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靖西市农业农村局2025)
项目概况
武平镇凌结村村部至小龙村弄土屯烟稻轮作种植基地产业路硬化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3日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5-C2-250085-GXXY
项目名称:武平镇凌结村村部至小龙村弄土屯烟稻轮作种植基地产业路硬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946639.3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武平镇凌结村村部至小龙村弄土屯烟稻轮作种植基地产业路硬化工程数量:1预算金额(元):946639.3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新建硬化路2.7公里,硬化面积8812㎡,路面宽度3.5米,面层水泥厚度18厘米,碎石垫层厚度10厘米,两边培路肩宽各0.5米;错车道8处,路口加宽3处。(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210日历天。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企业;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5.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2日至2025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通过CA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3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4月23日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百色市右江区龙腾路龙晟国际写字楼9楼903室广西轩逸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要求。3.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4. 政采云客服热线:95763.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zfcg.gxzf.gov.cn/OfficeService/DownloadArea/2455918.html?utm=sites_group_front.b8b6c91.0.0.c51f9820a48111eabb9bcbdf01af125e);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相关网站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立即办理。)(3)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响应文件。(4)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磋商供应商如有需要,可以参与现场谈判会(所需在线竞标响应及解密开启设备自带)并可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提供以介质(U盘或光盘等)存储的数据电文形成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有效证明材料)在竞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密封并提交至百色市右江区龙腾路龙晟国际写字楼9楼903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竞标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5)在磋商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后,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且无法通过政采云“异常处理”端口处理的视为电子响应文件撤回,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靖西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靖西市绣球大道751号
项目联系人:凌皓
项目联系方式:0776-6226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轩逸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百色市右江区龙腾路龙晟国际写字楼9楼903室
项目联系人:陈紫青
项目联系方式:0776-2883316
附件信息:
085-23日15时武平镇凌结村村部至小龙村弄土屯烟稻轮作种植基地产业路硬化工程磋商文件.pdf706.0K
提前开标情况说明1.docx548.7K
广西轩逸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武平镇凌结村村部至小龙村弄土屯烟稻轮作种植基地产业路硬化工程项目编号:BSZC2025-C2-250085-GXXY采购人:靖西市农业农村局(盖单位章)采购代理机构:广西轩逸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日期:2025年4月2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报价编制说明及依据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技术标准及服务要求第八章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另附)2广西轩逸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平镇凌结村村部至小龙村弄土屯烟稻轮作种植基地产业路硬化工程(BSZC2025-C2-250085-GXXY)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概况武平镇凌结村村部至小龙村弄土屯烟稻轮作种植基地产业路硬化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4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SZC2025-C2-250085-GXXY(采购计划备案文号:JXZC2025-C2-00255)项目名称:武平镇凌结村村部至小龙村弄土屯烟稻轮作种植基地产业路硬化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采购控制价:人民币玖拾肆万陆仟陆佰叁拾玖元叁角整(946639.30元)采购需求:新建硬化路2.7公里,硬化面积8812㎡,路面宽度3.5米,面层水泥厚度18厘米,碎石垫层厚度10厘米,两边培路肩宽各0.5米;错车道8处,路口加宽3处。(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合同履行期限:21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企业;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8日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供应商通过CA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2.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登录广西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95763。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通过CA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将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后上传完成,实行在线竞标响应。(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但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4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广西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3.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4.政采云客服热线:95763.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zfcg.gxzf.gov.cn/OfficeService/DownloadArea/2455918.html?utm=sites_group_front.b8b6c91.0.0.c51f9820a48111eabb9bcbdf01af125e);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相关网站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立即办理。)(3)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响应文件。(4)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磋商供应商如有需要,可以参与现场谈判会(所需在线竞标响应及解密开启设备自带)并可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提供以介质(U盘或光盘等)存储的数据电文形成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有效证明材料)在竞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密封并提交至百色市右江区龙腾路龙晟国际写字楼9楼903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竞标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5)在磋商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后,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且无法通过政采云“异常处理”端口处理的视为电子响应文件撤回,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1.名称:靖西市农业农村局地址:靖西市城东路751号联系人:凌皓0776-62266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轩逸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百色市右江区龙腾路龙晟国际写字楼9楼903室联系方式:陈紫青0776-28833163.监督部门靖西市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776-6212321靖西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776-6231753靖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6-6150686靖西市纪委监察委,举报电话:0776-6229906广西轩逸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4月12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规格11.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SZC2025-C2-250085-GXXY项目名称:武平镇凌结村村部至小龙村弄土屯烟稻轮作种植基地产业路硬化工程建设内容:新建硬化路2.7公里,硬化面积8812㎡,路面宽度3.5米,面层水泥厚度18厘米,碎石垫层厚度10厘米,两边培路肩宽各0.5米;错车道8处,路口加宽3处。(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建设地点:靖西市武平镇凌结村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使用标准:按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要求工期:210日历天。22.1资金来源:2025年第一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33.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企业;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7.1现场勘查:供应商自行现场勘查513.1竞标有效期为:竞标截止之日后60日历天614.1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715.4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一份817.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3日15时00分。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917.2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响应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成交人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广西轩逸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寄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共3份。以便归档日后方便查阅。1019.1磋商时间:2025年4月23日15时00分磋商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磋商。磋商的顺序:☑按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顺序,如出现某供应商不能按时参加磋商的情形,则该供应商的磋商次序往后延,具体由磋商小组确定。112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2工程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清单计价法)13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人民币玖拾肆万陆仟陆佰叁拾玖元叁角整(946639.30元);备注:1.如项目招标控制价内容与工程量清单内容有出入,请以招标控制价内容为准;2.如项目招标控制价项目名称与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不一致时,请以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为准。