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环评报告竣工自主验收服务 污染物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方案 污染治理设施技术可行性评估 环保验收申报备案手续招标公告(东莞市人民医院2025)
关于东莞市人民医院红楼院区及普济院区扩建(变更)项目环评报告竣工自主验收服务项目的调研公告
一、项目
1.红楼院区扩建(变更)环评报告竣工自主验收服务项目;
2.普济院区变更环评报告竣工自主验收服务项目;
3.红楼、普济两院区的环保自主验收手续包括编制验收调查报告、污染项目验收监测、邀请技术专家并组织验收评审会、在环保部门备案审批等手续,
二、项目概况
具体需求见附件:用户需求。
1. 红楼院区
1.1红楼院区原有所在区域的截污管网不完善,为减轻污水处理站的压力及药剂成本,我院自建污水管网与市政管网连接,污水排放最终进入东莞市万江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2022年我院申请环评报告降低排放标准,污水处理站出水执行标准由“《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改为“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标准的较严值”。环评审批意见文号:东环建〔2022〕6089号。
1.2由于红楼院区日常污水排放量超出环保部门审批的1500吨/天上限,为符合要求,规避风险,根据环保部门要求,于2024年1月报批改扩建项目环评,主要内容:新增病床490张,并新增医护人员400人,门诊增加接诊量3500人,项目改扩建部分综合废水产生量为477t/d,总排放污水量可在2000吨/天左右。环评审批意见文号:东环建〔2024〕1774号。
2.普济院区
普济院区原有所在区域的污水截污管网不完善,在2022年后相关污水管网与市政管网已连通。为减轻污水处理站的压力及药剂成本,污水排放最终进入东莞市东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2022年我院申请环评报告降低排放标准,污水处理站出水执行标准由“《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改为“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标准的较严值”。环评审批意见文号:东环建〔2022〕5854号。
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依法对配套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公示”。现对红楼、普济院区扩建(变更)项目环评报告竣工自主验收手续服务项目开展市场调研。
三、提交调研报名时间
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 月20 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周六上午8:00-11:00)。
四、报名资料
1.采购项目报价表;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企业人员资质证书。
以上资料均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报名方式
1.请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邮箱:dgsrmyyzwk@sina.com(邮件标题格式:环评报告竣工自主验收服务调研+公司名称)。
2.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769-28636822、137-2822-9908。
六、注意事项
1.院方不支付调研相关费用,方案知识产权归提交方所有;
2.最终服务采购需通过合规流程确定,本次调研不作为中标承诺;
3.捏造数据或虚假宣传者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
附件:用户需求
东莞市人民医院红楼院区及普济院区扩建(变更)项目环评报告竣工自主验收服务项目用户需求书招标项目:红楼院区、普济院区扩建(变更)环评报告竣工自主验收服务项目(1、红楼院区:东莞市万江区新谷涌万道路南3号;2、普济院区:东莞市东城区光明大道明新街1号)。一、采购项目1、红楼院区扩建(变更)环评报告竣工自主验收服务项目;2、普济院区变更环评报告竣工自主验收服务项目;3、红楼、普济两院区的环保自主验收手续包括编制验收调查报告、污染项目验收监测、邀请技术专家并组织验收评审会、在环保部门备案审批等手续,二、项目概况1.红楼院区1.1红楼院区原有所在区域的截污管网不完善,为减轻污水处理站的压力及药剂成本,我院自建污水管网与市政管网联接,污水排放最终进入东莞市万江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2022年我院申请环评报告降低排放标准,污水处理站出水执行标准由“《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改为“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标准的较严值”。环评审批意见文号:东环建[2022]6089号。1.2由于红楼院区日常污水排放量超出环保部门审批的1500吨/天上限,为符合要求,规避风险,根据环保部门要求,于2024年1月报批改扩建项目环评,主要内容:新增病床490张,并新增医护人员400人,门诊增加接诊量3500人,项目改扩建部分综合废水产生量为477t/d,总排放污水量可在2000吨/天左右。环评审批意见文号:东环建[2024]1774号。2.普济院区普济院区原有所在区域的污水截污管网不完善,在2022年后相关污水管网与市政管网已联通。为减轻污水处理站的压力及药剂成本,污水排放最终进入东莞市东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2022年我院申请环评报告降低排放标准,污水处理站出水执行标准由“《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改为“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标准的较严值”。环评审批意见文号:东环建[2022]5854号。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依法对配套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公示”。现采购红楼、普济院区扩建(变更)项目环评报告竣工自主验收手续服务项目。