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河流水质自动站设备改造 水质自动站设备改造 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 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 全托管运维服务招标公告(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局2025)
项目概况 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局射阳县国考断面河流水质自动站设备改造项目(二次) JSZC-320924-YCCD-G2025-000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5-06 15: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4-YCCD-G2025-0008
项目名称: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局射阳县国考断面河流水质自动站设备改造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0万元
采购需求:
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局对射阳县国考断面河流水质自动站设备改造项目(二次)进行采购。本项目涉及射阳河千秋水站、黄沙港新洋农场水站、射阳河海河同丰水站、新洋港洋马东移水站等4个水站,项目主要内容为:一是对射阳河千秋水站、黄沙港新洋农场水站仪器设备及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更新;二是根据水站现有仪器设备状况,对射阳河海河同丰水站、新洋港洋马东移水站仪器设备进行整合;三是采购上述4个水站一年的全托管运维服务,本项目质保期:5年。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自验收合格日起提供一年运维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生产制造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投货物须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中小企业(申请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服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5-06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51556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23/9/14/art_2407_4057499.html。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射阳县合德镇解放路95号
联系人:王恒祥
联系电话:18914611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盐城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射阳县人民西路金源创客空间二楼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15189268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伟
电话:15189268322
JSZC-320924-YCCD-G2025-0008采购文件.doc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局射阳县国考断面河流水质自动站设备改造项目(二次)项目编号:JSZC-320924-YCCD-G2025-0008采购单位: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局2025年4月总目录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合同文本……………………………………采购需求……………………………………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局射阳县国考断面河流水质自动站设备改造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924-YCCD-G2025-00082.项目名称: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局射阳县国考断面河流水质自动站设备改造项目(二次)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120万元5.最高限价:120万元6.采购需求: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局对射阳县国考断面河流水质自动站设备改造项目(二次)进行采购。本项目涉及射阳河千秋水站、黄沙港新洋农场水站、射阳河海河同丰水站、新洋港洋马东移水站等4个水站,项目主要内容为:一是对射阳河千秋水站、黄沙港新洋农场水站仪器设备及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更新;二是根据水站现有仪器设备状况,对射阳河海河同丰水站、新洋港洋马东移水站仪器设备进行整合;三是采购上述4个水站一年的全托管运维服务,本项目质保期:5年。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自验收合格日起提供一年运维服务。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生产制造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投货物须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中小企业(申请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服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4.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5年5月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51556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23/9/14/art_2407_4057499.html。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局地址:江苏省射阳县沿河路80号联系方式:189146112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盐城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射阳县合德镇人民西路金源创客空间2F联系方式:1518926832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恒祥电话:1891461129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盐城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采购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1、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投标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12.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5.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7、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18.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9、投标截止日期19.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9.2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投标文件的拒收20.1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投标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1.2投标文件的修改21.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1.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2.2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2.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评标委员会23.1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3.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2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4.3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5.投标文件的澄清25.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6.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6.7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7、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7.1无效投标条款27.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7.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7.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7.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7.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7.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7.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7.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7.1.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7.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7.2废标条款27.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7.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7.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7.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8、确定中标单位28.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28.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8.3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8.4.2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8.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8.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8.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8.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8.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8.