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险招标公告(南宁轨道地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5)


南宁市吉兴西路南侧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纵五路工程安全生产责任险采购比选公告
南宁市吉兴西路南侧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纵五路工程安全生产责任险采购比选公告
 
1、比选人
本项目比选人:南宁轨道地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宁市吉兴西路南侧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纵五路工程安全生产责任险采购
(2)项目上控价:人民币26700.00元(税率6%)。比选申请人所报总价及单价均不能高于比选人所提供的控制价,否则视为废标文件。
(3)服务期:预计为240天。
(4)服务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
(5)工程合同总造价:21199037.83元
3、采购范围:南宁市吉兴西路南侧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纵五路工程
4、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详见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
5、发布公告媒介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公告和文件,请各比选申请人自行网上查阅和下载。下载网址: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的采购信息栏。
注:比选申请人如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比选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比选申请的,其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6、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和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2025年4月1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递交地点在 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北路111号??国际旅游中心C座37楼合约采购部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3)比选人联系方式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北路111号??国际旅游中心C座37楼合约采购部
联系人:游然
联系电话:0771-5863298/19968235492
邮编:530022
电子邮箱:2118670933@qq.com
7、比选人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北路111号??国际旅游中心C座38楼综合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1-5890240
 

南宁轨道地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5年4月13日

纵五路工程安全生产责任险采购

(盖公章)专包/服务报价表

供应商联系人:
电话:
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南宁市吉兴西路南侧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纵五路工程安全生产责任险采购

序号
分包/服务项名称
施工/服务内容
采购量
计量单位
控制价
控制价小计
报价信息(单位为元)

报价
小计
报价备注

1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
包含:
1、从业人员责任保障
2、第三者责任保障
3、救援费用保障
4、调查勘验费用保障
5、法律费用保障
累计责任限额200万元
(具体保险内容详保险合同条款)
1

26700
26700

0

26700

0

备注:
1、以上报价含增值税;增值税发票税点:“专票”税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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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吉兴西路南侧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纵五路工程安全生产责任险采购公开比选文件比选人:南宁轨道地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4月目录第一章比选公告第二章比选申请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评审办法第五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第一章比选公告南宁市吉兴西路南侧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纵五路工程安全生产责任险采购比选公告1、比选人本项目比选人:南宁轨道地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南宁市吉兴西路南侧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纵五路工程安全生产责任险采购(2)项目上控价:人民币26700.00元(税率6%)。比选申请人所报总价及单价均不能高于比选人所提供的控制价,否则视为废标文件。(3)服务期:预计为240天。(4)服务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5)工程合同总造价:21199037.83元3、采购范围:南宁市吉兴西路南侧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纵五路工程4、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详见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5、发布公告媒介和比选文件的获取本项目公告和文件,请各比选申请人自行网上查阅和下载。下载网址: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http://www.nngddc.com)的采购信息栏。注:比选申请人如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比选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比选申请的,其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6、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和地点(1)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2025年4月1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递交地点在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北路111号‌‌国际旅游中心C座37楼合约采购部。(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3)比选人联系方式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北路111号‌‌国际旅游中心C座37楼合约采购部联系人:游然联系电话:0771-5863298/19968235492邮编:530022电子邮箱:2118670933@qq.com7、比选人纪检监督联系方式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北路111号‌‌国际旅游中心C座38楼综合管理办公室电话:0771-5890240南宁轨道地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4月13日第二章比选申请须知条款号条款名称详细内容1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1.1基本资格要求:(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3)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截图(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4)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响应截止日前三年内任意一年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报表净利润为正值,银行资信证明开具机构为基本户开户行、无超期、未标注欠息、诉讼等不良记录、账户未休眠)。