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废旧催化剂处置 废旧催化剂招标公告(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2025)
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旧催化剂处置竞价采购公告
竞价采购公告
1. 竞价条件
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旧催化剂处置项目采用竞价方式选择受让人。本项目已具备竞价条件,现对该项目发布竞价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参加。
2. 项目概况
2.1 出让内容: 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旧催化剂处置
2.2 项目编号: M4101000065001162252
2.3 出让内容、起拍价:
废旧催化剂一批 起拍价 15 万元(含税),加价幅度 500 元。
2.4 价款支付方式: 见竞价文件合同主要条款。
2.5 受让保证金: 受让保证金为 3000 元;意向受让单位须在竞价开始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
2.6 项目地点: 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
3. 意向受让方资格要求
3.1 企业要求:
3.1.1 意向受让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意向受让方 具备环保部门批准的危险废物处置相关资质证明(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且资质有效期包含服务期,且 意向受让方 资质证明文件应包括 HW50 类危险废物处置。
3.2 信誉要求:
3.2.1 意向受让方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意向受让方自行承诺)
3.2.2 意向受让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相关记录,意向受让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提供公告后网站截图 )
3.2.3 未处于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处罚期内。(意向受让方自行承诺)。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审时由评审小组对意向受让人递交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意向受让方的报价无效。
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事宜
4.1 意向受让人须提供《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
4.2 意向受让人可联系出让人现场勘查。
未勘查现场或者勘查工作不仔细的意向受让人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向出让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请求,对此,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3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须递交履约保证金,要求保证金缴纳人与成交人名称一致。成交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向出售人缴纳合同履约金。
5. 电子注册与报名
5.1 本 采购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www.zybtp.com )进行全电子化竞价。有意参加竞价活动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 CA 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盖章手续后,方能参与本次竞价活动。
5.2 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意向受让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17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报名,报名时须上传《响应文件格式》中内容,未按要求上传资料的意向受让人的报名不予通过。 ( 注意: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对供应商信息 ( 即报名邮箱、报名联系电话、缴费人信息、招标文件下载 IP 、投标文件上传 IP ,投标文件上传联系电话、投标机器码等信息 ) 进行自动对比,上述信息任意一项出现一致情形且同时参与响应的,相关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 。
6. 竞价 时间及规则
6.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意向受让人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竞价。
6.2 竞价开始时间: 2025 年 4 月 17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3 竞价规则:本次竞价选择“限时竞价 + 延时竞价”方式,限时竞价时间为 30 分钟,每次延时为 5 分钟(限时竞价结束前 2 分钟前产生新的报价后,自动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再延长 5 分钟,延长次数不限)。具体竞价规则以平台显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价公告在《中原招采网》( www.zybtp.com/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出让人: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 谷 工 0372 - 3632270 ;
现场踏勘联系人方式:王主任 18937280421
监督部门: 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 综合管理处 联系方式: 0372-3632006
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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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旧催化剂处置竞价文件.docx
