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供水维修养护项目施工及监理 农村供水维修养护项目监理招标公告(蒙阴县水利工程保障中心2025)



蒙阴县2025年农村供水维修养护项目施工及监理(B包)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市县采购公告

蒙阴县2025年农村供水维修养护项目施工及监理(B包)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细信息

蒙阴县2025年农村供水维修养护项目施工及监理(B 包) 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蒙阴县2025年农村供水维修养护项目施工及监理(B 包)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25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328000202502000041 项目名称:蒙阴县2025年农村供水维修养护项目施工及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588496万元 最高限价:B包:1.149704 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B
蒙阴县2025年农村供水维修养护项目监理
1
详见采购文件
1.149704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B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②投标人须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linyi.gov.cn)注册办理诚信入库并领取下载采购文件;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15日8时00分至2025年04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linyi.gov.cn)注册,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诚信入库并领取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LYZF),此为电子化投标的必备流程。(企业未领取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数字证书(CA)的,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4.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5年04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蒙阴县水利工程保障中心 地 址:蒙阴县城西农业科创中心 联系方式:0539-6379116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蒙阴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蒙阴县蒙恬路北段 联系方式:0539-7148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洋 联系人电话:0539-7148003 2025年04月14日

附件:

B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招标文件一册205244387

B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二册:4.14蒙阴县2025年农村供水维修养护项目(B包).doc

蒙阴县2025年农村供水维修养护项目施工及监理(B包)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DGP371328000202502000041采购人:蒙阴县水利工程保障中心代理机构:蒙阴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四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30第四章合同格式31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5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蒙阴县2025年农村供水维修养护项目施工及监理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蒙阴县2025年农村供水维修养护项目施工及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25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1328000202502000041项目名称:蒙阴县2025年农村供水维修养护项目施工及监理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89.588496万元最高限价:B包:1.149704万元采购需求: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B蒙阴县2025年农村供水维修养护项目监理1详见采购文件1.149704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B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②投标人须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linyi.gov.cn)注册办理诚信入库并领取下载采购文件;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此次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4月15日8时00分至2025年04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3.方式: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linyi.gov.cn)注册,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诚信入库并领取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LYZF),此为电子化投标的必备流程。(企业未领取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数字证书(CA)的,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4.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五、开启:1.开启时间:2025年04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开启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蒙阴县水利工程保障中心地址:蒙阴县城西农业科创中心联系方式:0539-6379116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蒙阴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蒙阴县蒙恬路北段联系方式:0539-714800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洋联系人电话:0539-71480032025年04月14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 称:蒙阴县水利工程保障中心地 址:蒙阴县城西农业科创中心联系人:吕科长 电 话:0539-63791162代理机构名 称:蒙阴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蒙阴县蒙恬路北段联系人:刘洋 电 话:0539-71480033项目名称 蒙阴县2025年农村供水维修养护项目施工及监理4采购内容对蒙阴县2025年农村供水维修养护项目全部内容的施工和保修阶段进行全面监理服务工作。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出资比例100%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8采购范围蒙阴县2025年农村供水维修养护项目所有建设内容施工阶段及质保期全过程的监理(含相关服务)。9计划工期2025 年 10月31日前完成。10质量要求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11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12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供应商须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监理质量问题。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13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勘察。14疑问与澄清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后1日内提出,疑问以纸质文件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供(加盖单位公章),邮箱(myzxzb003@163.com)。采购人接到异议之日起1日内对所有异议统一作出答复,并及时告知所有供应商。15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16签字或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为本人签字。(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法定名称)章(公章)。(3)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的地方: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4)签字、盖章:电子文件为电子(签字)章,纸质文件为本人亲笔签字、红色印章。17响应文件份数1、电子版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格式为.LYTF);在确定中标单位后由中标单位把电子响应文件(WORD版)发送至邮箱myzxzb003@163.com 。2、纸质版响应文件:在确定中标单位后由中标单位提供5份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胶装装订,不得采用散页装订;纸质响应文件内容应与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一致。18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5日09时30分前(北京时间)19磋商时间2025年04月25日09时30分前(北京时间)20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2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的构成:评审专家3人组成。22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中标人是。23最高限价B包:1.149704万元,凡报价超过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24报价要求全费用报价方式25报价说明1、本次采购采用初次报价及最终磋商报价共两轮的报价方式;初次报价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报价。最终报价为竞争性磋商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最终磋商后递交,最终报价只报总价,分项明细报价按最终报价与初次报价的比率,同比例下调。供应商两次报价均不得超出采购控制价,如若超出按无效响应处理。最终报价的分项明细报价计算公式为:报价比率=供应商最终报价/初次报价。