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维保服务 电梯维保服务 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 空调维修保养服务 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招标公告(福清市第五医院(福清市高山镇中心卫生院)2025)



项目概况

受福清市第五医院委托,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81]FJMHZB[CS]2025001、福清市第五医院空调维保服务及电梯维保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清市第五医院空调维保服务及电梯维保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3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81]FJMHZB[CS]2025001
项目名称:福清市第五医院空调维保服务及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包1(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23120700-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
全院空调维修保养服务。
2(年)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4.采购内容及要求”及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3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服务期限2年。

采购包2(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C23120800-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全院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2(年)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4.采购内容及要求”及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3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服务期限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类),须提供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4-12 至 2025-04-18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4-23 14: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楼区东街街道五一北路106号新侨联广场1#楼24层2402-1第一开标室(新侨联)

六、开启

时间:2025-04-23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楼区东街街道五一北路106号新侨联广场1#楼24层2402-1第一开标室(新侨联)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案编号:CGXM-2025-350181-00333[2025]00215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清市第五医院
地址:福清市高山镇西江路1号
联系方式:13859075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五一北路106号新侨联广场1#楼24层2402-1
联系方式:0591-83637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玉兴、**丽、陈莹
电话:0591-8363760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2日

相关附件:

福清市第五医院空调维保服务及电梯维保服务项目([350181]FJMHZB[CS]202500120250402001)-文件集.zip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项目编号: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采购包品目号货物名称认证种类**-1供应商自行填写种类,并上传证明附件以便评审查看…备注※注意: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以及“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3、具体统计、计算:3.1若同一采购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两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3.3投标人(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3.5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350181]FJMHZB[CS]2025001项目名称:福清市第五医院空调维保服务及电梯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包: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投标人名称:全院空调维修保养服务。计量单位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服务标最高限单价数量总价服务名称,间准价单价数量{供全院空调维修保养服务。{供应{供应{供应{供应,{=总,应商响1,商响商响商响商响300000元价/数2.0000年应}应}应}应},量}元,应}元合计: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开标(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350181]FJMHZB[CS]2025001项目名称:福清市第五医院空调维保服务及电梯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包: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投标人名称:序号,报价内容,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1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300000元「汇总引用」元总价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350181]FJMHZB[CS]2025001项目名称:福清市第五医院空调维保服务及电梯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包: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投标人名称:全院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计量单位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服务时服务标最高限单价数量总价服务名称,求间准价单价数量{供全院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供应{供应{供应{供应,{=总,应商响1,商响商响商响商响300000元价/数2.0000年应}应}应}应},量}元,应}元合计: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开标(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350181]FJMHZB[CS]2025001项目名称:福清市第五医院空调维保服务及电梯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包: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投标人名称:序号,报价内容,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1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300000元「汇总引用」元总价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项目名称:福清市第五医院空调维保服务及电梯维保服务项目备案编号:CGXM-2025-350181-00333[2025]00215项目编号:[350181]FJMHZB[CS]2025001采购人:福清市第五医院代理机构: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5年04月第一章采购邀请书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福清市第五医院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福清市第五医院空调维保服务及电梯维保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1.项目名称:福清市第五医院空调维保服务及电梯维保服务项目2.备案编号:CGXM-2025-350181-00333[2025]002153.项目编号:[350181]FJMHZB[CS]20250014.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0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全院空调维修保养服务。2.00300,000.00年其他未列明行业否采购包2: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0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全院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2.00300,000.00年其他未列明行业否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全院空调维修保养服务。年元300,000.00总价无(2)报价明细要求:全院空调维修保养服务。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全院空调维修保养服务。全院空调维修保养服务。年元300,000.00总价无采购包2:(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全院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年元300,000.00总价无(2)报价明细要求:全院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全院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全院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年元300,000.00总价无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不适用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2: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采购包2: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类),须提供复印件。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采购包2: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7.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8.2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9.采购文件售价:0元。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1.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13、采购人:福清市第五医院地址:福清市高山镇西江路1号邮编:350319联系人:杨尊建联系电话:1385907576814、代理机构: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五一北路106号新侨联广场1#楼24层2402-1邮编:350011联系人:陈玉兴、**丽、陈莹联系电话:0591-83637606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银行账户开户名称: 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采购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采购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特别提示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节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表1、表2)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1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磋商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1联合体协议(若有)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采购包2: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磋商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1联合体协议(若有)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2)特定资格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采购包2: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类),须提供复印件。