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寿阳县水利局2025)
项目概况
农村饮水工程消毒设施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6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7252025AGK00016
项目名称:农村饮水工程消毒设施采购
预算金额(元):318000
最高限价(元):318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包1 数量: 预算金额(元):318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农村饮水工程紫外线消毒设施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4日至2025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6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6日 09:30
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中海国际中心A座(西塔)4907室开标室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中海国际中心A座(西塔)4907室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三个文件的相关规定计算。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阳县水利局
地 址:寿阳县朝阳街旧县委大楼
联系方式:0354-4604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友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中海国际中心A座(西塔)4907室
联系方式:0351-2713646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刘女士
电 话:0351-2713646
附件信息:
4.14最终稿=农村饮水工程消毒设施采购项目 (1).docx272.3K
农村饮水工程消毒设施采购招标文件采购编号:ZYXD-2503-ZC010-2采购代理:中友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中海国际中心A座(西塔)4907室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351-2713646编制日期:2025年4月农村饮水工程消毒设施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407252025AGK00016采购人:寿阳县水利局(盖章)采购代理:中友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日期:二〇二五年四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4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2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33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40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范例)41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2第八部分相关附件86第1部分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农村饮水工程消毒设施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7252025AGK00016项目名称:农村饮水工程消毒设施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包一31.8万元最高限价:包一31.8万元采购需求: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包包一:农村饮水工程紫外线消毒设施采购。详见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供货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5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电子投标文件请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客户端完成上传,在开启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本次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寿阳县水利局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联系方式:杨春斌,0354-460410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友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中海国际中心A座(西塔)4907室联系方式:0351-2713646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351-2713646第2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包一:31.8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包一:31.8万元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2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是3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4投标文件份数、密封要求及解密时长1.投标人需在政采云系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2.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即为解密开始时间,解密时长30分钟。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注:投标人需自备电脑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1.纸质投标文件:不提供提供,具体要求如下:正本 份,副本 份。纸质投标文件所有内容装订成一册,正、副本密封于一袋内。本项目不接收活页(夹)形式的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密封袋的标记所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若有)、份数、投标人全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受疫情影响,若在开启时间前无法递交纸质文件的,可在开启时间后通过快递方式补充递交。邮寄地址: 收件人: 联系方式: 5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6.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见‘投标文件格式’)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8.代理机构在评标会议开始后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或违规处罚情况,截止时间为开启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记录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将对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此项资格证明文件无需投标人提供)。注:(1)第1-7项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第8项查询结果中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情形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查询记录与其他评标资料一并保存。(3)以上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加盖投标人数字证书电子CA章。6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若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3.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4.开标一览表 (见‘投标文件格式’); 5.商务条款响应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6.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扫描件或影印件。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提交要求:包一:3000元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开启前,投标保证金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额提交,采用支票(或网银转账)、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支票提交的,由投标人开出(付款行为对公账户);采用网银转账的,由投标人通过对公账户网上银行转出;采用汇票、本票提交的,须从投标人的对公账户银行开出;采用金融机构出具保函的,由从事金融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开出;采用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由银行或代办投标保函的担保公司开出。确保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收款单位:中友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建南支行银行账号:04139001040015036开户银行行号:103161013907注:(1)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在开启时间之前到账的,均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可在凭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的尾号后四位、包号,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投标人业绩(见‘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拟派主要人员汇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10.服务方案(格式自拟);11.投标货物/服务技术指标响应详述(格式自拟);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格式自拟)13. 政策性要求。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允许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允许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如涉及上述1-3项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4.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5.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需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需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8.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如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9.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如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注: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或需要由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本项第4-7项应作为资格证明文件与本表第4项内容一并提交,否则投标无效。8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评标委员会构成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由 5 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 4 人,采购人代表 1 人。10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序,优先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11现场勘查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如需要,书面通知12标前答疑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如需要,书面通知13项目所属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属于工业行业。14样品无样品需要样品,具体要求如下: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样品的封存及退回:中标投标人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由未中标投标人自行领回或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领取样品地址同递交样品地址一致。电子投标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投标文件编制1.1投标人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1.3电子投标文件所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投标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2.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使用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投标人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3其他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在评标过程中,当系统出现异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标活动。3.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标、评标结果数据录入“政采云系统”。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3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即:寿阳县水利局。