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质疑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本年度近期社保证明。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供应商须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中标通知书30.l中标结果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0.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原则上应在15日内签订采购合同),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合同公示。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根据《转发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通知》(盐财购〔2021〕20号)规定,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相关金融机构(具体信息详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浮动窗口“政采贷”栏目)申请贷款,相关金融机构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34、收费34.1中标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该费用折算在报价中,不在响应文件中单独列出。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按包(标段)分别计算,不累计。收费标准如有变动(只降低,不提高),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在开标前以电子邮件回复的方式通知已报名供应商。34.2收费标准:本次招标的代理服务费根据《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号)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进行计取。收费标准:中标金额50万(含50万)元以下:按壹万元收取;中标金额50-400万(含400万)元:货物、服务、工程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中标金额400-1000万(含1000万)元:货物按中标金额的1.1%,服务按中标金额的0.9%,工程按中标金额的0.8%收取。收款帐户为:盐城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新阳支行,账号:32050173745500000098。35、中小型企业有关政策35.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厂商须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中小企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5.2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5.3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不提供声明函或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5.4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35.5以上规定未尽事项,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所投货物若全部为中小企业所制造(即货物由中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须将本次标的物逐一列明,如有遗漏则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要求,则按无效投标人处理。36、履约保证金36.1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比例和是否缴纳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确定。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中标方须缴纳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到采购人指定账户;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等形式提交(根据苏财购[2023]150号《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乙方可选择电子保函(保险)的形式),鼓励供应商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约保证金。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中标单位在履约期内无违约行为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15日内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果成交供应商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采购方有权取消本次采购成交决定。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36.2采购人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需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可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37、落实节能、环保产品政策37.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为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盐城市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1.2标的质量:1.3标的数量(规模):1.4履行时间(期限):1.5履行地点:1.6履行方式:1.7包装方式: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圆(___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乙方交纳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6.2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6.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6.3.1方式:无息退还至投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账户。如为保函,在到期时自行失效。6.3.2时间: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日内。6.3.3条件:按合同要求全部履约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发票。6.3.4不予退还情形: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视情节决定不予退还或部分不予退还。(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2)中标人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3)中标人所供货物或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4)中标人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5)中标人将合同内容转包、违法分包的;(6)中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6.3.5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无故未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签订时,经甲方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一致,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项目启动预付款(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预付款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8.2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项目验收合格。甲方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项目总价的70%;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服务期满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并按要求完成服务内容,依据考核结果甲方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结算余款(无息)。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及售后服务10.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10.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0.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__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0.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0.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五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十一、项目验收11.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1.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1.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1.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1.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间、验收标准见招标文件验收内容。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1.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二、货物的包装、发运及运输12.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对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规定。12.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2.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2.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2.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违约金。13.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3.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3.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4.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4.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因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6.