(3)磋商保证金※备注说明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提供。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③根据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1第1项号的“(2)特定资格条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采购文件的资格要求。2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采购包2:不接受36.3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采购包2:不组织49.1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510.3.1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无611.1响应文件的份数 (1)纸质响应文件 ①响应文件正本 0 份、副本 0 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0 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 0 份。 (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714.4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814.9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9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1)磋商小组将按照规定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将按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邀请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进行磋商。(2)所有合格的供应商均可登入系统进行报价。(3)磋商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人时的报价以最后报价为准。10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123.1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福清市财政局1226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A)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各合同包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各合同包的成交人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成交服务费。 (B)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C)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D)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以转帐、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人缴纳代理服务费。以下账户仅用于交纳代理服务费:开户名: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和源居支行;账号:3505 0161 5541 0000 0261。 (2)其他:1、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评审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 理机构将记录、打印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其响应文件在资格性审查中将被磋商小组视为无效响应: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②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③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重大违法记录”。2、质疑受理的其它要求:1)、在法定质疑期内质疑人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质疑人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证明文件(体现查看时间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查看时间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为准。】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原件(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若无法提供原件或与原件不符,视为虚假质疑)送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①本项目支持远程开标,供应商可通过远程线上参与开标,具体系统操作指南详见福建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上相关操作手册。②请供应商务必密切关注实时开标流程,完成远程解密、远程签章。③供应商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环境状况良好,在开标过程中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的操作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逾期未解密的,视为自行放弃响应。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操作时间内完成远程签章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④在开标过程中,因系统故障等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的,供应商须配合等待故障处理,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⑤选择参加现场开标的,应由供应商代表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并递交CA证书且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便于提交最后报价。⑥远程解密及远程签章的开放起始时间均在开标过程中临时开启,各环节的解密时限规定为30分钟,请供 应 商务必密切关注实时开标流程,并根据流程在系统内按时操作,如供应商磋商与报价超时未响应,超时供应商视为主动退出的无效供应商。⑦二次(或多次,具体以磋商小组发起为准)报价为线上报价(相关操作手册可查看福建省政府 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南)4、所有响应证明文件应是有效、完整、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所提供的响应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标过程通过了审核乃至确定成交人后,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响应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成交人成交资格并追究成交人的法律责任。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供完整。 ※若有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应在表2中填写,不在此处填写)。1318.1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于本项目。(2)将磋商文件/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若增列内容与磋商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纸质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③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④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过程中以纸质方式签署确认并提交的澄清或说明、解决方案、图纸图表以及最后报价等资料均为补充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此部分内容通过扫描或拍照或数据录入或附件上传等形式提交到电子平台系统,应保持两者内容一致,并作为补充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相关纸质响应文件应当存档保留,做为监督或核验时判定内容是否一致的标准。⑤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要求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⑥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磋商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供应商进行评审);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供应商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⑦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电子印章,否则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谈判将被否决。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⑦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则出现无全称、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该响应文件无效。⑧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方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响应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提交磋商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⑨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供应商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⑩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规定的磋商地点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提交最后报价程序结束前,如果在场的合格供应商委派的“供应商代表”不是其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或者供应商代表无故中途退场或者自身通讯中断无法联系或者其他原因离场等造成不能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参加磋商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磋商小组在磋商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论,且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磋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的上述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影响磋商小组依法开展后续相应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⑪关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后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响应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a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a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a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⑫其他:一、关于磋商文件的质疑的补充说明: 1.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供应商须按照“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填写并以现场递交的形式递交完整的书面质疑书及相关佐证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将按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的办法处理。 