1.2其他资格要求:(1)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比选申请资格的处罚期内,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选、违规违法中选、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申请。(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5)未列入比选人不良信用名单的。(6)其他要求:无。2质量要求达到 合格 标准。3比选申请人要求澄清比选文件对比选文件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在截止时间前2天。比选申请人不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比选人有权不予答复,或答复后比选申请截止时间由比选人确定是否顺延。形式:书面为准(加盖比选申请人法人单位公章,电子扫描件有效)4比选申请人确认收到澄清的方式不需要确认。比选人提供澄清文件,请各有意向的比选申请人注意及时查阅相关文件。比选申请人如未完整下载比选人提供的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比选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比选申请的,其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5构成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比选申请文件组成部分:资格审查文件、技术评审文件(本项目无技术评审)、报价文件(具体详见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的内容)比选申请人根据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资料,以及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注:以上所有文件资料如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在规定的相关位置加盖公章后,比选申请文件需每一页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或骑缝盖单位公章。6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评审价以不含税总报价为基准),具体详见评审办法章节。7比选申请报价本项目采用含税报价报价,含税报价为合同暂定价,但合同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调整而调整。比选申请报价高于上限控制价(或分项上限控制价)的比选申请文件将按否决比选申请处理。比选申请报价应包括比选申请人完成所有项目内容及质量保证期服务等履行合同标的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利润及其他费用等全部费用以及比选申请人应承担的费用。比选申请人在编制比选申请报价时应考虑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实施期间政策、法规变化以及汇率浮动、物价指数浮动等对价格的影响,以可调整的价格或以选择性报价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比选申请而被否决。 8比选申请文件份数纸质版 2 份,电子版 1份,比选申请文件电子版,存于U盘中,电子版形式是盖章的扫描件、报价文件的原始可编辑版本。9比选申请文件装订比选申请人应将比选申请文件按本比选文件规定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中的顺序编排、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比选申请文件的装订:建议统一为A4印刷本。使用不锈钢书钉或拉线装订或无线胶装,装订时书钉牢固、不掉页。10比选申请文件封面要求比选申请文件的封面应加盖公章,且注明: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比选申请时间。11比选申请文件密封要求比选申请文件纸质版与电子版比选申请文件一并装入比选申请文件密封袋中,密封处应加盖公章。密封袋/箱应加盖公章,且注明: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比选申请时间。12比选申请保证金不要求 提交比选申请保证金13履约担保不需提交 履约担保。14比选申请有效期自比选申请截止时间起 90 天15踏勘现场比选申请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16现场交底不要求 现场交底17分包不允许承包人再分包,禁止转包18偏离不允许偏离文件要求19放弃中选人资格中选人如放弃中选资格,比选人有权禁止其1年内不得参与属于比选人的项目。20中选候选人由比选人的评审小组人员共同推荐中选候选人,人数: 3 。中选候选人因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候选人资格或已中选的比选申请人不能按比选申请文件中承诺的条件履行签约行为;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0日内,按比选文件的要求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如中选人未在上述期限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中选人在定标后及合同签订前,以无法履行承诺为由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等,比选人认为其放弃中选人资格将取消其中选,比选人有权按评审小组推荐的、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名单中按照排名先后顺序选择新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21定标办法比选人将确定排名 第一、二、三的为中选候选人,推荐排名第一的为中选人。22其他内容(1)本比选文件中描述比选申请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比选申请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比选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比选申请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比选申请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本比选文件中描述比选申请人的“签字”是指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亲自在比选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或盖私人签字印章的行为,影印的形式不能代替。(3)本项目比选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比选人。23比选资格否决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否则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比选申请资格被住建部、国家安监总局、广西区或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申请;(5)比选申请人向比选人或比选评审小组成员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选的;(6)串通比选申请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7)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的。24中选资格否决本项目采购及合同执行的任何阶段,如果比选人发现比选申请人/中选人存在下述行为之一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比选申请/中选资格,比选申请/中选无效。情节严重的,报同级或上级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同时将其列入比选人的不良信用名单:(1)比选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其比选申请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的。(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4)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5)中选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未照比选、比选申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的。(7)将合同转包的。