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旧催化剂处置竞价文件(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1162252)出让人: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4月目录第一章竞价采购公告2第二章报价人须知6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14第一章竞价采购公告1.竞价条件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旧催化剂处置项目采用竞价方式选择受让人。本项目已具备竞价条件,现对该项目发布竞价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参加。2.项目概况2.1出让内容: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旧催化剂处置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11622522.3出让内容、起拍价:废旧催化剂一批起拍价15万元(含税),加价幅度500元。2.4价款支付方式:见竞价文件合同主要条款。2.5受让保证金:受让保证金为3000元;意向受让单位须在竞价开始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2.6项目地点: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3.意向受让方资格要求3.1企业要求:3.1.1意向受让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1.2意向受让方具备环保部门批准的危险废物处置相关资质证明(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且资质有效期包含服务期,且意向受让方资质证明文件应包括HW50类危险废物处置。3.2信誉要求:3.2.1意向受让方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意向受让方自行承诺)3.2.2意向受让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相关记录,意向受让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提供公告后网站截图)3.2.3未处于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处罚期内。(意向受让方自行承诺)。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审时由评审小组对意向受让人递交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意向受让方的报价无效。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事宜4.1意向受让人须提供《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4.2意向受让人可联系出让人现场勘查。未勘查现场或者勘查工作不仔细的意向受让人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向出让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请求,对此,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须递交履约保证金,要求保证金缴纳人与成交人名称一致。成交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向出售人缴纳合同履约金。5.电子注册与报名5.1本采购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进行全电子化竞价。有意参加竞价活动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盖章手续后,方能参与本次竞价活动。5.2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意向受让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报名,报名时须上传《响应文件格式》中内容,未按要求上传资料的意向受让人的报名不予通过。(注意: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对供应商信息(即报名邮箱、报名联系电话、缴费人信息、招标文件下载IP、投标文件上传IP,投标文件上传联系电话、投标机器码等信息)进行自动对比,上述信息任意一项出现一致情形且同时参与响应的,相关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响应处理)。6.竞价时间及规则6.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意向受让人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竞价。6.2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4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6.3竞价规则:本次竞价选择“限时竞价+延时竞价”方式,限时竞价时间为30分钟,每次延时为5分钟(限时竞价结束前2分钟前产生新的报价后,自动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再延长5分钟,延长次数不限)。具体竞价规则以平台显示。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竞价公告在《中原招采网》(www.zybtp.com/)上发布。8.联系方式出让人: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联系人:谷工0372-3632270;现场踏勘联系人方式:王主任18937280421监督部门: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综合管理处联系方式:0372-3632006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4月11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供应商须在报名前按照本文件第三章要求递交扫描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通过不代表资格合格。评审小组在竞价开始后根据各报价单位递交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意向受让方的报价无效。2.竞价规则:本次竞价选择“限时竞价+延时竞价”方式,限时竞价时间为30分钟,每次延时为2分钟(限时竞价结束前5分钟前产生新的报价后,自动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再延长5分钟,延长次数不限)。具体竞价规则以平台显示。3.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高的报价人为成交单位。成交后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缴纳人应与成交人名称一致。成交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向出让人缴纳合同履约金。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安阳分行营业部银行帐号:372900452010205备注: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旧催化剂回收履约保证金。4.一经报价,即认为报价人承诺满足并响应竞价采购的全部要求。如有反悔,出让人有权不予退还其响应保证金。5.本项目文件中的受让人、报价人、供应商、乙方均指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单位。6.成交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否则出售人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并与“在规定竞价时间内出价第二高的竞买人”签订合同。依次类推。成交单位必须遵守安彩高科规章制度。7.注意事项:(1)废旧催化剂有2套,56个模块,共113.4m³,蜂窝式,设计温度330℃。最高使用温度420℃,最低使用温度280℃。活性组分种类V2O5,催化剂载体TiO2。(2)催化剂安装在脱硝塔内,用于光伏玻璃窑炉脱硝使用。每套催化剂安装层数2层,每层催化剂模块数14块,每块尺寸1910×960×1460,其中1套使用时间为3年,另一套使用时间为7个月,状况良好。(3)成交人应自行对脱硝塔顶部或壳体保护性拆除后将模块取出,取出后对壳体和保温恢复固定,并负责施工现场清理工作。设备顶部或壳体和催化剂模块可根据需求自行裁切、装车、过磅,出让方负责现场监督并协调办理出厂手续。