二、电子化招标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报价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保证金核验阶段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 (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阶段 电子响应文件的个性特征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雷同的,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认定: 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投标客户端所赋予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相同的。 2.系统记录的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 MAC 地址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一致的。 3.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 三、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注册报名时应录入供应商单位中文全称,不应使用简称、字母、符号等,否则可能出现电子响应无法进行或核验保证金未能通过等情形,从而导致报价失败等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供应商在报价会现场用于解密的CA证书必须与制作该项目电子响应文件时所用CA证书为同一个CA证书,否则导致无法解密等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关于“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补充: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六、通过远程参与磋商流程的供应商须在开标大厅界面等待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并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操作及二次(或多次)报价。(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其他规定或补充内容可在此处填写)。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一、磋商小组1.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3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2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1.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磋商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1.3.3评审的依据是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1.3.4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人。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人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人后要服从评审报告。※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二、磋商程序2.1磋商程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4条“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2.2.1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以提交书面函为准。2.2.2响应文件报价、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或最后报价表)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或最后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4.3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综合评分。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3.1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如果磋商项目有多个采购包,则按相应采购包分别进行,具体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如下:3.3.1磋商小组将对相应采购包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议并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各采购包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三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不推荐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报价仍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3.3.2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1)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综合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其中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2)每个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A=F1×A1+F2×A2+F3×A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报价部分评分PF满分为30.0000分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项目 适用对象 比例 描述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15.00%1、评审时,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货物和服务项目:为15%】,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须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响应的其报价享受小微企业同等比例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及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价格扣除的通知》,凡符合上述文件要求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此次若有参加响应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部分给予小微企业同等比例的扣除,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必须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4、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规定,上述规定与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有冲突的,以现行法律、法规、制度等执行。 5、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类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其他:无技术部分评分PT满分为56.00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1.技术要求响应情况21.00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要求”中的内容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得21分;其中以“★”标示其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否则按废标处理。其余未标注“★”的共7项(小项序号内容隶属于上级序号)技术指标条款,每不满足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2.项目负责人3.00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①中级及以上机电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5分;②同类空调维保项目经验的得1.5分。满分3分。供应商须提供拟派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不含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针对①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针对②提供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负责过同类空调维保项目经验的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注:此评分项与其它评分项中提供的人员不得重复,若有重复,该人员所涉及的评分项均不得分。3.技术负责人3.00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①中级及以上制冷工程师职称,②制冷与空调作业证的,每提供一个证书的得1.5分,满分3分。供应商须提供拟派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及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不含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注:此评分项与其它评分项中提供的人员不得重复,若有重复,该人员所涉及的评分项均不得分。4.维修技术人员3.00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维修技术人员中具有①低压电工作业证,②制冷与空调作业证的,③高处作业证,④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进行评分:具有以上4项证书的得3分;具有以上3项证书的得2分;具有以上2项证书的得1分。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凭证、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投入本项目的维修技术人员名单,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注:此评分项与其它评分项中提供的人员不得重复,若有重复,该人员所涉及的评分项均不得分。5.配件保修期3.00根据各供应商对配件保修期承诺进行评分,配件保修期≥2年得3分;≥1年得2分;≥0.5年得1分。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不得分。6.维修工具情况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置工具际情况;配置的检测仪器设备(兆欧表、空调检漏仪、检测空调热像仪、高温清洗机),提供其中1种仪器的得1分,满分3分。供应商须提供检测仪器设备清单、购置发票及设备图片,未提供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7.空调维修管理方案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空调维修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系统运行巡检管理、空调运行维护保养管理与制度、空调维修服务流程表等】情况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整体思路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内容描述科学合理,细节考虑周全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整体思路结构较清晰、逻辑性较强,内容描述较科学合理,细节考虑较周全且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8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6分;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8.项目保障方案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维保实施质量举措、配件质量保障及供货保障方案】等情况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整体思路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内容描述科学合理,细节考虑周全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整体思路结构较清晰、逻辑性较强,内容描述较科学合理,细节考虑较周全且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8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6分;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9.