(8)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9)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10)中选人签订合同后,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11)中选人未按比选申请须知要求在比选申请阶段提出异议或疑问,在成交后无法满足比选需求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或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12)中选人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13)比选文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须知说明1、定义1.1“比选人”系指提出比选采购项目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本比选文件中比选人是指南宁轨道地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如无特别说明本比选文件中的“甲方、比选人”均指:南宁轨道地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2“比选申请人”系指响应比选、参加比选申请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3“服务”系指比选文件规定比选申请人须承担的一切合同标的内容及配套工作。1.4比选申请文件电子版形式:具体详见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1.5“书面形式”系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传真、电报等。1.6“日”、“天”系指日历天。1.7“保质期”系指质量三包的期限。2.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2.1详见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2.2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否则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比选申请资格被住建部、国家安监总局、广西区或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有骗取中选、违法违规中选、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申请;(5)比选申请人向比选人或评审委员会成员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选的;(6)串通比选申请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7)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的。(8)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9)吊销或暂扣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期间。3.比选申请费用比选申请人准备和参加比选申请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4.比选文件构成4.1比选文件包括:第一章比选公告第二章比选申请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4.2比选申请人应认真检阅比选文件中所有的章节、条款、格式、图纸、附表和附件等。如果在收到比选文件后发现有缺页、不清楚或对其中内容不理解而未向比选人提出,由此导致的比选申请失误,其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负。4.3比选申请人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比选申请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比选申请被否决。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提出的对比选文件的要求带有限制性的理解或注释将被视为没有全面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5.比选文件的补遗或修改5.1在比选申请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比选人可以主动或应比选申请人澄清要求对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补遗或修改。5.2比选文件的补遗或修改通知是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比选人发布之日起,视为比选申请人已收到该补充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未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补充比选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5.3当后发的补遗或修改通知与原比选文件或此前发出的补遗或修改通知之间存有不一致时,应以后发的补遗或修改通知为准。5.4为使比选申请人准备比选申请时有充分时间对比选文件的补遗或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比选人可适当推迟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三、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6.编制要求比选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比选申请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比选申请对比选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6.比选申请语言及计量单位6.1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以及比选申请人与比选人就比选申请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同时允许比选申请文件附有英文版作为参考。如中文版本与英文版本有不同的解释时,以中文版本的解释为准。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使用英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6.2除在比选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比选申请文件组成7.1比选申请文件应提供足够、准确和真实的信息,以供评审小组判断比选申请人是否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组成详见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7.2资格审查文件和技术文件不得透露有关报价的任何信息,否则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8.比选申请文件格式8.1比选申请人应按本比选文件提供比选申请文件的内容与要求以及格式编写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比选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8.2比选申请人应将比选申请文件按本比选文件规定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中的顺序编排、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8.3比选申请文件的装订:建议统一为A4印刷本。使用不锈钢书钉或拉线装订或无线胶装,装订时书钉牢固、不掉页。9.比选申请报价9.1本项目采用含税报价。含税报价为合同暂定价,本项目合同最终税金在结算阶段,按实际产生的税金进行核算,但合同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调整而调整。比选申请人应完整地填写比选文件中提供的报价文件。9.2比选申请报价应包括比选申请人完成所有项目内容及质量保证期服务等履行合同标的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利润及其他费用等全部费用以及比选申请人应承担的费用。9.3比选申请人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及项目的实际需要自行考虑并完善完成项目、服务和施工安装(如有)内容。比选申请报价应将所有内容考虑在内,不得漏项或缺项。比选申请人应逐项计算并填写单价、合价和总价,比选申请人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视为缺项。9.4同一规格、型号、标准、内容的项目在各分项报价中应为同一单价。比选申请人对同类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如有不同报价,则以最低报价为准。9.5项目不接受比选申请人免费、赠送、打折提供任何形式的产品、部件和服务。9.6比选申请人在编制比选申请报价时应考虑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实施期间政策、法规变化以及汇率浮动、物价指数浮动等对价格的影响,以可调整的价格或以选择性报价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比选申请而被否决。9.7比选申请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比选申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9.8比选人不接受比选申请人对任何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货物的比选申请报价。