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诊疗信息页管理系统招标公告(丘北县人民医院2025)
丘北县人民医院门诊诊疗信息页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BXRMYYZZCG20250403
项目名称:丘北县人民医院门诊诊疗信息页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谈判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12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2万元
采购需求:门诊诊疗信息页管理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14日历天内(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公司及法人不得有违法违规或其它不良行为记录。
3.成交后成交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7日前(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方式:自行在丘北县人民医院官网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丘北县人民医院行政楼1号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丘北县人民医院行政楼1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无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在丘北县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我院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丘北县人民医院
地 址:丘北县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0876-412216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老师
电 话:0876-4122163
附件:丘北县人民医院门诊诊疗信息页系统招标文件.doc
项目概况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丘北县人民医院门诊诊疗信息页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项目概况7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丘北县人民医院门诊诊疗信息页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丘北县人民医院门诊诊疗信息页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QBXRMYYZZCG20250403采购人:丘北县人民医院(盖章)日期:2025年4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须知前附表7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二、供应商须知10第三章采购需求21一、项目概况21二、采购需求21第四章合同样式及主要条款26第五章评审方法3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9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丘北县人民医院门诊诊疗信息页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BXRMYYZZCG20250403项目名称:丘北县人民医院门诊诊疗信息页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询价预算金额:人民币12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2万元采购需求:门诊诊疗信息页管理系统;合同履行期限:14日历天内(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公司及法人不得有违法违规或其它不良行为记录。3.成交后成交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分包。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4月17日前(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方式:自行在丘北县人民医院官网下载。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丘北县人民医院行政楼1号会议室。五、开启时间:2025年04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丘北县人民医院行政楼1号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无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在丘北县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我院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丘北县人民医院地址:丘北县人民医院联系方式:0876-4122163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老师电话:0876-4122163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须知前附表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采购人丘北县人民医院22项目名称及编号名 称:丘北县人民医院门诊诊疗信息页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编 号:QBXRMYYZZCG2025040333.1采购预算资金人民币12万元。43.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5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4天内完成系统部署以及正式上线工作。64.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75采购内容门诊诊疗信息页管理系统,具体按相关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完成。86付款方式验收合格提供发票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97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公司及法人不得有违法违规或其它不良行为记录。3.成交后成交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分包。10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19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县及行业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1210谈判预备会不召开,如有疑问请各供应商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以书面答疑方式回复所有供应商。1311分包不允许1413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答疑书、补遗书或通知等。1513.1供应商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1613.2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24小时以内确认。1713.3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24小时以内确认。1814报价方式完成本项目所需费用的总报价。1915谈判保证金无201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谈判方案不允许2117响应文件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后90天。2217.1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2317.3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装订成一册,编制目录并编排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正文一起统一编排连续页码),每页均须加盖单位鲜章;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在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副本”字样;2417.4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未按要求签字盖章或其签字盖章模糊凌乱难以辨认的,视为无效。2517.5投标文件的标记要求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注明“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封皮内容不全的拒收其投标文件。2617.6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按照谈判文件第六章要求填写,格式、排版及内容不得更改,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文件格式自拟。2718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818.1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丘北县人民医院行政楼1号会议室2918.2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是3019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4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丘北县人民医院行政楼1号会议室注:开标现场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或投标人提前离开的视为二次报价与初次报价一致。3120谈判小组成员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32本项目设采购控制价上限:人民币12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控制价,视为废标处理。33 其他要求33.1 成交公示在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告,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33.2 知识产权构成本谈判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单位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谈判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单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33.3 重新招标除谈判须知正文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成交候选人,在谈判时间截止前响应供应商少于三个的,采购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招标。33.4 同义词语构成谈判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采购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单位”和“供应商”进行理解。33.5 解释权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带*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必须完全响应满足,如有不一致或未响应满足的,作废标处理;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谈判公告、谈判须知、谈判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单位负责解释。