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6.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6.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项目属性:货物类项目。一、项目概况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局对射阳县国考断面河流水质自动站设备改造项目(二次)进行采购。本项目涉及射阳河千秋水站、黄沙港新洋农场水站、射阳河海河同丰水站、新洋港洋马东移水站等4个水站,项目主要内容为:一是对射阳河千秋水站、黄沙港新洋农场水站仪器设备及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更新;二是根据水站现有仪器设备状况,对射阳河海河同丰水站、新洋港洋马东移水站仪器设备进行整合;三是采购上述4个水站一年的全托管运维服务,本次采购的产品名称和数量详见表1。表1射阳县国考断面河流水质自动站设备改造项目(二次)采购清单序号建设内容单位数量备注一、设备1采配水单元台/套22系统控制单元台/套23数据采集和传输单元台/套24检测单元(核心产品)五参数(pH、溶解氧、水温、电导率、浊度)水质自动分析仪台/套25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台/套26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台/套27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台/套28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台/套29其他UPS电源台/套2二、服务1根据水站现有仪器设备状况,对射阳河海河同丰水站、新洋港洋马东移水站仪器设备进行整合项124个水站1年全托管运维服务项1二、项目技术要求(一)总体要求1、项目选择仪器要求性能稳定、数据可靠,应选用在环保系统有成熟应用业绩的品牌仪器,仪器设备的性能应达到或优于参考指标表中所列技术指标。所提供的设备必须直接来源于原厂家并有质量合格证明和原厂保修证明文件(备注: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承诺中标后供货时提供设备原厂质量合格证明和原厂保修五年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投标人处理)。2、投标单位须有一定的地表水水质自动站运维经历,在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及管理期间,中标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依照有关规范和技术要求对所管理的系统及仪器设备进行规范操作和精心维护及必要维修,保证系统及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达到采购人提出的系统及仪器设备考核指标要求。(二)主要规范及标准1、《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2、《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3、《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4、《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5、《水质河流采样技术指导》(HJ/T52-1999)6、《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96-2003)7、《电导率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97-2003)8、《浊度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98-2003)9、《溶解氧(DO)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99-2003)10、《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100-2003)11、《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101-2019)12、《总磷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103-2003)13、《总氮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102-2003)14、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915-2017(三)监测仪器设备技术要求√1、采配水单元。包括采水单元、配水单元、预处理单元。(1)采水单元。采水单元的功能是在任何情况下确保将采水点水样引至仪器间内,并满足其他设备需要。采水单元应具备连续和间歇的工作模式。采用双泵/双管路交替式采水方式,一用一备,在控制系统中设置自动诊断故障及自动切换泵工作功能。当一路出现故障时,通过控制系统及时切断该水泵的电源,并同时能够自动切换到另一路进行工作,以满足整个系统不间断监测要求。采水泵选用质量优良的潜水泵或自吸泵,坚固耐用,维护维修方便,且可有效防止堵塞。采水泵流量保证3t/h以上,采水量完全满足系统选用的仪表需求及未来扩展监测参数的需要,采水泵具有停电后来电再启动的自动恢复功能。采水管路均采用保温措施,采样管与电缆置于同一套管内,埋地部分埋入冻土层以下或安装于水泥堰槽内,按规定实施保温、防冻、防冰凌措施,管路外部安装保温套管进行隔热处理,外部套管保护应具有极好的物理化学稳定性。采水管路采用可拆洗式,具备反冲洗功能,可以由控制系统来控制进行自动反冲洗。采水口设有防护过滤装置,避免垃圾、树叶等较大的悬浮物体进入输水管路造成堵塞,并易于拆卸,便于清洗和清除杂物。采水设备和设施进行必要的固定并可上下浮动,无论水位如何变化,采水设备和设施均保证采水深度始终为水面下0.5~1.0m,保证在汛期和枯水期能正常工作而不被损坏。(2)配水单元。配水单元直接向自动监测仪器供水,其水质、水压和水量应满足自动监测仪器的需要。常规五参数自动监测仪使用原水。根据仪器对水样的要求,水样进入配水单元后,一部分水样按照最短采水距离原则不经过任何预处理,直接送入常规五参数测量池中,五参数测量仪器的安装遵循与水体距离最近的原则,池内保证水流稳定持续,水位恒定。预留多个仪器扩展接口,可方便系统升级。各仪器配水管路采用并联采水方式,各仪器的管路内径、提水流量、流速均可单独调节并分别配备压力表。配水系统各支路满足其仪器的需水量要求外,需留有2~3套常规监测仪器的接口。系统设计有正反向清洗泵、计量泵、高压空气擦洗管路、臭氧除藻等,可以以多种清洗方式结合达到最佳的清洗效果,清洗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污染。配水管线设计合理,流向清晰,便于维护,当仪器发生故障时,能够在不影响其他仪器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进行维修或更换。管材机械强度及化学稳定性好、寿命长、便于安装维护,不会对水样水质造成影响。(3)预处理单元。在保证水样代表性的前提下,预处理单元对水样进行一系列处理来消除干扰自动监测仪器的因素,以保证分析系统的连续长时间可靠运行,不能采用拦截式过滤装置。由于预处理单元关系到整个分析系统的可靠性,预处理单元中所采用的阀门应为高质量的电动球阀。预处理单元主要由沉降池、过滤、安全保障等部分组成,采用初级过滤和精密过滤相结合的方法,水样经初级过滤后,消除其中较大的杂物,再进一步进行自然沉降(经过滤沉淀的泥沙定期排放),然后经精密膜过滤进入分析仪表。预处理必须达到理想的除沙效果,管路内径、提水流量、流速满足测站内仪器分析需要,并留有2~3台常规监测仪器的接口。预处理单元在系统停电恢复后,能够按照采集控制器的控制时序自动启动。预处理单元需具备自动清洗、自动排空功能。水样通过采水管道被输送到沉砂池中,静置使较大颗粒物下沉至池底,池底设有排放阀,每次测量周期结束后均对沉降池残留水样进行排空和清洗,为下一周期水样的进入做好准备。2、系统控制单元。系统控制单元是整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的核心控制单元,此单元由工控计算机、交换机、GSM通信模块、PLC控制器、低压电器(按钮、开关、指示灯、接触器、电机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直流电源、防雷模块、电源滤波器等组成。√(1)采用三相五线制进线供电;动力设备、监测仪器和电脑、辅助设备分相供电,避免相互干扰,并保持三相用电的平衡;每相供电能力有一定余量,方便扩充。√(2)电控柜中要安装有雷击保护器,可以有效地保护自动监测系统中的仪器设备。√(3)可以实现各种监测设备的多种信号的连接和数据传输。数据采集/控制设备可以与现场各种设备的输入/输出的模拟、脉冲和开关数字信号连接。√(4)可以实现各种控制功能。根据用户对不同设备的要求,进行相应的控制。√(5)主要的控制功能可实现远程控制。现场站和远程站之间实现了双向的数据传输,可远程控制监测设备的启停,阀门的开关,反冲和清洗等。√(6)现场数据采集设备应至少能保存一个月的最小统计单位值(最小统计单位时间不大于小时),并至少可保存一年的小时数据。监测仪器和数据采集设备之间应采用数字通讯。√(7)电控柜中的主要配件(如空气开关、按钮、转换开关、继电器、输入输出接线端子等等)采用优质(或名牌公司)产品,符合相关部门抗电磁辐射、电磁感应的规定。全部设备、仪器等的供电电缆、信号电缆均采用高质量屏蔽电缆,穿管或在线槽中布线,美观整齐。3、数据采集和传输单元。数据采集和传输单元配备高性能工作站,用于现场监测数据采集和数据传输,数据采集与传输按照分析周期执行,每周期采集一组数据,包括监测结果、监测仪器状态、校准记录、现场环境状态、报警状态、阀门状态、系统工作状态等,所有采集到的数据都保存在现场服务器内,并可根据数据传输软件设置,将全部或选定的数据传输到数据平台系统。数据采集和传输单元满足以下功能:√(1)能实现与现有数据平台系统无缝衔接。数据采集和传输能自动记录,工作可靠有效;√(2)可在现场及远程进行人工参与控制。现场可动态显示系统的实时状态、各单元设备工作状态、各个测量参数数据。数据采集与传输应完整、准确、可靠,采集值与测量值误差≤1%;√(3)数据采集装置采用统一指定通讯协议,以无线、有线传输方式进行数据传输各个测量参数,同时实现双向传输,并能进行权限设置;√(4)水站断电后数据不应丢失,并能储存1年以上各测量参数的原始数据;√(5)水站数据具有自动备份功能,同时保存相应时期发生的有关校准、断电及其他状态事件记录,动态异地数据备份、恢复功能;√(6)应有数据加密等系统安全防护功能。4、检测单元。主要由各检测项目要求的自动监测仪器组成。自动监测仪器必须为适合于长期稳定运行的在线式仪器,仪器必须具有密封的箱体,具有防潮和防尘功能。在线监测仪器必须具有:√(1)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和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器具有仪器状态显示和传输功能:监测仪空闲状态、测量状态、调零状态、故障状态等所有状态在主页显示且和远程监控软件相同。√(2)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和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器具有参数显示和传输功能:监测仪可以显示所有参数且和远程监控软件相同。√(3)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和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器具有手动、自动标样核查、零点核查、跨度核查、标定、加标回收率测试等质控功能。√(4)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和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器具有多种工作模式:监测仪可以选择手动模式、周期模式、任务模式、定点模式、受控模式。√(5)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和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器具有试剂余量监控及报警、耗材寿命管理及报警功能。√(6)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和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器具有参数变更的自动记录和查询、数据标识功能。√(7)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和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器具有异常信息自动告警、记录、上传功能。√(8)高锰酸盐指数、总磷和总氮分析仪具备安全门锁、安全门监测功能和压力监测功能。√(9)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和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器具有三级操作权限功能。