2、供应商在线进行第二轮的最终报价:(1)供应商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点击企业用户选择供应商,进入在线报价菜单对应项目进行二次报价;(2)进入项目后选择新增报价;(3)在报价截止之前录入二次报价提交。3、报价格式详见公开报价一览表。26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1)根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2)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蒙阴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缴纳中标服务费。27特别提示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调价函;2、本项目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方案和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3、供应商后一轮次的报价不得超过前一轮次的报价,否则,其后一轮次的报价无效。4、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的人员必须是响应文件中所提交的项目组成人员,若项目组成人员更换必须先向采购人备案,未经备案,私自更换项目组成人员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利向成交供应商进行索赔。28电子化投标注意事项电子化投标注意事项:本项目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linyi.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供应商需要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专用软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CA 锁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加解密、电子签章等,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格式为.LYTF)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1、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证书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在线电子签到,投标单位需使用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若供应商在解密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电子标解密操作,视为放弃该项目投标。电子交易过程出现故障时,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处理。2、电子开评标系统中,公开报价与电子响应文件报价不一致的投标将被否决。 3、供应商有多个 CA 锁的,请务必使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否则将导致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4、磋商最终报价由供应商自行在线进行:(1)供应商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点击企业用户选择供应商,进入在线报价菜单对应项目进行二次报价;(2)进入项目后选择新增报价;(3)在报价截止之前录入二次报价提交。注 :关于不见面开标的操作请参照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下载的“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操作手 册.doc”。29资格审查资料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派驻本项目总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身份证、社保证明;5、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注:①上述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附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为有效证件,供应商对证件的真伪、有效性负法律责任。总则一、说明1.定义1.1“采购人”是指: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供应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1.3.4符合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1.4如供允许联合体进行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1.3.2-1.3.4规定。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之间的责任,并将共同协议书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响应,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3.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代理费根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5.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6.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包括前目录所示文件及所有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发出的补充资料。6.2除6.1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6.3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瑕疵等问题应在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后1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供应商报价有可能被拒绝。7.对采购人提出问题的澄清供应商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应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要求,并发送至邮箱:myzxzb003@163.com,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接到澄清后1日内以书面方式予以解答,并告知所有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答复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8.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且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供应商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8.4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以酌情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9.1商务标部分(1)报价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公开报价一览表(4)监理组织机构情况:A、项目监理机构设置B、现场监理人员配备情况表(附监理人员有关资格证书复印件)C、监理人员进场计划表D、监理人员岗位职责、职业道德和行为守则(5)从事同类工程监理的经验;(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9.2技术标部分供应商应递交完整的监理大纲,提交必须的图表、文字说明等资料,至少应包括:A、项目概况;B、监理工作范围及内容;C、监理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D、监理工作依据;E、监理工作程序;F、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1)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工作方法;(2)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工作方法;(3)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工作方法;(4)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工作方法;(5)合同管理工作方法;(6)信息管理工作方法;(7)组织协调的工作方法;(8)对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的管理措施;(9)保修期的监理工作承诺;(10)对本工程监理工作的合理化建议G、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设施;H、监理工作制度。9.3响应文件包括本须知中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项数可根据情况增加)。10.响应文件编制10.1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10.2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0.3如果因为供应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1.响应文件格式11.1响应文件包括本须知中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项数可根据情况增加)。12.报价12.1本次采购采用初次报价及最终报价,共二次的报价方式,报价格式详见公开报价一览表。初次报价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报价;最终报价为竞争性磋商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最终磋商后递交。最终报价只报总价,分项明细报价按最终报价与初次报价的比率(报价比率=供应商最终报价/初次报价),同比例调整。两次报价不得高于预算,否则报价无效12.2供应商应按照“第三章”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报价表》和《报价明细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成交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报价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报价无效。12.3报价人在报价表中所报总价包括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工具、临时设施和管理的费用以及后续为实现合同目的所涉及的机构、人员、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和参与投标等服务期限内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12.4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13.磋商有效期13.1磋商有效期为90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1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报价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报价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5条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4.