急修和特殊(突发)保障服务方案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急修和特殊(突发)保障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法定节假日、视察评比、异常天气等)的响应时间及具体处置方案情况,主要包括:急修和特殊(突发)服务保障措施、急修和特殊(突发)保障服务响应时间、急修和特殊(突发)保障设备保障、急修和特殊(突发)事件应对中的人员配合、控制失误及其它相关服务等情况】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整体思路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内容描述科学合理,细节考虑周全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整体思路结构较清晰、逻辑性较强,内容描述较科学合理,细节考虑较周全且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8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6分;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10.过渡交接方案3.0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过渡交接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过渡交接计划安排、组织实施方案、对采购人过渡期造成不利影响程度】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整体思路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内容描述科学合理,细节考虑周全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整体思路结构较清晰、逻辑性较强,内容描述较科学合理,细节考虑较周全且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8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6分;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11.维保过程安全管理方案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维保过程中安全管理方案【包括当不限于:安全管理方案、安全管理培训等】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整体思路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内容描述科学合理,细节考虑周全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整体思路结构较清晰、逻辑性较强,内容描述较科学合理,细节考虑较周全且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8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6分;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12.备品备件情况3.00根据供应商提供对本项目所需周转备品备件【包含但不限于:备品备件渠道保障、备品备件储备、备品备件库存清单、实物图片等】情况进行评分:有充分的备品备件储备、库存条件可靠、措施针对性具体的得3分;有一定的储备能力、库存条件较可靠、措施针对性较具体的得2.8分;储备能力、库存条件、措施针对性基本能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2.6分;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13.资料归档制度2.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归档制度情况【包括当不限于:维保项目各阶段维修、保养和检测的资料归档制度方案,按照计划、实施、效果评价等组成等】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整体思路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内容描述科学合理,细节考虑周全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整体思路结构较清晰、逻辑性较强,内容描述较科学合理,细节考虑较周全且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6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4分;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商务部分评分PB满分为14.00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1.业绩3.00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日期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供应商自身已完成的同类空调维保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合格的业绩得1分,满分3分。供应商须同时提供该业绩项目的①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②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③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④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注:参与本项评分的业绩项目不得与“2、满意度评价”评分项项目重复,否则不重复得分。2.满意度评价3.00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日期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供应商自身已完成的同类空调维保项目业绩满意度评价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供应商得到合同服务单位提供的满意度评价证明的,每提供一份业主单位评价为满意度评价为“优秀”或“满意”或“评分为90分(含)以上”等类似评价的得1分,满分3分。供应商须同时须提供该项目的①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②业主评价意见(须加盖服务单位的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提供同一家业主单位出具的多份满意度调查只能算一份。注:参与本项评分的项目不得与“1.业绩”评分项项目重复,否则不重复得分。3.保险保障3.00供应商承诺成交后为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得3分。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4.人员稳定性3.00供应商承诺:建立稳定的技术服务队伍,人员流动不影响服务质量,建立长效的服务体系,重要岗位技术人员变动须提前1个月(项目负责人需提前1个星期)告知采购人,在确定无安全或其他影响采购人利益情况后才可流动,得3分。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5.未受到处罚的承诺2.00供应商承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日期止,未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受到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行政处罚(除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重大违法记录”中规定的行政处罚外)的得2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和并列相同时的处理约定如下:a.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审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b.综合评审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c.综合评审总得分(FA)且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仍然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d.经前述顺序处理仍然并列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推荐。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报价部分评分PF满分为30.0000分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项目 适用对象 比例 描述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15.00%1、评审时,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货物和服务项目:为15%】,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须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响应的其报价享受小微企业同等比例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及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价格扣除的通知》,凡符合上述文件要求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此次若有参加响应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部分给予小微企业同等比例的扣除,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必须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4、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规定,上述规定与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有冲突的,以现行法律、法规、制度等执行。 5、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类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其他:无技术部分评分PT满分为63.00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1.技术要求响应情况48.00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要求”中的内容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得48分;其中以“★”标示其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否则按废标处理。其余未标注“★”的共32项(小项序号内容隶属于上级序号)技术指标条款,每不满足一项扣1.5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2.维护保养方案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维护保养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维护保养管理计划、设备维护周期、维护保养的项目、具体操作方法、维保实施的质量举措等】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整体思路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内容描述科学合理,细节考虑周全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整体思路结构较清晰、逻辑性较强,内容描述较科学合理,细节考虑较周全且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7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4分;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3.应急维修服务和故障解决方案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维修服务和故障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应急维修服务保障措施、应急维修服务响应方式、抢修方案、应急设备保障、控制失误、重点说明电梯故障类型、针对不同类型故障供应商承诺解决故障时间、故障解决的方式方法等】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整体思路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内容描述科学合理,细节考虑周全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整体思路结构较清晰、逻辑性较强,内容描述较科学合理,细节考虑较周全且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7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4分;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4.