2.2采购代理机构:指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即:中友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投标人:指响应本招标文件规定并按期提供投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投标人。2.5货物: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向采购人有偿提供的各种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如按要求完成货物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履行售后服务、提供信息资料、组织相关培训及本招标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由投标人承担的其他义务。2.7招标文件: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投标人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招标投标活动规则和合同条件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主要依据,对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8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应招标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标人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服务的投标人。需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文件。3.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3关于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见前附表。3.4关于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见前附表。若《投标邀请函》接受联合体投标的:(1)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投标协议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下载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6)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8)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5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3.6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投标人。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7关于分公司投标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合格的服务4.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4.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4.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5.投标费用5.1投标人应承担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招标要求6.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所需服务与技术方案被采购人采用时,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及相关内容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且按要求实施,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6.2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勘查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勘查或者召开答疑会的,详见投标人前附表。而无论本项目(包)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7.通知7.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发出(视同书面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8.解释权8.1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8.2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8.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二、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的内容9.1招标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投标须知;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范例);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八部分相关附件。9.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确定为无效投标。9.3除非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澄清、修改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0.3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和询问。投标人提出的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0.4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料中的说明等)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1.2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2.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2.1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资格证明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本项目(包)投标的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技术、服务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和政策性要求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前附表“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加“★”项、本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加“★”项、政策性要求中国家强制性因素等若有缺失或无效或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2.2投标文件其他要求12.2.1编排要求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要求和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12.2.2格式要求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已提供“投标文件格式”的,应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人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减少格式中要求的内容,否则投标无效),没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自拟。12.2.3投标文件的份数、加密12.2.3.1投标文件的份数本次招标须递交的投标文件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3.2投标文件加密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数字电子CA(单位、法人或个人)进行加密。12.3投标保证金12.3.1本项目是否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详见前附表前附表)。如需提交,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方式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12.3.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3.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2.3.4.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2.3.4.2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2.3.4.3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2.3.4.4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12.3.4.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2.4投标报价12.4.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技术培训、保险、售后服务以及相关税费等所有费用。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4.2投标人应按报价要求的内容及其他事项认真填报开标一览表。12.4.3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内容分别填报,不得拆包分项投标。12.4.4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12.4.5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3.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3.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应对本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3.2招标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应按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注明“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无相关内容,可删除”、“如有”字样的除外。)13.3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统一填写,除不得自行增减表头内容外,可根据填报情况变换表格格式(指横排或竖排)和增减行。13.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3.6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附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4.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投标无效。14.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4.3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时,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适用。1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CA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5.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进行签署,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5.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电子CA章。15.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解密及其他1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及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完成上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解密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解密17.1采购代理机构在解密开始时间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17.2由于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无效。17.3解密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将无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解密时间。17.4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完成解密的投标人不足法定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1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8.1投标人在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18.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18.3在递交(上传)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进行撤回。五、开标19.开标及其有关事项19.1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19.2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9.3解密结束后,投标人在“政采云”系统中对其报价进行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打印报价结果。19.4“开标一览表”中内容存在空白的;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填报的;存在缺项、漏项的;存在投标报价超过本包最高限价的;存在报价标的与采购标的不一致的等情形,均将导致投标无效。19.5投标人未对投标报价进行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9.6“报价结果”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六、评标程序和要求20.组建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小组和评标委员会20.1资格审查小组组成20.1.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资格审查小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成。