9.9比选申请人不得在报价文件之外的比选申请文件中出现任何有关本项目的报价信息。10.比选申请货币10.1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在比选申请文件中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币种填报,比选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比选申请报价。10.2比选人将以人民币与中选的比选申请人签订合同。11.比选申请有效期11.1根据本须知前附表规定,比选申请应在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比选申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比选申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比选申请而予以否决。11.2特殊情况下,比选人可于比选申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比选申请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比选申请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比选申请文件。12.比选申请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2.1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所示套数准备比选申请文件,电子版与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并按照本比选公告、文件规定的式样、密封和标记、时间和地点递交。12.2比选申请文件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相关位置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应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比选申请文件中。在规定的相关位置加盖公章后,比选申请文件需每一页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或骑缝盖单位公章。12.3比选申请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是比选申请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确认才有效。四、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3.比选申请文件13.1封装方式(1)比选申请文件应要求装订。(2)比选申请人可将比选申请文件封装为1个包。(3)所有密封箱/袋应保证其密封性,并骑缝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13.2所有密封箱/袋都应具有下列识别标志:(1)项目名称;(2)比选申请人名称(3)比选申请时间13.4如果密封箱/袋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比选人将不承担比选申请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比选申请人。14.比选申请截止期14.1所有比选申请文件应按“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送至比选文件规定的地点。如有必要,比选申请人可事先自行到该场地进行察看。14.2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时间晚于比选申请截止时间时,比选申请文件将不被接受。14.3出现比选申请因比选文件的修改推迟比选申请截止时间时,则按比选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在此情况下,比选人和比选申请人受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比选申请截止时间。15.迟交的比选申请文件15.1比选人将拒绝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比选申请文件。16.比选申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6.1比选申请人在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后可对其比选申请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比选人;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比选申请人代表签字方为有效。16.2比选申请人对比选申请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按本比选申请须知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比选申请文件”或“撤回比选申请书面通知”字样。16.3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以后比选申请人不得修改比选申请文件。16.4比选申请人不得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至比选申请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比选申请文件。否则比选人有权要求比选申请人对损失给予赔偿。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与评审17.比选申请文件递交17.1比选人将按本比选公告、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址,对所有按时递交达三个或以上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核查。比选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应当拒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文件外包封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18.评审程序详见《评审办法》。18.与比选人和评审委员会的接触18.1从比选申请截止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未经书面要求,比选申请人不得就与其比选申请文件有关的事项与评审小组、比选人接触(包括直接接触或间接接触)。18.2比选申请人试图对评审小组的评审、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比选申请文件被否决。18.3比选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比选人的比选和评审活动,否则其比选申请无效并追究其法律责任。18.4有关比选申请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比选申请人。19.评审过程保密19.1递交比选文件后,直到宣布授予中选人且签订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比选申请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比选申请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19.2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对比选人和评审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比选申请资格。20.比选申请文件的澄清20.1为了有助于比选申请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审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比选申请人对比选申请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比选申请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比选申请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21.比选申请文件响应性的确定21.1在详细评审之前,评审小组将首先审定每份比选申请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比选文件的要求和规定。21.2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应该是与比选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合同条件和规范相符,无重大差异和保留。所谓重大差异或保留是指对服务的范围、质量及要求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比选人的权利及比选申请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比选申请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决定比选申请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比选申请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1.3如果比选申请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比选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比选申请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比选申请。