√(10)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和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器具有远程操作功能(如测量、标定、清洗等操作)。√(11)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分析仪需采用一体式集成机柜,且配置试剂冷藏箱,保证分析仪器运行时所用的关键化学试剂处于4±2℃低温保存。各自动监测仪器技术参数要求:√(1)水温水质自动分析仪项目技术指标测定原理热电阻或热电偶量程0℃~60 ℃,可调准确度±0.5 ℃MTBF≥720 h/次√(2)pH水质自动分析仪项目技术指标测定原理玻璃电极法量程pH 0~14 (0~40 ℃),可调重复性≤±0.1 pH漂移(pH=4、7、9)≤±0.1 pH响应时间≤30 s温度补偿精度≤±0.1 pHMTBF≥720 h/次实际水样比对试验≤±0.1 pH√(3)溶解氧水质自动分析仪项目技术指标测定原理荧光法或电化学法量程0~20 mg/L,可调重复性±0.3 mg/L零点漂移±0.3 mg/L量程漂移±0.3 mg/L响应时间(T90)≤120 s温度补偿精度±0.3 mg/LMTBF≥720 h/次实际水样比对试验≤±0.3 mg/L√(4)电导率水质自动分析仪项目技术指标测定原理电极法最小检测范围0~500 mS/m(0~40℃),可调重复性误差±1%零点漂移±1%量程漂移±1%响应时间(T90)≤30s温度补偿精度±1%MTBF≥720h/次实际水样比对试验±1%√(5)浊度水质自动分析仪项目技术指标测定原理光散射法量程0~1000NTU,可调重复性±5%零点漂移±3%量程漂移±5%线性误差±5%MTBF≥720h/次实际水样比对试验±10%(6)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项目技术指标√测定原理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或水杨酸分光光度法√检出限≤0.01mg/L▲准确度20%量程标准溶液±5%50%量程标准溶液±3%80%量程标准溶液±1%▲定量下限≤0.06mg/L▲重复性≤0.5%▲24h低浓度漂移≤0.01mg/L▲24h高浓度漂移≤0.5%√pH影响试验±6%√环境温度影响试验±5%√MTBF≥1440h/次√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氨氮<2 mg/L ±0.2mg/L 氨氮≥2 mg/L ±10%(7)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项目技术指标√测定原理高锰酸钾氧化法√检出限≤0.3mg/L▲重复性≤1%▲零点漂移≤1%▲量程漂移≤1%▲葡萄糖试验±1%(测量误差)√MTBF≥1440h/次√实际水样比对试验≤10%(8)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项目技术指标√测定原理钼酸铵分光光度法√检出限≤0.005mg/L▲重复性≤0.5%√直线性≤±5%▲零点漂移≤0.5%▲量程漂移≤3%√MTBF≥1440h/次√实际水样比对试验≤10%▲浊度色度干扰试验应具备抗浊度干扰,需对不同浊度的水体进行测试,测试样本数不少于15个,抗浊度干扰功能能够达到相应的效果,在浊度为100NTU-350NTU时与实验室数据相对偏差不超过25%,需提供监测报告或相关测试证明材料。(9)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项目技术指标√测定原理紫外分光光度法▲检出限≤0.03mg/L▲重复性≤1%√直线性±10%▲零点漂移≤3%▲量程漂移≤1%√MTBF≥1440h/次√实际水样比对试验≤10%▲浊度色度干扰试验应具备抗浊度干扰功能,需对不同浊度的水体进行测试,测试样本数不少于15个,抗浊度干扰功能能够达到相应的效果,在浊度为100NTU-350NTU时与实验室数据相对偏差不超过25%,需提供监测报告或相关测试证明材料。5、其他。√(1)主要包括UPS电源根据水质自动站设计的要求,配置相应的UPS电源,对自动检测仪器、数据采集和传输单元、控制单元具备断电保护、过载保护、自动恢复等功能,要求功率应足够富余,使系统在停电状态下能保存及传输数据,恢复供电后系统能自动工作。在停电的情况下,保障系统自身维持运转2小时。三、运行维护技术要求(一)总体要求中标单位须按照采购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要求,全面负责水站(站房、采水、所有仪器设备等)的日常运行维护。当采购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出台新的运维要求时,以新要求为准。(1)中标单位运行维护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依照有关规范和技术要求,使水站的运行结果达到采购人的考核指标要求,充分发挥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效能;(2)运行维护期间,值守人员的相关费用以及采水、供水、供电、通讯、采暖、试剂耗材、仪器设备维修、设施设备的年检保养和水站安全保障所发生的费用等均由中标单位支付;(3)中标单位须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技术培训以及运维质量的相互监督检查,接受采购人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的监管和考核;(4)运行维护期间,如遇采购人为水站更换或新增仪器,中标单位须配合做好新仪器的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等工作,以及数据无缝对接到采购人指定的管理平台中;(5)运行维护期间,水站的全部资产(建筑物、设备、软件、配套设施、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和配套监控系统产生的各类数据信息及相关文档资料等)属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6)中标单位对水站的监测数据负有保密的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渠道向外界提供或用于商业用途;(7)运行维护期间,中标单位有责任保证水站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每个水站必须配备值守人员,避免出现因被盗、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的资产流失。如出现因中标单位安保措施不当造成的水站资产丢失、破坏的情况,中标单位须复原并尽快恢复运行,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单位须协助采购人做好水站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等工作;(8)中标单位应至少配备1辆运维车辆,2名运维人员。(9)中标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应持证上岗,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能独立运行维护水站;(10)中标单位运维期满后应保证资产完好,并做好资产交接,交接的仪器设备须满足本标书中的技术要求;(二)水站运行维护技术要求依据《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及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915-2017)等相关规定开展运行维护工作,确保水站正常稳定运行。1、例行维护例行维护包括站房环境检查、仪器与系统检查、易损件更换、耗材更换、试剂更换、管路清洗等工作。运行维护单位定期对水站进行巡检,巡检频次不得低于每周一次,并记录巡检情况。每次对水站巡检时进行下列工作:①查看各台分析仪器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主要技术参数,判断运行是否正常;检查仪器供电、过程温度、搅拌电机、传感器、电极以及工作时序等是否正常,检查有无漏液、管路里是否有气泡等;定期清洗常规五参数;②依据仪器运行情况、断面水质状况和水站环境条件制定易耗品和消耗品(如泵管、接头、密封件等)的更换周期,并保证在耗材使用到期前完成更换;如果需要更换零配件(如电极等),应备有库存保证及时更换;③检查试剂状况,定期添加、更换试剂。所用纯水和试剂须达到相关技术要求,更换周期不得超过操作规程或仪器说明规定的试剂保质期,室内温度较高时应缩短更换周期。每次更换主要试剂后应按相应操作规程或仪器说明重新校准仪器。试剂配制工作应由有资质的实验室完成,提供试剂来源证明,并张贴标签;④及时整理站房及仪器,完成废液收集并按相关规定要求做好处理处置工作,且留档备查;保持水站站房及各仪器干净整洁,及时关闭门窗,避免日光直射各类分析仪器;⑤检查采水系统、配水系统是否正常,如采水浮筒固定情况,自吸泵运行情况等;定期清洗采配水系统,包括采水头、吊桶、泵体、沉砂池、过滤头、样水杯、阀门、相关管路等,对于无法清洗干净的应及时更换;⑥检查水站电路系统是否正常,接地线路是否可靠,检查采样和排液管路是否有漏液或堵塞现象,排水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⑦检查站房空调及保温措施,保持温度稳定;检查水泵及空压机固定情况,避免仪器振动;检查空压机、不间断电源(UPS)、除藻装置、纯水机等辅助设施运行状态,及时更换耗材,并排空空压机积水;⑧检查工控机运行状态,有无中毒现象,至少每季度备份一次现场数据及控制软件;检查仪器与系统的通讯线路是否正常,模拟量传输的数据偏差是否符合要求;⑨站房周围的杂草和积水应及时清除,检查防雷设施是否可靠,站房是否有漏雨、锈蚀现象,站房外围的其他设施是否有损坏或被水淹,如遇到以上问题及时处理,保证系统安全运行。在封冻期来临前做好采水管路和站房保温等维护工作;⑩做好日常例行维护工作记录,重要的工作内容拍照存档。2、保养检修根据系统运行的环境状况,在规定的时间对系统正在运行的仪器设备进行预防故障发生的检修。在有备用仪器作为保障时,应用备用仪器将水站中正在运行的监测分析仪器设备替换下来,送往实验室进行保养检修;如没有备用仪器保障时,可在现场进行保养检修。保养检修计划应根据系统仪器设备的配置情况和设备使用手册的要求制定。①水站的监测仪器设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保养检修;②按厂家提供的使用和维修手册规定的要求,根据使用寿命,更换监测仪器中的灯源、电极、蠕动泵、传感器等关键零部件;③对仪器进行液路检漏和压力检查;对光路、液路、电路板和各种接头及插座等进行检查和清洁处理;④对仪器的输出零点和满量程进行检查和校准,并检查仪器的输出线性;在每次全面保养检修完成后,或更换了仪器中的光源、电极、蠕动泵、传感器等关键零部件后,必须对仪器重新进行校准和检查,并记录检修校准情况。3、故障检修故障检修是指对出现故障的仪器设备进行针对性检查和维修。故障检修应做到:①根据所使用的仪器特点和厂商提供的维修手册,制定常见故障的判断和检修的作业指导书;②对于在现场能够诊断明确,且可通过更换备件解决的问题(例如电磁阀控制失灵、泵管破裂、液路堵塞和灯源老化等问题),则在现场进行检修;③对于其他不易诊断和检修的故障,应采用备用仪器替代发生故障的仪器,将发生故障的仪器或配件送实验室或仪器厂商进行检查和维修;④在每次故障检修完成后,根据检修内容和更换部件情况,对仪器进行校准。对于普通易损件的维修(如更换泵管、散热风扇、液路接头或接插件等)至少做标液校准;对于关键部件的维修(如对运动的机械部件、光学部件、检测部件和信号处理部件的维修),按仪器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标准曲线和精密度检查。所有检修内容均按要求做好记录备查。4、数据平台日常管理数据平台必须安排人员对设备运行和水质情况进行了解,每天上午和下午通过数据平台软件远程调看水站监测数据至少各1次,根据情况组织开展巡检、核查、维修等工作,保障水站正常、安全运行。数据平台日常管理工作包括:①检查各水站数据传输、仪器及相关系统参数数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②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值出现时,立即安排技术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必要时采集实际水样进行人工分析。③根据相关技术规范,每天中午12时前对前一天水站数据进行审核。5、应急措施要求投标人应制定应急事故处理方案,内容包括突发性水质污染、特殊时期(丰水期、枯水期)、自然灾害、水电检修、临时停电或节假日、重大活动或被破坏情况。(1)水站监测数据异常处理当水站监测数据发现异常或发现所在断面发生污染事故时,须2小时内到达站点核查仪器运行状态,保证系统仪器正常运行,监测数据准确,传输畅通,并协助托管站进行手工监测复核。(2)水质自动站系统仪器故障当水质自动站系统仪器出现故障、停运时,中标单位应保证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检修,如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导致水站主要监测指标无法连续监测时,须在48小时内更换备机;因水电中断或采水故障,水站无法正常运行的,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以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实验室检测数据不少于每周两组(不得为同一天监测)。