1424履约保证金金额: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财采〔2020〕49号)规定,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15所属行业依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1625.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1727.1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要求,按市场价计算执行:(100万以内(包括100万)部分,按成交金额的1%计取,100万到500万(包括500万)部分按成交金额的0.7%计取)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1829.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轩逸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百色市右江区龙腾路龙晟国际写字楼9楼903室。业务时间:每天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6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19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2)查询截止时点:成交通知书发出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201.本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3.本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一、总则l.项目综合说明1.1项目的说明(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金已落实,并将资金用于本项目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3.供应商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3.1有资格获得本合同的供应商,至少应满足前附表第3项所列得最低资格标准。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备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竞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竞标。4.保密4.1参与竞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5.1除专用术语外,与竞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6.竞标费用6.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竞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不管竞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7.现场勘查7.1建议供应商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勘查,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项目合同所需的各种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勘查的责任和风险。勘查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二、竞争性磋商文件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8.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报价编制说明及依据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技术标准及服务要求第八章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另附)根据本章第9条、第10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8.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供应商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技术规范或技术要求、图纸。如果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不能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采购人拒绝,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9.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发现需求中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供应商必须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9.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0.澄清和修改的答复供应商接电话通知后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以上澄清答复(或补充通知、更改通知等),或在网上查询,如在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不上门领取的,则视为已在网上查询收到。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在每一次收到澄清答复或补充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答复或补充通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电话通知时以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留电话通知,如供应商所留电话有误或打不通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三、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1.1.1资格审查资料;(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已更换成“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时不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加盖公章,必须提供)。(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3)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4)响应文件签署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5)响应声明;(加盖公章,必须提供)(6)诚信声明;(加盖公章,必须提供)(7)拟投入项目经理有效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8)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交纳与使用承诺书;(加盖公章,必须提供)(9)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人员,须提供本公司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保费凭证复印件(在截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加盖公章,必须提供)(10)竞标人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季度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单位请按实际提供)(加盖公章,必须提供)(11)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由竞标人出具的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加盖公章,必须提供)(12)提交响应文件在截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1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加盖公章,必须提供)(14)无串通磋商行为的承诺函;(加盖公章,必须提供)(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16)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7)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竞标人提交的其他竞标资料。(加盖公章,如有请提供)11.1.2商务报价部分(1)磋商函(2)磋商报价表(3)磋商函附录(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11.1.3技术标部分(1)施工组织设计;(2)项目管理机构;11.2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和顺序,自行编制响应文件,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2.竞标报价12.1供应商应按第四章“报价编制说明及依据”的要求进行报价。12.2供应商在竞标截止时间前修改竞标函中的竞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18条的有关要求。12.3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项目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3.竞标有效期1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竞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1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竞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竞标有效期。14.磋商保证金:根据“百政办电[2021]34号文件,鼓励免收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5.响应文件的编制15.1电子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电子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2CA签章上目前没有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即可。15.3电子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和公章一致,否则其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5.4电子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子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竞标16.响应文件的递交16.1供应商应在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7.1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7.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五、评审及磋商18.1磋商时间和地点(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19.1磋商小组19.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9.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0.响应文件的开启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21.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1.1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21.2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1.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1.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磋商文件一并保存。2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4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22.评审内容的保密22.1在评审活动中,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竞标的有关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2.2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竞标资格。七、合同授予23.成交通知23.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结果公示的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23.2在该通知书(以下合同条件中称“成交通知书”)中给出采购人对成交的供应商按本合同施工、竣工和保修工程的成交价(以下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以及工期、质量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24.3成交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5.4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未成交的结果通知其他供应商。24.履约保证金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财采〔2020〕49号)规定,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25.签订合同25.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25.2签订合同时间: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签订;如成交通知书有规定的先以按成交通知书规定时间为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合同项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6.