22.比选申请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2.1比选申请报价的总价金额与单价乘以数量的合计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22.2若修正后的总价与投标报价不相等,则评标总价和中标价均以修正后的总价为准,如比选申请人不接受按以上规则确定的评标总价和中标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3.比选申请文件的评价与比较23.1比选人将按照《评审办法》对本须知第21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23.2评审将按《评审办法》规定执行。24.定标24.1评审小组根据评分排名情况,推荐中选候选人,推荐个数详见本比选须知(当中选候选人不足3名时按实际数量推荐),并标明排序。24.2比选人应当按照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确定一个或多个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同时,比选人有权禁止其1年内不得参与属于比选人的项目。24.3比选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资料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比选申请资格,已经中选的取消中选资格。24.4比选人确定的中选人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24.5评审小组评审结束后,比选人经审查发现评审过程中有明显错误,可以组织原评审小组进行复评。25.重新比选出现下列特殊情况之一时,可重新比选:25.1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到达时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不足3家的;25.2评审小组否决不合格比选申请或者界定为否决比选申请后,因有效比选申请不足三家使得比选申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当有效比选申请不足三家但还有两家时,评审小组认为剩余两家的比选申请文件仍具有竞争性的,应继续评审);25.3评审小组决定否决全部比选申请的;25.4中选候选人均放弃中选资格的;25.5根据本须知第14条规定,所有中选候选人均不同意在比选申请有效期内延长比选申请有效期的。25.6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况。不再比选本项目比选经两次发布信息后比选申请人仍少于三个或重新比选后有效比选申请人仍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比选申请被否决的,比选人可不再进行比选。六、授予合同26.合同授予标准26.1根据本须知规定,比选人将把合同授予收到中选通知书,(如有)并提供了履约担保的比选申请人,该比选申请人必须具有有效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26.2如果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候选人资格或已中选的比选申请人不能按比选申请文件中承诺的条件履行签约行为,比选人有权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评审小组推荐的、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名单中按照排名先后顺序选择新的合同授予人。27.接受和否决任何或所有比选申请的权力比选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依法决定否决所有或任何比选申请,以及宣布所有或任何比选申请文件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比选申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比选申请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28.中选通知书28.1在比选申请有效期截止前,在本须知第14条规定的比选申请有效期内,比选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28.2中选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8.3对未中选者,比选人不对未中选原因做出解释,同时亦不退还比选申请文件。28.4放弃中选人资格的处罚详见前附表。29.签订合同29.1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0日内,按比选文件的要求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如中选人未在上述期限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比选人将取消其中选。29.2比选文件、中选通知书、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的组成部分。29.3如果中选人没有按照上述第29.1条规定执行,比选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选决定。在此情况下,比选人可以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29.4中选人若已做成承诺的,认为其已完全响应所有比选要求。若中选人在定标后及合同签订前,以无法履行承诺为由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放弃中选资格。30.(如有)履约担保30.1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按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中所示履约担保形式、金额及提交时间向比选人提交履约担保。(如为银行保函形式应按比选文件中提供的银行保函格式开具)30.2如果中选人没有按照上述第29或第30.1条以及本比选文件中有关章节中规定执行,比选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选决定。在此情况下,比选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并与其签订合同,或重新比选。30.3履约担保应从生效之日起至全部项目内容验收合格之日有效(最终验收证书签署之日后四十五(45)天一直有效)。如本项目实际全部项目内容验收合格日期超出该履约担保写明的日期,则中选人应相应延长履约担保的日期,当出现逾期验收而未及时办理保函续费手续时(如为保函形式),比选人有权暂停剩余费用的支付。30.4履约担保在本合同结束后,根据履约期间比选人的索赔情况,将剩余履约担保款项无息退还中选人。30.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履约担保金额应保持足额有效,不足时应当按照比选人的要求及时补足担保金额。30.6以履约保证金形式提交履约担保的,中选人应通过银行电汇或转账的形式,从基本账户中递交至比选人指定账户。31知识产权和专利权31.1比选申请人应保证其拥有货物及服务的知识产权,并保证比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及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权、著作权、注册商标专有使用权或计算机软件登记或反不正当竞争的起诉及索赔。31.2比选申请报价已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著作权、注册商标专有使用权、计算机软件登记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各项等费用。32保密32.1由比选人向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比选文件、图纸、详细资料、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比选人的书面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32.2在比选申请文件完成后,应比选人要求,比选申请人应归还所有从比选人获得的保密资料,以及所有的无论从任何媒介获得的复印件和摘录。33比选申请人知悉33.1比选申请人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充分了解了对所有影响本项目的事项,包括任何与项目和项目时间表有关的特殊困难。33.2如果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过程中有欺诈行为,则比选人有权否决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33.3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禁止转包。