20.2评标委员会组成20.2.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0.2.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20.2.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20.2.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2.5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财政厅专家库管理系统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0.2.6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20.2.7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20.2.8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1.评审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本项目第四部分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进行审核。评标委员会对3家及以上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按照本项目第四部分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3家及以上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公平性审查,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或者存在有歧视性、限定性条款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1.1资格证明文件的评审21.1.1解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依法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进行审查,以确定各投标人是否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商务技术评审。21.1.2资格审查人员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人的资格性证明文件内容本身(需要进行网上查询核实的证明材料除外)。21.1.3对前附表第5项中有资格证明文件不合格的或未对其要求做出明确响应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21.1.4为保证投标的公开、公正、公平,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若有缺失或不符,开标后不允许补正或修正,且投标无效。21.1.5对模糊不清的或存在疑问的资格性证明文件,在不影响投标有效性的前提下,须经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说明。21.1.6评审结束,审查结果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各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投标无效处理,审查小组应当告知有关投标人。21.1.7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编写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报告,并签字确认,与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1.2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审21.2.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的符合性审查,除项目要求需对投标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的其他特殊要求(如需对样品或演示内容等)作为实质性审查内容外,只依据投标人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21.2.2评标委员会应当各自对3家及以上资格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含项目需要对样品或演示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的情形)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否对政策性因素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1.2.3合格的商务技术文件:指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中的签署、盖章、商务技术响应、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符,并对政策性要求做出了完整性响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商务技术文件。21.2.4重大偏离系指商务技术文件中的签署、盖章、商务技术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或未对政策性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中带★号的商务技术要求及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带★号商务技术指标未实质性响应的;B.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C.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D.根据本文件第五部分的商务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未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无效;E.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F.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G.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1.2.6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21.2.7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21.2.8对于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以电子形式向投标人发出,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说明。21.2.9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做出回复,并加盖电子CA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其的投标范围或者改变其商务技术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10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商务技术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其他投标人的名次排列。21.3报价审核21.3.1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投标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21.3.2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1.3.3经审查,合格投标人数量符合法定投标人家数时,对符合政策性要求优惠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优惠率,对其投标报价进行调整后,形成各投标人最终评标价格。21.3.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21.3.5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投标无效:(1)未在开标一览表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2)未按招标文件进行签署的;(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填报或报价表填报不完整,存在可空项、漏项、缺项的;(4)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1.3.6经审查,合格投标人数量不符合法定投标人家数时,需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活动。21.4对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1.4.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对3家及以上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1.4.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除项目需对投标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须采用提交的样品或演示等内容进行比较和评判的特殊要求外,只依据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22.评审复核22.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2.2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2.3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3.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和中标人23.1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须遵循下列原则:23.1.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遵循下列原则:23.1.1.1按评审后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23.1.1.2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23.1.1.3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服务等因素得分较高顺序排列。23.1.1.4对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需遵循以下原则:23.1.1.4.1对于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投标人数量。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当众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的投标无效。23.1.1.4.2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应根据本项目或包的商务、技术要求中确定的核心产品(采购产品前标注为‘※’号的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为相同品牌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时按23.1.1.4.1规定处理。23.1.1.5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23.1.1.6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3.1.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遵循下列原则:23.1.2.1按评审后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23.1.2.2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3.1.2.3对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需遵循以下原则:23.1.2.3.1对于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投标人数量。评审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当众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的投标无效。23.1.2.3.2对于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为相同品牌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时按23.1.2.3.1规定处理。本次招标,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序,优先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24.编写评标报告24.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商务技术文件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24.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4.3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25.评标过程保密2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25.2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6.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依法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7.无效投标与无效评标27.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7.3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一)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二)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三)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四)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28.采购项目终止与处理28.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28.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如分包按包计),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采购项目(按包计)终止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8.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9.中标结果公告29.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29.2中标结果公告格式按照《政府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编制。