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根据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通过委托的代理机构在广西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八、其他27.成交代理服务费27.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要求,按市场价计算执行:(100万以内(包括100万)部分,按成交金额的1%计取,100万到500万(包括500万)部分按成交金额的0.7%计取)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之为违约,取消该成交决定。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服务类型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成交金额(万元)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元以上0.004%0.004%0.004%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8.废标2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⑴竞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不足3家的;⑵评审过程中符合专业条件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⑶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⑷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⑸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9.询问、质疑和投诉29.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29.2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本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29.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9.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9.6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0.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参照国际惯例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1.确认磋商文件由磋商小组确认磋商文件。2.资格审查2.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参加本次竞标的供应商均要通过资格审查才能获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资格审查内容为:(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已更换成“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时不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加盖公章,必须提供)。(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3)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4)响应文件签署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5)响应声明;(加盖公章,必须提供)(6)诚信声明;(加盖公章,必须提供)(7)拟投入项目经理有效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8)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交纳与使用承诺书;(加盖公章,必须提供)(9)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人员,须提供本公司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保费凭证复印件(在截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加盖公章,必须提供)(10)竞标人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季度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单位请按实际提供)(加盖公章,必须提供)(11)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由竞标人出具的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加盖公章,必须提供)(12)提交响应文件在截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1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加盖公章,必须提供)(14)无串通磋商行为的承诺函;(加盖公章,必须提供)(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16)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7)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竞标人提交的其他竞标资料。(加盖公章,如有请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上述内容任何一项缺或无效均会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注:采购人代表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政采云”平台“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链接入口。(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截图另存为电子文档作为评审资料保存。(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2.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2.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符合性审查3.1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供应商的权利和供应商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2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某项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竞标。3.3响应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审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供应商澄清其响应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3.5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3.5.1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⑴如果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汉语文字表示的数额(人民币大写)不一致时,以汉语文字数额(人民币大写)为准。⑵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5.2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竞标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则其竞标将被拒绝,视为无效竞标。3.5.3响应文件正本与响应文件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3.6磋商小组将仅对初评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终评。3.7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由磋商小组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3.8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磋商4.磋商的程序4.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技术标准及服务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技术标准及服务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4.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4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4.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6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4.7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4.8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本章第3.8条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最后报价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5.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技术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2家以上(符合本章第5.1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供应商的技术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5.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5.6磋商小组收齐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5.7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2.4条的规定修正。5.8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不确认的;(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9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5.10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注:如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变化,请提供完整的最后报价清单。)6.比较与评价6.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6.2经磋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6.4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6.5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以上(符合本章第4.1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6.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二、评审标准6.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具体内容分值1价格分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评审价=最后报价。评标基准价计算:①有效报价范围:为竞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通过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合格,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严重不平衡、不合理、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供应商竞标总价。②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作为磋商基准价。价格分计算公式: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某供应商评标报价)×30分30分2技术分评审因素64分2.1项目管理机构(5分)1、项目经理任职资格(1)项目经理注册资格:具备公路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备注:拟派任项目经理必须与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的项目经理在名称、专业、资格等级等方面一致。(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截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予计分。)2分2、其他主要人员根据拟投入本工程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配备及持证上岗情况(技术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中等得1分。基本要求: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应与资格审查提供的人员配备相一致,且具备相关岗位证书(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件,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优(3.0分):拟投入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有一定储备。