成交人负责拆除、包装、装卸、运输、处置催化剂的所有工作和现场卫生清理、原有设施封堵恢复等工作。拆除下来的催化剂不落地,立即装车运离出让方公司,不在出让方公司存放。投标方注意办理相关手续节点。8.本项目合同主要条款如下:合同主要条款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旧催化剂出售协议甲方: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编号:乙方: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甲方同意出售,乙方同意收购甲方指定范围内的废旧催化剂。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第一条产品的名称、数量、价格及交货时间1、标的物名称、品种、规格:产品名称单位数量合同含税总金额(元)备注废旧催化剂批1乙方进场后三日内完成催化剂的拆除、包装、装卸、运输、处置。注:⑴甲方按实际成交含税总金额,以乙方竞标时的名称开具发票(13%增值税发票);⑵标的物资为整体出售。2、产品的包装、运输:由乙方负责。第二条标的物运输方式、费用负担及进厂区车辆监督管理1、交货单位:甲方;2、交货方法:乙方上门提货,可根据需求自行裁切、装车、过磅,甲方负责现场监督并协调办理出厂手续;3、运输方式:汽运;4、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区域;5、进厂区车辆管理:乙方运输车辆进厂后要严格按《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厂区车辆监督管理办法》执行。第三条货款支付及时间节点1.货款总额:(1)货款支付:乙方在将出让物资运出甲方厂区前结算物资处置费用。第四条合同履行地: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马投涧镇龙康大道与太行路交叉口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院内。第五条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生效前,乙方须按照《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旧催化剂处置竞价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额的10%)。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安阳分行营业部银行帐号:372900452010205备注: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旧催化剂处置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返还:乙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结清相关费用后,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无息返还。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合同,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2、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将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扣作罚款。3、乙方违约的,乙方还须承担甲方在此过程中实际损失,包括甲方为实现权利支付的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仓储费等一切损失。第七条合同解除:1、甲方通知拆除清理后三天内乙方无故不及时响应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出现其他违约行为的。第八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送达条款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载明的双方的联系方式为双方往来函件及人民法院诉讼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以邮寄送达的,以收件方签收日为送达时间;收件方拒签收的,以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日;以传真、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电子送达的,发送时为送达时间,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变更送达地址信息的,应当至少提前3日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否则文件发送当日即视为有效送达。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如下所列:甲方: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邮寄地址:邮编:电话:收件人:电子邮箱地址:乙方:邮寄地址:邮编:电话:收件人:电子邮箱地址:第十条其它:1、乙方收购的物资,应按环保要求处置,不得随意处理。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有散落,无对环境的二次污染;物资处理完成后,乙方负责对现场进行清理、垃圾外运;乙方负责拆除、包装、装卸、运输、处置催化剂的所有工作和现场卫生清理、原有设施封堵恢复等工作,过程总应注意现场安全、环保问题,并承担因此形成的全部责任;如违反甲方企业规章制度的,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参照进行经济处罚。2、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和处罚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3、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协商不成时,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4、乙方须签订《反商业贿赂协议》,见“附件”;5、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授权代表授权代表(身份证号)联系电话(0372)3632270联系电话日 期日 期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厂区车辆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范运输车辆在出入厂、计量、采样、化验、验收等环节可能出现的舞弊行为,规范各类车辆在公司厂区的运输行为,明确各职能管理部门监管职责,鼓励并发动广大员工群众参加监督,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厂区内承担公司物料供应、燃气外销、产品发运等业务的供应商、承运商车辆。第二章职责第三条保卫部负责对厂区内所有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及管理交通秩序。第四条光伏事业部、浮法事业部储运处负责对所属物流车辆(含原材料运输及产品发货车辆)进行监管。第五条燃气事业部负责告知LNG采购商公司相关规定、签订外销合同时附签廉洁条款并进行督导。第六条采购部负责告知原料供应商、物流承运商公司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时附签廉洁条款并进行督导。第七条生产管理部计量站(磅房)负责对过磅车辆进行监查;生产管理部安环处负责对外来运输车辆违纪、违规及舞弊行为进行查处。第八条纪检监察室负责对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督查。第九条全体职工群众享有对有损公司利益、营私舞弊行为的监督、举报权利。