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置区 安置区项 重型普通货车招标公告(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路桥工程公司2025)



海阳市辛安镇卓格庄村安置区(一期)项目

报价中
单个供应商

需求编号:SZXQ202504131440137885

报价截止日期:2025-04-16 14:40:27

监督人员: 吕涛
监督电话: 0531-68906932

需求信息

地 点:

山东省/烟台市

联系人:

李沛修 13573398553

发起方:

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路桥工程公司

结算周期:

按月结算 每月25号结算

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供应链

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是否工勘:

不需工勘

供应商资质:

不限

税率:

0.00%

机械需求

货运车辆 重型普通货车

包月

2台|

9.0个月|

单班

机械年限不限

含2名驾驶员

排放标准 不限

重型普通货车 | 设备厂商: 不限

点击收/展

不含税租赁限价:

24000.00元/月

预计使用时间:

2025-04-21至2026-01-20

出租方承担:

运输费 进场费 出场费 运输保险费 场地占用费 维修保养费 操作手费 餐费 住宿费 机械设备保险费 操作手人员保险费 电费

承租方承担:

燃油费

驾驶员要求:

20-55周岁,证件齐全,身体健康,服从管理,24小时随叫随到。

其他要求:

1、实际租赁设备为前四后八(三年内),载货量不低于30方,带自卸,实际结算单位为元/月,时间为预计使用时间,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设备根据现场使用情况随时进出场,不满一月以含税单价/30天(31天)*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2、实际结算单价包含租赁费、进出场费、装车费、维保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我方不负责食宿,需加班无加班费。 3、承租方只负责租赁费、燃油费。 4、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符合现场施工技术要求、设备可靠、符合国家标准,需提供人员车辆保险,根据现场情况随时进出场。 5、结算及付款:包件1:无预付款,甲方根据资金情况采取银行转账支付或承兑(不贴息)方式支付租赁款。如乙方不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若乙方出具的发票为虚假发票或者套票,由此造成的偷税漏税等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6、乙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前单价不做调整,如税率发生变化时结算需以最新国家规定税率为依据,计算税后单价作为最终价格)。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置区 安置区项 重型普通货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