良(2.0分):拟投入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完全满足施工需要。中(1.0分):拟投入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基本满足施工需要。3分2.2施工组织设计(59分)1.主要施工方法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满分6分。优(6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良(4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较先进、方法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中(2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较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一般、方法基本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差(1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不符合项目实际,无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不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6分2.2施工组织设计(59分)2.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满分6分。优(6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科学合理,完全满足施工需要。良(4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组织计划且计划较好,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中(2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组织计划且计划一般,基本满足施工需要。差(1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无详细的组织计划,不能满足施工需要。6分3.劳动力安排计划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工需要。满分6分。优(6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高峰期劳动力投入完全满足施工需要。良(4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高峰期劳动力投入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中(2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高峰期劳动力投入人数基本满足施工需要。差(1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无劳动力安排计划,无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高峰期劳动力投入人数不能满足施工需要。6分4.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满分6分。优(6分):有专门的质量管理架构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科学合理,自控体系非常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良(4分):有专门的质量管理架构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的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较合理,自控体系完整,基本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中(2分):有专门的质量管理架构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的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一般,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差(1分):有专门的质量管理架构和制度,人员配备不合理,制度不健全。主要工序无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达不到承诺的质量标准。6分5.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满分6分。优(6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良(4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较强,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符合实际且基本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中(2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一般,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符合实际且基本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差(1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人员配备不合理,制度不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无对性,不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6分6.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满分6分。优(6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良(4分):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中(2分):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措施。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一般,基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差(1分):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措施。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差,不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6分7.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是否合理。满分6分。优(6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科学合理。良(4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基本合理。中(2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一般。差(1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不合理。6分8.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应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满分5分。优(5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详尽,完全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良(3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中(2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基本合理,基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差(1分):无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不合理,不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5分9.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满分6分。优(6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科学,完全满足施工需要。良(4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组织计划且计划较好,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中(2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组织计划且计划一般,基本满足施工需要。差(1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无详细的组织计划,不能满足施工需要。6分10.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满分6分。优(6分):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各项内容编制很周全、具体、有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良(4分):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各项内容编制较周全、具体、有效,具有比较强的针对性;较好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中(2分):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各项内容编制一般周全、具体、有效,针对性一般;基本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差(1分):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各项内容编制不够周全、具体、有效,针对性一般;基本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6分3商务分评审因素3.1项目业绩分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止,供应商承建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3分;本项满分6分。【备注: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书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计分。】6分总得分=1+2+37.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技术得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第四章报价编制说明及依据1.预算编制说明及依据1.1、交通运输部[2018]第86号通知发布的《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1.2、交通运输部[2018]第86号通知发布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1.3、交通运输部[2018]第86号通知发布的《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3833-2018)。1.4、桂交建管发[2019]39号《关于印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广西补充规定的通知》。1.5、桂交监造价函[2019]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广西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车船使用税标准的函》。1.6、交通运输部[2019]第26号关于调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3820-2018)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中“税金”有关规定的公告。1.7、本预算采用广东同望科技股份公司开发的“同望WECOST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系统V10.8.2”用计算机进行编制。1.8、单价(1)、根据桂交建管发[2019]39号《关于印发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广西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工费单价全区统一为101.25元/工日;(2)材料单价:钢材、砂石料、水泥及小五金等外购材料参照百色市2025年第1期《百色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靖西市除税价格作为外购材料预算原价,按靖西市计价说明规定计算各种材料到达工地的价格;钢管立柱、波形钢板参照桂交监造价涵[2025]3号文价格,百色市至各县的钢材运输费应在上表价格的基础上每吨增加:靖西市58元。a、水泥:从靖西市获取,距离约66km,根据价格说明规定增加运费;B、中粗砂:从龙显石场获取,距离13km,根据价格说明规定增加运费;C、石料:在龙显石场取料,距离约13km,根据价格说明规定增加运费;D、钢材:从靖西市获取,距离约66km,根据价格说明规定增加运费;E、小五金等外购材料均在靖西市获取,根据价格说明规定增加运费。2.竞标报价其他说明2.1本工程竞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法;2.2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竞标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2.3供应商所填报的各项基价中的各种材料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变化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考虑各种因素和自己的承受能力。2.4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①因工程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变化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有相同项目的按供应商的成交单价进行结算;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有类似项目的按类似项目成交单价结算;新增项目的单价有定额的套定额计算,材料价格则有信息价的按信息价,无信息的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到市场询价确定;新增项目无定额可套的,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到市场询价确定。