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4.1供应商应按本须知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14.2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格式为.LYTF)。14.3纸质响应文件:在确定中标单位后由中标单位提供5份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胶装装订,不得采用散页装订;纸质响应文件内容应与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一致。14.4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果响应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供应商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名。如果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14.5除供应商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印章或由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签字。15.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为人民币,缴纳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递交。五、响应文件的评审17.磋商程序17.1第一步:响应文件的符合性鉴定响应文件应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就是其响应文件应该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范围、质量和性能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步骤主要考察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是否提供或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响应文件是否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3)响应文件上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齐全,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4)供应商是否按照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5)供应商业绩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6)完成完成期、付款方式、磋商有效期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7)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对某一供应商的鉴定中,若有半数以上磋商小组成员认为某供应商有一项以上(包括一项)“不符合”,则该供应商不得进入下一步的评审。17.2第二步: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17.2.1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7.2.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并且其磋商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审工作。17.3第三步: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本步骤视情况进行,若不存在实质性变动或磋商小组认为不必要进行单一磋商的情况下,直接执行磋商程序第四步。17.4第四步:最后报价由磋商小组组织所有供应商单独进行报价,各供应商最后报价函必须经委托代理人签字且按指定时间同时送达磋商小组,否则仍按原报价进行评审。在项目范围内容及相关要求不变的情况下,各供应商所报的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17.5第五步:综合评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由采购人参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磋商小组成员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7.5.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17.5.2本次评审是以磋商文件为依据,按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要求,推荐技术先进、报价合理、经验丰富、信誉良好、后期服务好以及综合实力强的成交供应商。17.5.3评审步骤17.5.3.1磋商小组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技术(服务方案)、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报价才能进入详细的评审。最后磋商小组出具评审报告,并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17.5.4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审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首先就各个供应商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商务评分。各评委的技术、商务评分的算术平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为该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然后,评出供应商的价格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将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17.5.5评标办法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投标报价1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点数为磋商价,其得分为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10类似项目业绩5分企业(2020年1月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揽过类似项目业绩,每个得2.5分,最多得5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监理大纲80分(1)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全面准确得10-7分,监理范围、监理内容较为齐全得6-4分,不齐全或缺项则该项得 3-0 分。(2)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细致、监理工作目标明确得10-7分;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一般、监理工作目标较为明确得6-4分;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不明确、监理工作目标缺项得3-0分。(3)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准确清晰得10-7分;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设置完备得6-4分;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设置一般得 3-0 分。(4)监理工作重点明确细致、难点分析准确完整得10-7分,监理工作重点明确、难点分析准确得6-4分,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一般得3-0分(5)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可行性高、针对性、操作性强得8-6分;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措施比较可行、针对性和操作性一般得5-4 分;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措施不可行、针对性和操作性比较差得3-0 分。(6)合同、信息管理方案完善、针对性、操作性强得8-6分,合同、信息管理方案完善比较完善、比较有针对性得5-4分,合同、信息管理方案不完善得3-0分。(7)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可行性高、有针对性、操作性强得8-6分;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措施比较可行、针对性和操作性一般得5-4分,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一般得3-0分。(8)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完善、可行,得8-6分;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比较完善、比较可行得5-4分;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一般得 3-0 分。(9)合理化建议具体、实际,操作性强得8-6分,合理化议不具体、实际,可操作性不强得 5-4 分,无合理化建议则该项得3-0 分。拟投入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5分拟投入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能完全满足或优于项目要求的,得5分;拟投入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能基本满足项目要求的,得4-3分;拟投入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能不满足项目要求的,得2-0分17.6政策性加分给予节能、环保加分: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加分计算方法是:报价部分加分=(报价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技术部分加分=(技术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开标时,应当提供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且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及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网站截图,否则视为不响应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不予加分。强制采购产品不予加分。18.成交供应商的确定18.1评标委员会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综合得分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技术标优劣确定。19.响应文件的评审19.1评审内容的保密19.1.1磋商开始,直到宣布成交供应商为止,凡属于审查、报价和比较报价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19.1.2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报价资格。20.报价作废20.