计费用,并按照设计费10%支付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8.2.7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的,每逾期1日,乙方需按设计费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累计逾期30日(含)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按照设计费10%支付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知识产权及保密9.1甲方支付相应的规划设计费用后即取得本合同书项目所有的设计成果和文件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知识产权。9.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材料及利用该等资料、材料而产生的所有资料、材料等进行保密和保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书项目外的项目。9.3乙方违反第十条约定的,乙方按照设计费20%支付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额和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10.1、本合同书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进行现场设计或长期配合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另外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并由甲方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便利条件。12.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以外的工作,双方另行签订合同并支付费用。12.3、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书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12.6、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后,本合同书即行终止。12.7、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且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委托单位(盖章)设计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表(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人:邮箱:邮箱:日期:日期:见证方: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中标投标人与招标人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文件格式磋商响应文件1)资格文件封面格式:资格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供应商公章)年月日2)资格文件内容包括:(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3)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4)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3)资格文件部分格式: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贵司年月日发布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1、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7、本公司(企业)具备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1.8、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本公司(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年月日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磋商响应文件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供应商地址:年月日2)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包括:1)评分索引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函;4)商务响应(偏离)表;5)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7)本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表;8)业绩一览表;9)技术部分:针对本项目第二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的条款拟定各种方案,格式自拟;10)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11)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1、评分索引表:评分索引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评审内容供应商自评分证明文件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注:根据评分标准逐条填写,并将此表放置响应文件首页。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用此表)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_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周岁职务:_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用此表)致:(采购单位名称):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参加贵磋商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名或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章):职务: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招标代理公司):(供应商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单位)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招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单位)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为对(项目名称)进行投标,在此:提供磋商文件中“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2、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1)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2)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质疑议的权利。保证遵守磋商文件有关条款规定。(3)保证在成交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成交后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支付成交服务费。(4)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5)我们承诺,与为采购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或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6)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并理解全部磋商文件,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监管机构相应的处理。(7)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3、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日期:4、商务响应(偏离)表格式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情况1234注:1、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商务要求表”的相关内容逐项填写并根据《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内容自行补充;2、是否偏离应在本表空白处醒目地注明“正偏离或无偏离或负偏离”等字样。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日期:5、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格式;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情况注:1、采购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各条款内容,以此类推完整填写“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2、是否偏离应在本表空白处醒目地注明“正偏离或无偏离或负偏离”等字样。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日期: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地址注册登记号经营地址税务登记证号单位性质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年 月- 年 月资质情况员工数量共 人,其中,高级职称 人,中级职称 人联系电话传真主要业绩法 定 代 表 人 基 本 情 况姓 名身份证号码职 务职 称学 历备注: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日期:7、本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表格式本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执业证书专业备注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日期:8、业绩一览表格式业绩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联系人/电话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符合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评分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日期:年月日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三、报价文件格式磋商响应文件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供应商地址:年月日2)报价文件内容包括:1、报价一览表;2、投标分项报价表;3、中小企业声明函;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3)报价文件部分格式:1、报价一览表格式报价一览表(初次报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采购内容数量投标报价(人民币元)服务期限一投标总价(人民币元)小写:大写:投标声明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以上报价应与“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投标总价”相一致。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日期:年月日2.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标项:(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内容综合单价数量小计(元)投标总价(人民币/元)注:格式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供应商(盖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企业行业分为: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一般研发、生产、加工型企业填写工业,销售、贸易型企业填写批发业,具体行业划分依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规定。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行业及规模: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所有联合体参与方均需提供本表。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如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本声明函。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招投标)采购编号:WYZB-NH2025-002采购名称:宁海县西店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方案编制采购单位: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二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采购需求......................................6第三章供应商须知....................................9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4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1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宁海县西店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方案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YZB-NH2025-002项目名称:宁海县西店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方案编制预算金额(元):800000元最高限价(元):800000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宁海县西店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方案编制数量:1预算金额::80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宁海县西店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方案服务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评审稿通过市级会审且中标人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工作。