第三章责任范围第十条保卫部负责所有出入厂区车辆的监督检查以及厂区内车辆的交通秩序管理;同时负责定期向入厂车辆发放提示卡,列举车辆运输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经常性给予警示。第十一条采购部负责向原材料运输车辆发放信息通告牌,同时负责原料车辆进厂后到生产管理部计量站(磅房)前的监管。第十二条光伏、浮法事业部储运部门负责原材料车辆计量后的指引、监管。负责产品发货车辆的接、领以及入厂后行进、停放、装卸物料的指引、监管。第十三条燃气事业部负责LNG运输车辆入厂后行进、停放及灌装的指引、监管。第十四条生产管理部计量站(磅房)负责对计量车辆进行计量、记录,同时按照职责要求履行监督职责。第十五条公司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采购部与原料供应商、物流承运商签订廉洁条款情况以及执行情况。第四章监督事项及举报第十六条保卫部按公司相关规定对进、出厂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使用套牌车辆进厂运输物资;2.在车辆底盘、驾驶室内夹带物资出厂;3.在清运垃圾时夹带公司有价物资;4.原料车辆沥水进厂的;5.其它损害公司利益的车辆出入厂作弊行为。第十七条生产管理部计量站(磅房)按照职责要求对计量车辆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销售废旧物资的空车过皮重时藏匿重物;2.原材料车辆进厂过磅时,车上人员不下车;3.原材料车辆进厂过磅后水箱放水;4.LNG空车进厂过磅时,车上人员不下车;5.LNG空车过磅后水箱放水;6.车辆过磅时停放位置不到位;7.对进厂原材料故意加水;8.原料进厂过磅后沥水;9.其它损害公司利益的车辆过磅作弊行为。第十八条公司鼓励广大员工对厂区车辆进行监督,公司员工发现有违规、违纪以及舞弊行为时,可采用拍照、指证、电话举报、现场抓获等多种可取方式进行监督,并及时向公司保卫部、生产管理部或纪检审计部门报告。第十九条公司员工或其他知情人员也可采用来信、来访、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举报。第二十条举报人在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地提供违法违纪线索和证据。如:违规违纪以及舞弊现象、现场见证人姓名、被举报人的姓名、车牌号码、事情发生地点、时间等。举报中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和陷害他人。第二十一条举报人应尽可能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公司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确实不愿提供举报人个人信息的,公司尊重举报人的意愿和要求,但举报人的举报信息中应尽可能的留置可验证的内容,以备领取举报奖金的查验。第二十二条公司合同制员工、劳务派遣人员以及非公司管属的知情人均可作为监督单元,对有损公司利益的违纪违法以及舞弊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第五章处罚奖励第二十三条当发现厂区车辆有违纪违规及舞弊行为时,保卫部执勤民警、计量站当班人员或生产管理部安环处值班人员应对相应车辆进行扣留、登记,同时将现场情况及时向保卫部、生产管理部或纪检监察室报告,纪检监察室会同保卫部、生产管理部对相关情况进行签字确认后,由生产管理部安环处以《车辆舞弊行为通知书》形式通知采购部及财务管理部。第二十四条财务管理部在接到安环处发出的《车辆舞弊行为通知书》后,立即暂停向舞弊车辆所属供应商的给付款业务;同时按照安环处根据采购部与供应商、物流承运商签订合同中的廉洁条款出具的扣款通知书,进行相应扣款处理;财务管理部需等待供应商进行整改及接受处罚后,依据接到的纪检、安环、保卫部门的会签单后,方可恢复付款业务。第二十五条公司收缴的罚款(或扣除的廉洁保证金)用于奖励举报部门及举报人。第二十六条公司对查处的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经核实后,视情节轻重对违规人员(车辆)处以2000-10000元罚款(或者扣除廉洁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第二十七条公司将经查实的违规违纪车辆,录入公司智能物流黑名单系统,并禁止该车辆进入厂区。第二十八条公司将对原料供应商、物流承运商施行分级管理制度。指使车辆进行违规违纪等作假舞弊行为的供应商、承运商,公司将对其进行降级处罚直至进行清出处理,并将其违规违纪等作假舞弊行为向投资集团内所有企业进行通报。第六章举报受理及联系方式第二十九条综合服务中心安保处、安环处、纪检审计部负责违规违纪行为的受理举报,联系电话:1、综合服务中心安保处电话:3733668(内线:3668、3110);2、综合服务中心安环组电话:3733259(内线:3259、3258);3、纪检审计部电话:3733201(内线:3201);第七章附则第三十条本办法由保卫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附件:反商业贿赂协议甲方: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乙方:为构建协议双方之间“清洁”供需关系,鼓励良性竞争,规范商业行为,防止廉洁从业风险,保护双方利益,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一、反商业贿赂协议:甲乙双方都清楚并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等相关法律规定,坚决拒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及不正当交往行为。商业活动中不错位越位,不寻租、不行贿、不破坏市场规则、不做蝇营狗苟之事。二、违约行为界定:在甲乙双方开展商业活动过程,包括合同接洽、谈判、签订、履行等各个环节当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主要负责人、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提供或承诺提供主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形式的回扣、好处费等不正当利益的,均视为乙方存在侵害甲方利益的违约行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以各种名义向安彩高科工作人员赠送现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提货券、会员卡、娱乐卡券、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财物;报销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为其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筹资、借款、借物;给付中介服务费或其他好处;2.邀请安彩高科工作人员参加旅游、健身、娱乐、宴会活动以及出入私人会所;3.容许安彩高科工作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担任本单位职务、挂名领薪或参股、持有股份;4.为谋取本单位不正当利益损害安彩高科合法权益。三、甲、乙双方责任1、不在办公场所以外洽谈业务,不采取一对一形式洽谈业务;2、对双方所属人员经常进行法制教育;3、互相监督,发现违约或违纪行为可直接向安彩高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372-3733201邮箱:dqgzb01@acbc.com.cn),也可向安彩高科招标采购管理部门举报(电话:0372-3733174邮箱:dqgzb01@acbc.com.cn)。四、违约责任乙方违反上述规定,一经确认,不论主合同是否已签订或履行完毕,甲方有权直接或通过法律途径单独或合并采取以下措施:1.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扣除乙方已提交的各项履约保证金(包括现金、票据、实物等),全部不予退还;2.甲方有权在书面通知乙方后即时解除主合同,并不予乙方任何赔偿,乙方应立即退还自甲方处取得的全部价款、文件、物品等;3.