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报价作废,但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1)有磋商文件规定无效投标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3)磋商文件中要求必备的证件未能提供;(4)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5)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字、盖章的;(6)供应商复制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而没有真实描述投标资料中实际技术指标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20.2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报价作废,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1)供应商向磋商小组、磋商工作有关的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2)成交供应商不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20.3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报价作废,将取消其报价资格并负法律责任:(1)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2)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3)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报价人有企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任何不当活动;(4)供应商串通报价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方式;(5)供应商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供应商;(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供应商有上述行为之一的,采购人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行使其权利。供应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索赔的权利,供应商应予以赔偿。21.采购项目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2.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六、成交通知书23.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应同时公告供应商未中标的原因,发布成交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七、合同的签订24.合同的签订24.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4.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4.3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4.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八、廉洁自律及人员回避25.廉洁自律规定25.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25.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5.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26.人员回避潜在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九、质疑与投诉27.1质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有关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7.1.1质疑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27.1.2按照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数量提供质疑书副本,并应加盖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7.1.3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27.1.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当事人,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7.1.5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7.2投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7.2.1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2)投诉书内容符合94号令的规定;(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27.2.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27.2.3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27.2.4投诉书应当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7.2.5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财政部门不予受理。27.3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捏造事实;(2)提供虚假材料;(3)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蒙阴县2025年农村供水维修养护项目共涉及第一水厂,第二水厂,桃墟镇青崖村供水工程、吉宝峪村供水工程,垛庄镇石拉子村供水工程,5处集中供水工程,工程主要建设内容:①更换第一水厂水泵、厂内其他配套设备及供水范围内部分水表;②更换第二水厂水泵及供水范围内部分水表;③更换桃墟镇青崖村、吉宝峪村,垛庄镇石拉子村净水设备。二、服务内容1、审查承建单位各项资质、人员,施工准备工作,发布开工通知;2、协助采购人编写开工报告;3、督促承建单位、及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并监督其实施;4、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其实施;5、组织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审查设计变更;6、审核承建单位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选择的分包单位,并报采购人批准;7、复核已完工程量,签署工程付款证书,审核竣工结算报告;8、监督承建单位严格按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重要工程要督促承建单位实施预控措施;9、监督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检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10、分阶段进行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11、调解合同纠纷和处理索赔事官;12、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13、组织工程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并对工程施工质量提出评估意见;14、与工程有关的其它工作。第四章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书(参考格式)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1.1.1.1.发包人:1.1.1.2.承包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年月日,(以下简称发包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xxx项目监理服务单位为xxx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依据文件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xxx项目监理。2、建设地点:3、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万元。4、工期: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至该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二、监理范围1、监理项目名称:2、监理项目的任务: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按照项目规划和项目实施方案、签订的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监督施工单位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项目工程施工。3、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按照施工合同控制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和工程安全;信息管理和合同管理。4、监理阶段:从工程开工至保修期结束之日止全过程监理。三、监理服务内容、期限1、监理服务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并按时完工2、监理服务期限:从工程开工至保修期结束之日止全过程监理。四、监理服务酬金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五、对拟监理本工程的各类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要求1、负责该项项目工程的总监一名:总监必须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监理本工程总监、监理人员应是本单位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只能负责该项项目工程,不能同时监理多项工程。工程实施中,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须提出符合工程等级资质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人选,并征得委托人的同意。2、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监理制度,将该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到位,确保工程施工质量与进度。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监理人员不在施工现场,每次将扣减监理单位质量保证金10%以上作为处罚,扣减总额度不超过质量保证金总额。六、在项目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由于未按合同规定进行监理或与施工单位串通,为施工单位谋取非法利益而造成工程损失的与项目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七、监理单位未能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项目工程施工的,委托人将参照相关文件规定,将承包人列入“黑名单”。