29.3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0.中标通知30.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0.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30.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中标服务费31.1收费标准采购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中标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三个文件的相关规定计算。31.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服务费。七.签订合同32.签订合同32.1中标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2.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2.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32.4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代理机构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八、保密和披露33.保密33.1潜在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项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3.2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4.披露34.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政府有关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4.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5.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5.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5.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5.3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5.4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5.5质疑应当以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的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35.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35.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35.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未按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要求填写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5.9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5.10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十、相关政策要求36.进口产品及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36.1进口产品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允许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允许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36.2国家强制产品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6.3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37.企业性质的确定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投标人或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或工程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37.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37.2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需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7.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7.4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需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38.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如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39.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如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第4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对投标人提供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书进行审查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1.1承诺书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1.2承诺书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1.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2财务报告对投标人提供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进行审查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2.1承诺书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2.2承诺书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2.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3基本资质对投标人提供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进行审查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3.1承诺书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3.2承诺书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3.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4基本资质对投标人提供的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进行审查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4.1承诺书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4.2承诺书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4.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5基本资质对投标人提供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进行审查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5.1承诺书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5.2承诺书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5.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查询记录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4不符合5.1、5.2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或存在不良记录的,投标无效。6采购政策投标人为中小企业6.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6.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无效。7基本资质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7.1提供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招标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说明:除上述内容外,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资信对投标人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审查1.1证明文件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1.2证明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1.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2商务资信对投标人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进行审查2.1证明文件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2.2证明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2.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若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3商务资信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函进行审查3.1投标函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3.2投标函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3.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4报价对投标人提供的开标一览表进行审查4.1开标一览表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无漏项、无缺项、无可选择或可调整报价,不存在有超出最高限价金额等情形。4.2开标一览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4.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投标无效。5商务资信对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条款响应表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5.1商务条款响应表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响应内容完整、准确、无漏项。5.2响应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5.3对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的商务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5.4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6技术对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6.1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响应内容完整、准确、无漏项。6.2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6.3对照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的技术要求内容对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响应内容存在重大偏离的,投标无效。7商务资信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符合性进行审查7.1提供投标保证金提交凭据;7.2投标保证金须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足额提交。否则,响应无效。8技术投标人需提交的其他文件建议投标人上传相应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证明文件(包含投标人需上传的其他文件)说明: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2.审查时,存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无效投标的情形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进口货物评审标准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允许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允许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国家强制产品评审标准2.1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2.2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3.企业性质评审标准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或货物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3.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2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3.3联合体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否则,投标无效。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附件),否则,不予认可。3.4.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4.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第十三条规定,对符合创新要求的货物或服务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如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5.