并及时用电话与书面形式报告业主,协商处理方案。(3)应急与数据补测①中标单位发现数据异常波动并及时核实上报,积极配合污染排查、水站检查工作。②中标单位因站点水电中断、采水故障等原因停运,需要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时,应在上报手工监测数据的同时附有相关检测机构的正式检测报告,相关检测费用由中标人负责。③备机应满足国家及省内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在我省和国内得到广泛应用,适用于我省水环境自动监测系统,投标时应提供仪器彩页和相关使用情况证明材料。6、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1)标准的量值传递要求用于校准监测仪器的标准样品,采用有证标准样品或者标准物质进行配制;用于量值传递的分析天平、台秤、温度计、标准万用表、移液管、容量瓶等量器,按照相关规定,定期送有关部门进行检定。(2)仪器性能核查内容、要求①仪器性能核查内容仪器性能核查是获得有效数据的基本保证和自动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的关键,包括定期的准确度、精密度、检出限、标准曲线、加标回收率、零点漂移、量程漂移检查及每次仪器维护前后的校准工作。②仪器性能核查要求仪器性能核查要求如下: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准确度、精密度、检出限、标准曲线和加标回收率的检查;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检查;更新检测器后,进行一次标准曲线和精密度检查;更新仪器后,对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所有仪器性能指标进行一次检查;至少每月进行一次仪器校准工作。仪器性能核查的数据采集频次可以调整到小于日常监测数据采集频次,同时保证样品测定不受前一个样品的影响。(3)实际水样比对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实际水样比对工作。(三)水站运维考核办法1、考核办法射阳生态环境监测站(或委托其他单位)不定期对中标人开展运行维护工作考核,以每个水质自动站为单位进行考核。逐站依据上述维护内容就每周、每月、每年的维护质量和相关指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得分大于等于80分为合格。2、惩罚办法2.1一旦发现虚假数据,射阳生态环境监测站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已支付费用的双倍进行经济处罚。2.2不定期对各水站开展检查,每个站点单独考核,其中:(1)单次考核结果在70—79分,扣除该站点当月运维款的10%,并责令整改;(2)单次考核结果在60—69分,扣除该站点当月运维款的30%,并责令整改;(3)单次核结果在60分以下,扣除该站当月全部运维款。(4)单个站点连续3次考核不合格或单个站点全年有5次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射阳生态环境监测站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该站点当年运维款。2.3如果中标人未经批准擅自更换运维人员,导致无法按质开展运维工作,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射阳生态环境监测站有权提前取消运维合同。2.4如果中标人未能有效开展运维工作,水站有效运行率连续2个月低于80%,射阳生态环境监测站有权提前取消运维合同。2.5因考核不合格解除合同前,射阳生态环境监测站将对水质自动站进行资产后评估,若达不到考核要求,将由中标人进行限期修复,或由新的托管方进行修复,并对托管站进行验收,所需费用由原中标人承担;如原中标人不配合业主工作,拒绝对水站仪器进行修复或支付费用的,射阳生态环境监测站有权将中标人列入黑名单并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内进行通报,并在2年内禁止中标人参与业主的其他所有项目的投标。3.其他规定运维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射阳生态环境监测站将扣除相应站点当月运行经费:迟报、漏报或不报审核数据的;拖延、阻碍、拒绝质量检查或飞行检查的;发现采样、分析、数据采集和传输等过程人为干扰,发现非运维人员进出站房,未按要求及时向射阳生态环境监测站报告的;其他不履行规定职责的情形。在各类专项质量检查中,发现运维单位未达到射阳生态环境监测站运维质控要求时,根据对数据质量造成的影响程度,扣减相应站点当季度10%~100%运维经费;如未及时整改,加倍扣款。四、重要说明1、投标方应保证所投标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所报配置为主要配置,其他按标准配置配备;不得在原厂标准配置的基础上减少或降低技术配置。在保质期内,投标方应对由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2、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投标方根据所提供产品性能填写技术参数明细表,对于本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要求中不包含的项目可以在明细表中根据需要添加。技术指标响应情况,应有产品检测报告或者产品彩页证明或官网链接、截图证明等书面依据,这些材料应当扫描后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对于只填写“满足”而投标文件未体现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作为评审依据。3、以上所投产品的指标项提供产品彩页证明或官网链接、截图证明等,如所提供的相关产品的指标与标书发布之日官网标称的产品指标不符,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程序进行处理,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五、技术资料与服务1、各投标单位应对服务方式进行详细阐述,同时对售后时期维修人员到场时间以及回访频次进行明确的说明。2、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仪器设备的安装、操作手册、工作软件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等技术文件中文一份。3、安装、校准与试运行:中标方技术员应按照采购人确定的时间在采购人所在地现场免费安装调试设备,技术指标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4、培训:中标人给采购人的至少两名技术人员提供1个工作日以上的培训(包括基本原理、安装调试、操作使用及日常维修)。5、技术方案:具有健全的安装质量保证体系、切实可行的安装质量保证措施、有与设计配合的相关承诺;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项目调试方案针对性强、且切实可行;整套系统设备的验收资料指标体系完整,验收方法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资料齐全。6、质保与维修: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自项目验收交付之日起总体项目提供不少于5年质量保证期(若国家和/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和/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六、安全管理要求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中标方在项目安装调试现场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若发生安全问题,由中标方(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其与采购人一切无关,同时按合同要求保证施工进度,按时完工。七、验收要求1、总体要求本项目验收主要为仪器设备验收,按照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915-2017)》进行比对验收,实际水样比对需经过第三方CMA或CNAS实验室,并由其出具比对合格报告。2、验收程序(1)进行仪器性能测试和实验室比对,并按规定时间进行试运行;(2)编制验收报告,提出验收申请;(3)检查现场完成情况,组织召开验收会,形成验收意见;(4)整理验收资料并存档。3、验收基本条件项目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监测仪器设备及配件按照合同约定供货,外观无损;(2)完成仪器性能测试、比对实验,技术指标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合同的要求;(3)完成水质自动监测设备的通讯测试,水站数据上传至数据平台;(4)完成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至少连续30天的运行;(5)建立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档案,编制验收报告。4、验收内容(1)仪器设备到货验收依据合同对每台自动监测仪器设备进行清点;按照装箱单核对具体设备、配件的出厂编号和数量;检查设备、配件的外观,对出现外观损坏的部位拍照并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2)仪器设备性能验收仪器设备性能验收主要是针对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915-2017》中规定的仪器设备性能指标进行测试,每台设备都应在符合要求的环境中进行,检验指标和判定标准参照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915-2017)》附录A表A.2中的相关指标执行。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仪器安装、通电、预热测试,仪器初始化测试,仪器基本功能核查,检出限、准确度、精密度、标准曲线检查,零点漂移、量程漂移和响应时间检查,重复性或重复性误差检查,实际水样比对,记录结果并汇总。(3)数据采集传输验收在自动监测仪器设备性能验收合格的前提下,检查自动监测仪器数据传输是否达到国家标准及合同有关技术指标的要求。八、合同履行期限及地点: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自验收合格日起提供一年免费运维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九、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时,经甲方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一致,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项目启动预付款(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预付款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项目验收合格。甲方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项目总价的70%;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服务期满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并按要求完成服务内容,依据考核结果甲方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结算余款(无息)。十、特别说明:1、报价含项目成果交付前一切费用。不接受选择性报价。2、本项目采购清单中:检测单元为核心产品,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各投标人最后报价结束后,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成本,涉嫌恶意竞争,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用投票等方式作出结论。4、资格后审: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5、对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等的质疑由采购单位负责答复;采购单位具有项目的解释权,质疑函和答复须同时报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管理。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7、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览表序号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 生产制造业2 生产制造业3 生产制造业(备注:1.