过渡期的交接方案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过渡期的交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过渡交接计划安排、组织实施方案、对采购人过渡期造成不利影响程度等】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整体思路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内容描述科学合理,细节考虑周全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整体思路结构较清晰、逻辑性较强,内容描述较科学合理,细节考虑较周全且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7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4分;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5.安全保障措施3.00为了保证本项目安全实施,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行整体安全保障、日常安全保障制度、应急安全保障制度等】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整体思路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内容描述科学合理,细节考虑周全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整体思路结构较清晰、逻辑性较强,内容描述较科学合理,细节考虑较周全且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7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4分;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6.服务便捷性3.00供应商设有免费400服务电话、24小时应急响应电话的得3分;设有固定服务电话、24小时应急响应电话的得2分;只设有移动服务电话的得1分。(需提供合同等相关佐证材料)商务部分评分PB满分为7.00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1.未受到处罚的承诺3.00供应商承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日期止,未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受到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行政处罚(除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重大违法记录”中规定的行政处罚外)的得3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满意度评价1.00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日期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供应商自身已完成的同类电梯维保项目业绩满意度评价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供应商得到合同服务单位提供的满意度评价证明的,每提供一份业主单位评价为满意度评价为“优秀”或“满意”或“评分为90分(含)以上”等类似评价的得1分,满分1分。供应商须同时须提供该项目的①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②业主评价意见(须加盖服务单位的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提供同一家业主单位出具的多份满意度调查只能算一份。3.售后服务方案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维护服务内容、售后解决方式、投诉处理率等】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整体思路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内容描述科学合理,细节考虑周全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整体思路结构较清晰、逻辑性较强,内容描述较科学合理,细节考虑较周全且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7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4分;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4)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和并列相同时的处理约定如下:a.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审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b.综合评审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c.综合评审总得分(FA)且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仍然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d.经前述顺序处理仍然并列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推荐。无四、评审报告4.1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4.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4.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五、其他规定5.1其他规定5.1.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5.1.2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5.1.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磋商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响应无效且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5.1.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A、串通报价的情形,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报价行为,并做出其响应无效的决定:(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2)不同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3)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供应商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竞争性磋商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磋商的;(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9)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0)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磋商行为。B、重大偏差情形,详见磋商文件第1节“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表1、表2)”的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中5.1.4A和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14.2.1中情形之一的。C、细微偏差情形:(1)细微偏差是指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或改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2)磋商小组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前予以补正。补正的程序和方法按磋商文件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4.3规定执行。无法补正的,可以在评审时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供应商的认定。不利的认定标准如下:未按照磋商小组在评审结束前要求予以补正的全部细微偏差内容。D、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E、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磋商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及要求:2.1“采购标的”指磋商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2.2“采购人”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买方、或业主方、或甲方,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2.3“潜在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供应商。2.4“供应商”指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只有适合自然人参与和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才可以是自然人。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合格的供应商:3.1一般规定3.1.1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供应商对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所提供资格承诺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3.1.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1.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有责任检查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对是否违反以上一般规定做出如实声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2特别规定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磋商。(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成交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成交,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而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但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其报价无效。3.2.3若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参与竞争性磋商费用:4.1除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5.2除上述内容以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采购过程期间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均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及现场考察等: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补充或者修改,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个日历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若采购人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等)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三、响应文件编制7.应标要求7.1供应商可按照采购包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响应。