3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34其他本项目采购及合同执行的任何阶段,如果比选人发现比选申请人/中选人存在下述行为之一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比选申请/中选资格,比选申请/中选无效。情节严重的,报同级或上级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同时将其列入比选人的不良信用名单:34.1比选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其比选申请的。34.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的。34.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4.4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34.5中选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4.6未照比选、比选申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的。34.7将合同转包的。34.8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34.9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34.10中选人签订合同后,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34.11中选人未按比选申请须知要求在比选申请阶段提出异议或疑问,在成交后无法满足比选需求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或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34.12中选人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34.13比选文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合同甲方(投保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条款1.甲方为保障其在________(工程/项目名称)中的安全生产责任风险,向乙方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2.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第一条保险标的1.工程/项目信息-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期:240天2.被保险人范围:甲方及其雇员、承包商、分包商等在工程中从事相关活动的合法主体。第二条保险责任范围1.在保险期间及工程地域范围内,因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下列损失,乙方负责赔偿:-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事故产生的必要法律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事故抢险救援费用;-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的其他费用。2.特别约定(可根据需求补充):___第三条责任免除乙方对下列情形不承担赔偿责任:1.战争、恐怖活动、核辐射等不可抗力;2.投保人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3.工程合同终止后发生的风险;4.行政罚款、惩罚性赔偿;5.其他法律法规或保险条款约定的免责情形。第四条保险期间与地域1.保险期间:或与工程工期一致。如超时,需至少两方出具未完工证明,可办理延期。2.地域范围:________(工程所在地及周边约定区域)。第五条保险金额与免赔额1.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____万元;2.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____万元;3.每人伤亡赔偿限额:人民币____万元;4.免赔额: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____元或损失金额的____%。第六条保险费及支付方式1.保险费总额: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2.支付方式: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_5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第七条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义务1.甲方应如实告知工程风险情况,配合乙方风险评估;2.发生事故后应立即通知乙方(48小时内),并采取必要减损措施;3.提供索赔所需证明材料(如事故报告、损失清单、法律文书等)。第八条赔偿处理1.乙方收到完整索赔材料后_7_个工作日内核定损失;2.达成赔偿协议后_7_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第九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第十条其他事项1.合同未尽事宜,以《保险条款》及补充协议为准;2.合同一式__份,双方各执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第四章评审办法一、评审原则1.1比选评审小组由比选人的人员组成,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1.2评审依据:评审小组以比选文件、比选申请文件为评审依据。1.3评审形式:以评审会议形式进行。二、评定办法2.1对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比选申请文件,进入资信、价格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满分100分,其中资信得分20分,价格得分80分。2.2比选评审小组将依照本比选文件相关要求,对照比选申请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并对各比选申请文件的资信、商务内容进行评审打分。2.3如比选申请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或有明显的文字、数字计算错误的,评审小组可要求比选申请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并详细记录,但不得改变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内容。评审小组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比选评审小组的要求。如比选申请人拒绝接受澄清、说明或补正,该比选申请做无效处理。2.4总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各项指标的分数计算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比选申请人评分,并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中选候选人(具体同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内容进行填写),并编写评审报告。三、评审流程3.1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采用定性评审法,审查比选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比选文件对企业资质、业绩和其他强制性标准,是否处于正常的经营状况等情况。(2)在本阶段不符合任何一项资格评审标准的比选申请人将被比选人拒绝,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评审标准详见《资格审查表》。3.2详细评审3.2.1比选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文件的资信文件进行详细评审。3.2.2比选评审小组按照《资信文件评分表》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各比选申请人资信部分评审。各评委对比选申请人的各评分项评分累加后得出各评委的总得分。比选申请人资信得分取所有评委总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计算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3.2.3价格评审3.2.3.1比选评审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比选申请文件的报价文件进行详细评审。