三、用户需求1、需求清单红楼、普济院区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废水站及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废水站配套臭气消毒除臭处理设施,另需配套备用发电机尾气处理装置,医疗废物按要求贮存并交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回收处理等要求,相关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完成后申请竣工验收监测,在污染源全部达标排放后,现场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组成竣工验收评审组,同时需编制竣工自主验收评审报告,组织验收专家组,负责完善验收资料及备案申请、公示等手续。工作流程:项目资料收集→对现有废水、废气、噪声设施进行技术评估→编制试运行申请材料并按要求进行公示→按环评批复要求申请污染物竣工验收监测(废水、废气、噪声)→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征求院方审核同意→组织专家及验收组对项目进行自主验收→完善验收报告及污染物信息上网公示→竣工验收资料并报送环保部门备案→工作完成。基于环保部门要求对竣工自主验收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承担法律等责任,我院要求对红楼、普济院区扩建(变更)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监测数据、填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等材料需通过相关专家(全省环保专家库挑选)验收评审的要求,即红楼、普济院区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数据必须符合专家评审及环保局备案要求,中标方负责编制相关技术方案、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申报资料、完成红楼、普济院区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报手续,最终报送环保部门备案,信息公示等手续,涉及环保设施工程整改的由我院评估后自行完善。2、项目工作内容明细表:序号文件名称数量备 注1污染物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方案(连续两天验收监测,包含医疗废水、锅炉、发电机尾气、 废水站臭气、环境噪声)一套符合专家评审及环保局备案要求2编制监测点位平面图,监测排放口情况资料文件一套符合专家评审及环保局备案要求3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文件一套符合专家评审及环保局备案要求4污染治理设施技术可行性评估一项符合环保局备案要求5编制自主竣工验收报告一项符合环保局备案要求6负责组织含环保专家、建设单位等成员的竣工验收组对本项目现场审核验收一项符合环保局备案要求7红楼、普济院区项目自主验收报告信息公示程序(含调试项目申请及公示)一项符合环保局备案要求8红楼、普济院区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报备案手续一项符合环保局备案要求3、其他服务要求:①中标方需根据专家意见及环保部门意见对我红楼、普济院区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报与备案的基本资料完善,核定许可排放限值、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的方法,对污染源进行检测以及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方案、环境管理台账、排污许可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对医疗机构排污单位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同时负责红楼、普济院区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填报相关备案信息,完成环境排污信息公示程序,以确保符合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申报备案标准要求。②中标方负责编制、完善我院的红楼、普济院区扩建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申报备案所需的相关技术文件。本项目按现有排污证的排放量核算,但如专家要求对污染源现状进行检测的,相关检测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③中标方负责成立了本项目竣工验收组(需包含环保专家、建设单位、服务单位等),并参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要求,开展相关竣工项目自主验收工作。中标方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编制完成了红楼、普济院区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相关自主验收报告等资料需经竣工验收组集体决议通过,如需修改完善的由中标方负责,涉及环境污染设施整改完善除外。4、项目工期:60天①编制自主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监测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40天内完成验收调查报告,包括进行现状监测等基础资料完善,在经院方确认同意后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监测。②组织验收评审会及备案时间:在验收监测达标后完善相关材料并组织含技术专家专家在内的验收评审会,按生态环境部门及技术评审要求已修改完善各项要求措施内容后,技术评审及验收备案需在20天内完成。四、询价原则本项目采用询价采购,即参加项目询价的供应商,询价当天规定的时间内将密封的报价表提交至采购办公室,由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当场拆封,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五、付款方式项目单位完成扩建环评报告竣工自主验收及环保部门备案通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0%。六、报名时间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周六上午8:00-11:00)七、报名资料1、采购项目报价表2、法人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4、企业资质证书5、企业人员资质证书(以上资料均需提交加公章的复印件)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另已更新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则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含经营范围内容)复印件。