八、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投标报价书;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监理大纲;7、双方确定需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九、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盖章或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十、本合同书一式陆份,委托人5份,监理人1份。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名)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名)(或授权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0539—电话:0539-传真:0539—传真:0539-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一、“委托人”指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建设管理责任,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二、“监理人”指受委托人委托,提供监理服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三、“承包人”指与委托人(发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承担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四、“监理机构”指监理人派驻工程现场直接开展监理业务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五、“监理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六、“服务”是指监理人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包括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七、“正常服务”指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容和期限所提供的服务。八、“附加服务”指监理人为委托人提供正常服务以外的服务。九、“服务酬金”指本合同中监理人完成“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应得到的正常服务酬金和附加服务酬金。十、“天”指日历天。十一、“现场”指监理项目实施的场所。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监理依据第三条监理的依据是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有关技术标准;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通知和联系第四条委托人应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联系人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第五条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并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第六条委托人对委托监理范围内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委托人的权利第七条委托人享有如下权利:一、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撤换不能胜任监理工作人员的建议或要求;二、对工程建设中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权;三、核定监理人签发的工程计量、付款凭证;四、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五、当监理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监理人的权利第八条委托人赋予监理人如下权利:一、审查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委托人批准;二、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等各类文件;三、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四、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指示,但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签发进场通知、复工通知;五、审核和签发工程计量、付款凭证;六、核查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应岗位资格,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工作人员;七、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八、当委托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九、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权利。委托人的义务第九条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第十条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服务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资料。第十一条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问题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委托人的书面决定,且委托人未说明理由,监理机构可认为委托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第十二条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其赋予监理人的权限,并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第十三条提供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第十四条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服务酬金。第十五条为监理机构指定具有检验、试验资质的机构并由监理方承担检验、试验相关费用。第十六条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正常开展监理业务,不擅自作出有悖于监理机构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所作出的指示的决定;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不得支付工程款。第十七条是否为监理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第十八条将投保工程险的保险合同提供给监理人作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第十九条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监理人用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设之中。监理人的义务第二十条本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服务内容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第二十一条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及时将监理规划、监理机构及其主要人员名单提交委托人,将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名单、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实施期间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征得委托人同意。第二十二条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时,应向委托人报告。第二十三条核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查、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第二十四条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第二十五条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第二十六条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第二十七条按照施工作业程序,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法实施监理。需要旁站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二十八条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各种监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检查等资料的完整和真实。第二十九条编制《监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第三十条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第三十一条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内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公开涉及委托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需保密的资料,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监理服务酬金第三十二条监理正常服务酬金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三十三条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监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务期限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附加服务,监理人应得到监理附加服务酬金:一、由于委托人、第三方责任、设计变更及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监理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和内容以外的服务;三、由于非监理人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监理人完成附加服务应得到的酬金,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或监理补充协议计取和支付。第三十四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酬金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有关规定调整监理服务酬金。第三十五条委托人对监理人申请支付的监理酬金项目及金额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7天内未发出异议通知,则按通用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约定支付。