对于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响应时,对同一个采购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和要求必须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采购包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2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合同项下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磋商,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承诺和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7.4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字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7.5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7.6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合同实施结算时亦以人民币支付;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8.1首次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1)响应函(2)开标(报价)一览表(含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3)资格证明文件(4)磋商保证金凭证(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9.响应文件有效期: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不得少于磋商文件载明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9.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且其磋商保证金可以退还,但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及磋商承诺,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0.磋商保证金:10.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文件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可以由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提交磋商保证金,其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0.1.1供应商以汇款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磋商文件载明的磋商保证金账户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磋商文件载明的磋商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磋商保证金未提交。10.1.2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可在磋商文件载明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磋商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0.1.3其他形式:无10.2磋商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违约或失信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0.3磋商保证金退还:10.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比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磋商采购,成交的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已签订合同证明材料,造成磋商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结果,由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和谅解等)。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关于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10.3.2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其磋商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生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情形,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及时退还。10.4如果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磋商的;(6)供应商假借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7)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上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不能抵偿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1.响应文件基本编制要求:11.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组成的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11.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其响应文件中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1.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1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对拟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描述。12.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识、签署和提交(除磋商文件相应章节已有规定之外,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12.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以及“于之前(指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响应文件”的字样;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且供应商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2.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不予接收。12.3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要求,应当以原件书面形式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方可生效,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视为无效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口头、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2.4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有关澄清、说明、补充、更正响应文件以及最后报价响应文件等资料,均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2.5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外,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四、竞争性磋商13.评审和磋商基本准则13.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和磋商,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13.2磋商及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及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磋商,并推荐成交候选人。14.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14.1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审标准和方法等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评审、磋商。14.2在进入磋商阶段之前,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不合格,则其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否决,按无效处理,不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2情形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3情形3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4情形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5情形5响应内容与磋商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者减少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磋商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6情形6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7情形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8情形8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9情形9一个供应商不止投一个标;10情形10属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无效响应条款的;11情形11响应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服务时间超过磋商文件规定或未载明招标项目服务时间的;12情形12磋商小组认为应当停止评审工作的。采购包2: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2情形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3情形3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4情形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5情形5响应内容与磋商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者减少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磋商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6情形6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7情形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8情形8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9情形9一个供应商不止投一个标;10情形10属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无效响应条款的;11情形11响应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服务时间超过磋商文件规定或未载明招标项目服务时间的;12情形12磋商小组认为应当停止评审工作的。14.2.2其他情形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2、响应内容与磋商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者减少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磋商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3、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4、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5、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要求,为无效响应。6、属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无效响应条款的。商务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2、响应内容与磋商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者减少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磋商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3、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4、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5、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三、商务条件”有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审查不合格,其报价无效。6、属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无效响应条款的。