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评审标准如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四、无效投标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五、评分细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分细则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评定内容及标准分值一、商务部分(10分)业绩情况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 (2022年4月起至今) 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3.5分,最高得10分。投标人类似项目要求以合同书为准 (合同书至少包含项目名称、合同金额、签字盖章、签约时间等,否则不计分) 。10二、服务技术部分(60分)1.投标产品完全符合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对投标人提供的主要设备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功能截图、设备生产商相关证书)等技术材料进行评价。①技术资料能够全面、详细、客观反映货物性能指标、功能、使用方法得15分;②技术资料全面、详细、客观反映货物性能指标、功能、使用方法得10分;③技术资料不全面、部分反映货物性能指标、功能、使用方法得5分;④技术资料不提供不得分。152.投标人编制合理的项目建设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综合评分:①供货、安装、建设实施计划周密、合理,调试仔细、确保设备正常使用,制定了具体可行的保证措施的,完全能够满足项目需要的,得10分;②供货、安装、建设实施计划详实、设备运输安装调试流畅,能够满足项目的实际需要的,得7分;③提供了方案,但内容简单,细节待完善的,得4分;④差或未提供任何有关内容不得分。103.组织实施保障:①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联系方式及本单位社保证明得2分,否则不得分;②依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计划、团队配备,技术能力,人员分工,进度控制,质量措施、交付标准是否完善等进行评审:合理、完善、可行得8分;合理、可行得5分;合理得2分;不提供或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104.依据投标产品的功能、性能和技术质量、维护、维修进行评审,清晰、完整、可行得10分;清晰、完整得7分;清晰得4分;不提供或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105.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服务响应时间、售后人员配置、服务目标、质量措施、服务计划、应急响应时间及应急措施、售后服务承诺等进行评审,上述内容完整、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0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 不足是指:内容阐述简单、敷衍、不全面、凭空编造、有歧义或相互矛盾、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等。106.培训服务本项目的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目标、培训费用等,根据投标人的响应程度:根据投标人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科学、合理、可行且利于采购需求得5分;合理、可行得3分;不提供或不满足采购需求0分。5四、报价部分(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最后投标报价)×30×100%30第5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商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供货。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质保期:一年。3、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后付清全款,一年内设备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解决,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4、验收标准:合格且满足采购人要求,本次采购费用含运输、税款、技术指导等所有费用。二、技术要求序号单位数量参数备注1台45处理量:1OT/h设备承压:不小于0.6MPa紫外线灯管:采用高效电子镇流器,灯管寿命不低于12000小时,透光率高的石英套管,透光率达到90%。腔体材质:304不锈钢或316材质,耐高压、无金属离子污染。进出口口径:DN5O杀菌率:设备应能将流过之水所含的细菌消除99.9%以上电源:220V50HZ要求为紫外线消毒设备第6部分政府采购合同(范例)(仅供参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编号:甲方(买受人):乙方(出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组织的本次采购内容及要求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合同签订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1、项目名称:2、项目编号:二、合同标的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合同标的为:*********(如下表所示或见附件。)序号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元)合计(元)¥¥合计¥二、合同价款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该价款包含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甲方之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损耗费等及后续的开箱检验、保修和维修、技术服务、竣工验收资料等费用)。该合同总金额在整个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三、产品质量标准要求(一)乙方所供的合同标的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标准(以较高者为准)。(二)乙方按照合同附件规定的技术规格、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三)乙方所供的合同标的开箱合格率达到100%,合格标准连续测试48小时无故障。(四)乙方应按本合同要求和响应文件内容及售后服务承诺进行质保及售后服务。四、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一)交货时间: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将合格的合同标的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于2025年月日前安装完成,达到验收标准。地点:项目联系人信息甲方项目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乙方项目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二)验收标准和验收内容: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合同约定的内容和响应文件内的技术参数、标准进行验收。1、货物到甲方后,由甲方采购部门,依据货物装箱单和合同及响应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对所到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等内容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采购部门及时通知乙方进行解决。清点后核对无误由乙方出具设备移交清单,双方确认签字并移交设备说明书等档案材料。2、乙方制定项目安装详细实施方案,报甲方采购部门审核同意后出具《开工申请表》,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安装调试。3、项目设施工程中如出现变更乙方应及时出具项目变更单,经甲方同意后实施。4、项目完成后乙方要对设备进行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出具试运行报告、设备的自检测报告(必要可请第三方进行检测),报甲方采购部门对设备的技术性能等进行验收。5、技术性能验收合格后乙方须出具相应的设施设备等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包括相应的培训签到表、记录表等),经甲方采购部门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培训任务。培训完成后由甲方参加人员和乙方培训人员签字确认。6、培训结束后甲方采购部门要按照培训内容及时对设备进行试用和初验,试用初验后甲方采购部门须出具使用情况报告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7、试用初验结束后,甲方采购部门向后勤部门提出申请进行验收,甲方组成由后勤部门、采购部门、(业务牵头部门)、资产财务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对该项目进行核验,并填写验收记录表,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人员签字确认。8、乙方准备验收竣工资料,竣工资料需装订成册,验收竣工资料须包括:合同、项目的招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项目的批复文件(备案表)、设备开箱移交清单、项目的实施方案、开工申请表、项目的变更申请单(发生时提供)、设备的试运行报告、设备的自检测报告、培训计划、培训记录、甲方出具的使用情况报告、甲方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验收记录表,设备的说明书、合格证及乙方的售后服务承诺等乙方认为应归入验收资料的内容。9、甲方组织验收。10、甲方采购部门负责将有关合同采购标的物资料交甲方档案室,并由甲方档案室履行交接手续。六、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要求:付款方式采用以下第__方式:(1)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持足额正规发票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收到发票后一次性付清合同全款。(2)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向甲方出具正规足额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大写:*****元,小写:¥******元)的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乙方剩余合同总金额的%(大写:******元,小写:¥*****元)。7、质保、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本次中标货物的售后服务除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生产厂家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享受如下服务:质保期内,如发现质量瑕疵问题,乙方应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在修理、更换达两次后仍存在瑕疵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该服务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在此期间,因质量缺陷所产生的维修义务,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用、退换的费用及服务费用等)。(二)乙方具备稳定的技术支持团队,具备开展项目实施和技术支持,现场技术支援的能力,提供技术团队人员配置情况的清单;(三)在免费售后服务期内,原厂提供每年次培训服务并每个月做一次设备巡检。八、违约责任(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设备款的,甲方向乙方赔偿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二)甲方逾期支付设备款,每逾1日,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价款1‰的滞纳金。(三)乙方所交付的合同标的质量、规格、型号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甲方有权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拒收、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按合同价款的30%承担违约金。(四)乙方逾期交付合同标的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1‰的滞纳金。逾期交付超过10天时,甲方有权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拒收、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按合同价款的30%承担违约金。(五)本项目质保金用于对乙方所提供货物质量问题的保证,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未及时响应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直接扣除相应的质量保证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并按合同价款的30%承担违约金;已退还质保金的质保期间,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按合同价款的30%承担违约金。(六)按第六条中第(2)种方式付款的项目,若乙方所交的合同标的质量、规格、型号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甲方有权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拒收货物、解除合同,同时要求乙方将合同预付款总金额的%(大写:******元,小写:¥*****元)在5日内足额退还甲方,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按合同价款的30%承担违约金。乙方逾期交付合同标的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1‰的滞纳金。逾期交付超过10天时,甲方有权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拒收、解除合同,同时要求乙方将合同预付款总金额的%(大写:******元,小写:¥*****元)在5日内足额退还甲方,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按合同价款的30%承担违约金。(七)免费售后服务期内,乙方未按合同中约定提供售后服务时,甲方将扣除100%的合同质保金,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按合同价款的30%承担违约金。九、不可抗力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法定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10、争议及解决方式因合同所引发的一切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约定事项(一)合同经买、卖双方代表签章后即行生效。