3.2.3.2比选申请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比选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比选申请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比选申请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比选申请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比选申请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1)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2)修正后的最终比选申请报价超过上限控制价的比选申请文件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修正后的分项报价超过分项控制价的比选申请文件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如项目设有综合单价控制价的,修正后的综合单价超过综合单价控制价的比选申请文件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3)若修正后的总价与比选申请报价不相等,则评标总价和中标价均以修正后的总价为准,如比选申请人不接受按以上规则确定的评标总价和中标价,则其比选申请将被拒绝。3.2.3.3出现下列情况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予以否决:(1)比选评审小组发现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比选申请报价,使得其比选申请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比选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比选评审小组应当认定该比选申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比选申请,否决其比选申请。(2)比选申请报价清单如有漏项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予以否决。(3)任何一项评审资料缺失的。3.2.3.4比选评审小组按照《比选报价评分表》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报价评审,并计算出价格得分(得分计算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3.3澄清或补正3.3.1在评审阶段,比选评审小组认为必要时,可书面通知比选申请人要求其澄清或补正比选申请文件中的问题,或者要求其补充某些资料。对此,比选申请人不得拒绝。3.3.2比选申请人须以书面形式提供澄清或补正文件,经比选评审小组确认方可作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3.3.3比选申请人能够合理说明或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比选评审小组将予以采信,取消该疑问事项及对应的比选申请报价偏差;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比选评审小组将不予采信,该疑问事项及对应的比选申请报价偏差将确认成立,但其比选申请总价保持不变。3.3.4如果比选评审小组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依然存有疑问,可以对比选申请人进一步质疑。比选申请人应当相应地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比选评审小组认为全部质疑得到解答。3.3.5比选申请人不得借澄清或补正问题的机会,与比选人及比选评审小组私下接触或对原比选申请价和内容提出修改,但在评审中进行的初步修正,则不在此列。比选人不接受比选申请人主动提出的对比选申请文件的澄清或补正。3.4评审报告(1)比选评审小组应根据评审情况和结果,向比选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比选评审小组成员起草,比选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小组任何一个人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审报告中阐明。(2)比选评审小组根据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①二次报价须知:递交文件截止日期前,递交的最后版本的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依据;经比对后,我公司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名,选择报价最低及次低的2家供应商进行第二次报价。若有2家及以上的供应商报价最低的,则报价最低的全部供应商一并进行第二次报价;若仅有1家供应商报价最低、有2家及以上的供应商报价次低的,则报价最低及次低的全部供应商一并进行第二次报价。供应商进行的第二次报价,应在详细评审期间的规定时间内做最终报价确认。②如总分相同时,则价格得分较高的排名靠前;如价格得分也相同,则第一次报价较低的排名靠前;如第一报价也相同,则技术得分较高的排名靠前;如技术得分也相同,则由比选评审小组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其排名顺序。3.5否决比选申请条件比选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评审小组应按否决比选申请处理:(1)不符合附表一《资格审查表》规定的;(2)法定代表人未按规定出具授权委托书的(采用委托代理人形式的);(3)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有虚假文件和/或资料的;(4)比选申请文件中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5)比选申请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的;(6)比选申请人以经比选评审小组评审认定为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7)比选申请人扰乱会场秩序,经劝阻仍然无理取闹的;(8)比选申请人未能按照比选评审小组要求,对其比选申请文件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9)比选申请人以他人的名义比选申请、串通比选申请、以行贿手段谋取中选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比选申请的。(10)其他否决情形:。附表一资格审查表要求:1.所有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所有的资料必须提供,所提供的资料缺少任一项的则为不合格。3.评审结果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凡评审结果有一项不合格者,结论为不合格。4.比选申请人如未通过上述资格审查,则作比选申请被否决处理并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1)资格审查表—符合性检查序号评审内容评审结果(合格/不合格)1比选申请文件按要求在规定的位置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的2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按规定填写、内容齐全、装订、密封的;(按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的)3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无虚假资料的4无比选文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比选申请条件(2)资格审查表—资格性检查序号评审内容合格标准评审结果(合格/不合格)1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无授权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比选申请人资格提供以下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2、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3、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截图(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4、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响应截止日前三年内任意一年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报表净利润为正值,银行资信证明开具机构为基本户开户行、无超期、未标注欠息、诉讼等不良记录、账户未休眠)。3承诺书承诺书原件,按规定格式提供承诺书。附表二《资信文件评分表》要求:所有的资料必须提供,资料提供缺任一项的则作废标处理。资信文件评分表序号评审内容评价指标各项满分分值得分1业绩比选申请人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日期内开具的保险金额1.5万元及以上的保单。保单内容需体现具体合同总价、签约日期。所提供的材料须能明确反映类似项目特征,符合条件的业绩一个得5分,满分20分。20资信文件总得分附表三《价格文件评分表》价格文件评分表序号评审内容评价指标得分1报价(1)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总报价小于或者等于上控价时,比选申请人总报价为有效报价。比选申请人总报价大于上控价时比选申请文件作无效处理。(2)评审的基准价有效报价的不含税总报价的最低价为评审的基准价。(1)评审时,比选申请人的不含税总报价每高于评审的基准价1%的扣2分,满分80分。(2)报价得分下限为10分。价格文件总得分注:比选报价如有修正,需填写附表《比选报价修正表》并由比选人代表签字确认。