八、招标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保证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3.2、投标人必须有专门的服务部门及队伍,有相关医疗单位维保或者技术服务业绩的单位。3.3、自觉遵守医院各种规章制度及污水站运营相关工作制度,现场工作人员需进行岗前安全生产培训,并服从本院主管部门工作安排。3.4、中标方需参照本院目前实际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相关要求编制文件,不得提出无关的、过度的其他整改要求(专家及环保部门要求除外)。3.5、本项目相关数据需专家评审核准后方可上报环保部门,项目评审人员及专家由我院组织,人员包括我院相关技术人员及环保行业专家,其评审专家费用由中标方负责。3.6、中标方应严格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环境保护规定进行从事相关工作,对我院相关文件资料未经同意的不得向外单位披露;扩建项目污染设施基本情况填报资料、监测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的方法等数据评审前先组织与医院内部预评估,负责编制相关资料文书、PPT文件。3.7、中标方负责根据扩建项目环评及环保批复意见编制竣工验收监测方案并提前做好检测计划,知会院方及废水、废气运营单位,同时负责指导院方污染治理设施的技术服务,对存在问题提供技术意见,协助进行工程整改,在第三方检测单位现场采样时,负责协调检测单位与废气、废水运营方工作配合,提前知会我院废气、废水设施运营方以便废水、废气、噪声检测达标。中标方的竣工验收监测方案需符合验收组专家审核要求,否则需补测、重测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但如出现监测不达标的则由我院污染设施运营方负责。东莞市人民医院红楼院区及普济院区扩建(变更)项目环评报告竣工自主验收服务项目用户需求书招标项目:红楼院区、普济院区扩建(变更)环评报告竣工自主验收服务项目(1、红楼院区:东莞市万江区新谷涌万道路南3号;2、普济院区:东莞市东城区光明大道明新街1号)。一、采购项目1、红楼院区扩建(变更)环评报告竣工自主验收服务项目;2、普济院区变更环评报告竣工自主验收服务项目;3、红楼、普济两院区的环保自主验收手续包括编制验收调查报告、污染项目验收监测、邀请技术专家并组织验收评审会、在环保部门备案审批等手续,二、项目概况1.红楼院区1.1红楼院区原有所在区域的截污管网不完善,为减轻污水处理站的压力及药剂成本,我院自建污水管网与市政管网联接,污水排放最终进入东莞市万江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2022年我院申请环评报告降低排放标准,污水处理站出水执行标准由“《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改为“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标准的较严值”。环评审批意见文号:东环建[2022]6089号。1.2由于红楼院区日常污水排放量超出环保部门审批的1500吨/天上限,为符合要求,规避风险,根据环保部门要求,于2024年1月报批改扩建项目环评,主要内容:新增病床490张,并新增医护人员400人,门诊增加接诊量3500人,项目改扩建部分综合废水产生量为477t/d,总排放污水量可在2000吨/天左右。环评审批意见文号:东环建[2024]1774号。2.普济院区普济院区原有所在区域的污水截污管网不完善,在2022年后相关污水管网与市政管网已联通。为减轻污水处理站的压力及药剂成本,污水排放最终进入东莞市东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2022年我院申请环评报告降低排放标准,污水处理站出水执行标准由“《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改为“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标准的较严值”。环评审批意见文号:东环建[2022]5854号。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依法对配套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公示”。现采购红楼、普济院区扩建(变更)项目环评报告竣工自主验收手续服务项目。三、用户需求1、需求清单红楼、普济院区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废水站及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废水站配套臭气消毒除臭处理设施,另需配套备用发电机尾气处理装置,医疗废物按要求贮存并交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回收处理等要求,相关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完成后申请竣工验收监测,在污染源全部达标排放后,现场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组成竣工验收评审组,同时需编制竣工自主验收评审报告,组织验收专家组,负责完善验收资料及备案申请、公示等手续。工作流程:项目资料收集→对现有废水、废气、噪声设施进行技术评估→编制试运行申请材料并按要求进行公示→按环评批复要求申请污染物竣工验收监测(废水、废气、噪声)→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征求院方审核同意→组织专家及验收组对项目进行自主验收→完善验收报告及污染物信息上网公示→竣工验收资料并报送环保部门备案→工作完成。基于环保部门要求对竣工自主验收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承担法律等责任,我院要求对红楼、普济院区扩建(变更)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监测数据、填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等材料需通过相关专家(全省环保专家库挑选)验收评审的要求,即红楼、普济院区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数据必须符合专家评审及环保局备案要求,中标方负责编制相关技术方案、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申报资料、完成红楼、普济院区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报手续,最终报送环保部门备案,信息公示等手续,涉及环保设施工程整改的由我院评估后自行完善。