(二)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送(代理公司)壹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四)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乙方提供的最终投标价格明细表或最终项目(实施)方案必须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如评标时乙方有投标人答复澄清事项文件以投标人答复澄清事项文件为准。十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一)招标文件(二)投标文件(三)投标人答复澄清事项文件(四)乙方提供的最终投标价格明细表或最终项目实施方案(五)投标人所承诺的其他条件。(本页以下无正文)(以下为签字盖章页)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 真:传 真:邮 编:邮 编:开 户 行:开 户 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行 号: 行 号:签订时间:年 月 日签约地点: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投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投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投标人的价格。2.1.3“货物”系指成交投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货物。2.1.4“甲方”系指与成交投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的成交投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货物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磋商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包装货物和伴随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详见专用条款。2.8质量保证2.8.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8.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9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10合同变更2.10.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2.10.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1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2不可抗力2.12.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2.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2.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3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4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5合同中止、终止2.15.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5.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6检验和验收2.16.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货物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6.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6.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履约保证金2.18.1磋商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8.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第7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注明“无相关内容,可删除”、“如有”字样的除外。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二〇二五年月日目录格式目录资格证明文件部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6、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7、中小企业声明……………………………………………………………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基本信息如下: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通过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合格且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等文件。商业信誉良好,财务制度健全。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严格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享受国家免税优惠政策,并依法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或具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其中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均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6.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说明关联单位名称备注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7.中小企业声明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二〇二五年月日目录格式目录商务、技术文件部分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如不涉及,可不提供)………3.投标函………………………………………………………………………………4.开标一览表…………………………………………………………………………5.商务条款响应表……………………………………………………………………6.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7.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8.投标人业绩(如不涉及,可不提供)………………………………………9投标人拟派主要人员汇总表(如不涉及,可不提供)………………………………………10.服务方案……………………………………………………………………………11.投标货物/服务技术指标响应详述……………………………………………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13.政策性要求(如不涉及,可不提供)………………………………………商务、技术部分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或影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授权代表,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或影印件。注:1.若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3.投标函格式投标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并接受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投标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接受可选择性投标。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4.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开标后撤回投标的;(6)在评标期间,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正常履行职责的;(7)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投标的;(8)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规定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9)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1)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内容的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4.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货币:人民币/元 报价总计(元)人民币(大写): (小写)¥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 备注报价说明注: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应为本项目所有服务、税金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部费用。注:1.投标人不得更改投标报价表格式,否则响应文件无效。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录一明细表(如需)序号货物名称参数品牌单位数量单价合计备注总价注:1.此表中,总价应和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总价相一致。2.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拓展。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5.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商务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投标文件的对应响应偏离情况备注12345说明:“偏离情况”一栏,填写“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其中正偏差是指投标对应规范优于招标文件规定;负偏差是指投标对应规范低于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6.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格式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招标文件服务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的对应响应偏离情况备注12345说明:“偏离情况”一栏,填写“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其中正偏差是指投标对应规范优于招标文件规定;负偏差是指投标对应规范低于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7.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需提供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数字证书电子CA章)。8.投标人业绩类似项目案例列表使用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联系人电话备注备注:投标人应将案例的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9.投标人拟派主要人员汇总表拟派主要人员汇总表序号姓名职务职称备注10.服务方案(格式自拟)11.投标货物/服务技术指标响应详述(格式自拟)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资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13.政策性要求(如不涉及,可不提供)(一)环保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此表可不提供)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录“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注:1.投标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2)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此表可不提供)非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注:1.投标货物中如含有非强制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请如实填写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二)正版软件承诺格式(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正版软件承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三)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注: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如不涉及,可不提供)货币: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注:投标人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六)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格式(如不涉及,可不提供)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本项目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七)联合体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如允许联合体投标,需提供)(如不涉及,可不提供)(1)资质等级证明文件(2)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联合投标各方: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招标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货物(服务)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五、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20年月日20年月日第8部分相关附件附件1:质疑函范本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质疑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投标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2: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