不论甲方是否解除主合同,乙方必须支付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20%)的违约金,作为对甲方的赔偿;上述赔偿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4.甲方将乙方视违约情节轻重,对乙方进行警告、1-3年禁入等处理。同时,保留将有行贿行为人提交有关部门处理的权力。五、其他1.本合同的生效及有效时间与中标项目商务合同相同。2.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乙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以下内容须在报名前补充完整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注: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情况。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100日历天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法人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一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另一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一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另一面)注: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情况。三、信誉承诺承诺函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我公司承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我公司承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相关记录,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未处于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处罚期内。一经报价,即认为我公司承诺满足并响应竞价采购的全部要求。如有反悔或在本次竞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或承诺,同意贵公司不予退还我司保证金。特此承诺。承诺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承诺时间:年月日四、廉洁承诺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供应商适用)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采购单位):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采购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在参与贵方项目采购活动中,作出以下承诺:1、本单位严格按照招标采购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参与采购活动,自觉遵守采购单位有关廉政建设要求,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2、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3、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采购单位采购良好秩序。4、不以任何方式向采购单位采购人员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采购单位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采购单位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5、一旦发现采购单位相关人员在采购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光伏新材料综合管理处举报(电话:0372-3632006)。6、我方自愿将本承诺书作为采购投标文件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投资集团相关部门给予的处理,列入投资集团系统采购“黑名单”,并依法承担责任。8、本人作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承诺单位(签章):年月日五、承诺函承诺函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本方拟受让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旧催化剂(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现特对以下事项作书面承诺:1、我方已阅读并完全认可标的资产信息披露公告信息、竞价文件及公告附件中所公示的内容,无任何异议。2、我方同意若以不理解竞价文件内容或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放弃受让标的等情形,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已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可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由我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3、我方同意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按照约定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生效后,在接到受让方拆除清理标的资产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拆除清运工作,并在运出厂区之前支付标的资产回收款项。4、我方同意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同时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成交额10%的履约保证金(含安全保证金、环保保证金、合规保证金等)。如因我方原因不能按时签订合同的,我方应提前告知转让方,并取得转让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5、我方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令法规参与本项目竞价,杜绝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如出现上述情况,我方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一经查证,甲方可以采取各种便利措施进行经济处罚,包括扣除履约保证金、货款等措施。6、我方已知悉本项目涉及拆除清运事项,成为受让方后,严格落实国家及地方安全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及环保法律、法规规定,并负责办理安全、环保等政府行政部门的相关手续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清运、覆盖等),承担相应的安全、环保责任,出现问题与转让方无关。意向受让方:(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废旧催化剂处置 废旧催化剂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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