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受丘北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2.2本项目采购人、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服务”指本谈判文件所述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5“供应商”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并参加招标的供应商。2.6类似项目指:与本次招标性质相似、金额相近的项目。*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符合本谈判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质资格条件。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报价。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投标费用5.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争性谈判文件6.谈判文件的内容6.1谈判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样式及主要条款第五章评审方法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谈判文件1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疑问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和工程现场如有疑点要求采购单位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单位进行技术问题交流时,可用传真、信函等书面形式通知医院采购部门,供应商就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任何内容请求澄清须在澄清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进行。7.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均可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医院采购部门(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7.2医院采购部门对澄清要求的处理:医院采购部门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他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向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所有供应商发出。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3医院采购部门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任何时候,医院采购部门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谈判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7.4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谈判文件的要求修改响应文件,医院采购部门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与开标时间,并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医院采购部门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7.5医院采购部门澄清、修改及其他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他答复的要求,医院采购部门一旦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他答复,即刻发生效力。医院采购部门有关的补充文件,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供应商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和修改文件。7.6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7供应商须承诺对谈判文件所做出的任何推论、解释和结论,以及因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而造成的一切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均由供应商自负。7.8医院采购部门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医院采购部门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发出通知。(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医院采购部门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必要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3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规范另有规定除外)。*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具体填写及格式按谈判文件第六章要求;9.2谈判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9.2.1谈判初次报价表9.2.2谈判函9.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9.2.4企业基本情况表9.2.5分项报价表9.2.6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报价明细表9.2.7技术规范偏离说明对照表9.2.8企业相关业绩介绍和证明9.2.9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9.2.10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9.2.11应急措施9.2.12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9.2.13其它资料9.3响应文件格式9.3.1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所需资料及内容,以及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须具有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并加盖鲜章);响应文件应当使用谈判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9.3.2供应商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3.3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9.3.4谈判函开头(致:)需填写采购人名称;9.3.5响应文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须用正楷书写,不得用草书、艺术字签写,如未按要求签写致使响应文件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3.6因复印、打印、拍摄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造成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将会被认定为无效。*10.谈判报价10.1本项目初次总报价填写时大小写必须写明币种及单位。10.2本报价依据本项目采购清单进行编制。10.3本次招标报价为初次报价,供应商须在谈判初次报价(唱标)表备注中明确总报价包含材料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人工费、税费及实施和完成合同项目的全部费用且未低于企业成本价。10.4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多个报价、或者有选择的报价、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0.5供应商在谈判初次报价表中投报了的确定数额的总报价须为响应文件中所有报价之和,由于供应商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10.6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招标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10.7供应商照搬照抄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拒绝该投标,或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投标。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2.1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期限不得少于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2.2响应文件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2.3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关于谈判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份数要求13.1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签章并加盖供应商印章。13.1.1由委托人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应附有按照谈判文件格式填写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响应文件无效。13.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鲜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鲜章,不得使用其他(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代替。13.2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印章。13.3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3.4供应商须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电子光盘的密封及标记见投标人须知附表。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在规定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修改的电子响应文件应按照有关电子响应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14.2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递交15.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15.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医院采购部门不予接收。15.5采购人可按本须知第7.4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五)、开标与评标16.开标准备16.1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16.2开标由医院采购部门主持,评审专家、供应商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本次投标。16.3开标时,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经供应商签字确认。17.开标程序17.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17.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17.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17.4供应商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17.5医院采购部门当众开启响应文件,宣读供应商名称、谈判报价和其他主要内容。