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无采购包2:技术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2、响应内容与磋商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者减少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磋商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3、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4、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5、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要求,为无效响应。6、属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无效响应条款的。商务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2、响应内容与磋商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者减少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磋商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3、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4、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5、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三、商务条件”有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审查不合格,其报价无效。6、属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无效响应条款的。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无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4.3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实质响应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14.4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过程中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14.5合格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交过的如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不用重新提供),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4.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4.7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具体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4.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做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14.9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成交候选供应商出现并列相同的评审得分,则相应处理方式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14.10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将给予保密,但不退回(有关证件或证照的原件除外)。五、合同授予15.授予合同的准则:15.1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合同将授予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且被磋商小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15.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5.3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绝对保证。16.确定成交供应商:16.1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16.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综合评分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人。17.成交通知:1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将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1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原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成交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成交结果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财政部规章等法律文件规定执行。18.签订合同:18.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详见须知前附表1中的18.1)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采购人如果对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地点有特别要求的,可以在成交通知书中进一步明确,成交人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8.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18.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六、询问、质疑与投诉19.询问19.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0.质疑20.1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20.1.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0.1.2质疑人应提交质疑函原件。20.1.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适合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登记证件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a2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等证明材料;备注: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应当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⑤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和法律依据,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采购活动、修改磋商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采购等,质疑人提出质疑请求还应当对相应的法律依据进行说明。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以及质疑人代表联系方式,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20.2对不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20.2.1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或者质疑人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书面告知质疑人其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2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质疑人拒不修改或补充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质疑答复期内书面告知对方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3质疑人修改、补充质疑函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按20.2.1款处理。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要认真阅读本章第20条关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免内容或资料不齐,需要修改补充而延误时间。20.3对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1.投诉21.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1.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七、有关信息公告和监督部门22.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22.1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更正公告(若有)、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交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磋商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以免遗漏。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23.监督管理部门23.1磋商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八、政府采购政策24、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管理办法或措施:24.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磋商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报价。24.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4.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4.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九、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5.履约保证金25.1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确定是否要求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形式、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25.2磋商文件要求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人无故拖延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该成交人将承担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26.其他新增内容:26.1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26.2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一)合同包1:1、本项目为全院空调维修保养服务,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各项指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务必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所规定的,除本磋商文件条款另有规定的要求外,本次采购服务标准还应符合国家和省相关的标准及有关规定。如上述标准及规定有矛盾的,则以较严格的现行标准、规定为准。2、本项目服务报价包含2年内本单位所有的空调产生的电费除外,其他任何的费用由成交人负责承担。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履行本项目正常作业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金等其它应缴的费用。