合同变更与终止第三十六条因工程建设计划调整、较大的工程设计变更、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形式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对监理服务酬金计取、监理服务期限等有关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协商,签订监理补充协议。第三十七条当发生法律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未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第三十八条在监理服务期内,由于国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设计划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服务酬金后即终止。违约责任第四十条委托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第四十一条委托人未按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约定支付监理服务酬金,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第四十二条监理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三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未果时,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由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四十四条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其他第四十五条委托人可以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监理依据第三条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现行国家有关规范及行业最新有关政策及规定等。委托人的权利第七条五、当监理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1、监理人员违约或者自身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的;2、合同签订时双方协商的其他情形。监理人的权利第八条八、当委托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监理人有权解除合同:委托人未按监理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费时。九、委托人赋予监理人的其他权利:1、签发工程移交证书(若不授予则删除此款;若授予应约定监理人的具体权限);2、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若不授予则删除此款;若授予应约定监理人的具体权限);第十条委托人向监理机构免费提供的资料为: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收回时间保存保密要求1设计文件1监理合同签订后7日内监理工作结束后7日内保存、保密2施工招标文件1监理合同签订后7日内监理工作结束后7日内保存、保密3施工投标文件1监理合同签订后7日内监理工作结束后7日内保存、保密4施工合同1监理合同签订后7日内监理工作结束后7日内保存、保密第十一条委托人对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的时限:一般问题7天;紧急事项1天;变更文件7天。第十三条委托人无偿向监理机构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为:合同签订时双方协商。监理人的义务第二十条监理人服务内容:按照施工合同控制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和工程安全;进行信息管理和合同管理;监督施工单位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项目工程施工。第二十一条监理人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7天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第二十三条核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查、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第二十七条需旁站监理的工程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是:按国家监理规范执行。第三十条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在本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监理服务酬金第三十二条监理正常服务酬金支付方法:1、支付时间为:按工程施工进度及上级部门能要求。二、支付方式为:按工程施工进度及上级部门能要求。银行账号:支付银行账号支付。第三十三条监理附加服务酬金的计取与支付方法: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据实结算违约责任第四十条委托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违约金:合同签定时双方商定。第四十一条因委托人延期支付监理服务酬金而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办法:合同签定时双方商定。第四十二条监理人违约,应支付给委托人违约金。违约金:合同签定时双方商定。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三条争议调解、仲裁机构:一、争议调解机构为: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其他第四十五条委托人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办法为:无。第三部分附件本合同监理服务内容:具体内容双方协商确定,以下作为参考。(一)设计方面1、核查并签发施工图,发现问题向委托人反映,重大问题向委托人做专题报告。2、主持或与委托人联合主持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编制会议纪要。3、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4、审核承包人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5、其他相关业务。(二)采购方面1、协助委托人进行采购招标。2、协助委托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3、其他相关业务。(三)施工方面1、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并报委托人批准。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4、审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措施计划;审核工艺试验成果等。6、进度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要求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审查承包人的实验室条件;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人进场的工程设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中间产品进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复核承包人自评的工程质量等级: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参与调查质量事故。8、资金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核定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提出处理建议意见:处理工程变更。9、施工安全控制。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检查防洪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参与安全事故调查。10、协凋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11、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委托人检查承包人的合同执行情况;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监理资料,提交监理工作报告。12、档案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做好监理文档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届满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委托人。13、监督承包人执行保修期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尾工项目,对已移交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等调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14、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15、其他相关工作。第四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2.4履行职责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3.委托人义务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3.6答复委托人同意在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比例为:,汇率为:。5.3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按双方签订合同时为准。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6.2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7.争议解决7.2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2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9.补充条款一、监理内容: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并依据施工图纸进行监理。1、参加工程开工前施工图纸设计文件交底会审,主持工程开会其他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交底会审,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文件错误、遗漏及不合理情况,应提出意见和建议。2、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报送建设单位并同施工单位交底。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必须如实组织有关单位会审)。4、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检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核查拟进场的建筑材料,对进场实物进行核查验收并整理有关资料。做好工程质量的控制工作,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和图纸不一致的,要及时通知委托人。填写对应记录:《监理巡查记录表》、《监理日记》、《监理通知单》、《工程质量报验表》、《不合格项处理记录》。5、施工中进行经常性巡视检查,对每道施工工序进行平行检查验收、复核测量。