供应商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或对唱标内容有异议,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否则医院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7.6医院采购部门做开标记录,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视为同意开标结果、不影响评标过程。17.7开标会议结束。18.组建谈判小组18.1医院采购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18.2谈判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19.评标原则19.1评标原则:依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合法、保密”原则;19.2谈判小组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据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20.响应文件的有效性20.1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按时提交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20.2采购人将有效响应文件,送谈判小组进行评审、比较。21.评标方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评标标准23.1初步评审标准23.1.1资格评审标准:见第五章《评标办法》。23.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第五章《评标办法》。23.2详细评审标准:见第五章《评标办法》。23.评标程序23.1初步评审23.1.1谈判小组依据本章第23.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谈判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2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谈判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没有按招标文件提供相关材料。23.1.3响应文件出现表述差异的,谈判小组按以下原则对进行修正,修正的结果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谈判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1)如果响应文件的开标一览表总价与响应文件正本有差异,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响应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总价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汇总不一致的,以明细表中的单价为准;(3)单独的开标一览表之间如有差异,按无效投标处理;(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3.1.4谈判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谈判小组按以下原则对谈判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谈判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1)响应文件中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23.2详细评审23.2.1谈判小组按本章第23.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计算出最终得分,并编制评审比较表。23.2.2谈判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23.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3.3.1在评标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谈判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3.3.3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谈判小组的要求。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谈判小组可拒绝该投标。23.4评标结果23.4.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外,谈判小组按照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23.4.2谈判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25.评标过程保密25.1评标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对投标进行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5.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医院采购部门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6.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谈判小组/医院采购部门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一旦该供应商被拒绝或被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26.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且已经签订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谈判小组/政府集中医院采购部门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且若一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在此情形下准备考虑维持结果,谈判小组/政府集中医院采购部门有权要求该存在瑕疵的供应商提供特别担保金用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其拒绝提供该等担保或所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要求金额,谈判小组/政府集中医院采购部门有权并且应当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措施。27.重新招标27.1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否决所有投标,采购人重新组织。(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六)、签订合同28.成交公告28.1医院采购部门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同时在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的网站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28.2自公布之日起医院采购部门将发出成交通知书,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成交人,成交人接到成交通知3个工作日内不来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中标。如有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成交人。28.3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中标结果。29.确定成交人29.1经公示后无异议,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或者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将与排名第二的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29.2医院采购部门不对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29.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0.签订合同30.1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后,30日内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中标。30.2成交人应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30.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30.4成交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七)、保密和披露31.保密供应商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2.披露32.1医院采购部门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2.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他公告时,在医院采购部门认为适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医院采购部门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八)、询问和质疑33.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3.1招标程序受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3.2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3.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医院采购部门提出询问。33.4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公示期内提出质疑。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按文件中注明的采购人或医院采购部门联系地址以现场的方式提交质疑函及领取质疑答复。33.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医院采购部门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鲜章。33.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3.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3.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医院采购部门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鲜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标后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10)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3.9采购人或医院采购部门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3.10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23.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丘北县人民医院门诊诊疗信息页管理系统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QBXRMYYZZCG202504033.采购内容:门诊诊疗信息页管理系统;4.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内(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6.