新增项目单价确定后下浮5%做为结算单价。②国家和本自治区政策性调整有关费用的标准的,按文件规定执行。2.5采购代理机构所提供的图纸,应认为已包括完成本工程的所有项目。凡设计图纸已指明的工程或完成图纸所示的附属工程、相关工程、衔接与后续工程所需的费用,供应商应计入相关项目的单价中。2.6供应商的临时占地(含半成品加工厂、料厂、拌和站、借弃土场、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及所有临时性占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发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由于供应商原因引起工期延长造成供应商临时占地的租用费增加由供应商负责。以上费用在竞标价中自行考虑。2.7施工用的水、电供应由承包人通过现场勘察后自行确定。施工用水、电由承包人负责管、线路的铺、架设,并承担施工用电、用水施工期间的使用、维护和安全责任等。2.8有关土料的一切费用,包括挖、填、弃、运距以及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土料场(包括弃土场)的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林地安置补助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取土费、复垦费、运输道路修建费、临时占地费、青苗补偿费、维护费等,由供应商根据市场价格及本身所能承受的风险自行考虑。但土料场的土料必须试验合格并经设计、监理和发包人同意后方可用于本工程。2.9供应商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竞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增加费、技术措施费、设备吊装.运输.装卸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2.10供应商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11本项目竞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一合同协议书(格式)发包人(全称):靖西市农业农村局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资金来源:。4.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5.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2)谈判书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采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用合同条款”。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与专用合同条款相抵触,以专用条款为准。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响应函、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第1.5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1.1.1.4竞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竞标函。1.1.1.5竞标函附录:指附在竞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竞标函附录。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指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技术标准和要求”一词具有相同含义。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竞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5)。1.1.1.9补遗书:指发出招标文件之后由采购人向已取得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发出的、编号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书。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1.1.2.3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1.1.2.4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1.1.2.5分包人:指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1.1.2.6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7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1.1.2.8承包人项目总工:指由承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1.3.4单位工程:指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1.1.3.5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6施工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1.1.3.7临时设施: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1.1.3.8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自带的施工设备。1.1.3.9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10永久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永久占用的土地,包括公路两侧路权范围内的用地。1.1.3.11临时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便道、便桥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以及生产(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1.1.3.12分部工程:指在单位工程中,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的若干个工程。1.1.3.13分项工程:指在分部工程中,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的若干个工程。1.1.6其他1.1.6.1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6.2竣工验收: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竣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中“国家验收”一词具有相同含义。1.1.6.3交工: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通用合同条款中“竣工”一词具有相同含义。1.1.6.3交工验收: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中“竣工验收”一词具有相同含义。1.1.6.4交工验收证书: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验收证书。通用合同条款中“工程接收证书”一词具有相同含义。1.1.6.5转包:指承包人违反法律和不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将中标工程全部委托或以专业分包的名义将中标工程肢解后全部委托给其他施工企业施工的行为。1.1.6.6专业分包:指承包人与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签订专业分包合同,由分包人承担承包人委托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其他工程,整体结算,并能独立控制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采购、生产安全的施工行为。1.1.6.7劳务分包:指承包人与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由劳务企业提供劳务人员及机具,由承包人统一组织施工,统一控制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采购、生产安全的施工行为。1.1.6.8雇佣民工:指承包人与具有相应劳动能力的自然人签订劳动合同,由承包人统一组织管理,从事分项工程施工或配套工程施工的行为。1.1.6.9承包方有责任和义务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1.2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本款约定为: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响应函及响应报价表;(4)合同专用条款;(5)合同通用条款(含采购文件补充通知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6)技术规范(含采购文件补充通知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响应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0)其他合同文件。1.3合同协议书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制备本合同文件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并生效之前,竞标函和中标通知书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1.4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4.1图纸的提供监理人和承包人均应在施工场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包含第1.4.1项、第1.4.2项、第1.4.3项约定内容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监理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42天内,向承包人免费提供由发包人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2份,并向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发包人应提交两套图纸给承包人,如承包人需要更多份数时,应自费复制。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1.4款的约定办理。1.4.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部分工程的大样图、加工图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交相关部分工程的施工图纸3份,并附必要的计算书、技术资料,或施工工艺图、设备安装图及安装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手册各2份供监理人批准。(1)为使第1.4.1项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经施工测量后的纵、横断面;(2)为使第1.4.1项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现场具体地形;(3)为使第1.4.1项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因尺寸与位置变化而引起局部变更;(4)由于合同要求与施工需要。此类图纸应按监理人规定的格式和图幅绘制。监理人在收到由承包人绘制的上述工程、工艺图纸、计算书和有关技术资料后14天内应予批准或提出修改要求,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提出的要求做出修改,重新向监理人提交,监理人应在7天内批准或提出进一步的修改意见。1.4.3图纸的错误当承包人在查阅合同文件或在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有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图纸或其他资料中的任何差错、遗漏或缺陷后,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立即就此做出决定,并通知承包人和发包人。1.5严禁贿赂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行为人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应严格履行《廉政合同》约定的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如果用行贿、送礼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企图影响或已经影响了发包人或监理人的行为和(或)欲获得或已获得超出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费用,则发包人应按有关法纪严肃处理当事人,且承包人应对其上述行为造成的工程损害、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等承担一切责任,并予赔偿。情节严重者,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承包。2.发包人义务2.1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负责办理永久占地的征用及与之有关的拆迁赔偿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在按第10条规定提交施工进度计划的同时,应向监理人提交一份按施工先后次序所需的永久占地计划。监理人应在收到此计划后的14天内审核并转报发包人核备。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发出本工程或分部工程开工通知之前,对承包人开工所需的永久占地办妥征用手续和相关拆迁赔偿手续,通知承包人使用,以使承包人能够及时开工;此后按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同意的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分期(也可以一次)将施工所需的其余永久占地办妥征用以及拆迁赔偿手续,通知承包人使用,以使承包人能够连续不间断地施工。