采购人须填报上表,所属行业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填写。2.项目经办人须对填报内容是否准确进行核查。)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选取1名中标候选人。一、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厂商须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中小企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不提供声明函或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5、以上规定未尽事项,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6、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7、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按照《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执行。8、本文件中若涉及到数据中心采购,应按照《的通知》(财库〔2023〕7号)执行。二、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序号评分项目满分值评分细则1价格分30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的最低投标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价格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不论大小一律不计。2项目实施方案201、实施方案:投标人根据项目建设需求,提供满足项目需求的实施方案。方案包括: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项目实施进度保障措施,系统集成方案,安装方案,售后服务保障等;投标人每提供一项优于项目需求的实施方案的得1分;投标人每提供一项满足项目需求的实施方案得0.5分;不提供或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2、质控方案:投标人根据项目建设需求,提供满足项目需求的质控方案。方案包括:质控计划,质控措施实施与要求,质控合格率提升的措施,质量监督措施,仪器故障解决方案,人工补测方案等。投标人每提供一项优于项目需求的质控方案的得1.5分;投标人每提供一项满足项目需求的质控方案的得1分;不提供或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9分。 3、运维服务方案:投标人根据项目建设需求,提供满足项目需求的运维服务方案。包括:运维维护管理方案,日常运维方案(日常维护内容、维护频次、废液收集处置、耗材和备用配件供应、常见故障处理流程及相关台账资料的管理),运维应急预案【突发性水质污染、特殊时期(丰水期、枯水期等)、自然灾害、水电检修、临时停电或节假日、重大活动或被偷盗破坏等情况的预防和应急措施)】,人员培训方案(至少包括培训目的和计划、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投标人每提供一项优于项目需求的运维服务方案的得1.5分;投标人每提供一项满足项目需求的运维服务方案的得1分;不提供或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 3产品参数符合性及适用性28投标人所投产品完全满足“招标参数”要求的得满分28分;其中标注“▲”号的参数为重要功能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须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检验检测机构或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或测试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总分18分,扣完为止;其中标注“√”号的参数,如有一项负偏离扣0.2分(须提供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技术参数响应对照表”为准,否则不得分),总分10分,扣完为止。4履约能力111、投标人为本项目派遣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投标人为本项目派遣的现场运维人员需要2人以上(含2人),须取得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与运维管理培训合格证书或水质自动站上岗证的,每提供1个证书得1分,满分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项目负责人和现场运维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近六个月连续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3、投标人自有(或控股)的用于质量控制的CMA认证实验室且认证范围至少包含:五参数(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水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每缺一项扣0.6分;本项最高得3分。须提供投标人计量证书和计量确认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有效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4、运维质量保障:投标人或水质分析仪生产商为环境监测总站评出的生态环境监测第三方运维星级质量服务单位,四星评价的,得3分,三星评价的,得2分,其它不得分。备注: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有效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投标人业绩6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具有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运维类似业绩的,类似业绩合同标的中至少同时包含五参数(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水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注:请列表汇总,并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6服务承诺3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书,承诺在中标后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服务内容,若不能按序时完成或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扣除项目总价的10%-15%(视情况而定)。备注:须提供完整内容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7节能环保2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投标人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的有1个得0.5分,最多得1分。须提供认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投标人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该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的,有1个得0.5分,最多得1分。须提供认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备注:1、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以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所要求的公章在投标文件中反映,相关证明材料须按要求完整提供且不得涂改,本项目所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应原件彩色扫描(如原件是彩色件,则扫描件须是彩色)。否则不能得分。2、采购人有权在规定的时间内(中标公示或质疑期间及其他采购人明确要求的时间内)对中标人或其他投标人提供的与项目需求、评分办法相关的材料等评分依据(原件)的真实性进行复查。如未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采购人有权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处理。如发现有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获得分值,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提请监督机构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处理。3、评分中涉及的证书、检测报告等应在有效期内。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投标文件目录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设置特定资格要求,则需要提供)七、法人授权书八、投标函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一、技术参数响应对照表十二、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十三、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十四、开标一览表十五、实施方案等十六、盐城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六、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必须提供。七、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八、投标函致:盐城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JSZC-***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九、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采配水单元),属于生产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系统控制单元),属于生产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数据采集和传输单元),属于生产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4.(水质五参数分析仪(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属于生产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5.(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属于生产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6.(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属于生产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7.(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属于生产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8.(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属于生产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9.(UPS电源),属于生产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如项目全面面向中小企业,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分包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如项目全面面向中小企业,则资格审查不通过)。