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至少1年;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其他要求1.投标人需了解医院现有系统使用状况,实现与现有信息系统的数据交互。2.系统软件及硬件需与医院现有有关系统等实现无缝对接,确保系统的兼容性、稳定性。3.模块化设计,模块之间无强关连;升级修改某个模块,其他模块不受影响。4.承诺将严格按照采购需求及相关规定实施完成好各项服务要求并符合采购人要求。5.维保期不低于1年,自项目交付并验收合格后起算。供应商应提供7*24小时全天候的维保服务,如出现程序故障或数据传输异常需1小时内给予明确的响应并给予故障修复;若发生远程无法解决的故障,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并分析故障原因,提出书面故障分析报告及防范措施。在维保期内如遇到区域平台对程序有更新与修改或采购人要求对程序有修改,应按要求在采购人要求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程序相应整改,不得再次收取任何费用。6.合同签订后14天内完成系统部署以及正式上线工作,上线完成后,采购人收到书面验收申请材料后组织验收工作。三、采购需求功能清单功能说明技术标准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布的《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供应商需按采购人内部规定的软件开发实施制度和国家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 GB/T 8566-2022 中的要求进行软件开发、调试、试运行等。开发中所涉及的数据名称、编码等,应符合《门(急)诊诊疗信息页数据采集质量与接口规范》《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常用临床医学名词》《疾病分类与代码国家临床版》《手术操作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等文件的要求。国家示例模板内置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门(急)诊诊疗信息页质量管理规定》中的诊疗信息页示例模板进行内置,满足国家推荐示范效果,安装即可使用。模板个性化调整支持在国家示例模板基础上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模板调整,可快速响应政策性提取新的数据需求。数据自动提取系统自动对完成就诊的患者进行数据采集,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就诊过程信息、诊疗信息、以及费用信息,应采尽采的原则,避免医务人员重复填写,提高数据质量、减少工作量。诊疗信息页编辑支持门诊医生可查看诊疗信息页视情况可进行微调。诊疗信息页预览打印支持对门急诊诊疗信息页进行预览打印。数据质量控支持对已生成的门急诊信息数据进行即时质控,有效提醒医务人员进行核对调整,提高数据质量。同时也支持新增自定义项目,进行必要的质控规则设置。如因政策变动导致采集信息要求变化,能够支持调整相应的质控功能及质控规则。灵活的采集接口内置标准的采集接口,兼容集成我院现有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能够适应因政策变动导致的采集信息要求变化。对接此项目所涉及的与医院信息系统产生的接口费用包含在供应商的报价中。预置上报数据接口依托《门(急)诊诊疗信息页数据采集质量与接口规范》生成后续上报数据,满足后续上报要求。数据保密及安全供应商需对医院的所有数据保密,未经允许严禁外泄。定期排查潜在风险,配合等保、网安督查工作,积极做好系统升级,保证数据安全。注:1.以上各项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如出现引用品牌、型号、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情况,则仅起参考作用。供应商可选用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该参考技术规格要求的产品。同时填写技术要求偏离表。2.若发现供应商虚假投标将被记入黑名单。3.“技术规范偏离说明对照表”备注填写要求:响应文件参数、技术要求等于采购文件要求填无偏离,高于采购文件要求填正偏离,低于采购文件要求填负偏离。4.供应商须如实对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要求做出具体响应,若模糊响应,将作为负偏离处理;如有虚假响应,一旦查出将作为报价被否决处理。5.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产品,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可能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或纠纷。6.如符合采购文件中技术规格的产品如因停产或其他原因造成市场上无法供货,必须采用高于原有配置产品供货。7.第四章合同样式及主要条款●本合同须加盖甲、乙、丙三方骑缝章有效。合同编号:****************项目合同书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本合同为样本,具体合同格式及条款内容应以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时的为准。采购人(甲方):(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供货人(乙方):(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合同协议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财政委托号:(财政项目必须填写)本项目经批准采用采购方式,经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价格:(若产品过多则见附表,如有附表则必须加盖印章)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小计备注合同总价款(大小写):备注:上述产品报价含产品生产、运输、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税金、劳保基金等费用。第二条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若无以上标准,则应不低于同行业质量标准;(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乙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标准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相一致。若技术标准中无相应规定,所投货物应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注:合同中约定的包装标准应与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一致,且投标文件应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条产品的交货方法、到货地点和交货期限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1)乙方送货上门;(2)乙方代运;(3)甲方自提自运。2.到货地点:(甲方指定的任何地点,系统安装并调试.)3.产品的交货期限。第五条合同总价款合同总价款(大小写):第6条付款条件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具体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第7条验收时间及验收方法乙方在规定时间完成本项目软件及设备采购安装后,在天内通知甲方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重新完成本次项目的所有内容或提供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或服务,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如果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在没有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合同标的物,将拒绝通过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八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货物或技术要求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并抄送代理机构。具体说明不符合规定的内容并附相关验收材料,同时提出不符合规定的处理意见。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3.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第九条乙方应提供完善周到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否则追究其违约责任。保修期乙方对其所提供的产品服务免费保修年,保修期从开始。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天内上门服务,负责更换有瑕疵的货物、部件或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如果乙方在收到报修通知后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按时完成产品服务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完成或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2.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不符合相关标准或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包修、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同时,乙方应按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验收不合格处理。3.乙方因偷工减料不按要求提供或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包装,并承担相关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每件货物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4.如果乙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交货、系统安装和提供服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应考虑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6.乙方应对其所提供的货物承担所有权担保责任,并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该货物时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费用。7.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违约金。第十一条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验收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期限。(2)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按规定格式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的,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承担。(3)如乙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乙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对甲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确认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意即在本合同项下,乙方对甲方负总责。