由于承包人施工考虑不周或措施不当等原因而造成的超计划占地或拆迁等所发生的征用和赔偿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由于发包人未能按照本项规定办妥永久占地征用手续,影响承包人及时使用永久占地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应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未能按照本项规定提交占地计划,影响发包人办理永久占地征用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监理人在行使某项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而通用合同条款没有指明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1)根据第4.2款,同意分包本工程的某些非主体和非关键性工作;(2)确定第4.7款下产生的费用增加额;(3)根据第11.1款、第12.1款、第12.4款发布开工通知、暂停施工指示或复工通知;(4)决定第11.3款、第11.4款下的工期延长;(5)审查批准技术规范或设计的变更;(6)根据第15.3款发出的变更指示,其单项工程变更或累计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规定的金额;(7)确定第15.4款下变更工作的单价;(8)按照第15.6款决定有关暂列金额的使用;(9)确定第15.8款项下的暂估价金额;(10)确定第23.1款项下的索赔额。如果发生紧急情况,监理人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本工程或邻近的财产需立即采取行动,监理人有权在未征得发包人的批准的情况下发布处理紧急情况所必需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由监理人按第3.2款商定或确定。3.2商定或确定3.2.1合同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本款对任何事项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合同当事人协商,尽量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后审慎确定。如果这项商定或确定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长,或者涉及确定变更工程的价格,则总监理工程师在发出通知前,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3.2.2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商定或确定的事项通知合同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第24条的约定处理。在争议解决前,双方应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按照第24条的约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作出修改的,按修改后的结果执行。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遵守法律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4.1.2依法纳税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内。4.1.3完成各项承包工作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第3.1款作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4.1.4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4.1.5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承包人应按第9.1款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4.1.6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承包人应按照第9.2款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4.1.7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承包人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4.1.8为他人提供方便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他人在施工场地或附近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提供有关条件的内容和可能发生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3.2款商定或确定。4.1.9工程的维护和照管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1)交工验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及将用于或安装在本工程中的材料、设备。交工验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交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交工工程、材料、设备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交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2)在承包人负责照管与维护期间,如果本工程或材料、设备等发生损失或损害,除不可抗力原因之外,承包人均应自费弥补,并达到合同要求。承包人还应对按第19条规定而实施作业的过程中由承包人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4.1.10其他义务(1)临时占地由承包人向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租用手续,承包人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其费用,发包人对此将予以协调。临时占地范围包括承包人驻地的办公室、食堂、宿舍、道路和机械设备停放场、材料堆放场地、弃土场、预制场、拌和场、仓库、进场临时道路、临时便道、便桥等。承包人应在“临时占地计划表”范围内按实际需要与先后次序,提出具体计划报监理人同意,并报发包人。临时占地的面积和使用期应满足工程需要,费用包括临时占地数量、时间及因此而发生的协调、租用、复耕、地面附着物(电力、电信、房屋、坟墓除外)的拆迁补偿等相关费用。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临时占地的租地费用实行总额包干,列人工程量清单100章中由承包人按总额报价。临时占地退还前,承包人应自费恢复到临时占地使用前的状况。如因承包人撤离后未按要求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或虽进行了恢复但未达到使用标准的,将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对其恢复,所发生的费用将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2)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承担并支付为获得本合同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砾石、黏土或其他当地材料等所发生的料场使用费及其他开支或补偿费。发包人应尽可能协助承包人办理料场租用手续及解决使用过程中的有关问题。(3)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出现此种现象,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对恶意拖欠和拒不按计划支付的,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是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的主体,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是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人。项目经理部要建立全体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确保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或委托银行发放民工工资,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工资支付表应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支付对象的身份证号和签字等信息。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应报监理人备查。(4)承包人应履行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4.2分包4.2.1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4.2.2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分包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4.2.3专业分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允许专业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工程,专业分包的工程量累计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30%。(2)专业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含安全生产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3)专业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4)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应当依法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专业分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工程款支付条款、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确保工程款的支付。(5)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负总责,并对专业分包人的安全生产进行培训和管理。专业分包人应将其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方案报承包人备案。专业分包人对分包施工现场安全负责,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6)所有专业分包计划和专业分包合同须报监理人审批,并报发包人核备。监理人审批专业分包并不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属违规分包4.2.4劳务分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进行劳务分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劳务分包人应具有劳务分包资质。(2)劳务分包应当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必须由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劳务分包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施工班组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与劳务分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劳务分包合同副本并报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3)承包人雇用的劳务作业应加入到承包人的施工班组统一管理。有关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环境保护、技术方案、试验检测、材料保管与供应、机械设备等都必须由承包人管理与调配,不得以包代管。(4)承包人应当对劳务分包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管理,劳务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劳务作业再次分包。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属违规分包。本款补充第4.2.5项:4.2.5发包人对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法律与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4.3承包人人员的管理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与承包人承诺的名单一致,并保持相对稳定。未经监理人批准,上述人员不应无故不到位或被替换;若确实无法到位或需替换,需经监理人审核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用同等资质和经历的人员替换。4.3.1尽管承包人已按承诺派遣了上述各类人员,但若这些人员仍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继续增派或雇用这类人员,并书面通知承包人和抄送发包人。承包人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执行监理人的上述指示,不得无故拖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4.4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承包人应对其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监理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的,承包人应予以撤换,同时委派经发包人与监理人同意的新的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4.5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程。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指定的银行开户,并与发包人、银行共同签订《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接受发包人和银行对资金的监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授权进行本合同工程开户银行工程资金的查询。