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十一、技术参数响应对照表序号设备名称及品牌型号招标产品技术参数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符合或负偏离原因投标人(加盖CA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列出,并作出详细对比说明;如不全或表述不清,有可能导致后果,则责任自负。十二、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资格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表)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本表须明确填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材料,否则资格性检查无法通过。投标人(加盖CA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十三、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序号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合同履行期限 2质保期3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承诺中标后供货时提供设备原厂质量合格证明和原厂保修五年证明文件4其他实质性响应内容注:本表须明确填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材料,否则符合性检查无法通过。投标人(加盖CA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实质性响应内容一、运行维护技术要求(一)总体要求中标单位须按照采购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要求,全面负责水站(站房、采水、所有仪器设备等)的日常运行维护。当采购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出台新的运维要求时,以新要求为准。(1)中标单位运行维护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依照有关规范和技术要求,使水站的运行结果达到采购人的考核指标要求,充分发挥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效能;(2)运行维护期间,值守人员的相关费用以及采水、供水、供电、通讯、采暖、试剂耗材、仪器设备维修、设施设备的年检保养和水站安全保障所发生的费用等均由中标单位支付;(3)中标单位须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技术培训以及运维质量的相互监督检查,接受采购人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的监管和考核;(4)运行维护期间,如遇采购人为水站更换或新增仪器,中标单位须配合做好新仪器的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等工作,以及数据无缝对接到采购人指定的管理平台中;(5)运行维护期间,水站的全部资产(建筑物、设备、软件、配套设施、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和配套监控系统产生的各类数据信息及相关文档资料等)属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6)中标单位对水站的监测数据负有保密的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渠道向外界提供或用于商业用途;(7)运行维护期间,中标单位有责任保证水站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每个水站必须配备值守人员,避免出现因被盗、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的资产流失。如出现因中标单位安保措施不当造成的水站资产丢失、破坏的情况,中标单位须复原并尽快恢复运行,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单位须协助采购人做好水站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等工作;(8)中标单位应至少配备1辆运维车辆,2名运维人员。(9)中标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应持证上岗,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能独立运行维护水站;(10)中标单位运维期满后应保证资产完好,并做好资产交接,交接的仪器设备须满足本标书中的技术要求;(二)水站运行维护技术要求依据《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及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915-2017)等相关规定开展运行维护工作,确保水站正常稳定运行。1、例行维护例行维护包括站房环境检查、仪器与系统检查、易损件更换、耗材更换、试剂更换、管路清洗等工作。运行维护单位定期对水站进行巡检,巡检频次不得低于每周一次,并记录巡检情况。每次对水站巡检时进行下列工作:①查看各台分析仪器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主要技术参数,判断运行是否正常;检查仪器供电、过程温度、搅拌电机、传感器、电极以及工作时序等是否正常,检查有无漏液、管路里是否有气泡等;定期清洗常规五参数;②依据仪器运行情况、断面水质状况和水站环境条件制定易耗品和消耗品(如泵管、接头、密封件等)的更换周期,并保证在耗材使用到期前完成更换;如果需要更换零配件(如电极等),应备有库存保证及时更换;③检查试剂状况,定期添加、更换试剂。所用纯水和试剂须达到相关技术要求,更换周期不得超过操作规程或仪器说明规定的试剂保质期,室内温度较高时应缩短更换周期。每次更换主要试剂后应按相应操作规程或仪器说明重新校准仪器。试剂配制工作应由有资质的实验室完成,提供试剂来源证明,并张贴标签;④及时整理站房及仪器,完成废液收集并按相关规定要求做好处理处置工作,且留档备查;保持水站站房及各仪器干净整洁,及时关闭门窗,避免日光直射各类分析仪器;⑤检查采水系统、配水系统是否正常,如采水浮筒固定情况,自吸泵运行情况等;定期清洗采配水系统,包括采水头、吊桶、泵体、沉砂池、过滤头、样水杯、阀门、相关管路等,对于无法清洗干净的应及时更换;⑥检查水站电路系统是否正常,接地线路是否可靠,检查采样和排液管路是否有漏液或堵塞现象,排水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⑦检查站房空调及保温措施,保持温度稳定;检查水泵及空压机固定情况,避免仪器振动;检查空压机、不间断电源(UPS)、除藻装置、纯水机等辅助设施运行状态,及时更换耗材,并排空空压机积水;⑧检查工控机运行状态,有无中毒现象,至少每季度备份一次现场数据及控制软件;检查仪器与系统的通讯线路是否正常,模拟量传输的数据偏差是否符合要求;⑨站房周围的杂草和积水应及时清除,检查防雷设施是否可靠,站房是否有漏雨、锈蚀现象,站房外围的其他设施是否有损坏或被水淹,如遇到以上问题及时处理,保证系统安全运行。在封冻期来临前做好采水管路和站房保温等维护工作;⑩做好日常例行维护工作记录,重要的工作内容拍照存档。2、保养检修根据系统运行的环境状况,在规定的时间对系统正在运行的仪器设备进行预防故障发生的检修。在有备用仪器作为保障时,应用备用仪器将水站中正在运行的监测分析仪器设备替换下来,送往实验室进行保养检修;如没有备用仪器保障时,可在现场进行保养检修。保养检修计划应根据系统仪器设备的配置情况和设备使用手册的要求制定。①水站的监测仪器设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保养检修;②按厂家提供的使用和维修手册规定的要求,根据使用寿命,更换监测仪器中的灯源、电极、蠕动泵、传感器等关键零部件;③对仪器进行液路检漏和压力检查;对光路、液路、电路板和各种接头及插座等进行检查和清洁处理;④对仪器的输出零点和满量程进行检查和校准,并检查仪器的输出线性;在每次全面保养检修完成后,或更换了仪器中的光源、电极、蠕动泵、传感器等关键零部件后,必须对仪器重新进行校准和检查,并记录检修校准情况。3、故障检修故障检修是指对出现故障的仪器设备进行针对性检查和维修。故障检修应做到:①根据所使用的仪器特点和厂商提供的维修手册,制定常见故障的判断和检修的作业指导书;②对于在现场能够诊断明确,且可通过更换备件解决的问题(例如电磁阀控制失灵、泵管破裂、液路堵塞和灯源老化等问题),则在现场进行检修;③对于其他不易诊断和检修的故障,应采用备用仪器替代发生故障的仪器,将发生故障的仪器或配件送实验室或仪器厂商进行检查和维修;④在每次故障检修完成后,根据检修内容和更换部件情况,对仪器进行校准。对于普通易损件的维修(如更换泵管、散热风扇、液路接头或接插件等)至少做标液校准;对于关键部件的维修(如对运动的机械部件、光学部件、检测部件和信号处理部件的维修),按仪器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标准曲线和精密度检查。所有检修内容均按要求做好记录备查。4、数据平台日常管理数据平台必须安排人员对设备运行和水质情况进行了解,每天上午和下午通过数据平台软件远程调看水站监测数据至少各1次,根据情况组织开展巡检、核查、维修等工作,保障水站正常、安全运行。数据平台日常管理工作包括:①检查各水站数据传输、仪器及相关系统参数数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②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值出现时,立即安排技术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必要时采集实际水样进行人工分析。③根据相关技术规范,每天中午12时前对前一天水站数据进行审核。5、应急措施要求投标人应制定应急事故处理方案,内容包括突发性水质污染、特殊时期(丰水期、枯水期)、自然灾害、水电检修、临时停电或节假日、重大活动或被破坏情况。(1)水站监测数据异常处理当水站监测数据发现异常或发现所在断面发生污染事故时,须2小时内到达站点核查仪器运行状态,保证系统仪器正常运行,监测数据准确,传输畅通,并协助托管站进行手工监测复核。(2)水质自动站系统仪器故障当水质自动站系统仪器出现故障、停运时,中标单位应保证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检修,如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导致水站主要监测指标无法连续监测时,须在48小时内更换备机;因水电中断或采水故障,水站无法正常运行的,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以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实验室检测数据不少于每周两组(不得为同一天监测)。并及时用电话与书面形式报告业主,协商处理方案。(3)应急与数据补测①中标单位发现数据异常波动并及时核实上报,积极配合污染排查、水站检查工作。②中标单位因站点水电中断、采水故障等原因停运,需要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时,应在上报手工监测数据的同时附有相关检测机构的正式检测报告,相关检测费用由中标人负责。③备机应满足国家及省内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在我省和国内得到广泛应用,适用于我省水环境自动监测系统,投标时应提供仪器彩页和相关使用情况证明材料。6、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1)标准的量值传递要求用于校准监测仪器的标准样品,采用有证标准样品或者标准物质进行配制;用于量值传递的分析天平、台秤、温度计、标准万用表、移液管、容量瓶等量器,按照相关规定,定期送有关部门进行检定。(2)仪器性能核查内容、要求①仪器性能核查内容仪器性能核查是获得有效数据的基本保证和自动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的关键,包括定期的准确度、精密度、检出限、标准曲线、加标回收率、零点漂移、量程漂移检查及每次仪器维护前后的校准工作。②仪器性能核查要求仪器性能核查要求如下: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准确度、精密度、检出限、标准曲线和加标回收率的检查;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检查;更新检测器后,进行一次标准曲线和精密度检查;更新仪器后,对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所有仪器性能指标进行一次检查;至少每月进行一次仪器校准工作。仪器性能核查的数据采集频次可以调整到小于日常监测数据采集频次,同时保证样品测定不受前一个样品的影响。(3)实际水样比对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实际水样比对工作。