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3、服务清单3.1分体空调维护设备分体空调维护设备楼号位置机型匹数单位数量备注1号楼急诊格力挂机26GW台3格力挂机32GW台2格力挂机35GW台3格力挂机50GW台1格力柜机72LW台31号楼门诊格力挂机26GW台11号楼格力挂机32GW台51号楼格力挂机35GW台101号楼格力柜机50LW台11号楼格力挂机50GW台111号楼格力柜机72LW台41号楼2层格力挂机23GW台11号楼格力挂机26GW台31号楼格力柜机50LW台11号楼格力挂机72LW台131号楼格力挂机26GW台41号楼格力柜机50LW台11号楼格力挂机72LW台131号楼海信125LW台12号楼1层格力挂机26GW台12号楼格力挂机32GW台12号楼格力挂机35GW台112号楼格力柜机50LW台62号楼格力柜机70LW台12号楼格力柜机72LW台62号楼2层格力挂机35GW台12号楼格力挂机50GW台12号楼格力柜机50LW台42号楼格力柜机72LW台83号楼1层格力挂机26GW台43号楼格力挂机50GW台83号楼格力柜机72LW台13号楼2层格力挂机26GW台33号楼格力挂机32GW台13号楼格力挂机35GW台33号楼格力挂机50GW台113号楼格力柜机72LW台13号楼3层格力挂机26GW台13号楼格力挂机32GW台13号楼格力挂机35GW台13号楼格力挂机50GW台93号楼格力挂机50LW台33号楼格力柜机72LW台54号楼1层格力挂机35GW台34号楼格力柜机72LW台54号楼格力嵌入式空调120TW台24号楼格力柜机RF12WQ台2病房综合楼1层海信挂机26GW台3病房综合楼海信挂机50GW台1病房综合楼海信挂机72GW台3病房综合楼海信嵌入式空调120TW台3病房综合楼2层海信挂机26GW台8病房综合楼海信挂机50GW台14病房综合楼3层海信挂机26GW台7病房综合楼海信挂机50GW台14病房综合楼4层海信挂机26GW台7病房综合楼海信挂机35GW台3病房综合楼海信挂机50GW台12病房综合楼5层海信挂机26GW台7病房综合楼海信挂机50GW台15病房综合楼6层海信挂机26GW台12病房综合楼海信挂机50GW台11病房综合楼海信嵌入式空调120TW台1病房综合楼电梯机房格力挂机35GW台3发热门诊格力挂机35GW台3新发热门诊海信挂机26GW台1PCR实验室格力挂机35GW台2PCR实验室美的挂机50GW台1氧气房一期格力挂机35GW台1氧气房二期格力挂机35GW台1配电房格力柜机120LW台3格力柜机72LW台1食堂海信嵌入式空调120TW台3宿舍格力挂机35GW台12二号楼仓库格力挂机35GW台2职工周转房格力挂机35GW台1警务室美的挂机35GW台16号楼美的空调机KFR-120LW/BSDN8Y-PA401(2)A台4在保修期内,只需要每年2次清洗。美的空调机KFR-35GWG2-1台10美的空调机KFR-72GW/G1-1台663.2中央空调维护设备中央空调维护设备新发热门诊暖通新发热门诊海信中央空调224W台4海信中央空调280W台3海信中央空调450W台1海信中央空调140XF台1海信中央空调36F台1海信中央空调224XF台3海信中央空调335XF300台2海信中央空调28F台5海信中央空调22F台8海信中央空调56F台5线控器HYXC-VC01个25绿岛风离心风机DKT12-2-BF台1绿岛风离心风机DKT9-2-BF台1绿岛风离心风机DK9--BF台1绿岛风离心风机DKT9-1-BFL台2(二)合同包2:1、本项目为全院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各项指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务必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所规定的,除本磋商文件条款另有规定的要求外,本次采购服务标准还应符合国家和省相关的标准及有关规定。如上述标准及规定有矛盾的,则以较严格的现行标准、规定为准。2、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09,依据《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修规范》GB/T18775-2009,《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技术规范DB51/970-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方案为2年总包服务,维保费用包含电梯设备日常安装、维护、维修、保养等所需的人工费、零部件的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履行本项目正常作业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金等其它应缴的费用。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3、维保内容序号地点维保周期数量(台)品牌11号楼2025.7.2-2027.7.2(24个月)1蒂森TE-GL23号楼2025.7.2-2027.7.2(24个月)1蒂森TE-Evolutionl3综合病房大楼2025.7.2-2027.7.2(24个月)4三菱4发热门诊楼2025.7.2-2027.7.2(24个月)2杭州西奥5医技综合楼2025.12.4-2027.7.2(19个月)8杭州西奥二、技术要求(一)合同包1技术和服务要求:【指标1】1、服务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维保所用的配件、辅材料均需为合格产品,修复设备的技术参数要达到原厂技术指标。【指标2】2、维保期间,成交人需安排具备制冷与空调作业证的维修人员(成交人须确保作业人员的证书在服务期内均保持有效),5-10月空调运行期间工作量较多或故障较为紧急时应加派维修人员及时完成维修工作,服务电话24小时开通。★3、成交人负责维修保养的所有人工费用(包含但不仅限于薪资、社保、医保等)以及日常维保工作中的安全责任。【指标3】4、成交人在空调维保期间,因空调维保造成场地污染及产生垃圾等需要清洁的工作由供应商完全负责。【指标4】5、维保期间,因成交人自身原因造成采购人人身财产(含墙体、吊顶等)损失的,由成交人承担赔偿、修理、更换或恢复原状的责任。由于成交人清洗操作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设备故障的,成交人应该立即修复。【指标5】6、维修人员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当天修复,应在检修单上注明原因及预计修复时间,成交人应提前与采购人进行协调沟通,并由使用方签字认可。★6、接到故障通知后,10分钟内做出回应,30分钟内到达指定现场处理设备故障。超时每次罚款中标总额的10%(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7、院内所有空调需每年深度清洗2次,具体时间由采购人拟定。【指标6】8、成交人应提供各项维保、维修、巡查等记录表,按要求做好各项记录(电子版及纸质版),含清洗消毒、加氨、检查保养、维修情况、设备情况等,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根据需求做好统计工作。【指标7】9、成交人须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消防法的规定进行操作,不乱拉乱接电源。空调清洗、维修要有固定人员,经过专业培训,严禁与此无关的其他人员进行操作,操作者要对设备的原理、结构以及性能等一些基础知识有所了解;服务全过程必须遵守《空调设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等。(二)合同包2技术和服务要求:1、维修保养的技术要求:现场维修人员必须依据编制的半月保养单、季度保养单、半年保养单及年度保养单内容对电梯进行保养维修完毕后,应清理干净现场并认真填写维修记录表,交采购人一份(需要采购人签字作为汇款凭证材料之一),及时与采购人交流和向项目负责人汇报电梯的安全状况。具体要求如下:【指标1】1.1例行保养分为:第一次例行保养,第二次例行保养,三、四次重复一、二次内容。【指标2】1.2第一次例行保养。1.2.1清洁机房地面卫生。1.2.2清洁曳引机、限速器、控制柜内的卫生。1.2.3检查并坚固主电源、辅助电源、曳引机、控制柜中各接线端子。1.2.4检查主电源及控制电源的熔断器,确保接触良好。1.2.5检查曳引机减速,电动机的油位,温升,确保曳引机运行正常。1.2.6检查并调整电梯制动器的制动闸瓦与制动轮盘的间隙,确保间隙不大于0.7mm(厂家有特殊要求除外),同时保证制动器工作灵活可靠。1.2.7添加轿厢或对重油杯中的润滑油,使导轨润滑良好。1.2.8添加滚动导靴中心轴的润滑油,使运转时无异响。1.2.9添加限速器和限速器张紧轮轴承润滑油,使限速器系统工作正常。1.2.10清洁轿顶,门头,门地坎和地坑的卫生。1.2.11检查或调整各安全开关,试验各安全开关,确保功能正常5.3第二次例行保养。【指标3】1.3保养开门机门厅等1.3.1保养开门机系统1.3.1.1清洁开门机系统。1.3.1.2紧固开门机系统各机械连接部件。1.3.1.3检查并调整门扇的垂直度,门中缝的间隙是否符合要求。1.3.1.4添加门机各机械传动部的润滑油。1.3.1.5检查门机皮带的松紧及磨损,并视其情况处理。1.3.1.6坚固门电机,门电阻的各螺栓。1.3.1.7检查开关、减速器、门机限位开关是否完好。1.3.1.8VVVF门机系统还应清洁旋转编码器。1.3.1.9调整门刀的垂直度,同时保证门刀与厅门地坎间隙在5-10mm。1.3.2保养厅门系统1.3.2.1调整厅门系统,确保门扇与门扇的间隙1-6mm,门扇下端与地坎的间隙1-6mm门锁在电气接触前齿合量不小于7mm。1.3.2.2确保门电气联锁装置安全可靠。1.3.2.3厅门自动关门装置有效。1.3.2.4添除厅门门滑道上的润滑脂,使开关门灵活可靠。1.3.3保养门保护系统1.3.3.1清洁光幕上的积尘,确保安全可靠,使用可靠。1.3.3.2保养轿内、外呼梯按钮、层显,确保完好可靠。【指标4】1.4季度保养1.4.1添加曳引轮轴承、导向轮轴承、轿顶道绳轮轴承、对重道绳轮轴承的润滑油,确保务轴承润滑良好。1.4.2保养选层系统,使选层器的动作准确可靠。1.4.3保养并调整井道传感器,确保平层准确可靠。1.4.4清洁曳引绳油污,调整曳引绳的张力,使受力偏差在5%以内。1.4.5检查曳引绳组合是否完好,曳引绳有无断丝、断股现象。1.4.6检查曳引绳的伸长长度是否超出越程要求,不符合的调整曳引绳长短。1.4.7清洁导靴和靴衬,磨损严惩的靴衬予以更换。1.4.8滚动导靴滚轮开胶断裂严重的予以更换。1.4.9电梯运行左右晃动的,适当调整导靴与导轨的间隙。1.4.10检查对重铁压板有无松动。1.4.11清洁安全钳钳口油污,检查并调整安全钳楔块与导轨侧面的间隙,使其符号要求,调试后,并用慢车手动试验安全钳及安全钳开关的可靠性。1.4.12保养缓冲器,确保弹性缓冲器无锈蚀,油压缓冲器油位正常,缓冲器开关有效。1.4.13检查、调整并试验各安全开关,确保安全开关完好、有效。1.4.14检查限位和极限距离符合要求:限位:50-80mm,极限120-150mm。【指标5】1.5年检维修保养:是针对主管部门对电梯每年一次的安全检验而进行适当的保养、修理,达到《电梯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书》中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要求,整改项目不多于8项。1.5.1更换曳引机减速中的油(厂家对油的种类及换油期有规定的除外)。1.5.2清洁电磁抱闸铁芯,并添加适当适量的润滑剂。1.5.3调整电磁抱闸制动弹簧,使制动闸瓦与制动面的间隙不大于0.7mm(厂家有规定的除外),确保电梯平层准确,制动可靠(制动闸瓦磨损严重的予以更换)。1.5.4清洁限速器,添加限速器中心轴承的润滑油(调整、试验两项由国家定点专检机构执行,每两年一次)。1.5.5清洗、调整、试验、润滑安全钳机构,确保安全钳楔块与导轨侧面的间隙,左右均匀,慢车试验安全钳,能可靠工作符合要求。1.5.6清洁、调整、试验各厅门、轿门门锁、确保厅、轿门锁各项检测指标符合要求。1.5.7清洁油压缓冲器的油污,检查缓冲器油位,确保油位正常,试验缓冲开关,确保其有效性。1.5.8添刷弹性缓冲器上的防锈器。1.5.9保养曳引绳组合,保证各绳头组合牢固、安全、有效。1.5.10检查并调整轿厢或对重的导靴,使电梯运行平稳(磨损严重的予以更换),滚动导靴开胶断裂的也应予以更换。1.5.11检查对重铁锁等装置是否牢固。1.5.12检查并坚固电缆支架,电缆与井道或轿厢边沿有无碰撞。1.5.13检查补偿装置连接件是否完好有效,补偿链过长的予以调整。1.5.14检查曳引绳的伸长量是否超过轿厢上下极限的越程距离。1.5.15对电梯测试一次接地电阻(阻值不小于4Ω)。1.5.16测试各部位绝缘电阻(动力阻值不小于0.8MΩ,其它回路不小于0.25MΩ)有微机控制的,应先拆出微机控制系统后才能测。2、报修方面:【指标6】2.1接到报修电话后,15分钟赶到现场实施检修,并依照紧急故障处理流程进行处理确保电梯完好和正常运行。【指标7】2.2电梯出现故障,必须换配件时,为了不影响运行造成停梯,要求成交人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确认,迅速更换备件修复电梯。如是特殊备件或进口件而暂未到货,用非原装配件临时代替的,应采购人同意,方可使用,但必须确保安全,原装配件到货后立即更换。3、人员配备、时间安排【指标8】3.1人员配备:为保证医院电梯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成交人派出执证专业员工不少于2人(含),以确保现场电梯24小时能进行应急维修,及时处理电梯故障。对技监局年检等重大工作,供应商需根据现场保养工作量和项目维修内容,另增派人员加强维保工作。【指标9】3.2时间安排:现场24小时不中断急修服务。保养时间安排以有利于物业管理与服务的日期、时段进行,具体保养时间双方协商确定。除处理和进行故障检修、保养工作外,现场员工还要做好电梯每周不少于1次的日常巡检点检工作,需向采购人提交巡检记录(需求采购人签字确认作为汇款凭证材料之一)。4、24小时故障处理【指标10】4.1普通故障处理:任何时间段电梯一旦有故障发生时,维保人员应在15分钟内赶赴,及时处理电梯故障。修理完成后填写“急修及处理纪录”。如发生更换零部件,填写“零部件更换纪录表”,并由成交人指定人员核查签认,如急修工作发生在深夜不方便签证,应在次日办理上述有关手续。【指标11】4.2特殊故障处理:现场发生特殊故障,现场维修人员短时无法解决,将通知公司工程部,由工程部另行派遣技术人员赴现场处理,以尽快排除故障,恢复电梯正常运行。如发生重大故障,则立即启动公司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抢修。【指标12】4.3关人故障处理:当发生关人故障时,现场维保人员立即进行紧急放人操作,并查明故障产生原因,根除故障防止同一故障的再次发生。【指标13】4.4维护保养:成交人需按照电梯维保技术工艺要求,对我院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每月例行保养次数不少于二次,间隙时间不大于15天。每次保养结束,将保养的内容、时间、梯号等相关纪录填入“电梯维修保养纪录”,由采购人管理方指定人员核查并签认。【指标14】4.5供应商需提供完整的原厂家生产的电梯维保应备的耗材和备品备件(配件)库。(供应商须提供耗材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调维保服务 电梯维保服务 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 空调维修保养服务 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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