发包人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应为本工程的专款专用资金,不得转移或用于其他工程。发包人的期中支付款将转入该银行所设的专门账户,发包人及其派出机构有权不定期对承包人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承包人限期改正,否则,将终止月支付,直至承包人改正为止。4.6承包人现场查勘发包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均属于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承包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发包人不对承包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4.7不利物质条件4.7.1不利物质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是指承包人在施工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4.7.2承包人遇到不可预见的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15条约定办理。监理人没有发出指示的,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4.7.3可预见的不利物质条件(1)对于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已经明确指出的不利物质条件无论承包人是否有其经历和经验均视为承包人在接受合同时已预见其影响,并已在签约合同价中计人因其影响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2)对于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未明确指出,但是在不利物质条件发生之前,监理人已经指示承包人有可能发生,但承包人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而导致的损失和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4.8响应文件的完备性合同双方一致认为,承包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对本合同工程的响应文件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单价和总额价已查明是正确的和完备的。竞标的单价和总额价应已包括了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包括提供货物、材料、设备、服务的义务,并包括了暂列金额和暂估价范围内的额外工作的义务)以及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所必需的一切工作和条件。5.材料和工程设备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1.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承包人应对其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负责。5.1.2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将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5.1.3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检验和测试结果应提交监理人,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等。5.2.2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向监理人报送要求发包人交货的日期计划。发包人应按照监理人与合同双方当事人商定的交货日期,向承包人提交材料和工程设备。5.2.3承包人负责接收并按规定对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和对工程设备进行检验测试,若发现材料和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应及时改正通知中指出的缺陷。承包人负责接收后的运输和保管,因承包人的原因发生丢失、损坏或进度拖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5.2.4发包人要求向承包人提前交货的,承包人不得拒绝,但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5.2.5承包人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或地点的,应事先报请监理人批准。由于承包人要求更改交货时间或地点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5.2.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由于发包人原因发生交货日期延误及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第6.1.1项约定为: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承包人按第4.1.10项(1)目的规定办理。6.2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6.2.1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施。进入施工场地的承包人设备需经监理人核查后才能投入使用。承包人更换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设备的,应报监理人批准。承包人承诺的施工设备必须按时到达现场,不得拖延、缺短或任意更换。尽管承包人已按承诺提供了上述设备,但若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费用。需要发包人协调时,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按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测设施工控制网,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8.1.2承包人应负责管理施工控制网点。施工控制网点丢失或损坏的,承包人应及时修复。承包人应承担施工控制网点的管理与修复费用,并在工程竣工后将施工控制网点移交发包人。8.2施工测量8.2.1承包人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配置合格的人员、仪器、设备和其他物品。8.2.2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错误或出现超过合同约定的误差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并承担相应的复测费用。8.3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发包人提供上述基准资料错误导致承包人测量放线工作的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的,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上述基准资料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8.4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监理人需要使用施工控制网的,承包人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发包人不再为此支付费用。经监理人批准,其他相关承包人也可免费使用施工控制网。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1.1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授权监理人按合同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监督、检查承包人安全工作的实施,组织承包人和有关单位进行安全检查。9.1.2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地**府有关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同时严格执行发包人制订的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检查程序及施工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承包人应根据本工程的实际安全施工要求,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8天内,报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防护施工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安全评估,安全预控及保证措施方案,紧急应变措施,安全标识、警示和围护方案等。对影响安全的重要工序和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承包人项目总工签字并报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本项目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2)滑坡和高边坡处理;(3)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4)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5)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等;(6)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7)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筑、爆破工程等;(8)爆破工程;(9)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10)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监理人和发包人在检查中发现有安全问题或有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时,可视为承包人违约,应按第22.1款的规定办理。9.1.2承包人应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腐蚀性材料和其他危险品的管理,以及对爆破作业和地下工程施工等危险作业的管理。9.1.3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承包人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发放安全工作手册和劳动保护用具。9.1.4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制定应对灾害的紧急预案,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还应按预案做好安全检查,配置必要的救助物资和器材,切实保护好有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第9.1.5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全生产费用应为竞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公路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1%(若发包人公布了竞标控制价上限时,按竞标控制价上限的1%计)。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特殊防护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3.2款商定或确定。9.1.6承包人应对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包括分包人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人员工伤事故的,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9.1.7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9.1.8承包人应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在现场工作的人员的安全,采取以下有效措施,使现场和本合同工程的实施保持有条不紊,以免使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1)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承包人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施工船舶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电工、焊工等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3)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4)根据本合同各单位工程的施工特点,严格执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与《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的具体规定。9.1.9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确有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人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承包人应自费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9.1.10在通航水域施工时,承包人应与当地主管部门取得联系,设置必要的导航标志,及时发布航行通告,确保施工水域安全。9.1.11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承包人采取的施工安全措施,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监督,并向承包人提出整改要求。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其负责的上述事项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或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承包人负责。9.2环境保护9.2.