(三)水站运维考核办法1、考核办法射阳生态环境监测站(或委托其他单位)不定期对中标人开展运行维护工作考核,以每个水质自动站为单位进行考核。逐站依据上述维护内容就每周、每月、每年的维护质量和相关指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得分大于等于80分为合格。2、惩罚办法2.1一旦发现虚假数据,射阳生态环境监测站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已支付费用的双倍进行经济处罚。2.2不定期对各水站开展检查,每个站点单独考核,其中:(1)单次考核结果在70—79分,扣除该站点当月运维款的10%,并责令整改;(2)单次考核结果在60—69分,扣除该站点当月运维款的30%,并责令整改;(3)单次核结果在60分以下,扣除该站当月全部运维款。(4)单个站点连续3次考核不合格或单个站点全年有5次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射阳生态环境监测站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该站点当年运维款。2.3如果中标人未经批准擅自更换运维人员,导致无法按质开展运维工作,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射阳生态环境监测站有权提前取消运维合同。2.4如果中标人未能有效开展运维工作,水站有效运行率连续2个月低于80%,射阳生态环境监测站有权提前取消运维合同。2.5因考核不合格解除合同前,射阳生态环境监测站将对水质自动站进行资产后评估,若达不到考核要求,将由中标人进行限期修复,或由新的托管方进行修复,并对托管站进行验收,所需费用由原中标人承担;如原中标人不配合业主工作,拒绝对水站仪器进行修复或支付费用的,射阳生态环境监测站有权将中标人列入黑名单并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内进行通报,并在2年内禁止中标人参与业主的其他所有项目的投标。3.其他规定运维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射阳生态环境监测站将扣除相应站点当月运行经费:迟报、漏报或不报审核数据的;拖延、阻碍、拒绝质量检查或飞行检查的;发现采样、分析、数据采集和传输等过程人为干扰,发现非运维人员进出站房,未按要求及时向射阳生态环境监测站报告的;其他不履行规定职责的情形。在各类专项质量检查中,发现运维单位未达到射阳生态环境监测站运维质控要求时,根据对数据质量造成的影响程度,扣减相应站点当季度10%~100%运维经费;如未及时整改,加倍扣款。二、重要说明1、投标方应保证所投标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所报配置为主要配置,其他按标准配置配备;不得在原厂标准配置的基础上减少或降低技术配置。在保质期内,投标方应对由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2、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投标方根据所提供产品性能填写技术参数明细表,对于本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要求中不包含的项目可以在明细表中根据需要添加。技术指标响应情况,应有产品检测报告或者产品彩页证明或官网链接、截图证明等书面依据,这些材料应当扫描后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对于只填写“满足”而投标文件未体现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作为评审依据。3、以上所投产品的指标项提供产品彩页证明或官网链接、截图证明等,如所提供的相关产品的指标与标书发布之日官网标称的产品指标不符,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程序进行处理,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三、技术资料与服务1、各投标单位应对服务方式进行详细阐述,同时对售后时期维修人员到场时间以及回访频次进行明确的说明。2、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仪器设备的安装、操作手册、工作软件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等技术文件中文一份。3、安装、校准与试运行:中标方技术员应按照采购人确定的时间在采购人所在地现场免费安装调试设备,技术指标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4、培训:中标人给采购人的至少两名技术人员提供1个工作日以上的培训(包括基本原理、安装调试、操作使用及日常维修)。5、技术方案:具有健全的安装质量保证体系、切实可行的安装质量保证措施、有与设计配合的相关承诺;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项目调试方案针对性强、且切实可行;整套系统设备的验收资料指标体系完整,验收方法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资料齐全。6、质保与维修: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自项目验收交付之日起总体项目提供不少于5年质量保证期(若国家和/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和/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四、安全管理要求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中标方在项目安装调试现场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若发生安全问题,由中标方(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其与采购人一切无关,同时按合同要求保证施工进度,按时完工。五、验收要求1、总体要求本项目验收主要为仪器设备验收,按照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915-2017)》进行比对验收,实际水样比对需经过第三方CMA或CNAS实验室,并由其出具比对合格报告。2、验收程序(1)进行仪器性能测试和实验室比对,并按规定时间进行试运行;(2)编制验收报告,提出验收申请;(3)检查现场完成情况,组织召开验收会,形成验收意见;(4)整理验收资料并存档。3、验收基本条件项目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监测仪器设备及配件按照合同约定供货,外观无损;(2)完成仪器性能测试、比对实验,技术指标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合同的要求;(3)完成水质自动监测设备的通讯测试,水站数据上传至数据平台;(4)完成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至少连续30天的运行;(5)建立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档案,编制验收报告。4、验收内容(1)仪器设备到货验收依据合同对每台自动监测仪器设备进行清点;按照装箱单核对具体设备、配件的出厂编号和数量;检查设备、配件的外观,对出现外观损坏的部位拍照并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2)仪器设备性能验收仪器设备性能验收主要是针对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915-2017》中规定的仪器设备性能指标进行测试,每台设备都应在符合要求的环境中进行,检验指标和判定标准参照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915-2017)》附录A表A.2中的相关指标执行。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仪器安装、通电、预热测试,仪器初始化测试,仪器基本功能核查,检出限、准确度、精密度、标准曲线检查,零点漂移、量程漂移和响应时间检查,重复性或重复性误差检查,实际水样比对,记录结果并汇总。(3)数据采集传输验收在自动监测仪器设备性能验收合格的前提下,检查自动监测仪器数据传输是否达到国家标准及合同有关技术指标的要求。六、合同履行期限及地点: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自验收合格日起提供一年免费运维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时,经甲方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一致,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项目启动预付款(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预付款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项目验收合格。甲方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项目总价的70%;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服务期满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并按要求完成服务内容,依据考核结果甲方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结算余款(无息)。八:承诺函我公司承诺中标后供货时提供设备原厂质量合格证明和原厂保修五年证明文件。我公司承诺响应上述项目需求内容。投标人(加盖CA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十四、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号: 投标总报价小写: /人(人民币:元)日期:年月日十五、投标分项报价表(分包号:***)序号123456781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交付期数量分项单价分项总价2 3 4 ………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 备注:1.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所投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2.“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应当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一致。十六、实施方案等十七、盐城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为营造我市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本单位无涉及政府采购活动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我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无因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的不良记录;(三)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维护和更新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中与本单位相关的信息;(五)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自觉维护政府采购交易的良好秩序,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六)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七)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失信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八)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河流水质自动站设备改造 水质自动站设备改造 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 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 全托管运维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盐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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