2、项目工作内容明细表:序号文件名称数量备 注1污染物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方案(连续两天验收监测,包含医疗废水、锅炉、发电机尾气、 废水站臭气、环境噪声)一套符合专家评审及环保局备案要求2编制监测点位平面图,监测排放口情况资料文件一套符合专家评审及环保局备案要求3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文件一套符合专家评审及环保局备案要求4污染治理设施技术可行性评估一项符合环保局备案要求5编制自主竣工验收报告一项符合环保局备案要求6负责组织含环保专家、建设单位等成员的竣工验收组对本项目现场审核验收一项符合环保局备案要求7红楼、普济院区项目自主验收报告信息公示程序(含调试项目申请及公示)一项符合环保局备案要求8红楼、普济院区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报备案手续一项符合环保局备案要求3、其他服务要求:①中标方需根据专家意见及环保部门意见对我红楼、普济院区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报与备案的基本资料完善,核定许可排放限值、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的方法,对污染源进行检测以及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方案、环境管理台账、排污许可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对医疗机构排污单位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同时负责红楼、普济院区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填报相关备案信息,完成环境排污信息公示程序,以确保符合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申报备案标准要求。②中标方负责编制、完善我院的红楼、普济院区扩建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申报备案所需的相关技术文件。本项目按现有排污证的排放量核算,但如专家要求对污染源现状进行检测的,相关检测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③中标方负责成立了本项目竣工验收组(需包含环保专家、建设单位、服务单位等),并参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要求,开展相关竣工项目自主验收工作。中标方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编制完成了红楼、普济院区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相关自主验收报告等资料需经竣工验收组集体决议通过,如需修改完善的由中标方负责,涉及环境污染设施整改完善除外。4、项目工期:60天①编制自主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监测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40天内完成验收调查报告,包括进行现状监测等基础资料完善,在经院方确认同意后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监测。②组织验收评审会及备案时间:在验收监测达标后完善相关材料并组织含技术专家专家在内的验收评审会,按生态环境部门及技术评审要求已修改完善各项要求措施内容后,技术评审及验收备案需在20天内完成。四、询价原则本项目采用询价采购,即参加项目询价的供应商,询价当天规定的时间内将密封的报价表提交至采购办公室,由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当场拆封,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五、付款方式项目单位完成扩建环评报告竣工自主验收及环保部门备案通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0%。六、报名时间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周六上午8:00-11:00)七、报名资料1、采购项目报价表2、法人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4、企业资质证书5、企业人员资质证书(以上资料均需提交加公章的复印件)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另已更新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则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含经营范围内容)复印件。八、招标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保证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3.2、投标人必须有专门的服务部门及队伍,有相关医疗单位维保或者技术服务业绩的单位。3.3、自觉遵守医院各种规章制度及污水站运营相关工作制度,现场工作人员需进行岗前安全生产培训,并服从本院主管部门工作安排。3.4、中标方需参照本院目前实际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相关要求编制文件,不得提出无关的、过度的其他整改要求(专家及环保部门要求除外)。3.5、本项目相关数据需专家评审核准后方可上报环保部门,项目评审人员及专家由我院组织,人员包括我院相关技术人员及环保行业专家,其评审专家费用由中标方负责。3.6、中标方应严格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环境保护规定进行从事相关工作,对我院相关文件资料未经同意的不得向外单位披露;扩建项目污染设施基本情况填报资料、监测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的方法等数据评审前先组织与医院内部预评估,负责编制相关资料文书、PPT文件。3.7、中标方负责根据扩建项目环评及环保批复意见编制竣工验收监测方案并提前做好检测计划,知会院方及废水、废气运营单位,同时负责指导院方污染治理设施的技术服务,对存在问题提供技术意见,协助进行工程整改,在第三方检测单位现场采样时,负责协调检测单位与废气、废水运营方工作配合,提前知会我院废气、废水设施运营方以便废水、废气、噪声检测达标。中标方的竣工验收监测方案需符合验收组专家审核要求,否则需补测、重测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但如出现监测不达标的则由我院污染设施运营方负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评报告竣工自主验收服务 污染物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方案 污染治理设施技术可行性评估 环保验收申报备案手续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