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履行合同约定的环境保护义务,并对违反法律和合同约定义务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9.2.2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环保工作内容,编制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9.2.3承包人应按照批准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有序地堆放和处理施工废弃物,避免对环境造成破坏。因承包人任意堆放或弃置施工废弃物造成妨碍公共交通、影响城镇居民生活、降低河流行洪能力、危及居民安全、破坏周边环境,或者影响其他承包人施工等后果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9.2.4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维护排水设施,并进行水土保护,避免因施工造成的地质灾害。9.2.5承包人应按国家饮用水管理标准定期对饮用水源进行监测,防止施工活动污染饮用水源。9.2.6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和废油的控制,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9.2.7承包人应切实执行技术规范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条款和规定。(1)对于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施工噪声,为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并依据《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筑路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或间歇安排高噪声的工作。对距噪声源较近的施工人员,除采取使用防护耳塞或头盔等有效措施外,还应当缩短其劳动时间。同时,要注意对机械的经常性保养,尽量使其噪声降低到最低水平。为保护施工现场附近居民的夜间休息,对居民区150m以内的施工现场,施工时间应加以控制。(2)对于公路施工中粉尘污染的主要污染源——灰土拌和、施工车辆和筑路机械运行及运输产生的扬尘,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其对施工现场的大气污染,保护人民健康,如:a.拌和设备应有较好的密封,或有防尘设备。b.施工通道、沥青混凝土拌和站及灰土拌和站应经常进行洒水降尘。c.路面施工应注意保持水分,以免扬尘。d.隧道出渣和桥梁钻孔灌注桩施工时排出的泥浆要进行妥善处理,严禁向河流或农田排放。(3)采取可靠措施保证原有交通的正常通行,维持沿线村镇的居民饮水、农田灌溉、生产生活用电及通信等管线的正常使用。9.2.8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承包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监督,并向承包人提出整改要求。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其负责的上述事项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或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承包人负责。9.2.9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随时保持现场整洁,施工设备和材料、工程设备应整齐妥善存放和储存,废料与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设施应及时从现场清除、拆除并运走。9.2.10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规范用地、科学用地、合理用地和节约用地。承包人应合理利用所占耕地地表的耕作层,用于重新造地;合理设置取土坑和弃土场,取土坑和弃土场的施工防护要符合要求,防止水土流失。承包人应严格控制临时占地数量,施工便道、各种料场、预制场要根据工程进度统筹考虑,尽可能设置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或利用荒坡、废弃地解决,不得占用农田。施工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农田,项目完工后承包人应将临时占地自费恢复到临时占地使用前的状况。9.2.11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要求,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施工中要尽可能减少对原地面的扰动,减少对地面草木的破坏,需要爆破作业的,应按规定进行控爆设计。雨季填筑路基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要完善施工中的临时排水系统,加强施工便道的管理。取(弃)土场必须先挡后弃,严禁在指定的取(弃)土场以外的地方乱挖乱弃。10.进度计划10.1合同进度计划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承包人还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编制更为详细的分阶段或分项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说明的内容见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期限: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8天之内。监理人应在14天内对承包人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予以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合同进度计划应按照关键线路网络图和主要工作横道图两种形式分别编绘,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10.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10.1款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也可以直接向承包人作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指示,承包人应按该指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监理人在批复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合同进度计划修订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的期限:实际进度发生滞后的当月25日前。监理人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期限:收到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后14天内。10.3年度施工计划承包人应在每年11月底前,根据已同意的合同进度计划或其修订的计划,向监理人提交2份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人合理规定的下一年度的施工计划,以供审查。该计划应包括本年度估计完成的和下一年度预计完成的分项工程数量和工作量,以及为实施此计划将采取的措施。10.4合同用款计划承包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协议书后28天之内,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2份按合同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支付的详细的季度合同用款计划,以备监理人查阅。如果监理人提出要求,承包人还应按季度提交修订的合同用款计划。11.开工和工期11.1开工和交工11.1.1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监理人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工期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承包人应在开工日期后尽快施工。11.1.2承包人应按第10.1款约定的合同进度计划,向监理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人审批后执行。开工报审表应详细说明按合同进度计划正常施工所需的施工道路、临时设施、材料设备、施工人员等施工组织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工程的进度安排。承包人应在分部工程开工前14天向监理人提交分部工程开工报审表,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计划和质量控制方法是可接受的且已获得批准,则经监理人书面同意,分部工程才能开工。11.2发包人的工期延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第10.2款的约定办理。(1)增加合同工作内容;(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3)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的;(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5)提供图纸延误;(6)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7)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关于2025年第一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提前开标情况说明由我单位组织的2025年第一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的要求,已于2025年3月7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公示了采购意向,2025年4月10日发布采购意向更正公示。该项目属于2025年第一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23个(详见附件),因情况特殊,时间紧,为加快推进该项目建设,确保项目资金的拔付,需尽快开展采购工作,恳请给予提前开标。德西市农村局谐远2025年F客2025年第一央和自治区财政行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报兴任务)基础设施项目明细表乡镇19政村名项1名称预算投资金额(万元)年度投资总额(元)建设规模11784.4625931785I新清镇常富村新本电污水处理工程72.14139560新建污水处印池1,D400污水处理e8,水731,设检井31座,人户行等配设地。2新靖镇江H新靖镇隆江村足意电至坡应屯烟稻基地产业路化工程68.04363660新建硬化路1.720公,路宽度1.5米,化路创交度水泥度18米,实炒基度10米,2405米1个,1个错道3新清镇小龙H新靖镇小龙村叫屯至大吉屯道路化项169.77045770新建硬化路1.15公里路宽度1.5米,硬化路2:,水泥度18米.k实砂度1来,0.5米,护墙210米,墙式护140米4镇大金H禄镇大金村浓金电排污管道建设70.49224460新建水处I,DY400水处管2,752m,设17,入户管等配设施,5新甲乡H新中乡荷门村坡荷至大模蔗种植基地产业路硬化工程62.92828145新建硬化路I.6公里路宽照4.5米,硬化路面1水泥度18术,压实有层厚度10理来,行15米,个错车道6·化明销民强H化镇民强村江学校至浓球烟稻轮作基地产业路硬化1程90.02042880新建便化路1.688公里路宽度2.5-45米,化路向12.5-3.5米,面水泥度18米,压实矽有米,合理设置涵洞、边沟等措水设施和铝车通7化时镇民强村化镇民强村肱电山伯至供潘烟稻轮作基地产业路便化工程64.854546110新建硬化产业路总长35km,路基宽度154.5名,路宽度1.54米,面层水泥度18米,乐实砂石展10n米,理设置洞铅车道。.8化4镇民强村化镇民强村肱电后山至弄易烟稻轮作基地产业路硬化工程84.48403200新建硬化产业路总长2.157km,路基宽24.5米,路面度23.5米,面层水泥厚度18米,实砂石度10米。合理设置涵洞错车道9乡七联H同德乡七联村盆屯人居环境提升工程79.86212910新建同德乡·七联村盆屯生活污水管排放网1.702公甲,建污水处理池,形成完整的农村污水排放系统,10湖润镇华利村湖润镇华利村弄义电污水处理工程95.059477100新建污水处理池2座,双维波纹管铺没DV300长1027N919检查井738,化快女面2314.cIF庄乡个宝村地产业路硬化乡个宝村凌透电至新屯桥则稻基64.90266570新建硬化路1.100公里.路基宽度4.5米,便化路宽度5,水泥P度18厘米,压实砂石层厚度10屋米,内边行0.5米,3个错车道,1个科12[乡个村千乡个宝利凌通屯河烂至米烟稻轮作基地农田水利工程73.87276235新建防护墙I岸、沉砂池I座,拦水现I,改建柒用系,总长1528m其中道新面式为(0.x0.8m)的1条长6货道断面5式为(0.m×0.m)的条,长:13吞盘乡甲村春盘乡春甲村加在电水塘至那塘农田水利工程68.77101480改建染道:条,总87m集道断面形式为.nxta.14安德镇平村安德镇平芥村百凌屯至平电优质韜农Ⅲ永利工程95.12483370新建0N300镀锌钢管846米,新建宽0.6米、的0.米光水利渠道1.274公里。15安德镇平村安德镇平作村平盟电至龙信桑蚕产业基地产业路硬化工程92,56011460新建硬化产业路总长1.885km,路宽度4.5米,路尚3.5米,面层水泥厚度I8米,实砂石度10米介现设置涵洞、边沟等排水设施和错车道。16安德镇其乐村安德镇其乐村组电头至巴西桑蚕产业基地产业路硬化工程98.79462345新建硬化路2.05公里路基宽度4.5米,硬化路面宽3.5米,面层水泥厚度18米,两边培路宽0.5米,理设置洞、边沟等排水设施和错车道。17南坡乡郎村南坡乡荷郎村:朗外屯波红至弄念烤烟基地产业路硬化工程66.822439100新建硬化路1.55公里,路基宽度4-4.5米,硬化路而3-3.5米,面层水泥厚度18P米,实砂基10米,两边培路肩宽各0.25-0.5米:合理设置错道18式平镇凌”村凌H上电至油茶基地产业路建设项169.62034660新建产业硬化路15公里,路基宽度4.5米,路米,两边培路肩宽各0.5米,合理设计涵洞、边持设施和错车道。19武镇妆安村站西市武平镇凌安村按屯污水处理项目96.53981990新建污水处理池座,DN400污水处理管1451300水处理管570.0m,设置检井69座,入户管等设,20武镇凌结村武平镇凌结村村部至小龙村弄士屯烟稻轮作种植基地产业路硬化工程94.6639380新建化路2.7公限,硬化面积8812m,路面宽度:15米,水泥厚度18F(米,石热度10米,两边培路各5米,锁道8处,路口加宽3处。21式价雷龙屯武平镇梁来村雷龙屯至那造汉烟稻轮作科柏基地产业路硬化工程64.05685460新建产业硬化路1.575公里,硬化面积593m、路度5K面层水泥厚度18屋米,碎石垫层厚度10米,培路0.5米车道6路宽等。22果乐乡大叭材果乐乡人村上礼屯至盘送桑蚕基地产业路硬化工程75.80509380新建产业化路1.190公里,化面积5933m路山iL水泥度18米,碎石热厚度10米,路5530.5米,车道4处路口宽等。23U乡周村魁乡周村德周屯农村污水处理工程65.27147860新建河水处理池所,D100水处管75.0,D本处1897.0m.设检查井15座,入户管等配套设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产业路硬化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