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þ否;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þ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供应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获取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采购文件售价:本项目免收采购文件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8日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网址):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3、开标时间:2025年4月28日13时30分00秒4、开标地点(网址):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评标,供应商可在线参加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三章特别说明。(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七款—“备份响应文件”;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性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4)本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条中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七、联系方式:采购人: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地址:宁海县西店镇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0574-83525061质疑联系人:周翔质疑联系方式:0574-83525061招标机构名称: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宁海县兴工三路73号二楼联系人:周莹莹电话:0574-65323595质疑联系人:谢晓建质疑联系方式:0574-65323595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海县桃源中路218号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4-6526566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2章采购需求一、项目范围西店镇镇域面积102.3平方公里,下辖22个行政村,1个社区(居委会)。重点区域范围:建成区中心区块,以滨海村及滨海工业园、樟树村为主,总面积约186公顷。★二、采购内容标项号/子包号服务内容数量服务期限备注一宁海县西店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方案编制1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评审稿通过市级会审且中标人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工作三、采购需求:(一)编制内容:编制成果名称为《宁海县西店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方案》,具体内容如下:1、建设方案部分建设方案应明确现阶段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围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经济产业、人文环境、综合治理现代化等方面,因地制宜谋划实施,重点突出项目库建设及重点区块建设。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城镇体检开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经济产业、人文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体检,全面查找现阶段问题短板,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进提升方向。(2)目标策略结合西店镇特色发展特征与地域内涵,总结上位规划,提出城镇的提升目标、定位、思路;并结合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理念,按照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的要求,针对性提出现代化美丽城镇整治提升策略。(3)基础设施现代化建设对市政设施建设、绿色生态设施、交通设施建设等针对提出整治提升策略及设施改造升级。(4)公共服务现代化建设对住房品质、教育服务设施、托育服务设施、医疗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文化服务设施、体育服务设施和商贸服务设施进行改造升级。(5)经济产业现代化建设明确城镇特色产业发展,在产业平台建设和产业配套设施建设方面对现状问题进行提升。(6)人文环境现代化建设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城镇存量资源活化利用、城镇文化特色塑造和城镇风貌整治提升四个方面,对城镇人文环境进行现代化提升。(7)综合治理现代化建设针对城镇基层治理、城乡长效机制、城镇智慧化建设和镇村联动发展四个方面的问题,进行现代化整治提升。(8)重点区块建设优先选取环境风貌差、存量资源多、配套设施薄弱的区块作为重点区块集成打造,加快补齐短板,提升品质。系统梳理重点区块问题短板,明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存量改造以及长效管理等方面建设提升要求。(9)建设实施明确近期项目建设要求,包括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位置、建设内容、责任主体、投资金额、实施年度等内容。(二)技术需求: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市景观风貌条例》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编号为BG50137-2011)4、《浙江省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技术指南》5、《浙江省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评价办法》6、《浙江省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行动方案编制导则》7、《浙江省美丽城镇生活圈配置导则》8、《宁海县西店镇美丽城镇建设行动方案》《宁海县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规划》。(三)成果要求1.根据编制内容要求标进行方案编制。2.成果形式:设计编制完成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纸质版成果6套,电子文件1套。四、商务要求表★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评审稿通过市级会审且中标人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工作。★2、服务地点地点:业主指定地点。进场时间:根据采购单位要求进场。★3、付款方式3.1自合同生效采购人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为预付款;3.2 评审稿通过市级会审且中标人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工作,并经采购人确认无误且验收通过后,支付全部尾款。★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þ B不同意分包、转包。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 宁海县西店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方案编制 ,属于 其他未列明 行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B不同意分包,具体理由: 。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磋商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þ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审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1)在评审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20(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分钟,讲解次序以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磋商小组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报价单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响应文件中价格采用人民币报价,磋商时按采购文件要求填报。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本工程市场价格波动不调整合同价,不调差人工价格、材料价格,投标人报价时须充分考虑。★9磋商有效期90天10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踏,投标人可自行前往,中标后不得因现场环境等因素调整中标价(除采购人要求)。★11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2其它说明中标人需在中标结果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四副,电子版1份。13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按下表中服务招标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根据预算金额,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金额(万元)费率服务类型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6%1.6%1.0%100-5001.2%0.9%0.7%500-10000.9%0.5%0.55%1000-50000.6%0.2%0.35%5000-100000.2%0.1%0.2%1亿~5亿0.01%0.01%0.01%备注:(1)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汇入以下账户: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宁波宁海支行,户名: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账号:3303050120100020953 。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响应、评审、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单位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函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的投标对任何带“★”号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偏离和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投标无效。(三)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四)磋商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五)磋商报价磋商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磋商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以及利润、税金及本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即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六)联合体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八)特别说明★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若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的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供应商使用相同制造产品(相同制造产品是指磋商文件中指定的“核心产品”)作为其项目的一部分,按一家供应商认定。(九)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十)关于知识产权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十一)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就磋商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面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一章有关联系方式;5、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二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的构成。本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采购需求3.供应商须知4.评标办法及评分审标准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澄清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公告为准。4.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5.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质疑,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对磋商文件的质疑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注明日期。没有提出质疑且又参与了该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一)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资格文件内容包括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3)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6)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2、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包括1)评分索引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投标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商务响应(偏离)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8)业绩一览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技术部分:针对本项目第二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的条款拟定各种方案,格式自拟;10)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11)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3、报价文件内容包括1)报价一览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适用,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签名或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投标函、报价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签名或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报价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报价要求1.