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以及工序完成后难以检查、存在问题难以返工或返工影响大的重点部位,实行旁站监理,隐蔽工程资料完备,并每5天汇总一次上报甲方及时检查工程质保资料及其他施工技术资料。6、审查、签证施工单位月进度报表和下月计划表,监理人应同时提供每月工程建筑费用情况表。7、审查竣工决算提出决算意见。8、执行工程例会制度,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按规定每周召开一次监理例会,并有完整的会议记录。9、及时记录、整理监理资料、编制监理月报,监理单位每月25日前单独提交1份《监理月报》。工程竣工后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档案应真实齐全。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A-1勘察阶段:。A-2设计阶段:。A-3保修阶段:。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1. 工程技术人员2. 辅助工作人员3. 其他人员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1. 办公用房2. 生活用房3. 试验用房4. 样品用房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1. 工程立项文件2. 工程勘察文件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5. 施工许可文件6. 其他文件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1.通讯设备2.办公设备3.交通工具4.检测和试验设备关于验收1、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投标单位向招标人发出项目验收建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验收,并通知投标单位(格式见附件1)。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重大民生、金额较大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准备时间可适当延长。2、招标人应当成立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小组(以下简称“验收小组”),负责项目验收具体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并对验收意见负责。3、验收小组应当由熟悉项目需求与标的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部门人员等至少3人以上单数组成,并确定一名负责人。其中,至少包含1名招标人的采购需求制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由招标人自行选择,可以从本单位指定,也可以从同领域其他单位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等邀请;前期参与该项目评标的评标专家应当回避。4、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项目验收职责,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5、招标人应当对验收小组出具的验收意见进行确认,并形成项目验收书(格式见附件2)。确认验收合格的,招标人在验收意见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不一致的,招标人应当根据验收意见中载明的具体偏差内容和处置建议,研究确定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验收意见中存在验收小组成员其他意见的,招标人应当对异议事项进行复核,妥善处置。6、除涉密情形外,招标人应当在验收意见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开验收意见,公告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具体参照《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封面格式蒙阴县2025年农村供水维修养护项目施工及监理【包】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二、报价函致::根据贵方为项目的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本项目的响应文件。据此函,我方承诺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我方的报价已包括磋商文件规定的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税金。4.我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产品和服务。5.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日。6.如中标,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7.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8.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三、报价一览表1.1.1、公开报价一览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监理费投标报价: 元;大写: 项目总监姓名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件的认同程度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报价明细表(自拟)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服务内容数量单价小计总价12345.....总计:备注:总计应和报价一览表报价相符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合计总价应与报价一览表总价一致。2、以上表中各项可进一步细分,栏数不够可自加;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单位本次项目的全权代表,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蒙阴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全权代表在参加项目(项目编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全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附贴全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全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部门:职务: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1.2.五、资格审查资料1.2.1.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企业名称建立日期资质等级经营方式企业性质批准单位地 址经营范围企 业职 工总 数 人有职称管理人员有工程师证书人员高 工工程师助 工技术员主要技术装备和检测器具名 称型 号数 量制造国或产地制造年份注: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2.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工程监理,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2、监狱企业证明函(若有)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注: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原件扫描件。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3、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我单位参加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并郑重承诺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签章):供应商名称(签章):年月日1.2.2.六、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地点结构类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万元)开、竣工日期质量等级注:附有关证明文件,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1.2.3.七、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地点结构类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万元)计划开、竣工日期质量等级注:附有关证明文件,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1.3.八、监理组织机构1.3.1.(一)主要监理人员表名称姓 名年 龄学 历专业职 务职 称资格证书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注:附总监及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1.3.2.(二)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简历表姓 名性 别年 龄职 务职 称学 历专 业从事项目监理年限参加工作时间监理注册证号注册时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担任职务注:主要监理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监理人员。附有关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和反映其监理类似工程的证明文件,如合同、监理业务手册或业主证明等。1.3.3.(三)监理人员进场计划表名 称按工程进度投入监理人员情况九、技术方案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内容做出全面响应并编制技术方案,供应商提交的监理工作应包括如下内容(但不限于):1、监理工作范围及内容;2、监理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3、监理工作依据;4、监理工作程序;5、监理工作方法;(1)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工作方法;(2)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工作方法;(3)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工作方法;(4)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工作方法;(5)合同管理工作方法;(6)信息管理工作方法;(7)组织协调的工作方法;(8)对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的管理措施;(9)保修期的监理工作承诺;(10)对本工程监理工作的合理化建议。6、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设施。格式自拟注:供应商可根据项目需要对上述内容进行补充及完善,以便磋商小组能更充分的掌握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响应情况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供水维修养护项目施工及监理 农村供水维修养护项目监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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