(如有)比选申请报价修正表编号修正项目修正前比选申请报价修正后比选申请报价修正前比选申请报价总价(元):修正后比选申请报价总价(元):比选申请人名称比选申请人声明我单位(□接受□不接受)本评审办法的详细评审条款的价格评审确定的评审总价和中选价。比选申请人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注:若修正后的总价与比选申请报价不相等,则评标总价和中标价均以修正后的总价为准,如比选申请人不接受按以上规则确定的评标总价和中标价,则其比选申请将被拒绝。附表四评审得分汇总表评审得分汇总表序号项目满分得分1资信文件得分202价格文件得分80最终得分(合计)第五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注意:比选申请人按本章的格式编制比选申请文件,在本章节此前的所有内容和本页均无需编制成比选申请文件的内容。南宁市吉兴西路南侧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纵五路工程安全生产责任险采购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名称:(公章)比选申请时间:年月日目录第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第二部分技术文件第三部分报价文件(文件请按以下提供的文本顺序编排)第一部分资格审查一、身份证明1、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公司名称)的为我公司签署南宁市吉兴西路南侧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纵五路工程安全生产责任险采购的比选申请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相关文件的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比选申请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签字)代理人电话: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无授权时,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我系(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为,联系电话:。特此证明。比选申请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二、资格文件资格文件要求:请按以下顺序编排,并提供以下有效证照。1、营业执照。2、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3、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截图(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4、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响应截止日前三年内任意一年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报表净利润为正值,银行资信证明开具机构为基本户开户行、无超期、未标注欠息、诉讼等不良记录、账户未休眠)。备注:以上所有文件均应真实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三、承诺书1、比选申请人承诺书一致:南宁轨道地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在认真研读贵公司的南宁市吉兴西路南侧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纵五路工程安全生产责任险采购的比选文件后,我公司经慎重考虑,郑重承诺参加项目的比选申请活动。2.我公司按照贵公司比选文件要求的内容与格式,已编制完成比选申请文件,现报上。我公司已响应贵公司发放的比选文件要求,我公司的报价真实、有效,同意贵公司的合同条款。一旦贵公司决策我公司为中选人,我公司绝不违背比选文件含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和比选申请文件的所有内容。3.我公司承诺:在评审过程中,贵公司可调查、审核我公司提交的与本比选申请文件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我公司准备随时解答贵公司提出的疑问。为此,我们授权任何相关的个人和公司向贵公司提供要求的和必要的真实情况和资料以证实我们所填报的各项内容。4.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保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比选申请资格的处罚期内,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5.如果我公司在该项目比选申请过程中或者在中选后,比选人或者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管机构发现并查实我公司在所填报的该项目比选申请文件中存在提供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或证书等情况,视为我公司违约,我公司愿意接受比选人或有管辖权的监管机构的处罚;如果我公司已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我公司违约,履约保证金由比选人没收;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和损失均由我公司承担。本段承诺既是我公司比选申请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也是我公司真实意思的表示,对我公司在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6.我公司了解:无论是否中选,我公司将自行承担与比选申请活动所需的一切费用。7.我公司保证本次比选申请的产品拥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权,并保证比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比选申请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权、著作权、注册商标专有使用权或计算机软件登记或反不正当竞争的起诉及索赔。我公司声明,我们所填报的资料是完全真实和准确的,并愿为此承担任何相关的法律责任。比选申请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比选申请人承诺书二致:南宁轨道地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我公司已经详细审核了南宁市吉兴西路南侧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纵五路工程安全生产责任险采购的全部比选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和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公司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公司承诺按照比选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执行工作。如果在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后,我公司在比选申请有效期内撤销比选申请,我公司承诺承担所造成的损失。我公司同意按照贵公司的要求提供与本比选申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公司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比选申请或收到的任何比选申请。比选申请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服务承诺书致:南宁轨道地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我公司承诺如因我公司原因发生税务风险,则我公司愿承担税务风险给贵公司带来的一切损失。我公司承诺按贵公司的工期要求,为贵司南宁市吉兴西路南侧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纵五路工程安全生产责任险采购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服务。如出现时间紧迫情况,我公司承诺及时调配所有资源,保证服务的及时性。比选申请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二部分资信文件资信文件要求:请按以下顺序编排。1、业绩:比选申请人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日期内开具的保险金额1.5万元及以上的保单。保单内容需体现具体合同总价、签约日期。所提供的材料须能明确反映类似项目特征,符合条件的业绩一个得5分,满分20分。备注:以上所有文件均应真实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第三部分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要求:1、按照比选人提供的清单及比选控制价编制报价文件,并作为项目的响应报价。2、不允许随意增减清单和改变原有清单内容描述,否则做否决比选申请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生产责任险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