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要求有目录(自拟)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2、响应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响应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如有)。3、电子响应文件:3.1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4、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5、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六)响应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如有)。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响应文件名称(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有)。3、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4、供应商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按本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5、供应商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七)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如有)。2、“电子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文件后缀为:jmbs)。3、“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后缀为:bfbs(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的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启用时,“电子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电子响应文件”在规定解密时间内无法解密时,供应商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传“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进行异常处理,并对“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其余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继续有效,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八)响应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但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限期内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澄清、说明或更正后,不影响磋商小组对其响应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2)供应商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2.在符合性审核(商务技术文件)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提交投标函或投标函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3)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不齐全的;(4)响应文件项目不齐全;(5)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6)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7)带“★”的条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10项(含)以上的;(9)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11)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存在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要求;(12)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在符合性审核(报价文件)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2)响应文件项目不齐全;(3)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4)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6)投标报价中出现重大缺项、漏项;(7)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8)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内容与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有重大差异的;(9)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存在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要求;(10)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磋商程序(一)磋商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可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会议的,视同放弃磋商权利、认可磋商结果。磋商程序:1、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第一阶段: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第二阶段:(1)磋商小组查阅响应文件,不符合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如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有疑义,将向响应供应商在线发送询标函,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在线询标函做出询标澄清。逾期澄清或未澄清的供应商视同认可磋商结果。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即本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即本磋商文件第五章主要合同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在线询标的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或补充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递交的响应文件(或补充文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注:如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补充文件)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视同认可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且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请未到场的供应商务必保持联络畅通。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详见第五章评审标准);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评审得分相同,则报价低者为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则由抽签决定成交候选人。(6)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7)磋商会议结束。(8)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服务系统网站上公布成交结果。2、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解密失败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电子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五、评审(一)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有关的法规组成。(二)评审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审,评审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三)评审程序1.形式审查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和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2.实质审查与比较(1)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进行询标,供应商要向磋商小组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规定形式进行答复。供应商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磋商小组有权对该响应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3)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磋商小组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5)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评审成员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磋商小组组长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按评审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同时起草评审报告。(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错误修正磋商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磋商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六)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1.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五章:评审标准》。(七)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3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或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2、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3、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磋商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4、是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供应商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5、评审委员会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八)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供应商所提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九)磋商小组成员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十)评标过程的监控1.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所有涉及磋商小组名单以及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评价、比较等情况,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六、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质疑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4.若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其它原因被依法撤销成交资格,则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七、合同授予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响应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4.成交人如不遵守磋商文件或响应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八、特别说明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1.2支持绿色发展1.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1.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1.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1.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1.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3.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3.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方案编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