第十五条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1)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计划、图纸、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上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第十六条其他: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采购管理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合同签订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下列关于代理机构某项目(项目编号:某编号)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谈判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服务承诺;(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以上附件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上合同仅为范本,具体内容合同签定时约定)第5章评审方法一、谈判依据评审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二、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完成(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三、评审方法本次评审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终谈判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最终报价相同时,由谈判小组成员根据响应文件综合因素优的决定)。四、谈判程序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一资格评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应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材料文件;如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按实际情况提供。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应材料文件,如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按实际情况提供。(复印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得出现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公司及法人不得有违法违规或其它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成交后成交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书(原件)上述评审标准,供应商须全部满足,否则为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得进入符合性评审、谈判报价。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二符合性评审投标保证金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报价内容完整且只有一个有效报价,总报价高于控制价的无效;分项报价编辑完整,不多项少项,且各项单项报价合理,不畸高畸低。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盖章、签字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其他要求响应文件中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上述符合性评审标准通过者,才能进入最终报价。五、谈判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六、推荐成交候选人谈判小组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及经谈判后供应商的承诺,从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七、谈判采购的保密性1、接受报价后,至确定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推荐成交人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谈判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至确定成交人之日止,供应商不得与参加谈判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谈判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方面向参与谈判的有关人员施加任何影响,其报价将被拒绝。八、确定成交人1、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推荐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本次谈判采购不保证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2、采购人没有义务向未成交人解释理由。九、签订合同成交的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合同谈判。如成交人不按时(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参加合同谈判,视为自动放弃。采购人将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谈判初次报价表二、谈判函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四、企业基本情况表五、分项报价表六、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报价明细表七、技术规范偏离说明对照表八、企业相关业绩介绍和证明九、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十、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十一、应急措施十二、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十三、其它资料注:谈判响应文件内容须按照以上目录顺序进行装订,并每页标注连续页码。一.谈判初次报价(唱标)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初次总报价(小写)(大写)质保期合同履行期限 日历天投标保证金备注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注:此表中的谈判报价即为初次报价,另有折扣说明时在最终谈判时说明。二.谈判函致:根据贵方项目的谈判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全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项。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方对谈判文件各项条款和评审办法无异议,且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2)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谈判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的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6)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开户行及帐户: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供应商:(单位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授权委托书本人(签字)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签字)为我方的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有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供应商:(单位名称)(盖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注:委托期限需满足谈判文件有效期。四、企业基本情况表1企业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 (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7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 (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8公司 (是否通过,何种)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9主营范围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0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五、分项报价表序号产品名称规格、要求生产商/产地/品牌数量单位单价(元)合价(元)123456合价总价大写小写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表格长度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表中所列内容为必须填写项目,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内容。六、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报价明细表(单位:元)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产地制造厂家价 格备注出厂价至交货地点的运杂费运输费保险费其它合计注:该报价计入投标总价,如项目无则不填写。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七、技术规范偏离说明对照表序号名称技术指标偏离值对比及说明(与谈判文件技术要求逐条对照)备 注谈判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响应文件技术参数123......注:响应文件技术要求与谈判文件要求有出入的要注明,并提供图册及技术资料。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八、企业相关业绩介绍和证明内容格式由投标人自拟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九、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内容格式由投标人自拟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内容由投标人自拟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一、应急措施(详细内容格式自拟)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二、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按资格评审标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十三、其它资料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内容格式自拟。最终报价表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丘北县人民医院门诊诊疗信息页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BXRMYYZZCG20250403供应商质保期合同履行期限最终谈判报价大写小写(元)注:1.大写参考: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2.质保期、合同履行期限如无变更可填写“与响应文件一致”。谈判申请人代表签字:日期: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丘北县人民医院门诊诊疗信息页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BXRMYYZZCG20250403供应商质保期合同履行期限最终谈判报价大写小写(元)注:1.大写参考: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2.质保期、合同履行期限如无变更可填写“与响应文件一致”。谈判申请人代表签字:日期:注:此表单独打印带至开标现场填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门诊诊疗信息页管理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